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滴母爱血读后感(精品二十篇)_第十滴母爱血读后感
2020-07-16 第十滴母爱血读后感第十滴母爱血读后感(精品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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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学习《血的代价》观后感
公司组织观看了《血的代价》影片后,我深深地体会到当有爱就有家的宁静被事故无情的剥夺的时候,对家庭的伤害太深了。安全是把双刃剑。如果你遵守它的规则,它会保护你。如果你违反了它的规定,你将付出流血的代价。从事故中了解安全的价值,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是事故留给我们的唯一好处。
我看了那次安全事故后,这一幕触动了我的心,我的想发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幅画面映入我的眼连,我感受到生命的价值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真爱生命、关爱幸福、善待自己和他人。事故原因表明,我公司职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次不经意的非法操作所造成的后果是无法弥补的。
安全生产的前提是遵守规章制度,从日常工作中,从一点做起,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员工生产在一线,现场环境复杂,有时还存在不确定因素,这就要求我们保持冷静头脑,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以适应各种变化,防职工作中出现各种突发事件和处理问题。
每个员工都应该有危机感。事故是对精神瘫痪者的惩罚。切莫让一时的疏忽,成为你终身的遗憾。作为一名年轻员工,他不仅肩负着企业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更肩负着身后的家庭责任感。安全是福,大家都会说,但谁能真正理解它的深刻内涵呢?
在工作中,要认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不能产生粗心大意或侥幸心理的思想,安全完成工作,也要保证自己的安全,这样不仅给企业带来效益,同时也完成了作为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使命。
看完这段时间,我也意识到安全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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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上学的时候,只是希望您能知道,其实我不是个只会逃课睡觉,上课说话大笑的家伙?350字作文一切让我懂得,那些迟来的幸福或许会很美好,天堂是个美丽的地方,所以在那里一定会幸福的吧。看我们的童年就这样和棍棒戒条尺子之类父母老师经常打人的工具玩起了捉迷藏,有的父母一时找不到就顺手拿起馒头扔过来,机灵的孩子顺手一接,还忘不了咬一口,像兔子一样溜得无影无踪;
”那是医生宣布儿子脑死亡八年之后儿子说的第一句话。妈妈用自己的坚持让儿子活了下来,她却死了。妈妈的病历上写着,妈妈早在七年前就得了肝癌,还是晚期,是什么信念让妈妈又活了七年多?我觉得是妈妈想让儿子活下来,所以自己支撑着不死。妈妈用平凡而伟大的母爱,让儿子活了下来。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妈妈和我们在一起的机会,不能和妈妈吵架或惹妈妈生气。有一次,妈妈给我指出错误,我听得不耐烦了,就开始和她顶嘴。现在我才知道,那个时侯不该那么做。请大家不要向我学习这一点,我们都要改掉这个毛病。
妈妈对我的爱那么多,我怎么就体会不到呢?以后我要多做家务,不逆反,努力学习,多读一些书,做让妈妈快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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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第1章读后感
导读: 童年第1章读后感(一)
第一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母。她善良、聪明、能干、充满爱心,是千千万万俄罗斯女性的优秀代表,对“我”的一生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本章末尾用充满诗意的美好语言描写了外祖母的肖像和人品,塑造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平凡而伟大的人物形象。年过花甲的外婆跟三、四岁的“我”见面时的第一次“对话“生动活泼,风趣盎然。早已过不惑之年的高尔基,以三、四岁儿童的口吻、眼光、心理、行为,真实而生动地描写、反映当时的客观现实,深刻而准确地表达自己十分成熟的思想、观点和感情。语言简洁生动,非常口语化,非常适合人物的口吻和当时的语言环境;情节画龙点睛,人物栩栩如生。不仅本章,而且全部《童年》,具有这个显着的特点和优点。《童年》开篇就写得十分精彩。它可以摘出来绝不止一篇优美的散文。从译者加的标题就可以大体知道本章内容:一、“外祖母的出现”;二、“父亲的去世和弟弟的降生”;三、“父亲的安葬”;四、“伏尔加河上的风光”。《童年》的每一章都是由许多篇这样的优美散文组成的。《童年》可以比拟为一串珍珠项链,而每一篇散文就是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比如本章就藏着好几颗这样的珍珠。
童年第1章读后感(二)
阿廖沙小的时候,父亲便离开了人世,外祖母专程从外地来照顾阿廖沙。母亲为阿廖沙生了一个小弟弟。母亲与外祖母将父亲埋葬。
不幸的是,小弟弟也没能活下来。勤劳善良的母亲无法独自养活阿廖沙,便与外祖母一起带着阿廖沙坐轮船投奔外祖父。
外祖母是个胖胖的人,老爱穿黑色的衣服,有点驼背,举止却灵巧得像猫。但她是一个慈祥的人。下了船,外祖父与两个叔叔、舅妈、表哥表姐来接阿廖沙他们。外祖父不喜欢阿廖沙,对他有明显的敌意。
