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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大全|机构改革思想总结(锦集17篇)_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2020-10-21 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机构改革思想总结(锦集17篇)。

(1)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1、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和运营方式,积极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委托各类专业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负责运营管理。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2、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加大基础设施改造,拓展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护理性床位的数量和比重。当时按要求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在满足孤老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老人和低收入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服务需求的同时,可适当兼顾其他有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老人。目前已有三家公建民营机构收住社会老人。

(2)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为摸清市县乡农机推广机构改革基本情况,年月13日至16日,组织对我市农机推广机构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机推广机构队伍现状

据统计调查,市现有县乡农机技术推广机构58个、181人,其中县级9个、69人,乡镇级(含区域站)49个、116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一)机构与性质

县级机构:9个。即市、市、市、县、县、县、县、县、区农机技术推广站。9个县级机构全部为国家事业单位序列,除市为差额拔款外,其它均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乡镇机构:49个。其中:

(1)区域站:共10个。即市4个,县5个、远安县1个。均在改革中划出了国家事业单位序列,实现以钱养事,财政经费有保障,由当地农业(农机)部门统筹管理。

(2)乡镇站:共39个。独立农机推广站没有,推广业务均混设在农技服务中心内。均在改革中被划出国家事业单位序列,实现以钱养事,财政经费部分有保障,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管理。部分乡镇在中心内部设有农机岗位,一般为1人;部分乡镇没有明确农机岗位。

(二)人员与编制

县级农机推广人员:实有69人,定编73人,在编65人。基本保持稳定,没有进行大的改革变动。

乡镇级:机构改革前,全市87个乡镇设有农机站,实有农机推广人员212人,改革后仅49个乡镇有农机公益服务人员112人,具体情况如下:

乡镇区域站农机推广人员:实有33人,均没有编制(非国家事业单位),实行人员总量控制。

乡镇农(技)机服务中心人员:实有79人(因机构合并,人员没有单列,估算而来),均没有编制(非国家事业单位)。

(三)经费保障

县级农机推广机构均属国家事业单位性质,除市差额定补外,其余8个县市区全部为全额拔款单位,经费基本有保障。全市9县市区平均年人员经费2.382万元、工作经费0.41万元、项目经费0.43万元,三项合计3.222万元。

乡镇级农机推广机构经费有一定保障,但每个县市因财力不均,导致经费供给存在差异。就全市而言,用于乡镇农机推广机构的经费总额为382.7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87.68万元,县级配套195.03万元。如果去除和两个县级派驻制机构,其它县市年经费总额为236.11万元,人均仅2.9万元。

(四)改革模式

主要有三种模式:

实行派驻制的县市有:市、县。

实行委托服务制的县市区有:市、市、县、县、区。

实行招聘制的县市有:远安县、县。

二、机构改革情况

市县级农机推广机构队伍一直保持基本稳定,没有进行大的改革变动。

乡镇级农机推广机构队伍经历多次改革,尤其是年月1日省委13号文件下发后,我市乡镇农机推广站均实现了机构变更性质、人员变更身份的改革,各地机构性质和人员构成也是五花八门,无法准确进行归类。但主要表现为三种类型,一是有的乡镇有机构,但没有编制,财政按“以钱养事”保障全额供给;二是有的乡镇有机构,但没有编制,财政按“以钱养事”和“保稳定”的双向目标实行财政差额供给;三是有的乡镇既没有机构,也没有编制,乡镇农机推广处于空转状态。

截止目前,我市乡镇级农机推广机构除市、县设置区域站,人财物全部由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外,其余县市区都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乡镇农业技术报务中心”,退出国家事业编制序列,或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转为企业,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成为社会团体。原有在编在职人员全部转变了身份,变成了社会人。具体情况如下:

市: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前,市按经济流向、农机拥有量、农机作业水平、区域布局等因素设置区域站,全市10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了5个区域性乡级农机推广管理站,共25人。按照省委关于乡镇配合配套改革的精神,2004年底将5个区域站改制为企业,有7人病退,现18人从事业编制退出,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5个站分别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由中心与所服务区域内乡镇政府签订农机公益事业承包服务合同,半年一次考核,年终按合同兑现。年,由5个区域站调减为4个。

县: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县农机管理服务站成建制地转制。即撤销原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组建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土家族自治县农机推广服务中心”,下设5个工作站(镇2人、采花2人、3人、5人、1人)。14名职工中除采花站1人办理了病退手续外,其余13人全部取消事业编制、退出财政供给,进入社会养老统筹,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县财政每年以上年底的工资为基数拨付以钱养事费(含医保费、养老金、失业金),并逐年增加。“农机推广中心”由县农机局统筹管理。县农机局于年初制定考核目标,与“农机推广中心”签订农机推广公益性服务合同,年终由县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对其进行考核验收。

远安县:全县乡镇农业(农机)服务机构都被撤消,统一由县农业部门主管,在县级设1个农机服务中心,每年根据公益性服务职能确定2个公益性服务岗位(非事业单位编制,不具体到人),实行“以钱养事”,合同式管理,一签三年。

区:全区12个乡镇有12个农技服务中心,从事农机管理服务的有16人,在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归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管理,中心直接由乡镇政府管理,每年与乡镇政府签订合同,每月预支70%的工资,30%年底由区农业局考核后兑现。经费全部由区财政承担,每年人平4万元,比改制前略有增加。农技(机)人员的国家事业编制已取消。

县:2005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原乡镇农机推广管理人员退出了国家事业编制管理序列,脱离财政供养关系,个人档案资料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农机站干部职工成为社会自然人。政府按照“以钱养事”的要求,根据公益性服务职能,每年给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划拨一定经费,并逐年递增。

市:自2000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市乡镇农机推广机构逐渐萎缩,特别是乡镇农机推广机构由1998年的43个编制缩减到2000年26个。2006年乡镇实施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改革后,全市9个镇(街办)核定农机技术推广岗位各1人,全市9人,实行“以钱养事”,人员工资、待遇得到保障,但职工待遇相对于全市较低。

市:全市所辖10个镇处农业服务中心共聘用农机专业技术人员32人,已于2003年单位改制,人员转变身份,属于以钱养事的中介服务组织,隶属于民政局管理,与市农业(农机)局是业务指导关系。

县:全县8个乡镇设置12个农技服务中心,从事农机管理服务的有13人,均在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归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管理,中心直接由乡镇政府管理,每年与乡镇政府签订合同。经费全部由当地财政承担,每年人平经费2.3万元。农技(机)人员退出了国家事业编制。

县:经历乡镇机构改革,乡镇农机推广站被撤销,目前基本没有从事农机推广工作的人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与乡镇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座谈交流,可以看出当前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所面临的窘境,他们形象地概括为三句话:“说话别口(无机构、无地位),做事别手(缺兵少将、无钱打仗),身份别扭(非干非工、非商非农)”。从他们的言语中流露出更多的是无奈和失落,当前这种运行模式让他们看不到前景,信心全无。

(一)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参差不齐,管理不畅。

我市乡镇农机推广机构运行只有市和县实行了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派驻制,部门管理和业务工作勉强可以维持,而其它县市“无机构、无编制、无岗位”导致乡镇最基层基本处于“闲、散、瘫”状态。

一是混岗、缺岗现象严重。综合配套改革后,绝大多数县市的农机推广管理站合并到农业服务中心,原来的农业各站集中办公,人员打捆使用,专业不对路,待遇不理想,出现了“混岗”。有的农业服务中心并没有设置农机岗位和专职农机人员,使农机推广工作出现“缺岗”。

二是县级主管部门管理“难为”。基层站所合并后由乡镇主导管理,作为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感叹“基层无脚、手下无兵、有心无力、鞭长莫及”,从根本上对乡镇农机推广人员缺乏约束力,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业务指导关系,这种局面使得农机主管部门只能停留在“面上引导、口头号召”,农机推广工作严重漂浮、脱节、断层,少数县市的乡镇农机推广管理业务已经陷入停顿状态。

三是基层农机推广人员缺乏战斗力。历次机构改革,农机都是首要被“裁、并”的对象,在经历一些风风雨雨后,基层的同志思想包袱很重,信心全无,无心干事。年长的同志甚至感叹:“干了半辈子农机、跟丢了‘队伍’(没了机构),干了半辈子农机、弄丢了‘行头’(没了身份),干了半辈子农机、迷失了‘方向’(没了信心)”。

(二)基层农机推广人员青黄不接、知识老化,队伍不稳。

一是乡镇农机机构经历数次改革后,农机技术人才大量流失,绝大多数乡镇实际从事农机工作的只有个把人,工作面宽,工作量大、服务手段落后,使他们开展农机工作力不从心。二是县、乡农机推广队伍普遍存在着知识老化、人才断档的问题。从年龄结构来看,县、乡两级从事农机的技术干部中,45岁以上占70%。从知识结构来看,大学本科学历的仅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4人,全市近20年没有引进农机科技人才,出现了“人才荒”。三是对基层农机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素质培养缺乏规划。长期以来,他们只能“凭经验、靠老本”干事,长期“窝居”农村,对外边的新形势、新信息、新事物、新技术缺乏了解和判断,根据无法适应当前的新形势。

(三)农机推广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人心不定。

虽然每年财政落实了一定的人头经费,除两个县级派驻制的乡镇外,多数乡镇普遍额度较低。对于财力比较弱的县市,从事农机推广的同志在扣除“五金”后,每月现金收入不到1500元。另外,财政只管人头经费,没有工作经费和基本建设投入,便得基层农机机构陷入了“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局面。作为处于最基层的工作人员,由于政策的不稳定性、身份的不确定性、待遇的无保障性,使他们心态浮躁、人心不定,根本无法安心农机工作岗位,更有甚者,稍有机会便会“走人”。

四、改革建议

从调查情况来看,基层农机推广人员主要有三盼:“盼身份恢复、盼经费增加、盼地位提升”。基层农机推广体系“运行不畅、队伍不稳、人心不定”的现状,严重制约了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为此,我们建议。

1、理顺机构建制。建议恢复所有乡镇农机推广站机构设置。以“农机推广体系是国家设在基层的公益性农业事业单位”为原则,在每个乡镇设置农机推广站,定性为国家事业单位,明确公益性服务职能,并按照工作职能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

2、理顺管理体制。建议全部推行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派出制,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统筹人财物,乡镇人民政府参与事权管理和考核。

3、明确人员身份。在确定基层农机推广机构性质,核定编制,重设岗位后,因岗定人,明确其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全面落实工作生活待遇,以打消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工作积极性。

4、保障经费投入。建议将县乡农机推广机构纳入当地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并逐年加大投入,支持其建设必要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设备、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来逐步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

5、加强人才培养。建议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为农机推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形成梯级人员结构。每年择优录用大学毕业生充实队伍,定点、定向培养农机后备管理干部和技术人才。建议建立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定期培训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可选派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到农机化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或到高校深造,进行知识更新;另一方面聘请外地知名学者和技术专家来传授先进经验和技术。

6、创新激励机制。按照“服务‘三农’,效率优先”的原则,要逐步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完善对农机推广人员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制订出具体的考核评价指标及其量化标准,以此作为其获取报酬、评奖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要从严落实工资待遇与绩效挂钩制度,奖勤罚懒、优胜劣汰,从而改善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农机推广体系是农机化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新技术和新机具应用于农业生产实际的主力军,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主体力量,是提高解放劳动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繁荣的重要支撑,这支队伍的稳定、壮大和发展关系我国现代农业的进程,当前农机推广体系建设中反映出的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也值得关注。

