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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大全|化工火灾应急预案(通用18篇)

2017-06-12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通用18篇)。

第一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

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广

副组长:宓玉海、宋泽典

组员:孔繁明、乔传和、王莉华、刘忠萍、韩颖

二、报警程序 :

1、发生火灾时,宿舍现场工作人员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大连理工大学西山学生宿舍几舍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凌工路2号”。待对方确认后,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西山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领导小组在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员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领导小组和员工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全体职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消防栓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第二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作为一个女性医生,我知道妇科火灾是一种令人担忧的情况。当火灾发生时,医院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患者,员工和医院的资产。因此,我们需要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来应对妇科火灾的情况。以下是我制定的妇科火灾应急预案。

1. 应急预案制定人员:

由医院管理层组成应急预案小组负责制定,小组成员必须熟悉本单位的门窗、火灾逃生设施、消防设施,并对疏散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熟练掌握。另外,医院还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解决应急情况,并指挥医院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2. 应急预案的制定:

妇科建筑物是高风险的地点,在制定妇科火灾应急预案时,必须考虑到建筑物的特殊性质,如妇科病房、手术室等的空间布局和设施。火灾应急预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火警发生时的处置程序:包括呼叫消防、报警等。

(2)疏散和逃生的细节图:在地图上标出最短的逃生路线和安全出口以及疏散组织排队区域。

(3)逃生和灭火器具的使用流程:标明灭火器的种类、使用方法和适用的场所。

(4)各部门应急联系清单:包括消防队、应急服务中心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电话和接应人员。

3. 建筑物的安全措施:

为了防止妇科火灾的发生,医院应采取以下措施:

(1)安装和审查火灾预防和报警系统。

(2)定期检查电气系统,特别是电线和插座,以确保它们不会引起火灾。

(3)建立和实施消防计划以及进行消防演习。

(4)对妇科病房、手术室、培训室等内部独立空间的门窗、电器以及其他容易引起火灾的设施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严格审查。

4. 医生和工作人员的角色:

在妇科火灾发生时,医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应急预案的各方面内容。治疗室的其他人员必须疏散患者,并在安全场所等候。妇科医生必须有逃生的计划,并在疏散期间引导患者。医生和工作人员也必须管理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所有安全规定。

在总结妇科火灾应急预案时,我们必须注意防止火灾的发生。医院管理层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建筑物内部设备的安全。医生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的各方面,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妇科患者的生命安全。最后,我们必须努力确保医院拥有一个完善的妇科火灾应急预案以确保安全。

第三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十六字方针:“统一有序、快速高效、沉着稳妥、周密细致”。

坚持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污染和破坏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4、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学校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教学、科研及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在全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成立上海电力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组长和总指挥由校长和党委书记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校长和党委书记不能到位时,由分管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代任;常务副组长和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办公室主任、党委公室主任、保卫处长、后勤管理处长、实验与设备处长、教务处长、学生处长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总支书记、环境与化学实验中心主任和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上海电力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光耀、李和兴

副组长:石奇光、姚秀平

组员:王飞、毛静涛、施启胜、王国华、陈发堂、唐忠、石笑寒、徐群杰、刘莉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设在保卫处,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电话:**

(二)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置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在校区内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负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杨浦区民防办或上海市民防办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5、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平时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工作。

6、事故部门:事后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7、保卫处: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影响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8、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处置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实验室、研究室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9、卫生科:负责制定人员救护的抢救预案;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和储存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管理。

2、保卫处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相关设施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可能出现的危险的情况进行预估,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若确有必要,由领导小组授权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一般包括报警、实施应急处置(紧急疏散、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1、事故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部门负责人;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名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2、救援程序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由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协助专业救援队伍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任务,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保卫部门应协助民防办和公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卫生科应立即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3、相关要求

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车辆应服从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伍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五、保障措施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部门必须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足够的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

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校预防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加强对危险品管理和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定期组织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3、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防护器材的使用、危险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纪委、组织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对在事件发生时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反之,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处罚。

对事故发生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要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1、预案管理

本应急处置预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充实和完善。

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校长办公室会同保卫处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化学品火灾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的事故灾难。

1.3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发生一般事故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安监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对发生在*区境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和结束应急状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审定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扩大应急时,请示区政府启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启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2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构,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镇(街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危化品应急救援摸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人武部、应急办、宣传统战部、经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分局、社会事业局、农林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交通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察。

(2)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队伍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公安分局和事发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

(3)应急办: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和落实上级的指令和命令。

(4)宣传统战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宣传报道,做好涉外人员的安抚处置工作。

(5)经发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救援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发放,做好伤员的安抚工作。

(7)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8)城建局:负责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组织工程机械参加抢险行动。

(9)环保分局: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资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10)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确定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救护车辆,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上报伤亡人员情况;超出区属医院救治能力时,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红十字会、血站协调联系。

(11)农林局:负责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质扩散污染附近水域;组织捕捞、猎杀和处理受有毒物质污染的渔、禽、畜。

(12)安监局:召集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负责事故调查处理。

(13)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4)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伤员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有关人员、车辆、装备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开避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6)交通分局: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组织事故现场物资和疏散人员的安全运输。

(17)质监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委派,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设立若干救援专业组,审定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救援专业组在区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行动,其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办负责,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通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必需时,应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当地村委和防化分队研究疏散方案,及时组织当地群众疏散。

(3)抢险救援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及时了解污染状况,会同专家组提出处置建议。在可能发生对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产生严重污染并向下游扩散时,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力量进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区城建局负责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区交通分局负责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区质监分局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可能发生风险时的预测,并提供技术保障。事故发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组织就近救援,当地派出所、卫生部门等救护力量应实施前期人员救援。

(4)紧急疏散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当地村委配合,在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或因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时,对可能波及的相关人员及附近居民进行紧急疏散,并妥善安置。