外祖父有一个染坊,那里挂着湿漉漉的大块大块的布匹,摆满了五颜六色的大水桶,桶里也泡着布。
童年第1章读后感(三)
小说所写的是19世纪沙俄统治时期作者童年经历的苦难,它讲述的是阿廖沙3岁到11岁时期的童年生活。
小说以一幅悲伤的场景开头:在昏暗的小屋子里,我父亲躺在靠窗的地板上,他穿着白衣服,身子伸得老长;他光脚板的脚指头,奇怪地张开着,一双可亲的手安静地放在胸前,手指也是弯的;他那一对快乐的眼睛紧紧地闭着,像两枚圆圆的黑铜钱,他和善的面孔发黑,呲着难看的牙,吓了我一跳。
这段话充分的运用了外貌、动作等细致的描写,为读者刻画出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痛苦。当我读完这段文字后,心情无端地变得沉重起来,并且迫不及待地想要往下阅读,探究到底是怎样的遭遇导致有了开头这么惨不忍睹的一幕。
后文写的是我同外祖母和母亲一起,搭上轮船,前往外祖父家。期间有一段话使我记忆深刻:河面上是灰蒙蒙的湿雾,远方是黑黝黝
的土地,接着它又消失在雾里和水里了读《童年》第一章:“去外祖父家”有感读《童年》第一章:“去外祖父家”有感。周围的一切在颤动,唯有母亲把两手放到脑后,靠着船壁僵直地站着,纹丝不动。她的面孔阴暗、铁青,瞎子一般,她两眼紧闭,老是一声不吭,人完全变样了,变成了一个新的人,连她穿的衣服我都觉得很眼生。 我久久沉浸于这一片段之中,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文段中所描述的场景,霎时只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声息,仿佛看到了母亲心底无法言喻的孤独与绝望的沉郁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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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是无私的,有一种爱是伟大的;有一种爱是独一无二的。这就是母爱。
文中描写了一位母亲带着自己的女儿去阿尔卑斯山滑雪,不幸的是她们母女俩由于玩得很高兴而不知不觉偏离了安全雪道。当她们准备返回时才惊恐地发现,她们迷路了!
她们大声呼喊救助,不但没叫来救援人员,反而引起了雪崩!她们不知在雪下压了多久,最后终于用双手爬了出来。由于她们缺乏野外生存技能,她们辨识不了方向,就这样走了三十多个小时,终于看见了飞机,她们大声求救,可是她们衣服的颜色是白色,所以飞机上的人看不见她们。
又一个寒冷的黑夜降临了,母女俩跌跌撞撞地在深可没膝的雪堆里艰难跋涉着,饥饿和寒冷的痛苦紧紧纠缠着她们。
再一次迎来白天的时候,母女俩又开始了跋涉,母亲体力不支一个踉跄栽在地上,脑袋碰着了一块埋在雪地里的石头,鲜血立即涌了出来,染红了身前的一片雪。母亲怔怔地看着被自己鲜血染红的雪,仿佛若有所思。这时女儿在极度的疲劳和饥饿中,伏在母亲腿上进入梦乡。
女儿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你母亲用岩石碎片割断了自己的动脉,然后在血迹中爬了十几米的距离,正是这样救援人员看见了雪上那道长长的血迹才意识到下面有人……
母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感情。为了子女的幸福和安全,母亲有时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正像文中的故事一样,母亲为了女儿获救而用自己的鲜血染红大片的雪地,指引着救生员。这是怎样的一种爱,她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母爱的千古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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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读后感就是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或几句名言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
开头:(引)用一两句话点明原文篇名,说明感点。
中间:(议)简介原文主要内容,注意:一定要侧重与感点有关的主要内容,以便自然地引出下文的感想。
用一两句话,对原文内容加以议论,引出下文的“联系实际”。(对联)具体联系你所知、所闻、所见的社会现实,或自己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现实,谈感情、谈感情。
结论:(结论)根据开头的内容,再次强调感觉点,总结教育或启示。
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 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力求有新的思想来吸引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一忌大段抄录原文,读后感变成了“读后抄”。
二忌大段写检查、作保证,读后感变成了检讨书。
第三,避免感觉脱离原来的内容,感觉与阅读不符,无关。
1、紧扣原文抓住重点。
必须是从原文引发出来的感想、体会,不要面面俱到,泛泛而谈。应集中到自己感受最深的一点或两点上来发表议论。
2、联系实际,情感真实。
这个“实际”可以是自己的思想和生活实际,也可以是别人的思想和生活实际,也可以是社会实际,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事写并结合切身体会,体会才真切,文章才具有说服力。
3、读感结合有侧重。
正确处理好“读”“感”的关系。“读”是“感”的前提和引子。“感”是“读”的结果和目的。
因此要有读有感,读感结合,比例协调。不能只读不感,一味抄写课文,没有体会,也不能只感不读,离开原文意思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通常情况下,侧重于写自己的感受。
当然交代所读文章的名称和主要内容是必写的。
4、引导**,总结写法:
夹叙夹议,叙中有感,感应中有叙。
1、审清题意,明确内容。思考:这次习作的内容是什么?具体要求是什么?
2、确定感点,选择材料。①、明白“感点”:就是最让你受感动的那一点或方面,也可以说是观点(主题)。 ②、给文章列感点。
3、按序写作,详写重点。
1、读内容:文章主要讲了什么内容?
2、悟感情:你从文中体会到作者什么思想感情?
