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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昏定省读后感|晨昏定省读后感(推荐十四篇)

2024-09-17 晨昏定省读后感

晨昏定省读后感(推荐十四篇)。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1篇

养花的乐趣在于一个“情”字,因为作者爱花,把花当做朋友,所以养花的过程就充满了乐趣,这说明了一个道理:当你喜爱说什么,对它寄予自己的情感,你就能从中体会到乐趣;反之,如果你不爱它,只能成为你身心的负担。

《养花》告诉我们的生活哲理:人生就像养花一样有苦有乐,有泪水又欢笑,有付出就有收获,只有不断努力才有成功的可能。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2篇

我从梦中醒来,朦朦胧睁开眼,发现自己身处宽广的房间,房间里没有其他家具,也没有一扇窗,只有一张床,就好像这个地方与世隔绝了一样。我踩在地面上,地表的温度蔓延我的全身,开始还不适应的我,不经意打了个寒颤。这是哪里?为什么我在这里?我该怎么出去?现在离我醒来已经过去很久很久,我的生活、朋友、家人还有我的未来,都在外面,我不能就这样丢弃这些。我苦恼地坐在床上,这床不是我的床,却又柔软舒服,我不知不觉躺下了,也就这样没了意识。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站在床边的女孩着实把我吓了一跳,当我完全清醒的时候,我才看清了这个女孩儿的容貌。她长发及腰,发色是很自然的黑色,她身着白裙,她看着我,瞳孔里映着我的轮廓,这些看着都很冷峻的外表,嘴角的微笑却为她给了我一个最终的印象——温柔。

“你是谁?为什么和我在这?你也是突然到这里来的吗?”我的脑袋里突然涌出了很多问题,我不太相信她是突然来这的,她就像是本来就生活在这里的人一样。回答我的,是她更加温柔的微笑,和她白皙又瘦长的手。这是什么意思?要我我握住她的手,然后把我带出去吗?意识的驱使下,我拉住她的手,她沉默地开始带我走,没走几步,我的脑袋嗡了一下,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跟着女孩到了室外,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我着急跟上女孩的步伐,可是她太快了,没走多远我已经气喘吁吁,我还没来得及瘫坐在地上,女孩拉起我的手就开始跑了起来,我一边跟着她一跑边迷茫地思考。我突然觉得她很粗暴很野蛮,她就像是很着急去哪里似的,一直拉着我跑,可是往前看是永无止境的草坪,看不到尽头,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摔下了悬崖。女孩儿不见了,我一个人摔下了悬崖,她在害我吗?那我该怎么办?

我醒来的时候,回到了白色的房间里,依然坐在那张床上,我下了床直接就到了一片林子面前,女孩儿再次出现,我对她有很强的防备之心,看到她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她要害我。可是她没有想要带着我的意思,自顾自地往前走,我为了一探究竟,只好跟了上去,她的脚步没有之前那么快,甚至像是刻意在等我一样放慢脚步。没走多远,我跟着女孩从狭小的走廊穿过去,到了一片花丛中,房屋鲜少人也鲜少,但是男女老少都有,大家都在做自己的事情,织布、耕田、踩影子……我很羡慕这里,就好像来到了陶渊明写的桃花源一样,让人很舒服,我简直有一种想要在这里安家乐业的冲动。

“你还喜欢吗?”女孩开口说话了,她的声音很温柔,和这里的生活状态很符合,她应该就是在这里生活的人吧。“这里是哪里?”我的问题必须要一个解释。“你不了解这里吗?这不就是你心里面最想要的地方吗?理所让然你比我了解才对。”女孩一下说了这么多话让我有点适应不过来,只好含糊地理解她这句话的意思,我又问她:“你怎么找到我的呢?”她回答:“我就是你呀,你忘了你自己的模样了吗?”我这时才回过神来,这女孩,真的是我自己啊,自己熟悉的样貌,一样的声音,但是仿佛现在的自己才是与这里格格不入的外来者。“你为什么一开始不说话?”我问。“你怕我,”她说,“但是你还是跟我来了。”“你好像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再次强调。“没有什么好问的,在这里生活几天尝试一下吧,权当放松了。”她不想回答,我也只好不作问,点点头回应了她。