(5)防化分队:由区人武部负责,配合区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区公安分局和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组织就近医疗单位以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发生群死群伤或集体中毒事故时,负责救护力量的组织和急救药品的调拨、供应。

(7)后勤保障组:由区应急办、经发局、财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经费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对所辖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需要时,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

(10)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也可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区环保分局负责提出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善后处置建议,参与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1)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应急处置

3.1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迅速调集力量,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各成员单位按响应等级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2分级标准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较大事故(Ⅲ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一般事故(Ⅳ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3应急响应

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根据事故的性质、种类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方案见附件)。

3.4信息发布

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党政办

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组织媒体报道。

3.5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的报告,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3.6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区政府相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事故调查。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调查。

(3)保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4)总结评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

四、应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政府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和自动传真(*),有关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开通专线电话,确保通信畅通。

4.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应急队伍保障的,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人武部防化分队和城建工程施工单位组成。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协调驻区队伍参与和支援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3救援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救援装备保障的,由区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保障。事发地政府应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调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4.4交通运输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交通运输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队提供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救治单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门及相关派出所保障。

4.7物资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物资需求保障的,由区经发局、城建局、卫生局等部门保障。

4.8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经费的,由区财政局按照《*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4.9社会动员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社会动员的,由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4.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的,由区人防办和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第四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应付试运过程中的突发事故,快速组织调动人力、物力,实施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试运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项目部成立试运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试运小组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试运人员组成,负责全面协调处理突发事故。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工程部。

二、试运突发事故指:火灾事故、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三、通讯联络方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电话

火灾报警电话:119

电厂火灾报警电话:内部拨打:6119、直拨电话:

紧急救护电话:120

四、应急设施

1、消防类:水枪1支、分水器1付、水带80米、消防扳手2把、消防釜1把、消防锹2把、消防桶4个、安全帽10顶、干粉灭火器4公斤10具、泡沫灭火器5具。

2、救护类:担架2付、急救箱4个、急救包2个。

3、应急车辆:客货两用车一部、卡车一辆

五、事故处置预案

〈一〉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

1、发生火灾时,试运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扑救,迅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消防系统应投入使用,发现险情应立即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或启用电厂消防系统。

视火情大小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直接拨打119或广电消防队电话(直拨电话: 、内部拨打6119)报警,如火情无法控制报警时应讲清楚火灾的具体地点、部位;火势情况,燃烧物的性质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接警。报警应沉着冷静,切莫慌张。

3、应急分队迅速转移现场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等,抢救贵重物资。

4、灭火后,保卫人员应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

1、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试运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监部门。

2、由试运负责人组织应急分队、医务人员、安监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伤亡人员,程度轻微的由现场救护医生做就地救护处理,程度重的通知120急救中心将受伤人员送至代市医院抢救治疗;代市医院无法救治的应立即送往广安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急救中心车辆不能及时到达时,动用应急车辆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由保卫人员封锁事故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安监部门立即进行现场踏勘取证,进行事故调查。

〈三〉试运过程发生设备故障或事故时

设备故障是指设备温度、振动超标,运行声音异常,电流过载或其他不明原因导致保护动作、蒸汽、燃油、煤粉泄露等。

1、当轴承及转动部分有异常,风机或电机有剧烈振动及撞击声,轴承工作温度不稳定,轴承温升超过周围环境温度40℃(风机本体轴承温度高于70℃)时应立即通知试运负责人,试运负责人发出指令联系控制室采取立即停机的措施。

2、当机械各部件的温度、振动及电流表指示超过规定,运转声音不正常,应立即汇报试运负责人并检查分析故障原因,如原因不明应立即停机。

3、风门不能正常动作,防爆门损坏,风机流量过小外壳发热严重,电流过载或其他不明原因导致保护动作时,应立即通知试运负责人,立即查看试运记录和设备状态,分析原因予以消除。

4、严密监视炉膛压力,操作风机进出口风门时应缓慢。

5、汽机应启动盘车装置缓慢盘车、同时严防蒸汽漏如主汽门汽机侧,如发现泄露应立即通知值班室停止吹洗。

第五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其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公寓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校园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民族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火灾、地震等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一、组织机构:

湖北民族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戴小明;

湖北民族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吴建清。

1、指挥协调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灭火行动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3、通讯联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4、疏散引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5、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二、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旦学生公寓出现突发火灾事故,发生火灾公寓楼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以下措施进行及时处置。

1、拨打电话报告学校保卫处,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起火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公寓发生火灾,地址在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桂花园院内(或湖北民族学院舞阳坝舞阳校区),请迅速前来扑救,联系电话为:报警人电话”,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工处领导和保卫处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学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人员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学生财产,尽可能使学生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 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仔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学院领导汇报。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部门及公寓办公室管理人员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学生公寓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如果标志损坏或者损毁要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消防管理科进行修补。

3、起火点有学生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打开通道,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救援。

4、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小组应迅速赶赴火场,立即到达各指定位子,楼梯口、转弯口等,到达疏散集中地,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利用应急广播或者扩音器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5、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6、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7、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公寓办、保卫处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公寓办通知值班水工、电工在火场待命。并根据现场情况后勤管理处水电科协助。

3、附属医院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州中心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学院车队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公寓办公室及保卫处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1、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上级领导或院领导汇报。

2、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3、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身份。

4、调查总结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分析原因,写出应急处置综合情况书面材料,向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举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七、相关电话

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

公寓办公室:

学院报警电话:

火灾报警:

救护电话:

第六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1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3应急响应......................................................................................5 4后期处臵......................................................................................8 5保障措施......................................................................................8 6调查处理和评估..........................................................................9 7奖惩..............................................................................................9 8宣传、培训和演X....................................................................11 9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1

1

昆明枢纽铁路监理一标火灾事故

应急预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臵能力,及时扑救和有效处臵重大、特大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事故损失,保障铁路建设生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消防管理办法》、《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昆明铁路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昆明铁路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工作原则

