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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通知(汇集11篇)

2022-10-18 印章管理通知

印章管理通知(汇集11篇)。

印章管理通知 [1]

一、印章管理范围

1、检定专用章(钢印):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检验报告

3、检验专用章:检验报告

4、抽样专用章:抽样单

5、作废专用章:废弃的检验报告,检定证书等

二、印章管理制度

1、各科室检测人员盖章时,需提供财会证明,方可盖章。

2、特殊情况如财会人员外出时,无法提供财会证明,由分管所长签字说明,并经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3、批准人(业务室分管所长)不在情况下,务必联系批准人,说明情况。同意后通知业务室,才可办理。并补办签字证明或财会证明。

三、印章保管

随时保持印章的清洁,及时补充印章印油,保障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并安全妥善保管印章,以免丢失。如发现印章丢失,应及时上报。

四、印章使用规范

1、检验专用章:封面信息处盖章,首页检验报告专用章处盖章,齐缝章。

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专用章:检验报告封面上方处依cma,cal顺序盖章。

3、检定专用章(钢印):检定专用章处盖章。

4、抽样专用章:抽样人员处盖章。

5、作废专用章:封面信息处盖章。

印章管理通知 [2]

第一条 印章诗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 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斧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 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第八条 公司高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第九条 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副总经理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十条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第十一条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印章管理通知 [3]

一、印章的制发:

1、组建、成立一个新机构或机构改变名称需颁发新的印章。

2、公司的印章由董事会批准制发。

3、各部门内部所需的各种印章,由各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二、印章的使用:

(一)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園:

1、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报表;报给地方政府的各类报表;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正式文件;各单位代表公司所签订的协议、合同。

2、公司与各部门、分公司、员工签订的合同、协议、聘书、通知。

3、公司颁发的各种奖状、证书、通告、通知。

4、公司开具的介绍信、证明信、便函。

5、其它需公司印章的文字材料。

(二)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人名章范围:

1、各类报出的财务报表。

2、授权委托书。

3、其它需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人名章的文字材料。

三、用印程序:

(一)凡需使用公司各类印章者,均须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单”。

(二)凡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政府部门的报表,需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如遇总经理不在,可酌情由其他分管经理代签。

(三)一般性文字材料,由公司部门分管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各类合同、协议、需使用公司印章及法人个人印章时,由总经理签字。

(五)加盖公司印章的`同时需加盖公司法人个人印章时,签发人与所盖个人印章应相符。

(六)需开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没有总经理签字特许,不得使用印章。

四、印章保管:

(一)公司章、法人章,由办公室设专人负责。

(二)各部门所持冠以“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名称的专业用章。均由各部门派人负责管理。

(三)印章的保管必须做好安全、保密。

(四)印章一般不准离开保管处,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用印时,需经总经理批准但印章不得离身,不得私自交给他人代为使用,保管人外出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交其他工作人员代为保管,但需登记代管时同。

五、应注意的事项:

(一)盖章时必须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做到上不压文,下压日期。

(二)用印章单位或个人,必须认真填写“加盖印章申请単〃并留存一份用印件(介结信、使函、投标书、报表、奖状)各类合同协议必须留存印件;一般性文字材料保留公司领导签批的手稿。

六、印章停用,凡因机构撤销、变更名称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印章停用必须将旧印章交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印章管理通知 [4]

第一条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发票的领用、保管、缴销制度,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专指普通发票及机打发票,是单位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三条凡涉及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的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单位使用的所有发票,均由计划财务部根据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实行统一购买和管理,并负责发票的保管和监督。

第五条计划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印购、领缴、保管等工作。发票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需要发票的`部门,应事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领取发票。领取时应及时登记发票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数量、起讫号码及归还日期等项目。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在购买发票时,应查验印制是否规范,数量是否相符,整箱发票要求封条完整,且加盖封口印章。

