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规章制度(收藏18篇)
2023-03-23 医院的规章制度医院的规章制度(收藏18篇)。
【1】医院的规章制度
一、主管医师同意出院后,患者方能出院,主管医师根据病情不允许患者出院,而患者执意要出院,主管医师应加以劝阻,如劝阻无效后,让患者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后果自负,护士同时做好护理记录。
二、主班护士接到患者出院医嘱后,通知患者作好出院结帐准备,主班护士核对各种药费治疗项目是否正确,并注销一切治疗、护理、饮食等医嘱。
三、出院前,主管护士向患者作好出院健康指导,包括目前病情、饮食、康复锻炼、复查时间,出院前征求患者意见,满写"同意度调查表"。
四、转科患者填写好各种护理文书,检查病历完整后,携病历护送患者到转入的病区,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治疗、护理、皮肤及注意事项,在护理记录单上签字。
五、做好死亡尸体料理、对家属的安抚,协助整理遗物。
六、对出院死亡患者填写好各项护理文书。
七、病室床位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2】医院的规章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
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
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结束【3】医院的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使管理上台阶,服务上档次,增进医院的社会效益,必须建立和健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循章必严、违章必究。为此,我们吸取社会医院的经验,结合高校特点和本院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根据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医院规章制度知识学习的活动。现将我院开展医院规章制度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近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现代化医院管理对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院、规范行医成为医院在新形势下应对市场竞争、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为使医院的管理工作更加适应形势的需要,以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约束机制,医院结合实际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逐步补充和健全规章制度,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规章制度不仅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指示灯,更是规范各个部门使其顺利工作的保障。
二、遵守规章制度是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
医院规章制度是医院一切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与准绳,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明确规定员工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应该怎么做;如果工作中违规操作出现错误则相应承担哪些责任,如果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则有相应的奖赏。这样,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相互协作,员工在工作中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探索和相互推诿现象,促进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讲效率的工作作风,是医院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工作效率的提高能减少单位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医院规章制度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医院规章制度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8月1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医院规章制度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习成效。
因此,我院医务人员应在工作上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中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行为,认真完成工作,改进不完善之处,发扬自身优点,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以自己的行为真正保证整个医院工作正常且顺利进行,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为怀远县人民医院的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4】医院的规章制度
1、护士享有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医院无条件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
2、医院在防范护士职业健康危害的同时,还为护士提供医疗保健措施,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的程度。如:在易感染传染病的工作岗位或者传染病高发期,给予必要的免疫接种或者采取提高免疫力的其他措施。
3、医院对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按照法律、法规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补助。
4、医院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每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每年体检一次。
5、护士工作中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6、职业病患者享有的权利
(1)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患者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3)职业病患者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权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
(4)职业病的确立应按照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执行。
7、建立、健全各类职业暴露的处理流程,确保一旦发生职业危害,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用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程度。
【5】医院的规章制度
为了响应总医院创建品牌医院、打造医疗航母的号召,为强化医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医院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贯彻实践“xxxx”,结合实际,制定我院务公开制度。
一、重要意义
推行院务公开是加强医院民主管理、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增强职工的责任感、调动群众的积极
性、推动医院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办好医院的有效途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二、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1、医院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包括发展规划、计划、经济目标等。