(3)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2004年1—10月份
    经济工作和机构改革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总院的要求,我把***1—10月份经济工作和机构改革的主要情况作如下总结,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指正。
    一、基本情况和基本估价
    今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建院28年来经历重大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体制改革的一年,从局党组6月4日发文对***实行改革,实质运行操作阶段是9月7日***的三项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仅仅23天时间,通过竞争上岗、演讲答辩等,到9月30日止,机构设置、岗位人员编制,按规定要求人员全部到位上岗。现在岗职工33人(包括总院同志),中层干部8人,其中4人是新上任的,在岗党员10人(包括总院),内部退休退养16人。
    **职工对总院全权管理和机构改革的基本估价是:**职工希望和欢迎总院全权管理,总院管理后,职工的收入比以前增加了,对今后的发展方向,职工有了主心骨,看到了希望。机构改革准备充分、组织严密,达到了理想的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经验。机构改革的结果职工非常满意。中层干部的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并且文化程度有较大提高。机构改革前六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47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50%,改革后,6名中层干部(不包括总院2名)平均年龄36岁,大专以上程度达83%。近一段时间来,全院中层干部在院领导的指导和带领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干劲大、劲头足,努力拼搏,工作责任心强,敢抓敢管,勇于吃苦和奉献,职工普遍反映较好。会议人员和疗养员对客房部的室内外卫生环境有较彻底的改善,满意对餐饮伙食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普遍满意。经济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成绩,经济创收是近几年以来最好的一年,完成了全年总任务的100%,(局下达总任务为80万)。党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第三季度***被中国共产党**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首届文明单位”。
    二、1—10月份的经济经营情况
    1---10月份总接待会议培训、旅游度假人员22批次。
    经济总收入80万元,利润1.5万元。其中:接待部收入60万元;医疗保健部收入12万元;其它收入8万元。
    三、基本做法和体会
    1.围绕三定方案实施意见,认真做好思想宣传发动工作,利用院橱窗宣传栏、黑板、广告栏等,广泛向职工宣传机构改革的意义和必要性,出宣传口号标语11个,对职工教育很大,有了紧迫感和使命感,感到压力大了,如标语:岗位靠竞争,收入凭贡献。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单位是我家,发展靠大家等,大家看后,很受启发很受教育。
    2.开好解放思想机构改革的动员大会。9月7日的解放思想的动员大会,对职工的教育是最大的,对为什么解放思想?怎样解放思想?大家听的入情入理,会后经充分讨论认为:***的机构改革是必要的,干部要能上能下,等、靠、要、思想不能有,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等。
    3.认真讨论机构改革及人员定岗实施方案的基本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上来。根据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院通过宣传发动、公布竞聘职位、岗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述职答辩、民主测评、党政会议研究、公示、双向选择、确定工作人员岗位等方式,顺利圆满完成了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任务,真正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此次机构改革的结果职工是信服的、满意的,是充分发扬民主的一次改革。对疗养院今后的发展,一定能产生积极向上的作用。
    四、机构改革后,全院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变化
    1.经济工作。10月份,接待局系统队长、书记会议70人,收入2.2万元;江苏石油局病员26人,收入3.6万元;上海大学旅游团一批70人,收入3.88万元;散客人65人,收入2610元。
    2.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了签到制度。这一制度的推行自疗养院建院以来还是第一次,自实行签到20天来效果很好,职工上下班有了紧张感,无迟到早退情况,劳动纪律比以前严多了,大家能相互监督,上班窜岗情况有明显好转,大家在各自的办公室里干自己的本职工作和业务学习。
    3.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请假等,填写出差申请单制度。中层干部请

(4)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为加快推进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我街道办事处按照《xx县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发﹝20xx﹞x号)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编办的具体指导下,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认真反复的研究,全面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改革方案

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并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参照《xx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请求》(模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街道改革方案。认真核对并修改《xx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制公示表》,对增、减人员及时在实名制数据库中报送相关业务,托清人员编制底子,确保公示表信息准确无误。

二、改革后机构编制设置情况

1、党政工作机构(共设置x个办公室,编制xx人)。党政办公室;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稳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事业单位(共设置x个服务中心,编制xx人)。财经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

三、改革成效

通过这次机构改革,各机构、单位的职能得到细化和明确,理顺了上下级工作关系,机构之间的工作条块关系更加清楚、顺畅,部门职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实现了各种资源的有效组合和优化配置,促进了分工协作,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街道办事处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5)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讲话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为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机构,不断对政府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进行改革摸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讲话,仅供参考。

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讲话篇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对全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刚才,李区长已就机构改革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我都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充分认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市、区部署要求上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我区着力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特别是通过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着职能转变不到位、部门职能交叉、职责关系不顺等问题。我们要通过深化机构改革,加快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为全区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行政制度保障。二是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迫切要求。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在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我们要在新常态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力度,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三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本级政府机构直接与企业接触、直接与百姓联系的,处在服务基层和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利于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法治高效廉洁政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新期待、新要求。

第二,要全力落实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日前,市委、市政府已正式批复《**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方案对机构改革目标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执行。在工作推进中,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机构设置要精简优化。古人说,“善政必简”。这次机构改革,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控机构数量和编制总量,切实做到在规定限额内合理设置机构,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理顺权责关系,整合卫生、计生部门职能,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市场监管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不动产登记职责,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要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下决心精简机关编制,用于充实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环境保护、法治监督等重点方面和基层一线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好现有编制的综合效益。二是运行机制要创新完善。部门职能能否充分发挥,很重要的在于行政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健全。机构职责调整整合到位后,各部门要主动适应职能变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在新任务新要求下依法行政的机制、方式、路径,尽快转变角色、进入状态、打开局面。要深入推进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加快完善区级机关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优化政务流程,持续提升行政效能。要围绕解决市场监管等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开展综合执法试点,整合职能相近、方式相同的执法力量,探索建立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三是政府职能要转变到位。机构改革的目的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区委九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把转变政府职能贯穿于机构改革过程中,认真落实以“5张清单、1个平台和7项配套举措”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要求,退出“越位点”、补上“缺位点”,用好政府“有形之手”,放活市场“无形之手”,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区编办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全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人保、财政、审计、档案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协力推动机构改革工作。二要平稳有序实施。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周密制定部门整合划转的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对涉改部门的机构性质、编制性质、人员身份、职级待遇等保持不变,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三要严格执行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突击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和超职数配备干部,严格财务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同志们,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担当尽职、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讲话篇2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区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刚才,赵路同志宣读了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谭进同志宣布了区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的主要负责人,稍后,海波书记还将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并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本次机构改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深刻变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到目前为止,我区政府机构已进行四次较大规模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阶段性步伐,逐步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不断完善。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具有阶段性的特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着许多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制约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在合理配置各部门职能,理顺政府与企业、事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职责关系方面,解决得不彻底,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不分的情况依然存在。一些政府部门还存在直接干预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问题,热衷于行政审批,对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履行不到位,一些政府部门承担了过多的专业性、技术性社会事务,一些中介组织还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有的甚至直接依附于行政机关等。

二是职责交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行政机关习惯于过去陈旧的管理方式,交叉管理、越权办事、争权诿责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职能几家分管,主办和协办主体不明确。此外,一些部门内设机构之间、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也存在着职能界定不明晰、相互扯皮等问题。

三是权责脱节问题比较严重。一些部门权责脱离,有的有权无责,有的有责无权,有的权力过于集中。一些部门重职能配置,轻责任承担,导致职能错位。有的部门虽然赋予了职责,但缺乏履行职责的权力和手段,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政府部门法律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能力较弱,决策民主化程序不完善、透明度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行政监督不到位,责任追究难落实,不能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等。

要解决以上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基本职能,做到该加强的加强,该削弱的削弱,该转移的转移,该下放的下放,进一步解决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缺位、不到位”问题。

二、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一个目的”,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着力解决“两大问题”,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促进“三个转变”,即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转变。我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这是我们顺利推进改革的根本依据。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统筹协调、有机衔接,全面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

第一,工作要有效对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政府机构改革中需要交接的工作要尽快交接,需要调整的人员要尽快调整,各项工作要做到无缝对接。特别是撤销合并的单位要善始善终地做好各项工作,防止出现工作断档。管理体制调整的单位,不论管理体制如何调整变化,工作的质量、效率、水平不能降低。同时,各有关部门要与市里相关部门搞好对接,确保联系畅通,上下协调、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人员要尽快到位。这次改革涉及到的各级干部,一定要讲党性、顾大局,坚决服从、配合和支持改革。新组建单位的领导班子要按照“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的原则,迅速进入状态。接收单位的原有人员要帮助新进人员更好地适应新环境、度过磨合期;新进人员要尽快融入新单位、熟悉新业务、创造新业绩。领导干部对新进人员和原有人员要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各部门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保护好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职能要切实转变。要把职能转变作为改革的重点来抓,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把应该转给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事项坚决转移出去。凡是企业能决策的事情,交给企业去决策;凡是市场能解决的问题,让市场去解决;凡是适合中介组织办的事项,让中介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凡是基层能处理的问题,要依靠基层去处理;凡是政府该管的事情,要切实管好、管到位。这次改革涉及到的有关部门要积极沟通、相互协调,把该转出去的职能转出去,该承担的职能担起来,避免职责交叉和职能遗漏的现象。各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在确定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责任,切实解决权责脱节、政出多门、推诿扯皮的现象。

第四,效能要明显提高。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一是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党和国家事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每项工作。二是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自觉把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作为第一需要、第一追求,不断提高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三是要着力转变工作作风。要大力弘扬“四种风气”,即: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以良好的作风保障我区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保障工作效能的明显提高。

三、切实加强对政府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

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职责明确、互相协调、配合有力的改革推进机制,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区编办作为牵头单位,要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提出对策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纪检、组织、人事、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定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和保密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改革涉及到的部门,人事工作一律冻结,决不允许突击提拔干部。确实需要调整的,由区委统一考虑。改革过程中各部门财务的合并、结转都要按规定办事,决不允许以各种名义对单位财产进行不合理处置。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全程监督、加强检查。希望大家在人财物的处理上,不要出问题,不要犯错误。

三要切实维护和谐稳定。改革必然会涉及一些比较复杂、比较敏感的问题,这种关键时刻对我们各级干部是一种考验。希望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齐心协力做好工作。既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时间推进;又要加强沟通协调,深入细致地做好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确保和谐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四要统筹推进改革与当前工作。当前,我们正处在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各方面的工作任务都很重,要把推进这次改革与建设区域性商务中心区各项工作设结合起来,与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协调推进,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同志们,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省市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务实推进,积极稳妥地把各项具体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讲话篇3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机构改革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动员部署我县机构改革工作。目前,国家和省的政府机构改革都已经完成,市里的机构改革工作正在进行,我县机构改革方案省里已批复。刚才马勇部长宣读了我县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会讨论通过,希望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并抓紧组织实施。为做好这次机构改革工作,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讲四点意见。

一、端正思想认识,明确改革的意义和目的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是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特别是县级政府,直接面对百姓,在国家行政管理系统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更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政府机构、职能也要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县在1997年和20xx年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重点对工业、流通行业等部门进行了调整,对机构编制进行了精简。每次改革侧重点都不一样,但都带有阶段性和过渡性的特点,都遗留了一些问题。这次机构改革,既是一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改革,又是一次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的改革,我们一定要提高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各项改革要求的落实,力求完善,少遗留问题或不遗留问题。这次机构改革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探索实施大部门体制,促使县级政府职能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改变过去一切事务都由政府包揽,管一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在市场经济下,政府、社会与市场共同组成了现代社会的结构。如果政府继续沿用过去形成的利益机制,利用公共权力直接干涉社会、经济的运行,甚至从监管过程中获得自身利益,就必然对市场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这次改革就是要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凡是企业能决策的事情,都交给企业决策;凡是市场能解决的问题,都让市场去解决;凡是宜于中介组织办的事项,都让中介组织发挥作用。

二是从“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政府不该管的事放开了,那么该管的事就一定要管好,现在我们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比如,行政审批的质量和效率不高,公共服务很多地方不到位,大量的民生问题亟待解决。这次改革加强了对“三农”、工业和信息、交通运输、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领域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就是切实将政府的工作重心,放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上来,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是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政府的每一项权力背后,都应该连带着一份责任。这次改革更加突出了政府的责任,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做到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从而使政府的权力、权限、职能、责任、利益机制更加趋向合理,真正建立起“责任政府”。