3、析情节:文中主要人物是谁?他(她)给你留下什么印象?文中哪些情节最让你感动?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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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母爱》这篇文章后,我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故事讲的是在一个严重缺水的沙漠地区,每人每天只供给3斤的用水量。一天,一头老牛为了想添点水喝拦住了用水的军车,军人对老牛大声呵斥,并用火来吓它,但毫无用处。后来老牛的主人用鞭子使劲抽它,抽得皮开肉绽,老牛依然纹丝不动。军人没办法,只好舀了一瓢水给老牛,老牛竟然没喝,向着夕阳的方向叫了几声,这时从远处跑来一只小牛,小牛喝完水后,老牛轻轻地舔了舔小牛的眼睛,小牛也轻轻地舔了舔老牛的眼睛,然后遍体磷伤的老牛带着小牛慢慢地回家了。
真的很感慨母爱之无私,舐犊情深,如春风化雨,让我心间淌过一阵暖流。
同样作为一个母亲,我很爱自己的孩子,为了他我可以做任何事情。我不期许他在未来有多大的成就,但求能继续像现在这样开心地生活。他大口大口地吃着我做的饭菜,跟我说好吃;他兴冲冲地跑回家拿着学校发的奖状,倾吐自己的喜悦……这一幕幕都让我倍感幸福,觉得对孩子的付出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能看到他灿烂的笑容。
同样我也是一个女儿。只有自己为人母亲后,才体会到自己母亲的不容易。似乎大家都会把客气、宽容留给外人,尤其在得到他人帮助时候,更会感激不尽。而对家人会表现出很平淡。家人的一句关心问候,熟视无睹。相比外人带给我的微小的帮助,妈妈给我的无私大爱,一次又一次忽视。每当母亲唠叨时候,我甚至会大发雷霆。
现在想起来后悔不已。现在她年事已高,看着她斑白的双鬓,心里会酸酸的。如果自己的孩子以后也是这么对我大呼小叫,我必定会伤心流泪。将心比心,此刻特别能体会母亲的当时的感觉。从今以后,我会以一颗诚挚的心对待母亲的唠叨。
母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正如文章中的母牛对小牛,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让我们一起为母亲做点什么:节日里做一顿可口的饭菜,送上一束最美的康乃馨。让母亲也能感受到我们的关怀,将母爱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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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这本小说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红与黑第十章读后感,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
红与黑第十章读后感篇1 《红与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自1830年问世以来,赢得了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 这部小说很有影响力,它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名叫于连,他的经历和遭遇使我们明白了很多事情。 于连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第十章读后感篇2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 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合上书的时候,心情总觉得怪怪的,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脑海里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于连正在事业的最顶峰的时候,却会被社会无情的淘汰?后来,我明白了,因为他不仅仅靠的是知识,更多的是靠外界不光彩的手段,而这样的人,往往是社会选择的第一淘汰对象。 在此看来,《红与黑》这本书中故事的结局也无疑是凄美的。于连死之前,曾要求德 瑞纳夫人发誓活下去,好照料玛蒂尔德的孩子,这说明于连也是一个有心人。于连死后,德 瑞纳夫人也忠于她的诺言,但是,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也抱吻着她的孩子离开了人世,这也说明德 瑞纳夫人是如此的爱于连。 现在想想,这又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呢?它,再次从反面告诉了人们 这个社会,是一个花花绿绿、充满爱情与陷阱的社会。 红与黑第十章读后感篇3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第十章读后感篇4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与黑第十章读后感篇5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着外,对其被称为名着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了《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企业是最粗糙的科学,最冰冷的艺术。”约翰•伯恩在他的这本书的开篇写道。作为美国《商业周刊》资深作家,约翰•伯恩在他工作的几十年中,报道和解读的大多数是企业如何创造千万利润的故事,而在这本书中,他开启了探索企业更神秘的人性面,数字化管理可以成就一个企业,但并不应该是指导企业的全部。研究范本便是近代企业史上10位最伟大的英才,被人称为“十杰”。 