火灾事故应急处臵遵循“统一指挥,逐级负责,快速反应,处臵及时,以人为本,迅速扑灭”的基本原则。

1.3.1统一指挥,逐级负责。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现场情况,统一调度指挥,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按照分工,逐级负

1责,互相配合,群策群力,协同作战,妥善处臵。

1.3.2快速反应,处臵及时。火灾事故发生后,监理部和施工单位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预案,快速调集人员和物资、装备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1.3.3以人为本,迅速扑灭。人民生命至上,灭火救援按救人第一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做到疏散救人快,灭火战斗展开快,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灾。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昆枢铁路监理Ⅰ标所管范围内以的火灾事故的总体应对工作,指导监理部管辖范围内专用线、专用铁路及新建、改造、扩建铁路施工工程发生的铁路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1.4.2对由于火灾事故引发的铁路行车组织、事故救援等应急处臵工作,按监理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体系框架2.1.1应急预案体系

昆枢监理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和施工单位制定的火灾事故应急措施组成。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按照各自预案、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臵。

2.1.2应急组织体系

昆枢监理部成立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

2 领导小组)。

组长:曹宝会副组长:李浩、曾俊

组员:狄宾、刘基宏、陈小聪、崔浩、王世久、陆东洲、杨明、唐世华、史志刚、张思良

2.2.2领导检查小组分工(包保范围)及值班联系电话曹宝会(13808734626),为监理一标总负责;李浩(15911687747),分管站前I标一~四经理部;曾俊(13908874135),分管站前I标五~九经理部;刘基宏(15288419435),包保范围:站前I标一经理部;陈小聪(13759583057),包保范围:站前I标二经理部;王世久(15808854890),包保范围:站前I标三经理部;杨明(15125983881),包保范围:站前I标四经理部;唐世华(15096644664),包保范围:站前I标五经理部;史志刚(15096698484),包保范围:站前I标七经理部;张思良(13908874635),包保范围:站前I标

八、九经理部;值班座机(传真):0871-8782

537、0871-3925183值班司机:祖守开,曾穗湘

说明:

1、以上人员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

2、监理部(组)司机必须保证车辆运行正常,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

发生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时,应急小组在监理应急小组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有关人员各司其职,按要求组织实施本预案各项应急处臵措施。

2.1.3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条件

3发生铁路火灾事故引起其他事故灾难时,应及时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引发铁路交通事故,启动《昆明枢纽铁路建设监理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昆枢监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快速反应、妥善处臵的原则,形成各有侧重又密切配合的处臵机制。

(1)配合建指对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共同组织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

(2)提出完善本预案的建议和意见。

(3)组织督查和检查施工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工作。(4)协调应急小组的交通、生活等后勤保障支持;(5)配合组织现场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臵工作;(6)统

一、及时、客观地将事故有关信息上报指挥部。 2.2.2各组员的主要职责

(1)督促和检查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预案演练计划。

(2)检查施工单位相关预案演练工作

(3)依据有关规定,组织监理部及施工单位对铁路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正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初步定性定责意见。

4(4)负责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建立相应台帐。(5)及时掌握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人员伤亡、初步原因、影响情况、现场救援方案等。

(6)草拟上报信息,报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指挥部。

(7)负责协调、组织救援力量支援及事故救援组织工作。(8)协调事故现场救援物资供应工作。 2.2.3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损失的核算和计价工作。(2)协助综合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应急响应3.1应急响应行动

铁路火灾事故达到本预案响应条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报请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3.1.1应急响应行动

启动预案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发生火灾事故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电话:119)、昆枢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及时按本单位的灭火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臵。

报告的内容包括: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灾发生的简要经过,燃烧物,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

5计及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方式。

(2)昆枢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分析、整理事故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指挥部。

(3)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火灾现场救援需要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和措施,调集力量到场参与配合。协同展开救援,直至事故灾害消除。

(4)配合灭火救援组制定现场处臵方案,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5)应急小组到达火灾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灭火救援组组长的组织下,按职责分工及时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6)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根据火灾现场的不同情况,准确迅速判断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有序展开行动,尽快扑灭火灾,减少损失。

(7)地方消防队到达后,火灾扑救工作由地方消防队指挥并负责,监理及施工单位积极配合。

(8)响应行动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指挥部指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3.2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铁路火灾事故,监理单位向指挥部报送灾情信息;如伤亡人员中涉及境外人员。

3.3通信

6事故发生后,按事故处理应急通信要求,配合设臵事故现场指挥电话和静图传输设备,确定现场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挥联络的畅通。

3.4紧急处臵

发生铁路火灾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急领导小组分别按权限组织处臵。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协助集结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等,落实处臵措施。

3.5救护和医疗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知医疗救治机构或拔打当地120医疗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3.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时,铁路公安部门设臵事故现场安全警戒线。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对进入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发放防护装备和用品。

3.7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协助事故现场指挥部疏散现场群众,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3.8铁路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路火灾事故由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进行调查,根据公安部、劳动部有关火灾统计规定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认定火灾责任并对有关人员

7提出处理意见。

昆枢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协调有关事故调查工作。 3.9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路局应急办会同路局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处)进行管理和协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和接受新闻采访。

4后期处臵

4.1扑灭火灾后,协助灭火救援组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彻底消除余火,防止阴燃、复燃、爆炸;仔细搜索有无被埋压的遇险遇难人员。

4.2扑灭火灾后,要求发生火灾的单位要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火灾调查。

4.3督促施工单位善后处理组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处臵;与有关保险机构协商处理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等工作。

5保障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协助通信部门加强设备维护,确保通信畅通,保证信息的有效传递,提供有线、无线、广播等有效的通信手段

5.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监理单位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检查

