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范文十篇)
2022-12-12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范文十篇)。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篇1
水上乐园
水上乐园门市价
旅行社团队价
旅行社散客价格
10人以上
10人以内
成人
元/位
元/位
元/位
备注:
1. 以上价格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不享受优惠,以酒店制定价格为准;
儿童票:1.4米以上儿童全票,1—1.4米 元/位,1米以下儿童免票;
2. 大型团队导游应协助甲方工作人员做好手牌登记工作。
说明:
(1)节假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双休日(周五、周六);
(2)甲方为乙方执行16免1制度;境外团凭有效证件加免领队一人门票;
(3)乙方须提前24小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预订当日活动计划,预订单注明旅行社名称、男女宾客人数、联系人、联系电话、抵达时间、部门公章及主管负责人的签字方为有效;
(4)乙方带团进入甲方水上乐园度假酒店内,必须向团员解释说明,遵守甲方度假酒店的管理制度,水上乐园的注意事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接待60岁以上的老人及身体状况欠佳、行动不便者,须签署《安全责任书》,并遵守相关条款,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担。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篇2
旅游者: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_________人成行基准。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参团方式:1、独立成团;2、散客成团;
(四)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五)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
(六)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
(七)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旅游行程表》)_________。
(八)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_____岁)旅游费用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____元。
(九)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
(十)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
(十一)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_________。
(十二)交通工具:_________。
(十三)住宿标准:_________。
(十四)餐饮标准:_________。
(十五)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口旅游者承担口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_________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损害旅游者权益行为,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本合同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_________。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游客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游客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行程表。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游客一份,营业部留存一份,上交旅行社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签章):_________旅行社(签章):_________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附件:游客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和《导游服务质量》等国家及行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馆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馆;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在人力不可抗因素发生时,多产生的费用;
6、“(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之,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订票损失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身份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旅行社(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20 年11月1日起至 20 年10月31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导游(要求持有导游证)和领队(要求持有领队证)工作。 担任领队时其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一)遵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协同接待社实施旅程计划,协助处理旅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它问题;
(三)为旅游者提供旅程服务;
(四)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五)反映旅游者的意见和要求,开展市场调研工作,协助开发、设计新的旅游产品。 担任全陪工作的导游人员时其主要职责是:
(一)实施旅行社的接待计划,监督各地接待单位的执行情况和接待质量;
(二)协调地陪、司机等各方面接待人员加强合作,做好旅行各站的衔接工作;
(三)配合、督促地方接待单位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交通和参观、游览活动,照顾好客人的生活起居;
(四)维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并能提供与之相关的延伸服务;
(五)耐心解答旅游者提出的问题;
(六)反映旅游者的意见和要求,开展市场调研工作,协助开发、设计新的旅游产品。 担任地陪工作的导游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做好旅游者在本站的接送服务;
(二)严格按照接待计划确定游览日程,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游览、购物、文娱等活动;
(三)热情做好导游讲解工作,积极向旅游者介绍和传播中国文化;
(四)妥善处理好旅游相关服务各方面的协作关系,认真处理旅游者发生的各类问题;
(五)维护旅游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做好事故防范和安全提示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二)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岗位工资制,按企业工资制度支付工资。
(三)甲方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一)试用期内不符合工作要求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六)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劳动合同终止;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抑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在两个月内不为甲方团队担任领队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经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
5.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或者拒不支付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条(三)项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应当将期限颇延至下列情形规定的到期时间: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分别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在工作过程中,如果由于乙方行为不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篇4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一、 组团旅游意义
组团旅游是指一种集体出游的形式,主要是以旅游为目的,按照一定的计划和安排,集体出发、到达、游览、住宿、购物等旅游行为,具有团队性、集体性、经济性和便利性的特点。组团旅游因其好处而备受欢迎,如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增加安全度、减轻负担等。
二、旅游安全责任
1、旅行社应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做好团队旅游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应有的应对措施,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游客应珍惜生命财产,遵守旅游公约和行程计划,自觉爱护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权益。
三、旅游合同内容
1、合同的签订应当在真实、自愿、平等,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进行。
2、合同涉及的内容要具体明确,包括出游时间、地点、行程、住宿、餐饮、交通、购物等细节问题。
3、合同中还应包括费用、付款方式、服务质量、旅游保险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游客的权益得到维护。
4、签订合同前游客应认真阅读,对于合同内容有异议的问题应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必须注明约定的退团、改团及赔偿等问题,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四、合同的签署和履行
1、签署合同的时间应当至少在出发前7天,双方应保留传真、邮件等证据。
2、旅游者应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支付相应的费用,以实现旅游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一旦签署旅游合同后,旅游者应认真遵守旅游合同约定内容,不得随意变更旅游计划或取消旅游合同。
4、如果旅游者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旅游合同,则应向旅游者支付拒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1、如果旅行社有重大违约情况,游客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索赔。
2、如果游客有违背约定行为,旅行社有权要求游客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直接责任。
六、争议解决
在旅游合同中,游客和旅行社之间的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当选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
此次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以合法、公正、公平等原则为基础,合理的规定了各方在组团旅游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旅游业的稳步发展。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篇5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有关高层专家会议(活动),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会议(活动)时间:年月日月日
