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大全|化工火灾应急预案(通用18篇)
2017-06-12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化工火灾应急预案(通用18篇)。
第一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
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广
副组长:宓玉海、宋泽典
组员:孔繁明、乔传和、王莉华、刘忠萍、韩颖
二、报警程序 :
1、发生火灾时,宿舍现场工作人员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宿舍几舍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凌工路2号”。待对方确认后,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领导小组在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员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领导小组和员工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职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消防栓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第二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作为一个女性医生,我知道妇科火灾是一种令人担忧的情况。当火灾发生时,医院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患者,员工和医院的资产。因此,我们需要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来应对妇科火灾的情况。以下是我制定的妇科火灾应急预案。1. 应急预案制定人员:
由医院管理层组成应急预案小组负责制定,小组成员必须熟悉本单位的门窗、火灾逃生设施、消防设施,并对疏散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熟练掌握。另外,医院还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解决应急情况,并指挥医院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2. 应急预案的制定:
妇科建筑物是高风险的地点,在制定妇科火灾应急预案时,必须考虑到建筑物的特殊性质,如妇科病房、手术室等的空间布局和设施。火灾应急预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火警发生时的处置程序:包括呼叫消防、报警等。
(2)疏散和逃生的细节图:在地图上标出最短的逃生路线和安全出口以及疏散组织排队区域。
(3)逃生和灭火器具的使用流程:标明灭火器的种类、使用方法和适用的场所。
(4)各部门应急联系清单:包括消防队、应急服务中心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电话和接应人员。
3. 建筑物的安全措施:
为了防止妇科火灾的发生,医院应采取以下措施:
(1)安装和审查火灾预防和报警系统。
(2)定期检查电气系统,特别是电线和插座,以确保它们不会引起火灾。
(3)建立和实施消防计划以及进行消防演习。
(4)对妇科病房、手术室、培训室等内部独立空间的门窗、电器以及其他容易引起火灾的设施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严格审查。
4. 医生和工作人员的角色:
在妇科火灾发生时,医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应急预案的各方面内容。治疗室的其他人员必须疏散患者,并在安全场所等候。妇科医生必须有逃生的计划,并在疏散期间引导患者。医生和工作人员也必须管理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所有安全规定。
在总结妇科火灾应急预案时,我们必须注意防止火灾的发生。医院管理层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建筑物内部设备的安全。医生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的各方面,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妇科患者的生命安全。最后,我们必须努力确保医院拥有一个完善的妇科火灾应急预案以确保安全。
第三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十六字方针:“统一有序、快速高效、沉着稳妥、周密细致”。
坚持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污染和破坏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4、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学校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教学、科研及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在全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成立上海电力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组长和总指挥由校长和党委书记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校长和党委书记不能到位时,由分管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代任;常务副组长和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办公室主任、党委公室主任、保卫处长、后勤管理处长、实验与设备处长、教务处长、学生处长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总支书记、环境与化学实验中心主任和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上海电力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光耀、李和兴
副组长:石奇光、姚秀平
组员:王飞、毛静涛、施启胜、王国华、陈发堂、唐忠、石笑寒、徐群杰、刘莉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设在保卫处,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电话:**
(二)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置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在校区内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负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杨浦区民防办或上海市民防办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5、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平时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工作。
6、事故部门:事后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7、保卫处: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影响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8、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处置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实验室、研究室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9、卫生科:负责制定人员救护的抢救预案;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和储存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管理。
2、保卫处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相关设施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可能出现的危险的情况进行预估,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若确有必要,由领导小组授权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一般包括报警、实施应急处置(紧急疏散、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1、事故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部门负责人;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名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2、救援程序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由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协助专业救援队伍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任务,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保卫部门应协助民防办和公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卫生科应立即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3、相关要求
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车辆应服从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伍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五、保障措施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部门必须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足够的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
