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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是只狼读后感(经典十四篇)

2020-02-20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经典十四篇)。

<一>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一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天狼》一书。关于天狼,我只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现在我知道,还有一本关于天狼的优秀**叫做《天狼》

整本书有三条线索——人、狗和狼。

人指的是男主人公杜仲以及温柔勤奋的女主人菊秀以及他们可爱的两个孩子,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他们家里并不富裕,却收留了白狗雪玉,以及他的孩子们,他们善良;他们不畏惧狼的报复,甚至与忠诚的雪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勇敢;他们走了几十里的山路,去探望生病的姥姥,他们孝顺;他们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狗指的是忠诚的白狗雪玉一家个个都很勇敢、顽强,正是因为它们不顾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主人,才让杜仲一家平平安安。雪玉做事毫不拖泥带水。当侠客爱上敌人的血杜鹃,导致主人死亡时,侠客提出复仇,雪玉毫不犹豫地拒绝并咬了他的脖子。

看到这里我的心猛地抖了一下,侠客毕竟是雪玉的孩子啊!她怎么下的去口呢?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我才理解了雪玉的行为。

不得不提的是最小的狗小斑点儿。小斑天生瘦弱。后来,由于他没能保护他的杜仲大师,他的母亲雪玉把他赶出了家门。消失了很长时间的小斑点儿,在母亲与仇人决战的时候小斑点儿拼命相救,也是因为他母亲雪玉才打败了独眼,但小斑点儿却永远的离开了母亲雪玉……按理说,当时的小斑点儿已被母亲赶出家门,他跟雪玉已经没有关系了,为什么还要拼死救雪玉呢?

我觉得是他们剪不断的亲情,他们是母子。小斑点儿短暂的生命里有一半的时间活在对母亲哥哥姐姐的想念中,可能还有深深的自责。上天并没有给小斑点儿的“人生”一个圆满的结局,可小斑点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放出了光彩!

他死的值!

狼是指三代独眼狼珍贞,在猎人杜仲的猎枪下惨死。从那以后,珍珍眼里只有仇恨,想着如何报复杜仲一家。珍珍带着他的四个儿女去杜仲一家偷袭时,白狗雪玉总是保护着他的主人,不让珍珍伤害他们,(白狗雪玉不同于其他的狗,它是警犬)到了最后他们两败俱伤,珍珍死了,只剩下一个儿子,雪玉也只剩女儿白脖。一心复仇的母狼独眼一家,或许他们对杜仲一家惨不忍睹的报复

在我们眼里很残酷,但这是他们原始的狼性。狼总是认为自己是万物的主人,狗是可鄙的。我们认为狼是冷血的。比如,为了报仇母狼珍珍,她还瞎了眼睛,只为报仇,还伤害了自己,这是相当极端的。

但是狼也是有爱的,独眼对儿女们的爱,一只又丑又老的公狼爱上了独眼,三番四次的救了她,最后跟她一起死在冰天雪地中…母狼血杜鹃竟然和仇人侠客之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狼和狗之间有一条界线,是他们跨不过去的,后来母狼独眼也果断地咬断了血杜鹃的喉咙,对她们的母亲来说,这是一种背叛。我认为人就像狼,有些界线是我们无法跨越的。

天狼星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不分尊严和贫穷的,爱是伟大的,爱是无敌的。

二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己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但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该输啊真搞不明白。

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终于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起打败了犬姓狼家族,只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后来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不过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后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但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再这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我想:如果人类的贪婪继续这样下去,自然会惩罚我们!

《天狼》读后感

读《天狼》有感

<二>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第一次接触纳兰词,是苏缨。在苏州小红楼写出《纳兰词典评》的女子。她说过,人是一种自恋的动物,总在其他人身上寻找着合适自己的镜子。容若就是这样一面镜子,一面适合许多人的镜子。