2、活动安排: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由授权代表盖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3、活动人数:350人(具体人数按照实际人数计算)。
4、活动地点:济州岛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高层专家活动(会议),包括活动的日程安排、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应严格执行。
三、费用
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费用明细见行程表。
本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元,20xx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元人民币;本委托事项履行完毕后,乙方提交实际费用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费用明细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
会议(活动)期间,应甲方要求或客观情况变化,在不增加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上述费用因会议(活动)有增加或减少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如果该项变化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乙方提出该项变化给甲方造成损失,并且该项损失无法挽回时,提出方应当对此损失予以赔偿。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务(会议)活动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授权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确定后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务项目的要求,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若该等取消或变更产生实际损失时,则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确定的事项、任务和标准;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3.为保障参加人员在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为参加活动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甲方的义务
1.事先明确对活动安排的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并为乙方组织安排本次商务会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尽到管理职责。因非乙方原因,参加会议(活动)人员的行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时,应当先行履行赔付义务。
3.按照约定支付活动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费用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将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行为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给予充分补偿。
七、第三方责任
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因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给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造成损失时,乙方负有赔偿义务。但对于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在获得乙方赔偿的同时,应当将其追偿权利书面转让给乙方。前款所述的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不包含负责运输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从居住地(或出发地)到会议(活动)地,以及从会议(活动)地返回居住地(或出发地)的航空、铁路、轮船及其长途汽车的承运人,乙方只是代购此项运输的相关运输服务,不产生委托的法律后果。若因提供此项服务的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损失时,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运输票据向责任人及相关保险机构行使赔偿主张,乙方不负任何赔偿义务。
八、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守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赔偿。
九、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1、成团人数为参考人数,具体旅游者人数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人数计算,但甲方最迟不能晚于20xx年月日向乙方提供人员名单。
2、活动费用单价为固定价格,即元人民币/人;暂估总费用为元(具体金额按照实际人数*固定单价的方法进行核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单人房间,每个住单间者需要补元/人的住宿差价;
4、乙方保证甲方所有参团人员能够成行,如果因机票、酒店房间或其他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人员未能全部成行,乙方除应立即双倍退还未能成行人员的所有旅游费用。如未能成行人员超过20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给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
5、实际抱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将甲方已经缴纳的费用全部返还(已经发生的费用可以予以扣除)。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补充协议可以由双方授权代表或会议(活动)负责人签署。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之前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篇6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供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导游员使用)
甲 方
乙 方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导游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乙方完成 年度 旅游线路的导游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乙方导游任务的和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为
第三条 在执行导游任务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导游业务中所需要的带团费用。
第四条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导游员职责。
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者未履行导游员职责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和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导游任务的劳动报酬为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的时间为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社会保险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缴纳。
(二)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承担社会保险费用,但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支付给乙方,由乙方缴纳。
第七条 甲乙双方除可以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约定如下:
第八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旅行社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 方(公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可作为旅行社与导游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旅行社与劳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旅行社导游劳动合同范本(2)全文现在开始!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供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导游员使用)
甲 方
乙 方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导游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乙方完成 年度 旅游线路的导游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乙方导游任务的和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为
第三条 在执行导游任务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导游业务中所需要的带团费用。
第四条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导游员职责。
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者未履行导游员职责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和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导游任务的劳动报酬为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的时间为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社会保险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缴纳。
(二)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承担社会保险费用,但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支付给乙方,由乙方缴纳。
第七条 甲乙双方除可以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约定如下:
第八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旅行社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 方(公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可作为旅行社与导游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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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行社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篇7
甲方: 旅行社 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武汉市有关劳动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前台接待及旅游顾问工作,并保证与甲方保持劳动合同关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条 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每月基本工资 元,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 元。
