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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战争读后感

丛林战争读后感(必备17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丛林故事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1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习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群交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2

寒假,我读完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友谊。

文中的主人公莫格里是一位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一个婴儿时,在森林中受到了老虎谢尔汗的追逐,父母逃散,而莫格里,被好心的狼夫妇救下,成为狼族的一员。眼看莫格里一天天长大,成了一个勇猛而聪明的`少年。在森林中,他有许多好朋友,慈祥的狼爸爸、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卢,以及狼群首领阿克拉。在老熊巴卢那里,莫格里学会了谋生的本领和每个动物都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可是有一天,灾难降临了,一群猴子趁巴卢和巴希拉熟睡之际,把莫格里抢走了,两位老师都非常自责。终于,在老鹰朗恩的帮助下,找到了莫格里,与猴群展开了殊死搏斗,把猴群打得落荒而逃。

读完这本书,我被莫格里与动物之间的友谊所感动,所以,我们要顾惜与朋友之间的友谊。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3

在寒假里,我的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丛林故事》。

这本书讲了小婴孩莫格里被丛林里的狼群收养的故事。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家。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狼群头领克拉、蟒蛇卡阿教会了他丛林的生存技法。凭着丛林朋友的帮助和自身的天赋,莫格里不仅和各种兽类和平共处,还结交了不朋友,并经历了许多既惊险刺激又温馨动人的故事,而且最终成为了护林天使。

这本书有很多优点,讲得生动有趣,莫格里和朋友的友谊让人觉得温馨动人,并赞扬了勇气、奋斗、自我牺牲、忠诚、尽责等可贵品质,对青少年有很大帮助。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要学会独立生活,自己照顾自己,面对困难要自己解决,要学会宽容别人。

以后我一定要多书,读好书,好读书。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4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丛林故事》的书。是罗德亚德·吉卜林先生写的。

书的内容十分精彩。讲的是一个刚几个月大的孩子爬到了狼窝里,狼收养了这个小孩子。后来,他在棕熊巴鲁、黑豹巴格西拉、蛇卡和丛林里许许多多的动物的帮助下,渐渐长大,渐渐成熟。最终走出丛林生活到人类身边。后来他就保护狼群,保护野生动物。

我从中懂得了知恩图报。在书中,狼们对他很好,所以他回到人类身边,就不让他们伤害狼,射杀狼。我们就应该学习他,滴水之恩要以涌泉相报。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为我们付出的一切都是为我们好,特别是我的奶奶。八十多岁了,还为我做饭洗衣服,我在她生病的时候,给她倒水,给她按摩。可我只做了这么一点点,她就直夸我。w286.COm

读完这本书,我对狼和猛兽也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觉得狼、熊、虎、豹是与魔鬼一样可怕的动物,一想到它们我就会感到恐惧、害怕。可我现在知道它们其实很温顺,只是人们把它们想得很可怕,要知道人杀它们的数目,是它们杀人的数目的几千倍。

我们一定要学习那个小狼孩,他懂得知恩图报。一个被狼养大的孩子都懂得这一点,我们人肯定能做到吧?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5

我一拿到这本书,就被封面上的黑豹和狼迷住了,觉得这一定是一本精彩有趣的动物小说。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马上打开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无忌小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后来,他成长为一个勇敢而聪明的男孩。他的朋友包括一只善良的母狼、一只忠诚的狼兄弟和一只足智多谋的巴西黑豹。他们教会了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能力,教会了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则。后来无忌以智夺兽,称之为红花之火。叛乱杀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谢尔汗,使丛林恢复了平静。

这本书很生动,因为他把丛林动物的语言翻译成了人类的语言。它还创造了许多特殊的方式来表达动物的心理概念。比如动物怕火,就叫火红花。丛林动物,他称之为丛林居民。他还写了许多属于动物的谚语,例如去年的坚果是今年的黑土,明天在,打猎的蜂蜜吃完了,空的蜂箱应该扔掉,等等。

此外,我还认为主人公无忌作为一个人,能够以这种方式与动物相处,这让我非常惊讶。但其实他对人类的感情远不如对大自然的感情。严格来说,他不再是一个真实的人,而是一个像动物一样生活在大自然中的人。他可以在丛林里自由漫步,可以在藤上自由摇摆。因为他是如此自由,他的身后会有勇敢的事迹。谁不羡慕这种生活?