安意如写过一本名叫《当时只道是寻常》的书,古典漫漫情,写的也是纳兰容若。所谓真正透彻的看清,便是在读过之后。抄袭之事甚煞风景,但是我爱她书里纳兰的精魂。

小心翼翼地捧起过往,凝视中的对方,泪光成皱,记忆绵长,无处尽头。用一支饱蘸笔墨的笔,写下惊人眼目的句子,成为后世美谈,家家争唱,这是文人的极致。

富贵逼人的家世,权臣之子,娇妻美妾,如花眷属。凡是想要的,几乎都会得到满足。不同纨绔子弟的声色犬马,有着博大远长的理想与智慧,这是权贵子弟的极致。

纳兰的一生总在追忆,他似乎不知道思君令人老的真切含义,也不明白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古往训诲。沉静在一个人的忧伤与回忆里。娇妻美妾,他在思念红墙内初恋的青涩恋人,即使当初的那个她,早已破茧成蝶成为宫心计里那般善玩心术的女子;直到卢氏逝去,他才明白所谓失去之后的珍惜,续前世悼亡词的遗风,成一家绝唱。人们在说,人生总在错过中成长,我回眸,觉得这句话实在切合他不过。在逝去之前,总凝视过往;在逝去之后,总留心拥有时。可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纳兰容若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我的理解并不局限于人生与千古绝爱。就如同看词,不用去理解意思,单看词的表面,又不局限于对辞藻的堆砌,就觉得那是美丽的事物。往往在深读一首词的前夕,被它吸引的,是词的第一个亮相,而不是所含深切的寓意。纳兰词就是容易被在入目一瞬间就记忆恒久的句子。纳兰容若为清人所推崇,王国维赞之:此初入中原未染汉人习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纳兰词不同于别的委婉凄绝的词句,从深处透露出小家子气的凄婉。他所说的爱,所说的情,自然而不扭捏,深切而不做作。词的历史上,甚至有文人故意模仿小女儿情窦初开的语气去写如花间集,还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微妙心理如辛弃疾。而纳兰词屏却了这一切,独留一心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

<三>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暑假时老师给我的作业就是读几本书,妈妈问我买什么样的书,我说买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就可以了,于是妈妈就给我买了这本《苍狼》。

这本书分为两大章,第一章是讲一匹被捕兽钳夹断尾巴的母狼和一只被人们当做狗训养过的小狼。小狼是那只母狼生的,母狼在一次事故被捕被关进了笼子,并且被送到了一家人的家里,那些人以为是狗养在了家里,不久后那家人找到小狼便也养在了家里,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是两只狼时,就把它赶出了家又被送到了动物园,后来因为一次地震才逃出动物园。

第二章讲的是一组演员拍摄狼的电影狼在野外是如何求生的,他在设影地段设下很多危险看狼是如何躲开危险的,到后面六匹狼准备过河逃时小狼大哥被一只鹰那锋利的爪子杀害,河流成了一片血色。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以为它讲是动物,而是狼自强不息的精神。

<四>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种》。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关于狼的小故事。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一个故事是《狼种》。里面的大致内容写的是一只狗,它有狼的血统。因此别人都害怕它,以为它是一只真正的狼。它是从警犬学校出来的,被别人领到了马戏团。马戏团里的其他动物很不喜欢它,总是欺负它。

将要出去表演时,经过了一个山谷。突然跳出两只云豹。那些其他其他小动物都只顾着自己逃跑,没有人管他们的主人,只有它挺身而出,差点丢了自己的性命。

后来主人后悔了,不应该只顾着那些可爱的哈巴狗们,而不去管这只忠诚的狗——大灰。

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大灰很忠诚。它在其他动物没有警惕的情况下,在自己被铁链拴住的情况下,咬断铁链,脖子上挂着办条铁链去扑咬云豹。可惜它戴着口罩,爪子也被剪掉了,所以没有顺利把两只云豹给咬死,抓死。它不管平时主人对他的态度,它只知道自己是从警犬学校出来的。

毕竟,云豹是没有带着口罩剪掉锋利的爪子的。他们把大灰咬的遍体鳞伤。虽然大灰最后把他们赶跑了,但是自己的腹部也被咬了一口,再加上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铁链,一条肠子就顺着铁链流了出来。

在读的时候,我心里就想:这么好的一条狗,总是被误会,要是我在场的话一定会把真相告诉主人。要是我在这个故事里,我一定不会把它留在警犬学校,把它带回家领养。可惜这条狗跟错了主人最后竟落得这样的下场。哎,真是可惜。