2、医院经营情况,包括业务收入、成本变动、经济效益和资产负债等情况。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包括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福利待遇以及职工医疗费使用情况等。
4、职工关心的其它有关问题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包括工资收入、奖金等)及民主评议干部情况,部选拔任用及考核情况,药械采购计划、招投标、制度及计划执行情况,劳动用工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5、其他需要公开的。
三、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2、召开会议,主要通过院务会、院周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3、设立院务公开栏,张贴有关资料。
4、设立举报箱、意见箱、举报电话。
四、院务公开的监督
建立由工会、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医院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6】医院的规章制度
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慎独、诚实、自律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按要求着装,佩戴胸牌上岗。
二、向新入院患者作好入院介绍,根据病情作好健康知识宣教;进行入院评估,了解患者需求,使其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治疗。
三、语言文明、态度诚恳,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耐心解释,做到既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做到"四不"(不推、不硬、不冷、不顶)。
四、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进行解释,尊重患者权利、人格,在检查、治疗、手术和护理操作前应进行恰当的告知,涉及患者隐私时,应用屏风遮拦。
五、对手术患者作好术前访视、解释安慰工作,交代术中配合及术前、术后的注意事项、康复锻炼等。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分类放置,及时处理。
七、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在办公室聊天、会客、打闹,无特殊情况不打私人电话,不准干私活和看非医学报刊杂志。
八、诚实慎独,工作踏实,掌握"十知道"(危重病人的姓名、年龄、诊断、阳性体征、目前病情、主要治疗用药、心理、饮食、排泄、睡眠)和护理的核心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急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7】医院的规章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工程师详细填写中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的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运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x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医学、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影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检验科工作制度
9、检验单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10、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木,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11、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
【8】医院的规章制度
1、认真执行部颁《检验工作制度》的各项规程。
2、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对所负责的工作及检验项目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坚持查对检验单:姓名、标本编号、检验项目,做到不错检、不漏检、不张冠李戴。
3、严格遵守各项检验的操作规程,坚持室内质控,保证分析程序规范,分析数据准确。
4、一般检验项目,在当日下班前发出报告。特殊检验或预约检验,应在规定时限内发出报告。
5、急诊、抢救病人或注有“急”的检验单应随到、随检、随报、不得延误。
6、健全实验项目和结果登记制度,以便于复核、查询、积累资料、统计及总结经验。
7、工作中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制度登记、处理、上报。
8、对新开展或改良的检验项目应经过反复实践验证及对比,证实其科学性和实用性,经科主任审核并上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应用。
9、加强质控意识,各项分析和检测按规定做好室内质控外,并认真参加盛区测验中心室间质评,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10、实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严禁在室内吸烟、饮食、会客和高声喧哗。
11、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认真工作,并按制度填写好交***记录。
【9】医院的规章制度
一、科室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妇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妇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医院的规章制度
一、护士仪表
仪容整洁简约,端庄文雅,淡妆上岗。不戴影响护理操作的饰物,不浓妆艳抹,给人以亲切、端庄、纯洁、文明的印象。燕帽整洁,头发前不过眉,后不过肩。
护士服整洁、平整、无破损,胸牌、护士表佩带整齐,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做事轻。
二、护士举止
举止端庄,稳重大方,符合人体力学原则,站姿、坐姿 、走姿保持最佳生理姿势。
三、护士谈吐
对患者语言亲切、语气温和、语音亲晰,交流中认真倾听,解答时语调适中,使用尊称和敬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为病人创造一个温馨的休养环境。
四、相关礼仪
(一)电话礼仪:接电话时文明用语,响铃不要超过三声,还话时要态度和蔼,言简意赅,用语文明。
(二)接待门诊患者礼仪:接待患者时,姿势端正,背部挺直,面向并注视患者,表情和蔼自然,切忌举目四看,心不在焉。
(三)接待住院患者的礼仪:患者入院主动介绍医院环境,主管医师和主管护士,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若患者有疑问时,应耐心细致地解释。患者出院时要做好出院指导。
(四)接待手术患者的礼仪:术前做好充分的疏导工作,教会患者如何对待手术以及术中配合、术后注意事项等。
(五)接待急诊患者的礼仪:要求急诊护士行动敏捷,技术熟练,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必须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做到急而不慌,忙而不乱,争分夺秒,处理果断。
(六)接待老年患者的礼仪:对待老年人切忌直呼其名、床号,以免引起老年人的不愉快,有的老年人由于视、听、嗅及触觉功能减退,造成不同程度的语言交流障碍,护士尽量采用接触、手势、面部表情和身体姿势等多种方式与患者交流。
【11】医院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 院长致辞
亲爱的员工:
欢迎你加入XX医院这个温馨的团队,成为我们中间的一员。
我们深信:
你的加入,一定会增添XX活力;
你的加入,一定会带给XX成长;
你的加入,一定会融洽XX氛围;
我们深信:
XX医院,一定会提供给你适合工作的氛围;
XX医院,一定会提供给你安定发展的平台;
XX医院,一定会提供给你远大可靠的前途;
XX的成功依赖于我们共同的努力,你的成功来源于我们共同的发展。
XX医院期待你和XX共同的成功!XX医院也会为我们共同的成功而自豪!