之所以被称作“蓝血”,是源自古老西班牙王室的说法。西班牙卡斯蒂利亚贵族宣称自己的血统最为高贵、纯正,他们常自豪地挽起袖管,展示自己雪白小臂上清晰可见的蓝色静脉血管,称之为“蓝血”。其实,是因为不从事体力劳动,所以肤白如雪,贵族由此显示自己与“劳动者”的根本区别。后来西方人用“蓝血”泛指那些高贵、智慧的精英才俊。 书中所写的蓝血十杰是哈佛高材生,曾服务于美空军,是二战的后勤英雄。他们利用数学模式,印出图表,用来交运飞机、部队和紧急物质,更为盟军节余了10亿美元。对他们来说,每一个问题的背后都有数字作为答案。 战后,他们10人打包共同来到福特公司。当时的福特公司充斥着混乱的管理和大量资源浪费的现象,处在濒临崩溃的边缘。他们从研究福特汽车的混沌局面开始,不断反复地拷问利润、成本、库存、盈亏、预算等等话题,使从每一个零件和每一种产品中,获取最大利润。他们对汽车一无所知,而他们的利器就是数字化管理。他们所带来的是一种企业式的意识形态。 十杰信仰数字,崇拜效率。他们拥有强大的理性主义精神,卓越的管理科学素养,因此不论进入什么行业,总是能把一切资源加以数量化——包括人力资源在内。数字化的管理经验也的确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成就,年仅30岁即各有建树,他们之中产生了国防部长、世界银行总裁、福特公司总裁、商学院长和一批巨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的理念运作得很完美,企业得到需要的纪律、秩序和控制。 把一切管理的因素数字化,避免了主观不理性的决策,在数字背后更容易发现问题和利润增长点。在一定程度上说,他们已经实现了最初的梦想,改变了世界,改写了美国历史。 然而物极必反。十杰的观点创造了一种崇拜管理和数字、本质傲慢而自大的教派。极度崇拜数字的背后是为了提升效率而牺牲敏感回应的制度;同时他们建立起规模庞大的白领幕僚,把权威和决策集权到中央;为了降低成本和获取控制的效益,牺牲了所有产品品质和顾客满意的观念,我们也忘记了个人的主动精神。曾经被十杰珍视为制胜法宝的数字、分析、统计,成为桎梏企业发展的枷锁。 十杰中的利斯曾使福特汽车公司起死回生,这使他信心十足,接着为福特公司勾勒了一个策略性的计划,要正面对抗强大的对手通用汽车公司。他相信自己可以制造出一款更大更好更美的汽车来战胜对手,他把它称之为真正“美国人梦想的机器”,他全心全意投入这种汽车的创造上,信心满满,完全没有预期成功以外的事情。 直到这部汽车惨败,才如梦方醒。他无法从中复原,失败使他失去热爱的工作,也摧毁了他。利斯最终开枪自杀。 利斯对新产品充满信心,可是这种信心不是来自真正的市场知识或产品经验,而是来自使他们和其他专业经理人近乎神明的实证资料体系。最后,这种体系教导经理人信任数字,不相信人。一切管理的因素皆可数字化,但关键是数字化管理应以人为本而不是数字。数字理性而过于冰冷。人力资源也仅仅是数字,人似乎成了数字的奴隶。 麦克纳马拉,被称为“人类电脑”。在他的数字科学观念下,所有的人都成了国家可运用的资源,于是这些“资源”投入了越南战场,打一场长期的竞争资源、消耗忍受力的仗。在他的管理观念下,人力和人命似乎无关,从不讲情分。结果在期间,美军官兵矛盾非常深。 数字化管理的优劣在10位管理人士的管理生涯中一一体现。蓝血十杰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又有现代企业社会翻版。历史在很多企业中重演:管理混乱,引进管理人员,采用先进管理方式,数字成为考核的惟一标准,过量的数字管理又让人迷失在美妙的数据解释中。数字化管理的主体是人,数字化管理依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如何用好数字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应当思考的命题。《蓝血十杰》给了我们很多启发。 第十滴母爱血——《我终于读懂了母爱的“凶与狠”》是一篇非常感人的文章,我今天很认真地读完了这篇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的文章。 这篇文章写了一位母亲身患绝症,但还担心着娇生惯养的儿子,所以她放弃治疗,要教儿子自立。母亲想不能让自己拿继母相比,于是狠下心对儿子冷漠,动不动就打骂,令儿子恨自己。直到儿子上初中需要5千块钱时,打开了6年前放遗书的盒子才知道事情真相的感人故事。 文中的“我”的生活很好,可是自从父母去了一家医院,“我”的生活就大大不如以前。孩子就开始恨妈妈,一直恨到孩子死。爸爸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孩子考上了中学,爸爸给孩子一份遗书,他看完以后,就跑到亲妈的坟前,长跪不起。那时候他才明白那时候妈妈对她的一片苦心! 有一句话令我印象很深刻,“哪知妈妈竟然拿起锅铲打我的屁股,还恶狠狠地说:“不会烧,我教你!”她见我一动不动,又扬起锅铲打我一下。这时我发现她已经气喘吁吁,好象要倒下去的样子,我开始自责了,也许是我把她气成这样的吧,忙按照她的吩咐淘米、洗菜、打开煤气罐……”我从中体会到一个母亲为了让孩子会生活,而狠下心打孩子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啊!可母亲还是依旧像以前那样,强迫他做饭、做菜,因为她想让孩子恨她。 还有当我读到“读完妈妈的遗书,泪水模糊了我双眼,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冷眼,打骂与无情,那全是为了我今后的自强自立啊!”这句话让我从中体会到母亲的爱与孩子的觉悟。 是啊,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成为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应该学会自强自立,为社会做贡献! 最近,我读了《地震中的母爱》这个故事,不禁感受到母爱如阵阵暖流涌进了我的心田,也不由得赞叹:“好一位伟大的母亲啊!” 在“8.0级大地震”来临的那一刻,那个母亲本能地用身体护住了自己幼小的孩子:她双膝跪着,整个身体向前匍匐着,双手扶着地面,支撑着身体。