8施工单位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演练。

5.3治安保障

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时,铁路公安局要明确事故现场的治安保障负责人,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如铁路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应及时向地方公安机关请求增援。

5.4资金保障

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的财务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事故应急处臵的资金需求。

6调查处理和评估

6.1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6.2经火灾损失核定,在火灾原因、火灾责任认定后,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总结。

6.3应急响应结束7天内,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提出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报指挥部。内容包括:铁路火灾事故的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臵、社会资源调动、部门协调配合、舆论控制、事件损失、处臵效果及存在问题等。

7奖惩7.1奖励

9在铁路火灾事故救援处臵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给予表彰奖励。

(1)出色完成铁路火灾事故应急任务的;

(2)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4)对铁路火灾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因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灾害损失的;

(6)及时供应用于应急救灾的物资和工具或者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7)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及上级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路局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实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

(2)违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火灾事故应急任务的;

(3)阻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者占用场地的;

(4)贪污、挪用、盗窃火灾事故应急经费或者物资的;(5)有特定责任的工作人员在火灾事故应急期不坚守岗

10位,不及时掌握灾情,临阵脱逃、玩忽职守的;

(6)在火灾事故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或者公民财产的;(7)阻碍火灾事故救援人员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8)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9)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

(10)有对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8宣传、培训和演习8.1公众信息交流

协助昆枢指挥部综合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铁路火灾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8.2培训

组织督促、检查有关人员定期进行灭火救援知识的学习,开展相关灭火救援技能训练,提高扑救火灾能力。

8.3演习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昆枢监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计划的按应急救援要求组织演习和演练,提高整体应急处臵能力。督促施工单位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9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及时、有效的防止油罐的火灾、雷击事故的扩大和废油、废气的排放 减少经济损失。

2 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该应急救援预案 该预案覆盖公司内部。

3 应急响应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部门主管及职工是应急救援体系中的当然成员 在发生事故时 负有当场进行抢救及报告、配合的责任和义务。

4 应急设施配置和管理

抢救伤员常备药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 绷带、无菌敷料 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救援物资 铁锹、沙子、水带、水枪、水泵等。

5 应急处置程序

5.1 油品火灾 含雷击

5.1.1现场班组人员在报警后 即进行初期事故的抢险。主要是初期小规模火灾的`扑救、停止作业、堵漏、设备复位等抢险工作。

5.1.2如火从量油口冒出 计量员立即关闭计量口盖 用油罐上的灭火毡盖住量油口。

5.1.3检查罐区排水管阀门是否关闭、防火堤是否渗漏。

5.1.4在场管理人员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隔离控制火源。

5.1.5各救援小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挥下 组织供应救灾物资、安排交通车辆、救护伤员、抢修设备以及其他后勤保障 特别是消防泡沫和消防水的供应。

5.1.6当火势较大自己无力控制时 由应急组长决定立即与消防支队联系 取得外部支援。在外部援助到达后 消防灭火的指挥权交给消防支队。并支援单位消防队做好火灾监护工作。

5.2 罐内油品大量泄漏

5.2.1 消防队到达现场后 立即做好随时扑救火灾的准备 展开操号 消防车就位 水带展开。

5.2.2 应急组长组织安全警戒疏散组做好现场警戒 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防止人员中毒及引发火灾。

5.2.3 抢险抢修组的抢修人员佩带空气呼吸器 或滤毒罐式防毒面具 、穿防静电工作服进行堵漏抢修。

5.2.4 消防组利用水枪、水雾掩护抢险堵漏人员 将现场的油及时冲掉 加速油蒸汽的扩散。用泡沫将罐区内的油品覆盖住 抑制油蒸汽的挥发。

5.2.5 电气人员接好机动抽油泵的电 将抽油泵推到指定位置。

5.2.6 油罐内的油品不再泄漏后 由抢修组维修更换损坏的阀门。。

6 事故调查处理

6.1 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120急救中心联系 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 要求医疗机构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6.2 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触电、油气中毒、烧伤、创伤等人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待医院的医务人员到达后 送医院救治。

6.3 事故发生后组织机构应立即保护现场、进行事故的调查 对事故的原因、今后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分析 并上报。

7 附录 贝发集团应急救援组织概况

总指挥 副总经理 邱智宏

指挥部成员 生产总监运行部 经理

设备部 经理、动力主管、安全员、维修电工综合管理部 经理

1、总指挥 负责事故现场总指挥和内外协调。

联系电话 邱智宏 13906842262 662262 2、警戒维护组 负责控制现场局势 指挥布置进行抢救。

联系电话 王龙起 13586858086 668686 3、抢救联络组 负责现场抢救的联络。

联系电话 李传雨 13780045433 665433 4、现场抢救组 负责抢救及救护伤员。

联系电话 总务主管 13456151635 661635 5、电工 负责切断危险电源 保证应急用电。

联系电话 电工班 86186730

应急电话 1、救护中心120 2、火警119 3、公司电话 一号警卫室 86186172

第八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一、燃油性质:

序号项目0号轻柴油1粘度(E20)1.2~1.672凝固点(℃)不高于03闪点(闭式°)不高于6.54闪点(开口)55℃油库属于一级危险区域,在烈日高温下,或者在现场明火,或者油气在静电,电机电火花,雷击情况下,会发生燃烧或者是爆炸事故。

油库属于一级危险区域,在烈日高温下,或者在现场明火,或者油气在静电,电机电火花,雷击情况下,会发生燃烧或者是爆炸事故。

二、采取的措施:

1、地面漏油,渗油着火,用黄砂覆盖灭火。或者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2、油罐着火,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3、控制不了火警,用喷水降温管路喷水灭火。

4、联系公司消防专业队伍。

5、报警119。

6、灭火后,地面清洁。

7、油污,污水回收处理。

8、按油库国家标准重新修复油库损坏设备。

三、预防油库区域着火的措施:

