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催泪爱情故事短篇
2026-01-10 浪漫催泪爱情故事短篇浪漫催泪爱情故事短篇(优选13篇)。
▣ 浪漫催泪爱情故事短篇
吴晗第一次见到袁震,竟是在病榻上。当时,27岁的袁震虽是一位病人,但她优雅的气质、从容的谈吐,给吴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此,吴晗和他清华的同学们还特意一起给袁震起了一个“睡美人”的雅号。
原来袁震在一次回家看望患肺结核的父亲时不幸被传染,也患上了肺结核,读到大学四年级时,被迫休学。因家中无人照顾,学校就允许袁震住在学校宿舍里,生活起居由她最要好的室友蒋恩钿照料。
23岁考入清华大学史学系的袁震,此时早已是清华屈指可数的才女。她对文学、史学都有颇深的造诣。即使是卧病在床的时候,也经常向吴晗任编委的校刊投稿。所以,尽管她已休学,但“漂亮才女”的名声依旧在外。吴晗很欣赏袁震写的文章,也十分想结识这位多少有点传奇色彩的同系女同学。于是,便在蒋恩钿的帮助下,找到了袁震的宿舍。从此,吴晗隔三差五就来看一看病中的袁震。吴晗研究明史,袁震研究宋史,两人经常在一起切磋学问。在与袁震相处的过程中,吴晗对她的出众才华钦佩不已,却也因她生病而感到怜惜。他暗暗把袁震当成了红颜知己。
1934年夏天,25岁的吴晗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留在清华任教。此年下半年,袁震的室友蒋恩钿毕业要去绥远教书。她觉得应该找一个人来照顾袁震,于是,她就找到了留校任教的吴晗。吴晗不假思索就答应了下来。从此,吴晗一有时间就会到袁震的宿舍来,渐渐地,两人日久生情。
不料,这时袁震竟又得了骨结核,被一副石膏壳固定在病床上,生活不能自理。对这个失学失业、病魔缠身而又一贫如洗的袁震,吴晗并没有避之不及,他仍然一往情深地来看望她,而且更加频繁。袁震参加革命较早,加上她博闻强记,思路开阔,观点都很清晰,尤其在史学领域,往往能提出独到见解,这一切都令吴晗佩服之至。有一次,他俩讨论一个学术问题。吴晗引证了他非常敬重的适之先生的观点,结果被袁震驳倒,吴晗心悦诚服。袁震知道吴晗崇拜胡适,就笑说他:“你怎么老是在胡适面前矮三尺呢?”吴晗听了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他说:“那么,我在袁震面前就矮了一丈!”
吴晗与袁震恋爱的消息,也开始在清华园里传播开来。同学之间对他俩议论纷纷,都说吴晗有些傻气,找了这么一位病怏怏的“睡美人”。但是,善良的吴晗并没有把这些闲言碎语放在心上。
可吴晗的母亲在家乡听说儿子在北平交了个患肺病,且瘫痪在床的女友时,老人家急坏了,千里迢迢从浙江义乌赶到北平,非要见见袁震。吴晗只得编谎言,声称袁震的健康大有起色,刚刚动身到外地疗养去了。母亲一听,以为那女孩的健康状况应该不像传闻说的那么严重,就在城里玩了几天后,带着满腹疑虑回乡下去了。
随后,吴晗的弟弟又找到吴晗的好友罗尔纲,请他出面劝告。那时吴晗正生病住院,罗尔纲见他爱理不理的样子,便责备他徒有孝子的虚名,却不顾母亲的伤心。听了这话,吴晗流下了泪水,他睁开眼低声说:“我和你的情况两样,追你的那个女子没有病,袁震有重病,你可从母命,我不能从母命。”