总之,这次机构改革,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

二、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

政府职能反映了政府管理社会的理念和方式,规定了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根本任务和主要作用。我们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顺应形势发展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的新要求,对组织结构进行了一定幅度的调整。

一是明确机构整合内容。这次改革加大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整合力度,调整理顺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能,撤销了4个事业单位(煤炭管理局、教育督导室、物价检查分局、建材总站),职能整体划入行政机关。将招商旅游局、地方社保局、劳动就业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房改办、水产局、农机局7个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划入行政机关、保留原有公共服务职能。今后除依法依规批准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外,其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并按事业单位规范名称,一般不再称局、办。按照黑发[20xx]17号文件规定,与纪检机构合署办公的监察机构不计机构个数,原与人事部门合署办公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独立设置,列党委序列,现行领导管理体制不变。改革后,我县政府机构工作部门24个,挂牌机构5个。县政府机构不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统称政府工作部门。

二是突出职责重点。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政府部门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

三是强化优质服务。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改进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窗口”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理流程,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以保证改革成效为目标,编制好“三定”方案

编制部门“三定”方案,是这次机构改革的中心工作。纳入“三定”范围的24个政府工作部门,要坚持上级文件要求与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理顺职责关系与优化组织结构相结合、促进职能转变与提升行政效能相结合,从利于工作、提高效能、节约成本、便民利民出发,认真研究,积极组织,确保5月30日前编制完成“三定”方案,5月10日前完成审批。

在职能确定方面。科学界定职能,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实现权责一致,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不论是新组建或调整的部门,还是改革中职能未调整的部门,都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四个分开”原则,以及强化职能、理顺关系、履职尽责、服务发展要求,对部门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和综合分析,参照省里做法,结合实际需要,科学地设置职能和确定职责,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该下放的彻底下放,该转移的尽快转移,该强化的切实强化,使重新确定的职能职责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更加合理。要进一步理顺部门工作职责,原则上一件事项由一个部门负责管理,需几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减少审批、简化程序,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谁主办、谁协办、明确各自职责,有效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及有权无责、有责无权等问题。要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完善县与乡镇之间的行政管理体制,增强促进发展和公共服务的能力。要建立健全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落到实处,切实解决权责不透的问题,要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和权力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在内设机构方面。各部门要根据新确定的工作职能,优化调整组织结构,本着“机构随着职能走”的原则,合并分工过细及职能相近和重复设置的内设科室,内设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多于市政府对应部门,不超过改革前的机构设置数量。人员编制较少的,综合科室要进行调整合并;机关内部的财务、审计机构,不再单独设置;行政编制2名以下(不含2名)的股室,也不再单独设立;机关党委要按党章规定,设置内设科室。省、市对应部门没有设置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县里也不单独设立,原来设置的一般也不予保留。要完善管理体制,正确把握事权、财权的关系。

在编制管理方面。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是这次机构改革的刚性要求,也是编制管理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凡是纳入“三定”范围的部门,都要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合并部门人员编制要少于原有人员编制数,确保把实际设置机构数控制在省规定的限额内。行政编制要根据部门职能调整情况核定,超编人员允许按“退一减一”原则进行过渡。因职能调整需要增加编制的部门,可按“人随编走”原则,人员编制随工作职责划转,计入新组建部门的编制基数,并重新核定。合并部门和职能减少的部门,30人以上行政编制的单位要拿出15%的编制,25人以上30人以下的单位要拿出10%的编制,25人以下的单位要拿出5%的编制,调整到新组建部门及职能增加的部门。要规范领导职数的核定配备,与部门领导职数不超过1正2副,挂牌机构暂保留原职数。内设股室的股级职数也要按要求比例核定,并整合职能单一、人员较少的股室,探索实行大股室制,合并设置综合科室,提倡一个内设机构对应上级部门的多个内设机构。组织、人事及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省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备案制度,加强指导,严格审核,强化监管,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这次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而且涉及到多方面工作格局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县委对涉及合并部门的领导及管理体制做了明确的安排和部署。移民办、物价局、招商局等部门主任、局长任发展改革局的党委委员,不进行政班子。其部门行政工作直接对县政府分管领导;畜牧局长任农业局党委委员进行政班子,其部门行政工作直接对县政府分管领导;地方社保局、就业局局长任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党委委员,不进行政班子,其他不变;国土资源监察局按管理体制管理;卫生局其它隶属关系不变,药监局长进党委和行政班子,行政工作直接对政府分管领导;宗教局、法制办、人防办局长、主任不进政府办行政班子,直接对县政府分管县领导;房产、房改、拆迁、城建处主要领导任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行政业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管理。规划办由分管县领导统一管理。各部门要按照县委的总体安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这次机构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县编委办负责。编委办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统筹机构设置,严格编制管理,加强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三定”工作要在政府分管战线领导的指导下研定方案,涉及职能交叉需要调整事权的部门,要坚持顾全大局的原则,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合并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全局意识,抓紧完成部门的合并,做好本部门的人员、固定资产等划转和交接工作。新组建部门的领导班子是本次改革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承担起改革的重任,负起改革的职责,要以崭新的精神面貌,积极主动,迅速组织推进本部门的机构改革工作。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在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期间,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严禁违章调拨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编制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搞好人员安排。在这次机构改革中,一部分同志将重新调整工作岗位,这对个人来说是一件大事。各部门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耐心向干部职工讲明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做好合并部门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落到实处。

四是统筹当前工作。目前,全县经济运行呈现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但基础并不稳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今年是“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意义重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在抓好机构改革的同时,安排好各项工作,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这次机构改革当做对自己党性观念和政治觉悟的一次检验,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既端正认识、积极参与,又坚守好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同志们,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以机构改革的成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大更好更快发展。

(6)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为推动我市事业单位改革,保障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深圳实际,就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安置提出如下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人员分流安置政策,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改革中涉及到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雇员和其他非在编人员由单位原主管部门按合同或有关规定处理。

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经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事业法人登记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指经事业单位正式调入,且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

二、人员分流

本次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到的在编人员,可以按以下途径进行分流。

(一)退休

按照国家退休政策,凡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二)因病或工伤提前退休或退职

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有关因病、工伤提前退休或退职条件规定的人员,经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手续。

(三)提前退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聘用。

(四)辞职

凡自愿辞去公职且自谋职业者,经批准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一次性经济补偿按其在本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助一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本办法规定的本人月工资,按本人辞职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物价补贴及住房补贴之和计算。

凡辞职后自谋职业人员自办企业的,享受我市国有企业人员下岗再就业扶持政策。

(五)辞退

在事业单位撤销、整合或核减编制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另行安排工作以及在事业单位转企过程中拒绝转入企业的人员,办理辞退手续,并按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深府〔1994〕141号)规定的标准发放辞退费。

三、人员安置

(一)撤销、整合或核减编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安置

因撤销、整合或核减编制需要分流安置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照本办法规定未能进行分流的,按照下述政策进行安置,

1原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被撤销的,属于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经双向选择,可以在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安排。

2被撤销后整体转为行政(事务)机构或整合到行政(事务)机构的,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无法转任公务员的,可继续保留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工资职称及福利待遇等按职员或雇员的有关规定处理;被撤销后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的,如果该相应的事业单位空缺职位能满足全部安置人数的,采用选聘方式整体安置,如果空缺职位无法满足整体安置的,采用考试竞聘方式部分安置。

3未能按上述第1、2项政策在相应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事业单位安置的人员以及因整建制撤销或单位核减编制需要安置的事业单位人员,若原事业单位所在系统内的其他事业单位有空编,应当遵循个人条件与空缺职位相匹配的原则,按照职员选聘程序,在本系统内重新聘用安置。

4未能按上述第1、2、3项政策安置的人员,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未安置人员参加各类岗位业务培训,市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在事业单位范围内拿出适当的空缺职位,专门组织公开竞聘考试,定向招聘。

5未能按上述第1、2、3、4项政策安置的人员,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22〕13号)的有关规定,自原事业单位撤销、整合或编制核减之日起,给予一年的保护期。

保护期内连续计算工龄,并发放基本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一年保护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保护期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一年保护期届满仍未能安置的人员,按深府〔1994〕141号文件规定的辞退标准发给辞退费,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二)转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安置

转企事业单位原在编人员可以自愿选择按照本办法第二部分规定的第(一)至(四)项政策进行分流;未选择分流的,由转企后的单位全部接收,并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企业的用人管理制度。

单位领导由市国资委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接收管理。

未选择前述政策分流又不愿到企业的,按照本办法第二部分规定的第(五)项政策予以辞退。

四、人员分流安置经费

因撤销、整合所发生的人员分流安置经费(包括经济补偿金、辞退费、保护期间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下同)由财政承担;因核减编制所发生的人员分流安置经费按原经费渠道解决;转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分流费用(包括经济补偿金和辞退费)由转企单位负责,单位难以承担的,由转企后的产权单位解决。

退休人员待遇按本次事业单位改革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执行。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7)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府的本职是实施行政管理,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政府管理必须依法行政。行政管理的主要形式就是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类型。本文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着手,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主要类型,并参考了国外行政许可制度和行政管理经验,重点研究机制和方法的创新,突出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控制。本文以《行政许可法》施行为中点,对该法施行前和施行以来行政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转变管理方式的建议。课题研究的部分内容采用了比较的方法,有时涉及《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研究目的:研究《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管理的本质要求及相互关系,比较国外行政许可制度和措施,分析以往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贯彻施行《行政许可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转型,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目标,从机制上、体制上和方法上,提出建议。意义及背景阐述第一,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根本目标是控制社会和经济运行的风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下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第二,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许可是传统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政府依靠实施行政许可配置社会和经济资源,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控制风险。长期以来,国内行政许可覆盖社会和经济各个领域和角落,存在着设定主体多样、项目繁多、面广量大、程序冗长、许可要件和实施程序不透明、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不断增加,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由于以往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缺乏有效监督和对应的责任,行政许可权力化、利益化,成为权力资本、寻租资本、~温床,而其原本的公益属性日趋淡化。行政许可主导型的政府行政管理已经逐步背离了本原宗旨,向权力本位型方向发展,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第四,由于长期以来缺乏行政许可的后续行政监督检查执法机制和法定要求,片面强调行政许可,忽视对当事人执行许可规定的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遵守法律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因此,设定、实施行政许可,难以达到行政管理的“预测并控制风险,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本目标,实效性削减,现实的结果只能是“为许可而许可”。第五,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体系进一步完善,融入国际经济主流的进程进一步加快,政府行政管理转型已为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同时,我国法治进程相应加快,2004年3月xx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施行;9月19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执政为民,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标志着政府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行政管理转型,已成为法定义务、政治方针、自身要求,条件已经成熟。本文试从《行政许可法》的实质要义入手,研究政府应该管哪些事,哪些事应该还政于民,如何改进行政管理方式,管好应该管的事。正文

一、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管理的本质要求及相互关系行政许可制度世界各国广而有之,但国家进行专项立法的唯中国独有,成为我国法治进程的里程碑,体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行政许可法》是继《行政处罚法》、《立法法》之后,又一部制约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行为的行政程序法,由此,我国行政程序法律规范体系形成,三部法律立法思想和内涵实质一脉相通,核心都是规范行政行为,而《行政许可法》更是进一步制约了行政权力,明确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其相对更具科学、先进性,更加深刻、明确,成为行政管理转型制度化的标志。虽然《行政许可法》立法调整范围主要是行政许可制度,但它实际上体现是的行政管理的理念、提出的是行政管理的原则和要求。《行政许可法》延伸涵盖了行政管理体制,明确提出了政府转变职能,改变行政管理方式的法定导向、原则和具体要求,政府应当成为法治政府,从“家长”转变为“守夜人”,体现有限、公正、责任、透明、服务的特性。