1、燃油区周围必须设置围墙,其高度不低于2m,并挂有“严禁烟火”等明显的警告标示牌,动火应办动火工作票。锅炉房内的燃油母管检修时,应按寿命管理要求应加强检查;运行中巡回检查路线应包括各炉燃油母管管段。

2、必须严格执行燃油区出入管理制度。非值班人员进入油区人员应进行登记,交出火种,关闭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施,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子,并在入口处释放静电。

3、燃油区的一切设施(如开关、刀闸、照明灯、电动机、手电筒、自起动仪表接点等)均应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暗线或电缆。不准有架空线。

4、燃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树木等易燃物品,无油污,不准储存其它易燃物品和堆放杂物,不准塔建临时建筑。

5、燃油区内应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在完好的备用状态。

6、燃油区周围必须有消防车行驶的通道,并经常保持畅通。燃油区内禁止电瓶车进入。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机动车,应按规定在尾气排放处加装防火罩。

7、燃油罐区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必须完好。燃油罐接地线和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分别装设。输油管应有明显的接地点。燃油管道法兰应用金属导体跨接牢固,每年雷雨季节前须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

8、燃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

9、参加燃油区工作的人员,应了解燃燃油的性质和有关防火防爆规定。对不熟悉的人员应先进行有关燃油的安全教育,然后方可参加燃油设备的运行和维修工作。

10、油泵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及时排除可燃气体。燃油温度必须严加监视,防止超温。夏天高温季节及时投入喷雾降温。防止跑、冒、滴、渗、漏油。油罐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好用;

四、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救火总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灭火组成员:

抢险组成员:

救援组成员:

通迅组成员:

警戒组成员:

后勤保障组成员:

应急指挥部

抢险组

救援组

通迅组

警戒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灭火组

后勤保障组

当火灾事故发生后,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当总指挥不在场时依序由副指挥代替总指挥行使指挥权。

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负责现有资源应急调动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与本厂外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进行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决定请求外部援助,上报公司企管部,保安部,接受安全、消防部门的指令和调动,保护好事故现场及负责现场的恢复工作,决定应急撤离。

灭火中队负责事故现场火灾的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抢险中队负责事故现场堵闭阀、停止设备运转等。防止事故危害扩大。

救援中队负责事故现场冷却保护,协助灭火组进行火灾扑救。

后勤保障中队负责事故现场急需抢险救灾物资供应,救护、转移负伤人员。收集、保护与事故现场相关数据、资料等。

通迅联络组负责传达总指挥指令,反馈现场信息,保持与外界联系,通告周边群众等。

警戒组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疏通应急通道,引导外部救援车辆及人员。

热电厂

20xx年10月

第九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1、医务人员迅速对摔伤、砸伤、烧伤、踩伤的病人实施救治。

2、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火灾中病人情况向医务科汇报。

3、财务科人员及时核对账目,向科长汇报,科长将账目情况向院长汇报。

4、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设备全面检修,恢复正常运转。

5、各要害部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火灾后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院长。

第十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炉房沟煤矿建于xx年6月,xx年3月投产,年生产规模6万吨。设计能力9万吨/年。登记注册经济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

采用斜井开拓,开拓方式:斜井开拓。矿井有三个井口:主斜井:井口标高+1850m,断面为2.8×2.8m,用于进风、运输煤、矸和辅助材料;副斜井:井口标高+1850m,用于进风、行人。风井:井口标高+1860m,断面为3×2.8m,用于回风;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由主斜井和副斜井进风,回风井回风。风井安设两台主要通风机,型号均为FBCZNO.14/2×45,功率为2×45。一台运行一台备用。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井田范围内水系不发育,无溶洞与暗河。矿山范围及附近无常年性地表河流,矿山为基岩裂隙、溶隙充水矿床,大气降水或岩溶管道水为主要的充水水源,但外围有季节性溪沟存在,故地表水体对矿坑有潜在充水影响。煤层顶板无明显的隔水层,不存在承压水,矿井投产后开采的一采区位于矿井浅部,无自身老空积水;与相邻煤矿因留设足够的隔离煤柱,故不会遇到他矿的采空区。矿井浅部过去虽有零星小窑开采,因其条件制均在地表附近开采,且历时较久,均已填平夯实,故对矿井开采不会构成重大威胁,矿井设计正常涌水量10 m3/ m,最大涌水量仅30 m3/m。

根据矿井地理环境,煤层赋存状况及开采条件确定,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

第十一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妇科火灾应急预案



火灾是一种可能发生在任何场所的紧急情况,而妇科医院作为一个专门为女性提供医疗服务的场所,也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来确保员工和病人的安全。本文将从预防火灾、火灾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理等方面,详细介绍妇科火灾应急预案。



第一章:预防火灾



一、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



妇科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火灾预防措施,并负责对员工进行火灾安全培训。



二、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用火安全设施



妇科医院应建立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用火安全设施的制度,确保这些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正常运转。



三、明确用电、用火规定



妇科医院应制定明确的用电、用火规定,明确员工在使用电器和明火时的注意事项,并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



四、加强消防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妇科医院应确保消防水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和正常工作状态,每年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二章:火灾应急演练



一、制定火灾应急演练方案



妇科医院应制定火灾应急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目的、内容、时间和演练人员等,确保员工对火灾应急程序的熟知和掌握。



二、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



妇科医院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对各级员工进行模拟火灾逃生和灭火等操作训练,提高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的应急能力。



三、建立火灾应急演练评估机制



妇科医院应根据火灾应急演练的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和问题进行改进,提高火灾应急演练的实效性和效果。



第三章:应急处理



一、火灾报警和紧急疏散



在发生火灾时,妇科医院应迅速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同时通过广播和其他通知方式通知员工和病人进行紧急疏散,确保人员的安全。



二、尽快扑灭火源



如果火势较小,可以尝试使用灭火器或灭火器进行扑灭。在操作时,要注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确保自身安全。



