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必备二十篇)
2022-04-16 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必备二十篇)。
♛ 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 ♛
3.1 与民航相比,铁路售票方式单一、缺乏竞争力
认为买飞机票较为方便的旅客比率为71%,占明显优势;认为飞机票和火车票方便程度差不多的旅客占22%;而认为买火车票要比买飞机票方便的旅客只占调查人数的6%。
3.2 与民航相比,铁路部门营销宣传滞后、泛力
有93%的旅客对铁路部门“十·一”提速调图及兰新线运价调整等利好消息不了解,甚至没听说过。
3.3 与民航相比,铁路部门整体形象需进一步改善
绝大多数旅客认为民航部门人员素质、服务质量、工人缃对较高;而55%的旅客对铁路部门印象一般;只有2%的旅客选择了印象较好;而对铁路部门印象较差的旅客占17%。票贩子现象仍然是广大旅客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其它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次为站车服务态度、餐车饭菜质量、旅途治安情况、卫生状况。
♛ 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 ♛
《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修改至专刊08年第五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运输企业内部办理旅客及行李、包裹运送工作,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下简称《客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除另有规定者外,本细则使用与国家铁路和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业务的其他铁路。第三条 《客规》内定义的用语意义适用于本细则。
第四条 客运营业站的启用、封闭和变更时,由所属铁路局(含集团公司,以下同)于实施前60天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 车站个营业处所除应有《客规》规定的揭示内容外,为方便旅客,还应有铁路旅行常识,全国铁路营业站示意图,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的图例或文字说明;列车开车、中转换乘时刻,全国主要站中转换乘时刻表。在候车区域或上、下车通道还应有相应的车次、车厢顺序号指引牌、检票车次牌等导向标志。行李包裹承运处应有行包托运须知,行包包装标准,禁止托运和夹带违禁品的图例或文字说明,服务项目等。
第六条 在不违反本细则的前提下,各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在本局管内实行。补充规定须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旅客运输
第一节
铁路旅客运输组织
第七条 旅客运输组织工作要从方便旅客出发,全面安排,按照长短途列车分工、换乘优先、保证重点的原则,合理、经济的使用运输能力,均衡的组织运输。站、车间应协调、配合,发生问题应本着以站保车的原则积极处理。站、车发生纠纷,在责任、原因不明时,站、车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开车,造成列车晚点。
第八条 要本着旅客至上的原则,坚持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周到热情为旅客服务。对旅客在旅行中发生的困难应千方百计予以解决。
站车服务设施和引导标志应采用《铁路客运服务图形标志》或国家标准规定的图形标志。标准没有规定时,自行设计的标志应易于识别并附加汉字。
第二节 车票和其他乘车凭证
第九条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第十条 除车票外,还可以持铁路乘车证和特种乘车证乘车。特种乘车证包括: 1.全国铁路通用乘车证。
2.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机要部门使用的软席乘车证(限乘制定的乘车位置)。
3.邮政部门使用的机要通信人员免费乘车证,包括押运员、检查员(只限乘坐邮车及铁路制定的位置)。4.邮局押运人员免费乘车证(只限乘坐邮车及铁路制定的位置)。5.邮局视导员免费乘车证(只限乘坐邮车及铁路制定的位置)。6.口岸站的海关、边防军、银行使用的往返免费乘车证书面证明。
7.我国铁路邀请的外国铁路代表团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免费乘车证。8.用于到外站装卸作业及抢险的调度命令。
第十一条 为了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法令的监督,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邀请的其他政府部门和新闻单位检查铁路工作时,凭“中国铁路免费乘车证”可乘坐除国际列车以外各种等级、席别的列车。“中国铁路免费乘车证”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发和管理。
第三节 售票与购票
第十二条 车票由车站或铁路运输企业设立的其他售票处所发售。为了方便旅客,也可委托其他部门代售车票。
第十三条 有计算机售票设备的车站,除系统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发售手工车票。发售车票按以下规定办理:
1.车站发售客票时,不能使用到站不同但票价相同的车票互相代替。
2.在软卧车有空预包房的条件下,车站可根据列车长的预报发售软座车票。发站给中途站预留的包房,可利用其发售最远至预留站的软座车票,但涉及夜间(20点~7点)乘车,不得超过2小时。
3.发售去边境地区的车票时,应要求旅客出示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安部规定的边境居民证、身份证或
边境通行证。
第十四条 发售加快票时,应在符合《客规》规定的前提下,其发到站之间全程都应有快车运行。如中间有无快车运行的区段时,则不能发售全程加快票。
第十五条 购买卧铺票的旅客要求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售票员须在客票背面签注某站上车,加盖站名戳,并在“中途预留卧铺通知单”上注明,以便通知列车预留。
第十六条 为测量儿童的身高,在售票窗口、检票口、出站口、列车端门口应涂有测量儿童身高的标准线。通学的小学生不论身高多少,均按学生票办理。成人无论身高多少均应购买全价票。第十七条 发售学生票出要求出示相应的证件外,还应按如下原则发售:
1、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以拒绝发售学生票,并通知学校处理。
3、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是,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的的学生票。
4、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学生票限定在寒假(12月1日-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期间发售,其他时间不再发售学生票。
5、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有直达列车或换乘次数少的远径路也可发售。学生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学生票分段发售时,由发售第一段车票的车站在学生优惠卡中划销次数,中转站凭上一段车票售票,不再划销乘车次数。
6、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其减价优待证上注明上车地点为乘降所),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当栏内,由列车长注明“×年×月×日乘××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7、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过减价优待证规定的区间)可以发售学生票。
8、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全价。
9、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回家时,车票发售至边境车站。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发售学生票,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和返程站售票时各加盖一次站名戳以记录售票次数。
10、符合减价优待条件的学生无票乘车时,除补收票款外,同时应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盖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持有其他抚恤证的人员,如革命工作人员残废证,参战民兵、民工残废证等,均不能享受减价待遇。伤残军人、伤残警察乘坐棚车、市郊车时,客票不再减价。但棚车加快票价应按普通加快票价减成50%核收。
第十九条 为便于进站接送旅客,车站应积极发售站台票。对确有需要的单位,可发售定期站台票。定期站台票可按实际需要分为季票和月票。季度站台票的式样和价格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月度站台票的式样和价格由铁路局自定,价格应不少于每日一次。
第二十条 对团体旅客乘车时,车站在编制旅客日计划时应优先安排。
第二十一条 发售各种硬纸卡片式常备车票时,应在票面左端轧印乘车日期。发售卧铺票时,另在卧铺票背面添注车厢号和铺位号或粘贴印有车次、日期、车厢号、铺位号的小票。用卡片式车票发售半价票时,应当在适当的剪断线处剪下票根。
第二十二条 发售区段票时,必须用墨汁、黑色墨水或圆珠笔填写并根据相应的运价里程以下的横线剪断(发售半价票时,其剪断线还应沿相应的栏向上剪断),剪下的上部交旅客,下部存根报缴。第二十三条 发售代用票应按如下方法填写:
1、在事由栏填写相应的略语: 1)客票“客”;
2)加快票“普快”或“特快”; 3)卧铺票“卧”;
4)客快联合票普快或特快分别为“客快”或“客特快”; 5)客快卧联合票分别为“客快卧”或“客特快卧”; 6)儿童超高“超高”; 7)丢失车票“丢失”;
8)变更座别、铺别、径路分别为“变座”、“变铺”、“变径”; 9)无普快或无特快分别为“无快”或“无特快”; 10)改乘高等级列车为“补价”;
11)乘车日期、车次、径路不符“不符”; 12)误撕车票“误撕”;
13)不符合减价规定“减价不符”; 14)有效期终了“过期”; 15)退加快票“退快”; 16)退卧铺票“退卧”;
17)持站台票来不及下车“送人”;
18)空调、包车、无票、越席、误售、误购、分乘、团体按本项定语填写。
2、原票栏按收回的原票转记。
3、乘车区间栏填写发到站站名、经由、乘车里程。
4、人数栏分别全价、半价、儿童栏内用大写字体填写,不用栏用“#”划消。
5、票价栏按收费种别分别填写在适当栏内。其他费用应在空白栏内注明收费种别和款额,卧铺栏前加“上、中、下”,不用栏用斜线划消,合计栏为收款总计。补收过程中有退款相冲抵时,退款金额前用减号表示。发生退款时在空白栏注明退款种别,在合计栏的金额数前用减号表示退款额。
6、记事栏内记载下列事项: 1)发售学生票时,记载“学”字。
2)发售包车时,注明包车的车种、车号和定员数。3)办理团体票时,注明团体旅客证的起止号。4)在列车上发生退款时,应注明“到站净退××元”。5)其他需记载的事项。
7.票面填写禁止涂改,乙联按合计栏款额在相应的剪断线剪断后交旅客,其余随丙联上报。
第四节 车票的有效期
第二十四条 因列车满足或意外事件列车停止运行,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车站应积极为旅客办理有效期延长手续。办理时,应在车票背面注明“因××延长有限期×日”并加盖站名戳。旅客如托运行李时,还应在行李票上签注“因××原因改乘×月×日××车次”,加盖站名戳,作为到站提取行李时,计算免费保管日数的凭证。
中途站办理动车组列车退票的公式:应退票款=原票价-(原票价÷原票里程×已乘区间里程)
第五节 检票、验票和收票
第二十五条 车站的检票口、出站口应有明显的标志。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加剪(市郊定期客票、卧铺票不剪)。出站人员的车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硬纸卡片式应把右端到站名撕下,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销角后交给旅客。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误撕车票时,应换发代用票。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如持学生票要求报销时,应补收全价票价与学生减价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六条 列车车门口验票由列车员负责,列车内的验票工作由列车长负责组织实施,有乘警、列车值班员等有关人员配合。验票原则上每400千米一次,运行全程不足400千米的列车应查验一次,特殊区段由列车长决定查验次数的增减。
第二十七条 铁路稽查执行任务时,应事先与列车长取得联系,特殊情况可先执行任务。列车长、乘警及其他列车工作人员对稽查的工作应予以配合。
第六节 乘车条件
第二十八条 对乘坐卧铺的旅客,卧铺列车员应及时收票换发卧铺证。列车开车后,还应该通过广播提示持卧铺票的旅客及时到卧铺车换票。
第二十九条 列车员对保持卧铺车的良好秩序负有责任,对轮流使用卧铺的行为应予以制止。有剩余卧铺时,列车员应及时通报列车长,列车长应在车内组织发售或预报前方站发售。
第三十条 对烈性传染病患者(尤其是对人身健康危害严重、有暴发性流行可能的疾病患者),车站发现时应告之铁路规定并给予办理退票手续。列车上发现时,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车站。必要时,应通知铁路防疫部门处理污染现场。
第七节 变更
第三十一条 1.旅客在发站办理车票改签时,应收回原票换发新票,票面打印“始发改签”字样。计算票价时,在联合票价基础上计算。
旅客在中途站办理签证不需补差价时,只打印签证号;需补差价时,发售有价签证票。
2.除售票系统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手工改签车票。
第三十二条 旅客在列车上要求办理变更座位、铺位时,在列车有能力的情况下应予以办理。需补收差价时,发售一张补价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第三十三条 旅客要求变径需补收票价时,车站可使用常备专用补价票或计算机票补价。符合使用原票乘车的规定时,可在原票背面注明“变更经由××站”,加盖站名戳或列车长名章,凭原票乘车。
第三十四条 旅客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旅行时,在列车有能力的情况下应予以办理。办理时换发代
用票,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旅客同时提出变更座别、铺别和越站时,应先办理越站,后办理变更,使用一张代用票,核收一次手续费。遇有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站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三十五条 二人以上旅客使用一张代用票,要求分开乘车时,应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分乘与旅行变更同时发生时,按变更人数核收一次手续费。
第八节 误收、误购、误乘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因站名相似或口音不同发生误售、误购时,站、车均应积极主动处理。应补收时,补收正当到站票价与已收票价的差额,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应退还时,凭原票和客运记录乘车至到站退款。第三十七条 旅客因误售、误购、误乘或坐过了站需送回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车站应在车票背面注明“误乘”并加盖站名戳,指定最近列车免费送回。在免费送回区间,站车均应告知旅客不得自行中途下车。如中途下车,对往返乘车的免费区间,按返程所乘列车等级分别核收往返区间的票价,核收一次手续费。
第九节 丢失车票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 旅客丢失车票另行购票时,车站另发新票。列车上补票时,注明丢失。由于站车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旅客车票丢失时,站车均应填发代用票,在记事栏内注明“因××原因丢失”,将款额剪断线全部剪下随丙联上报。
第三十九条 旅客丢失车票另行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连同原票和后补车票一并交给旅客,作为旅客在到站出站前退还后补车票的依据。列车长与车站办理交接时,车站不得拒绝。处理站在办理时,填写退票报告,并核收退票费,列车编制的客运记录随退票报告报告联一并上报。
第十节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第四十条 对不符合乘车条件的旅客、人员,站车均应了解原因,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有意不履行义务的,应补收票款并加收票款。对时间仓促来不及买票并经站、车同意上车的人员和儿童,只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对持定期客票违章需按往返及天数加收票价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加收票价=单程应收票价×2×天数。第四十一条 对需补收票款差额的,办理时,发售补价票或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换发代用票时,补发的差额票价填写在代用票补收栏内,收回的原票随代用票丙联上报。
第四十二条 列车内发现旅客车票漏剪口时应补剪并核收手续费;如漏剪是由车站责任造成的,则列车补剪不收手续费。到站发现车票漏剪则不予追究。
第四十三条 旅客持票提前乘车或错后乘车在两个小时以内并已经车站剪口时,列车应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代用票上记载实际乘车日期、车次:原票栏按原票实际填写,原票随丙联上报。
第十一节 拒绝运送和运输合同的终止
第四十四条 列车上对拒绝补票的人,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列车前方县、市三等以上车站处理,但不能超过无票人员的到站。车站对列车移交和本站发现的人员应按章追补票价,对当时无力补票的应设法通知其单位或家属帮助补交票款。
