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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读后感(范例十篇)_许三观读后感

2024-11-24 许三观读后感

许三观读后感(范例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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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主要是围绕许三观的卖血经历而展开的,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单纯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强壮,没想到的是,他用自己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许三观的二次卖血是一乐打伤了铁匠家的儿子,许三观没有钱赔偿铁匠,于是,他又去卖了血,也正是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善良的许三观还是将一乐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

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初恋情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为了看望林芬芳,便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大跃进时期,大炼钢铁结束后,全国大饥荒,正当许玉兰为填饱全家人的肚子而发愁时,许三观找到了李血头,通过卖血让全家人吃了一次好的。

许三观第六次卖血是得知在乡下当知青的一乐生病时,许三观卖了血,让一乐回到乡下。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许三观卖血不久后,二乐的队长来城里办事,为了招待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生病,一乐得了很严重的病,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疗,便沿着去上海的路,一路来到卖血岛上,用自己的卖血钱救了一乐。

看完这部小说,给我的最大感悟就是许三观的坚忍不拔,作为主人公的许三观在面对一次次的人生困难时,他用卖血的方式来帮助自己的家庭渡过一次次危机。许三观不是一个普通的世人,而是违反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在他得知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他的表现是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不想再看见许一乐。但当许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后,许三观又怀着悲悯之情,去卖血,赔偿了方铁匠一家。因此,一个小人物身上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自信,自我满足等性格都集中在了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身上。

读《许三观卖血记》,我读到的不仅仅是各色的人物,更是看到了在历史大背景下小人物的人生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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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非常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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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读书目:《许三观卖血记》

无需卖血是多么幸福

在旅途中,把《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两周后的今天,坐在这里写读后感,说实话书中的很多的细节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但主人公许三观的顽强和对命运的反击让我不能忘却。

在飞机上,旁边一位60多岁的同事说,这样的书是在欺骗孩子。据他说,解放初期,管理如此严格,怎么会有人卖血。关于**的可能性,我不想过多的辩解。

或许当时卖血的人真的不多,但一定有,余华就是通过极个别卖血的人和村庄反映了中华儿女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和拼搏精神。正如哈利波特并不真的存在,大侠郭靖也是。**中的情节真的不真实,那也真的都是源自于生活,并且给现实中的人以启发。

老实说,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一些理解和思考,我将与你分享。

一是关于卖血本身。卖血本身让人毛骨悚然。血液是人类生命和新陈代谢的基础。怎么能交易呢?

一时间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网传的“乳娘”,但性质还不太一样。虽然都是为了钱,但卖血有很多悲剧。正如许三观所说,卖血前,必须喝8碗水。卖了血,就不能和老婆喝酒了。

这说明,血液是人类的力量,不容易被带出去**。但说到卖血,城里人和乡下人有不同的看法。城里人认为卖血低下,卖血的人气力不足、身体不壮;乡下人却认为卖血尊贵,卖血的人身体结实、是条汉子。

因此,这说明卖血不是一个容易的选择,任何想卖血的人也不能。

二是关于卖血的缘由。记得少不更事时候,听说有人卖血,我会想卖血的人一定是好吃懒做的,要么怎么会把如此宝贵的血拿出去卖呢?尤其是当我得知献血的事时,我把地下血库当成了贬义词。

现在,读完这本书,我发现我可能不明白卖血的真实故事,卖血的艰辛,卖血的困难。比如,许三观,他的父辈因卖血死亡,他作为脱离了农村生活的城里人,又被命运牵引着走向了获得经济利益的“捷径”。许三多卖过很多次血,有深思熟虑解救非亲生儿子的,有一时兴起满足个人欲望的,比如追求心仪的女子、报复老婆与她人交合。

但从整本书来看,每每时代或者生活给了这个家庭空前的重创,眼看着就走投无路、家破人亡的时候,他都选择了卖血,甚至接二连

3、 一路卖血救孩子,给了家里无尽的奉献和滋养。所以,我现在明白了,有人卖血是被逼的。

三是关于无需卖血求生的我们。我们成长在新世纪,生活在新时代,生活在时间的纵轴上,靠卖血**主角的距离。但,家里宽裕起来也就是近些年的事情。

还记得上小学时候,每学期开学交学杂费是我家的大事,尤其对于我和哥哥而言是分秒必争的大事。因为,谁要的早才能交上学费。有一年,妈妈说家里真的没钱,让我拿着国库券去充数,被老师批评了一通,现在想想还记得当时的囧相。