罗尔纲原本以为吴晗抗拒母命,只是由于他爱袁震才高貌美。而这时他才知道,最主要的原因竟是袁震有重病,需要有人照看。吴晗的为人,在那一瞬间让罗尔纲深深折服。
正在吴晗和袁震热恋之时,抗日战争爆发了,北京各大院校都开始外迁。1937年9月,不到30岁的吴晗,应云南大学之聘要到昆明去。他很想带着袁震同去,可病弱的袁震还被禁锢在北京的病床上,不能下地行走。吴晗心里很不是滋味,临行前,他深沉地说:“我这一去虽关山万里,但绝不会忘怀你,也绝不会别情他移!你要充满信心,战胜病魔。一旦你能下地行走,我就来接你到昆明去。”吴晗去昆明后,月月给袁震寄钱,两地书信不绝,彼此安慰鼓励,增加了在逆境中共同奋斗的勇气。袁震在积极治疗和吴晗炽热的爱情鼓舞下,对生活充满了信心,病情开始好转。1939年夏天,也就是吴晗与袁震相识后的第五年,袁震终于可以从病床上下地行走了。吴晗兑现承诺,终于把袁震接到了昆明。
那时,吴晗的母亲和弟妹,为躲避日寇,也从家乡来到昆明,与吴晗住在一起。当他们见到端庄大方、彬彬有礼的未婚儿媳,却面色苍白、风吹就倒的样子,不免大吃一惊:这样的姑娘,怎能同儿子结婚呢?
在其他事情上,吴晗对母亲的话都是言听计从,唯独这件事,他非常固执。他仍旧耐心护理着袁震,每天扶她到室外去晒太阳。那时昆明常有空袭警报,经常需要卧床的袁震不便躲防空洞,吴晗就把家搬到了城郊东北的黑龙潭落索坡。
母亲见自己的规劝不起作用,就找最关心吴晗婚事的大妹去劝,要她警告哥哥,说:“若娶了她,要断子绝孙哪!”
当妹妹把母亲的话一五一十地转达给吴晗后,吴晗正儿八经地对妹妹说:“我并不是因为袁震生病,同情她,才跟她好的。我和她是清华的老同学,是志同道合的朋友,这个是生死不渝的。她在这最危险的时候,最困难的时候,我不能够抛弃她,那样她受不了。两个人要好,不仅在顺利时要好,更重要的是在患难中要好。不管袁震愿不愿结婚,我都要照顾她。否则,那就是不义的人。难道你愿意自己的哥哥做不义的人吗?”
吴晗的一番话把妹妹感动了,于是就反过来帮他做母亲的工作。母亲终于无话可说。就这样,在吴晗一家人的精心护理下,袁震的病情得到控制,她的脸色也慢慢红润起来。吴晗和袁震终于能像普通恋人那样,在夕阳的余晖里,漫步于小径之上了。
1939年10月的一天上午,吴晗对母亲谎称陪袁震进城看病,他俩来到昆明城里一家旅馆,约了几位好友,在一间简朴的小屋里举行了一个极为简单的婚礼仪式。这一年,吴晗30岁,袁震32岁。一对患难情侣,苦恋五年,终成佳偶。
与袁震结婚,无疑意味着要照料她一辈子,吴晗对此早有思想准备。多灾多难的袁震婚后没多久,又患上了子宫肌瘤,出血不止。大量的出血又引起了严重的贫血,不得不每十来天就要输一次血。吴晗得知自己的血型与妻子的血型相匹配后,便瞒着学生和好友将自己的血输给了妻子。由于输血太多,吴晗一度患上了脑贫血,几次在讲课时晕倒。袁震知道后,十分痛心地说:“你不要再为我输血了,我反正是这个样子啦,多活一年与少活一年也没多大差别,可你肩上的担子重啊,你的身体千万不能垮呀!”吴晗听后却轻松一笑,安慰妻子说:“我的生命中不能没有你。为了使你早日康复,我就是少活十年八年又有什么关系呢!”