三、安全疏散和救援



在火势较大的情况下,妇科医院应根据疏散预案,指导员工和病人有序疏散,并确保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协助老人、病弱人员和孕妇等特殊群体的疏散和救援。



四、事后处理和调查



在火灾发生后,妇科医院应立即组织对火灾现场进行处理,收集证据并保护现场。同时,要尽快启动事故调查程序,对火灾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结语:



妇科火灾应急预案是确保员工和病人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制定和执行预案时,妇科医院应注重预防、培训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和提升应急预案,妇科医院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应对火灾,保障医疗服务的连续性,确保员工和病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二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化医院管理的需要,预防火灾造成的危害,保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我院住院患者多、人员密度大,如遇突发火灾把我们的损失降到最低点,特制定突发事件预案。

一、院内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如遇火灾或其它自然灾害等,由医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并安排疏散、救助及灭火。

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组织机构及成员电话(内部)

火灾应急领导小组设在总值班室。电话:

总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按以上名字先后排列次序依次为后备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三、各机构成员职责

1、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负责起动应急预案,向外界求援和新闻发言人。

2、副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应急预案的实施。

3、后备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不在的情况下,按以上名字先后排序执行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职责。

4、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外联系,保障通讯畅通。

5、物质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保障供给。

6、维修及运输保障组:负责保证医院水、电的正常运行及各种车辆的完好状况,出现故障快速抢修,保障救援。

7、应急器材和人员调配:负责调用医院所有消防器材和救援人员,保障器材和人员的到位。

四、救援设备、设施的分布

1、病房楼每层有4个消防栓,各科内均有8公斤灭火器2具。

2、院内共有灭火器121具,分布在主要危险源及各科室。

3、车辆共有小车2台,面包车2台,救护车3台,客货车1台。

4、总务库房备有铁锹30把,扫帚50把,应急灯20套。

五、通讯联络方式

1、用医院内部电话联系,每科护办室均有电话。每个病房内均有201电话。

2、用外线电话或手机联络。

3、电话号码:医院内部电话直接拨后4位和手机:

六、事故报警

报警者必须说清楚事故地点、部位、事故性质,向外界求援报警,要说明车辆行驶路线,以免延误救援。

总值班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向供水站打电话启动消防泵,并通知防火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供水站电话:XXXXX

七、可能发生火灾的原因

1、吸烟:病人使用的床上物品均为纯棉制品,吸烟不慎将引起火灾。

对策:

1)医院是无烟场所,在住院时向病人及陪护人员讲清楚。加大值班护士的巡查力度。

2)由医院公安科组织人员每天五次进行检查,发现吸烟者,一次罚款10元,上、下午各二次,晚上一次。

2、病人用火不慎:医院不允许病人及培护人员用明火热饭,病人为自己方便,违规使用酒精炉等明火热饭有可能引发火灾。

对策:在病人来医院住院时对病人讲解清楚,医院每个科室均有微波炉,并对病人开放使用,需热饭时可以使用。科室人员发现病人违规使用,应立即制止。并说明危害性,请同病室的病人互相监督。

3、电器火灾:由于电路老化,打火可引发火灾。

对策:维修工作应对病房楼线路老化的地方定期进行检查,条件成熟时进行更换,在插座上增加漏电保护器。

八、如遇火灾发生,各科室值班大夫、护士应立即报警,

迅速组织好人员撤离,并关闭防火门,引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迅速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九、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培训计划

1、应急预案演练、培训每年一次。

2、通过演练测试预案的有效性,检验应急设备、设施的实效性,确保应急人员熟悉他们的职责和任务,通过演练修订预案的不实之处。

3、培训内容:报警、疏散、防护、急救和抢险。

4、培训要有针对性、定期性、真实性、全员性,通过培训,提高全员的应急能力。

十、事故处置

1、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要奋力扑救,控制火势发展,立即向医院领导报警组织扑救,根据事故发展是否起动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火灾事故,应首先保证病人及陪床人员的安全。

十一、事故后的恢复

1、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发布停止应急救援程序,恢复正常状态。

2、现场副总指挥布置、清点人数,统计伤亡人员,数据要准确,派人保护事故现场。

3、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检查事故现场和受影响的区域受到的损害。

4、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同时评估应急反应程序。

十二、外界救援

市消防支队电话:119

第十三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全国每年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此类事故就达数万起,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并造成巨大的'损失。成熟优化的火灾应急预案,训练有素的应急组织,不仅可以做到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而且可以发现预防系统的缺陷。

为了更好的认识与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突发火灾的危害程度,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从而保证全院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时又能让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慌张,听从医院的指挥,做到安全疏散,为此制定发生火灾紧急情况安全疏散预案。

一、疏导原则

当初期火灾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蔓延扩大趋势,应组织起火部位、起火点及上层人员进行疏散。先从起火部位、起火楼层的人员疏散,如火势得到控制,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停止疏散命令,停止疏散。

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火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

二、指挥系统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三、疏散路线

疏散命令下达后所有在楼区内需疏散人员都通过楼梯向下层向院内疏散。二楼如遇楼梯、过道被烟气所阻或污染,不得已情况下二楼人员可关紧门打开窗户等待救援。平房区所有需疏散人员一律向院内疏散。

四、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医护人员均有组织患者安全疏散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坚守岗位稳定患者,做好疏散准备和组织好疏散。

2、因医院属于特殊场所,除遇特殊情况外,在疏散命令下达前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组织疏散。

3、医护人员在组织患者疏散过程中,一定遵守程序、维护秩序,防止挤压和意外损伤发生。

4、医护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组织患者跳楼,应按本程序组织安全自救,安全逃生。

第十四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一、防范措施

1.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体育馆、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

二、组织机构、人员分工与职责:

(一)、指挥部:事发现场最高负责人

成员:

职责:

1.及时召集力量,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布置救人、抢救物资和灭火,并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二)、按分工、职责下设三个大组:

1.灭火行动组

负责人: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联络组(人事处)

组长:

职责: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各职能小组进行联络协调,做好联系社会各救援力量的沟通工作。

成员:

第二小组:灭火组(教务处)

组长:

职责: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成员:

2.疏散引导组

负责人: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疏散组(德育处)

组长: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离。并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工作人数及访客登记资料核查人员情况。安全撤离后,防止教职员工、学生未经许可重返事故现场。

成员:

第二小组:警戒组(教科室)

组长:

职责:负责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人员抢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机偷盗和破坏财物。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损失设备的安全转移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第一小组:水电组(科教室)

组长: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关闭电源、保证水源。事故后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成员:

第二小组:急救组(教技室)

组长:

职责:负责抢救和临时处置事故现场伤员,负责护送重伤员到相应医院救治。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扩大。

成员:

第三小组:保障组(总务处)

组长:

职责:根据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负责联络和接待其家属,处理有关赔偿、抚恤等事宜。

成员:

三、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向全体师生员工报警;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行政值班和校长报告。行政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校长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高新区报告。联络组协助校长做好相关工作。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全校师生按照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各救援小组、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灭火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指挥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急救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警戒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后勤保障组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第十五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为加强煤场的消防安全控制,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同时,应做好灭火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出动,安全有效的进行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特制定如下火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组织:

1、组长:经理

副组长: 副经理 安全员 财务主管

成员:全体员工

2、办公室设在煤场值班室,电话:7323533

3、一旦发生火灾,所有人员立即编入所在灭火组织,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二、灭火应急工作总体要求:

公司领导要加强对灭火扑救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做好灭火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要做到:决策果断、方案合理、指挥得当、信息畅通、联络准确、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安全扑救。

三、职责分工:

1、组长责任:

负责煤场火灾扑救的指挥工作,在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到指挥中心指挥扑救工作。

1、副组长职责:

负责组织火灾应急队伍,进行分工,并立即应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工作。

2、组员职责:

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听从指挥中心安排,并根据火情提出扑救建议和措施,按照分工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3、火灾应急队伍的任务职责

灭火组: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携带消防用具赶赴火灾现场,投入灭火战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抢救组:负责抢救伤员,火灾危机人员的贵重物品,疏散现场人员。

警戒组:维护火灾县城安全秩序、物资、防止趁火打劫,保护现场。

后勤保障组:在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火灾扑救的车辆、灭火器材准滚杯的供给,做好信息联络,引领消防车的工作。

四、火灾扑救原则于程序:

1、火灾扑救工作应与报警同时进行,扑救火灾时应遵循“先控制、后消灭” 、“救人重于救火” 、“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迅速扑灭火灾,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一旦发生火灾,现场人员要及时扑救,当班人员迅速向消防队报警,报警时应沉着冷静,讲明起火时间、地点、性质及火情。

3、当班人员报警后应立即通知公司领导指挥灭火,并与现场保持联系,及时将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取得支援。

4、积极组织扑救,公司领导在接到火灾报告后,要迅速组织力量,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抢救人员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参加扑救的人员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5、火灾扑灭后,应注意保护现场,监视火场,随时扑灭阴火和余火,防止复燃成灾。

6、按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会同有关部门、消防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六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学校安定,维护师生员工生命与公共财物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稳妥地疏散人员与物资,将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指挥系统及职责

总指挥:书记兼校长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员:政教处正副主任、年级主任、总务主任、保卫科长

职责:指导日常消防安全、应急疏散、灭火的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在发生火灾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配合到达现场的消防人员开展灭火行动。协助消防部门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2、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后勤校长

副组长:年级主任

成员: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组成。

职责是:负责平日货场自救、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具体事务。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人员与物资的疏散撤离、自救工作。

3、消防灭火组及职责

组长:分管安全校长

副组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成员:政教副主任、保卫科长、教辅人员

职责:平时进行经常性的灭火战术、技能与快速反应能力的培训、演练,灭火器材、工具、设备的管理、维护。火灾发生时协同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护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及职责

由办公室、后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话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等工作。

二、报警和接警

1、报警:火灾发生时,在场人员应及时拨打“19”火警电话,并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

报警程序:

(1)要沉着冷静,不拨错电话,以免误事。

(2)讲清着火部位,详细地点和行走路线。

(3)说明燃烧的是什么物质,火势如何,有无被困人员,必要时要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和疏散人员和物资,引导被困人员逃生自救。

2、接警:全校教职工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按各组分工情况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后勤保障组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三、人员疏散

1、上课时发生火灾,任课教师要及时疏散学生,并向领导汇报。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负责指挥学生有秩序撤离,防止拥挤、踩踏发生,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处。

2、就寝时发生火灾,舍务教师迅速打开所有通道出口,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和学校值班室。把学生撤离到安全处,指挥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安排学生有秩序撤离,防止拥挤、踩踏发生。

四、人员抢救

1、火灾发生时如有被困人员,要立即组织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2、进入火场救人时,烟雾较大、视线不清,可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细听、触摸等方式,若无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用浸湿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防止灼伤,甚至死亡。

3、救人时要注意自身安全,被救人员不能行走时要背、拖出火场。

五、物资抢救

火场物资抢救室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及贵重物品。疏散出来的物品要存放到安全地点,指派专人看管,以防万一。

六、火灾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政教处、保卫科有关部门组织,消防部门配合进行灾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具体责任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结论:依据火灾原因及调查结果,由消防部门作出事故结论。

3、事故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由以上各组共同研究,以书面材料报学校领导。

4、事故通报:根据处理结果和校领导的指示,由学校发文进行通报,以示警示。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上报市教育局。

七、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第十八篇 化工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公司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增强对突发性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协调各类资源及时、高效的扑救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火灾事故而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员工的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2.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2.6国家环保总局《放射源分类办法》