而且,我的父母是在饥饿和贫穷中长大的。他们受到家人的照顾,努力学习,这改变了他们的命运。每次我谈起我对红薯的爱,妈妈都说他们这一代人最累的大概就是红薯了。当年,因为红薯产量高,老家一连数年都把红薯作为主要作物,把红薯磨成面做成面条、蒸成馒头。

把那一代人的胃都吃酸了。所以,我们的幸福,真的是得益于祖国的日益强大,得益于父辈们的不断付出。

最后,我想对发现自己垂垂老矣、不能卖血的许三观说:不能卖血是种幸福,您该享享清福了。想对自己说:

你的不易,不是真正的不易,只是生活和成长给你的一点磨炼而已,算不得什么,所以,面对它、包容它、接纳它,让自己更好更强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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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是着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想文学编辑评选的90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英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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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山东高唐人,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名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对,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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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看了许三观卖血记后,我感触很深,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场景中许三观会死掉,我深深地觉得许三观是一个大好人,温饱、房子,就是这个男人一生的追求吗?许三观一共买了11次血。他几次卖血差点丧命。每次他为别人卖血。

三年饥荒期间,他买血让妻儿吃一碗面条,但这种爱让他没有给别人的孩子买一碗面条,只给他买了一个五毛钱的红薯。深夜离家时,他很快给一乐买了一碗面条,许三观是个好人。

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性的生活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出现的天灾人祸,他没有回避和选择;面对自己的困境,他没有怨天尤人,没有奋斗,没有希望和希望,只有本能地置身于生活的泥潭中。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卖血被认为是一种没有尊严的行为,但许三观每次卖血,都是把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融为一体的过程,所以你可以感觉到,身边的人,圈里的人,都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活着福贵这个奢侈的浪荡公子,他赌输了所有的家产,还那么对待家珍,我很憎恶他,他因为自己的年少无知,是自己家跌掉了社会的最底层,在他父亲跌死在粪缸边时,我甚至想干掉他。

经历了战争,经历了磨难,他变得善良,他跳出了沉沦,开始了担当,我也开始了欣喜和欣慰,尤其他对家珍的关怀和儿女的怜爱,让我不由得祈愿他们一家人从此过着幸福、甜美的生活。

然而,生活就是那么的无情和冷漠。他的儿子有庆,在那个盲目崇拜的年代,为了给县长因生孩子而大出血的妻子献血,被医生抽血过量,死在了医院;虽然哑,但聪明的女儿凤霞,找到了真心疼爱她的二喜,却在生下苦根的那天,大出血而死;曾经的富家千金、嫁给福贵后就没过几天好日子的家珍,苦累了一身的病,在风霞死后三个月,也死了;偏头的二喜,虽小有残疾,却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以真诚的爱心,爱着妻子和她的家人,凤霞走后,他坚强地养着苦根,却因一场事故,被水泥板夹死了,临死前最后叫了一声“苦根”;聪明而懂事的苦根,七岁那年,一场发烧,困卧在床,艰难的生活,没有吃的,却因福贵的大意,食了过量的黄豆,活活撑死了……

亲人们就这么相继地离开了福贵。孤独的福贵,年近70时买了一头和他一样老的牛为伴,他管它叫“福贵”。耕田时,他会对它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

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对于福贵来说,他既不孤独,也不孤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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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这部小说几乎没有明显的高潮,但却有一波有一波的感情。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

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

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替一乐还铁匠的钱,第二次是请二乐生产队队长吃饭,第二次是给一乐治病,不断地买卖鲜血。

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这部小说的具体情节非常逼真。就像告诉我们身边每天发生的事。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和华丽的词汇量。然而,在这个迷茫的时代,我们不需要刻意追求什么。只要有感情,就够了!然而尽管《许》中到处隐含着余华对世界“非理性本质”的认知,但该作仍大大区别于他早期的作品。这首先表现在余华流露于文本中的感情色彩上余华在八十年代末是以其“零度情感叙述”而知名的,在《现实一种》、《世事如烟》等作品中,余华总是不动声色地将人物推向一个个灾难,读者似乎能够听到作者冷眼旁观的无声冷笑。

然而在《许三观卖血记》等新作中,余华则流露出隐约的悲悯和温情。叙述者本身脱去了“非理性”的盔甲,这就很大地缓解了读者阅读时承受的心理压力。比如,余华在许家周围建立了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群,一群老百姓总是愿意窥探别人的隐私。人们被锁定的个体生活在闲言碎语中,敞开心扉。