为了支付袁震的医药费,吴晗把自己的生活费用降到了最低限度,身上穿的是大学时代的旧衣衫,脚下是露出了后跟的布鞋,每次去上课来回要走20公里的路。为了给袁震增加营养,吴晗买不起肉时就买些牛骨头来炖汤给袁震喝,他自己每次给袁震输血后,也不过喝碗牛骨头汤补补身子。后来到了实在没有钱的时候,他便忍痛把自己珍藏多年的书卖给清华大学图书馆,以解燃眉之急。对此,植物学家蔡希陶曾赠他一副对联:“门书天禄阁,人在首阳山”,以表达自己对吴晗的钦佩。
1949年11月,吴晗出任北京市副市长。可不管公务多忙,吴晗对袁震的感情和照顾一如既往。袁震也尽力在学术上帮助丈夫。在此前后十几年间,吴晗先后出版《历史的镜子》《史事与人物》《灯下集》《春天集》等多部著作。吴晗不止一次地对人说:“我的每一篇文章,都有袁震的心血!”
由于袁震的身体原因,一直没生小孩,吴晗夫妇就从孤儿院抱回了一儿一女。这给了吴晗夫妇心理上莫大的安慰。然而,正当吴晗和袁震沉浸在家庭天伦之乐的幸福中的时候,一场史无前例的浩劫向他们袭来。1968年3月,吴晗被捕入狱。不到1个月,袁震又被当成反革命家属,关进劳改队实行“群众专政”。原本就长期卧病的袁震,哪里经得起这般的非人折磨?1969年3月18日,袁震永远离开了人世。同年10月11日,饱受折磨的吴晗,也在秦城监狱里含冤辞世。
一对患难与共的伴侣,虽含冤九泉,但他们不离不弃的忠贞爱情却早已穿越了生死,像一首不朽的歌,让我们每次聆听都心生敬意。
▣ 浪漫催泪爱情故事短篇
故事:短篇悲伤爱情故事
短篇悲伤爱情故事1:习惯会怀念一辈子
如果你怀念某个人,某件事,某段难忘的时光。那么请把它变成你的习惯,这样就会怀念一辈子。
大学时,我常走在老操场门前的那条水泥路,像是老马识途,不同的是我走在这里并不是找不到路,而是为了怀念某个人,一个为了我歇斯底里的人。一段我终生无法忘记的回忆。那时的我们经常走这条路,路过女生寝室她会俏皮的指给我哪个寝室的内衣挂在外面,我会打趣她像男孩子一样口无遮拦。送她回寝室,接她去上课。经常会从这里走过。久而久之没课的时候也会来走走,时而打闹,时而牵手。
走的累了就坐在女生寝室前的大柳树下坐一会儿。任由微风和阳光散在身上。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分开了。每当我一个人走在这条路的时候都在想当初的人儿多傻,总以为爱了就是一辈子,爱了就不会变。为此我还跟母亲吵了一架。殊不知,每个人都会经历几次懵懂天真,几次浪漫疯狂,几次歇斯底里才会明白爱,才会珍惜爱。其余的,都是结婚前的情感准备工作罢了。
一个人出门的时候,我会经常去找一个人少而又干净的小馆子,来一盘尖椒干豆腐,在来一碗米饭。味道不知比姑姑强了多少,可还是刺激不了我的味蕾。我自己心里清楚,醉翁之意不在酒。菜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做菜的人已经阴阳两隔。无论到哪里,味道再好,也吃不出像姑姑在世时那种狼吞虎咽的感觉了。姑姑是急性子,有时做的咸,有时做的淡,有时尖椒还有些夹生。这时姑父会在一旁开几句姑姑的玩笑,我也会附和几句。姑姑会佯装生气的骂我你跟我一个姓的,你得向着我。那腔调,带着血浓于水的亲情。