我在这里生活的很久,这里的人都很温柔,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信仰,但是他们都没有自己的故事,每天都没有烦恼,满满的都是无忧无虑的安乐。这里的人不用上学,不用工作,更不用费尽心思地去与人社交,这里个人都很平易近人,就像是没有脾气一样永远对人和善,这里没有争吵,也没有任何束缚,在这里就像真正得到了自由一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样的日子仿佛永远不会厌烦,可是,我只要一想到原本世界的我,心里就会出现一种畏惧感和愧疚感,我在这里,那原本世界的我,是怎么样的呢,昏迷、睡着还是活动着,生活得越久我想回去的心越强烈,于是那个女孩就想和我心灵相通似的出现在我面前。“想回去了吗?”她还是那样的微笑。“嗯,我觉得我在这里荒废。”我回答。她笑得更加灿烂:“那你要回去努力进步吗?”“对,我觉得这里太安逸了。”“那你喜欢这里吗?”“喜欢,我以后还能来吗?”我问道。“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微微有点遗憾,犹犹豫豫地只是告诉她我想要回去,以后不来这里都没有关系,不想落后。她开口:“我懂了。”

“记住,永远不要太安逸,就算是遇见了我,也就是你,也不要相信,不想要被遗忘就好好对待自己,让自己出彩,这样的安逸生活绝对不是白来的,这得要是你自己挣来的,。我相信,你还会来这里,我们还会见面的。加油。”她说完这些话,对我很温柔地笑了笑,我刚想开口说话,我就在自己的家里醒了过来,闹钟一响,早上六点了,要努力学习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只当那是我的一个梦,梦中的自己掉下悬崖,可能只是为了让我记住现实的残酷吧,如果我一直沉浸在那梦里,会有怎样的结果,会变成女孩吗。

我想,会的。加油!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3篇

作为一名有思想有追求的有志青年,我看了这样一本书,这本书振奋了千百万的人。

从这本宣传小册子可以看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有着明显而强烈的阶级观念,意欲为社会变革的哲学和舆论先驱,其前瞻力和雄心壮志十分撼人。宣言用资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论证其必然覆灭的命运,同时得到论证的,是资产阶级曾几乎统治世界作为数千年社会历史中最大的伏笔,必将勾勒出无产阶级真正一统天下的宏图。

《共产党宣言》揭示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本质对立。关于对资的批判,马恩做到了前无古人的深刻。马恩深信历史的车轮会将资产阶级碾成粉末: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本身弊端将超过其容纳程度犹如充气过头的气球直至爆裂。不过到目前为止,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似乎仍没进化到摇摇欲坠。相反,西方现行的福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大大缓解了资阶和无阶间的矛盾,尽管它们没能避过马恩准确预言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但从人民生活水平来看,他们似乎并不如马恩预测般“水深火热”。

我已经表明了立场:读完《共产党宣言》我无法评价马克思主义;但是我倒可以说说如何对待这一学说的看法。这个才是我最想说的,中庸完了我总该代表自己说几句。

当前,社会主义在中国意识形态领域占有绝对主导地位,这个就不用说啦,不然这门学科干嘛要占我4个学分?但问题在于,我不是很确定马克思主义是不是正确的。数学讲究逻辑,正确与错误光靠逻辑就能辨证出来;一条公式是错的,会有理性的数学家和追求逻辑的人站起来反驳它直到纠正为止。数学很单纯。但哲学就不一样了,它往往主观而且很容易带上政治色彩。历史上哲学被迫与政治交媾的例子不少,德国希特勒就偷换了国家社会主义为种族哲学,后果无须赘述。当然当时的人们处于思想控制的高压下,很容易信服希特勒的扯淡,现在信息开放,从我能获得的数据来看,我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还是比较有信心的。但是学说本身正确,并不代表大张旗鼓宣传它的人说的都是对的。