第四十五条 对于在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被列车工作人员责令下车的旅客,列车应编制客运记录交车站。车站工作人员对在站内发现的和列车移交的上述旅客应带出站外,情节严重者应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被站、车拒绝乘车和责令下车旅客的车票应在车票背面作相应记载,作为不予改签或退票依据。
第十二节 退票
第四十六条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车站退还带有“○行”字戳记车票时,应先将托运的行李取消托运或改按包裹托运。2.在列车上,旅客因病不能继续旅行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中途有医疗条件的车站,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四十七条 因铁路责任造成旅客退票时,无论在发站、中途站还是到站,均应积极为旅客办理,不得互相推诿,继续给旅客造成困难。同时产生应补收时不补收。不收退票费。
第四十八条 因线路中断致使旅客中途退票时,应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己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不收退票费。
第四十九条 退还票价时,按客、快、卧起码里程分别计算。旅客需报销退票费时,应开具退票费报销凭证。
第十三节 携带品
第五十条 对旅客随身携带品应动员放在行李架上和座位下面,并做到平稳牢固,不妨碍其他旅客乘坐或通行。
对旅客按《客规》规定携带少量带有危险性质的物品或佩带枪支、子弹乘车时,应告之妥善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第五十一条 发现旅客违章携带物品(包括几人同时携带一件超更或超大物品)时,在车站,应拒绝进站或动员旅客办理托运;对已带人车内的,应补收运费,妥善安排,必要时可放入行李车内。
对已带人车内的猫、狗、猴等宠物,应安排在列车通过台由旅客自己照看,宠物发生意外或伤害其他旅客时,由携带者负责。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携带的物品补收运费时,一律填写客运运价杂费收据,注明日期、发到站、车次、事由、件数、重量。具体处理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区别不同的违章情况,妥善处理。对携带品趟重不足5kg时,应免收运费。
第五十三条 三等及其以上车站应设携带品暂存处.暂存处应公布收费标准和注意事项。暂存物品需包装良好,箱袋必须加锁,包装不良的,不予存放,办理暂存手续时,必须填写暂存票,注明品名、包装、日期、件数等。提取时还应注明提取日期、寄存日数和核收款额,并在暂存票乙票上加盖戳记后交给旅客。暂存票应按顺号装订,保管一年。
第五十四条 客流量较大的车站应开展旅客携带品搬运业务,搬运员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标志,搬运车辆应有明显标记,易于识别,收费时应给旅客收费凭证。搬运服务不得违反铁路规章。车站对非车站人员进站经营搬运业务的应予以制止和清理。
第十四节 旅客遗失物品的处理
第五十五条 对旅客遗失物品应设法归还失主。如旅客已经下车,应编制客运记录,详细注明品名、件数等移交下车站,不能判明旅客下车站时,移交列车终点站。
车站对本站发现或列车移交的遗失物品,应在遗失物品登记簿上详细登记,注明日期、地点、移交车次、品名、包装及内含物品、数量、重量、交物人、经办人、处理结果等内容。
第五十六条 客运量较大的车站应设遗失物品招领处,遗失物品招领处应有明显的招领揭示。对遗失物品应妥善保管,正确交付。失主来领取时,应查验身份证,核对时间、地点、车次、品名、件数、重量,确认无误后,由失主签收,并记录身份证号码。
拾到现金应开具“客运运价杂费收据”(以下简称“客杂”)上交,并在登记簿上注明“客杂”收据号码,当失主来领取时,开具退款证明书办理退款。
遗失物品需要通过铁路向失主所在站转送时,内附清单,物品加封,填写客运记录和行李、包裹交接证,交列车行李员签收。
遗失物品中的危险品、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机要文件应立即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不办理转送。
鲜活易腐物品和食品不负责保管和转送。
第三章 行李、包裹运输 第一节 行李、包裹运输组织
第五十七条 对行李、包裹运输,承运人应采取取送货上门、多式联运、快运等多种方式,以满足托运人不同的需求。车站行包房应为旅客、托运人提供填单、打包等必需服务。
第五十八条 行李、包裹运输应按照先行李后包裹、先中转后始发和长短途列车分工、安全、经济的原则,合理、均衡地组织运输。
行李应随旅客所乘列车装运或提前装运;包裹应尽量以直达列车或中转次数少的列车装运。对抢险救灾物资、急救药品、零星支农物资应优先安排装运。
第二节 行李的范围
第五十九条 行李仅指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所限定的少量物品和残疾旅客代步所用的残疾人车。超过规定范围应按包裹运输。
第六十条 行李中不得夹带的物品一般是指: 货币:含各币种的纸币和金属辅币;证券:含股票、彩券、国库券及具有支付、清偿功能的票据等;珍贵文物:指具有一定年代的有收藏、研究或观赏价值的物品;档案材料:指人事、技术档案,组织关系,户口簿或户籍关系,各种证件、证书、合同、契约等;危险品: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内的品名。对其性质有怀疑的物品也按危险品处理。
第三节 包裹的范围
第六十一条 包裹中下列品名是指:
报纸为有国务院或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统一刊号(CNxxx)的报纸。宣传用非卖品为中央、省级政府(含国务院各部委和解放军各大军区)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挂图、图片、图板等。中、小学生课本仅为教育部门规定的教学课本,不含各种教学参考书。
杂志、书籍应为有国家规定的统一书刊号的各种刊物、著作、工具书以及内部发行的规章等。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以调度命令或运输命令特许运输某种物品。
第六十二条 不能按行李、包裹运输的物品范围主要为:妨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物品;国家攻策法令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国家禁止和限制运输的物品以国务院及各部委颁发的文件为准。活动物中能够主动攻击伤害人的猛兽、猛禽和蛇、蝎子、蜈蚣、蜂等以及大动物不能承运。
第四节 行李、包裹的托运与承运
第六十三条 承运行李应要求旅客出具车票。市郊定期客票不能托运行李,铁路乘车证不能免费托运行李。第六十四条 下列物品应提供的运输证明为
1.托运金银珠宝、货币证券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正式文件或当地铁路公安局(处)的免检证明。2.托运枪支应提出运往地市(县)公安局的运输证明。
3.托运警犬应提出公安部门的书面证明;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应提出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4.托运免检物品应提出当地铁路公安局(处)的免检证明。
5.托运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应提供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如精神和麻醉药品应提出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
6.托运动、植物时应提出动、植物检疫证明。办理时,将检疫证明的二联附在运输报单上以便运输过程中查验。
7.托运I级或辐射水平H≤1mrem/h的Ⅱ级放射性同位素时(气体放射性物质除外),应提出经铁路卫生防疫部门核查签发的“铁路运输放射性物品包装件表面污染及辐射水平检查证明书”,包装件表面放射性污染及其内容物的放射性活度均不得超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表1与表2规定的限值。
一批或一辆行李车内装载的件数不得超过20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并不得与感光材料以及活动物配装,与食品配装需要隔开2米以上的距离。
8.托运油样箱时,必须使用铁路规定的专用油样箱并提出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签发的油样箱使用证。到站后由收货人直接到行李车提取。
第六十五条 办理承运行李、包裹时,应确认品名、件数、包装并进行检查核对,正确检斤.承运加水、加冰的物品或途中喂养动物的饲料应单独检斤,作为到站因此产生减量或重量消失的依据。
第六十六条 车站在办理承运手续时应填写行李、包裹票,填写时应逐项正确填写,字迹清楚,使用规范文字,加盖规定印章。
下列情况应在行李、包裹票记事栏内填记有关内容: l.承运自行车、助力机动车、摩托车时,应注明车牌名、车牌号、车型、新或旧等车况。2.承运加冰、加水物品或喂养饲料时注明“加冰”“加水”或“附饲料”等。
3.承运经客调或部令批准的超重超大物品时,在包裹票记事栏内填记“×月×日经部令××号(客调××号命令)批准”。
4.承运需提出运输证明文件的物品时,应将运输证明文件附在包裹票运输报单上以便途中和到站查验,并在包裹票记事栏内注明“附××(机关)×月×日发××号文件”。5.承运的包裹有入押运时,在包裹票注明“押运人×名”。
6.承运凭书面证明免费托运的铁路砝码和衡器配件时,应在包裹票记事栏内注明“衡器检修,免费”字样,收回书面证明报铁路局。
7.承运中国铁路文工团和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文工团开具的证明办理免费运送的演出服装、道具、布景时,按本条第6项办法办理。8.其他需记载的事项。
第五节 保价运输
第六十七条 对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行李、包裹,除应检查其声明价格与实际价格是否相符外,必要时应施封。施封所需物品的费用列保价费支出。
第六十八条 按保价办理的行李、包裹其声明价格和重量分别填写,并对每件进行编号,在行李、包裹票和每件货签、包装上写明“总件数之几”字样。
第六节 包装和货签
第六十九条 行李、包裹的包装必须完整牢固,不能有开口、破裂、短缺等现象。包装不符合要求时,应动员其改善包装。托运人拒绝改善包装的,车站可以拒绝承运。
第七十条 货签的质量应符合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货签不得使用。
第七十一条 行李、包裹上的铁路货签应与行李、包裹托运单及行李、包裹票有关内容相符,不得省略和使用代码、代号。货签上的行李、包裹票号栏应用号码机或号码戳打印,其他各栏如填写时应整洁、清晰,使用规范的文字。如分件保价的物品还应在伴数栏注明“总件数之几”字样。
第七十二条 承运后交付前发生包装破损、松散时,承运人应及时修整。修整后编制客运记录,详细记载破损原因、状况和整修后状态,并在行李、包裹运输报单的记事栏内注明“××站整修”,加盖站名戳。整修费用列车站运营成本。
第七节 包裹的押运和带运
第七十三条 托运金银珠宝、货币证券、文物、枪支、鱼苗、蚕种和途中需要饲养的动物,必须派人押运。对运输距离在200km以内、不需要饲养的家禽、家畜,托运人提出不派人押运时,也可以办理托运。车站应向托运人说明并在托运单上注明“不派押运人,途中逃逸、死亡,责任由托运人自负”。
押运的包裹应装行李车,由押运人自行看管,车站负责装车和卸车,在行李车押运时,列车行李员要告知押运人安全注意事项和押运管理要求,指定押运位置,保管好押运人随身携带的火种(下车前归还),查验押运人车票,在《乘务日志》记事栏内登记押运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包裹票编号、押运证编号、包裹装卸车站等信息。
押运须知: l、严格遵守铁路规定,服从铁路工作人员指挥,负责所押运货物安全。
2、凭证押运,不得饮酒,不得擅离职守。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严禁在仓库和列车内吸烟、弄火、使用电器,随身火种交列车行李员保管。
4、不得移动、翻动仓库和行李车内的物品,不得靠近放射性物品,不准打开车门乘凉,不准在货垛高处坐卧、停留,杜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5、密切关注行包动态,对危及货物和列车安全的情况要立即报告铁路工作人员。
第七十四条 办理带运包裹只允许使用软、硬卧包房,并事先在车站行包房办理包裹带运手续,交付包裹运费后准予带运。带运包裹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0kg,每个包房带运重量最多不准超过l00kg,要便于上、下车和出入包房,保证车辆设备不被损坏。
在包房内发现应办而未办手续的带运包裹,应按旅客携带品处理。
第八节 运到期限
第七十五条 运到期限一般以运输里程计算,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水灾、地震、飓风、雪害、冰雹、风沙等人力不能抗拒的灾害或疫情、战争、执法机关扣留等,发生的停留时同应加算在行李、包裹的运到期限内,由停留的车站或列车行李员在行李、包裹票背面注明“因××原因停留×天”,并加盖站名戳或规定的行李员名章。
第七十六条 行李、包裹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到站应凭行李、包裹票向收货人支付逾期运到的违约金。部分逾期时,到站应收回行李、包裹票,给收货人开具客运记录,作为领取部分逾期行李、包裹和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依据。违约金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计算,不足0.l元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到0.l元。支付逾期违约金时,填写“退款报告”。
第七十七条 旅客要求将逾期到达的行李运至新到站时,应分别按下述办理: 1.行李逾期到达或逾期尚未到达,旅客需继续旅行,凭新购客票及原行李票要求铁路免费转运至新到站时,车站开具新行李票,新行李票运费栏划斜线抹消,记事栏填写“逾期到达、免费转运”字样。
2.行李未到,当时又未超过运到期限,旅客需继续旅行并凭新购车票办理转运新到站的手续,交付运费之后,发现行李逾期到达原到站,车站应编制客运记录,随同运输报单一并送交新到站,作为退还已收转运区间运费的凭证.保价费不退。
3.逾期行李办理免费转运的,不再支付违约金.逾期包裹不办免费转运。
第九节 到达保管、通知和查询
第七十八条 行李、包裹到达到站后,在规定的免费保管期限内应在票面指定的到站行李房保管,不得易地保管。超过免费保管期限,行李房仓库没有能力时,包裹可以易地保管,易地保管产生的费用由铁路负责。第七十九条 包裹到达后,应及时以明信片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收货人领取。通知应以文字或录音等形式记录备查。
第八十条 因事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延长车票有效期的行李,应按客票延期的日数延长行李免费保管的日数。超过免费保管日数,按规定核收保管费,出具保管费收据或填发客运运价杂费收据。遇特殊情况,车站站长有权减收保管费。
第十节 装卸、交付和转运
第八十一条 除带运包裹由旅客自行装卸外,由行李房收货地点至行李车以及从行李车至行李房交付地点的行李、包裹装卸工作由承运人负责。
第八十二条 向收货人办理交付时,应认真核对票货,确认票据号码、发站、到站、托运人、收货人、品名、件数、重量、包装无误后在运输报单上加盖“交付讫”戳予以交付,同时收回领取凭证。
第八十三条 对凭印鉴领取的包裹,车站应建立印鉴领取登记簿。领取包裹时认其核对印鉴,由领取人在登记簿上签字并加盖备案的印鉴交付。对要求凭传真件领取的包裹应认真核对记事栏内记载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由领收人在运输报单上签注“凭传真件领取”并记录身份证号码、姓名。对凭印鉴和传真件领取的均不再给运输报单。
对凭印鉴领的包裹,车站应建立印鉴补充规定: 1.凡要求使用包裹传真件领取包裹的发货人,应向发站提出申请.发货人为个人的应在托运单上注明,由车站确认后受理,发货人为单位的必须与车站签定协议。
2、发站在办理承运时,必须在包裹票记事栏各联中注明“凭传真件提货”字样,凡计算机打印的包裹票,该字样也必须由计算机打印。3.到站在办理交付时,应当先确认包裹上有“凭传真件提货”字样,对于收货人为个人的凭传真件、收货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对于收货人为单位的,凭收货人单位介绍信、提货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传真件、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第八十四条 对丢失行李、包裹票的收货人,应要求其提出身份证和担保人的书面担保以及物品所有权的证明。车站应慎重审查担保人的担保资恪。收货人提不出担保人时,可以出具押金自行担保。押金数额应与行李、包裹的价值相当,抵押时间由车站与收货人协商确定。车站收取押金应向收货人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的式样由车站自定。
第八十五条 收货人领取行李、包裹时,如提出包装有异状,车站应检斤复磅,必要时可开包检查。构成事故时,应编制事故记录交收货人作为要求赔偿的依据。
第八十六条 旅客继续旅行,要求将行李转运时,按照逾期转运的方式办理。第八十七条 收货人向车站查找行李、包裹时,应认真予以查找。未到时,在行李、包裹票背面记载查询日期。如已逾期,应向有关站段发电报查询。如已经领取,应收取查询费。
第十一节 变更运输
第八十八条 行李、包裹变更,按下列办法办理:
l.行李、包裹托运后至装车前,托运人要求取消托运时,车站应收回行李、包裹票注销,注明“取消托运”字样。办理时,另以车站退款报告办理退款,收回的行李、包裹票报销联随车站退款报告上报。因取消托运发生的各项杂费另填发“客杂”核收,并将“客杂”号码及核收的费用名称、金额填注在取消托运的行李、包裹票上。取消托运的行李、包裹,已收运费低于变更手续和保管费时,运费不退也不再补收,收回原行李、包裹票,在报单页、旅客页和报销页注明“取消托运、运费不退”字样。旅客页贴在存根页上。
2.行李、包裹装运后.收货人要求变更运输时,只能在发站、行李和包裹所在中转站、装运列车和中止旅行站提出。
托运人在发站取消托运时.发站对要求运回发站的行李、包裹,应收回行李、包裹票.编制客运记录,写明原票内容,交托运人作为领取行李、包裹的凭证,并发电报通知有关站、车。托运人在发站要求变更行李、包裹的到站时,车站在行李票、包裹票旅客页和报销页上汪明“变更到××站”,更正到站站名及收货人单位、姓名,加盖站名戳,注明日期,交给托运人,作为在新到站领取行李、包裹和办理变更运输后产生运费差额的凭证,同时发电报通知有关车站和列车。
3.旅客在发站或中途站停止旅行,要求将行李运至原到站时,凭原行李票运送,旅客凭原行李票在到站提取行李。