吃过饭,我会点一支烟,俗话说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烟就是高中那个同学爱抽的那种。记得那时候多次给他别的烟他都拒绝,然后像我晃一晃他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的硬长白,我喜欢抽这个。他说这话时的动作和眼神,我至今都记得。那时的我们经常在宿舍里聊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上到国家大事,下到女生内衣的颜色。几乎无所不谈,而他几乎什么都知道一点,看什么都透彻一点。经常在我们争论不休的时候寥寥的几句话就解决了风波。
那时的我们总是藏着自己的心事,生怕被人知道,就好像收起耳朵的兔子,以为这样别人就会看不到软弱。其实不然,狼会时常夹着尾巴,可是连老虎也忌惮三分。
第一次注意到她的时候她笑的很开心,大大的眼睛弯成了两个月牙,浅浅的酒窝,宽大的衣服。嘴里叼着个棒棒糖。不知怎么的竟然觉得有些滑稽。我居然也随着她的笑咧开了嘴角,那是我和前女友分手后第一次不由自主的笑
我有男朋友了。
祝你幸福。
谢谢,也祝你幸福快乐。
从此以后我学会了快乐。或者说,快乐成为了我的习惯。只是想起她时,就连这习惯都无法填平这思念的深坑,我放声的笑,笑声由小到大。直到我听到了好远以外的回音,直到这笑声再也掩盖不了苦涩。
短篇悲伤爱情故事2:二次伤痕,二次被骗伤痕累累
二次伤痕,二次被骗伤痕累累
有人说:吃一尺长一智,
男孩子无情被两个女孩子欺骗,被骗的伤痕累累,无情离开男孩子,
男孩子,因为一个女孩子放弃大好三年时间,生活行尸走肉日子生活,女孩子:连头都不愿意,
男孩子:为女孩子绣上伤痛文身,没有人知道,男孩子:心里中心痛苦,曾经因为女孩子怕累,
男孩子:休息五个时间帮女孩子:洗衣服能做事情,男孩子不会说二话,因为男孩子:深深爱的女孩子,不管家人说什么,男孩子:因为女孩子,连工资不给,跟女孩子离开那里,
女孩子:一定拿到工资,男孩子:把家人叫来,到头来拿一千元,两人个五百,
最后女孩子:家人反对两个人在一起,女孩子:想和男孩子在一起,因为女孩子家庭不同意两个人分开,男孩子:因为家庭拿不出那多钱,
男孩子:恨自己家庭,男孩子:生活行尸走肉日子生活四年,
男孩子:离开那里在另一个城市生活,好景不长离开那个座城市去遥远地方生活,也许男孩子:不听话吧,
在有那个座城市没有生活太久,男孩子:回到自己生活十多年城市生活,男孩子:找一份工作,男孩子:喜欢上那个女孩子,也许上天开始跟男孩子开一个天大玩笑,
男孩子:不知道,
男孩子:动摇二次真心,男孩子:为那个女孩子想,两个人在一起生活,
那个女孩子:到另外城市工作,男孩子:怕女那个孩子被别人欺负,男孩子:一定想做事情就是为那个女孩子,两个人一生活三年,
有一天听说那个女孩子心中有深深的人,都忘记掉那个女孩子和那个男孩子那一天?