因此我觉得,不论社会主义这种理论本身对错,当一种东西在意识形态领域成为主导的时候,就更加有必要时时审视它,这一点历史很明白地告诉过我们。你肯定会猜想我是不是想例举文革,我是不会告诉你的。拿这个整个民族犯傻冒的丢脸往事来譬喻当今的大好形势简直大逆不道。换做别人这么说我也会很愤慨,被别人骂傻冒没理由心平气和。但我想历史告诫我们的应该是思想的自由不该被抹杀。在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如此风行的年代,在这个社会主义几乎成为唯一一面允许飘扬的政治旗帜的国度,更加应该扩大思想的包容度。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不知道你读后是什么感觉,先说一句,这本书真的够厚的呢,真需要一些耐心才行。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4篇

每一次读欧亨利先生的小说,终会为故事的曲折回荡所折服,为世界的百态众生而慨叹。正如很多人所说的,如果把他的小说作为一场“戏剧”对编剧而言,是个绝佳的情节;对观众而言,算是对得起一张入场票。

小说来源现实,在读者的眼中绽放,凸显它刻画的一切。先生通过短短的篇章,小小的故事,妙笔生花,在人们的心门上叩出无味人生。

有人说《警察与赞美诗》诉诸的是人生中的机遇问题。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那么理所当然,索比上演了一个无知的不知悔过遭人唾弃的小丑,背负起那个时代下芸芸众生相悖于正义和常理的渣滓。不值得同情。而赞美诗的结局便成了点睛般的反衬。当他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变原形毕露。

有人说这是上帝在作祟。索比是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穷困潦倒,衣不蔽体,他为了进监狱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而故意犯罪,惹是生非多达六次,竟没能达到目的,后来想改邪归正之时,警察却逮捕了他,仿佛是上帝和他开的一个玩笑。上帝很公平,很大方吗?对于索比来说,当他真正想要努力去做的时候,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昆德拉先生所说的,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在我而言,索比也只是和阿Q的影子罢了。所不同的,是他们的命运,相处两个国度下的命运,两者都是杯具,而后者多少有些上帝和主人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的意味了。

还有人说小说接索比的故事讽刺了那个社会。在哪个到处崇尚自由民主的国度中,却终因金钱模糊了正义而纯洁的价值观。“那警察急匆匆地跑去馋一位穿晚礼服的金发高个女士过马路,免得它在两条街以外朝这边驶过来的电车撞着。”警察并不关注苏比与“伞主人”的争执,而去帮助一些或许根本就不需要帮助的人。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甚至于在索比丢下第一块石头时,警察惯性的思维讲索比的“梦想”丢在一边,警察的观点代表了那个和谐社会的想法,一切顺理成章。然而当苏比最后在赞美诗的意境中醍醐灌顶,一股强烈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的时候,警察却留意了他。这就是不公平给予他的。也正是欧亨利所讽刺的哪个可笑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不公平不仅仅来源于金钱,还来源于社会地位。索比便是那个世界下最为普通的小小的一员,他用他的思想和觉悟,用他笨拙的行为为世界留下淡淡的一笔。

然而我想说的,如今我们也在提倡和谐社会,可至今也许只是空有架子,人们看不到和谐,阿Q思想和索比精神仍然存在,更多的人看不到春天的美好。和谐,和谐,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欧亨利先生将这一切告诉众人,便是警示众人,至此,我们努力摒弃那些可笑的观念,慢慢感化这个世界,未来,总是美好的吧。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5篇

晨昏诺日是一本具有深刻内涵的畅销书。作者通过这本书中的故事不仅展现出了自己的文学才华,还深入探讨了现代人类生活中的许多关键问题。在我看来,这本书极具启发性,它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同时还可以激励我们去思考和行动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晨昏诺日的故事主要围绕一个家庭展开。这个家庭的成员在不同的时间和场景中都展现出了各自的人性特征。他们的生活中存在着许多尖锐的痛点,比如互相不理解、事业困境、精神疾病等。但这些话题并不是故事的全部,它们只是为主人公的决定和成长提供了一些背景信息。作者将主要精力放在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上,探究了他们如何反思自己的错误、如何实现个人价值以及如何面对与他人的关系。