第八条发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和擅自销毁。对未使用发票指定专人保管,下班

或上班中途不使用及人员离岗时,应放入保险柜保管。对发票专用章,照此管理。

第九条发票领用部门向计划财务部领用发票时,应当场查验无误后,签字确认,办理交接手续,如发现有误,应及时汇报。

第十条发票使用部门对已开出票据,发票联、记账联移交财务送单员及送单员移交客户时,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发票存根联按规定顺序

整理好及相关作业委托单装订存档,并及时与计划财务部发票管理人员办理核销手续,财务部检查收回数量和领用数量是否相符,发现缺本少页,按税务局发票管理规定罚款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计划财务部对发票记账联及加盖作废标记的发票联应及时汇总整理作为会计档案归档。同时按要求定期向税务主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销毁时,必须造册登记。第十一条发票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出售、代开、虚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第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实际时间,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十三条开具发票时,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书写规范。要求日期、项目必须写准,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发票的空白处划斜线封闭,注明开票人姓名。开错的发票不得撕毁,应在全部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保留在原本发票上。

第十四条作废发票的条件、要求及程序

发票作废必须见到联次齐全的原票或无法及时取得退票的相关证明及作废原因说明(可直接写在作废发票上),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注明新开发票号。

①发票已开具,但还在营业室,可以直接作废;②若发票已到财务,必须与财务送单员联系,见到原票后可作废;③若发票已送到客户单位,发票退回营业室后(按原路退回),方可作废;对于无法及时取得退票的必须获得相关证明,可以先作废,待取得发票后合并存档。

第十五条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要求及程序

原则上不得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因发票开具错误需作废的以前月份发票及因费收减免、上量达线后有费率优惠的,在取得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①有对应发票的,根据规定只有3个月之内的发票才可以红冲。附件为原票复印件、详细原因说明及审批手续。

②无对应发票的,原则上不可以开具,特殊情况附详细原因说明及审批手续。

③上量达线后有费率优惠的,需提供协议、审批表(包含如下信息:约定业务量、实际业务量,已开票金额,新旧费率,差额及需开票金额等)。

第十六条所有部门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数量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一律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拒收。

以下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填写付款单位的发票;无开票日期的发票;品名填写笼统(不附明细清单的)或以货号代替品名的发票;单位、数量、金额不相符或大小写金额不相符的发票;字迹不清楚或涂改、伪造的发票;无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第十七条《港建费征收专用收据》及本单位使用的其他收据,如无特殊规定的,参照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印章管理通知 [5]

1.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印章的定义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2.公司印章的种类

2.1公司公章 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司公章名称为“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图形为含五星的圆形。

2.2公司业务专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包括人事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等。

2.3公司钢印 用钢材制作,加盖于各种证件,等同于公司正式印章。

2.4法人章 刻有公司董事长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

2.5总裁或总经理章 刻有公司总裁名字的印章。

2.6事业部章 刻有公司各事业部名称,含五星图案的圆形印章,事业部章不具备法人效力。

2.7总裁办、中心、部门、各事业部办公室方形章 刻有总裁办、中心名称、部门名称、各事业部办公室名称,只对内使用的方形章。

2.8其它专用章 因工作需要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某项专业权力的圆形印章,包括法律办公室章、基建办公室章、培训中心章、工程部章、标准化专用章。增刻此类印章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时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9戳记 带有标识性的印章,常加盖在显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急”、“秘密”、“绝密”等字样。

3.公司印章的'申请与刻制、废止

3.1申请 必要的业务用章:支出合同、销售合同、财务、人事用章可以书面形式向总裁办行政部提交“刻制印章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与主管三层领导确认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他印章申请应严格控制。

3.2刻制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总裁办行政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散失、损毁、被盗 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行政部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报告书须经部门领导和总裁办、中心一级的领导的确认。行政部根据情况依本制度办理改制。

3.4废止 由于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及时将印章交行政部处理。除特别需要,由行政部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4.新制印章的登记

印鉴档案 申请刻制好的印章应在行政部进行登记。行政部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卡”(附件三)内,建立公司印鉴档案,并将此档案永久保存。