男孩子:知道事情伤痛累累,男孩子:心碎碎念,不停把自己喝醉,可以喝不醉,眼泪流满面,男孩子:心中想因为什么……
短篇悲伤爱情故事3:那些伤,是否遗忘了
就把故事埋藏在心里,说好了不回忆,说好了不忘记;就把故事埋藏在心里,谁又在叹息、惋惜。窗外栀子花散发淡淡幽香,泪滴漱漱划过眸子。那首《一个故事》播放在六月单独背影中,我删除了所有他的信息,迷离地像是个失落者,乱节奏回绕在黑暗中。
晚自习后,我带着忧伤跳进了夜色流水中,只为流水冲去我落花残忍的心事。校园里彩灯与路灯交织着夜景的色调,我躲在人迹无有的角落里,眼泪拼命地划落。耳畔边温软的声音:陈兮,别哭了,就算掉光你所有的泪滴,也无济于事。忘记他吧!你还有我呢!我们是最好的同桌。张瑞他不值得你去为他心伤。紫云一边安慰我,一边抽出纸巾来轻擦我脸颊上的泪花。我的心太乱,太痛了,难道一个忘记就可以了吗?夜幕微薄,在紫云的安慰之下,我安静地收起了不该流的泪流。
青春的书籍,翻开又是一页。我与其他女生一样,在这个花季有过初恋,有过失恋,不同的是,我在那段感情落幕时过得比谁都可以痛苦。我试着忘记张瑞这两个字,却不知眼泪划过了多少次;我试着去擦干有他的回忆,却不知回忆起他模样时我的心痛了多久。
走在回教室的路上,我无意间看到他骑自行车带着隔壁班的那个她。我失落地朝前走,刚到桌前,就被班主任叫到了办公室,我在班上是中等生,猜想这次被叫是与考试有关。老班说我最近学习不在状态,成绩下划了十个名次(与前次月考相比),且考个好大学难上加难。自从他转身离开后,我上课总是会走神,时不时地想起他的每一个语句,每一个表情。每当深陷片刻,同桌紫云总是会拍下我说:认真听课吧。这样的学习大概伴了我半个学期,可能是那段阴影残留了部分于我的心间。
时光里的风,时缓时促地吹起发梢。那一次,他曾骑着自行车载我去学校;那一次,他曾在假期日出日落时提醒我写作业;那一次,他曾在我没考好时抽出课外时间给我补数学;那一次,他曾在我空间留言上写着陈兮与张瑞要一起考安大;那一次,他曾在我不会物理题用铅笔写满解题思路;那一次,他曾在寒冷冬晨送上一杯心暖;那一次,他曾在我月考进步时赠予诗一首
如水记忆美轮美奂,唤不出那时的心思。在那个有他的日子里,我是最幸福的女生,在他无情地放手时,我是全世界都遗忘了的人。我承认我那么在乎他,我相信他是快乐的与我在一起的时光里。是她比我优秀嘛?不然他怎会无情地转过有我的时光。那些光阴里,我流过的泪滴告诉我:你若盛开,清风自来,后来我一心只想把自己变优秀,比之前更努力学习。
高一下学期,在朋友们的隐约的话题中,得知张瑞转校了。我每当走过他班时,会清楚地朝着他座位偷偷的看几眼,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兮,不为其他,只为那个共同的目标---考安大,加油!后来的学习,我比以前更用功了,每次做理综题到很想睡时,我会看看课桌右下角的那些伤,是否遗忘了张兮。时间过的好快,转眼,高中结束了,我考上了安大。
那时好远,那个名字,我曾夜夜念到。不知不觉中,我习惯了隐身在自己过去的语句中,三年了,有关他的消息我一点都不知。
五一假期回去,和紫云走在那个我们高中三年有过泪、喜的校园,聊了些大学生活。那条小路旁栀子花散发淡淡清香,一个熟悉的背景从我身边擦过。那不是他吗紫云小声到,我转个身道:那又怎样,或许是他吧,可能他在复读,我们快走吧,不要打扰那个梦想。她看看我,继续我们走在带有青春灰尘的道路上,栀子花的味道淡淡消失在空气中
那些伤,是否遗忘了?只有时光知道,那个叫陈兮的女生再也不是三年前与张瑞认识的那个了。窗外的栀子花依旧散发淡淡幽香
▣ 浪漫催泪爱情故事短篇
我很喜欢那个姑娘,因为她有一双我至今为止见过的最美的手。衬着亮色的绿茶包装,那手显得葱莹玉白。
那一刻,我知道我喜欢上她了。
我初来新学校报到时,看到那手,我喜欢将这归结于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我高兴啊,跟嗑了药似的,这一嗑就是三年。在定数的指引下,我和姑娘的事儿成了一半:就是我始终如一地喜欢姑娘,姑娘从来不知道有我。
我自娱自乐,从晨晖踩到夕阳。时值毕业季,许是想着大学了,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瞧上一眼。所以少男少女们的告白满天飞,毕业礼物你传我啊我传他。
在这玫瑰色的大背景下,我攒了三年的勇气突然找到了回家的路。我想送姑娘点什么,只是很单纯地想送而已。
也许是想等老得再也走不动路时,不会觉得遗憾吧。晚风拂过,我可以抖着蒲扇,对孙儿说,那夕阳,是你爷爷我曾逝去的青春。
嗯……貌似想多了。
我回过神,又仔细地瞧着街上形形色色的店铺,布偶店?会不会太老套,算了。文具店?会不会太幼稚,都要大学了呀。
我一路走着,天哪,这都第几家了,奶茶店、玩具店、动漫手办店、衣服店……终于,又再次走完了一条街。
我有点泄气,但一想到姑娘那葱白莹玉的手,似乎又浑身充满干劲。
“您好,请问需要什么?”我回过神,发现不知不觉中已进入一家店铺。我环顾四周,瞧着一条条精致的手链,似乎……还不错!