看了这本书,对狼和野兽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以为狼、熊、虎、豹都是和恶魔一样可怕的动物。当我想到他们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现在我知道他们其实很温顺,但是人们把他们想得很可怕,知道杀他们的人数是他们杀人的几千倍。

从这本书里,我读到了精彩,也知道了真正的团结,读到了勇气和坚持的价值。一定要向英雄无忌学习,成为一个勇敢守信的人!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6

利用假期空闲,静下心来,细细品读《把信送给加西亚》。本书主要讲述了在19世纪美西战争中,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传奇故事。因为战争即将发起,美国总统急需要一位送信的人,把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但是此时的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的行踪。挺身而出的一名年轻中尉——安德鲁·罗文,在接到任务后,没有疑问,没有推脱,没讲任何条件,途经陆地、丛林、海上。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以其绝对的忠诚和责任感完成了这件“难以完成的任务”。把信交给到了加西亚的手中。最终圆满完成任务。读完故事后,我想罗文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并不是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的`优良的道德品质。他的忠于职守、敬业、服从的精神,令人钦佩不已。

书中说到,每一个时代,都有迷失的人们,今日世界尤其为甚。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当代人的生活状态,“浮躁”二字甚为恰当。在工作、生活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惰性也随之而来。我们年轻人都被安上了懒散、消极、抱怨的标签,总是愤世嫉俗的看待生活。这些心态逐渐影响着我们进步成长。在生活、工作中有太多“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样的任务等着我们去面对完成。懒惰没有目标,必定会一事无成。

投入才有回报,忠诚才有信任,主动才有创新。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将军,但是只要用心,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罗文”。所有的人都有弱点,并非完美。然而想要成功,就要学会克服,停止无谓的抱怨,收拾好情绪。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就是要学习、弘扬、践行这种精神。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甘于奉献。让我们学习罗文的精神,忠诚于要做的每一件事。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7

出于好奇,出于致敬,20年代,重读《把信送给加西亚》。

我很好奇,这部于晚餐后一小时内写成的书是怎样的文字;我很致敬,这一小时的文字被全球超过8亿人阅读,成为众多国家政府、军队和企业指定为士兵和职员必读之敬业守则。

美国总统麦金莱问情报局局长阿瑟·瓦格纳上校:“谁能把信送给加西亚”时,我想知道那个回答了“我已经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的安德鲁·萨摩斯·罗文是怎样一个人?

他忠诚于组织,忠诚于使命。

本杰明·富兰克林说:“如果说,生命力使人们前途光明,团体使人们宽容,脚踏实地使人们现实,那么深厚的忠诚感会使人生正直而富有意义”。忠诚,是职业人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对组织或个人真实无欺,遵守承诺和契约的品德和行为。

罗文的临危受命不仅是忠诚,还是对工作的使命。他在最艰苦、危险的情况下敢于接受总统授予的命令,勇于在大山丛林中克服重重困难,冒着生命危险顺利完成任务,能做到这些必然有坚强的信念和使命在支撑他、激励他,这种信念就是对组织的忠诚,对上级的忠诚和对自己神圣的使命感。

他满怀热情,他专注目标。

有人说,热爱不需要目的地,热爱本身就是目的地。热情为热爱加持。你在工作中付出的热情越多,你所能得到的东西也相应越多,就个人而言,最大的奖励并不是来自个人财务的积累,而是由工作的.热情所激发的精神上的满足。伟人如此警示我们:“请倾你之所有,以换取对这个世界的理解。”我要这样说:“我愿倾我所有,以换取满腔的热情,我愿如此工作”。

爱迪生曰,“高效工作第一要素就是专注,对多数人讲,每天都要做许多事,而我只做一件事。如果一个人将他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一个方向、一个目标上,他就会成功。”对于罗文来说,把信送给加西亚,是他唯一之目标,这是捷径,也是秘诀。

他坚决服从,他立即行动。

号称“铁公爵”的英国的威灵顿公爵以治军严格著称,他曾说,“服从命令是一个军人的天职,这是我们的责任,这不是侮辱。军人必须把服从训练成本能,训练成习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军人的天职,也是一个杰出员工的行动指南。罗文在收到任务指令时没有迟疑,接到了就去做,做了就要做到最好。

罗文在接受任务后,没有问“他在哪儿?而是问“下一班去牙买加的船什么时候出发?”,“你能乘上这艘船吗?”,“那么就准备出发吧!”