1、正本清源的要求。从政治角度讲,政府应当体现执政为民,用权为公。长期以来,由于监督和责任的缺位,行政管理权力化、利益化,公权私化,设租寻租,成为权力资本、寻租资本、~温床,而行政管理原本的公益属性日趋淡化,行政许可主导型的行政管理已经背离了本原宗旨,向单极强权、利益本位方向发展。《行政许可法》明确要求行政管理必须正本清源,回到本原宗旨和指导思想,明确根本目的,修正行政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科学行政,为公为民。

2、依法用权的要求。从法治角度讲,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一是坚持行政权力只源自法律授权的行政法治原则,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行使法律授予的职权,政府实施行政管理,法无规定不得为之,法定事项依法为之,规范用权;二是“依法”不仅是依照行政实体法规定的规范和标准,还要依照行政程序法规定的程序,用权规范。以往行政立法对实体规范规定较多,管理程序的规定很少,政府实施行政管理重实体、轻程序。三部法律改变了思路,确立了行政法治原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明确了政府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和要件,《立法法》则明确了抽象行政行为程序,且《行政许可》由于明确了行政违法的法律责任,其设定法定程序更具严肃性和操作性,要求政府必须遵守行政管理的法定实体规范和法定实施程序,依法行政的要求更高、更明确。

3、有限政府的要求。有限政府是法治进程的必然。长期以来,我国立法实行的政府部门代起草和政府自行立法的机制,对立法行为缺乏制约和规范。政府可以通过立法,甚至自己制定“红头文件”,无限制地设定行政管理事项或范围,政府自己立法、自己设权、自己执行,政府管理的权力和范围无限,责任和义务有限。一个无所不管的无限政府,必然抑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的施行,限制了政府立法权限范围、行政管理事项和权限的设定范围,规范了政府立法行为、规范了行政管理的事项和职权的设定程序,建立了行政许可评价制度,对行政权力进行制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政府应当集中精力管好法律规定的管理事项,凡管理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务,政府不需要去管理,也不应干预市场行为。

4、责任政府的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权力责任对称,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政府行使权力,实质是履行职责、承担责任。以往行政立法由于体制原因,注重政府权力、管理相对人义务的设置,而政府的义务、行政法律责任虚化,权力和责任不对称,体现行政管理单极化、政府本位的思想。《行政许可法》的一大突破,就是树立“权责”观念,明确了政府的职责和责任,二是违法设定管理权力、行使权力,不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应承担法律责任;三是违法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应承担法律责任;一是应当履行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督检查职责;四是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同时也应当是诚信的政府。《行政许可法》为此确立了行政管理社会信赖保护原则,建立了合法生效许可不得撤销制度,违法许可可撤销制度、撤销违法许可和为保护公共利益撤销许可对合法权益的损害赔偿制度和补偿制度等。责任政府、诚信政府的建设成为法定刚性要求。

5、阳光政府的要求。阳光政府就是要求政务公开、公开行政、执法透明。以往行政管理的实施程序、办事时限、法定标准和条件、对当事人的要求等要素不公开,政府行政管理披上了神秘的面纱。管理相对人要知晓这些要素,甚至是管理机构的地址、电话,都颇费周折,办事疲于往返,不堪反复,导致社会成本增加,行政效能低下,监督政府行为更是无从谈起。2000年起,部分地方政府陆续自发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由于观念和体制方面的原因,未触及根本。《行政许可法》等三部法律建立了 “公开听证制度”,政府作出抽象行政行为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应当依法公开听证。《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公开的要求,也即对行政管理的要求,则更为具体:政府不得实施未公布法律依据的许可事项,必须通过各种媒介,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数量、条件和标准、申请和提交材料、办理时限、办理地点、许可决定、监督检查记录,并执行“法定权利告知”制度。行政管理要素成为社会公共信息,政务公开和公开行政已成为法定制度。

6、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行政管理是政府的本职。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行政管理转型,政府改变管理方式,以服务的方式进行管理,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提供优质社会公共产品。计划经济体制实行的是以行为许可为主导的行政管理模式,其重事前许可,轻事后监管。正是由于缺乏对当事人执行被许可事项,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检查,且对当事人从事活动是否依法获准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反之又影响了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实践表明,到位到边的事后监管相对于行政许可的事前管理,更具实效。缺乏后续监督检查执法的行政许可主导的行政管理只能是单向、低效的。任何服务必定是双向性的,良好的服务必定具有便利性。依照《行政许可法》确定的平等、便民、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及事后监管制度,行政管理转型,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一是变政府单向管理为政府和社会双向互动;二是改变以“行政许可主导”为“事后监管为主导”;三是按非歧视原则平等对待服务客体;四是自然开发和公共资源配置,要求采用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争方式;五是采用电信、电子数据交换、数据电文、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推行电子服务;六是整合管理操作程序,相对集中或综合实施,减少或联合、集中程序环节,再加全面的政务公开,提高服务的便利性和效能。

二、国外行政许可情况世界各国非常重视行政许可的制定和实施,把行政许可的制定与实施作为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工作来做。美国是世界上实施行政许可最早的国家,欧洲、日本等国大多借鉴美国的行政许可做法,尤其是日本二十多年来在行政许可领域有了长足的发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1、行政许可制度。长期以来,日本对公务员的考核偏重了事后评价,如采取行政监察、会计审计等事后监察措施。但是,由于缺乏良好的事前政策评价机制,政府部门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出现了错误的判断。如历经七年并于1993年建成的东京湾大桥,花费了政府经费1兆亿元,但后来的车辆通行量很少,与建桥前的预期判断相差很远。东京大桥事件证明,对于一些重大事件如果缺乏事前的严密论证,可能会出现比较严重的判断失误,造成政府的重大损失。为了加强监督效果,减少损失,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日本于2002年4月颁布了《政策评价法》,强化了事前评价制度。所谓事先评价制度,就是事先确定一个目标,然后制定措施为实现此目标努力,这一过程就是政策评价。根据政策评价的要求,部门和公务员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应从必要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三个方面考虑。有关研究开发、公共事业等方面的决策,必须事前作出评价。政策评价必须听取外部人员的意见,评价结果要公开,并要求反映到预算编制上。评价比较低的,要请专家评议以便进一步明确政策。日本总务省设有行政评价局,负责调查中央机关日常的行政工作,发现问题进行劝告或者提出建议。

2、电子招标制度。电子招标制度是将包括公共工程在内的政府采购由传统的张榜公布改为通过政府网络进行招标,从获取信息、申请投标到公布竟标结果等都可以在网上完成。这种网络招标,企业在自己的办公室就可以招标,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而且有效杜绝

许可法的规定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申请人等法定程序操作。三是行政管理的行为习惯延续性。由于以往行政许可方式的管理成本和难度低于事后监督方式的管理,因此,一些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员长期依赖并习惯于行政许可方式进行执法管理,并将“审批”与“管理”等同起来,而行政许可事项一旦被取消后,显得茫然不知所措,对于行政管理转型,事后监督方式缺乏超前研究,使后续监管措施滞后。四是法定行政许可依据的修订滞后。《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法规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明确许可条件、程序、申请材料等要求。而目前,有的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条件、程序、申请材料,或者作原则规定,而且修订工作滞后,一方面增加了行政许可依法实施的操作难度,另一方面给以细化为由,增加许可条件、材料、程序环节,留下了缺口。五是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需监督规范。有的政府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仍有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条件、材料、程序环节,以及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的现象,且时有变化调整,随意性较大。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基本上未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未经法制机构审核和组织的论证。此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也存在缺陷,对违法的文件监督审查和处理纠正不严格、不到位。六是关联性行政许可事项的“并联实施”难度较大。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地方政府应创造条件,实行关联性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或综合、集中办理。目前,有的地方、系统初步实行了行政许可申请集中受理、集中回复,但仍不完全到位,同时,由于部门权力、利益本位意识的影响,有关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对于联合审批或综合、集中办理并不积极,这项制度的推行难度较大。七是行政过错责任的追究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违法或过错行为模式及责任追究的方式、种类和幅度均有较明确的规定,但因种种原因,执行情况并不理想,行政许可、执法监管中的违法行为或过错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得追究,权力与责任不对称。

4、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和困扰一是“谁许可、谁监督”的原则和相对集中处罚权的矛盾。目前,各地实行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支队伍综合执法的机制,在提高执法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精神,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应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包括未经许可的活动和行政许可的内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两者如何协调需要深入研究,特别是出现违法行为危害不大可以采取补办许可手续等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二是受理、初审的合法性与组织原则的矛盾。《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的委托实施和受理初审要有规章以上法律依据。有的行政许可事项,上级部门要求或委托下级机关受理、初审管理事项的申请,但又没有法定依据规定,而根据“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下级部门又不得不办理。三是法定行政征收与行政许可保障的矛盾。目前,一些法定行政征收缺乏相应的法定行政强制措施加以保障,以往实际操作上可以通过与行政许可挂钩,作为许可要件审查把关,加以保障,但即便如此,管理相对人欠费、逃费现象仍比较严重,难以按标准足额征收。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施行政许可不得收费(法定除外),行政征收因以往的保障措施不合法,不得继续采取,将更加难以保障。四是硬件保障不足与执法职责任务的矛盾。以往很多行政机关依靠关联收费保障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管执法工作。行政许可法施行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收费,同时监管执法的职责大增,现有行政经费、执法人员已难以应对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任务要求,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公共财政体系尚未建立,经费和人员又未相应增加,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管执法的硬件保障不足。

四、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管理转型的思考和建议针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以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研究提出5点建议,旨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转型,加强法治保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1、树立“责任、权力”共同体的意识。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xx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为重点,普及到党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类行政管理相对人,改变以往学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做法,以讲求实效、领会实质、学以致用为本,采用各种载体的有奖知识竞赛等利益性方式,使学教对象在学法中获得物质利益;采用专题培训、闭卷考试、抽查、答辩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并与干部考核挂钩。通过有实效的学教,推动观念转变,树立“权责”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2、强化行政立法保障。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在保证原则性的同时,增强可操作性,减少执法机关随意“细化、延伸”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执法机关依法即可操作。一是调整立法思路。在立法内容设置上,应当尽可能减少行政许可事项设定,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设置行政许可的,就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明确许可实施的各项要素;二是加强监管保障。规定事后监督检查、法定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的具体措施和保障措施,并对管理相对人配合监督检查执法的义务、履行的法定义务进行细化,明确其法律责任;三是提高违法成本。建议在保证合理性的前提下,扩大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提高法定处罚幅度或标准,并探索对违法行为实行市场主体清出的法定制度,以提高违法成本,控制违法行为,给行政执法予以法治保障;四是明确执法关系。对于上级部门难以自行实施完成许可、处罚执法的,应当在立法中明确可委托下级机关或符合法定条件组织,实施许可、处罚等执法,或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受理初审、行政处罚调查取证等某个或莫些程序环节的执法,为委托执法提供法定依据。