然而,余华的描写并不意味着攻击,而是表现出一种客观现象。这些闲言者并非如一般文本定式中指斥的那样“人心险恶”--“窥探”只是一种爱好,其中并不包藏祸心,如果造成恶果(如因一乐出生的问题而起的许、何两家的仇隙)也只是无意而为之。这些普通人在遇到危险时仍然向别人表示同情。比如,一乐病重时,很多邻居都慷慨解囊,就连一向不安的何家也伸出了援助之手。

这样的处理使《许三观卖血记》一文洋溢出一种动人的感情色彩,从而给读者以慰藉心灵的阅读快感。

其次,《许》中的各种“非理性”现象是建立在我们熟知的生活真实之上的。比如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就具有中国男人的典型特征:他平时骂妻子打儿子,但在关键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支柱,不时流露出父子的温情。

同样,许玉兰也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这种贴近生活的人物形象使余华摆脱了以往作品中夸张、变形的极端倾向,使他的作品达到了看似现实主义的效果,同时也使读者能够用传统意义来解读文本,从而提高了文本的可读性。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在我看来,是对自己以往文本清醒的颠覆和重建。它成功地将后现代主义的情感方式埋在了传统故事的表层之下。作者似乎找到了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余华仍然是一个独特的余花。随着先锋派的冷落,他不懈的创作正逐渐展现出他非凡的艺术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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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我们心中的理想男人是怎样的呢?是英俊潇洒?是博学儒雅?还是家财万贯?每个人心里的答案可能并不相同,但是我们从不否认那种能为家庭付出所有的男人是我们最该尊敬和敬仰的。我并不否认在许三观身上存在着种种可能另我不齿的恶习,比如和有夫之妇睡觉,比如缺乏教养,但是我仍然认为他是个值得尊敬的男人,仅仅应为他为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甚至是别人的孩子去卖血、去养活他们。许三观是个男人,一个真正懂得什么是感情的人。人的血液是宝贵的,但是在他的眼中没有什么比他的家庭更值得去维护,所以他一次次地走进了血站,撩起了袖子。当年华老去,生活稳定,孩子们都有了家庭时,他却习惯了那种卖血的生活,习惯了那卖血后猪肝和黄酒的味道。他用自己的血承担了一个真正男人不该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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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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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第一次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爷爷,认识了龙和方。他知道他们要卖血,他也跟着他们。他也知道卖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

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没有什么文化,但他很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血很多次,第一次娶媳妇,第二次赎别人留下的,第三次,第四次,他每次都用卖血来解决问题,这似乎是他每有办法的。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是他的习惯。

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一些人知道的时候,他们发现他们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____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它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一生卖血的故事。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

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许三观卖血的场景。他捏了捏手指数了数。许三观为了家庭和生命卖了12次血。

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都是用自己的血养大的。许三观让全家承担起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的痛苦经历感染了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在文章的最后一章,许三观已经六十多岁了。他想吃猪肝,喝米酒。他决定卖一次血。但当他到医院时,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工和漆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当时,许三观哭了。在整个故事中,他很少看到许三观哭。他知道他的血卖不出去,但他哭了,哭的很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

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它给了我一种简单和真实的感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惨的命运,活着比死还需要勇气。他仍能在苦难中拥有普通人的悲欢离合。面对苦难,他不是在抱怨,而是在思考解决办法。

他就像一根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痛苦。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这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吃了一顿精神大餐。

他用嘴给儿子们做美味的食物。首先,他把四块肉放在水里煮了一会儿。当他煮不出红烧猪肉时,他就把它煮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盘炒猪肝,说许三观笑了。他说我今天过生日。让我们尝尝我的炸猪肝。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

苦难是真实而残酷的,但面对意志坚强的人类,这是一座可以攀登的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

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卖血的结尾比较随意,第三次卖血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

每次卖血的原因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战斗。面对伦理、自然、社会、家庭等因素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许三观表现出不可思议的力量。尽管他只能用自己得生命来赢得生存权,但他从未被打败过。

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位伟大的父亲,是他家族的顶梁柱。他总是想着他的家庭。当许三观年事已高,不能再卖血抗争生活的困境时,我们庆幸会有千万许三观长大,用自己的方式抗争苦难。

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

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

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的生活是踏实、善良、自信的。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

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

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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