现在的人也是这样,就像那个主人总是听信别人的谣言而去误会那个正确的人。古代人也是这样只听信那些小人的话,而不去听那些君子的话,最后国家灭亡。"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或许《阿房宫赋》中的这句话是最好的解释了吧。

<五>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天狼》这本课外书,读过之后我很受感动。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它的主要内容是写一只狗和狼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狼姓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方式都是对方的身份是大方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射箭,别人欺负他,打了他并且抢了他的弓,小孩很生气想:“哼!我一定要拿回我的弓。不管有多少困难,我都要坚持到底。”小孩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

<六>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狼王》的封面很大众,几乎没什么设计思想在里面,因为这书让我设计,我也会弄个狼头摆在月亮阴影前面,老外的古旧模式。所以拿起这书的时候并没在意,随手翻了一下,看了两行,却欣喜地发现这书必须得给孩子念。于是几只狼的命运成了我们睡前关注的要点。记得有一天晚上,一只幼狼冻饿而死在山洞里的时候,我和5岁的儿子各自把自己蒙在被子里一边笑一边不好意思地掉眼泪。后来的夜晚,我们因为那只叫柯勒的狼成为几只狼的小首领,因为它被母狼麦琪接受,因为它让入侵的雪狼全军覆没而睡不着觉,文字引领着我们的想象力穿越古北草原。

《狼王》的'故事发生在远古的雅利安大草原上,神秘辽阔的土地上各种生灵繁衍不息。狼族强大而繁盛,它们是雅利安大草原上最具优势的动物,它们是整个大草原的统治者,是位居食物链顶端傲视草原的伟大种族。一只名叫柯勒的小狼就生长在这片充满了生机又时刻隐藏着危险的大草原上。柯勒很早失去了父亲母亲和兄弟姐妹,冰封雪岭中一个幼小的生命开始漂泊。它每时每刻都在为了吃饱和活命挣扎,可从未放弃过生的希望;它总要忍饥挨饿,可它坚信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找到狼群、找到依靠;它一直是团队里的“老幺”,可是却积极地参加狼群的每一次狩猎活动,不甘落后;在团队里它总是被狼王的儿子桑卡欺负,可是当它看到桑卡陷入沼泽的时候,却毫不犹豫地奋力相救,两只小狼从此成为生死兄弟。

在小说里,柯勒的经历充满了惊险和传奇,独特、野性又神秘。故事中没有人类活动的踪影,然而小狼柯勒的成长故事会让每一个读者都领略到大自然的壮阔,感受到生存的艰辛、生命的可敬和生命进化游戏规则的公平。和《狮子王》中的辛巴一样,柯勒的成长被赋予了人性化的内涵,它像一个小孩子,经历了少年时代的挫折,在困境中顽强地成长,我们看到一只小狼逐渐坚强、强大的身影。因此,《狼王》不仅仅是一个好看的故事,更是一部写给少年人的励志故事。

作者文学功底很强,大量的景物描写,很多句子都能当范文了。但对于小说而言,这同时成了障碍,因为作者过于注重环境的铺垫,而弱化了幼狼们内心的成长及它们的生存状态。不过,依然觉得这是一本应该让孩子阅读的书,就冲书里那些句子也得看看,以后没准写作文都用得上。

作者凌岚是认真的,她用写作文的态度来写小说。一方面借助柯勒的故事暗喻孩子们尤其是男孩子的成长历程,另一方面则以大自然的残酷壮美和雅利安各种生灵在自然灾难面前的生生不息,展现生命永不言败的精神,激励孩子们要勇敢坚强。她表示,这部花2年多的时间来完成的《狼王》,是她献给坚强勇敢男孩的礼物。