3、创新市场监管执法机制。政府应当加快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和行业自治自律作用,同时对于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应当依法履行,并着力于执法机制创新,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引入市场化手段,推广“行政合同”的管理方式。以往行政管理的模式主要是:以抽象行政行为设定行政许可、征收、强制措施及管理相对人义务,并规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管理规范和要求,然后再进行行政执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随着市场经济和法治的发展,这一模式的适应性减弱,需要转变。“行政合同”模式的内涵就是:变行政行为为合同行为,变普遍约束为个体规范、合同义务;行政管理相对人需从事特定活动,与政府签定“行政合同”,政府作为甲方,将行政管理的规范、标准、条件、要求以及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责任,列入“行政合同”的乙方订立人的义务和责任,合同当事人遵守合同约定,按约定要求从事特定活动、行使权利、获得利益,并履行约定义务;合同当事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法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以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二是调动社会资源参与监督管理。单纯依靠政府行政执法人员不足以应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查处。政府应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施行有奖举报制度,增加违法行为线索,执法效能。应当利用市场主体相互竞争的特性,充分鼓励其监督举报竞争对手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鼓励利害关系人,监督举报侵害其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监督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政府应当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并对有效线索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三是完善行政管理公共信息披露制度。以往社会监督效能不高,执法信息不畅,监督缺乏参照和依据,是一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应当通过新闻媒体、互连网等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行政许可决定、有关管理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等良性信息,同时公布管理相对人违法违规行为及其查处情况的不良信息,包括未经法定许可、违法进行活动、逃欠法定税费、损害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不履行法定义务行为,并进行公开谴责。通过及时披露行政执法公共信息,为社会监督市场主体行为创造条件。

4、加强政府执法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建设。人的观念和意识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完善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中各个环节、岗位行使权力进行制约,对履行职责的程序规范性、时效性和办理意见的合法真实性进行监督。一是科学调整岗位设置方式。将流程环节和岗位的“串联式”设置,改为“并联式”设置,变封闭运行为开放运行,形成上游环节对下游环节的复核,各环节和岗位相互制衡,分散权力,避免过于集中;二是不定期抽查,定期考核。法制工作、纪检监察等机构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将执法工作情况纳入执法人员考核,行政许可执法人员考核以合法性为先,行政处罚、征收等执法人员考核以数量为先,考核应当奖惩挂钩,并实行“违法行为一票否决”;三是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制度应尽快建立,有制度的要尽快完善,并严格执行,切实查处不依法履行职责、违法执法行为,追究责任,落实到位,体现“权力责任”对等原则。同时政府要对这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查处追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领导问责”制度,把住关键一环;四是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轮换制度。结合政府防治~廉政体系建设,建立轮岗制度,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轮换,并结合实际对执法岗位性质、职权大小、重要程度进行研究、分类,分别规定相应、科学的轮岗期限,避免执法岗位,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掌权”过长,形成“利益链”。

5、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一是调整现行相对集中处罚权执法体系。不能片面理解相对集中处罚权就是集中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应当在考虑执法效能的同时,考虑减少当事人损失,降低社会成本。行业系统内行业关联度高,行业主管部门对于系统内各关联行业的情况相对熟悉,与系统其他行业执法部门长期联系配合、沟通协作,基础相对较好,因此,按行业系统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执法不仅是可行的,也是科学的。二是加快税费体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将缺乏法定强制保障的行政规费改为地方税收,保障征收;尽快建立政府公共财政体系,在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同时,相应增加行政经费,并确保满足行政执法实际需求,予以充分保障。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特别是许可法施行后大量增加的面广量大的事后监督检查职责任务,相应增加执法检查人员编制,并增加、改善执法装备,加强硬件保障。四是加快行业协会清理。行业协会要与政府彻底脱钩,不再实施政府下放的不合法的原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要尽快转变行业协会“二政府”,政府通过协会“遥控”行业管理的现状。政府不再主导行业协会的组建,不再直接参与行业协会的管理事务,实现行业协会由行业单位自行发起成立,自治自律,自行承担责任,还行业协会以原本属性,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市场自律作用。

(8)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迅猛推进,机构改革已成为激发发展活力、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为加强改革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各级机构纷纷提交了机构改革自查报告,对改革成效进行详细的评述和总结。


《机构改革自查报告》是一份基于对机构改革过程的自我检视和评估,以及对改革成效的全面反思,旨在找出改革中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推动机构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文件。这份报告以数据和案例为主要依据,以清晰的逻辑和鲜明的事实为补充,全面展现了机构改革的全貌和成效。下面,将从根据标题详细具体且生动地写一篇文章,每篇1000字以上,下面是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改革的背景和目标


《机构改革自查报告》的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改革的背景和目标。文章首先梳理了我国近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指出了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接着,文章明确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包括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深化行政机构精简和职能转变等。在改革目标的基础上,文章还详细介绍了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阶段性任务,为后续内容的展开打下了基础。


第二部分:改革的进展和成效


《机构改革自查报告》的第二部分,围绕改革的进展和成效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评价。文章从不同层级和各个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数据和案例为依据,客观地评估了改革在各个领域的进展和成效。例如,在行政审批改革方面,文章指出了相关部门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和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举措,大大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提高了市场活力。文章还详细介绍了在财税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进展和成效,生动展现了改革所带来的实际效果。


第三部分:改革的问题和困难


《机构改革自查报告》的第三部分,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剖析。文章首先列举了改革过程中的一些典型问题,如部门间协调不够、体制机制改革难度较大等。接着,文章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具体分析,总结出了改革中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几个方面,如完善激励机制、加强推进机制等。同时,文章还指出了改革过程中的一些困难,如利益格局调整和人员思想观念转变等,为下一步的改革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第四部分:下一阶段的改革思路和措施


《机构改革自查报告》的第四部分,提出了下一阶段的改革思路和措施。文章首先回顾了前期改革的成果和经验,总结了一些成功的改革案例和做法。接着,文章明确了下一阶段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如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的规范化、强化对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等。文章介绍了具体的改革措施和实施步骤,为下一步的改革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支持。


总结部分:回顾成果,展望未来


在《机构改革自查报告》的总结部分,文章对过去的改革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文章指出,通过机构改革,我国政府行政效能显著提升,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同时,文章也让深入思考未来的改革方向和重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培养,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在《机构改革自查报告》中,看到了改革的成果和希望,同时也看到了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对改革过程的详细总结和全面评估,可以更好地把握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将实现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9)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的通知》(天党发[201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镇党政办事机构

根据**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

(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

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

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

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

5、县教育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

(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

按照**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

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

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

(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

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09)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党办发(2009)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

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

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

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

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

(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

(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

(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 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

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

三、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

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进程安排。2011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 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10)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改革,汉语词语,现常指改变旧制度、旧事物。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设置方案:镇机构改革设置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设置方案:镇机构改革设置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机构改革精神,推进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顺利实施,XX区区委区政府根据《XX市机构改革方案》《XX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统筹谋划、周密安排,凝心聚力谋划卫东区机构改革。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宣传工作。区委区政府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推进机构改革。区委编办把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作为全办中心工作来抓,及时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XX省级机构改革方案》、《XX省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等上级改革文件汇集成册,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营造讲改革、抓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凝聚改革共识,筑牢改革基础。《XX省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区委区政府积极进行机构改革前期调研工作,先后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等问题进行调研,把各项改革的“联络图”和“关系网”理清楚,形成多份调研报告,为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准备第一手材料。成立党政机构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区委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抓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督促改革有序推进。区深改办、区委编办主要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开展调查研究,起草改革方案、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对外协调联络等工作,保障改革工作有序开展。认真梳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实有人员等情况,形成了《XX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统计表》、《XX区机构减少统计表》、《XX区机构改革部门拟分配编制领导职数》等,建立起了基础工作台账。按照改革前后时间跨度制定了《XX区机构改革时间节点、任务清单》,提出了改革的路线图。

三、明确改革重点,稳妥推进改革

在区委的领导下,区委深改组、改革办、协调小组、专项小组、区编办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听取市委改革办、市编办的指导意见,并和三区广泛沟通讨论,形成《XX区机构改革方案(草稿)》。区领导多次召开改革办会议,审定机构改革方案有关事项,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XX区机构改革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了《XX区机构改革方案》(〔2019〕8号),如期召开区委八届五次全会,印发《XX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2019〕1号),细化区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区政府机构改革专项小组责任分工,建立区领导分口推动机构改革工作机制。

区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会,统一研究办公用房调整、机构牌子制作、车辆调配等具体工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摸清全区办公用房、车辆底数,提出拟调整方案,政府办统一制作各单位牌子,完成机构改革单位挂牌、印章刻制、收缴工作,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按时间节点配备到位。

同步拟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同市委批复的行政机关改革同步推进,同步进行。先后形成了《关于部分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请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涉及事业单位调整意见》、《XX区机构改革部门拟分配编制领导职数统计表》等,计算改革前后机构数、领导职数减少情况,拟定新组建事业单位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意见。

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涉改部门人员转隶工作。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干部和人岗相适、事业为重的原则,严格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通盘考虑人事安排事宜,组织、编制、人社、财政部门统力协作,各部门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按时组织落实好人员转隶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XX区机构改革“三定”原则》印发给全区36个部门,区委区政府、区深改办要求区委编办、区属各单位紧紧把握“三定”规定拟订这个关键环节,超前谋划部署,科学设计流程,倒排任务工期,紧跟市直部门脚步分批推进,36个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已全部收齐,正加班加点研究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第一批区委区政府督查局、科技局等7家单位原定于3月31日下午提交区委编委会审定,准备印发。刚刚接到市委编办《关于抓紧做好县(市、区)机构改革收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剩余部门明天12:00前全部拟定出党政机构“三定”规定初稿,以备上会研究,坚决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设置方案:镇机构改革设置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班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关于印发【2019年度班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区队实际,特设置班组民主管理机构。

一、机构设置

组长:赵明珍

成员:程晓伟朱红晓秦伟星屈西超

二、管理原则

个人服从班组,少数服从多数

三、基本形式

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班组民主管理会。班组民主管理会由全体职工直接参加,由组长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要有三分之二的以上本班职工出席。组长要关心理解、尊重班组成员,和大家一起沟通思想及交流看法,把班组里大小事和大家商量,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既发扬了民主,又及时化解职工心理不平衡和产生的各种矛盾,达到人人顺心。

四、基本内容

1、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包括政治、经济等方面,提高思想觉悟,使班组形成民主、团结、和谐的环境。

2、充分发扬民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要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谈心活动要做到“三要”:一要以诚相见,平等待人;二要以情动人,关心他人;三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

4、要不定期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开展技术比武等活动。

工会分会

11月2日

设置方案:镇机构改革设置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单位机关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为全面启动我局党支部组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高起点筹划、高标准组建,严格规范设置,打牢党支部建设基础,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完善我局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为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成立筹备组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局党支部组建工作筹备组(简称筹备组),组长由X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XXX同志担任,成员由XXX、XXX……组成。筹备组履行局机关党委职责,督促指导各党支部组建工作,负责接收转隶人员党组织关系,审批党支部设立、候选人预备人选,指导召开党员大会,批复选举结果,解决组建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三、拟组建的党支部

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拟组建XXX个党支部:

1.办公室党支部

2.XXX处党支部

3.XXX处党支部

4.………………

5.………………

6.………………

7.………………

四、组建规定

1.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处室,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2.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7-15人的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正式党员15人以上的党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3.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不设党支部委员会。

4.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6.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五、组建步骤

一是接收党组织关系。由筹备组协调转隶人员原所属机关党委,通过党员E先锋管理系统,做好接收转隶人员党组织关系的有关工作。

二是报送《关于设立**党支部的请示》。各处室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设立党支部事宜,形成一致意见后向筹备组报送《关于设立**党支部的请示》。

三是筹备组履行批复各处室组建支部的程序。

四是报送《关于***党支部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由各处室负责人牵头,根据党支部设置要求,充分酝酿讨论,按照差额为应选人数百分之二十的要求,推荐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筹备组报送《关于***党支部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

不足7人的党支部推荐党支部书记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

五是由筹备组统一向局党组报告各党支部《关于***党支部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经局党组审议同意后履行批复各党支部请示事项的程序。

六是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七是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员大会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组成人员进行分工。

八是各党支部向筹备组报送《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请示)》。

九是由筹备组统一向局党组报告各党支部选举情况,并履行批复各党支部选举结果的程序。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党支部是我局组建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局今年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请各处负责同志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组建党支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严肃认真地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搞好思想动员。要针对本处实际情况,做好思想动员,使党员同志充分认识组建党支部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党员权利,积极参与组建工作。要加强教育引导,把党支部组建纳入“三会一课”,使党员受到党性教育,得到党性锻炼。