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校预防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加强对危险品管理和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定期组织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3、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防护器材的使用、危险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纪委、组织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对在事件发生时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反之,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处罚。
对事故发生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要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1、预案管理
本应急处置预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充实和完善。
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校长办公室会同保卫处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化学品火灾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的事故灾难。
1.3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发生一般事故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安监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对发生在*区境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和结束应急状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审定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扩大应急时,请示区政府启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启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2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构,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镇(街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危化品应急救援摸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人武部、应急办、宣传统战部、经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分局、社会事业局、农林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交通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察。
(2)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队伍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公安分局和事发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
(3)应急办: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和落实上级的指令和命令。
(4)宣传统战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宣传报道,做好涉外人员的安抚处置工作。
(5)经发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救援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发放,做好伤员的安抚工作。
(7)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8)城建局:负责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组织工程机械参加抢险行动。
(9)环保分局: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资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10)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确定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救护车辆,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上报伤亡人员情况;超出区属医院救治能力时,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红十字会、血站协调联系。
(11)农林局:负责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质扩散污染附近水域;组织捕捞、猎杀和处理受有毒物质污染的渔、禽、畜。
(12)安监局:召集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负责事故调查处理。
(13)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4)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伤员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有关人员、车辆、装备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开避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6)交通分局: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组织事故现场物资和疏散人员的安全运输。
(17)质监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委派,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设立若干救援专业组,审定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救援专业组在区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行动,其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办负责,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通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必需时,应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当地村委和防化分队研究疏散方案,及时组织当地群众疏散。
(3)抢险救援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及时了解污染状况,会同专家组提出处置建议。在可能发生对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产生严重污染并向下游扩散时,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力量进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区城建局负责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区交通分局负责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区质监分局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可能发生风险时的预测,并提供技术保障。事故发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组织就近救援,当地派出所、卫生部门等救护力量应实施前期人员救援。
(4)紧急疏散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当地村委配合,在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或因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时,对可能波及的相关人员及附近居民进行紧急疏散,并妥善安置。
(5)防化分队:由区人武部负责,配合区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区公安分局和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组织就近医疗单位以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发生群死群伤或集体中毒事故时,负责救护力量的组织和急救药品的调拨、供应。
(7)后勤保障组:由区应急办、经发局、财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经费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对所辖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需要时,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
(10)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也可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区环保分局负责提出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善后处置建议,参与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1)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应急处置
3.1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迅速调集力量,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各成员单位按响应等级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2分级标准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较大事故(Ⅲ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一般事故(Ⅳ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3应急响应