为了不伤到孩子,一直这样坚持着……而那个孩子就在她如此特别的身姿的庇护下,甜甜地睡着了。而那位母亲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看到这样的画面,心中不禁泛起了阵阵酸痛…… 读完故事,我真觉得母爱能超越一切,为了自己的儿女,不惜付出自己所有的一切,甚至是自己宝贵的生命。有这样伟大的母亲,难道这不值得我们每一个儿女骄傲吗? 此时,我又想起了自己的妈妈,虽然我的妈妈很平凡,但我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妈妈对我的爱。生病时,妈妈细心的呵护;生活上、学习上,妈妈无微不至的关怀;晚上爱踢被子,妈妈总是一次又一次地起来替我盖被子;当我淘气时、做错是时,妈妈总是严厉地批评我,耐心地教导我…… 这就是爱。 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许多同学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很欣赏他的推理能力和断案方法,一桩桩棘手的案子在这个“咨询侦探”的点拨下都逐渐明朗起来。读了《血字的研究》,对此我深有体会。 比如,在劳里斯顿花园街奇案中,侦探们在死者所在的房间墙角发现了用鲜血写成的词: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两位侦探都认为写字人要写一个人的名字,叫雷切尔(Rachel),但是还没来得及写完。可是福尔摩斯经过对房间的仔细检查,却得出了另一个答案:“雷切尔”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他没有想当然地得出结论,避免了侦探们在探案过程中走过多的弯路。 我还非常欣赏他的一些新颖的观点,比如他认为人应该记忆一些有用的东西,因为人的大脑就像一个小阁楼,它并没有有弹性的墙壁,所以没用的知识放多了,就会把有用的知识挤出来。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绕太阳转。 他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侦探啊! 《血眼熊》—读后感;通过沈石溪写的《血眼熊》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情;并不是所有人走近,它的眼球都会那样,只有唐医生走;当它快被金属管折磨得要死的时候,是唐医生把它就过;它接纳了唐医生;我从这个小故事中,我懂得了要保护小动物,尊重小动;《血眼熊》—读后感 通过沈石溪写的《血眼熊》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情感,看熊的眼睛就可以知道熊的情绪怎么样变化。当人走近它,它的眼睛就红得越厉害,鼓凸得也越厉害,人往后退,它的红眼睛就逐渐变淡,鼓凸的眼球也随之缩了回去。 不是每个人都靠近它,它的眼睛会是那样的,只有唐医生靠近它,它的眼睛还是原来的样子。那是因为哈珀要把熊胆取出来,用金属管把深绿色的熊胆吸出来,锁在一个两层的小笼子里。熊的伤口发炎了,金属管使它很痛。这样痛苦的经历使得见到人接近它,尤其拿着金属之类的东西的人,会发疯。 当它即将被金属管折磨致死时,唐医生把他带到了这里。从那以后,它对唐博士和其他人有了不同的感觉。 它接纳了唐医生。从唐医生那熊懂得了善。 从这个小故事中,我学会了保护小动物,尊重它们的情感。 假期里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又一力作《血眼熊》。 其中讲述了这样一篇故事: 野生动物救护站得知了一个消息,有村民抓到了一只黑熊,并进行取胆,**抓住了嫌疑人,把这只熊托付给了救护站,可是要救治这只熊可没有那么简单——它已经对人类产生了坏印象,虽然唐医生成功拔下金属导管,但是这还是没能改变这只熊对人的看法,只要看到除了唐医生以外的人就会大声吼叫,尤其不能看见金属物品,否则就会两眼发红,一只熊掌捂着被取过胆汁的伤口,另一只则疯狂地挥舞着,因此得名——血眼熊。 救护站原本计划等血眼熊伤好后放归山林,可有一天,站长的同学来大森林里体验生活,他是个作曲家,***地拿一只金属指挥棒在救护站闲逛,被血眼熊看到了,引得熊愤然大叫,作曲家觉得很有趣,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在慢慢逼近…… 愤怒的熊打翻了笼子。在这个关键时刻,与熊有着特殊感情的唐医生站了起来,拖延了时间,成功地救了作曲家,让黑熊回到了森林。 眼看着一幕即将发生的悲剧演变成喜剧收场,我紧张的心才稍微放下, 不过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不明白为什么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企图贩卖珍稀动物,甚至取熊胆以赢取暴利呢?他们是不是从来都想过地球不只属于人类,如果哪一天野生动物灭绝,食物链将被严重破裂,到头来吃亏的是人类自己!为此,真心呼吁大家一起行动起来,爱护地球,共同保护野生动物! 今天,我读了《血眼熊》这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 它主要只几米高的熊。他一看到有人来,眼睛就红了,像血一样。所以就叫血眼熊。它的胆里面插了一根金属管。 兽医帮它取出金属管,熊感激地看着它。。。几天后,一位著名的小提琴家带着小提琴来到那里。当熊看到小提琴的金属管时,他非常兴奋,从笼子里挣脱出来。 但不知道的小提琴手一直用金属管拉小提琴,却不知道危险正在一步步逼近他 读完《血眼熊》这篇文章,我很生气。因为有些想钱想疯了。把金属管插在熊的胆里。 每天抽一些胆汁,****。其实胆汁可以用一些药材来顶替。功效都是一样的。 可还是用人来买胆汁。 因为有些熊无法忍受这种折磨的痛苦,他们剥去熊皮,取出熊胆。用仇恨的眼神望住人类,它们自杀死了。现在人类不在怕它们了,人类不在胆小了。 反而还熊还怕了。人类为了防止熊再次死亡。用很小的笼子困在它们,小的连翻身都不行。 又怎能自杀呢? 亚洲动物**会曾经解救过一批黑熊,那批黑熊由于长期囚禁在养熊场内插管取胆,它们身心俱损,伤口溃烂,腹腔感染,不断有黄褐色的脓水从溃烂的**渗出,很久也不敢从笼子里走出来接触大地。