三是严格遵守纪律。要按照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选举办法,精心筹划,周密组织,扎实做好工作。要严格选举纪律,坚决杜绝拉票贿选的不良行为。局机关纪委要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受理工作,严肃查处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

(11)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同志们: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动员会,是在全县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农村牧区多项改革同步推进的新形势下,按照省、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贯彻落实好省、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对于强力推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县具有重要的意义。刚才,传达了《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人员分流实施意见》和《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对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乡镇机构改革是我们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市委都作了重点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搞好这次改革的关键,就是各乡镇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负责人,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要充分认识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抓好乡镇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在去年6月初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中央对推进与农村税费改革相配套的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是乡镇机构改革。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省、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乡镇机关直接面对农村牧区和农牧民,在整个党组织结构和行政管理系统中处于基础位置。乡镇是否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通过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将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超编严重、机构庞杂、效率低下等现象,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乡镇干部队伍,提高乡镇机关为民服务的本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还是巩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保证乡镇工作正常运行的现实选择。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在全县全部免征农业税,单此一项,就减少财政收入万元。收入减少了,如果机构人员得不到相应的精简,财政支出得不到减少,那么乡镇还要想方设法向农民伸手要钱,农民的负担还会出现反掸。因此,我们一定要适应农业税费取消后乡镇面临的新形势,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进行乡镇管理体制创新,保证乡镇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乡镇基层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二)要充分认识我县乡镇机构改革面临的任务。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月份确定改革方案到组织实施,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并且改革内容多、难度大。对我县来说,改革的任务主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撤并乡镇。按照省的要求,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撤并乡镇,进行区划调整。我县由过去的个乡镇(含胜利农场)减少到个镇,撤并比例为。二是精简规范乡镇机构,特别是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按照这次改革要求,乡镇党政机构只设置三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事业单位只设置三个中心,即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xx年,我们进行乡镇机构改革时,虽然也按照省、市的要求进行了改革,但改的并不彻底,在三个中心外,还有其他事业单位,这次我们都要进行精简撤并。三是乡镇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目前,我县共有乡镇行政事业机构个,涉及行政事业人员人。从现编制看,全县乡镇的行政编制超编人,事业单位编制超编人,每个乡镇都不同程度超编。按照这次改革要求,对超编人员要进行分流。四是清退非正式人员。全县苏木乡镇聘用、临时雇用人员,在这次改革中,都要一律清退。五是减少领导职数,我县乡镇原有领导职数为个,实际配备人,按规定减少到个,需要分流安置的领导大约人。从上述的五项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我县的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二、严格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月初,市委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一)要切实转变苏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也是关键所在。要按照这次改革要求,把转变乡镇机构职能摆在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位置,使乡镇党委、政府适应农业税费改革取消后的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工作手段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上来,通过职能的调整与重新定位,使乡镇政府从催粮催收等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加注重研究制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落实好中央对农村牧区的扶持政策,着力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法律型、效率型政府的转变,高效率地为农村牧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要切实规范乡镇机构编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是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基本途径,也是促进职能转变的重要条件。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根据职能需要,对我县乡镇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进行调整、精简和规范,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乡镇党政机构设置,要坚持原定三个机构数额不变;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坚持原核定的数额不变。乡镇党政领导职数总的要减少,原则上按每个乡镇名配备。

(三)要分类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难点。要按照这次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逐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实现由“养人”为主向“养事”为主转变。要合理区分乡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管理性、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管理性职能要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要进行强化,经营性职能要坚决推向市场。

(四)要认真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工作。精兵简政、分流人员是机构改革的难点。各乡镇要坚持“先竞岗、后分流”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定岗和分流工作。所有乡镇无论是否存在超编,都要通过竞争上岗,对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重新定编定岗,做到“定编到人、定岗到人、分流到人”。对此,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方案,在核定的机构、编制、人员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人员定岗,严禁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要千方百计拓宽分流渠道,不断探索、创新分流方式,把乡镇分流人员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相结合,把精兵强将派到农村经济建设第一线,鼓励分流人员自主创业,切实做到减事、减人、减财政支出。要吃透政策,最大限度地用好政策,切实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分流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无情分流,有情安置”,维护大局稳定。

(五)要大力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乡镇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配强配优领导班子,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队伍。在乡镇干部和事业单位人员调整中,要坚持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竞争上岗、实行聘任制等做法,逐步建立一个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同时,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建设,彻底解决部分机关人浮于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法律观念淡薄、作风浮躁、办事拖拉等问题,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切实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精神,确保我县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乡镇机构改革事关全局,工作难度大,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和纪律性都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估计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不移、有序推进,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总要求,严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道“底线”,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负总责,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乡镇党委书记是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指导、督促、检查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认真搞好组织实施。改革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尤其要做好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及人员定岗分流等工作。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规定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责任制;要制定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密切掌握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协调好工作环节的衔接;要加强工作督查,抽调一批懂政策、精业务的人员,组成督导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督导,切实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妥善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推进有序,确保全县乡镇机构改革月底前完成。

(三)要处理好改革与工作的关系。目前正值年初时节,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时间紧、头绪多。而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乡镇工作人员都面临着竞争上岗,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将要被清退,乡镇干部思想不稳、包袱沉重、压力巨大,势必对当前我们的各项工作造成很大影响。要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必须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做到机构改革和各项日常工作两不误,真正达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停、发展不慢”的目标。要通过改革减轻农民负担,铲除各种体制性障碍,理顺各种关系,引入新的竞争机制,激活乡镇活力,调动起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要按章办事,严肃纪律。要认真处理改革中的敏感问题,对于人员的进退去留,必须实行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和任人唯亲。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肃机构编制制度,严禁超编进人。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同志们,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事关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以对党、对广大基层干部职工、对全县万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解放思想,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努力工作,狠抓落实,圆满完成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为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12)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20〕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XXX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扁平高效。整合乡镇区域内管理、执法、服务等各类资源要素,推进治理重心下移,推动“以条为主”的部门多头管理向“以块为主”的乡镇综合治理转变。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

(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国共产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步骤

2020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稳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改革,有序做好人员转隶、新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县级有关部门要支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指导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进改革顺利实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13)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同志们:

机构改革是备受大家关注的一件大事。党的xx大、xx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去年10月和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会议,对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书记傅德辉、市长王玲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安排部署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今天的会议很重要,郑书记亲自主持会议,并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推进改革。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进改革是大势所趋

(一)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先后进行了五次政府机构改革,无论政府机构设置还是职能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但是还不够,特别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迫切要求进一步深化以政府机构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省、市政府机构改革目前也已基本完成。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对县政府及部门的职责权限、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进行调整和改革,使县政府职能定位更加明确,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岗位职责更加明晰,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行政能力更加提高,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加适应。

(二)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的指导思想,涉及到发展的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的转变和创新。政府机构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必须与科学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相适应,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如果政府机构改革滞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还是老一套,就不可能真正实现科学发展,甚至阻碍科学发展。我们要通过深化机构改革,完善体制,优化机制,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行政效能,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沙洋跨越式发展。

(三)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履行政府职责的迫切要求。近几年来,我们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大胆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反映在: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不分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行政许可和微观管制仍然过多,审批效率不高,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机制尚不健全。有的部门仍然习惯于搞审批,管得多,卡得紧,一些政府部门承担了过多的专业性、技术性事务,一些事业单位承担着政府的行政职能。二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还比较薄弱,一些关系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比如拆迁拆违的问题,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上学难”、“看病贵”的问题,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就业的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职能来解决。另一方面,政府的公共投入与公共需要之间还有不小差距,公共服务的覆盖面较低,公共服务不均衡,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短板”。三是政府组织结构及其职责配置还不尽科学,职责交叉矛盾比较突出,权责脱节问题依然存在。不少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有的部门的内设机构之间、内设机构与所属事业单位之间也有职责交叉。一些部门的“三定”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还有的职能调整变化了没有及时修改完善,导致职能错位。如部门推诿扯皮问题,有的是故意扯皮,不想管事、不想担责;还有很多则是无可奈何的扯皮,是职能交叉、权责不清。这些问题,已经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正确履行,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要着眼解决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二、把握原则,明确改革总体方向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2月13日,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便责成县编办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我县的机构改革方案,并多次与市编办进行沟通,在学习借鉴市政府机构改革和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沙洋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改革方案》得到市里的充分肯定,并很快通过市委、市政府的审批。其总体原则是,既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精神,又紧密结合沙洋实际,体现沙洋特色。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机构大体稳定,适度优化调整。县政府现有22个工作部门、1个视同工作部门和13个直属事业单位,以及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部门管理机构。这次改革,调整变动较大的部门共4个,占10.5%,其余部门重点做部分职能或机构序列的调整,不改变主要职能、不精简人员编制、不降低机构级别、不影响干部待遇。通过改革,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3个,设置部门管理机构1个,设置政府直属事业单位6个,不再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性办事机构。改革后,县政府机构个数总体比改革前减少9个。

二是着力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这次改革中,多一个机构、少一个机构,不是主要目的,根本的是要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要转变政府职能。为此,县委、县政府把转变和明确政府职能放在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要求所有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都重新制定“三定”规定,做到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责任界定等各个环节,都充分体现和落实转变职能的要求。

三是结合沙洋实际,体现沙洋特色。在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既坚持与省、市政府上下基本对应、框架大体协调,又从县级政府的实际和加快沙洋发展的工作需要出发,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等方面推行大部门制,同时在农业管理、人防建设、经济统筹、民宗事务、交通运输体系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机构和职能调整。

三、明确任务,准确把握改革重点

当前,改革大政方向已经明确,改革方案已经制定,关键是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揭县长已组织大家学习了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这里,我着重就改革的四个关键方面进行解释。

(一)转变政府职能,突出职责重点。

第一,坚持“四个分开”。按照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合理界定政府职能,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从部门职责中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省政府提出要力争做到全国省一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在机构改革中取消、转移、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权。各部门一方面要做好省政府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定不移地推进简政放权,下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切实做到凡是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能调整的调整,能 取消的取消。

第二,突出职责重点。要根据县政府的职能定位,既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又要突出县级政府的特点,从制度上明确和突出职责重点。一是切实发挥经济工作的推进作用。发展经济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这次改革,要科学配置部门职能,重点强化对工业、农业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善于运用经济、法律等各种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善于服务企业,善于把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措施和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经济的能力,加快实现沙洋发展。二是不断改进和加强市场监管。要针对当前市场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等重点方面和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强化职责,明确主体,切实监管到位。三是更加注重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机构改革中,要重点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解决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四是切好搞好公共服务。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供给,更好的发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

第三,强化直接服务。坚持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公众,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搞好管理和服务。加强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建设,改进管理方式,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要重点改进行政审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

(二)理顺职责关系,明确部门责任。

一是重新核定职责。研究和制定政府各部门的“三定”方案,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中心环节和重要内容。这次改革机构调整变动的范围相对较小,但所有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都要重新制定“三定”规定,实现“三定”工作的全覆盖。“三定”工作的重点是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强化责任、优化结构、完善机制。各部门都要按照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的要求,对部门职能、岗位职责进行重新核定,确保政府各项职能更加明确、职责权限更加具体。部门职责原则上与省、市政府对口部门相对应,大体一致,相互衔接。部门之间对职责界定有不同意见的,属同一副县长分管的由分管副县长组织协商解决;不属同一副县长分管的由分管涉及部门的副县长共同协商解决;仍有异议的,提交县编委会审定。

二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部门职责交叉、责任不清、关系不顺,是多年来政府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对部门职责交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逐项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要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或为主负责,做到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边界清晰,管理权限集中,有利于发挥部门的积极性。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做好相互之间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要借助过去已经形成的一些好的经验或做法,通过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的制定,把好的经验形成制度。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确保政府各部门和谐有序运转,做到政令畅通、各司其职、配合有力。