欢迎加入XX这个大团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第二章 集团简介
略
第三章 医院简介
略
第四章 企业文化
【企业宗旨】
以人为本;为了一切患者、一切为了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满足
【企业价值观】
无论在学习、工作、技术和人际关系上,XX员工都力争成为最好的;我们是遵纪守法的标兵;我们是爱岗敬业的模范
【企业团队精神】
在工作中通过团队合作,发展自我,发展他人,发展我们的事业。
强烈的社会责任心,正直、诚实、公开、公正、包容是我们的表现
坦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鼓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赞赏,是我们的准则。
【企业品牌原则】
诚信医疗;以科技为先导,以人才为基础,以疗效为根本;以服务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
第五章 日常行为规范
【总则】
1、全院职工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患者满意为目标,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全院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认真履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忠诚公司和医院,保守机密。
3、全院职工必须服从公司和医院的统一工作安排和调动。
4、全院职工必须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视病人需要为第一需要,将病人利益视为高于一切,奉献自我。
【工作制度】
1、努力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技能,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规范,防止误诊、漏诊、错收、漏收、错配、错发、打错针、做错治疗等现象发生,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减少和杜绝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2、提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微笑服务,做到患者有问必答,不能不理睬患者(家属),严禁和患者(家属)发生顶撞、争吵。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院内感染防范和管理,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登记工作。治疗、操作时必须戴口罩。
4、不准接受患者(家属)宴请、红包,不准收受回扣等;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出诊、会诊。严禁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进行本院能处理的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严禁在本院内进行免费的医疗行为(检查、化验、治疗等),违者重罚。
5、爱护和定期保养仪器、设备、家电等,节约能源(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一次性材料、水、电、煤气等),做到随手关水、关电、关空调。医院空调由后勤部主任(主管)统一管理。
5、加强防范意识,每天下班前要关水、关电、关窗、关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行为准则】
1、认真遵守医院文明用语规范和医疗服务中对职工的基本要求,仪表整齐(胸卡、衣、帽、鞋子等),行为端庄,树立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自觉提高和维护医院的声誉。不准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和上街,不准化妆(淡妆除外)、手上戴首饰和穿拖鞋上班;工作场所禁止吃早中晚餐,工作期间禁止干私活、吃零食、闲谈嬉笑、大声喧哗、打瞌睡、听音乐、玩电脑游戏、上网娱乐、带小孩、看非本专业书刊杂志(有患者时不能看任何书刊杂志),导医工作期间禁止看任何书刊杂志;坐班制护理人员夜间值班不准睡觉;医院冰箱不准存放个人物品、食品等;各种车辆严格按规定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日就餐和值班人员禁止饮酒;工作期间禁止打私人电话和利用内部电话聊天;工作期间会客不得超过5分钟。
2、严格执行打卡考勤、请假制度,工作人员上、下班自觉打卡,严禁代打考勤卡。上班不得迟到、下班不得早退,工作期间不准串岗、严禁脱岗。值班者必须按时做好交接班。
3、讲文明、讲道德、加强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团队精神,加强医患、医护、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上做到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4、注意公共卫生,保持所在岗位及公共场所整齐、清洁、卫生,各部门、各科室做到自己科室人员责任承包。
第六章 人事管理制度
【入职手续办理】
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部门为院办公室;
2、一般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3、医疗、护理、医技、技术人员入职手续办理时,除提交一般员工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医院存档,由医院代为办理注册手续:相关资格证、执业证正副本;
4、员工需保证应聘登记表中所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如出现隐瞒、虚假填报情况,视为严重欺骗医院,医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如医院需要新员工提交离职证明、社保停交证明,员工需主动配合医院工作。
【工作时间】
医院按照劳动法规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
常规班次:
上午:8:00 -- 12:00
下午:13:30 -- 17:30
非常规班次:
由医院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和季节需要决定。
【考勤管理】
1、医院员工以指纹方式进行考勤,每日上下班均应打卡。
2、员工打卡以后即视为上班,不得再因任何个人原因私自离岗;如查岗发现打卡后人不在岗者视为脱岗,罚款50元/次。
3、员工忘记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再交办公室存档,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一个月内忘记打卡累计不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则罚款10元/次。
4、若因手术、抢救病人或外出公务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1)迟到、早退
A、员工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15分钟后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月内迟到第一次扣款5元;第二次扣款10元;第三次扣款20元;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早退处罚办法与迟到一致。
B、医院各种会议、培训通知应到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旷工;请假者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
(2)旷工
1)未请假、假满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或不到会者视为旷工;
2)员工旷工不发当日薪资及津贴,并每次处以罚款100元;
3)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年累计旷工四日,按照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处理,医院将根据劳动法规定予以解聘处理。
6、考勤卡异常审批权限
(1)导医、护士考勤卡由本部护士长签字后,交护理部主任签批,护士长考勤直接由护理部主任签批;
(2)各医疗、医技及药剂科室由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长签批,科主任考勤直接由医务科长签批;
(3)行政、后勤、财务、发展等部员工考勤卡由各部第一负责人签批;
(4)各部负责人及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考勤由院长或总经理签批。
(5)考勤卡签批时,应先自行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无效。
7、院办公室负责每月出勤统计工作。
【请假管理】
1、法定假日
共计11天,元旦1天、五一劳动节1天、十一国庆节3天、农历中秋节1天,农历清明节1天,农历端午节1天、农历春节3天。因工作需要无法在节日期间休假的,由各科室在医院统筹下安排补休。
2、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流程由直接主管、科室负责人、院办公室、院长、总经理批准签字后交院办公室存档;
(2)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核准;
(3)员工请假一至三天(含三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核准;
(4)员工请假三至七天(含七天)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批,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核准;
(5)员工请假七天以上者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审批,院长审核,总经理核准;
(6)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院长核准;
(7)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院长审批,总经理核准;
(8)医院员工请假遵循“书面请假”,“先请假后休假”原则;
(9)员工请假期间内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予扣除计算;
(10)员工请假未办理书面手续者,记为旷工;
(11)《请假审批表》统一交院办公室备案。
3、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盖章病假条,病假条作为《请假审批表》附件一同交办公室存档。如员工病情严重不能于当日办理请假手续,应使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病假期满后立即补办手续,病假以半日起计;
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一月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两天,两天以上部分按事假计;
员工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事假