打开他们的腹腔,一些引流管已经在腹部腐烂,一些和器官紧紧粘在一起。放入山林后,它们除了拼命摇头外,不会向前挪动一步,因为关在铁笼里面太久,也许已经忘记怎么走路了 。 只是痴呆的目光朝天望着,好象仍然感到还在铁笼里。(因为人类,使熊得到自由都那么痛苦) 我希望,大家放下手中伤害熊的物品。让其它熊都不在受到伤害。 非洲大陆长期以来流传着一句俗语:“if you want long life,never touch the diamond.如果你想要长久的生活下去,就不要碰钻石。 ”压榨别人,被别人压榨,世界就是如此。不能太过偏激,我们还活在现实的社会里,生活还在继续着。 在1990年代,在非洲塞拉利昂,土地不断遭到战争破坏,非法钻石日益猖ramp。阿彻(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饰)是一个地道的战争贩子,靠倒卖战区钻石为生,他在监狱中无意得知渔夫所罗门手里有极品粉钻。他一识到这是他离开非洲的机会。出狱后,他找到了所罗门,准备和他一起寻找钻石,离开非洲。 所罗门是个普通的渔夫。由于内战和家庭分离,他被迫由叛军开采钻石。他找到了一颗顶级的粉末钻石并把它藏了起来;战乱来临,所罗门进了监狱,后被阿彻救出,并在战地记者麦迪鲍文(珍妮弗康纳利饰)的帮助下,找到了失散的家人,此时,他的儿子迪亚却被叛军带走,生死未卜。愤怒的所罗门答应与阿切尔合作,在叛军的控制下寻找钻石和儿子。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因为一颗血钻将命运放在一起。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梦。阿切尔的梦想是致富,走出非洲;麦迪的梦想是找到真实的故事和确切的证据来揭露肮脏的交易;所罗门的梦想是是儿子重新成为医生和他的家人。叛军的梦是掌握政权;走私者的梦想是偷更多的钻石,赚更多的钱;大多数非洲人的梦想就是和平。 原本纯真的孩子,拿起枪杆用鲜血结束童年,眼睛里更多的是迷茫和恐惧,不知道未来在**,生命为何物。好心的黑人说他们是童子军,但他们是孩子,却在枪口下流血。资源丰富对于一个国家究竟是幸事? 抑或灾难?象牙,石油,**和钻石可以使整个国家富有,但恰恰相反,这个国家的所有人都没有家。 是什么让同胞互相残杀?是什么让好人举起枪来憎恨?是什么让我们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任? 他们可以为一颗晶莹剔透的钻石发动空袭,并为金钱和权利切断无数人的**。如果人们天生具有善良,那么什么会使善变成恶?最后,会不会有回归于善? 看完电影,我只是在想,没有答案。我希望那些枪战、流离失所和流血的**只是电影。我们在遥远的这里,永远也想象不到非洲大地的人们,过着怎样一种生活。 他们想要的只是他们的生活。 影片的最后,阿彻尔将钻石交还所罗门,笑着对他说:“带你的儿子回家。”**给纽约的麦迪: “帮助所罗门,带他的儿子远离这一切,不要让他再卷入进来。”“我看到的,是一幅最美的图画,真希望你也在这里。”我分明看不到那个冷酷的军火、钻石走私犯。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这是一句广为流传的广告语,来自于当今世界最大的钻石公司德比尔斯。对这家南非公司的名称,许多中国人都不熟悉,但是对这句读起来琅琅上口的广告语,国人即便不是耳熟能详,也应该是似曾相识。 钻石并不是那么稀有的矿物,但钻石矿床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们集中在非洲。一百年前,这家南非公司利用其独特的条件几乎垄断了世界钻石市场。到目前为止,它仍占据世界钻石市场的一半以上 界市场份额。一百多年来,德比尔斯在经营过程中,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不是开采和加工钻石,而是包装和购买钻石。 显然,德比尔斯非常成功的把钻石这种非稀有矿物,包装成为了**昂贵且具有纪念价值的石头。一方面是投入巨大的广告成本,另一方面是投入巨大的**钻石成本,加上对销售渠道的适当控制。因此,非稀有变成稀有。 当然,人的世界充满了人赋予的价值。高端名牌真的值这么多钱吗?不好说。但既然公众心理是可以接受的,那就可以建立起来。 钻石和其他类型的高端消费品有一些区别。那就是,为了钻石,非洲的许多百姓,至今还在生灵涂炭。钻石不会杀人,但为了钻石,人们杀人。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在这句温馨浪漫的广告语背后,杀机重重。人生之美,血洗过的钻石,怎么不贵?一个真真切切的人。 今天,妈妈给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第二滴母爱血——我终于读懂了母亲的凶与狠》,让我的心永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写了一位母亲身患绝症,但还担心着娇生惯养的女儿,所以她放弃治疗,要教女儿自立。母亲想不能让自己拿继母相比,于是狠下心对女儿冷漠,动不动就打骂,令女儿恨自己。直到女儿上初中需要5千块钱时,打开了6年前放遗书的盒子才知道事情真相的感人故事。 刚开始我觉得很高兴,因为文中小女孩跟我一样大。听着听着,我心里难受起来了,因为她的妈妈总是打她骂她,还让他做饭,为什么是亲娘还这样对她。 听着听着,我心里更难受了,爸爸都泪流满面,为了她上学,妈妈都不舍得买药。为了她妈妈死后她的日子不难受,所以才这样对她,打骂她。她妈妈想得可真是周到啊! 有一句话令我印象很深刻,“哪知妈妈竟然拿起锅铲打我的屁股,还恶狠狠地说:“不会烧,我教你!”她见我一动不动,又扬起锅铲打我一下。这时我发现她已经气喘吁吁,好象要倒下去的样子,我开始自责了,也许是我把她气成这样的吧,忙按照她的吩咐淘米、洗菜、打开煤气罐……”我从中体会到一个母亲为了让女儿会生活,而狠下心打孩子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啊!可母亲还是依旧像以前那样,强迫他做饭、做菜,因为她想让女儿恨她。 