4.在中途站、原票到站或列车内处理误购、误售车票时,如果旅客还托运了行李,应同时编制客运记录或发电报通知行李所在站,将误办的行李运至正当到站。到站需要补收行李运费差额时,使用“客杂”核收,并在原行李票运输报单页、报销页和旅客页记事栏注明“误运”,报单页加盖“交付讫”戳交旅客报销;要退款时,使用“退款报告”退还,原行李票收回附在“退款报告”的背面上报。
第八十九条 发站或新到站收到行李、包裹后,补收或退还已收运费与应收运费差额,核收变更手续费和保管费(保管费指行李、包裹运至发站、新到站超过3天,折返站1天或原到站自行李、包裹到达日起至收到电报日止产生的保管费。保管日数分别计算)。补收时以“客杂”核收,退还时使用“退款报告”退款,原票贴在“客杂”或“退款报告”报告页上报。
第十二节 品名重量不符及无票运输的处理
第九十条 发现品名不符应区别性质,实事求是,正确处理。装车前应更新制票,装车后由到站处理。如将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或危险品伪报其他品名托运或在货件中夹带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停止装运,通知托运人领取,运费不退。将原票收回,在记事栏内注明“伪报品名,停止装运,运费不退”。将报销页交托运人作报销凭证。
2.在中途站停止运送,发电报通知发站转告托运人领取,运费不退。并对品名不符货件按实际运送区间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在到站,补收全程四类包裹运费。
4.在列车上发现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还应交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九十一条 到站发现行李、包裹重量不符,应退还时,开具退款报告将多收款退还收货人;应补收时,开具“客杂”补收正当运费,同时开具客运记录附收回的行李、包裹票报局收人部门,由局收人部门列应收账款向检斤错误的车站再核收与应补运费等额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 发现无票运输行李、包裹,发站和列车应拒绝装运;列车已装运发现的,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到站处理。到站对列车移交和本站发现的无票运输行李、包裹,应加倍补收四类包裹运费。
第九十三条 以上补收运费、运费差额或保管费均用“客杂”核收,并在记事栏内注明核收事由。
第十三节 无法交付物品的处理
第九十四条 无法交付物品是指无主的行李、包裹,旅客的遗失物品和无人领取的暂存物品。车站对无法交付的物品.应按其开始日期、来源、品名、件数、重量、规格、特征等登入无法交付物品登记簿内,登记簿内的编号、移交收据的编号及物品上的编号应一致,以便查找。
对无法交付物品应由专人分管,做到账物相符.物品在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损坏时,可参照行李、包裹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十五条 铁路应指定设立无法交付物品集中处理站.。对超过规定保管期限的物品报局,经批准后交拍卖行拍卖。拍卖所得款冲抵发生的费用后填“客杂”上缴。拍卖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物主来领取时,应认真审查所有权证明。填写“退款报告”退还剩余款。
第四章 特定运输 第一节 包 车
第九十六条 包车人要求包车或单独使用加挂车辆时,一般应于开车前l5日,要求单独使用专用列车时应于开车前30日向乘车站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提交全程路程单(式样见附件),经同意后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第九十七条 车站接到包车单位提出的全程路程单后报请上级批准,批准命令应于开车前4天以调度命令形式下达车站。车站应于开车前3日通知包车人前来办理运输费用的交纳手续。包用专用列车的编组中作隔离或宿营的车辆不另计费,但用隔离车装运行李、包裹时则应按包车办理。
第九十八条 包车停留费是指包用人要求在发站、中途站、折返站停留时应付的费用。由于车辆换挂接续列车或铁路指定开车时间所产生的停留时间不收停留费。停留费按日计算,自0时起至24小时为一日,不足12小时按半日计算。停留时间以列车到达时刻至开车时刻为准。
第九十九条 空驶费是指在包用人指定日期内乘车站没有所需车辆,需从外站向乘车站调送车辆以及使用完毕后将车辆回送至原车辆所在站或单程使用后由到站回送车辆所在站所产生的费用。空驶费按最短径路并全程通算。
第一百条 办理包车不受加挂列车终到站及往返乘车限制。车票有效期按所提路程单日期计算。
第一百零一条 包车单位在未交付运费前取消用车计划时,定金不退。交付运费后取消用车计划时,应核收因调用车辆产生的空驶区间空驶费和停止使用费。应核收的空驶费和停止使用费均填写“客杂”。
包车单位在中途站请求变更到站、延长或缩短使用时,由中途变更站报请上级批准后,核收变更到站产生的已收和应收运费差额或延长使用区间的运输费用。缩短使用时,已收费用不退。
第二节 租车及自备车辆的挂运和行驶
第一百零二条 租车是指租用人租用铁路车辆自用,出租车辆核收租车费。办理租车手续时,使用租车合同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1.承运人租出的车辆必须技术状态良好,保证安全,符合列车运行条件,设备、配件应齐全。租用时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2.车辆交付租用人使用后,因租用人责任造成车辆损坏修车所需费用,由租用人负担。定检的车辆,由租用人提前提出计划,由路方进行定检,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路方车辆配属段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租用车或企业自备机车、车辆利用铁路线路运行时,按下列规定办理: 1.向所在地车站提出书面要求,注明挂车(开行)日期、区间、空车或重车,挂客车或货车以及挂车(开行)目的。自备动力运行时应注明日期和区间并注明按客运还是按货运办理。
2.车站接到租车人的书面要求后应报请铁路局,由铁路局与有关单位签订合同,并向车站下达调度命令。3.车站接到挂车(开行)调度命令后应先办理收费手续。由货运办理时,货运负责收费,填写货票,票据由运转车长转交到站。随货物列车挂运的空客车如有随车押运人员,按货运押运人收费标准核收押运费;随客运列车挂运的空客车随车押运人员应购买所挂列车等级的硬座车票。
4.铁路机车车辆工厂(包括车辆研究所)新造车或检修车出厂在正式营业线上进行试验时,同样收取挂运费或行驶费。
5.军运、邮政部门租车和自备车辆挂运及行驶的收费办法,按军运和邮运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运输事故的处理 第一节 线路中断对旅客的安排
第一百零四条 线路中断造成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列车长应迅速了解停运的原因,组织列车工作人员稳定车内秩序。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组织旅客撤离现场,抢救伤员,扑救火灾(必要时应分解列车),调查取证并迅速与就近车站联系,向客调及上级有关领导报告情况。
第一百零五条 列车停运且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运行时,站车应做好服务工作,解决旅客的困难,做好饮食供应工作;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报告请求援助。
事故发生局还应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请求命令后向全路发出停办客运业务的电报。恢复通车时也照此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对旅客车票按如下规定处理:
l.停止运行站和被阻列车应在车票背面注明“日期、原因、返回××站”字样或贴同样内容的小条,加盖站名戳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或中途站办理退票或改签的凭证。
2.在发站或由中途站返回发站停止旅行时,退还全部票价,其中包括在列车上补购的车票,但罚款、手续费和携带品超重、超大补收的费用不退。已使用至到站的车票不退。
3.在停止运行站或返回中途站退票时,退还已收票价与发站至停止旅行站的票价差额,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铁路组织已购票的被阻旅客乘原列车绕道运输时持原票有效。组织旅客换乘其他列车绕道运输,车站应为旅客办理签证手续,在车票背面注明“因××绕道××站(线)乘车”并加盖站名戳。绕道运输乘坐原座别、铺别时票价不补不退,变更座别、铺别时,补收或退还差额。中途下车车票失效。
5.旅客要求在发站或一个中途站(返回途中自行下车无效)等候继续旅行,凭原票在通车10日内可恢复旅行。旅客要求恢复旅行时,车站应办理签证手续。
6.由于线路中断影响旅行,旅客要证明时,车站应开具文字证明,加盖站名戳。
第二节 绕道中断对行李、包裹的安排
第一百零七条 线路中断后,对已承运行李、包裹按下列规定办理: l.未装运的行李、包裹留在发站待运或备托运人办理取消托运;
2.已装运在途中被阻的行李、包裹,列车折返时由折返局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卸在折返站或临近较大车站(列
车不折返、待命继续运行的不卸)。如折返区段均为中间小站时,可与邻局协商,返回邻局较大的车站卸下保管。线路恢复后,应优先装运被阻的行李、包裹,并在票据记事栏注明被阻日数,加盖站名戳。
3.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在发站和由中途站返回发站的行李、包裹取消托运时,收回行李、包裹票,在旅客页和报单页记事栏注明 “线路中断,取消托运”,填开“退款报告”退还全部运费并将收回的行李、包裹票附在“退款报告”,报告页上报。
4.旅客或收货人、托运人在中途站领取时,收回行李、包裹票,填写“退款报告”,退还已收运费与发站至领取站间的运费差额,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并在行李、包裹票旅客页、报单页、记事栏注明“线路中断、中途提取”,附在“退款报告”报告页上报。
5.旅客在发站停止旅行,行李已运至到站,要求将行李运回发站取消托运时,在行李票报销页加盖“交付讫”戳,在记事栏注明“因线路中断、行李运至到站返回,运费不退”,交旅客作为报销凭证。.旅客在发站或中途站停止旅行,要求仍将行李运至到站时,补收全程或中止旅行站至到站的行李和包裹差价。
7.包裹在中途被阻,托运人要求变更到站,补收或退还已收运费与发站至新到站的运费差额,不收变更手续费。在“客杂”或“退款报告”记事栏注明“因××线路中断,变更到站”。
8.鲜活包裹在运输途中被阻,卸车站应及时与发站联系,征求托运人处理意见。要求返回发站或变更到站时,按上述办法处理。托运人要求铁路处理时,卸车站应处理,处理所得款填“客杂”,上交,在记事栏内注明情况,并编制客运记录写明情况,附处理单据寄送发站,处理所得款由处理站所属铁路局收人部门汇付发站所属铁路局收人部门。发站凭记录和单据填写“退款报告”退还已收运费与发站至处理站间运费差额和物品处理所得款。记录、处理单据及收回的包裹票随“退款报告”报告页上报。9.组织行李、包裹绕道运输时,应在行李、包裹记事栏注明“线路中断,绕道运输被阻×日”并加盖站名戳,原车绕道时加盖列车行李员名章,到站根据实际运输里程加上被阻日数计算运到期限。10.线路中断后承运包裹,经铁路局批准,按实际经路计算运费
第三节 事故赔偿、索赔时效及纠纷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 发生旅客人身伤害或急病时,站、车均应千方百计抢救。列车须向车站移交时,旅客急病和无票人员发生伤害时,开具客运记录;旅客伤害时,开具旅客伤亡事故记录。
第一百零九条 行李、包裹事故的立案调查和处理一般由到站办理。行李、包裹在发站装车前全部灭失、毁损时,由发站办理。
事故立案时,车站应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行李、包裹事故记录一式三份,一份留站存查,一份调查用,一份交托运人或收货人作为提出赔偿要求书的凭证。
第一百一十条 行李、包裹事故立案后,处理站应向有关站、段立即发出查询电报或事故查复书。有关站段接到电报或事故查复书后应立即调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处理站。如不是本单位责任时,还应顺序向下一个运输环节查找。查询电报和事故查复书应抄送铁路局;跨铁路局时,应抄知有关铁路局。
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李、包裹事故经过调查能够确认是铁路运输企业需要承担责任范围的,不论责任单位是否确定,均应先行办理赔偿。
第一百一十二条 车站受理赔偿要求时,应审查赔偿要求人提出的有关资料和受偿资格。接受赔偿要求后应在赔偿要求书收据上加盖站名戳和经办人规定的名章,交给赔偿要求人,并抄知有关单位。
第一百一十三条 经确认责任不属铁路不予赔偿时,处理站应使用正式文件,说明理由和依据,连同全部赔偿材料(赔偿要求书除外)退给赔偿要求人,抄知有关单位。第一百一十四条 行李、包裹事故案卷内应有如下内容: 1.行李、包裹票;
2.行李、包裹事故记录; 3.损失物品清单; 4.物品所有权证明;
5.查询电报或事故查复书; 6.赔偿要求书; 7.事故结论; 8.赔偿通知书。
事故案卷一案一卷。协议赔偿案卷保存3年,诉讼案卷保存4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细则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修改、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本细则自1997年l2月1日起施行。
♛ 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 ♛
xxx年9月中旬,乌鲁木齐铁路局团委深入民航局、上,走访调查了中长途旅客运输市场。此次调查综合采用问卷、观察、询问、座谈方法进行,共调查不同层次旅客800余人,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收回920份,有效问卷887份。
1.1 当前中长途旅客运输市场现状
新疆的航空网已覆盖全国近30个大中城市,航空公司旅客发送量逐年递增。自治区中长途旅客发送量民航约占25%,铁路约占73%,公路仅为2%。运输收入航空基本达到铁路的一半,并呈缓慢攀升之势。
1.2 航空、铁路运输市场客源主体
旅客选择运输方式是据个人经济能力及社会层次而决定。自治区中长途旅客划分为两大阵营:乘坐飞机的旅客大部分是具有中高收入、较高的知识结构且机票可以报销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机关干部及商业人员,而收入微薄、知识水平不高、自己花钱旅行的工人、农民则成为铁路运输客流的主体。
♛ 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 ♛
在我的大学生活中,参加过多次实习,但这一次民航运输实习可谓是我最专业、最全面的一次实习。这次实习不仅让我对民航运输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同时也让我更加成为一名崇尚专业性、注重细节的学生。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个拥有较大规模的航空运输公司,公司拥有全方位的行业数据,经过几天的学习和实践,我对民航运输的实际操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1. 客流量的影响
在民航运输中,客流量既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也是最关键的一个因素,其对决定航班、票价、航线等方面的决策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通过收集相关数据和观察分析不同的客流量变化对企业运营情况的影响,对如何有效的应对客流量变化有了基本的认识。
2. 安全检查
在实习期间,我还参加了安全检查的实际操作。身为乘客,时常无法发现细小的安全隐患,但一个疏忽就有可能导致极大的危害。因此,安全检查环节的时候需要精益求精。实习期间,我学习了民航安全常识、各种安全检查措施以及应对不同应变情况的方式,受益匪浅。
3. 售票
不单单是运输和安全检查,我还参加了售票实践。民航售票我们能接触到的范围十分广泛,从售票窗口到线上渠道,都需要细致、耐心的服务。在实践中,我也发现售票并不仅仅是单一的行为,因需求来自不同环节,需要我们学会分析客户需求及情况、倾听反馈并提供解决方案等等。
4. 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是民航运输至关重要的一环,这也得到了我在实习中的全面理解与认识。客户服务不仅仅局限于做好表面上的礼貌、给予基本的服务,更要从许多方面上来提高完善,如舒适度的提升,方便性的增强,甚至是航班延误等极端情况的应对等方面。同时,服务质量还离不开企业的、个人素质和态度,需要多方面的提升和改善。
总结:
此次实习使我更直接、全面地感受到了民航运输这个行业内的实际操作流程、各部门职能以及人员队伍特点,进行了几个具体的操作任务,也更加深入了解了自己在未来选择行业时应该注意的方面。 在这份实习中我收获了很多,既学会了专业技能、操作方法,也获得了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增强,还得到了一群优秀的同事和令人难忘的感动和回忆。
♛ 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 ♛
旅客运输市场分析
1运输市场分析1.1当前中长途旅客运输市场现状太原航空网已覆盖全国近20多个大中城市,航空公司旅客发送量逐年递增。在太原市中长途旅客发送量中,民航约占22%,铁路约占7l%,公路仅为7%。航空运输收入达到铁路的1/2,并呈缓慢攀升之势。1.2航空、铁路运输市场客源主体旅客选择运输方式是由个人经济能力和社会层次决定的。太原市中长途旅客可划分为两大阵营:乘坐飞机的旅客大部分是具有中高收入、较高的知识结构且机票可以报销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机关干部及商业人员;收入微薄、知识水平不高、自己花钱旅行的工人、农民成为铁路运输客流的主体。2铁路市场环境存在的问题2.1从宏观环境分析从宏观环境上看,与民航相比较,铁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2.1.1中长途旅客运输主体的地位与发展滞后铁路是太原市与各省市联系首选的交通通道,但和民航、公路相比,近年来国家、铁道部投入建设的改建资金与其所处地位不相匹配。铁路运输能力相对不足,突出表现在客运高峰期有流无车,铁路设备陈旧落后,铁路运行速度远不如其他发达城市。
2.1.2落后的营销机制与开拓市场的矛盾营销体系未建立,虽然许多......(本文共计2页)
♛ 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 ♛
哈尔滨铁路局旅客运输工作标准
硬(软)座列车员作业标准 2.1.7.1始发准备工作 2.171.1出乘准备 2.1.7.1.1.1出乘会
标准: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出乘会,认真听记,接受列车长试问。2.1.7.1.1.2列队派班室点名