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根据事故的性质、种类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方案见附件)。
3.4信息发布
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党政办
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组织媒体报道。
3.5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的报告,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3.6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区政府相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事故调查。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调查。
(3)保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4)总结评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
四、应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政府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和自动传真(*),有关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开通专线电话,确保通信畅通。
4.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应急队伍保障的,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人武部防化分队和城建工程施工单位组成。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协调驻区队伍参与和支援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3救援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救援装备保障的,由区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保障。事发地政府应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调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4.4交通运输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交通运输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队提供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救治单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门及相关派出所保障。
4.7物资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物资需求保障的,由区经发局、城建局、卫生局等部门保障。
4.8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经费的,由区财政局按照《*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4.9社会动员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社会动员的,由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4.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的,由区人防办和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第四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应付试运过程中的突发事故,快速组织调动人力、物力,实施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试运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项目部成立试运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试运小组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试运人员组成,负责全面协调处理突发事故。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工程部。
二、试运突发事故指:火灾事故、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三、通讯联络方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电话
火灾报警电话:119
电厂火灾报警电话:内部拨打:6119、直拨电话:
紧急救护电话:120
四、应急设施
1、消防类:水枪1支、分水器1付、水带80米、消防扳手2把、消防釜1把、消防锹2把、消防桶4个、安全帽10顶、干粉灭火器4公斤10具、泡沫灭火器5具。
2、救护类:担架2付、急救箱4个、急救包2个。
3、应急车辆:客货两用车一部、卡车一辆
五、事故处置预案
〈一〉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
1、发生火灾时,试运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扑救,迅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消防系统应投入使用,发现险情应立即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或启用电厂消防系统。
视火情大小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直接拨打119或广电消防队电话(直拨电话: 、内部拨打6119)报警,如火情无法控制报警时应讲清楚火灾的具体地点、部位;火势情况,燃烧物的性质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接警。报警应沉着冷静,切莫慌张。
3、应急分队迅速转移现场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等,抢救贵重物资。
4、灭火后,保卫人员应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
1、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试运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监部门。
2、由试运负责人组织应急分队、医务人员、安监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伤亡人员,程度轻微的由现场救护医生做就地救护处理,程度重的通知120急救中心将受伤人员送至代市医院抢救治疗;代市医院无法救治的应立即送往广安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急救中心车辆不能及时到达时,动用应急车辆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由保卫人员封锁事故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安监部门立即进行现场踏勘取证,进行事故调查。
〈三〉试运过程发生设备故障或事故时
设备故障是指设备温度、振动超标,运行声音异常,电流过载或其他不明原因导致保护动作、蒸汽、燃油、煤粉泄露等。
1、当轴承及转动部分有异常,风机或电机有剧烈振动及撞击声,轴承工作温度不稳定,轴承温升超过周围环境温度40℃(风机本体轴承温度高于70℃)时应立即通知试运负责人,试运负责人发出指令联系控制室采取立即停机的措施。
2、当机械各部件的温度、振动及电流表指示超过规定,运转声音不正常,应立即汇报试运负责人并检查分析故障原因,如原因不明应立即停机。
3、风门不能正常动作,防爆门损坏,风机流量过小外壳发热严重,电流过载或其他不明原因导致保护动作时,应立即通知试运负责人,立即查看试运记录和设备状态,分析原因予以消除。
4、严密监视炉膛压力,操作风机进出口风门时应缓慢。
5、汽机应启动盘车装置缓慢盘车、同时严防蒸汽漏如主汽门汽机侧,如发现泄露应立即通知值班室停止吹洗。
第五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其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公寓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校园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民族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火灾、地震等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一、组织机构:
湖北民族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戴小明;
湖北民族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吴建清。
1、指挥协调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灭火行动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3、通讯联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4、疏散引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5、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二、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旦学生公寓出现突发火灾事故,发生火灾公寓楼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以下措施进行及时处置。