还有当我读到“读完妈妈的遗书,泪水模糊了我双眼,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冷眼,打骂与无情,那全是为了我今后的自强自立啊!”这句话让我从中体会到母亲的爱与女儿的觉悟。 啊!母爱是多么伟大,多么宽广啊!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成为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应该学会自强自立,为社会做贡献!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叫做:《血奶》。 当年唐山大地震,有一位年轻的`母亲正一边织毛衣,一边用脚踩着摇篮逗她仅五个月的宝贝女儿。 天崩地裂的一刹那,母女一起坠入黑暗无边的废墟,所幸母女俩都完好无损,惊吓后的孩子在母亲怀里睡着了,醒来后啼哭不止。母亲知道他是饿了,忙开怀喂奶。一天一夜后滴水未进的母亲奶水枯竭,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弱,绝望的母亲这时触摸到毛衣针,心里猛地一动,用衣针刺破手指,塞进孩子嘴里。 一周之后,人们发现了母女,孩子一息尚存,小嘴仍吮着母亲的手指头,母亲气绝。人们惊奇的发现,母亲的个个手指头都有一个小破洞,脸色像血一样洁白。 年轻的母亲为孩子流进了最后一滴血奶。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母亲宁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孩子的生命的伟大力量。 我读了《血心母爱》之后,那伟大的母亲深深地停留在我的脑海中。这是讲一个清洁工母亲,为了让女儿快乐而利用假期来陪女儿玩,他们来到阿尔卑斯山上滑雪时,她的孩子偏要离开滑雪轨道,迷失这里的方向,可他们还是往前滑雪,关键时刻母亲为了救他们而牺牲了,自己的血液留了满地,救援人员看见了赶紧降落下去看一下,她女儿获救了,自己却死了。 多么深的母爱呀!为了自己的孩子却牺牲了自己,这样的例子数无胜数,而我们只知道吃喝玩乐,我们现在要好好帮助父母呀!要好好孝顺她们!还有我们的家务都是爸爸妈妈来做的,我们也要出一份力呀!我们还嫌爸爸妈妈们啰嗦,与母爱父爱相比我们为他们付出的可真少啊! 这里提醒我们母爱父爱可真的很伟大呀! 《母爱》是一篇意义深刻的文章,它主要讲了在一个极度缺水的地区,一头牛渴急了,来到公路上,拦住了运水车的去路。驾驶员和牛的主人都来驱赶它,但老牛还是僵持着,人们被它感动了,把水给了它。但令人吃惊的是,它并没有急着喝水,而是把水让给了自己的孩子,然后它们一起往回走去。 母爱是无私的,母亲会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即使自己受苦受累,也不能让孩子渴着,饿着,不只是人,动物也一样,它们也会同样关爱自己的孩子。 母爱,让孩子们感到无比温暖,但母亲自己却要受很大的苦,甚至会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在刚刚发生的汶川大地震中,有一位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小宝宝,双腿跪在地上,将孩子放在身下,用自己的身躯抵住从天而降的石块。当救援队扒开瓦砾,找到这对母子的时候,母亲还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身体僵硬着,她已经死了,但她的小宝宝却得救了。求援人员还在孩子的身边发现了一部手机,上面写好了一条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还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它总是默默地奉献,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难道,这不应该令人感动吗? 一座城的倾覆成全了白流苏,一场乱世的霍乱成全了沃特与吉蒂。或固执,或骄傲。他们戴着面纱,拒绝审视这爱情的无端与短暂。 可其实这都只是小说里的戏码,太平盛世里没有灾祸与无常,戴着面纱的人们依旧看不清内心的表情。 这世界,男人有的忠贞不渝,一颗朱砂恒印在心。也有的,处处风流,说着何必太认真,戴着面纱,如何才能分得清?女人有的聪敏,内心明镜,懂得争取幸福。有的却迷恋镜花水月,以为自是特别,该当拥有荡气回肠的爱情。 于是愚钝者难免被骗受伤,这不是上帝的错。只是不清醒的人应当承受的回报。而这只是小说,会有一些奇迹让你我唏嘘感动。所以吉蒂是幸运的,自小娇纵任性,连婚姻大事都草率对待。却偏偏碰到一个如此爱她的沃特,执意结婚,以为日久就会有爱。 可其实爱情没那么伟大,也要天时,地利,人和才会有恰如其分的结局。他努力讨好的举动在她眼里是索然无味。 彼此努力寻找的都是对方所缺,没有人看到那些确实的存在。于是她轻易投进别人怀抱,以为是伟大的爱,却在最后狼狈收场,唯有那个深爱自己的男人还等在原地。 她用一次自杀式的旅行去惩罚这无计可施的关系。惩罚太过爱的自己,和不够爱的对方。不交流,不相视。冷漠的残忍和隔世的绝地让她无所适从。她负气的吃没有煮熟的蔬菜,是想惩罚对面的他,还是要得到关注?而沃特也沉默的将蔬菜吃下去,彼此伤害着,却又都无能为力。 最终,是陌生的瘟疫之地拯救了两个人。 人都如此,在陌生的环境里容易害怕,本能的想要亲近熟悉的人。正是这样,一直戴着面纱的吉蒂才开始愿意去观察,去了解。才发现之前那个古板沉闷的丈夫是如此道德高尚,让人敬仰。而煎熬里的沃特,也在那首熟悉的钢琴曲里发现,恨之浓烈都只缘于更深的爱。于是旧有过往在这陌生的地方都渐渐死了,新的希望随爱衍生。 我在想,如果他们走过了这场霍乱,重回文明世界,这特定环境催生的爱又会不会迅速夭折?如果他们没有走这一遭梅谭府,是否仍会在一起? 可惜,故事没有如果。 沃特得了霍乱,在小说的结局迅速的死去。美好的可能却是一开始就已来不及。 可也正因这缺憾,来之不易的爱情才得以永存。 小说的结局,那句爱到分离才相遇不断回荡在脑海。 唏嘘着,却想问:爱究竟是什么?我想,应该留待时间来回答。 揭开面纱,我们最应该的是读懂自己吧。每一个人都是一本书,只是形式不同。男人是哲学,女人是诗。