5.管理

5.1公司印章由总裁办行政部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组织印章的刻制、发放、停用和收回、销毁;管理公司印鉴档案;管理公司公章、负责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2公司有关职能单位对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公司钢印、公司业务专用章负管理的责任,承担用印的后果。

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授权证书;人事劳动合同;招标书和投标书。法人章的用印由总裁办法律部负责管理,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

公司钢印主要用于公司正式员工工作卡,由总裁办法律部护卫队按人事中心提供的转正人员名单执行用印。

人事章由人事中心主任按公司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

财务专用章(含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工会员会财务专用章、公司物业部财务专用章、公司食堂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各一枚),由财务中心综合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

合同专用章由质企中心计划部、总裁办招标部及各产品事业部计划部分别保管使用,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由以上各部门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报关专用章由康讯公司进口部保管使用,主要用于原材料及设备的进口报关。

5.3各事业部章,即各事业部的圆形印章,由各事业部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5.4总裁办、中心、各事业部办公室及其所属各部负责本单位方形印章的管理。原则上本款所列印章只能对内使用,不具备对外效力。

5.5其它专用章的管理由有关部门按申请时批准的使用管理规定及在公司印鉴档案中登记的使用范围(参见附件一)执行并负直接责任。

5.6公司公章用印应严格执行用印审批和登记手续,填写“用印审批单(附件

四)”。用印申请单位应根据用印的性质、重要性以及用印后果由相应领导审批。涉及国际业务、一定数量货币支付,以及对公司的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印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可由总裁办、中心主任一级领导审批,凡部门级领导签字的必须有上级领导的授权书,否则行政部有权拒绝用印,产生的后果由用印申请单位自负;一般性用印可由部门领导审批;常规批量用印(如人事部门的劳动合同用印)可视情况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直接填写“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即可用印。用印申请单位对所选印种负责,行政部有权对用印申请单位所选印种提出质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时必须认真核对“用印审批单”与“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上的内容是否一致,严格把关。

5.7“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附表四)必须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依照所附填表说明,认真、清楚、详细的填写。

5.8公司业务合同的用印,不允许使用公司公章,须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使用合同专用章。

5.9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方面的用印,须由相关部门协同行政部进行管理。

5.10公司印章设专人保管,原则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应坚持原则,工作细致,作风正派,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登记记录。

行政部部长对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监督权,应定期对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11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办公室内,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以外使用。

5.12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批准,行政部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6.使用范围

总裁办行政部在印章发放时,应书面确认该印章的使用范围,建立公司分类印章使用范围表(格式附后,见附件六)。

7.罚则

7.1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公章,否则无论用于何种目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7.2违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裁办行政部解释并修改。

9.附件

9.1《其它专用章的使用范围表》

9.2《刻制印章申请表》

9.3《印章登记卡》

9.4《用印审批单》

9.5《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

9.6《印章使用范围表》

印章管理通知 [6]

承保管理是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总关口,承保质量如何,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经营效益的好坏,同时也是反映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主体日益增多,保险竞争日趋激烈,同业公司间为争夺业务资源竞相压价,使得市场费率持续走低,既增添了保险公司业务拓展的难度,又加大了经营管理风险。在这种状况下,如果承保管理工作跟不上,对风险听之任之,后果不堪想象。保险公司必须通过加强风险分析,科学厘定费率,合理承担风险责任,把好每一笔业务的入口关,确保每一笔业务的质量,才能持续获得稳定的承保利润,进而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保险承保管理的概念及意义

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投保并非来者不拒,而是先要进行审核,只有符合条件的风险,保险公司才同意承保。承保管理就是保险公司审核风险并作出承保决策的过程。承保管理是保险经营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加强承保管理,保险公司可以筛选不可保风险,提高承保质量,增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强承保管理的意义,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首先要确保自身经营稳定,无论哪一个保险公司都不能承保所有的风险。因此必须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对投保人的风险状况做出判断,以确定是否承保或承保多少风险。如果承保的风险超出承保能力,保险公司将面临潜在的巨大损失,一旦发生,将濒临破产境地。