“没事,我自己瞧瞧。”“好,如果有需要,可以喊我。”店员好脾气地笑笑,许是因为这店只有女孩子才会光顾的缘故。我弯下腰,凑近,仔仔细细地瞧着。
忽地,我眼睛一亮,伸出了手,但却碰到了另一双手。我愣了下。
对方是个女孩,短发。
“不好意思,你也要?”女孩笑笑。
“嗯……”我瞧出了女孩的心思。但我觉得这条复古风的手链真的是很衬我喜欢的姑娘。
“如果可以的话能让给我吗?这手链只有一条了,我上次来就很喜欢了。”女孩很是诚恳。
外面天快暗得差不多了,最后我拿着包装好的手链,在店员谴责的目光下走出小店。
我很抱歉,但欢喜更多。这一欢喜便又是两个星期。送姑娘礼物这任务也是最终成功了一半:我买了礼物,有了对象,但不敢送。
七月流火,真的是毕业了。但我在学校找来找去,姑娘却找不到了。到最后,学校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留下我站在校门口,手里拿着装手链的袋子。
忽然,我又一眼看到了那天在店里跟我争手链的那个女孩。
我看看手链,看看她。
“是你——”我走过去,将礼物强行塞到那个女孩手中,“那天不好意思,我,总之,算了,给你吧。”
夕阳懒懒地打在这熟了的小镇,我攥着那女孩执意塞过的钱,很是郁闷。
途经一小店,鬼使神差地多买了瓶不怎么喜欢的绿茶,背着黄昏,沮丧地回家,我想一个人静静。
我自娱自乐着,抬头,不自觉地停下脚步。
那个手莹玉葱白的姑娘,她在等车。
我飞快地小跑几步,将绿茶塞到等车的姑娘手中。
七月流火,熟悉的小镇,衬着亮色的绿茶包装,那手显得莹玉葱白。嗯,果然还是这样的好。
“你好,叶伊伊。”在姑娘愣愣的对视下,我飞快地跑了,“毕业快乐!”
晚风中,我飞快地跑着,背着黄昏,我就说嘛,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别了,我很喜欢的姑娘……
▣ 浪漫催泪爱情故事短篇
篇1:浪漫爱情故事书里的故事<\/h2>
老伴怎么得了如此怪异的病?阿尔茨海默氏症,患者会慢慢忘掉身边的人和事,直至丧失自理能力,目前没有什么药物和疗法可以控制!他颓坐在医院的长凳上,往事一幕幕在眼前浮现……
““””中,他从最年轻的大学讲师沦为“臭老九”,每天不停地挨斗、劳动改造。她原本是他的学生,是个漂亮灵秀而且很有才华的女孩。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因为不停地被折磨,他的脾气开始变得暴躁,总为一点小事发火。她从不争论,只微笑或躲在角落里默默流泪。
退休后,他想要好好待她,让她享享清福,过几天好日子。可没多久,他发现她开始变得健忘,出门就忘记要去买什么,家里钥匙丢了好几次,做菜忘记放调料……起初以为是上了年纪的缘故,直到有天她被邻居送回家——她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医生的结论使他觉得那么束手无策。疾病渐渐带走她的回忆,他感到恐慌,几十年的相守,最后他竟成了她的陌生人!