标准:列队整齐,按高、矮顺序列两路纵队列队,行走时做到走直线、拐直角;右手提包,行进间队伍整齐,步调一致,着装整洁做到统一、规范,仪容整洁,举止端庄。抬头挺胸,两臂自然垂直,十指并拢,中指紧扣两侧裤缝,两腿和两脚跟靠拢并齐,脚尖分开45度,呈立正姿势;路徽保持正中,与口、鼻成一条线;皮箱摆在脚下一侧,箱子端部与脚尖成一线;胸章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方正中,上衣左胸无口袋时,佩戴在相应位置;认真听取派班员传达有关事项。认真听记,接受业务试问。2.1.7.1.2接收列车
2.1.7.1.2.1核对清扫工具
标准:水桶、墩布、笤帚、撮子、抹布齐全。2.1.7.1.2.2核对服务设施
标准:活动顺号牌、内外顺牌、区间牌、标识牌、接水桶、送水壶、鼠药盒、垃圾桶(车,)高等级列车配果皮盘数量齐全无损坏。2.1.7.1.2.3核对设备设施
标准:核对灭火器、安全锤、采暖期取暖锅炉或电暖气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焚火工具(锹、钎子、清灰桶)、防寒用的便器盖及胶堵、温度计,高等级列车还配有恭纸架。
2.1.7.1.2.4核对卧具备品
标准:座席套、头靠套遮光帘;高等级列车还有过道地毯、纱帘数量齐全,无污染、破损。
2.1.7.1.2.5取暖锅炉交接
标准:冬季取暖锅炉做到火床旺、炉膛亮、不缺水、物残灰、排灰孔封堵完好,锅炉温度在60度至90度之间、车厢温度在16度以上,焚火工具齐全。2.1.7.1.2.6补充备品
标准:清点数量,核对标准签字交接,不信用交接。发现配品丢失损坏时,明确责任,并向列车长汇报,备品损失当日补齐。2.1.7.2.7库乘分离交接
标准:列车整备完毕后,在站台(始发出库前)与整备人员对清扫工具、设备设施、卧具备品、取暖锅炉进行交接。填记交接记录(使用列车员交接薄),双方签字确认。
2.1.7.1.3库内整备
2.1.7.1.3.1库内备品定位将接受完毕的备品分类集中定位摆放。卫生整备
标准:先上后下,先里后外,按照“八步清扫法”标准进行卫生保洁: 一敲:通风窗
二抹:行李架及上下墙板 三勾:座席缝、铺缝 四扫:地面、通过台 五刷:座席、凳腿、暖管下
六擦:茶桌、座席、洗面间、乘务室及门头墙壁 七冲:厕所、洗面间地面 八墩:地面
达到车厢整洁,窗明几净,物件本色,物灰尘、无污物、无差擦痕、无积垢、无死角,无异味。
2.1.7.1.3.2设施备品整理
a、擦抹内外顺号牌、区间牌、活动顺号牌及车厢内各种标识牌; b、擦抹果皮盘;
c、擦抹送水壶、水桶、接水桶垃圾桶(车)。
标准:先水刷去污,后干擦抛光,洁净光亮,无水渍无污迹。2.1.7.1.3.3车容整理
a、挂摆纱帘、遮光帘、铺放桌布
标准:纱帘平展,褶往边敢,遮光帘拉开叠摆,固定;单杆滑道遮光帘与纱帘各放一侧定位;双滑道遮光帘两撇各定位在窗户两侧,纱帘定位在运行方向前方一侧;定位桌布折脚铺放,三面垂角,标识朝外,见正三角。b、挂区间牌、检查外顺号牌
标准:区间牌加锁、外顺号牌牢固。c、摆放果皮盘
标准:果皮盘放在靠窗台茶桌中间,摆放一致。d、挂旅客留言薄
标准:留言薄悬绳尺寸一致,粘钩高度一致。e、铺地毯,放置恭纸、香盒
标准:按列车等级将过道地毯铺好。2.1.7.1.3.4、工具、备品、资料定位 标准:按定置标准定位摆放。
2.1.7.1.3.5配合防疫部门做消、杀、灭
标准:硬(软)座车鼠药盒 车厢四个角各1个,乘务室放置1个;鼠盒鼠药清扫时不要扫走,确保列车无鼠,蟑,虫害。2.1.7.1.3.6出库质量鉴定 a、列车员自检自验
标准:认真验收,卫生问题通知保洁员及时消号,车辆设备问题及时通知车辆检修人员修复,服务设施问题及时更换;对不能消号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当列车卫生整备任务由班组担当时,列车员只对车辆设备、服务设施进行自检自验)。b、接受列车长出库质量鉴定
标准:积极配合列车长鉴定。态度端正、对鉴定出的问题及时整改。2.1.7.2始发作业
2.1.7.2.1.休班组列车员
2.1.7.2.1.1列车出库前锁闭厕所、乘务室、配电室、锅炉室门 标准:锁闭及时,无漏锁
2.1.7.2.1.2列车出库时,在值乘车厢出场门头立岗
标准:出场门头带有边门阻碍旅客乘降时,要调整到相邻车门出场;办公车与餐车相邻时,要避开与餐车相连的边门出场。电动塞拉门车型脚尖与脚踏板内侧边缘齐,其他车厢脚跟与脚踏板内侧边缘齐,呈立正姿势,左手持活动顺号牌和抹布,右手持车门钥匙;面向站台,车进入站台致注目礼。值班列车员同方向站在休班列车员身后,脚跟与出场方向车门相反的踏板内侧边缘一齐。2.1.7.2.1.3出场
a、车停听广播开车门,挂活动顺号牌
标准:活动顺号牌挂在立岗一侧扶手的上端或相应的位置上。b、打翻板,下车
标准:翻板卡牢,三步下车。c、转身擦扶手
标准;向后转,先擦不挂活动顺号牌一侧扶手,后擦另一侧。d、定置抹布,面向旅客放行方向立岗。
标准:抹布叠成长方形,放在立岗一侧的扶手下端(无车门扶手时放在脚踏板扶手的下端)。按规定姿势立岗。2.1.7.2.1.4组织旅客看票上车 a.看票上车
标准:语言规范,表情自然,看票认真,确认日期、车次。b、主动扶老携幼
标准:对重点旅客(老、幼病、残、孕)主动搀扶,热情周到,帮助提拿行李。c、认真堵卡“危险品”
标准:采取“宣、看、问、闻、摸、检”六字法将危险品卡在车下。2.1.7.2.2值班组列车员
2.1.7.2.2.1列车出库时,在值乘车厢出场门头立岗 标准:站在出场端门头休班列车员身后,脚跟与出场车门相反方向车门的踏板内侧边缘齐。
2.1.7.2.2.2引导安排旅客找座位
标准:当旅客上车时,在车厢内引导旅客找座位、态度和蔼,达到“三清”(门头清、过道清、洗面间清),保证通道畅通。2.1.7.2.2.3车内整容
标准:整理李行架时,要使用脚垫,不能穿鞋直接踩踏座席或拖鞋上座席踩踏座席;行李架摆放牢固,打不压小,重不压轻,边部突出,下不漏屋,硬状物品不矮放,杆状及尖锐物品放在座席下。2.1.7.2.2.4开车前5分钟
标准:告知上错车及送客人员及时下车 2.1.7.3始发作业 2.1.7.3.1.车门管理
2.1.7.3.1.1铃(笛)响站白线
标准:听到发车铃(笛)响后,休班列车员外跨一步,站白线,面向车厢。2.1.7.3.1.2铃(笛)止上车立岗
标准:发车铃止后,迈左脚三步上车(拿抹布),落翻板,拧压脚,压脚与墙壁成90度。摘活动顺号牌;左手持活动顺号牌和抹布,右手持车门钥匙面向站台立岗。
2.1.7.3.1.3车动关门锁
标准:车动关闭车门加锁,(塞拉门锁安全锁)面向站台行注目礼至出站。2.1.7.3.1.4四门检查了望,入车厢,开启厕所,清理门头
标准:做到四门不漏锁,了望认真,无旅客抓扯、挂车,确保安全,厕所开启及时。门头无旅客行李包裹。2.1.7.3.2.车内作业 2.1.7.3.2.1整理车容
标准:休班列车员负责门头、厕所、洗面间,值班乘务员负责车厢内全面进行车容整理。超员时达到三满一通,即行李架满、坐席上下满、过道畅通。劝阻吸烟旅客到门头处吸烟。2.1.7.3.2.2送水
标准:值班组列车员准备开水,做到水开、量足。站在列车运行方向第三格,面向车尾进行送水通告;送开水时,脚要站稳,左手拎茶根桶,右手拎送水壶,接杯倒水。接杯时将茶根桶放于脚前,用左手托住杯下部1/3的位置。涮杯并将残水倒在茶根桶内,倒水时不能超过茶杯的2/3,将杯把冲向旅客,送交旅客手中,同时说“请拿好”(空调列车始发不送水,途中为重点旅客送水;管内普通旅客慢车不再进行始发送水,广播要及时介绍饮用水设施位置)。2.1.7.3.2.4、去向登记 标准:按广播统一指挥的时间,相邻两节车乘务员,相向逐个旅客进行看票登记;登记时值班乘务员双手接票,同时唱票,通报到站时刻,休班乘务员按唱票的到站,准确清晰的填写旅客去向登记薄;重点旅客用特殊符号(老√幼△病×残○孕※)进行标注,做到“三知、三有”,即知到站、知座席、知困难,有登记、有服务、有交接。登记时须用蓝黑油笔或钢笔字迹清晰工整,注明年月日车次(管内直达列车、单程运行200千米以内的普通旅客列车、管内普通旅客慢车不进行去向登记作业,只对重点旅客进行登记)。2.1.7.3.2.5统计乘车人数
标准:准确统计,认真填写,及时传到列车办公处。2.1.7.3.2.6“危险品”检查 标准:配合列车长、乘警等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对本车厢旅客携带品进行安全检查,对可疑物品拿到乘务室进行开包检查。2.1.7.4途中作业 2.1.7.4.1到站前作业
2.1.7.4.1.1卫生清扫,整理车容
标准:地面扫墩干净,无杂物;清倒果皮盘内杂物,果皮盘内杂物不超过1/2;冲刷厕所,无异味、无积便,地面无积水;垃圾满袋扎口;车容整齐。2.1.7.4.1.2到站前通告
标准:站在本车厢出场端(并在车厢过道流动口头通告)通告站名、到站时刻、站停时间,做到通告及时,态度和蔼,提前组织旅客在车厢两端等候,重点旅客帮拿行李。
2.1.7.4.1.3锁闭厕所
标准:停车3分钟以上站,到站前3—7分钟锁闭厕所。2.1.7.4.1.4电气卸载
标准:直供电列车到达机车换车站前,配合车辆乘务员进行电气卸载。2.1.7.4.1.5试开车门(塞拉门开安全锁),立岗 标准:进站前到值乘车厢二位端面向站台,车门立岗,致注目礼。立岗姿势端正,表情自然。
2.1.7.4.2站停作业
2.1.7.4.2.1停稳开门、出场 标准;遇停车3分钟以上的高站台时,出场先迅速挂放安全警示带。不简化作业过程,步调一致,标准统一。
2.1.7.4.2.2验票上车,查堵危险品、扶老携幼、保证安全
标准:认真看票,检查日期、车次、车厢是否相符,不漏看、误看。卡堵“危险品”。对旅客积极主动、热情周到,扶老携幼,提拿行李,安全有序的组织旅客乘降。
2.1.7.4.2.3投放垃圾 标准:使用带有段标识和本车次代码的垃圾袋在指定垃圾投放站定点投放,投放的垃圾袋扎口放在风雨棚立柱下;无风雨棚的,放在安全白线以外。2.1.7.4.2.4入场
标准:开车铃响站白线,铃止三步上车,步调一致、协调,姿态端正。2.1.7.4.3、开车后作业 2.1.7.4.3.1车门管理
标准:车动关门锁,出站台四门检查了望,入车厢,开启厕所,清理门头。2.1.7.4.3.2统计车内人数
标准:及时准确地统计上车人数,送交列车办公处。2.1.7.4.3.3恢复车容,做好服务 标准:协助上车旅客找座席,摆放行李,保持车厢整齐干净;供水做到冷水不断,开水充足。
2.1.7.4.4.入夜服务
2.1.7.4.4.1入夜前服务登记,宣传及时到位
标准:掌握夜间旅客下车的到站,防止旅客下错车坐过站,登记准确,宣传夜间注意事项。
2.1.7.4.4.2收回果皮盘
标准:洗擦干净,按需发放。2.1.7.4.4.3拖扫地面及通过台
标准:做到清扫全面彻底,保持整洁。2.1.7.4.4.4拉窗帘,整理座席套、帽
标准:车厢整容做到窗帘合闭拉满,要先里后外,做到轻拉轻放。头靠套拉平。2.1.7.4.4.5关全灯、开半灯 标准:按照规定时间开关灯。
2.1.7.4.4.6清理三环、门头、洗面间 标准:清扫全面彻底,达到三干。2.1.7.4.5清晨作业
2,1,7,4,5,1清理三环卫生
标准:全面冲刷厕所,确保厕所无异味,清倒烟灰缸,擦抹洗面台,达到洁净光亮,迅速恢复车容,达到干净整洁。2.1.7.4.5.2车内卫生清扫 标准:做到洁净无杂物。2.1.7.4.5.3拉摆窗帘
标准:将遮光帘向两侧来开叠摆,固定;纱帘平展。2.1.7.4.5.4关照明灯,发果皮盘
标准:关灯时机按照车外光线关照明灯,果皮盘摆放在茶桌中部。2.1.7.4.6交接班作业 2.1.7.4.6.1交接班卫生清扫、车厢整容、备品整理
标准:车容、卫生整洁干净,备品工具齐全完好,定位,设备设施作用良好。2.1.7.4.6.2接班乘务员起床、整容进行安全预想、用餐
标准:仪容整洁、佩戴标志,认真进行接班前安全预想,做好记录。交接班用餐时,做到食不言。2.1.7.4.6.3站台接班
标准:按车厢顺序列1路纵队,步调一致,行至担当乘务车厢车门时,与出场对班乘务员互相敬礼后,换岗。2.1.7.4.6.4对口交接,填写交接薄
标准:交接重点旅客、车容卫生、列车运行情况、清扫工具、服务设施及备品、备品必须当面点清,签字交接,做到“五不交”(车内秩序不良不交,重点旅客不清不交,车容卫生不好不交,工具备品不齐不交,冬季取暖锅炉及车内温度不达标不交)。
2.1.7.4.7途中巡视
标准:运行中车内卫生要做到随脏随扫,地面无杂物,车厢整齐干净,及时清倒茶根桶、果皮盘、杂物桶,果皮盘杂物不超过1/2;烟盒内烟头不多于2/3;温度适宜;及时补充恭纸,冲刷厕所,做到一人一冲,达到“三无”(无异味、无污物、无积水);遇有较大隧道、桥梁时提前做好宣传,锁闭厕所,加强巡视;并要随时掌握旅客动态,按照旅客需求及时提供相应服务;服务中做到四勤一做到,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一做到:做到服务热情、大方、得体、适度,帮助旅客解决旅途中的困难。2.1.7.4.8临时停车
标准:遇有临时停车,乘务员立即到门头立岗,并随时注意车内旅客动态,做好安全宣传。车动及时检查四门。临时停车时间较长时,乘务员及时巡视车厢。2.1.7.5、折返站、终到站作业
2.1.7.5.1折返站、终到站到站前作业 2.1.7.5.1.1.卫生清扫、备品整理
标准:值班组负责一位三换卫生;休班组收果皮盘,同时擦窗台、窗框、茶桌及小茶桌和二位三换卫生。保持车内卫生清洁,做到“三不带”(粪便、垃圾、污水),备品定位摆放。2.1.7.5.1.2终到征求意见
标准:态度诚恳,语言规范,虚心接受旅客意见。2.1.7.5.2.折返站、终到站到站作业 2.1.7.5.2.1锁闭厕所、立岗
标准:到站前3—7分钟锁闭厕所,终到休班组乘务员在一位,值班乘务员在二位端车门立岗,面向站台,致注目礼。2.1.7.5.2.2停稳开门、出场
标准:扶老携幼,帮提行李,与旅客道别,安全有序的组织旅客下车。2.1.7.5.2.3投放垃圾
2.1.7.5.2.4摘区间牌、活动外顺牌 标准:统一听哨音指挥,行动统一。2.1.7.5.3折返站停留作业 2.1.7.5.3.1检查车厢
标准:逐栋认真检查,发现旅客遗失物品及时交列车长处理。2.1.7.5.3.2卫生整备、整理备品、资料 标准:对车厢进行卫生整备,更换头靠套,换下的头靠套收集齐全统一定位放置,资料台账整理齐全,妥善保管。2.1.7.5.3.3休息
标准:到宿营车按规定铺位休息。2.1.7.5.3.4出库前接受列车长鉴定
标准:按列车始发的整备标准,配合列车长进行全面鉴定,不达标项及时进行整改。
2.1.7.5.3.5参加返乘会
标准:认真听取列车长单程工作的总结,返程工作的部署。2.1.7.5.4终到作业 2.1.7.5.4.1锅炉压火
标准:列车到达终到站后,按列车长通知,列车停留暖库时对锅炉进行压火。锅炉用煤压火,达到炉膛2/3(如火床低于炉膛1/3,用煤压火达1/2),再用炉灰拌水覆盖在煤上,确保整个炉膛不继续冒烟。压火后,敞开炉膛门,关闭灰膛门。锅炉室门敞开,以便车辆部门检修。2.1.7.5.4.2整理备品、准备交接
标准:将锅炉及焚火工具、清扫工具、服务设施、备品整理好与接车乘务员进行交接。(实行库乘分离的与整备人员交接)2.1.7.5.4.3退乘
标准:在指定地点集合,列队到派班室接受点名,通过道口时“一停、二看、三通过”,听哈尔滨铁路局旅客运输工作标准(硬、软座列车员作业标准)取列车长总结趟乘务工作。
♛ 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 ♛
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属即时清结的合同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客运合同是一种较特殊的合同,他的运输标的是人而不是物,所以,客运合同具有其特殊性。
客运合同的法律特征
客运合同为运输合同的一种,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客运合同的标的为运输旅客的行为。客运合同是旅客与承运人关于运输旅客的协议,客运合同的目的是承运人按时将旅客安全送达到目的地,因此,客运合同的标的即为运输旅客的行为。
2、客运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客运合同的效力
客运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为:
1、首先是旅客的义务
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
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却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的惟一凭证,也是旅客乘运的惟一凭证。因此,无论采用哪一种运输方式,旅客均须凭有效客票才能承运,除特别情形外,不能无票承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2)旅客有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
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3)旅客有不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的义务
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旅客违反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另外,旅客随身携带或在行李中夹带违禁品的,还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2、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所谓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是指因承运人的原因或天气等原因使运输时间迟延,或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车次、航班取消等影响旅客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的事项。所谓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是指在运输中为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客票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有效成立的书面凭证,客票上所载明的时间、班次是经承运人和旅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从而成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承运人只有按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运输,才属于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合同。对于承运人未按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进行运输的,旅客有权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变更运输路线以到达目的地或者退票。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如果承运人对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不予救助,因其不作为即可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4)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