事假以0.5天起计,不满0.5天按0.5天计算,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任何薪资及津贴。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三十天,否则医院有权无条件解聘。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5、婚假
(1)凡医院已转正员工符合国家法定婚龄,属于初婚者,领取结婚证后,即可申请婚假。
(2)基础婚假为5天,晚婚员工婚假为7天;
(3)员工婚假必须于结婚证领取一年内休完,超过一年不予核批婚假;
(4)员工休婚假必须提前一星期向公司提交请假报告,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5)员工婚假包含路途与法定节假日;
(6)员工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6、丧假
(1)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三天(直系亲属指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
(2)旁系亲属去世,丧假一天(旁系亲属指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产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发放生育津贴;
(2)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提供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8、年休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一次;
(2)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假期不跨年度累计,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4)外地员工报销一次年假探亲往返路费(详见财务制度)。
9、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人员,需填写《员工加班审批表》,经部门主管报领导核准后,到院办公室进行报备;
加班按小时计算,每8小时记为一天;
加班处理遵循“先调休后补钱”的原则,在该员工一个月内无法使用调休后,可支付加班工资,其加班费补贴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30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
【薪酬管理】
1、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构成;
2、医院采用月薪制,薪酬计算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1日;
3、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前;
4、薪酬发放形式为银行卡或现金形式;
5、公司薪酬遵循“薪随岗变”的原则,员工需遵从医院对其岗位的合理调整。
【福利管理】
1、员工入职后,享受伙食费:按每人每天8元(含煤气费)由医院食堂统一安排。
2、住房标准:外市人员由医院统一安排,一般员工住集体宿舍,医技人员中级职称者二人一间房,高级职称及以上者一人一间房。个人生活用品、水电费、煤气费等医院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5元,超过部分如由医院垫付的,财务部门从个人工资中扣回。
3、员工生日,按医院安排发放30-50元礼品,由院办公室依据员工身份证登记生日按月交财务办理。
4、员工在职期间,因病需要检查治疗自负50%检查治疗费;但须办理审批手续,由医务部门负责。
【离职手续办理】
1、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3天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2、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3、辞职报告由院办主任、院长审核签字方为医院同意离职;
4、员工在辞职手续办理期间不得消极怠工、故意损害医院形象,如出现此情况,该员工作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处理;
5、员工书面辞职获得批准后,持批准后的书面辞职报告到院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员工离职审批表》规定内容,进行工作交接、物品交接、个人工作证牌上缴、医院所发生活物资上缴等;
6、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便行离职者,按照旷工处理;
7、员工离职手续完成后,当月应发工资将于正常发薪日进行发放;
第七章 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值班管理】
(一)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同志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院行政医疗业务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的紧急指示和通知,承办非办公时间急需办理的事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2、总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期间应巡视检查全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值班人员在岗和工作情况、病区陪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突发或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人员,集中力量快速解决,必要时可调动医院的机动车辆。
5、带领保安等有关人员一起做好全院安全检查工作。
6、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总值班记录。
7、院总值班由院办公室安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和总值班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医务部或院长请示报告。
(二)各科室值班制度
1、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疗安全,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安排科室人员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并认真执行值班制度。
2、各科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临床科室必须作重点病人及床头交班。
3、各科值班人员应按本科室工作要求,做好值班期间的一切工作。临床科室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参加科晨会,做好交班和查房等工作后方可下班。
4、各科值班人员在非办公期间遇突发事件或无法处理的事件,应及时报告院总值班,请示处理意见,并根据院总值班安排,积极做好工作。临床科室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5、各科室值班由各科主任(负责人)安排,每月交一份值班表给医务部备查。医务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调整各科值班。
(三)值班原则上为24小时制,在值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医院进餐、办私事。因工作需要而外出,必须落实好替班人员后方可离开,各科值班人员换班必须经本科主任(负责人)同意,院总值班换班必须经院办公室同意。
(四)未经科主任(负责人)或医务部同意而私自调班,值班期间脱岗、失职,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五)接班者未准时接班,值班者不得下班离岗,违者均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六)值班者可以提前半小时进餐(按作息时间),在非办公时间准时接班,以保证工作需要和医疗安全,若延长吃饭时间,按脱岗处理。其他人员一律须下班考勤后方可用餐,违者按早退处理。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后勤部主任(主管)的宿舍安排,不得私自搬房、调房、更换门锁。
2、后勤部主任(主管)必须按规定、按规格和院长要求做好新来人员的接待安排,保证床铺用具等干净、整齐、不霉变。职工辞职调离时必须按物品保管单由后勤部主任(主管)负责收回。辞职调离的职工必须凭后勤部主任(主管)签字的保管单才能结算工资。损坏、丢失按价赔偿。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节约水、电、煤等;宿舍电话要求长话短说,以免影响工作联系,午休及23:00后告诉亲友不要来电。未经后勤部主任(主管)批准,严禁在宿舍私接和私用电器。
4、舍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放大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中午提倡午睡,晚23:00前熄灯。
5、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聚众闹事。
6、因事不能回来就寝者,要事先通知后勤部主任(主管)。私自不归宿者,产生的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7、不准擅自领人(非本公司、本医院职工)到宿舍逗留;除直系亲属外(要事先征得后勤部主任同意)不得私自留宿。私自留宿者,予以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并自负法律责任。
8、提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看电视等要有集体观念,相互关照。
9、认真做好宿舍的安全工作,防火、防盗,离开宿舍必须锁门,个人贵重物品和钱物请自行保管好,以免造成个人不必要的损失。
【食堂管理】
1、食堂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2、认真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毒)和卫生工作(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3、厨房、餐厅等要每天清洗,一周大扫除一次;所有餐具要按一洗二清三消毒的流程,每餐做好清洗消毒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不准留长发、留长指甲,便后和配餐前要洗手,保证个人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4、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价格合理,严禁购入变质过期食品;财务每天对采购员购入物品按单价、数量、发票(收据)等进行验收,核对无误方能入账。
5、员工在医院食堂就餐,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餐后放好餐具,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污物桶内,注意节约。员工如有亲友到医院就餐,必须向后勤部主任(主管)购买餐券,否则食堂不提供就餐。