任何一件事情,"或者去做,或者不做,二者必居其一;要么全身退出,要么全力以赴。你只能做出一种选择。”忠于组织、忠于使命;满怀热情,专注目标;坚决服从,立即行动。去做,全力以赴,我选择做像罗文一样的人,我想每件工作后说“我已经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

学习、对标、努力、共勉!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8

《把信送给加西亚》讲述的是,1898年,美西战争爆发,为了与西班牙的反抗军首领加西亚取得联系,美国派中尉罗文将一封密信交给加西亚。历经重重困难艰险,三个星期之后,罗文成功把密信交给加西亚。“把信送给加西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罗文身上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的地方,在工作中,我们应该学习罗文,将罗文精神发扬光大。

第一、敬业奉献的职业荣誉感。

“不要考虑为什么,只要完成任务”作为一名军人,罗文从接受任务到最终成功完成任务,是在践行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誓言,是对军人这一职业的尊重和无私奉献。在司法改革的今天,法院正在出现前所未有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能不能跟上趋势尽职尽责是摆每个法院人面前的难题,这就更需要我们每个法院人拿出罗文精神,干一行爱一行,脚踏实地,真正树立法律神圣不可qinfan的理念,在自己的岗位上奉献无悔的青春。

第二、勤奋努力。

罗文的送信历程是艰辛的,时刻都有付出生命的危险,他的成功固然有其他的因素在里面,但离不开罗文的勤奋努力。“勤能补拙是良训,笨鸟先飞早如林”,在我们的工作中,有的人天分高,有的人相对天分低,但在法院这种随时都需要知识更新换代的岗位上,不论是哪种人,都需要勤奋努力,唯有如此,才能适应高强度、高节奏法院工作环境。

第三、敢于接受挑战。

罗文接受任务时没有多余的话,他不知道加西亚在哪里,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将信交到加西亚手里,因为他坚信自己能够找到加西亚完成任务,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正如罗文自己所说“勇敢成了我的救星”。这其中就体现出罗文敢想敢干、敢于接受挑战的品质。法院的工作纷繁复杂,员额制改革使得审判人员的责任会越来越大,就出现了有人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甚至惧怕的情况,为此,我们应该认识到司法改革目的绝不是简单地给审判人员增加压力,而是旨在通过增强法官责任心达到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所以,身处审判第一线的法院干警更应具有敢想敢干的品质,在司法改革的大势下迎难而上。

第四、有干事业的信念。

罗文到底能不能将信送给加西亚,自己都不得而知,但他之所以能在艰苦的条件下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争取受压迫人民解放的强烈信念支撑着他。在我们的工作中,很多人做事犹豫不决,拖延迟误,究其原因是缺乏将事情做好的信心,害怕事情搞砸后承担责任。我们应该发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精神,在工作中保持坚定的信心,相信自己能够将事情做好。

第五、善于思考。

罗文送信过程是艰辛的,更是智慧和缜密的`,怎么航行,怎么避开敌人搜索,怎么伪装,怎么用烤红薯解决温饱问题,怎么上岸,每一步都计划的十分周密和严谨,他的成功看似偶然,实则必然。法院的工作要求我们必须有严谨的思维习惯,善于思考、善于总结、善于学习前人经验。

第六、超强毅力。

面对送信途中的种种困难,罗文最后凭借超越常人的毅力战胜困境,出色完成任务。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审理的每一个案件在某种意义上其实都是对我们毅力的另一种形式的考验。如何应对无理取闹的当事人、如何缓解双方剑拔弩张的紧张氛围、如何高智慧完成庭审、如何体现判决书的释法与说理、如何让当事人服判息诉……,都是每位法官需要思考和面对的问题,每个案件的审理结案都是对审判者毅力的极大考验,经受住考验的人,案结事了,反之,困难重重。