三是强化履职责任。政府的职责权利,要求政府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有哪方面的职权,就承担哪方面的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就承担多大的责任。要把制定部门“三定”工作的重点放在界定职能和确定责任上,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明确各部门应承担的责任。要按照权责一致、责权对等的要求,不断创新形式和方法,探索建立政府绩效评估机制,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切实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四是推行能力席位建设。工作搞不好,板凳就坐不住,这就是能力席位。各部门“三定”工作基本完成后,要按照政府能力建设的要求,分类制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能和责任要求,既要有政治素质需要,又要明确专业要求、办事能力、工作阅历等,从而落实能力席位标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把政府职责落到实处。

(三)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

第一,规范设置县政府工作部门。这次改革在目前县政府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共进行了 6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将县经济局、信息产业办公室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工业和信息局。通过整合,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有利于工业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加快我县新型工业化进程。

二是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建设局除指导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利于统筹城乡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是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组建交通运输局,将交通局的职责、建设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局。

四是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将教育和文化体育局除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管理以外的职责划入教育局。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视为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

六是理顺民族宗教事务、人防工作体制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由挂靠县委统战部调整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对外挂牌;人民防空办公室调整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对外挂牌。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体制调整,待县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再确定。

第二,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目前县政府有13个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和市编办的意见,结合沙洋的实际,这次机构改革县政府设置6个直属事业单位。

一是保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旅游局、商务局、招商局、畜牧兽医局。

二是加强文化领域的综合管理,组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将教育和文化体育局管理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的职责、广播电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挂新闻出版和版权局牌子。

三是整合农业管理资源,发挥整体效能,农机局、水产局由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

四是推进住房体制改革,房地产管理局由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

五是移民局、行政服务中心由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政府办所属事业单位。

六是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由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当前,我们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一些具体工作需要成立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进行协调,还有以前根据当时情况设置的一些临时办事机构,都是必要的。关键是事情办完了,要及时清理撤销,否则不仅于事无益,反而影响工作效率。要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必须及时撤销。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对一般性工作不再成立领导小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并且不单独设立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县编办单独设置,为县委工作部门,领导体制不变。

(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一是要切实强化机构编制意识。机构编制不是简单的数字,背后是工作效率,是财政支出。机构设了,不容易撤下来;编制增了,也很难减下来。为此,要把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作为这次机构改革的刚性要求,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坚决守住机构、编制“两不增”底线。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对因机构限额需要进行机构归并或调整的,要顾大局、识大体,充分理解和支持改革。要规范机构挂牌问题,不能增加一项职能就加挂一个牌子,有的工作可以通过明确内设股室的职能来解决。已经加挂了牌子的,也不能作为以后机构分设的理由。

二是要规范内设机构设置。根据职责重点,按照精干高效和综合设置的要求,设置综合性股室,合并分工过细、职责相近的股室,撤销与当前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的股室,确保内设机构总量少于机构改革之前、少于省、市政府对口部门。

三是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新组建和调整变动的部门,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人员编制随职责划转,计入新部门基数后再重新核定。对由于机构整合出现一个部门同时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情况,可以暂时过渡,逐步调整到位。未增加职能的部门,人员编制不得突破现有总额。职能弱化的,编制要适当压缩。要认真做好党政机关超编人员消化工作,严格控制新增人员,通过自然减员等办法在XX年前消化解决超编混编问题。要规范领导职数的配备,由于机构整合造成领导职数超配的,允许暂时过渡,逐步调整消化。

四、强化责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县政府机构改革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确保6月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编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县编办承担。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各部门“一把手”是机构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同时,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大胆工作,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组织实施和具体承办好改革的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把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第二,要切实抓好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迅速展开相关工作,及时制定和报送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各部门的一把手为本单位拟定“三定”责任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确保职能调整和定编定岗尽快到位。

第三,要严格遵守纪律。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纪律,严格遵守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严肃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严禁超编进人、突击提拔干部和超职数配备干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资产和账目的管理,不得利用改革之机擅自改变资产用途、处置公共财产,不得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肃保密纪律,确保不失密、不泄密。要加强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借机构改革之机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行为,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县政府机构改革事关长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14)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我市已进入机构改革组织实施阶段,各涉改部门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计划安排,按部就班、稳妥有序推动改革方案落实。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组织合力。市委及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严格按照市委动员部署要求,严把关键环节及时间节点,研究部署改革任务,明确机构改革期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运行机制及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报告制度,每周汇报工作进展,每月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市委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提出对策及要求。

(二)摸清改革底数,做好预案统筹。建立机构职责、领导职数、人员编制调整三本台账,形成改革路线图、机构设置图表、改革前后对照表、设置预案情况分析及建议意见等10余项专项支撑材料。按照市县机构改革整体时间节点,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形成《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详实制定具体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严格照图施工。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统筹考虑领导职数核定与编制分配,并逐一拟订出各涉改部门职数编制框架,作为涉改部门班子配备、转隶组建和制定“三定”规定的基本遵循。

(三)抓好动员部署,启动组织实施。根据批复方案,在2019年1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机构改革各项组织实施任务,安排部署各涉改部门开展转隶组建、“三定”制定等重点工作,印发《党政机构职数编制框架建议方案》《市级部门机构和人员转隶的实施意见》《事业单位调整工作方案》等10个机构改革一揽子配套文件,确保机构人员迅速到位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各涉改部门开展机构组建、人员转隶、“三定”制定等培训工作,成立3个联络组,分别负责指导联系各涉改部门,收集涉改部门在组织实施阶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研究、及时反馈。

二、工作成效

(一)机构设置更加高效。一是严格刚性约束,严格对标对表市级统筹全市机构设置,未在限额外设立机构。全面清理自设机构,撤销自设机构10个,整合调整职能职责30余项,并纳入台账统一管理;规范管理挂牌机构和派出机构,从严从紧加挂机构牌子数量,较改革前减少挂牌机构8个,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精简整合政府派出机构3个,职责分别由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加大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力度,统一规范内设机构规格和名称,整合归并的党政机构综合性内设机构合并为一套,综合性内设机构不超过内设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业务机构根据工作内在联系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进一步调整规范事业单位,逐步调整涉及“委、办、局”名称的事业单位和撤销无公益职责事业单位。二是突出因地制宜,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凸显全市经济社会特点,因地制宜统筹设置党政机构15个,并完善职能职责配置,切实满足推动我市重点工作的机构设置需求。比如:在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统筹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及加强城市建设工作,设立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二)权责划分更加清晰。一是理顺部门事权关系,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要求,严格对应市级部门,明确市级部门职责划转,明晰权责边界,并作为“三定”规定制定的基本遵循,切实防止部门间推诿扯皮、互相打架。同步开展事业单位职能清理,为下一步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准备。二是完善基层管理体制,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送审稿),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镇街,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满足镇街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

(三)职数框架更加合理。一是优化编制结构布局,科学制定编制核定原则,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打破编制分配之后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模式,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紧随改革后部门职能变化、保障新设机构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编制需求相应调整部门编制50余名。二是合理核定领导职数,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精神,从严从紧核定党政群机关部门领导职数,明确党政群机关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基数,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制定出台部门职数编制框架,作为部门机构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的重要遵循。加强领导职数统筹动态调整,在控制基数范围内,动态调整领导职数16名至职责任务重、管理幅度宽的党政部门,确保全市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由于部分市级部门“三定”规定尚未印发,市级部门之间的职责划转尚不明确,导致市级部门之间对应职责划转暂不能确认。建议:市级部门抓紧落实职能职责,及时印发“三定”规定,为市级部门制定“三定”提供参考。

(15)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区农业局机构改革工作,按照XX发[201X]4号文件及《XX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方针、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经过精心准备、认真实施和自查,于201X年9月底基本结束。现将改革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改革之后,对职责加以调整理顺: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增加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增加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职责。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改革之后区农业局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生产综合科3个职能科室,辖XX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XX区种子管理站、XX区农广校、XX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4个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XX区农村能源办公室1个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机关行政编制9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XX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事业编制15人;XX区种子管理站设事业编制5人;XX区农村能源办公室设事业编制3人;XX区农广校设事业编制3人;XX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设事业编制3人。

二、主要做法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全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改革能够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进行,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局领导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内容之一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做好机构改革的基础工作。先对本单位人员情况仔细核实,对部门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核定及人员等改革关键问题进行学习研究,根据实际,在规定的限额内合理设置。在方案的修订过程中,多次召开各科室负责同志座谈会,经过认真考量和学习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区农业局机构改革工作方案。

(二)把握重点,做好三定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重新界定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一是定职能。结合XX实际,参照市农业局机构情况,统一界定了我单位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农业生产和农业资源的计划、规划,对引进的新技术、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和指导;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农村能源建设及开发利用;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二是定机构设置。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设四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农技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农业广播学校、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一个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农村能源办公室。三是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根据市里下达我区的编制总额和定编标准,我单位机关编制员额10个,事业编制员额29个。

三、初步成效

我局机构改革工作,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基本达到了上级要求和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转变职能,服务水平得到加强。改革后,职能定位科学合理,对各乡镇对应部门有效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行政效能有了较大提高。通过改革,理顺了与乡镇街道农业科室的关系,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职能,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做到定编定岗到人,使干部职工明确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16)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府的本职是实施行政管理,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政府管理必须依法行政。行政管理的主要形式就是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类型。本文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着手,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主要类型,并参考了国外行政许可制度和行政管理经验,重点研究机制和方法的创新,突出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控制。本文以《行政许可法》施行为中点,对该法施行前和施行以来行政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转变管理方式的建议。课题研究的部分内容采用了比较的方法,有时涉及《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研究目的:研究《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管理的本质要求及相互关系,比较国外行政许可制度和措施,分析以往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贯彻施行《行政许可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转型,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目标,从机制上、体制上和方法上,提出建议。意义及背景阐述第一,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根本目标是控制社会和经济运行的风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下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第二,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许可是传统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政府依靠实施行政许可配置社会和经济资源,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控制风险。长期以来,国内行政许可覆盖社会和经济各个领域和角落,存在着设定主体多样、项目繁多、面广量大、程序冗长、许可要件和实施程序不透明、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不断增加,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由于以往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缺乏有效监督和对应的责任,行政许可权力化、利益化,成为权力资本、寻租资本、腐败温床,而其原本的公益属性日趋淡化。行政许可主导型的政府行政管理已经逐步背离了本原宗旨,向权力本位型方向发展,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第四,由于长期以来缺乏行政许可的后续行政监督检查执法机制和法定要求,片面强调行政许可,忽视对当事人执行许可规定的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遵守法律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因此,设定、实施行政许可,难以达到行政管理的“预测并控制风险,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本目标,实效性削减,现实的结果只能是“为许可而许可”。第五,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体系进一步完善,融入国际经济主流的进程进一步加快,政府行政管理转型已为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同时,我国法治进程相应加快,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施行;9月19日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执政为民,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标志着政府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行政管理转型,已成为法定义务、政治方针、自身要求,条件已经成熟。本文试从《行政许可法》的实质要义入手,研究政府应该管哪些事,哪些事应该还政于民,如何改进行政管理方式,管好应该管的事。正文

一、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管理的本质要求及相互关系行政许可制度世界各国广而有之,但国家进行专项立法的唯中国独有,成为我国法治进程的里程碑,体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行政许可法》是继《行政处罚法》、《立法法》之后,又一部制约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行为的行政程序法,由此,我国行政程序法律规范体系形成,三部法律立法思想和内涵实质一脉相通,核心都是规范行政行为,而《行政许可法》更是进一步制约了行政权力,明确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其相对更具科学、先进性,更加深刻、明确,成为行政管理转型制度化的标志。虽然《行政许可法》立法调整范围主要是行政许可制度,但它实际上体现是的行政管理的理念、提出的是行政管理的原则和要求。《行政许可法》延伸涵盖了行政管理体制,明确提出了政府转变职能,改变行政管理方式的法定导向、原则和具体要求,政府应当成为法治政府,从“家长”转变为“守夜人”,体现有限、公正、责任、透明、服务的特性。