二是有利于提高盈利能力。保险公司为商业经营,必须坚持效益第一原则,必须要通过拓展业务实现效益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保险公司应根据积累的数据和经验,重点选择那些出险概率小、损可能小的业务,以提高业务质量,降低赔付率,提高每一笔业务对效益的贡献度。

三是有利于保证保险费率公正。保险费率是根据不同风险的性质和损失的程度来制定的。承保管理的核心工作就是厘定公正合理的保险费率,以求得承保风险与保险费率之间保持更为合理的关系。也就是,保险公司通过加强承保管理,应确保那些有较大风险的投保人以高于平均的保险费率购买保险,而那些有较小风险的投保人能够享受低于平均的保险费率。

四是有利于促进被保险人防灾防损。保险的目的并不限于处理赔案,提供经济补偿,还要立足于加强平安社会建设,发挥辅助社会管理职能,推进积极的灾害预防,提高全社会的防灾防损能力,进而保证人民生活长期稳定和社会生产的持续进行。承保管理的目的就是要识别风险、分析风险,促使被保险人采取更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小损失程度。

二、当前保险公司承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承保管理意识不强,承保职能相对弱化

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后,保险公司长期执行统一的条款费率,经营比较粗放,在风险选择和区别定价方面自主性不强。2003年保险费率全面市场化后,虽然各家保险公司均区分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的状况,设计了差异化费率,但长期的思维定势,仍致使承保管理环节相对薄弱。面对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压力,“拾到篮子里就是菜”的思想普遍存在于各家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一线。相当多公司的基层领导对业务员只要求拉到业务就行,业务质量和业务员没有关系,敞开大门承保,由此虽然实现了保费收入的增长,但业务质量低下,直接造成保险公司效益状况不尽人意,部分单位经营甚至处于亏损状态。

(二)风险识别能力较低,管控措施执行不力

目前,保险公司承保政策制定不够科学精细,承保政策的执行不够严格规范,核保工作基本上局限于要素核保,即按照投保单上的信息简单予以核对,通过风险评估进行验险承保还未有效开展。对于高风险的业务也只是以调高费率而绝少拒绝承保。大部分公司在经营中往往只追求业务量及达成总部下划的指标,在核保过程中渗入较多的主观性,人为漠视了风险的存在。

(三)人员素质不能较好地适应承保管理工作的需要

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大部分保险公司均采用了集中承保管理模式,即设立统一的承保中心或业务处理中心,对全险种进行核保把关。承保管理人员直接面对业务一线,需要对全险种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费率厘定、赔款处理等各个方面熟悉和掌握,以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做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需要具备

较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但由于保险公司长期以来对承保管理重视不够,基层公司实际从事承保管理的人员素质有一定差距,仅负责投保数据录入、核对投保信息、打印投保单等简单工作,与加强承保管理的要求不符。

(四)承保管理与其他业务环节的关系不够顺畅

承保管理作为风险审核和决策的过程,与保险经营的其他环节关系密切,互为促进,但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中,这种合作关系没有很好的理顺,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展业一线与承保管理的矛盾,承保部门认为展业部门不注意业务质量,不注意风险控制;展业部门认为承保部门没有从市场实际出发,过于强调风险管控。二是承保管理与理赔管理的矛盾,理赔部门认为承保部门没有很好地发挥风险把关作用,造成业务质量低下,赔付率较高;承保部门认为理赔部门没有及时提供相关理赔信息,对被保险人的预期风险状况判断不准,造成不能合理决策。

三、加强承保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保险公司应切实增强承保管理意识,树立向承保要质量、向承保要效益的思想,紧紧围绕市场资源,逐步构筑起一个承保管理制度化、风险控制实时化、管理人员专业化的承保管理体系。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关键业务环节的管控