第七、团结协作。

罗文顺利将信交给加西亚,离不开途中人们的相互配合协作。古巴军人联络处的指挥官伊先生、沉默寡言的马车夫、可靠忠诚的格瓦西奥、训练有素的卡斯特罗上校、海岸将军瑞奥、开路向导迪奥尼思托中尉,是他们的共同努力促成了罗文顺利完成任务。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同样适用在司法审判中,在案多人少的现实情况下,员额制改革,组成高效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团队,三者之间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调动人们工作积极性,才能最大程度上提高审判效率。

第八、做事讲技巧,让1+1>2。

在罗文完成任务,加西亚将军决定派三名熟悉整个古巴国情、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军官护送罗文回美国。在人选的选择上,我们不得不佩服加西亚将军的明智选择,在那种情况下与其派更多的人护送暴露目标不如择优选择。审判是一项需要高度利用智慧的工作,有时需要“唠家常式谈心”、有时需要“严肃式讯问”、有时需要“刚柔相济”,有时需要“恩威并施”、有时法理无情、有时情法兼顾,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只有掌握好做事技巧,才能将审判工作做好,真正做到1+1>2的效果。

“把信交给加西亚”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精神,更是一种源泉,是一种指导我们前进的力量源泉。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9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10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丛林传奇》。我一拿起这本书,就马上坐下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完合上书本,我就在想:书的主人公莫格里真是一个善良、勇敢、聪明的小男孩,他的品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主人公莫格里的故事。莫格里是一个孤儿。有一天,他遇到了狼的一家人,狼爸爸和狼妈妈收留了他。按照法律狼崽儿要经过会议检阅,才能成为狼群的一员,莫格里最终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不知不觉中,莫格里在狼群中度过了十年的快乐时光,而狼群的首领也变老了,他不能再当首领了。一直受他保护的莫格里也受到了群狼的攻击,于是莫格里不得不离开了狼群去了人类社会。可是人类并不欢迎他,莫格里又逃回了森林。刚逃回到森林两天,莫格里就被猎人布尔迪追杀,猎人布尔迪和村庄的所有人为了引莫格里出来把狼的一家人给杀了。莫格里为了复仇,召集所有动物将村民全部赶出了村庄。从那以后,莫格里就在森林里快乐地生活着。

莫格里是一个虚心好学的小男孩,在别人教他学习知识的时候,他认真学习,从不捣乱。在和老虎谢尔汗决斗的时候,他靠智慧赢得了战斗。在狼的一家人被杀的时候,他和其它动物奋不顾身地将村民赶走了。莫格里真是一个聪明机灵、虚心好学、善良勇敢的小男孩。

在生活中,我有一个好朋友跟莫格里一样,他的名字叫丁硕果。有一次我不小心摔了一下,丁硕果看见了就把我扶了起来。他对我说:“下次小心点儿,别再摔倒了。”丁硕果是一个善良的小男孩儿,他也是一个聪明的小男孩。还有一次,在课堂上老师让丁硕果回答问题,他马上就回答出来了。我很庆幸自己有一个这样的好朋友。

我们都应该向莫格里学习,学习他的优良品质,也成为一个聪明机灵、虚心好学、善良勇敢的好孩子。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11

我躺在温暖的床上,就像被温暖的风包裹着一样,这似乎是真正的风。但是我并没有管它,我只是盯着黑漆漆的房间,感觉现在有点像丛林了。这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响起,把我吓得魂不附体。我用我最大的力气尖叫了一声,把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也吓了一跳,声音戛然而止。我摸到了它,它不是一阵声音,而是一个长了毛的家伙。我以为那个家伙会被我吓走的,没想到它竟然开始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是遵守丛林法则的捕食者黑豹。”说着,它低低地咆哮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它就是我在看《丛林之书》时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

《丛林之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个名叫莫格里的小男孩在婴儿时期被老虎叼到了丛林里。后来在黑豹巴吉拉和棕熊巴鲁的支持下,狼族收养了莫格里。在丛林中长大的莫格里后来做出了很多让人惊叹的事情——赶跑了村子里的坏人、将红毛豺狗悉数杀尽......