晨昏诺日也可以被视为一本教育读物。书中许多章节都可以激励读者去思考和学习。例如,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在不断探索自己的天赋并进行职业转变的过程中取得的成就。这样的例子可以鼓舞我们自己去面对职业中的挑战和困难,并不断尝试新的事物。同时,书中提到如何与他人合作以及如何发扬个人特点的章节也对我们的人际关系和个人发展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通过晨昏诺日,我们也可以更加深入地思考我们自己的人生观。主人公在思考自己的生命价值的过程中,引发我们对这个话题的深入思考。作者在书中也讨论了关于死亡以及个人意义的议题。这些话题都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自己的人生信仰,并拥有更深刻的思考。

总之,晨昏诺日是一本非常有趣且有启发性的书。通过对人类生活中众多痛点的描绘,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并思考如何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这本书也反映了现代人面临的许多问题,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并应对现代社会。如果你还没有读过晨昏诺日,我强烈推荐你去读一下。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6篇

寒假中,我读完了一本好书——《当幸福来临时》这本书。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名叫哈令卡的十二三岁女孩,她是个生活在孤儿院,在那上六年级的女孩,她性格孤僻,没有一位好朋友,但在一次偶然的抱打不平,让她重获了尊重和友谊——在募捐母亲康复会的活动中,因为哈令卡募捐的的款数最多,所以她获得了母亲康复会的奖励——一次去什切城公园远足的机会,还附加一个冰激凌和餐馆一顿饭。当来到什切城公园,她面对精美的石刻雕像……哈令卡认识到这样使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只有积极面对所要发生的一切,才能使得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的美好;只有敢于尝试和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才能知道生活中的无限乐趣。就能收获未发现的欢乐和友谊。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7篇

从文章看,最主要的是平等观念。在作者那里,人是生而平等的,各人境遇不同,甚至差别很大,不过是幸运与不幸造成的差别。所谓幸与不幸,包括天赋条件、成长条件、生理条件,幸运者只有关爱不幸者的责任,没有歧视不幸者的理由。有平等意识,才会有平等对话,才会感觉人家上门来“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是很抱歉的。

再是人道主义精神。这种精神要求社会关心个人、同情个人,尊重个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尊重人格,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并促进全体劳动者的全面发展。作者一家对老王是怀有这种精神的。知道老王有夜盲症,就送了大瓶鱼肝油。他们总是照顾老王生意,坐他的车,让他挣点钱。老王收钱常常客气,他们总是照原价付。平板三轮不敢坐了。还是关心老王是否能维持生活。总之,对不幸者怀有一颗爱心,才能这么关心人,爱护人。

老王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身子僵直,样子非常怕人,作者心里只有同情和悲酸。老王死了好几年了,作者每每想起来还感觉有愧于这个不幸者,总觉得在他生前,对他关爱不够。所有这些,都是人道主义精神,正是公民道德建设所提倡的。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8篇

读完《简.爱》,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地震撼。爱在卑微的同时又那么伟大,它可以让人盲目的同时也可以让人清醒,是爱的力量,让简没有放弃她自己的爱情,没有嫌弃残疾的爱人。

简?爱是一个很可怜的女孩儿,由于父母早逝,她只能住在舅妈家。从小她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哥表姐的欺负和痛打。十岁时舅妈把她送入慈善学校当修女,修女在当时地位是最低贱的,可简并没有因为这个而自暴自弃,在那里,简?爱学会了坚强,并在那里一呆就是八年。长大后,她一边当家庭教师,一边反抗政府的偏见,她追求平等,打破传统地位观念,最终她嫁给了自己爱的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颗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一样丰富,我心里所装的也和你一样充实。”这是《简.爱》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一句名言,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相信书中敢于抗争、性格倔强的简?爱一定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简?爱的倔强和独立的性格,深深地震撼了我。简?爱从小就寄人篱下,受尽了别人的冷眼虐待,而她并没有屈服,敢于面对现实,与偏见和命运抗争,以勇敢顽强的毅力克服所有的人生挫折,这就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更让我惊讶的是简?爱在那所修女学校竟然待了八年,在那所学校里学习,不是被老师害死,就是被饿死冻死,这就让我更佩服简?爱坚强的意志了。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9篇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世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10篇