市场在不断变化,保险公司内外部环境和情况也不断变化,承保管理制度建设应与时俱进。从目前情况看,应当把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抓制度落实方面,提高执行力。大部分公司制度政策制订出来,印发下去,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不执行制度等于没有制度,再好的政策和策略也只有在成功执行后才能显现其价值。保险公司应切实提高统一法人意识,增强制度的执行力。重点加强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的监控,强化集中核保制度,增强一线人员的风险控制和选择意识,适时调整承保政策,通过合理厘定费率、明确承保条件、提供优惠政策等,使承保管理在业务结构的调整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风险评估,提高承保管理技能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使保险公司谨慎识别和控制风险,同时体现保险服务差异,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保险公司应加强对现行市场的深入研究和风险管理经验、数据、知识的学习积累,找出规律,建立数学模型,进行精算,从而科学厘订保险费率。在业务拓展中,能够依据这些经验数据,做出正确决策,做到保险产品价、质统一。同时,杜绝不能体现价值规律和无法操作的服务承诺可能引发的信用风险;杜绝违规违法的“补充协议”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

(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保险公司承保政策的制订、调整,都需要以充足有效的数据资料为依据,这也是实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基础,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保险公司应建立岗位规范,强化数据质量责任,从数据录入即强调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定期对数据库进行清理,及时修正错误数据,删除垃圾数据,并对擅自调整数据、玩忽职守等行为,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在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的基础上,提高数据分析和运用能力,为承保管理的风险管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充分有效的数据支撑。

(四)加强承保与其他环节沟通协作,共促业务质量提高

发展第一要务要求必须始终将发展作为根本任务,效益第一原则要求必须将提高效益作为指导发展的首要准则。发展和管控,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离开承保管理,业务发展就会失去稳健的根基。离开业务发展,承保管理无从谈起。因此,保险公司应辨证处理业务发展与承保管理之间的矛盾,展业人员与承保管理人员都应从全局出发,牢固树立效益第一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发展目标的实现。承保管理人员应避免以“风险管理者”身份自居,简单做出拒保的决定,把业务管死,束缚业务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一些质量不太好的业务,应首先考虑能否运用风险控制办法加以限制后承保。对于确实应该拒保的业务,应坚决拒保,并向营销展业人员解释这一决定的理由,取得营销展业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承保管理人员应进一步增强为展业一线服务的意识,发挥专业优势,调动一切风险管理手段,积极为业务发展献计献策。同时,针对承保管理与理赔管理之间的矛盾,加强两环节的沟通与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相关情况,以增强风险管控的针对性。

(五)加强承保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承保人员专业素质

承保管理的风险识别和风险管控需要大量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承保管理队伍建设非常重要。一方面应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对承保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技能性教育的投入,既要有全员轮训制度,又要重点抓好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既要开展专业应知应会基础培训,又要着眼于全面提高素质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强化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促使承保人员熟悉和掌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恪尽职业操守。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承保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关键业绩指标考核不合格的,尝试引入末位淘汰制度,以此增强承保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促进承保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承保管理、提高业务质量,是提高公司盈利水平、解决业务发展上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的根本。保险公司效益第一的观念,必须要从承保抓起,这是全面加强经营管理、保持经营稳定的首要环节。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完善,承保管理的重要性将日益显现出来,保险公司的承保管理必将得到根本转变。

印章管理通知 [7]

1目的

本规定就公司内使用的印章的制发、改正与废止、管理及证照的正常、合理使用做出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印章及证照的管理。

3定义

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或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业务部门(含管理处)等名义使用的印章。

4职责

4.1办公室负责公司印章的刻制,并对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4.2各部门、各管理处负责各自业务用印章的保存与管理。

4.3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类公司级公章和证照的保管和使用,并对最终结果负责。

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本管理处各类印章和证照的保管或授权其他人保管,并对最终结果负责。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制定、改刻、废止:

5.1.1公司印章的制作,改刻、与废止的议案由印章使用部门/管理处提出,并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5.1.2办公室在议案中提出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说明。

5.1.3印章的印模以印鉴簿形式由办公室保管。

5.1.4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负责,印章刻制完成后,填写《印章种类及管理》表,并由使用部门签字后领用,同时,如有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各部门印章管理人迅速将旧印章交还办公室。

5.1.5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部门管理人员应迅速向办公室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同时办公室应上报常务副总经理知悉,并按5.1.1至5.1.4条款要求重新申请制作。