<七>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没有尾巴的狼》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头狼,这头狼在一次森林火灾中丧失了一条尾巴,后来它在猎人的小木屋里发现了一条美丽的狐狸尾巴,便把它安装在自己的屁股上,从此叫做狼狐.狼狐在狐狸尾巴的教唆下,胡作非为,干了许多坏事,但是最终它认识到了自己的罪恶,于是,狼狐痛改前非,又做了许多许多的好事情.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狼狐打假》,这则故事讲的是村长霸占神水做成了矿泉水卖给城里人,挣到了许多钱,狼狐为了教训村长“要想挣大钱,必须花些大力气,而不是靠霸占获得”,于是,狼狐把神水的源头向西挪到必须翻过九十九座山坡,绕过九十九道弯的地方.村长和他的儿子们走了一半不到的路程,就已经走不动了,于是他们想出了一个坏主意:用自来水代替神水做成矿泉水.结果被狼狐知道了,狼狐毫不犹豫地拿起电话向电视台举报了这个情况,最后,仗势欺人,想着不花力气不劳而获的村长终于完蛋了.

从这则小小的故事中,我认识到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付出努力,才能有所收获,千万不能想着不劳而获.俗话说:天才在于勤奋.而在我们生活中,有些小朋友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想抄别人的答案,考试时,一个劲地想偷看别人,这样获得的成绩是真实的吗,我们应该努力认真地学习,争取学到更多的本领.

其次,我还认识到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像文中的村长那样,企图以假乱真,最终还是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令我更加感动的是狼狐,别看它从前为非作歹,干尽坏事,一旦觉悟了,就立即用实际行动来改正自己的缺点.我要像狼狐那样,拿出勇气,勇敢地改正缺点,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学生.

<八>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一看到“苍狼”二字,我就十分惊讶——这是写狼的书吧?既然是写狼,那不是要天天和狼生活在一起吗?那不是太可怕了?

事实证明,并非如此。《苍狼》描写的是一个摄制组想拍摄狼的一家的生活情景,将一窝狼送上一个小岛,并不断往小岛上运送各种动物,有猪、兔子、豪猪等等。摄制组想让狼在他们的安排下“演”出剧情,可由于他们对动物了解得太少,许多剧情没能按他们的设想上演,而动物在岛上反而自己演出了许多情节。

这个摄制组给动物们划定了一个方向,比如,要狼按着自己的路走。可他们低估了狼。狼并不会因为人类高大而屈服,也不会因为人类聪明而被驯服。它们非常反感人类,并不同意人们的安排。人们给狼许多食物,它们并不领情,狼想要自我、想要独立。那些人自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认为自己给了狼极大的帮助与恩惠,可其实,他们是在破坏自然法则,破坏动物们的生存环境。

在作品结尾,狼离开了小岛,它们想离开小岛的约束,离开人类的约束。它们需要自由,其他动物也一样。这部作品在警示人类: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不要再伤害动物!人一直破坏自然环境,到头来就是毁灭自己,人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本书的作者金增豪说:“搁笔反顾,我常常能发现一些动物角色确是折射着人性的亮点和生命的光彩。”动物也是生命,它们也是有灵性的,它们和人类是平等的。给动物一片自由的天地!不要再伤害动物,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让我们为了和谐的家园、和谐的地球一起努力吧!

<九>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狼和七只小山羊》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狼想吃七只小山羊。狼想尽办法让山羊上当,六只山羊被狼吃了。羊妈妈回来了,和小山羊在山上发现了狼,把他的肚子剪开了,六只羊最后得救了,他把石头塞到狼的肚子里,最后狼被坠下陷阱。

故事中的狼很狡猾,他骗了小羊让自己自食其果,所以我要当一个诚实的人。它又很贪吃,让小山羊以为是老山羊回来了,六只羊才被狼吞到肚子里。

生活中也有像这样的事情发生,比如有人来你家里,爸爸和妈妈不在家,你要机灵一点,让他打电话给爸爸妈妈,不能像小羊一样愚蠢。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做事要冷静,多思考,要聪明一点。有时候,考试的时候也是一样的,我不会像小羊一样粗心大意把题目写错了,造句的时候没头没尾,写作文的时候还有错别字,拼音也读错。我发现小羊粗心的特点我也有,所以我以后会改变这个坏毛病的。