6、新入职或来院办公人员就餐时,由院办公室通知食堂办理就餐手续。
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桌、椅等;严禁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就餐。
8、每天的就餐时间:中午:11:30-13:00 下午:17:00-18:30 各位员工遵守用餐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餐,不允许搞个人特殊。
9、医务人员因处理病人,不能及时就餐时,由医务人员或当天总值班人员通知食堂留饭菜。
10、就餐时间外,全院职工不得让厨师私开小灶。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批准,并通知食堂。
11、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非登记就餐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
12、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安排节日特色食品。
第八章 奖惩制度
【总则】
为促进和保持医院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员工素质,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使医院管理逐步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医院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设置如下激励项目。
1、优秀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医院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分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奉献突出者,由部门负责人推荐到办公室,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特殊奉献奖:为保卫医院财产、人生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医院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医院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半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一4分及10元罚款: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如工作服不整洁,穿拖鞋、背心等),装扮影响医院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在无烟区吸烟者;
(3)上班迟到、早退者,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包括看与工作无关书籍);
(4)工作时间内长时间(3分钟以上)接打私人电话者;
(5)接听工作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6)部门私自批假隐瞒不报者;
(7)开会迟到或会议精神未传达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一9分及20元罚款。
(1)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岗位者;
(2)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玩游戏者;
(3)利用医院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4)发现有损医院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5)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安排者;医院安排工作任务不按时按量完成者;
(6)对患者态度冷漠,或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患者投诉者;
(7)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等;
(8)无故缺席会议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一19分及50元罚款:
(1)对各级反馈情况,经查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2)在医院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业余组织娱乐性的集体活动除外);
(3)上班时间酗酒者;
(4)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红包;
(5)工作态度恶劣,造成患者流失或医院经济及社会效益损失者;
(6)因过失泄漏医院机密者;
(7)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医院设备、仪器、药品及车辆者;
(8)发生医疗差错隐瞒不报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予以除名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患者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医院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医院机密者;
(6)严惩失职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8)散布对医院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9)发生医疗事故,隐瞒不报致后果加重者;
(10)受罚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予留职察看处分。
5、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医院损失:
(1)员工损坏医院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2)员工丢失医院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3)其它造成医院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或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4)发生医疗纠纷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赔偿,详见《长沙XX妇产医院医疗赔偿试行制度》。
6、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直接向总经理或院办公室报告违纪行为;
(2)部门负责人对上述过失行为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院办公室核查后予以处罚。
(3)总经理及院办公室若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部门负责人按管理不力论处,出现1例受罚员工,部门主管扣除1分罚分,凡部门负责人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7、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由院办公室核实统计后,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8、员工申诉:
认为处罚不当或有过失的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院长提起申诉,在院长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暂缓履行处罚。
第九章 安全规程
1、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加强急危重病人的讨论会诊,积极防范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减少医疗缺陷。
2、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药品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以免发生意外。
3、电器用品和特殊设备,遵守操作规程,须注意防湿、绝缘;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切不可自行拆修,以免损坏电器设备或受伤害,使用后应作好清理工作,断开电源,以便下次使用。
4、注意防火防盗,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或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清除隐患,熟记火警119、匪警110、熟悉消防安全通道及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要服从指挥,不得盲目行动。
5、不要轻信他人的诱惑,同患者保持正常关系,在岗位上受到人身侵犯时,应该设法呼救,报告或报警。
6、不要随意外出留宿,不要轻易跟随他人到您不熟悉的地方去,在您认为有必要到患者家里提供医疗服务时,请向您的上级或办公室提供您的去向及时间、联系方式,我们希望每个员工及其家庭安全、幸福。
7、紧急情况下要鼎立相助,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全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证医院一切工作正常运行。
【12】医院的规章制度
一、填空题 (每空2.5分,共50分)
1、首诊医师对诊断尚不明确的患者,应及时请 或 会诊。
2、医疗会诊包括 、 、 、 、 等 。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 、 、 和 的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主任医师应于 小时内对患者的 、 、 提出指导意见。
5、对 、 、 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抢救。
6、出院病历一般应在__ _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_ __。
7、科内会诊原则上应 举行1次, 人员参加。
二、选择题 (每题5分,共50分)
1、首诊医师接诊患者后因下班,可以将患者做何处理?( )
A.让患者到它院诊治 B.移交给接班医师 C.等上班后再继续诊治
2、新入院病人,住院医师应于患者入院后几小时内查看患者?( )
A.2小时 B.4小时 C.8小时 D.10小时
3、入院3天未确诊,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的患者应:( )
A.转入上级医院诊疗 B.组织会诊讨论 C.上报院领导处理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医师每周查访至少:( )
A.1次 B.2次 C. 3次 D. 4次
5、首诊医师对需转院的危重患者应做到:( )
A.由医师与要转入的医院联系 B. 联系后自行前往
C.患者家属自行联系
6、急诊会诊,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到位?( )