第四条 甲方承诺按一定标准给予乙方提成奖励,结算期为一个季度,即酬劳每三个月结算并发放,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商定。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节假日(春节除外)照常工作,甲方应对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资3倍予以补助。
第六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综合意外保险,保险金额 万元/年。
第七条 乙方承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行负担因病、因伤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追偿要求。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中的有关内容。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乙方违约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因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未达到要求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甲方违约外,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追究。如属甲方违约,甲方需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如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及结算期所有提成奖励,乙方另需退还甲方代为办理的综合意外保险保费。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定部门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第二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篇8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XXX(姓名),XXX(职务)
乙方:XXX(旅游团队或个人的名称),XXX(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姓名),XXX(职务)
二、合同内容
1.旅游产品名称:本合同规定的旅游产品名称为XXX(产品名称),旅游行程的详细安排请详见行程单。
2.旅游日期和人数:旅游团日期是从XXX年XX月XX日开始,到XXX年XX月XX日结束。旅游团人数为XX人。
3.旅游费用结算标准:
(1)甲方按照旅游合同约定及本合同的价格调整条款,合理收取旅游费用。
(2)旅游费用中包括甲方及属地地接社收取的产品费用和其它费用,具体包含内容见团队费用清单。
(3)甲方和地接社均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承担其差错责任。
(4)旅游费用内不含乙方在旅游团期间发生的个人消费、特殊要求、行李过重费用等非团队费用。
4. 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元整,其中个人预付款为XXX元整,余款由出团前XX天内转帐或交至甲方现场。预付款金额在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团没成团时,甲方需在48小时内返还乙方。
5.旅游产品价格调整条款:
(1)旅游产品价格调整是指现行政策、涨落幅度等原因所需的价格调整。双方一致认为: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几种情况,旅游产品价格应予以调整或改变:
①旅游行程中必要费用项目的增减或调整,例如因天气、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要求对行程或路线进行调整;
②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措施,造成旅游费用上涨或下降;
③交通工具用油、维修、保险等因素的调整;
④人力和物力成本的调整,例如导游服务费的调整,住宿费、餐费、游览门票、表演费用等调整。
(2)价格的调整,应由甲方向乙方及时通知,并及时书面确认。
(3)双方确认按照政府公布的旅行社承诺的团队游价格计算团费,达到的团队规模和成人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有一定幅度的降价。如在本合同规定的日期或固定集结日之前发现旅游产品大量成本上涨,使得原定的团队游价格质量保证无法达到,甲方应在告知乙方的同时书面通知南宁市旅游局,退出团队或改变团队游计划可不承担违约费用。
6.旅游者过错责任:
(1)旅游者对自身行为负责。如旅客在旅游过程中造成旅游安全事故、损毁或下落私人财物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果旅客不能按时到达集结地点或途中丢失旅行用品,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7.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安全、优质的旅游服务,严格按照旅游行程的要求组织旅游活动,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
(2)甲方应承担产品的质量保证责任、组织其他旅游业务的销售和营销责任、协助客人联络一定的机票和火车票等服务的责任。
(3)如团队行程因甲方原因取消或变更,甲方应承担追偿和赔偿责任。
8.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2)乙方应遵守旅游合同的约定,尊重旅行社和导游的管理和指导。
(3)乙方应保管好自己的行李和财物,如有疏忽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9.两方一致确认:未能履行义务
(1)如果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现双方存在履行义务不足的情况,应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尽力保证旅游行程的安全和旅客的权益,但不因此而免除双方履行合同的责任。
(2)如果因双方其中之一的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另外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对原因严重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因此不再履行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
10.合同争议解决: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自行程单签字日期起生效,至本活动结束并结清全部费用后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
甲方单位名: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
法人代表:XXX
印章:
日期:
乙方单位名:
地址:
法人代表:
印章:
日期: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篇9
甲方:
旅行社负责人:
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武汉市有关劳动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至____年__月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前台接待及旅游顾问工作,并保证与甲方保持劳动合同关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条甲方每月____年
第七条乙方承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行负担因病,因伤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以任何理由想甲方提出追偿要求。
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中的有关内容。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乙方违约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第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该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乙方因病或者因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未达到要求的;(3)甲方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乙方违约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第十四条违约责任追究。如属甲方违约,甲方需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如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及结算期所以提成奖励,乙方另需还甲方代为办理的综合意外保险保费。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本合同即行终止。第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内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定。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第二十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篇10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合同编号:GLZXLTZT-2021-01
甲方: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南路
电话:0773-1234567
乙方:xxxxxx(具体团队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地址:
电话:
一、合同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签订以下组团旅游合同。
二、旅游服务项目
本合同根据双方约定,乙方购买以下旅游项目:
1.行程:桂林
2.时间:yyyy年MM月dd日- yyyy年MM月dd日
3.乘车: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大巴车
4.住宿:4星级酒店
5.用餐:旅游安排的当地美食,用餐包括早、中、晚餐
6.门票:旅游安排的当地景点门票
三、旅行费用
乙方支付总费用人民币xxxxxxxx元。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全程旅游服务。
四、约定事项
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行程和服务标准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不能提供或质量不满足要求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2. 乙方应遵守旅游规定,不得影响其他旅客的旅游体验和旅游安全。
3. 甲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一切个人行为和自费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如遇到天气恶劣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旅游行程,经双方协商可重新安排行程或退还相应资费。
五、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地点准时出发或违反其他合同约定事项,导致无法继续旅游,甲方不予退还旅游费用。
2.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或质量不满足要求,应退还相应资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乙方人身意外或其他保险事故由其自行购买与之相关的保险。
六、争议解决
如双方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旅游行业协会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就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
七、合同效力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两份,协议在乙方签字后生效,并且不得以口头方式进行解除或变更。合同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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