<十>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坚持”的含义在我看来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当然是说,老人坚持做一个渔民,没有任何转业企图,然后坚定地把鱼打好,当然付出了很多代价。第二个层次是说,一个人要坚持地做一个人,不要放弃所从事的事业和人的本性,当然人的本性究竟是什么,也是众说纷纭的一个问题。第三个层次是说,任何生物的坚持的精神都是强大的。比如说那条大马林鱼也是在负伤后三天流尽了身上的血,做尽了生命的坚持之后才死亡的,因此老人叫它“朋友”。

“搏斗”的含义在我看来也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当然是说,老人与大马林鱼的持久战。老人与鲨鱼的搏斗。第二个层次是说,人与自然的斗争。罗素在《西方哲学史》里面说,人的天性总是要和什么东西冲突的,所以人生来就是要和三种力量斗争的,第一种就是人与自然的斗争。这是西方的哲学,但是东方似乎就不这样认为了,这个问题后面再说。第三个层次是说,任何两个冲突事物之间的搏斗,一旦发生冲突,一定要用搏斗的方法解决,胜者为王败者寇。

“战胜”的含义当然也是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当然是说,大马林鱼被老人杀了,但是它用坚持赢得了老人的尊重,战胜了这个富有攻击性的老人的心。鲨鱼把老人的鱼吃了,但是老人认为他并没有被打败,也就是并没有被战胜。第二个层次就是说,从第一个层次可以看出,作者更欣赏精神层面的战胜。第三个层次就是说,人定胜天,人类终将征服自然。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想到了在广袤的内蒙古草原上,一条狼的腿被捕兽夹夹住,拼命挣扎后,不得已将自己的腿咬下逃生。我也想到了在这次汶川大地震中,那些瓦砾堆中的孩子的现场截肢。那条狼,那些孩子们和老人其实一样是硬汉!还记得听父亲说过,我们的邻居在上山的时候被毒蛇咬了大脚趾头,他拿起手中的锄头,马上把大脚趾头看了下来,黑血四溅。他也是硬汉!究竟什么样的人才是硬汉?在我看来,作者想说,能够战胜自己内心软弱的就是硬汉!但是究竟什么是硬?什么是软?老子说过:“大刚至柔。”记得有一本讲中西方文化对比的书上说:“西方人崇尚石头般的坚硬,而东方人欣赏水一样的至柔。”假如有一个瓶子,将石头放进去,它可能因为瓶颈过小而不得不摔得粉碎,而倘若将水灌到瓶子里,它的形状就随之改变。但是再将石头和水从瓶子中拿出来的时候,石头依然粉碎,但水完好无损,究竟是谁硬谁软?

还有就是关于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今年的亚洲博鳌论坛上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有一次发言上说,西方人和自然是支配关系,而我们东方人却提倡人和自然和谐相处。这个人和自然和谐相处其实就是老子的“天人合一”,而且是“以天合人,而绝非以人合天。”我问过一些朋友就是“你觉得是人类拥有大地,还是大地拥有人类?”圣经上说:“上帝对人类说:‘世界是你们的。’”所以信奉基—督教的,也就是大部分的西方人或者像西方人那样的人都想当然的觉得是人类拥有大地。但是我觉得,从宇宙上看地球,人类不过是大地的寄生虫,谁拥有谁?恐怕是大地拥有一堆寄生虫了吧。关于这个问题,罗素还这样说过:中国人摸索出的生活方式已沿袭数千年,若能被全世界采用,地球上肯定会比现在有更多的欢乐祥和。然而,欧洲人的人生观却推崇竞争、开发、永无平静、永不知足以及破坏。导向破坏的效率最终只能带来毁灭,而我们的文明正在走向这种结局。若不借鉴一向被我们轻视的东方智慧,我们的文明就没有指望了……我每天都希望西方文化的宣扬者能尊敬中国的文化。

说实话,海明威的这部小说特别适合那种“主角打不死”的好莱坞电影模式,事实上它也被拍成了电影。老人不死是幸运的,而且是万幸的。不知道他这回打完鱼之后,下回在海啸中怎样打鱼呢?继续硬下去吗?坚强的老人是不是嘴里也叼着一个坚强的大马林鱼,就像那些冒死依然抢食大马林鱼的坚强的鲨鱼一样呢?那大马林鱼体内会有那个刺破他心中最软处的鱼钩吗?海明威是自杀的。