运输合同生效后,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即在运输中承运人应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种免责事由的规定,说明承运人应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及其免责事由的适用,不仅限于正常购票乘车的旅客,也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乘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除上述旅客外,对于无票乘车又未经承运人许可的人员的伤亡,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承运人不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承运人负有安全运输旅客自带物品的义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客运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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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旅客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或解除
旅客运输合同成立后,在合同履行之前,旅客一方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可以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变更或解除合同,即变更客票记载或办理退票手续。此种变更或解除被称为自愿变更或解除。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2、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的变更或解除
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的客运合同变更或解除,称为非自愿的变更或解除,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因承运人的迟延运输导致的变更或解除。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变更运输路线以到达目的地或者退票。
二是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引起的合同变更。在客运合同订立后,承运人单方变更运输工具的,应视为一种违约行为。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旅客有权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承运人变更运输工具,提高服务标准的,无权向旅客加收票款。
♛ 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 ♛
黑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 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道路客运市场管理,加快建设道路旅客运输诚信体系,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管理规范化、质量标准化、工作程序化,提高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交通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结合我省道路客运市场及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道路客运质企业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内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经营行为、企业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从事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经营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第四条 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第五条 各级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负责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1
质量信誉考核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考核工作,负责建立考核体系,公告考核结果。
(二)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辖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建立考核制度和档案;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本辖区个体运输户的质量信誉考核体系,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公告考核结果。
(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不定期对客运单车进行稽查考核,并定期向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被考核车辆所属企业抄告单车稽查考核结果。
第六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进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负责对本企业全部分公司和营运客车进行考核,汇集分公司、营运客车考核情况,建立本企业的考核档案,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检查。
第二章 质量信誉等级
第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第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得分制,道 2
路旅客运输企业考核总分为1000分,加分为100分。具体考核记分标准(详见附件1)。
在考核总分中运输安全指标为300分、服务质量指标为200分、经营行为指标为200分、企业管理指标为150分、社会责任指标为150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科技设备应用情况、获得荣誉称号情况、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公司化经营情况为加分项目。
第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应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考核:
(一)考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重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伤亡事故,也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且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不低于850分的,质量信誉等级为AAA级;
(二)考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重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伤亡事故,也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且总分和加分合计为700至849分的,质量信誉等级为AA级;
(三)考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重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伤亡事故,也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且总分和加分合计为600至699分的,质量信誉等级为A级;
(四)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
1、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重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伤亡事故的;
2、未参加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核,或上一周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不合格且经三个月整改仍不合格的;
3、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
4、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低于600(不含)分的;
5、不按要求参加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材料,拒不改正的;
6、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清节严重的;
7、未按要求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导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
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是指由于企业原因,对旅客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受到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事件。
第三章 质量信誉考核
第九条 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集中考核工作在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进行。
道路客运企业对分支机构的考核第年不少于二次,对本企业营运客车的考核第年不少于四次。
第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可采取互检的方式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进行考核。
个体运输户的质量信誉考核由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道路客运企业对本企业分公司和营运客车的考核,应邀请企业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汽车客运站共同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分别建立质量信誉档案。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从业人员数量、营运客车数量、所经营的客运班线;
(二)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每次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人员、死伤人数及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违章经营情况,包括每次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章事实、查处机关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服务质量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营运车辆车牌号、责任人、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
(五)企业按法律、法规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包括应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数量、应缴保险费用、应投保金额及实际投保的情况、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
(六)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情况,包括下达任务的部门、完成任务的时间、投入运力数量、完成运量及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七)企业稳定情况,包括每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时间、主要原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上访部门、社会影响和处理情况;
(八)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管理认证、使用GPS、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登记表、司乘人员的着装情况等。
(九)企业奖惩情况,包括企业获得荣誉证书、文件及牌匾、锦旗照片,企业及管理人员被通报批评或处分的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 道路客运企业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营运客车考核表》(详见附表3)对本企业全部营运客车考核后,应按一车一档建立全部考核档案,分类分期存放备查。由分支机构考核单车的,应在企业报送考核资料前移送企业总部。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 6 的监督和检查,认真受理社会投诉举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掌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的情况。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营运车辆违章经营时和收到对车辆投诉或举报,查实后,应将违章情况和处罚情况进行记录,定期报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抄告营运车辆所属企业。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对道路客运企业车辆违章情况进行汇总,每季度末按照《黑龙江省道路客运企业车辆违规经营行为统计表》(详见附件4),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第十四条 设臵分公司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其质量信誉考核与母公司同步进行,并记入母公司考核得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进行单独考核,不纳入母公司的考核范围。
第十五条 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根据本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上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向所在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考核,并如实报送质量信誉情况总结及有关材料。
第十六条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考核申请和质量信誉档案进行核实,发现不一致的,应及时通知企业进行补正。
核实结束后,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道路旅客运输企 7
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于4月底前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考核,并按本办法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第十七条 考核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各项考核指标数据和所得分数、初评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经复核后,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或交通网站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被考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申诉或者举报。公示结束后,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企业的申诉和社会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各项指标的最终考核结果确定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
第十八条 举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有关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举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漏举报人的单位名称、姓名及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个体经营业户质量信誉考核在每年8月末前完成,并按班线行政许可权限上报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复核后,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时,在下列情况下,应参考客运企业的客运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一)两个道路客运企业同时申请同一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在都符合许可条件的前提下,许可机关应当将经营权许可给上一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分值)高的企业。上一客运质量信誉等级相同的,应比较上一经营期的企业客运质量信誉年平均分值,择优许可。