而他赶跑坏人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要放丛林进来。

狼孩莫格里回到村庄是被仇视的,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被狼养大的丛林魔鬼,还因此要杀掉他的养父养母。就这样激发了莫格里想放丛林进来的念头——把人类居住的村庄也变成丛林。

我在想丛林与村庄、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最开始,地球上没有村庄,人类的祖先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与其他动物没有太多差别。后来人类的祖先从森林里走出来,人类逐渐开始在地球的各个地方生活,将丛林与森林变成了村庄、城市。他们正破坏着动物们的家园——大自然。人类一点也不把曾经和自己差不多的`动物放在眼里,大肆捕捉、杀害它们。这时候,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人类觉得人定胜天,不觉得大自然有多伟大了。

可事实上,没有大自然也就没有人类。人类吃穿用度都离不开大自然,严格来说就连自己都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所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才那么渴望去大自然中踏青、旅行啊!

我觉得应该要放一些丛林进来,来到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家、我们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旁。

我想起了我今天去的谷山古采石场,站在这个宋代的采石场洞口,你能看到城市中高高的房子。可我身边明明是青色的石头、绿色的浅潭呀!我很庆幸我能处在自然中,可我又觉得谷山是在孤军奋战——因为城市建设,谷山被挖掉了很多,有些高楼都已经要建到山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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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不是应该保持这样的大自然,让丛林、让森林、让大自然进来呢?

我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我们也想这样,可惜人类的城市太大了,再怎么让丛林进去也行不通啊!”

所以我认为人类应当把丛林、森林这样的大自然带进我们的生活中,让人与自然更和谐。

巴吉拉是遵守丛林法则的,其实大自然也有一条自然法则,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会忽视它。

当你忽视了自然法则的时候,请记住《丛林之书》当中的丛林密语吧:你与我,同源同脉。

我们人类和大自然的所有物种们不正是同源同脉么?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1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丛林故事》。让我认识了一位作者叫罗德亚德·吉卜林,他是英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文学大家,是儿童文学巨匠,一生著述丰富,成就卓然。他的代表作品就是《丛林故事》。

这本书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是莫格里,他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中一员。后来,他长成一个勇武而又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严肃的老总熊、正直的狼群头领孔武有力的蟒蛇卡阿等等。他们在莫格里周围形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后来,莫格里借用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施,谢尔汗使丛林重归平静。

这本书还教会我了各种比喻词,词的意思,这句诗句的意思等。我最喜欢主人莫格里,我觉得他太聪明了,不管遇到了什么难题都能解决。不象我们这些普通人一样,虽然有些问题还是能解决的,可是有些问题也只有莫格里解决的了。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有趣的书。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13

一翻开书页,我就好像进入了趣事多多的丛林,徜徉在其中,亲眼目睹紧张而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一位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误入了狼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狼族的一员,他在呵护下健康成长,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危险,他面对财宝丝毫不动心,也曾有许多辉煌的战绩,最终成为了一个山林之子。

这本书虽然没有特别深刻的哲理,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觉。一进入书中,就会觉得心旷神怡。

我最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和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杀死了老虎谢尔汗;诱惑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他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雅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的一切,都突出了人类的智慧。这是这本《丛林传奇》最大的亮点。

莫格里真是太勇敢了,我连他的一半都不如,虽然往事不堪回首,但我还是和你分享一下好吧!

有一天晚上,我去帮妈妈买面条,走到大时代门口,我看见一个男人,全身黑衣服,戴着黑墨镜、黑头盔和黑口罩,他正一直盯着我看呢!我立刻害怕了,赶紧跑进大时代,买了两元钱的面条。

刚走出大时代门口,我就看见那个男人还在,我急忙撒腿就跑,回头一看,那个人骑着摩托,一路都在跟着我,而且还在打电话!“他不会在打电话叫同伙吧?”我害怕的想。于是一溜烟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趴在窗户上往下看,看见我们楼下的王叔叔正和他有说有笑,原来,他刚刚的电话是给王叔叔打的啊!真是虚惊一场啊!