读起《草房子》这本书,感到那么亲切。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

故事的一切都围绕着他们,桑桑是个聪明、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过不少好事,但也闯了不少祸。比如:他把蚊帐改造成鱼网来捕捉小鱼;夏天穿棉衣去上学;把橱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故事都让我乐得合不笼嘴,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让我流下了泪水。因为桑桑被诊断患上了绝症,桑桑的爸爸四处寻医问药,那些医生都无能为力,我为他只有短暂的生命而流下了伤心的泪,就在大家都绝望的时候,温幼菊老师的“药寮”开放了,她每天为桑桑煎药,终于,桑桑的病痊愈了。我真心地为他高兴。

我也曾经是个顽皮的孩子,常常在家做恶作剧,还非常贪玩,但是,在爸爸、妈妈的教育下,我渐渐地懂事了,改掉了不好的毛病,既没有影响别人,也没有耽误自己的学习。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11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是关于江姐的故事。

每看到一篇,我都泪流不止。江姐不幸被捉捕,关进监狱,我心里不断骂着那个出卖江姐不仁不义的叛徒甫志高;敌人对江姐进行严刑拷打,用鞭子毒打、煤块烙印、往手里钉竹签、坐老虎凳……48种酷刑,我看着江姐伤痕累累的样子,心里真不是滋味儿。要是我有超人的力量,我真想飞到那里把我们敬爱的江姐救出来。还要把那些可恶的敌人一网打尽。可江姐的那一句“竹签子是竹子做的,而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让我对江姐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感到无比的钦佩。

雨雾蒙蒙的城墙门,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映入江姐的眼帘,江姐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突然发现丈夫的名字列在第一行!这种突然失去爱人的感觉我实在是无法想象,这么大的打击真不知道江姐该如何承受?哎,我真想立刻飞过去,安慰江姐。敌人真残忍,我真想把他们一个一个全杀死。哎,可怜江姐禁不住哭出声来,一阵又一阵头昏目眩,使她无力站稳脚跟,趴在石凳上哭起来……但坚强的江姐立即想到的是自己担负着党托付的重任,没有权利在这里流露内心的痛苦,更没有权利逗留。她前进的脚步,又不断地踏进泥泞,一路上激起的水花、泥浆,溅满了鞋袜,她却一点也不在意。她真是一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

看着,不禁想起我平时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遇到难题,就说“不做了,不做了,太难了。”不小心受伤,就号啕大哭,哎,真不勇敢,同故事中的江姐相比,我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所以我们不能忘记像江姐这样为了新中国的成立而奉献自己青春的革命先辈们。更重要的是,我们有责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将江姐精神、红岩精神发扬光大!我们应该向江姐那样,树立远大理想并忠于自己的理想,有坚定的意志和信念,不惧怕前进道路上的任何挫折和困难。只有这样,我们的建设事业才会继续繁荣发展下去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这幸福生活是无数爱国者们为了祖国,为了人民,而用血和汗换来的。我现在要刻苦学习,做一个爱祖国、爱人民的少先队员,将来为党、为人民争得荣誉、赢得光彩!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12篇

爱默生说过:“责任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价值中它处于最高的位置。”责任就是做好你被赋予的任何有意义的事情,家庭需要责任,因为责任让家庭充满爱;社会需要责任,因为责任能够让社会和谐发展;企业也需要责任,因为责任让企业更有凝聚力、战斗力和竞争力。

责任体现忠诚。忠诚是一种职业的责任感,是一种对职业的忠诚,是对从事职业的敬业精神。一旦养成对事业的忠诚和责任感,我们即使面对逆境,也会鼓足勇气;面对诱惑,也会不为之所动。是企业养育了我们,是企业提供我们成长成才的舞台,是企业给予我们成功的机遇。当我们对企业怀有感恩之心,对企业的忠诚将变成自觉的行动。对企业的忠诚,也将唤醒我们的责任感、自信心,激发人格力量的迸发。我们会因为要担负的责任而变得更加勇敢和坚强,会调动起所有的潜能,发展自己的能力。责任保证了敬业、保证了企业的竞争力、保证了创造、也真正代表了一个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在当代社会,几乎每一个优秀企业都非常强调责任的力量。在IBM每名员工坚守和履行的价值观念之一就是:“在人际交往中永远保持诚信的品德,永远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在微软“责任”贯穿于员工们的全部行动。责任在这里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缺乏责任意识,其他的能力就失去了用武之地,所以,在企业里,责任是胜于能力的。无论我们有多么优秀的能力,只有通过尽职尽责的工作才能完美地展现。最优秀的人才总是希望进入最优秀的企业。而每一个优秀的企业都在诠释、创造和践行着自己的企业文化、职业精神和价值观念。我们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费力才能完成的,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责任。