(二)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来实施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许可的,企业的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分值)和经营期年平均考核分值作为评标时重要的评价内容。
(三)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继续申请经营的,其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该班线经营期限内每年都不低于AA级,且其中两年以上达到AAA级的,在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许可机关应当予以许可,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手续。
(四)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达不到本款第(三)项要求的,许可机关应当收回该企业该班线10%以上的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如果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班线经营期限内有两年以上为B级的,许可机关应当收回其30%以上的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应收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不足一条的,收回一条。在 9
经营期限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中,如果有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特大服务质量事故或长期不规范经营的,必须收回当事车甚至当事企业该班线的经营权。需要重新分配的,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道路客运企业上一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不合格(B级)或上两连续考核为基本合格(A级)的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进行专项整改或停驾、停班、停线、停运、停业整改。整改结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第二十二条 在道路客运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机构存在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考核,或以考核为由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进行索、拿、卡、要等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交通厅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下发〈黑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及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黑运发[2004]12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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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运输服务合同一、合同双方
甲方:旅客(个人、团体)。
乙方:承运人(航空公司、高铁公司、汽车公司等)。
二、合同内容
1. 旅客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相关信息。
2. 航班、列车、汽车班次、座位号、起始地与目的地、时间等信息。
3. 服务内容及标准,例如提供餐食、洗手间、空调等服务。
4.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 退改签规定:包括退票、改签、其他变更及相关费用、时间限制等。
6. 货物运输责任与方式、赔偿及违约金的金额、方式等。
7. 延误、取消、终止合同的规定及补偿。
8. 紧急情况及急救等情况处理方式。
9.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合同有效期及签订
本合同从乙方提供服务之时起生效,直至旅客抵达目的地并完成相关业务。
旅客必须在承运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乘车手续,确保合同的有效签订。
四、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及任何争议均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提交承运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五、其他
1. 旅客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注意个人行李和随身物品的安全。
2. 本合同不可转让,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 本合同未规定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保证旅客权益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旅客与承运人签订此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在实践中,一些承运人为降低成本或从纯经济角度出发,可能会在合同中设置过于苛刻的条款,导致旅客丧失优先选择或被动接受服务的机会。因此,旅客在签订合同前也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若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及相关监管部门,以确保旅途愉快,安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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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运输服务合同导言: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旅游服务行业中的基本合同形式之一,旨在规范旅游服务商与旅客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旅客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本文将就旅客运输服务合同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合同的定义、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的履行要求、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了解。
一、合同的定义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指旅游服务商与旅客之间,约定旅客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运输方式、时间、车型等具体内容的协议。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旅游服务行业中的基本合同形式之一,是旅游服务商与旅客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服务内容,即旅客所购买的运输服务的种类、起止地点、途径地点、座位安排等具体内容,确保旅客运输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服务标准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服务标准,即旅客运输服务商应当具备的标准,包括车辆的车况、驾驶员的资质、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标准,确保旅客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3、服务费用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服务费用,包括运输服务的单价、总价、支付方式等内容,确保旅客知晓具体的消费金额,并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
4、服务保障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服务保障,即旅客运输服务商应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补偿或赔偿,确保旅客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的履行要求
1、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旅客权益得到保障。
2、旅客运输服务商应当保证服务内容的真实和有效性,确保旅客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3、旅客运输服务商应当保持车辆及其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旅客经过安全、舒适的旅途。
4、旅客运输服务商应当为旅客提供贴心的服务,确保旅客的旅游体验。
四、违约责任
1、旅客运输服务商未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如旅客因旅游服务商的过错而受到损失的,旅游服务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1、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应当在双方协商的前提下解决。
2、协商未能解决的,旅客可以向当地相关行政机构或仲裁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争议。
结语: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旅游行业中最基础的合同形式之一,其含义和要求十分重要。希望本文能够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了解,使其在旅游服务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为旅游服务商提供参考与指导,提高旅客满意度,推进旅游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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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市处的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县运管站、运输公司全体职工干部,对省局、市处领导莅临我县检查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省市领导能到我县检查工作,这是对我县运管工作的重视和促进,也是对XX运管工作的厚爱,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为动力,全力抓好道路运输,特别是客运安全工作。
下面,我就XX的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以下汇报。
一、 我县客运生产的基本情况
运输公司是我县唯一一家从事旅客运输的企业,目前,全县从事旅客运输营运线路46条;营运车辆46台;日发送旅客1570人次。近年来,在县政府、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省局、市处关于客运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把客运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坚持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客运安全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前9个月,无一客运安全生产事故。客运生产安全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旅客出行和安全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二、 客运安全管理的主要作法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深入企业内部抓好安全管理。
在抓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主要以交通运输企业为主,监督检查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在春运期间我们派专人到客运站跟班工作,严格控制超员车和超员票现象的发生,对超员车给予及时的分流,并对每台车的经营者签定春运道路客运车辆运输安全责任状,让经营者自觉遵守道路的各项法规,服从运政执法人员的指挥,积极协助配合运管工作人员的管理。运输公司也配备了车辆安全检查员,对所属车辆搞好自检自查,对发车前收车后的经营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做到车车有记录,车主有签字,在检查中按规定项目不漏检、不错检,保证其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而保证了旅客运输安全,使全年所有营运车辆未发生一起大的交通事故。
(二)保证营运车辆设施齐全,做好冬季整务工作,杜绝长期营运车辆的私改私设现象。
为保证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营,我们不断强化安全意识,着力做好营运车辆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自2005年冬季春运来到时,我们对所有营运车辆进行检查,做好冬季整务工作,尤其是对每台车内要求必须配备有效灭火器一台,对失效的我们统一购换,从而保证旅客安全,对营运的车辆私加边座,私加铺位进行了严格检查,对改动的一律恢复原车座位和铺位,使所有营运车辆真正杜绝了私加滥改现象。
(二)全方位进行旅客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一是加强了对客运站“三品”检查工作。客运站是全县旅客的集散地,每天输送旅客570人次,尤其是在春运期间,旅客更加密集,因此,运管站在督促客运“三品”检查工作更加严格,要求客运站要长期设置“三品”检查台,对过往旅客进行检查,同时设有专人负责,真正做到检查有记录,查出“三品”及时处理,坚决把“三品”杜绝在站处和车下,从而保证了旅客运输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客运站严格按照旅客运输标准规定执行,保证不售超员票,驾驶员不开超员车,在春运期间运输公司配备三台随加班车对超员车及时分流,使旅客运输保证了安全,对营运的卧铺客车实行统一进站、统一售票、严格遵守班次、班时,不得擅自停运,增加班次和掉班。同时,对XX至哈市的长运距班车驾驶员建立登记制度,对更换司机要及时报告,使客运站全面掌握车辆运行情况。三是对全县营运客车的营运手续全面统一管理,统一换发,齐全有效,对车辆技术等级二级维护、检测等按期执行。目前以运输公司为主体的客运车辆自2004年至2005年就更新21台,车辆更新率达到90%,为旅客运输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05年1月份对所有从事旅客运输的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进行分期培训,经考核,分三期办理运输从业资格证,办证人员达到143人。
三、 下步工作思路
抓好客运安全,是运管部门、客运部门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更是我们的职责。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强化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车辆安检,强化司乘人员、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坚持高标准、严管理,坚持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的有机配合、共同支持的方法,集中精力抓好运输,特别是客运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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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保障客运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合同法、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经营事项
1、甲方负责提供厦门空港快线客运中心经营许可证。
2、乙方提供符合国家道路旅客运输资质运输车辆: 台,经营线路: 条(具体车号及车辆档案附后)及符合从事国家道路旅客运输资质驾驶员 名。
3、车辆具体运行方式:在太平洋国棉三厂停车场始发,再到甲方客运站配载,具体发班时间详见附表。
4、甲乙方双方根据车型、车级向旅客销售客票,票价应严格按武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及武汉市物价局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经营结算
1、甲方向乙方收取营运车辆客运代理费,实行定额收取,由乙方在每月1日前向甲方报送车辆发班台次月报表(月报表统计时间为上月26日至次月25日止),经甲方审核后,按乙方进站车辆发班台数定额收取劳务费,具体为:每台 元(人民币)/月,目前共计车辆 台,甲方应收客运代理费 元/月(合计全年应收取客运代理费元),乙方营运车辆以 台为基数向甲方交纳客运代理费,如乙方当月车辆需增加,乙方需随时补报新增车辆发班台次报表,经甲方核实后,每台车按实际运营的时间 ,进行折扣核算后计提当月客运代理费。(车辆发班台次报表每月交甲方备案)。乙方营运车辆在甲方配载票款的结算,由乙方每月底10日前,将运输车辆在甲方配载的旅客运输售出客票登记表(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次月25日止),交甲方财务部审核,(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客运代理费按客运站运费收入10%收取,站务、微机售票费按1元/人收取,行包代理费按行包运输收入10%收取),在次月25日内,由甲方财务部将结算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安全责任