<十一>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读了《我是笨狼》的故事,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一个人的日子孤零零的不好过。”为什么呢?因为爸爸和妈妈都出远门了,又没有好朋友陪伴它。我想,笨狼一定非常难过孤单。

笨狼为什么笨呢?因为它找不到自己,还有它的房子被长尾鼠给抢走了,还不知道这就是自己的家。

笨狼一旦遇到了困难,聪明兔总是及时出现,用智慧的头脑解决问题,帮助它。

我们一定要向聪明兔学习,不怕困难,克服困难,把难题打败得落花流水。

<十二>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苍狼》,这本书讲的都是一些狼的故事。原来狼是狗的祖先,狗是被人类驯练过的狼。

在一个森林里有一只母狼,那只母狼在山洞里生了三只小狼崽,有一只雄狼日日夜夜在那里守着,但是有一天有一头野猪把雄狼给撞死了。

有一天,天上下起了大雨,那个时候狼妈妈正好出去找吃的,所以只有小狼们才在。狼妈妈回来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小狼就找,但找了半天,还是没找到,狼妈妈非常。

最后,两只小狼和妈妈找到了那只小狼,它们在一个山坡的洞穴里相聚了。我觉得那只母狼太伟大了。

<十三>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在狼王梦在这本书中,有一篇中篇小说狼种。这篇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只有着狼血统的狗大灰出生在警犬学院。经过一年零七个月的训练,警犬们都被各行各业的人买走了,唯有大灰因它的毛色是紫灰而没有光泽,外形像一只狼而没有人要它。一次偶然,大灰被马戏团的高导演买下带回演大灰狼。在马戏团里,大灰受到了种种不公平的待遇和歧视,最后被戴上了口罩、剪平了指甲,关进了铁笼,失去了自由。在一次去参加西双版纳傣族泼水节返回昆明的途中,因车出现故障,司机出去买零件了只有川妮和动物们在荒山野岭中等着,突然出现了二只云豹,在众动物都退缩之时,大灰扯断了铁链,勇敢的与云豹夫妇决斗,保卫了动物们的安全。它用自己的行动和鲜血洗去了自己所有的冤情。

读完这篇小说,让我明白:不能以貌取物,任何事物都不能看其外表,不能因外表美而认为其善,因外表丑而认为其恶,只要心灵善良,无论它是如何丑陋,它也是最美的!

<十四> 竹马是只狼读后感

在传统的童话故事中和观念中,“狼”往往是以反面人物的身份出现的,而“笨狼妈妈”汤素兰的《笨狼的故事》却一反常态,以一只单纯善良、憨态可掬、天真乐观、乐于助人却又“笨”得可爱的小狼为主人公,围绕笨狼和森林里其他动物的生活故事展开。笨狼因为缺乏生活经验、常识而常常闹出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比如把用脸盆舀太阳光放到冰箱里冰冻、到城里把一个大雪人背回家又放在炉火旁、把雪糕煮熟后分给朋友们吃??虽然他犯下了不少错误,但没有人不会原谅他,反而会更加喜欢他。

本书贴近孩子的生活,有趣耐看。小笨狼其实就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他的天真、善良与无知照见了每一位读者幼时的影子,能引起孩子们的共鸣。笨狼做的傻事、说的傻话令人忍俊不禁,围绕他所展开的一个个幽默风趣的小故事能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发出会心的笑声,真正体会到阅读的有趣与欢愉。同时,本书中的小故事反映出“给予是快乐的”“团结就是力量”“昧心的钱不能赚”等道理,蕴含了正能量和无限温情,富有教育意义,能帮助小读者在感动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此外,本书的语言生动形象、简洁朴素,多处运用了比喻、夸张等修辞却很少有生僻的字词与晦涩、拗口的句子,让孩子在阅读时轻松而没有障碍,还能学到诸多写作技巧,提高写作水平。 总之,《笨狼的故事》以幽默诙谐、活泼自然为主要风格,以拟人化的动物为故事的形象,符合儿童万物有灵的观念,具备纯真、稚拙、欢愉、质朴等儿童文学的美学特质,还充满了生活气息,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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