A.10分钟 B.15分钟 C.20分钟 D.30分钟
7、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住院医师可单独完成的手术是( )
A.一类手术 B.二类手术 C.三类手术 D.四类手术
8、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 )内完成。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三天
9、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 )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应在( )内进行讨论。( )
A.1天、6小时 B.3天、12小时 C.1周 、1天 D. 5天、1天
10、对病重患者,病程记录至少要( )记录一次。
A.1天 B.2天 C.3天 D.4天
核心制度培训考试题 答案:
一、填空题;
1、上级医师 或 有关科室医师
2、急诊会诊、科间会诊、科内会诊、全院会诊、 院外会诊
3、疑难、待诊断、新入院和手术后
4、72 、诊断、治疗、处理 5、急、危、重 6、3、一周 7、每周、全科
二、选择题
1、B 2、C 3、B 4、B 5、A 6、A 7、D 8、C 9、C 10、B
【13】医院的规章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4】医院的规章制度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将我院创建为“全国无烟医院”,根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无烟医院》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院内设置吸烟区,并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
四、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医院小卖部不得出售香烟。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网站、院报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医院控烟规章制度百科。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十、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15】医院的规章制度
1、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1.1、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1.2、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1.3、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1.4、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1.5、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袋应清洁卫生。
2、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2.1、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2.2、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工作;
2.3、库房区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药品不受损害。
2.4、库房、仓间墙壁、顶棚、地面应光洁平整,定期强扫,保持环境卫生和药品卫生。
2.5、验收养护室应整洁明亮,配备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设备,符合药品验收的卫生要求;
2.6、中药饮片分装用具和质量养护检查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3、各单位的卫生工作应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奖惩落实。
【16】医院的规章制度
(一)病人住院由本院门诊、急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写之住院证及门诊病历,到住院收费处办理手续。住院证应逐项详细填写清楚,特别是住址、单位、联系人、电话号码等。
(二)病房护士准备床位及一切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抢救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
(三)病人入院后病房医务人员应热情接待,病房护士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病房制度、经管医师、责任护士、查房和服务时间以及饮食起居、病房设施如传呼使用等有关事宜,以便病人了解配合治疗。
(四)责任护士应主动了解病人情况、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并及时测量体温、呼吸、脉搏、血压、体重。
(五)通知医师检查病人并及时处理医嘱。
【17】医院的规章制度
病人教育:包括病人入院的健康教育和出院指导。
一在临床护理中,对患有各种疾病住院需要做某些诊断性检查或治疗以及手术病人,责任护士按护理程序的方法,评估病人健康状况,系统地收集资料,根据病人及家属的需要和理解能力进行针对性教育,讲解有关疾病知识、饮食营养及服药指导,锻练与休息方面的知识,使之很好地配合医疗和护理,减少疾病复发和并发症。
二出院指导:护士提供给病人出院后防止疾病复发的预防和护理方法,以及一些辅助器械的使用注意事项,必要时交待随访时间。
集体教育:利用门诊候诊时间和病区工休会集体教育,讲解一般卫生常识、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 传染病的预防以及计划生育、简单的急救知识,要作口头讲解或配合录像、幻灯、模型等进行宣教。
文字教育: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科普小册子、图片、健康教育处方等进行卫生宣传教育。
【18】医院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x1〕24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院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 医院利用各种来源资金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 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 医学装备是医院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加强人力配备,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和使用科室三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 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由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医院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计划、采购、保管、维修、质控等职能。
第八条 医学装备工作主管院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学装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权限,领导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考评,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工作。
(三)对应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第九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本院医学装备配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本院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组织本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
(三)配合做好医学装备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和建档等工作。
(四)做好医学装备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证医学装备安全运行。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医院应当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及有关科室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对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采购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咨询。
第三章 计划与采购管理
第十二条 医院要注重常规医学装备配备,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装备,推行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
第十三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功能、规模和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制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重点逐步实施。
第十四条 使用科室提出医学装备年度购置需求计划,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处室。
第十五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根据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对各使用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编制全院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
第十六条 单价在1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价格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均应当纳入年度装备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 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应当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第十八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将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报主管院长审核并提交院务会审定。