为确保道路旅客运输的安全、优质、快捷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乙方进站营运车辆必须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的有效证、照,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站营运。乙方负责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运行状况良好。在营运期间,乙方全面负责营运车辆每班次的安全检测,以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乙方全面负责客运车辆运输安全,严格按《交公路发【20xx】2号关于规范管理客运车辆》的文件精神管理,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管理规定。(具体为:1、三不进站: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五不出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乙方进站车辆运行必须按相关条例在始发站点进行安检,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营运,如发生相关安全责任事故,其一切法律责任及民事纠纷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3、双方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条件,积极组织客源,合理配载,并负责中心客运站内开班宣传和各项服务与管理。甲方为乙方提供售票专用章一枚,由乙方负责使用及保管。在中心客运站内甲方负责为乙方参运车辆提供售票、候车、上客、停放等服务,按照道路客运的有关规定提供有偿服务。
4、乙方在甲方进站车辆,须有完备的营运和保险手续,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测合格,各种手续齐全有效,按规定投保的营运车辆方可报班。营运期间,乙方须保证车容整洁,车厢卫生,车辆完好,按规定执行车辆日安检制度,并在甲方战场内指定区域候班上客。
5、乙方车辆凭进站证进甲方客运战,须悬挂有效线路牌。营运车主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稽查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维护站场经营秩序, 维护甲方及自身的经营信誉和旅客利益。不得私自在站内揽客、揽货,或设点委托他人售票,更不得中途甩客、卖客。
6、 乙方车辆必须服甲方的调度指挥,保证正班、正点运行不得误点、塌班、停班。因不可搞拒因素,需提前 4 小时通知甲方,事后补办手续。春运及国家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停班。
7 、 高速直达班车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运行,不得随意途中停车揽客,如因车主行为造成的违规及旅客投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
8 、 在特定条件下(如抢险救灾,春节等重点运输),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
9 、 乙方车辆的包车,加班运输,按甲方运调部门的安排运行。
10、 乙方应加强对危险,有害物品的查堵,营运车司乘人员,应全力配合安检人员对车辆进出站例行检查,凭安检合格证报班及签发行车路单。
11 、 乙方客运车辆车厢内不得堆放,携带危害旅客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车顶行李架装载货物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三角木、砂袋、防滑链条、灭火器。认真做好三品查堵工作,杜绝三口上车,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五、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须按时与对方进行财务结算,除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外,双方不得延期结算。
2、 乙方车辆停班未在该班发车时间4小时前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停班,否则按塌班处理,计每台次由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金起300元。
3、 乙方因经营行为不良,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等,对甲方造成信誉损害的,要根据情节不同,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10000元。
六、 其它
1、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行延期,延长期为一年。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4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如甲方组织机构或股权发生变化,本协议期内,甲方如遇政府收购或公司股权变更(70%及以上)等事由,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本协议既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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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生产,实行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所属车辆,按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以及车内驾驶人及押运员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2、企业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及监控平台和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安装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
3、配备专(兼)职监控人员1-3名,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行实施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监控台账,落实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违章超速、超载等行为。
4、建立登记、记录,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填写监控日志,对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人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5、定期检查、抽查、监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越线经营情况,根据有关制度进行整改、处罚。
6、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驾驶人应正确使用、维护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
7、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收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遇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报告。
8、公司每日抽查车辆运行情况,抽查比例不低于20%。及时处理违章和报警。
9、相关文件
无
10、相关记录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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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站全面贯彻落实运管处、**市局《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精神,科学谋划、提前动手,圆满完成了五一黄金周道路旅客运输工作。
五一期间全市累计投入运力940部,安全发送旅客xxxx人次,日均投入运力140部,运送旅客xxxx余人次,客流量比去年同期增加1.0xxxx,加开长途班次2xxxx、安全运送旅客75xxxx人次。
一、 强化宣传、科学预测
4月26日召开了五一黄金周安全工作动员会,全市客运企业负责人和营运车辆承租人15xxxx人参加,对五一 黄金周安全工作进行科学、周密安排。为确保安全疏运,4月30日又组织**联运分公司负责人、客运站负责人召开了预测分析会,对客流进行预测分析,及时制订应急预案。要求客运企业和客运站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车辆、人员的管理,为和谐畅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明确重点,及早动手
根据全市客流情况,结合我市营运车辆、客运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客运车辆的年度审验,客运管理股于4月中旬利用一周时间,提前对参运车辆进行了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参与运输。同时,与参运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参运客运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三、启动预案、及时疏运
4月30日,学生放假、市民出游、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客流骤增,客运管理股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在客流高峰期及时启动紧急疏运预案,县际短途班线采取客满即走、循环发车,省际、市际班线采取增加班次等措施,未发生旅客滞留现象。
四、及时受理、严格查处投诉举报案件
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运政管理人员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共受理旅客投诉案件xxxx,举报人非常满意。
五、无私奉献,确保参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五一期间,客运管理人员舍小家、顾大家,每天早6点至晚6点在汽车站、周边及主要运输线路上巡查,查禁超员、打击违规运营。五一黄金周期间,主管站长伦继东始终坚守在第一线,没有休息过一天;股长叶春祥母亲病重,只能在做好本职工作后才抓时间去照顾一下年迈的母亲。
二00七年五月九日
♛ 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 ♛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有幸参与了一次令人难忘的民航实习考核。这次实习考核不仅让我认识到了民航行业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还为我提供了一个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描述我在实习期间所参与的工作,并分享我从中学到的宝贵经验。
我被分派到一个航空公司的运营部门进行实习。这个部门负责处理航班计划、资源分配和应急事务等重要任务。我在这里学习了如何制定航班计划,并参与了一些资源分配的决策。我还有机会参与处理一些应急事件,并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以确保航班运营的安全和顺利。
在实习期间,我意识到民航行业的复杂性。航空公司运营不仅涉及到航班计划,还需要考虑到飞机维修、机组成员的安排、机场资源的分配等多个方面。我学到了如何协调这些复杂的因素,以便实现高效的航班运营。我还了解到了安全是航空公司最重要的关注点之一,因此每一项决策都必须经过深思熟虑和严格的评估。
在实习期间,我还参与了一些模拟的航班计划任务。这些任务要求我们制定最佳的航班路线和飞行计划,以确保经济效益和高效的运营。通过这些任务,我学到了如何考虑飞行时间、油耗、空域限制等因素,并做出最佳的决策。这个过程不仅要求我们具备良好的分析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还需要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准确的判断。
除了航班计划,我还参与了准航权的申请和审核工作。准航权是指航空公司获得飞往某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许可。申请准航权需要填写详细的申请材料,并通过国家航空局的审核。我参与了准航权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并学习了如何评估申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通过这个过程,我深刻体会到了准航权申请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以及合规性对于航空公司运营的影响。
在实习期间,我也遇到了很多挑战。有时候,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有时候,遇到一些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处理。通过团队的合作和我的努力,我成功地克服了这些困难,并顺利完成了实习任务。
通过这次实习考核,我不仅获得了实践经验,还学到了许多关于民航行业的重要知识和技能。我学会了如何制定航班计划、协调资源分配、处理应急事件以及申请准航权。我还学到了如何在高压环境下工作,如何与其他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并且如何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这次实习考核不仅让我对民航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为我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相信通过这次宝贵的经验和知识,我将能够在民航行业取得更大的成就,并为航班运营的高效和安全做出贡献。
♛ 民航旅客运输实习总结 ♛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一、合同内容
本合同是运营者和旅客之间就旅客运输服务达成的协议,旅客必须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合同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1.旅客信息:旅客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或护照等证件,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和证件真实有效。
2.旅行日期和时间:旅客需要确定起点和终点的具体旅行日期和时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行程安排。
3.运输服务标准:运营者将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的旅客运输服务。
4.运输方式和车型:运营者将在合理范围内提供符合旅客需求和行程安排的运输方式和车型。
5.服务费用:运程费用将在合同签订之后根据实际行程和车型自行计算确定。
6.服务内容:运营者将提供按照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所规定的旅客服务,并确保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服务。
7.违约及退款:在特定条件下,如旅客提前解除合同,或运营者无法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应根据实际情况达成相关的违约及退款协议。
8.争议协调:在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情况下,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争议协调和仲裁。
二、旅客运输服务合同的要点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关系到旅客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是旅客运输服务的重要约定。因此,旅客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理解并遵守相关条款。
1.旅客的身份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若因旅客自身原因在旅行中给运营者带来损失,旅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旅行日期和时间应当提前确定、安排,旅客需按时到达集合点,如因旅客迟到或缺席给运营者带来损失,旅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运输服务标准是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基础,旅客需仔细阅读并遵守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并保持合理的沟通和配合。
4.运输方式和车型应当符合旅客需求和行程安排,旅客应在合理范围内提出合理的要求。
5.服务费用应当合理,应根据实际行程和车型进行计算。
6.服务内容应当符合旅客需求和行程安排,并确保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服务。