5.2公司印章使用方法:

公司公章使用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填写《各类租售合同/协议盖章申请单》、《(项目)各部门、物业系统盖章申请单》。公章外借及经营类使用公章必须经主管总经理助理批准并填写《印章外借申请单》。

5.2.1管理处、部门业务印章的使用及外借,由管理处经理及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记录。

5.2.2公司印章的使用原则,由印章管理人掌握。印章管理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和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主管总经理助理批复意见。

5.2.3公司印章的用印原则:

公司、部门名章分别用于以各自名义行文时。

5.2.5用印方法:

a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

b公司印章的盖章处除有另行规定或文件形式无固定要求的之外,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的右侧。

c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

5.3各类证照的管理

5.3.1各类证照包括各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收费许可证、收费价目表、统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企业代码证、无线电台执照及有关荣誉证明等(无证书的奖牌需有照片存档)。

5.3.2各管理处应指定专人对各类证照进行管理,并登记在《证照登记表》上。

5.3.3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各类证照,使用人需填写《证照领(借)用申请表》,经主管总经理助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5.3.4办公室要确保公司各类证照的有效性,各管理处负责人须确保本部门各类证照的有效性,并指定专人办理各类证照年审等相关手续或委托公司办公室代为办理。

5.3.5各部门在取得各类证照时,须报送复印件一份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备案(无证书的奖牌需有照片存档)。

6.支持性文件

7.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6.3-z01-01-f1《印章种类及管理》

tjzzwy6.3-z01-01-f2《各类租售合同/协议盖章申请单》

tjzzwy6.3-z01-01-f3《(项目)各部门、物业系统盖章申请单》

tjzzwy6.3-z01-01-f4《印章外借申请单》

tjzzwy6.3-z01-01-f5《证照领(借)申请表》

印章管理通知 [8]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泸医附院医学诊断证明书”必须加盖泸医附院医疗专用章后方有效。

为使我院医疗专用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维护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出现的各类经济、法律、行政问题,规范院内医学文书证明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所指的医学文书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死亡诊断证明”、“癌痛患者医疗证明”。

二、印章由医教科专人管理,专管人员因事外出,应将印章交本科负责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

三、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用印前要核实用印内容,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

四、医学文书证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盖章:

1、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在我院注册并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否则,不予盖章。

2、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当日盖章有效,其他时间不予盖章。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未填写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休假时间、当日时间及医生签字的不予盖章。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否则,不予盖章。

3、医师只能出具在我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因病休学、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应有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务科审核后,由指定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慎重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否则,不予盖章。

4、医学诊断证明书涂改不清的不予盖章。

印章管理通知 [9]



各位同仁:



根据公司制度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在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于近期开始启用新的印章管理系统。为了确保印章管理系统的正常运作并避免出现意外情况,特此通知。



1.印章管理系统的功能



公司的印章管理系统有以下几点功能:



① 管理印章的使用、申领、变更、封存、核查等工作。



② 实现电子签字,让公司所有业务在线上完成,避免了繁琐的手写确认工作。



③ 可以对印章进行实时追踪,保证了印章安全性和管理灵活性。



2.使用印章管理系统的注意事项



① 清点印章:在使用印章前请首先查看印章是否完整无损,如果发现印章出现问题请及时汇报,不得私自更换、操作、移动或调换印章。



② 严把印章授权:公司规定不得私自借用、透露、转让、擅自使用印章,确保印章使用权的授权严格、有序。



③ 生成和保存印章电子资料:在使用印章管理系统生成电子盖章,请在电子资料中注明印章编号、发起人、时间和正文内容。



④ 确认签字及盖章位置:在在线签字时,请务必确保签名内容真实、完整、合法并确认盖章位置准确,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3. 管理员和使用者的职责



① 管理员须负责印章系统的操作和管理、备份和恢复,负责制定印章使用规程、严格印章管理。



② 使用者必须遵守印章使用规程、正确使用设备、维护系统安全性、保护好自己使用的印章。



4. 意外事件的处理



如出现印章被盗、丢失、损坏、错误使用等无意事件,则需在第一时间联系管理员,并配合管理员做好后续的调查和沟通工作。管理人员要负起责任,先行处理事故,并妥善安排好擅离职守、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



各位同仁,我们相信通过新的印章管理系统,将有助于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提升印章管理效率、实现业务在线上完成等方面带来很多好处。但系统启用需要所有人的共同遵守和努力配合,共同维护工作的正常运作。通过共同努力,相信公司将更上一层楼!