1、拨打电话报告学校保卫处,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起火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公寓发生火灾,地址在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桂花园院内(或湖北民族学院舞阳坝舞阳校区),请迅速前来扑救,联系电话为:报警人电话”,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工处领导和保卫处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学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人员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学生财产,尽可能使学生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 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仔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学院领导汇报。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部门及公寓办公室管理人员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学生公寓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如果标志损坏或者损毁要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消防管理科进行修补。
3、起火点有学生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打开通道,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救援。
4、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小组应迅速赶赴火场,立即到达各指定位子,楼梯口、转弯口等,到达疏散集中地,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利用应急广播或者扩音器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5、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6、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7、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公寓办、保卫处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公寓办通知值班水工、电工在火场待命。并根据现场情况后勤管理处水电科协助。
3、附属医院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州中心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学院车队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公寓办公室及保卫处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1、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上级领导或院领导汇报。
2、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3、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身份。
4、调查总结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分析原因,写出应急处置综合情况书面材料,向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举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七、相关电话
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
公寓办公室:
学院报警电话:
火灾报警:
救护电话:
第六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1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3应急响应......................................................................................5 4后期处臵......................................................................................8 5保障措施......................................................................................8 6调查处理和评估..........................................................................9 7奖惩..............................................................................................9 8宣传、培训和演X....................................................................11 9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1
1
昆明枢纽铁路监理一标火灾事故
应急预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臵能力,及时扑救和有效处臵重大、特大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事故损失,保障铁路建设生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消防管理办法》、《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昆明铁路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昆明铁路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工作原则
火灾事故应急处臵遵循“统一指挥,逐级负责,快速反应,处臵及时,以人为本,迅速扑灭”的基本原则。
1.3.1统一指挥,逐级负责。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现场情况,统一调度指挥,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按照分工,逐级负
1责,互相配合,群策群力,协同作战,妥善处臵。
1.3.2快速反应,处臵及时。火灾事故发生后,监理部和施工单位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预案,快速调集人员和物资、装备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1.3.3以人为本,迅速扑灭。人民生命至上,灭火救援按救人第一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做到疏散救人快,灭火战斗展开快,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灾。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昆枢铁路监理Ⅰ标所管范围内以的火灾事故的总体应对工作,指导监理部管辖范围内专用线、专用铁路及新建、改造、扩建铁路施工工程发生的铁路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1.4.2对由于火灾事故引发的铁路行车组织、事故救援等应急处臵工作,按监理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体系框架2.1.1应急预案体系
昆枢监理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和施工单位制定的火灾事故应急措施组成。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按照各自预案、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臵。
2.1.2应急组织体系
昆枢监理部成立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
2 领导小组)。
组长:曹宝会副组长:李浩、曾俊
组员:狄宾、刘基宏、陈小聪、崔浩、王世久、陆东洲、杨明、唐世华、史志刚、张思良
2.2.2领导检查小组分工(包保范围)及值班联系电话曹宝会(13808734626),为监理一标总负责;李浩(15911687747),分管站前I标一~四经理部;曾俊(13908874135),分管站前I标五~九经理部;刘基宏(15288419435),包保范围:站前I标一经理部;陈小聪(13759583057),包保范围:站前I标二经理部;王世久(15808854890),包保范围:站前I标三经理部;杨明(15125983881),包保范围:站前I标四经理部;唐世华(15096644664),包保范围:站前I标五经理部;史志刚(15096698484),包保范围:站前I标七经理部;张思良(13908874635),包保范围:站前I标
八、九经理部;值班座机(传真):0871-8782
537、0871-3925183值班司机:祖守开,曾穗湘
说明:
1、以上人员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
2、监理部(组)司机必须保证车辆运行正常,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
发生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时,应急小组在监理应急小组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有关人员各司其职,按要求组织实施本预案各项应急处臵措施。
2.1.3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条件
3发生铁路火灾事故引起其他事故灾难时,应及时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引发铁路交通事故,启动《昆明枢纽铁路建设监理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昆枢监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快速反应、妥善处臵的原则,形成各有侧重又密切配合的处臵机制。
(1)配合建指对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共同组织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
(2)提出完善本预案的建议和意见。
(3)组织督查和检查施工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工作。(4)协调应急小组的交通、生活等后勤保障支持;(5)配合组织现场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臵工作;(6)统
一、及时、客观地将事故有关信息上报指挥部。 2.2.2各组员的主要职责
(1)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预案演练计划。
(2)检查施工单位相关预案演练工作