作为我们奋战在一线的员工来说,虽然不必像陈景润一样呕心沥血,攻克世界顶级的理论难题;不必像董存瑞一样头顶药包,顽强抗敌而壮烈的牺牲;而我们需要所拥有的是他们那种至死不渝的敬业精神,以及他们为了自己执着的事业而誓死报国的雄心壮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以企业为家,带着一份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与企业融为一体。我们要以同事为伴,用一份真诚的爱心去关怀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要以团队为单元作战,增强集体的核心力量,把我们从事的工作做得最好。

有人说,假如你非常热爱自己的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非常厌恶自己的工作,你的生活就是地狱。在每个人的生活中,大部分的时间是和工作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我们放弃了对自己的责任,就背弃了对我们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勇敢地扛起它,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对于企业都将是问心无愧的。人可以不伟大,也可以清贫,但我们不可以没有责任。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弃肩上的责任,扛着它,就是扛起自己生命的信念。

天地生人,有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通过对《责任与忠诚》一书的学习,我更加明白:责任是成果,责任是创新,责任是效率,责任是生存,责任就是对工作出色的完成,责任就是忘我的坚守,责任就是人性的升华,责任更是企业的立命之本发展之基。当前,我国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发展期,作为一名石油工作者,我们的工作意味着责任,我们的工作呼唤责任。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13篇

《晨昏诺日》是一位现代著名诗人杨炼的一首诗篇,诗篇以自然的日夜更替为主题,描述了大自然的美景和生命的意义,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变迁、宽容、自然美好的向往和思考。这是一篇充满哲学思考的诗篇,读完后让人不禁感到心灵深处受到触动。



这首诗始于“晨昏诺日”,意味着日夜交替,一天从清晨开始,逐渐进入黄昏,最终结束于夜晚。描写了朝霞迎接清晨的到来,夕阳陪伴黄昏的离去,万物的生长、凋零、变幻不息,正如生命本身也是如此。每一天都是不同的,我们要珍惜每一个时间点,感受生命的流转,领悟每一刻的美好。



晨昏诺日,诺日是指日出和日落的时刻,这个时间点的变幻,不仅代表一种自然的美,同时也象征着我们的生命中不可避免的离别和再见。这个过程既有见面又有离别,人生经历中也是如此,我们的生命很短暂,有容易与失去,有生命的诞生与死亡。因此我们要珍惜每一份感情,每一个拥抱,每一次相遇都要想着它的结束,珍惜每一刻。



作者在诗中也写到“夕阳西下”的场景,夕阳是向东落日,晚霞绚丽壮观,夜幕的降临和暮色的深沉,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黄昏中万物自然地进入休眠状态,长时间的工作和疲劳的身心也需要放松和休息,并且让自己平静下来,好去品味生命的美好和内涵。



晨昏诺日的变幻和流动,作者所表现的是一种自然现象。 诗还在生命,变迁和永恒之间建立了联系。正如自然界的永恒,生命也是同样的,有生命的诞生,有生命的终结,但这不会影响生命的永恒。因为生命是多姿多彩和变幻莫测,通过阅读这首诗,可以感悟到自己人生的意义。



总之,《晨昏诺日》是一首富有哲理思考的诗篇,以自然现象为主题,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变迁和自然美好的感悟。 晨昏诺日的变幻和流动,让我们更好的感悟生命的真谛和生命意义,促使我们珍惜时间,珍惜每一刻,生命的美好。

晨昏定省读后感 · 第14篇

《背影》读后感(一):无染的白莲花

小时候在语文课本里读到朱自清的这篇《背影》时,没有任何感触,只是觉得它只不过就是一篇必学的课文罢了,如今,每每读到朱自清或清新或温情的文章,才觉得他是一位温文而雅感情细腻的男子。