我要莫格里的机智和勇敢,变成一个大胆的女孩。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14

刚拿到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黑豹与狼群给迷住了,心想这肯定是一本精彩有趣的动物小说。于是,我立马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这书主要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主人公莫格里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后来他长成了一个勇武又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西啦,他们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后来莫格里凭借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谢尔汗,使丛林重归平静。

这本书生动的原因是因为他将丛林动物的语言翻译成了人的语言。还创造了许多特殊的写法,来表达动物的心理概念。比如动物害怕火,所以将火称之为红花。丛林动物,在这里被他称为了丛林居民。他还编写了很多属于动物的`谚语,比如“去年的坚果是今年的黑土”,“明天再打明天的猎”,“蜜吃完了,空蜂巢应该抛下了”等等。

除此之外,我还觉得主人公莫格里作为一个人能与动物这样相处令我十分惊讶,但其实他对人类的感情,也远远不如大自然,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也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了,而是一个与动物一般的,在大自然生活的人类,他可以在丛林之间自由的闯荡,他可以在藤条上,随意的荡来荡去。因为他这般自由,所以才会有了后面的勇敢事迹。这样的生活令谁不羡慕呢?

读完这本书,我对狼和猛兽也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觉得狼、熊、虎、豹是与魔鬼一样可怕的动物,一想到它们我就会感到恐惧、害怕。可我现在知道它们其实很温顺,只是人们把它们想得很可怕,要知道人杀它们的数目,是它们杀人的数目的几千倍。

从这本书中,我读出了精彩,也知道了真正的团结,更读出了勇敢、坚持的可贵。我们一定要像主人公莫格里学习,成为一个勇敢、守信的人!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1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叫《丛林故事》。

这是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写的一本关于丛林的故事。这本书曾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它讲述的是从前有一个印度的小孩叫毛格里,他是樵夫的孩子。他特别小的时候就被老虎赶到了狼窝,于是他和狼就生活在了一起。中途毛格里又被狼族的首领赶出了狼窝,毛格里回到了人类生活的地方。他的父母找到了他非常高兴可是他的狼兄弟还是很想念他,每天都要见一见毛格里。人们发现他和狼有交往就说他是妖孩。说他的爸爸妈妈是巫婆和巫师。后来人类准备将毛格里的爸爸妈妈杀死。毛格里和他的朋友们救出了他的爸爸妈妈。

毛格里虎口脱险、顺利长大成人、被猴子们戏弄而最终得救、与红毛狗大战胜利……都是在黑豹巴格西拉、棕熊巴鲁、狼兄弟灰哥、蟒蛇卡等朋友的帮助下取得的。故事最后毛格里还是认为应该回到人类那里。因为人总会要回到人类那里。就象水最后会流入大海一样。毛格里回到了人类,过上了平安幸福的生活。

我从这本书里看到有很多凶猛的动物,他们只有在被人逼急了时才凶猛,平时是很善良的。毛格里是幸运的,因为他有很多的动物朋友帮助他。人是群体动物是离不开朋友的。从这本书里我还看到人类也有很多陋习,比如杀戮、虚荣、贪婪。我喜欢这本故事书它透露出人生的许多哲理。动物是纯真的、人类应该去爱它们、保护它们。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16

这是一本一百年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大师吉卜林的名著。

小男孩莫格里来到了狼群中,西奥尼狼群开会讨论要不要收养他?西奥尼山上所有的动物都来看热闹了。凶恶的老虎谢尔汗要吃掉莫格里,棕熊巴卢狼孩子的老师赞成收留莫格里,黑豹马希拉也同意巴卢的意见,莫格里终于成了狼群中的一员。

莫格里跟西奥尼山上的朋友学习打猎、奔跑、爬树游泳、和其他动物的相处的语言,他太天真了,上了狡猾的猴子的当,被拐走关在了一坐高塔里,他的老师老鹰卡阿发现他后棕熊、黑豹一起请来了伟大的蟒蛇卡阿,在四位朋友既老师的全力帮助下救出了他。

可是老虎挑拨了狼群,要杀死他和爱他的狼王,他用燃烧的火救出了狼王,打败了老虎,离开了狼群,回到了人类,可是人们怀疑他,排挤他,他有牛群的狼友围歼了老虎,回到了从小养育他的狼母亲和四位狼兄弟的身旁,和好朋友熊、豹在一起生活,打猎。

远离父母的我,有点像生活丛林中的莫格里,爷爷和奶奶就如教养莫格里的熊和豹,使我不断地强壮,不断地聪明,每当我受到了同学们的岐视时,没当我犯错时,总是他们及时安慰我,挽救我,使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使我愉快生活。

丛林战争读后感 篇17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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