(3)依据有关规定,组织监理部及施工单位对铁路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正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初步定性定责意见。
4(4)负责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建立相应台帐。(5)及时掌握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人员伤亡、初步原因、影响情况、现场救援方案等。
(6)草拟上报信息,报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指挥部。
(7)负责协调、组织救援力量支援及事故救援组织工作。(8)协调事故现场救援物资供应工作。 2.2.3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损失的核算和计价工作。(2)协助综合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应急响应3.1应急响应行动
铁路火灾事故达到本预案响应条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报请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3.1.1应急响应行动
启动预案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发生火灾事故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电话:119)、昆枢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及时按本单位的灭火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臵。
报告的内容包括: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灾发生的简要经过,燃烧物,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
5计及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方式。
(2)昆枢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分析、整理事故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指挥部。
(3)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火灾现场救援需要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和措施,调集力量到场参与配合。协同展开救援,直至事故灾害消除。
(4)配合灭火救援组制定现场处臵方案,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5)应急小组到达火灾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灭火救援组组长的组织下,按职责分工及时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6)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根据火灾现场的不同情况,准确迅速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扑灭火灾,减少损失。
(7)地方消防队到达后,火灾扑救工作由地方消防队指挥并负责,监理及施工单位积极配合。
(8)响应行动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指挥部指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3.2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铁路火灾事故,监理单位向指挥部报送灾情信息;如伤亡人员中涉及境外人员。
3.3通信
6事故发生后,按事故处理应急通信要求,配合设臵事故现场指挥电话和静图传输设备,确定现场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挥联络的畅通。
3.4紧急处臵
发生铁路火灾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急领导小组分别按权限组织处臵。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协助集结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等,落实处臵措施。
3.5救护和医疗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知医疗救治机构或拔打当地120医疗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3.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时,铁路公安部门设臵事故现场安全警戒线。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对进入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发放防护装备和用品。
3.7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协助事故现场指挥部疏散现场群众,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3.8铁路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路火灾事故由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进行调查,根据公安部、劳动部有关火灾统计规定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认定火灾责任并对有关人员
7提出处理意见。
昆枢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协调有关事故调查工作。 3.9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路局应急办会同路局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处)进行管理和协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和接受新闻采访。
4后期处臵
4.1扑灭火灾后,协助灭火救援组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彻底消除余火,防止阴燃、复燃、爆炸;仔细搜索有无被埋压的遇险遇难人员。
4.2扑灭火灾后,要求发生火灾的单位要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火灾调查。
4.3督促施工单位善后处理组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处臵;与有关保险机构协商处理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等工作。
5保障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协助通信部门加强设备维护,确保通信畅通,保证信息的有效传递,提供有线、无线、广播等有效的通信手段
5.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监理单位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检查
8施工单位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演练。
5.3治安保障
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时,铁路公安局要明确事故现场的治安保障负责人,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如铁路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应及时向地方公安机关请求增援。
5.4资金保障
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的财务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事故应急处臵的资金需求。
6调查处理和评估
6.1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6.2经火灾损失核定,在火灾原因、火灾责任认定后,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总结。
6.3应急响应结束7天内,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提出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报指挥部。内容包括:铁路火灾事故的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臵、社会资源调动、部门协调配合、舆论控制、事件损失、处臵效果及存在问题等。
7奖惩7.1奖励
9在铁路火灾事故救援处臵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给予表彰奖励。
(1)出色完成铁路火灾事故应急任务的;
(2)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4)对铁路火灾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因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灾害损失的;
(6)及时供应用于应急救灾的物资和工具或者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7)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及上级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路局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实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
(2)违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火灾事故应急任务的;
(3)阻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者占用场地的;
(4)贪污、挪用、盗窃火灾事故应急经费或者物资的;(5)有特定责任的工作人员在火灾事故应急期不坚守岗
10位,不及时掌握灾情,临阵脱逃、玩忽职守的;
(6)在火灾事故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或者公民财产的;(7)阻碍火灾事故救援人员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8)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9)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