第十九条 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经院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条 医院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医学装备采购管理,建立医学装备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采购的,应当严格论证审批。
第二十二条 医院应当建立采购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察、审计等处室要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医院购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 国家规定须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十五条 未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应当首选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六条 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医院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采购预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 采购进口医学装备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获得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进口医学装备属于国家规定的机电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进口机电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采购医学装备属于辐射源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属于计量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计量合格证明;属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应当取得配置许可。
第二十九条 医院应当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记录管理。采购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可追溯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第三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采购合同规范管理,保证采购装备的质量,严格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供货商资质管理,建立供货商评价和淘汰机制,形成合格供货商名单。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三十二条 医学装备验收是医学装备投入使用之前的
关键环节,医院应当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
第三十三条 医学装备验收工作一般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组织使用科室和供应商共同完成。技术复杂的医学装备验收,可请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加。
第三十四条 医学装备验收前,验收工作人员应当详细阅读医学装备采购合同和相关技术资料,熟悉了解医学装备各项技术参数、性能和安装条件。
第三十五条 对安装机房有特殊要求的医学装备,应当按照安装图纸要求做好机房布局改造、室内装修、水、电、气和防护等准备。
第三十六条 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
(一)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
2.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
(二)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验证医学装备功能;
2.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第三十七条 医学装备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影像资料。
第三十八条 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第三十九条 对医学装备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医院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四十条 医学装备验收结束,应当填写详细验收报告,由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十一条 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完成安装和验收。进口医学装备验收应当在索赔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 质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在用医学装备状态正常,满足临床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第四十四条 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度,依据医学装备风险级别和风险评估结果制订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医学装备根据以下特征划分风险等级:
(一)功能影响:反映医学装备用于临床诊疗活动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二)物理风险:反映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三)设计属性:反映医学装备自身风险属性或生产商对维护保养的要求;
(四)故障频率:反映既往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医学装备风险分为三级:
(一)I级为低风险级别,是指通过常规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发生故障不会或不易对患者和使用人员造成损害的医学装备。
(二)II级为中等风险级别,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医学装备。
(三)III级为高风险级别,是指直接与患者和使用人员生命安全相关,具有较高潜在危险,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医学装备。主要包括生命支持类、植入类、灭菌类、辐射类和大型医用设备。
第四十八条 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学装备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四十九条 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在用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确保医学装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障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第五十条 预防性维护周期根据医学装备属性、使用频率和风险等级确定。一般I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2年至少进行1次。国家规定或医学装备使用说明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预防性维护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外观检查、清洁保养、功能检查、性能测试校准、电气安全检查和医学装备使用说明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二条 预防性维护应当由具备技术能力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供应商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定期执行。
第五十三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定期对在用医学装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防止医学装备故障和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率。
第五十四条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医学装备维修方式。对不同医学装备,可以选择自主维修、供应商维修或第三方维修。医院应当提高自主维修能力。
第五十五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加强维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报修后,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进行检测、分析,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修复。
第五十六条 医学装备修复后,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指标校验或计量检定,确保医学装备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条 医院应当优化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响应速度,缩短医学装备怠机时间。
第五十八条 医院应当制订生命支持类、急救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条 医院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如实记录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及时整理纳入医学装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一)医学装备质量检测原始记录;
(二)医学装备计量记录;
(三)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记录;
(四)医学装备巡检记录;
(五)医学装备故障记录;
(六)医学装备维修记录;
(七)医学装备安全事件报告记录。
第六十一条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应当加强在用医学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不得替代必要的预防性维护和巡检工作。