对于他,我也只是初步的了解,朱自清原名自华,因处乱世“决定做一朵白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处乱世而高洁,正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而改名自清,表字也一并改为“佩弦”,时刻警策着自己。他的一生也如其名,清白了一世。

也许自古才子命多舛,有着八个子女,先后步入两次婚姻的他,一生颠沛流离,生活困顿,举步维艰。他终于被这些所有的磨难而压垮,“走”时年仅50岁,他的语言洗练,文笔秀丽,他的《背影》带来的温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被称为“天地间第一等至情文学”。也许我说了,他的话仍然延续着他的生命。

本书的每一篇不可谓都是他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他的博学,他对中外文化的差异无不在《欧游杂记》《伦敦杂记》里面一一体现。不管他在国内还是国外,他最喜欢的是去书店。也许这是文人对文字的痴迷。他对儿女的教育以及对亡妻的怀念,也不无用他自己的方式一一展现。

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小家伙,也跟我一样喜欢他的文章,拿到书的第一个睡前,小家伙做在我的怀里,给他读了三遍的《匆匆》和《歌声》,明白了时间的宝贵和想象的美妙,第二个晚上除了那两篇的三遍,又读了一遍《荷塘月色》,小家伙体会到了文字描述的美,五岁的娃竟感慨的说了一句,“写的好美啊!我能想象出来。”

《背影》读后感(二):三读《背影》

小时候心智不成熟时,读《背影》是一种机械的阅读。我认为朱自清的文章中有很多动词。我能学会写作文。又认为文中的父亲买橘子动作有点“搞笑”。全无感慨之言。

年纪稍长一些时再读《背影》竟开始读懂溢于文字之间亲情流露。父亲不善于言辞,非常爱儿子,但他受生活所迫,希望尽一切努力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儿子也爱父亲,但是爱在心中羞于表露。

好在父子两人心心相惜。

成熟之后再读《背影》,不禁被文中的父子两人感动。感于深沉的父爱亘古不变。顿时明白了自己的父亲,这么多年来为了孩子奔波而毫无怨言。

同时,感于儿子的自我剖视。好在他极早的明白了理解了父亲满满的爱。虽不能给予父亲大富大贵的生活,但起码在心里还是怜惜父亲。

好文章历经时代仍于读者产生情感共鸣。

《背影》读后感(三):背影的书评

朱自清的散文,用最朴实的文字,和朴实的叙述,也带着非常真挚的感情。我读了他的散文,总觉得很流畅,仿佛每一个字都那么自然,我也常常能感受到作者的正直、热情、闲适、幽默,以及他对朋友和家人的向往。

在“荷塘月色”里,写他一个人在晚上到荷花池边散步,描写了自己独处的描出,就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接着,他描述了荷花、荷叶、月光、柳树,让我在脑海中画出一幅场景,不知不觉中我也仿佛走进了宁静的荷塘。

在“匆匆”里,朱自清问“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像是在跟我对话,他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来和我解释“时间是多么匆匆的流过,一点也抓不住它。””洗手的时候,日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过去。

”我从来不知道可以用这么多鲜活的形容,来说到匆匆而过的时间,真的太巧妙了。

在“春”里,好像出演了一场戏剧,山,草,水,太阳,都是演员。山朗润起来,水长起来,太阳的脸红起来,小草偷偷的从土里钻出来。。。还有桃树,杏树,梨树。你不会让我,我不会让你。他们都开满了花。快点。

我目不暇接的看着这场戏剧热闹滚滚的上演着,满了活力,满了生命的朝气,原来春天是这么不一样的感受啊?