梦想公司


2022年X月X日

印章管理通知 [10]

1、公司印章、行政章、合同章由行政部办公室统一管理,指定由主任负责保管,分管领导监管,专柜双锁存放。

2、印章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印章安全,不得外借。未经领导书面批准不得使用,否则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自负。

3、使用印章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印章使用单位或个人先提出申请,填写《印章使用情况登记表》;

(2)备份:印章使用单位或个人凡对外合同、文书、证明等都必须备份交公章管理人员存档备查;

(3)办理:经领导审核批准后,印章管理人员使用印章,不得由申请人自行用印。

4、使用印章审核批准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5、'财务专用章'、'销售专用章'分别由财务部经理、销售分管领导保管,建筑公司公章应纳入行政部统一管理。

6、年终公司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督促其资料及时归档。

印章管理通知 [11]

第一条印章是公文的重要内容之一,公文只有用印后才能生效,各单位(部门)应严肃认真地做好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第二条各院(部)和处级单位、部门的印章以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启用、回收、销毁。刻制印章,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印章管理,严禁伪造、刻改印章。使用印章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乱用、滥用印章,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令和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印章的使用范围,应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来确定,不得超越权限使用。

第五条机构调整、印章磨损等原因需刻制印章,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办公室审签并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刻制单位刻制。

第六条“武汉工程大学”,和“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印章,用于对外联系工作、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报表和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各种文件及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使用校级印章需经院(部)、处领导核签后,到学校办公室用印。使用校领导名章须经领导本人同意后到学校办公室用章。涉及重要问题的文件用印需经主管校领导或学校办公室主任核批,登记后用印。登记簿应妥善保管,备查。

第七条“武汉工程大学”钢印,由学校办公室保管,用于教职工的工作证、退休证、学生的学生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结业、肄业证书的骑缝印。使用时,由各职能部门核准总数、统一签字后,指定专人到学校办公室统一用印。其他证件一般不使用钢印。

第八条职称评聘材料、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出具家庭情况、进修学习证明等由人事处用印;职工水电、住房情况证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用印;办理临时居住证、集体户口、边境证以及本院师生员工自行车牌照等由保卫处用印;学生就业推荐及有关协议由招生与毕业生工作处用印;申报科研项目、经费、成果鉴定、科研成果登记、评奖材料等必须经科技处审核同意后统一到学校办公室用印;重大技术合同的协议,需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各单位(部门)自行用印不能代表学校;在校学生成绩证明由教务处用印,已毕业学生需出示成绩证明的到学校办公室用印;教职工独生子女证明由计划生育办公室用印。

第九条全校师生员工领取邮件等需加盖公章者,原则上由各单位盖章,如确需加盖学校印章,必须由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出具证明、方可办理。

第十条全校各院(部)、处级单位(部门)的印章。应由专人保管。用于以本单位(部门)名义向学校报送的请示、报告和在本院(部)、处内下发各种资料以及本院(部)学生注册,或在校内下发有关业务事项通知以及对外联系一般业务事宜等。

第十一条学校办公室建立新旧印模档案,新刻制印章须到学校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启用,同时旧印章交到学校办公室统一封存、销毁,不得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介绍信用印,设立存根,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用印。

第十三条用印力求端正、清晰,模糊不清的无效,印章位置要骑年盖日,不压正文。

第十四条各单位(部门)的印章必须专人、专柜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带出办公室,如确需会印时,经领导同意由印章管理人带章会印。用印时印章管理人要在场。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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