没有诗的哲学是枯燥的,没有哲学的诗是肤浅的。哲学理性而诗感性,男人要想读懂诗,要先弄明白自己的哲学,女人想要理解哲学,就要先明白自己这首诗,深度的哲学只有配上适当韵味的诗才能共鸣,于是最好的不一定适合你,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吧。 《重塑心灵》是尼尔·唐纳德·沃尔什的一本畅销心灵成长类书籍,吸引了无数读者并帮助他们找到内在的平衡和快乐。第十章是其中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章节,它探讨了如何通过积极的心态和自省来重塑的心灵。 这一章节首先引起了我对自我意识的重视。虽然每天都在忙碌的生活中度过,但是否真正停下来反思自己的行为和思维方式呢?作者提醒要时刻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并认识到自己的思维方式对的情绪和行为产生的影响。这使我意识到,的内心世界对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至关重要。 作者接着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积极心态。他告诉要尽量保持乐观的态度,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都要积极面对。我意识到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常常陷入消沉和绝望的情绪中,这只会让困难变得更加艰难。通过阅读这一章节,我学会了如何通过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来保持积极的心态,并从中收获更多的快乐和成长。 另一个令我深思的概念是“自省”。作者教导在生活的喧嚣中寻找平静和宁静的时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和选择。通过反思,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内心需求和价值观,并对自己的行为和决策负责。这使我想起了过去一个人在混乱和紧张中度过的日子,忽视了自己内心的声音,并且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选择如何塑造了自己的生活。而现在,我明白了通过自省,我能够更好地识别自己内心的声音,并在生活中做出更有价值的决策。 这一章节还提到了希望和信念的力量。作者鼓励要相信自己的潜力并永不放弃。他告诉,尽管人生中会有挫折和失败,但只要保持对未来的信念,就能够战胜一切困难。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启示,我意识到只有当我坚信自己的能力和机会时,我才能真正发现自己的潜力,并实现更高的成就。 通过阅读《重塑心灵》中的第十章,我对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有了深刻的认识。我意识到的内心世界对的生活至关重要,而积极的心态、自省和信念都是塑造心灵的关键因素。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在快节奏和繁忙的生活中找到内在的平静和快乐,使我更坚信自己的潜力和能力。我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能够继续运用这些智慧和技巧,不断重塑我的心灵并实现更高的成就。 语文课上,我学习了一篇文章《母爱》,它使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西部青海省,纳木错极度缺水的地方。一只被人们认为憨厚、忠实的老牛,挣脱了缰绳,闯入沙漠中唯一的运水车必经的道路,老牛见车来了,顶了上去,汽车停了,不管运水车怎么鸣笛,老牛都不为所动,有人试图点火驱赶,后来老牛的主人来了,恼羞成怒的主人扬起皮鞭,抽打老牛,老牛鲜血淋漓,但还是不肯离开。战士们哭了,便取出半盆水,出人意料的是老牛并没有喝以死抗争的水,而是仰天长哞,不远处沙堆边跑来了一只小牛,老牛望着小牛喝完水,舔了舔小牛的眼睛,不一会,母子俩的眼中流出了泪水,便慢慢走回去了。 此时,我也流出了眼泪,多么大的母爱呀!这次5月12日发生在汶川的大地震,让我深深的体会了人们之间伟大的母爱,我为之震撼! 在大地震中,救助人员发现时,她已经死了,被垮塌下来的房子压死了。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死亡的姿势:她双膝跪地,身子前倾,双手着地,成匍匐姿势,身体被压得变形,成为人与大自然抗争的雕像。人们小心翼翼地清理开她身上的废墟,从她的身下抱出被小被子裹着的孩子,有三、四个月大,孩子完好如初,还在安静的睡着。她旁边的手机上有一条妈妈留给孩子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手机在人们手中传递着,每个在场的人都落泪了。我为这伟大的母爱深深感动,泪水止不住的流下来。对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 读了《母爱》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不论是动物还是人类母爱是珍贵的,是人间最博大的爱,什么也比不了什么也换不来。 我的母亲也一样,十年前我的母亲给我喂水,给我喂奶,还陪我玩,我玩得高兴,她比我还高兴,我伤心时,她比我还伤心。如果我生病了,比我还痛苦,坐在我边上看我,让我快点好起来。我考了好成绩,母亲表扬我。给我买好吃的,带我去公园游乐场玩。如果我遇到问题母亲会一点一点教我,直到我学会,把问题弄懂了才放心。这些虽然都是一点一滴的小事,但无不体现着母亲对我深深的爱。我感谢母亲,我歌颂最伟大的爱母爱。⬮ 第十滴母爱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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