在“冬天”里,朱自清开始于一锅热腾腾的白煮豆腐,围绕着桌子坐的是他爸爸跟他两个兄弟,在大冬天里,一同吃着豆腐,全家又开心,又温暖的画面。另一张**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在冬天一起去西湖划船。另一张**是他一家四口在笑。虽然老师冬天在外面,但家里总是在春天。不管多冷,多大的风和大雪,一想到这些,他的心总是温暖的。

在“背影”里,开始于一个丧礼,那一年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变卖典质还有亏空,所以又借了钱来办丧事。家里的情况很惨淡,一方面是因为丧事,另一方面是因为朱自清的父亲没有工作。

那年朱自清二十岁,还要回北京念书,需要告别父亲。朱自清描述了父亲在火车站的告别,这让他终生难忘,尤其是父亲的背影。这份对父亲的感情又真实又感人。

朱自清的散文非常有亲和力,让读者很容易走进他所描述的画,产生相同的感受,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朱自清的“背影”。最后朱自清说他还会常常想起他爸爸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让我更加珍惜我和爸爸在一起点点滴滴,这些记忆总是那么温暖,永远会珍藏在我的脑海里。

《背影》读后感(四):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

——北岛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北京大学青年预备生朱自华在思考这个问题。

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处于关键时期,战争呈上升趋势。当时,由于袁世凯去世,中国进入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

在父亲的帮助下,朱自华举行了一场像样的婚礼。他的妻子武钟谦是一位著名医生的女儿。她温柔贤惠,善于管理家庭。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

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立志之后,便是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

根据规定,学生应先修两年的预科,然后才能修本科。改名的朱自清全力以赴,次年提前一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

幸有人陪你颠沛流离

1920年,朱自清提前一年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开始了他的教育生涯。从1920年6月到1925年8月的五年间,朱自清在不同的城市改变了七所学校。幸运的是,他的妻子一直陪伴着他。他井然有序地管理着他的家庭,使他不必担心。

武钟谦不仅是个好母亲,也是个好妻子。除了孩子,她心里最重要的是丈夫,但她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朱自清在北京大学读书时,为了学费,她把嫁给丈夫的金手镯换了。朱自清爱书,她在领着一家老小躲兵乱时,还带着那一箱箱沉重的书。

武钟谦朴素而文静。他每天都把朱自清送到大门口,直到看不到朱自清的背影才回去。每有客人来到,总是笑脸相迎,殷勤招待。她很勤劳,能操持家务,烧饭、洗衣、纳鞋底、带孩子,整天忙里忙外手脚不停,把小家料理得舒舒服服。

另外,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相知相伴,使朱自清享受到了朋友之间醇厚的情谊,让他觉得这段日子是“一生中难得的惬意时光”。他的代表性散文作品在这一时期基本完成。

1928年,武钟谦生下第六个孩子后,病情越来越严重。第二年,他因病去世,享年31岁。

最土的情书圣手

武钟谦去世后,朱自清的心情一直十分苦闷,几个朋友劝朱自清续弦,但都被他拒绝了。他是一个不善于照顾生活的人。他的前妻在扬州留下了六个孩子。考虑再三,他最终决定考虑再婚。

一个秋天的晚上,在北平西单的大陆春餐厅,一张大桌子上坐满了人。朱自清坐在里面有点拘谨。坐在他对面的女人是他未来的第二任妻子陈竹银。

陈竹隐后来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了当天的情形:“那天佩弦穿一件米黄色绸大褂,他身材不高,白白的脸上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文雅正气,但脚上却穿着一双老式的双梁鞋,显得有些土气。回到宿舍,我的同学廖书筠笑着说:

‘哎呀,穿一双双梁鞋,土气得很,要是我才不要呢!’我并不以为然。他写的文章我读过一些,我很喜欢,很敬佩他,以后他给我来信我也回信,于是我们便交往了……”

他们交往的时候,交通不方便,主要靠写信联系。书信成了促进他们情感升温的催化剂。

1931年6月12日朱自清的情书中写道:“隐: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谢谢你给我力量。”

1931年8月8日,朱自清换上了亲昵的称呼:“亲爱的宝妹,我生平没有尝到这种滋味,很害怕真会整个儿变成你的俘虏呢!”

在朱自清情书的“轰炸”下,陈竹隐终于熬不住心内强烈的感情,接受了他和六个孩子。

求清白,得清贫

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知识分子贫困史。

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而我仍用得拮据而归,甚矣;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

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

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

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虽说**教授待遇优渥,但朱自清年轻时忙着还债,中年以后则为养家和时代所累,一生清贫。有一次叶圣陶去探望他,但是他连饭钱都没有,只能向人借了两元五角钱。

曲终人散,终证其名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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