(10)有对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8宣传、培训和演习8.1公众信息交流
协助昆枢指挥部综合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铁路火灾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8.2培训
组织督促、检查有关人员定期进行灭火救援知识的学习,开展相关灭火救援技能训练,提高扑救火灾能力。
8.3演习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昆枢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计划的按应急救援要求组织演习和演练,提高整体应急处臵能力。督促施工单位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9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及时、有效的防止油罐的火灾、雷击事故的扩大和废油、废气的排放 减少经济损失。
2 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该应急救援预案 该预案覆盖公司内部。
3 应急响应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部门主管及职工是应急救援体系中的当然成员 在发生事故时 负有当场进行抢救及报告、配合的责任和义务。
4 应急设施配置和管理
抢救伤员常备药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 绷带、无菌敷料 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救援物资 铁锹、沙子、水带、水枪、水泵等。
5 应急处置程序
5.1 油品火灾 含雷击
5.1.1现场班组人员在报警后 即进行初期事故的抢险。主要是初期小规模火灾的`扑救、停止作业、堵漏、设备复位等抢险工作。
5.1.2如火从量油口冒出 计量员立即关闭计量口盖 用油罐上的灭火毡盖住量油口。
5.1.3检查罐区排水管阀门是否关闭、防火堤是否渗漏。
5.1.4在场管理人员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隔离控制火源。
5.1.5各救援小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挥下 组织供应救灾物资、安排交通车辆、救护伤员、抢修设备以及其他后勤保障 特别是消防泡沫和消防水的供应。
5.1.6当火势较大自己无力控制时 由应急组长决定立即与消防支队联系 取得外部支援。在外部援助到达后 消防灭火的指挥权交给消防支队。并支援单位消防队做好火灾监护工作。
5.2 罐内油品大量泄漏
5.2.1 消防队到达现场后 立即做好随时扑救火灾的准备 展开操号 消防车就位 水带展开。
5.2.2 应急组长组织安全警戒疏散组做好现场警戒 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防止人员中毒及引发火灾。
5.2.3 抢险抢修组的抢修人员佩带空气呼吸器 或滤毒罐式防毒面具 、穿防静电工作服进行堵漏抢修。
5.2.4 消防组利用水枪、水雾掩护抢险堵漏人员 将现场的油及时冲掉 加速油蒸汽的扩散。用泡沫将罐区内的油品覆盖住 抑制油蒸汽的挥发。
5.2.5 电气人员接好机动抽油泵的电 将抽油泵推到指定位置。
5.2.6 油罐内的油品不再泄漏后 由抢修组维修更换损坏的阀门。。
6 事故调查处理
6.1 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120急救中心联系 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 要求医疗机构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6.2 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触电、油气中毒、烧伤、创伤等人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待医院的医务人员到达后 送医院救治。
6.3 事故发生后组织机构应立即保护现场、进行事故的调查 对事故的原因、今后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分析 并上报。
7 附录 贝发集团应急救援组织概况
总指挥 副总经理 邱智宏
指挥部成员 生产总监运行部 经理
设备部 经理、动力主管、安全员、维修电工综合管理部 经理
1、总指挥 负责事故现场总指挥和内外协调。
联系电话 邱智宏 13906842262 662262 2、警戒维护组 负责控制现场局势 指挥布置进行抢救。
联系电话 王龙起 13586858086 668686 3、抢救联络组 负责现场抢救的联络。
联系电话 李传雨 13780045433 665433 4、现场抢救组 负责抢救及救护伤员。
联系电话 总务主管 13456151635 661635 5、电工 负责切断危险电源 保证应急用电。
联系电话 电工班 86186730
应急电话 1、救护中心120 2、火警119 3、公司电话 一号警卫室 86186172
第八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一、燃油性质:
序号项目0号轻柴油1粘度(E20)1.2~1.672凝固点(℃)不高于03闪点(闭式°)不高于6.54闪点(开口)55℃油库属于一级危险区域,在烈日高温下,或者在现场明火,或者油气在静电,电机电火花,雷击情况下,会发生燃烧或者是爆炸事故。
油库属于一级危险区域,在烈日高温下,或者在现场明火,或者油气在静电,电机电火花,雷击情况下,会发生燃烧或者是爆炸事故。
二、采取的措施:
1、地面漏油,渗油着火,用黄砂覆盖灭火。或者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2、油罐着火,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3、控制不了火警,用喷水降温管路喷水灭火。
4、联系公司消防专业队伍。
5、报警119。
6、灭火后,地面清洁。
7、油污,污水回收处理。
8、按油库国家标准重新修复油库损坏设备。
三、预防油库区域着火的措施:
1、燃油区周围必须设置围墙,其高度不低于2m,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动火应办动火工作票。锅炉房内的燃油母管检修时,应按寿命管理要求应加强检查;运行中巡回检查路线应包括各炉燃油母管管段。
2、必须严格执行燃油区出入管理制度。非值班人员进入油区人员应进行登记,交出火种,关闭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施,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子,并在入口处释放静电。
3、燃油区的一切设施(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手电筒、自起动仪表接点等)均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线。
4、燃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树木等易燃物品,无油污,不准储存其它易燃物品和堆放杂物,不准塔建临时建筑。
5、燃油区内应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在完好的备用状态。
6、燃油区周围必须有消防车行驶的通道,并经常保持畅通。燃油区内禁止电瓶车进入。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机动车,应按规定在尾气排放处加装防火罩。
7、燃油罐区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必须完好。燃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燃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雷雨季节前须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8、燃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
9、参加燃油区工作的人员,应了解燃燃油的性质和有关防火防爆规定。对不熟悉的人员应先进行有关燃油的安全教育,然后方可参加燃油设备的运行和维修工作。
10、油泵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及时排除可燃气体。燃油温度必须严加监视,防止超温。夏天高温季节及时投入喷雾降温。防止跑、冒、滴、渗、漏油。油罐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好用;
四、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救火总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灭火组成员:
抢险组成员:
救援组成员:
通迅组成员:
警戒组成员:
后勤保障组成员:
应急指挥部
抢险组
救援组
通迅组
警戒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灭火组
后勤保障组
当火灾事故发生后,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当总指挥不在场时依序由副指挥代替总指挥行使指挥权。
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负责现有资源应急调动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与本厂外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进行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决定请求外部援助,上报公司企管部,保安部,接受安全、消防部门的指令和调动,保护好事故现场及负责现场的恢复工作,决定应急撤离。
灭火中队负责事故现场火灾的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抢险中队负责事故现场堵闭阀、停止设备运转等。防止事故危害扩大。
救援中队负责事故现场冷却保护,协助灭火组进行火灾扑救。
后勤保障中队负责事故现场急需抢险救灾物资供应,救护、转移负伤人员。收集、保护与事故现场相关数据、资料等。
通迅联络组负责传达总指挥指令,反馈现场信息,保持与外界联系,通告周边群众等。
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疏通应急通道,引导外部救援车辆及人员。
热电厂
20xx年10月
第九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1、医务人员迅速对摔伤、砸伤、烧伤、踩伤的病人实施救治。
2、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火灾中病人情况向医务科汇报。
3、财务科人员及时核对账目,向科长汇报,科长将账目情况向院长汇报。
4、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设备全面检修,恢复正常运转。
5、各要害部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火灾后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