1.2.7国家环保总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暂行办法》

1.2.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9《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xx年01月24日)

1.2.10《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11《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12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 预防为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要求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考核到位,健全应急体系,在强化预防工作的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力争使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1.3.2 统一指挥。在公司和当地政府及消防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统一组织、领导、指挥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3.3 分级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有系统、分层次、上下协调一致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强应急宣传与教育、培训与演练、实施与评估等各项工作。

1.3.4 措施果断。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可能危及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重大损失,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职责与分工,反应及时,动作迅速,措施果断,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

1.3.5 依靠科技。加强“三防”工作,同时加大“技防”的投入,不断提高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1.4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室、各项目部、各分公司。

2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2.1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如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2.1.1 焚烧废弃物;

2.1.2 临时取暖防范措施不当;

2.1.3 流动吸烟;

2.1.4 电气设备使用不当;

2.1.5 动用明火;

2.1.6 配电盘柜因负荷过载;

2.1.7 电火焊作业点周围有易燃物;

2.1.8 充油或充氢区违章动火;

2.1.9 其它可能的火险隐患。

2.2发生事故的条件

2.2.1 电器产品不合格;

2.2.2 没有及时清除易燃物;

2.2.3 在危险区域使用明火作业;

2.2.4 违规存放易燃品;

2.2.5 氧乙炔气瓶放置距离太近;

2.2.6 违规存放易燃品;

2.2.7 其他行为性和管理性违章活动。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公司消防保卫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机关本部的突发火灾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保卫科负责人

成 员:保卫科全体人员

3.2专项工作机构

保卫科设立消防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公司消防和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消防保卫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3.3.1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电力公司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省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3.3.2 统一领导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所管类别的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3.3 组织制定公司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公司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公司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3.5 发布公司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3.4消防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3.4.1 及时了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3.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3.4.3 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掌握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3.4.5 组织开展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3.4.6 负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危险源监控总体要示,公司系统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2预警行动

建立组织机构,实行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在人防上加强安全值班、按时巡逻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监控到位和保障有力。

5信息报告程序

5.1信息报告程序

现场火灾事故知情人→报119火警、项目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司级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省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

5.2信息报告方式

口头汇报方式:发生事故后,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项目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应当立即通过电话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进行口头汇报。同时,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通过电话立即向省公司应急办进行口头汇报。

书面汇报方式: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应当在4个小时内,逐级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事故有关情况。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公司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定义为四个事故应急响应等级。

6.1.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Ⅰ级应急状态:

6.1.1.1 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规定的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即从业人员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10人及以上(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1.1.2 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设定的 Ⅲ级(较大)类型事件。

6.1.1.3 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国家电网公司设定的Ⅲ级(较大)类型事件。

6.1.2 发生下列情况,公司进入Ⅱ级应急状态:

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和死亡5人以上、9人及以下(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1.3 发生下列情况,公司进入Ⅲ级应急状态:

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和死亡5人及以下(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1.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Ⅳ级应急状态:

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从业人员一般人身重伤及以下事故者(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响应程序

6.2.1 Ⅲ级及以上响应程序

6.2.1.1 在发生或可能扩大为特大火灾事故时,事故单位在抢险救灾的同时,应当立即上报公司安全应急办公室事故简要情况。

6.2.1.2 公司安全应急办接到有关事故简要情况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现场情况、可能的后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等,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并通知有关部门准备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6.2.1.3 公司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事态发展,应当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公司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定和部署。安全应急办和应急处置小组应当立即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2.1.4 公司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在决定进入Ⅲ级及以上应急状态之后,应当立即将有关事故情况按照要求报告省公司应急领导组并视情况请求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并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6.2.2 IV级响应程序

6.2.2.1 在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时,事故单位在抢险救灾的同时,应当立即上报安全应急办公室事故简要情况。

6.2.2.2 安全应急办公室接到有关事故简要情况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现场情况、可能的后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等,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消防保卫应急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2.2.3 安全应急办公室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做出应急处置要求,并进入事故调查程序。

6.3处置措施

6.3.1 在应急状态下,应急办、应急处置小组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奔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6.3.2 在应急状态下,公司应急办、事故单位应当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努力控制、降低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

6.3.3 事故单位几点应急处置重点要求:

6.3.3.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或隔离危险源,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灾害。

6.3.3.2 切断或隔离危险源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开展现场急救工作,同时请求应急救援和上报事故信息工作。

6.3.3.3 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当立即进一步采取措施,彻底隔离危险源,设置警戒线,为其他人员应急救援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救援环境。

6.3.3.4 医务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有烧伤人员,应当进一步采取措施开展现场急救工作,同时,提出下一步医疗救援的建议。

6.3.3.5 保卫人员赴现场后,应当立即隔离、保护事故现场,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发生意外事故。

6.3.3.6 安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在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同时,应当立即开展事故调查,为尽快事故恢复创造条件。

6.3.4 当事故有可能出现扩大、恶化苗头时,必要时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请求社会支援。

6.3.5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6.3.5.1 火灾扑灭,人员伤亡情况得到救护与控制,时间达一个月及以上;

6.3.5.2 事故隐患得到消除,防范措施得到落实,设备设施得到恢复,应受教育者受到教育,事故责任者受到责任追究。

7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7.1人员保障

7.1.1所有从业人员符合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具备必要的安全工作技能和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要求的消防知识,并经考试合格,特种工应当取得相应资格证,熟练掌握紧急救护法。

7.2物资与装备保障

7.2.1 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要求,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为所有工作场所、区域配备足够的符合有关标准的消防器材。

7.2.2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公司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组织措施与安全技术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7.2.3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应当根据本项目施工区域的特点,配备必要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装备。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修订,或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以及管理体制的变化,公司将及时组织修订本应急预案。

8.2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公司保卫科制订与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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