1、正本清源的要求。从政治角度讲,政府应当体现执政为民,用权为公。长期以来,由于监督和责任的缺位,行政管理权力化、利益化,公权私化,设租寻租,成为权力资本、寻租资本、腐败温床,而行政管理原本的公益属性日趋淡化,行政许可主导型的行政管理已经背离了本原宗旨,向单极强权、利益本位方向发展。《行政许可法》明确要求行政管理必须正本清源,回到本原宗旨和指导思想,明确根本目的,修正行政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科学行政,为公为民。

2、依法用权的要求。从法治角度讲,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府部门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出现了错误的判断。如历经七年并于1993年建成的东京湾大桥,花费了政府经费1兆亿元,但后来的车辆通行量很少,与建桥前的预期判断相差很远。东京大桥事件证明,对于一些重大事件如果缺乏事前的严密论证,可能会出现比较严重的判断失误,造成政府的重大损失。为了加强监督效果,减少损失,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日本于2002年4月颁布了《政策评价法》,强化了事前评价制度。所谓事先评价制度,就是事先确定一个目标,然后制定措施为实现此目标努力,这一过程就是政策评价。根据政策评价的要求,部门和公务员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应从必要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三个方面考虑。有关研究开发、公共事业等方面的决策,必须事前作出评价。政策评价必须听取外部人员的意见,评价结果要公开,并要求反映到预算编制上。评价比较低的,要请专家评议以便进一步明确政策。日本总务省设有行政评价局,负责调查中央机关日常的行政工作,发现问题进行劝告或者提出建议。

2、电子招标制度。电子招标制度是将包括公共工程在内的政府采购由传统的张榜公布改为通过政府网络进行招标,从获取信息、申请投标到公布竟标结果等都可以在网上完成。这种网络招标,企业在自己的办公室就可以招标,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而且有效杜绝一些不公正现象。日本于2001年9月引进了电子招标制度。国大交通省是日本中央政府机构中规模最大、权限最集中的省厅之一。该省自2001年起在一部分公共建设项目中引进了电子招标,从2004年底起将该省管辖的所有公共工程和咨询、评估业务中的约4万多项目实行电子招标,并将于2010前在所有公共工程中采用电子招标。公共工程以外的采购也采用了网络公布和招标的方法进行。各省厅的采购计划都是单独公布目录、自行进行采购的,并从2000年6月起,改为在政府网页上统一公布,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可以自由检索。而且,招标资格的标准也统一了。企业只要通过某一省厅的招标资格审查,就可以在任何时候参加任何一个省厅的招标。

3、许可制度改革。日本和欧美一样虽没有专门的许可法,但是现行的法律和政令中规定了许多许可的内容。根据日本总务厅发表的《1999年规制缓和自律书》的统计,中央所管的许可大约有11000项,其中法律规定的约有8100项,政令规定的约有400项,府省令、规则规定的约有2200项,其他约有380项。行政许可的目的是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对公民和企业的活动进行干预,防止自由放任给社会和公民带来不利影响。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一些行政许可失去了实际意义,成为阻碍资源有效分配和经济发展的障碍,削弱了经济和社会的活力。为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开始进行改革,着手对行政许可进行清理。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尽量减少为经济目的设立的行政许可,将为社会目的而设立的许可控制在必要的和最小的范围内;二是由事前许可型向事后许可型转变,由免许制向许可制过渡;三是许可的内容和审查标准应当明确、具体,能够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减少自动裁量的因素,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四是改进许可的审批方法,充分发挥民间机构的作用。在强化企业自主检查、自我约束机制的同时,对确需政府检查的,在具体实施时也要充分发挥民间检查机构的作用;五是改革资格制度。对各种资格制度进行清理,取消不必要的资格,同时对新设的资格要审查、把关。日本通过改革行政许可制度,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国内消费和投资增加,日本经济发展也因此得到了一定促进。我国借鉴欧美,尤其是日本行政许可的经验做法,针对我国行政许可的情况,经过一段时间的艰难探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无异于中国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不但直接改变着行政管理者的理念,改变现有的管理模式,而且也改善着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为依法行政建设法制社会、责任政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使我国的行政许可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扰目前,国家和地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已经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加大,各级法规文件清理,行政许可、行政管理事项的清理,整合规范工作程序等工作初步完成,政务公开、加强事后监管,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扰,因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要义,政府行政管理转型依然任重道远:

1、思想观念问题是行政管理转型的障碍一是从管理者的角度看。主要表现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加速行政管理转型的主动性不强,思想观念的转变跟不上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形势发展。长期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意识是:政府强制、本位型管理,权力无限,责任有限。这样的意识主导的“管理就是审批,审批就是权力”的观念仍然存在,把许可和监管作为权力、地位、利益的来源,权威的象征,甚至是寻租的资本,思想上不愿放弃行政许可权力,因此不可能真正从转变职能,以民为本、执政为民、责任政府、行政服务、依法行政的高度,认识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管理转型的实质和意义,表现出推一下、动一下的被动应付。二是从管理相对人角度看。一部分市场主体仍然留念政府行政许可的管理方式,并不从根本上支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行政管理的转型,因为,利用其与许可部门、经办人员的长期交往所形成的良好、固定的人际关系、利益链条,获取许可的难度小、比例高的“优势”,可以达到压制、排挤竞争对手,最大限度地获取市场份额,保障自身利益的目的。 

四、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管理转型的思考和建议针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以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研究提出5点建议,旨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转型,加强法治保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1、树立“责任、权力”共同体的意识。&nsp;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为重点,普及到党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类行政管理相对人,改变以往学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做法,以讲求实效、领会实质、学以致用为本,采用各种载体的有奖知识竞赛等利益性方式,使学教对象在学法中获得物质利益;采用专题培训、闭卷考试、抽查、答辩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并与干部考核挂钩。通过有实效的学教,推动观念转变,树立“权责”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2、强化行政立法保障。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在保证原则性的同时,增强可操作性,减少执法机关随意“细化、延伸”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执法机关依法即可操作。一是调整立法思路。在立法内容设置上,应当尽可能减少行政许可事项设定,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设置行政许可的,就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明确许可实施的各项要素;二是加强监管保障。规定事后监督检查、法定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的具体措施和保障措施,并对管理相对人配合监督检查执法的义务、履行的法定义务进行细化,明确其法律责任;三是提高违法成本。建议在保证合理性的前提下,扩大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提高法定处罚幅度或标准,并探索对违法行为实行市场主体清出的法定制度,以提高违法成本,控制违法行为,给行政执法予以法治保障;四是明确执法关系。对于上级部门难以自行实施完成许可、处罚执法的,应当在立法中明确可委托下级机关或符合法定条件组织,实施许可、处罚等执法,或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受理初审、行政处罚调查取证等某个或莫些程序环节的执法,为委托执法提供法定依据。

3、创新市场监管执法机制。政府应当加快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和行业自治自律作用,同时对于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应当依法履行,并着力于执法机制创新,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引入市场化手段,推广“行政合同”的管理方式。以往行政管理的模式主要是:以抽象行政行为设定行政许可、征收、强制措施及管理相对人义务,并规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管理规范和要求,然后再进行行政执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随着市场经济和法治的发展,这一模式的适应性减弱,需要转变。“行政合同”模式的内涵就是:变行政行为为合同行为,变普遍约束为个体规范、合同义务;行政管理相对人需从事特定活动,与政府签定“行政合同”,政府作为甲方,将行政管理的规范、标准、条件、要求以及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责任,列入“行政合同”的乙方订立人的义务和责任,合同当事人遵守合同约定,按约定要求从事特定活动、行使权利、获得利益,并履行约定义务;合同当事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依法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以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二是调动社会资源参与监督管理。单纯依靠政府行政执法人员不足以应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查处。政府应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施行有奖举报制度,增加违法行为线索,执法效能。应当利用市场主体相互竞争的特性,充分鼓励其监督举报竞争对手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鼓励利害关系人,监督举报侵害其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监督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政府应当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并对有效线索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三是完善行政管理公共信息披露制度。以往社会监督效能不高,执法信息不畅,监督缺乏参照和依据,是一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应当通过新闻媒体、互连网等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行政许可决定、有关管理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等良性信息,同时公布管理相对人违法违规行为及其查处情况的不良信息,包括未经法定许可、违法进行活动、逃欠法定税费、损害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不履行法定义务行为,并进行公开谴责。通过及时披露行政执法公共信息,为社会监督市场主体行为创造条件。

4、加强政府执法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建设。人的观念和意识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完善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中各个环节、岗位行使权力进行制约,对履行职责的程序规范性、时效性和办理意见的合法真实性进行监督。一是科学调整岗位设置方式。将流程环节和岗位的“串联式”设置,改为“并联式”设置,变封闭运行为开放运行,形成上游环节对下游环节的复核,各环节和岗位相互制衡,分散权力,避免过于集中;二是不定期抽查,定期考核。法制工作、纪检监察等机构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将执法工作情况纳入执法人员考核,行政许可执法人员考核以合法性为先,行政处罚、征收等执法人员考核以数量为先,考核应当奖惩挂钩,并实行“违法行为一票否决”;三是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制度应尽快建立,有制度的要尽快完善,并严格执行,切实查处不依法履行职责、违法执法行为,追究责任,落实到位,体现“权力责任”对等原则。同时政府要对这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查处追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领导问责”制度,把住关键一环;四是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轮换制度。结合政府防治腐败廉政体系建设,建立轮岗制度,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轮换,并结合实际对执法岗位性质、职权大小、重要程度进行研究、分类,分别规定相应、科学的轮岗期限,避免执法岗位,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掌权”过长,形成“利益链”。

5、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一是调整现行相对集中处罚权执法体系。不能片面理解相对集中处罚权就是集中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应当在考虑执法效能的同时,考虑减少当事人损失,降低社会成本。行业系统内行业关联度高,行业主管部门对于系统内各关联行业的情况相对熟悉,与系统其他行业执法部门长期联系配合、沟通协作,基础相对较好,因此,按行业系统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执法不仅是可行的,也是科学的。二是加快税费体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将缺乏法定强制保障的行政规费改为地方税收,保障征收;尽快建立政府公共财政体系,在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同时,相应增加行政经费,并确保满足行政执法实际需求,予以充分保障。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特别是许可法施行后大量增加的面广量大的事后监督检查职责任务,相应增加执法检查人员编制,并增加、改善执法装备,加强硬件保障。四是加快行业协会清理。行业协会要与政府彻底脱钩,不再实施政府下放的不合法的原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要尽快转变行业协会“二政府”,政府通过协会“遥控”行业管理的现状。政府不再主导行业协会的组建,不再直接参与行业协会的管理事务,实现行业协会由行业单位自行发起成立,自治自律,自行承担责任,还行业协会以原本属性,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市场自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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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机构改革思想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班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关于印发【2019年度班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区队实际,特设置班组民主管理机构。

一、机构设置

组长:赵明珍

成员:程晓伟朱红晓秦伟星屈西超

二、管理原则

个人服从班组,少数服从多数

三、基本形式

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班组民主管理会。班组民主管理会由全体职工直接参加,由组长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要有三分之二的以上本班职工出席。组长要关心理解、尊重班组成员,和大家一起沟通思想及交流看法,把班组里大小事和大家商量,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既发扬了民主,又及时化解职工心理不平衡和产生的各种矛盾,达到人人顺心。

四、基本内容

1、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包括政治、经济等方面,提高思想觉悟,使班组形成民主、团结、和谐的环境。

2、充分发扬民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要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谈心活动要做到“三要”:一要以诚相见,平等待人;二要以情动人,关心他人;三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

4、要不定期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开展技术比武等活动。

工会分会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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