7.违约及退款是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采取的解决措施,在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情况下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争议协调和仲裁。
三、旅客应遵守的要求
旅客在参与旅客运输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下要求:
1.旅客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护照等证件,如发现身份证明文件伪造或者虚假,运营者有权拒绝提供服务并保留相应的法律权利。
2.旅客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集合点,如迟到、缺席或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行程,应当及时与运营者进行联系。
3.旅客应当遵守运输标准,在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违反运输标准导致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失,旅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旅客应当注意保护运输设备和车辆,如因旅客的过失或疏忽导致运输设备和车辆损坏,旅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客应当及时支付服务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退款申请。
4.结语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保障旅客安全、合法权益的重要约定,旅客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合同内容。在旅程中,旅客应当充分配合运营者提供的服务,遵守交通、旅游、安全、保险、责任等相关法规,共同创造舒适、安全、愉快的旅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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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运输服务合同一、合同双方及签约时间
甲方:旅客
乙方:运输服务公司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二、合同内容
1. 运输时间和路线:乙方将负责甲方在合同期间内的运输服务。乙方将运输服务的时间和路线告知甲方,甲方应当按照时间和路线到达指定地点。
2. 运输服务内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甲方的人身财产安全。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车辆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服务,保证车辆设备的安全、舒适、卫生和良好工作状态。
3. 运输票价: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甲方需要支付的运输票价,并在合同中约定。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完成运输服务,则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票价向乙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4. 运输服务规定: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障甲方的运输安全,提供高水平的服务。甲方也应当尊重乙方的工作安排,并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
5. 合同变更和解除:双方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合同争议解决:双方如因合同内容或执行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当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三、合同生效及其他规定
1.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形成合法有效文件。
2. 本合同分为甲方联和乙方联,各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可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或解释。
4. 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执行。
四、合同违约责任及约定
1.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合同约定必要的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
4. 如发生合同争议,甲方和乙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机构或诉讼解决。
五、合同解除及终止
1.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服务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 合同履行期间,如要变更或解除,应事先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约定流程和程序执行。
3. 如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造成对方的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六、合同附则
1.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4. 本合同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七、合同签署
甲方:
签字: 盖章:
乙方:
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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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生产及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慎重承诺: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遵章守法,安全行车
1、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政策,熟知规章制度,各项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充分认识到违章违纪,损人利己的危害性。
2、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在严格守法的同时懂得用法律、法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技能,努力探索安全行车规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4、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培养良好的个性心理,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并主动积极地维护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
5、保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6、保证持证上岗(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1、树立信誉第一的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输质量,时刻为满足乘客和货主的要求着想,按承诺的要求进行道路运输。
2、运输过程中,必须履行岗位职责,认真遵守客、货运输的各项规定,确保乘客和货物安全、及时、完好地运送到目的地。
3、绝不投机取巧、弄虚作假、欺诈客户、变相索贿,侵害客户的正当权益,做到自重、自省、自励。
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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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指由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与旅行者签订的,关于旅游服务、航空服务、旅游住宿、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的法律文件。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下面本文将围绕旅客运输服务合同展开,从合同与法律的关系、合同的要素,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能够加深对旅客运输服务合同的理解,更好地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与法律的关系
合同是新时代经济活动中不可避免的法律形式。法律是规范社会活动的基础性法规,合同则是特定社会活动行为的协议或协商。除法律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外,合同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是由双方自愿约定而成,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有约束力的、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件。由此可见,合同与法律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就是一种旅游服务合同,是在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与旅游消费者之间签订的协议性文件。旅客运输服务合同作为旅游消费者和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合同关系是在法律常规的基础上发生的,其效力来源于法律外在的合同意愿,合同是其实现工具。因此,当合同产生问题时,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加以处理,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二、合同的要素
1、合同的主体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的主体是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和旅游消费者,其中旅游消费者作为合同中的最弱势群体应该得到更加合理的保护。
2、合同的内容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服务细节:旅游计划、旅游时间、旅游膳宿、交通、旅游景点等。
(2)合同标的:旅行产品或航空票据。
(3)费用和付款方式:旅游费用、机票费用、定金、尾款。
(4)服务保障:保险、身体安全、法律保障等。
(5)服务不可抗拒时的约定:如航空公司的航班取消造成的损失等。
3、合同的签订形式
旅客运输服务合同的签订应以书面形式为主。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应当与旅游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和副本,并应在正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1、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对于所提供的服务应当具有可行性和安全性,对于旅游活动及服务承担主体责任,应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为游客提供质量及效益均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
2、旅游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
旅游消费者也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旅游消费者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文明习惯,维护旅游环境,保护旅游资源,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扰乱公共秩序。
四、违约责任
1、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的违约责任
若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未能履行预定住宿、餐饮或交通、服务等事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旅游企业或航空公司还应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尽快协调处理。
2、消费者的违约责任
旅游消费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如旅游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对旅游资源造成破坏或者损害旅游资源,应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旅游消费中,旅客运输服务合同是旅游消费者维权的法律重要保障。在旅游消费过程中,若合同发生争议,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和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旅游企业和航空公司也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旅客带来愉悦的旅游体验。只有在合同双方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才能达到双方都能够满意的效果,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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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运输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分析
民航运输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基础、经济法、空运市场营销、民航国内旅客运输、民航国际旅客运输、民航国内货物运输、民航国际货物运输、民航国际结算、危险品运输、飞机载重与平衡、物流概论、民航计算机订座等课程。民航运输专业要求学员掌握民航运输企业运输生产一线管理与操作服务技能。民航运输专业培养掌握民航运输必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能从事民航运输生产及服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民航运输就业方向
民航运输专业毕业生达到民航业相应岗位的职业标准和技能要求,毕业生首次就业率超过岗位技能胜任力强、业务发展的成长性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民航快递、深圳航空公司、中国邮政航空、广州网易通国际商旅等大型航空企业均把本专业学生定为结构性的招录范围。
学院是国际航协授权中国培训中心和中国航协授权的一类培训中心,学生毕业时除获得毕业证书外,可同时获得中国民航总局认可的国内客票销售上岗证、国际客票销售上岗证、民航国内货运销售上岗证、民航国际货运销售上岗证等四个岗位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民航运输专业充分利用中国民航航空运输客货销售代理业务高级培训机构和国际空运输协会授权培训单位的优势,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民航运输专业培训。
民航运输就业前景
目前,高等院校航空服务相关专业极其罕见,民航总局已经意识到行业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欢迎各种力量参与兴办与民航相关的'教育事业,鼓励各类高校开设民航专业。改扩建机场投入300亿元,近三年,有超过5000亿资金流向机场建设项目。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中国民航业将呈现出更加迅猛发展态势,据世界主要飞机制造商研究机构预测,在今后时间里,中国将成为全球飞机需求量最大的航空市场,旅游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必将为航空专业的毕业生提供更加广阔的就业空间,目前国际空乘年薪范围约10万-20万元。从国内现有薪资水平看,国内主流航空公司优秀空乘人员平均年薪在10万人民币以上,同时因其专业性和供应不足,其职业稳定性得到保证。我国正处于从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的转变过程中。2014年:未来5年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航空行业增长国家;2020年:中国新增2600多架飞机,每周航班从406个增加到1674个。“十一.五”期间平均每年计划增加180架飞机,新建和改造机场将达到190个。
每增加一架飞机,行业平均增加机场物流、机械机务、航空气象、地面服务、流程签派、航空营销以及票务销售等多元化的复式行业。目前地勤、民航机务工作人员月薪范围约3000-8000元人民币左右。目前国内空乘年薪范围约8万-15万元。所以就目前说民航专业的就业前景还是非常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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