第六十二条 医院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定量为主、综合分析和适用可行的原则建立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促进医学装备合理应用,提高设备购置选型的科学性,减少资源浪费。
对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本院内调剂使用。
第六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使用评价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订评价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个方面。
第六章 处置管理
第六十四条 医学装备处置是指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医学装备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 医学装备处置方式包括:调拨、捐赠和报废报损等。
第六十六条 医院处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处置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免税医学装备,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调拨:
(一)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
(二)因医院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的医学装备;
(三)因医院隶属关系改变需要划转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八条 在使用期限内,但技术落后,功能已不能满足本院工作需要的医学装备,可予以调拨。
第六十九条 医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后,可对外捐赠、调拨未变质残损和未过期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七十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报废:
(一)使用期超过折旧期,使用中损耗过高,效率低,或计量、质量检测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修复无法达到质量安全指标的;
(三)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且无改造价值的;
(四)超过使用寿命的;
(五)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
第七十一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可予以报废:
(一)在使用期限内,设备无故障,但支持运行的关键耗材在市场上无法购买到,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内,设备发生故障,但维修费用过高,接近或超过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条 对经批准报废的医学装备,医院应当按照公开、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予以处理,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出售、转让。
第七十三条 对所有待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第七十四条 对已完成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账务手续。
第七章 医用耗材管理
第七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加强植入类耗材等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十六条 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入出库管理制度。严格核对订货信息与实物一致性,包括数量、规格、外观、效期、批次等,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第七十七条 医用耗材仓储空间应当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医用耗材贮存要求,确保安全存储。
第七十八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医疗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订计划,设置医用耗材安全库存,及时补货,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条 医用耗材库存应当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及时发现近效期产品、滞用产品并进行处理。
第八十条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使用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
第八十一条 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应当及时毁形。属于医疗废物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十二条 医院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医用耗材全流程监控,建立医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培训,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八十五条 医学装备档案是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信息。医院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健全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学装备档案完整、明晰和准确。
第八十六条 医院应当设置适宜的医学装备档案保存场所,设有专人管理。
第八十七条 医学装备档案包括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
(一)管理档案包括:
1.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印发的与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2.医院医学装备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
3.医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审批报告;
4.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资料。
(二)技术档案包括:
1.医学装备申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报告、购置计划、上级部门批复等;
2.医学装备采购资料:招标投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记录、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进口产品论证报告及批复、进口产品商检记录等;
3.医学装备技术资料:配置清单、安装验收报告、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等;
4.医学装备运行资料:计量检测报告、维修维护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维保合同等;
5.医学装备处置资料:报废、调拨、捐赠等申请及批复。
第八十八条 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应当建立技术档案。
第八十九条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需要立卷归档的资料应当收集齐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九十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医学装备管理活动中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一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管理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原则上档案应当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如需复制、外借须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条 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医学装备档案,不得涂改、拆散、遗失档案。借阅档案应当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
第九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交接工作,确保档案完整、连续。任何人不得因工作变动、离职或退休等,擅自带走或销毁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四条 因对口支援等工作需要,医院对外调拨或捐赠医学装备时,与医学装备质量保障相关的技术资料、运行资料等医学装备档案,应当一并移交。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可备份留存。
第九十五条 医学装备报废后,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归集、整理完整的技术档案移交医院档案管理处室,按照规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学装备档案的作用,开展数据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 卫生部对各医院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条 医院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九十九条 对在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处室与个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一百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主要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学装备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 各医院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订本院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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