她的脾气不再温婉柔顺,常常莫名地流泪,大喊大叫着问他是谁,为什么和她在一起,她在哪里。他只能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用脸轻轻蹭着她的头发,直到她安静下来。
朋友都劝他把她送到养老院,因为他本身已是年过花甲的老人,身体也不好,他们又没有儿女,而且她已经不认识他了。他沉默片刻对朋友说,即使她不认识我,可我认识她呀!
他突然有了和她初相识的感觉,仿佛又回到恋爱的时候,这个发现使他欣喜万分。他给她梳头、洗脸,喂她吃饭。她总是如小女孩般害羞地问他,你是谁啊?他宠溺地摸摸她的头,我是你的爱人啊!
现在的她多么依赖他呀!无论清晨还是午睡后,她睁开眼睛必须要看到他,然后温柔亲切地对他微笑,眼睛追随着他,使他的心底洋溢着柔情,全身顿时充满活力。
有一天,他试探着问她,知道我是谁吗?她竟羞红了脸奇迹般地回答,知道啊,你是我的爱人!他紧紧搂过她,顷刻间泪流满面……
篇2:浪漫爱情故事书里的故事<\/h2>
他们住在一个大院,他比她大两岁。小时候,物质还很匮乏,孩子们是没有零食可吃的。她清晰地记得那一天,他兴冲冲地把她喊到院子里的老榆树下,神秘地掏出一个又红又大的苹果。那清新的果香立刻把她迷住了,她忍不住直咽唾沫。他回厨房拿了菜刀把苹果一分为二,她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那一半吃光了,眼巴巴地看着他手上还剩下的一小块,他犹豫了一下,就递给了她。吃完她才知道,这是他家有亲戚来访,才极难得分到的。后来,再有什么好吃的,他都会分给她一半,嘴馋的她吃完自己的那份,还会嚷着要他那一份,他总是笑笑,骂一声小馋猫,就给了她。
情窦初开的时候,他们顺理成章地恋爱了。高三那年他考上了大学,费用却让他犹豫起来。她知道了,第二天就捧出了自己的私房钱,这些钱里,有历年来的压岁钱,有省下的零花钱,也有假期里勤工俭学赚下的工钱。大学期间,他所有的学费生活费,都是他和她两个人赚来的。为了省钱,他没回过一趟家,两人之间惟一的一次见面只有三个小时,她坐十个小时火车来看他,只能在他的城市停留半天再赶回去,他去接她,坐的那趟车偏偏坏了,等赶到,她已经在冰天雪地里站了近两个小时,他们就手拉着手在候车室里坐了三个小时。
工作后他们就结婚了,和所有刚成家的年轻人一样,他们的经济条件也很拮据,但日子却过得其乐融融。每天晚上吃完晚饭,他们就手拉着手出去,买几个梨或几个苹果回来,还是秉承着小时候的习惯,他削皮,再一分为二,给她的那一半,必定要大上很多,一个吃下去不够,情愿再削另一个。她有朋友来玩,看见了,半笑半戏谑地说:“不会一人一个啊,又不是办家家酒。”他笑笑,不吭声,她则略有点不好意思地接一句:“习惯了。”
他的事业开始时并不顺利,负责的项目进行到一半时被投资方抽走资金,母亲中风病危在床,那些日子他焦头烂额,长了满嘴的大燎泡。她不说什么,母亲那里,天天由她单位、医院两头扑腾着照顾料理,晚上回家,静静地给他泡杯茶,陪他在沙发上坐一会儿。茶喝完了,她起身削一个苹果,分为大小两半,稍大的那一半,递给他。每到这时,他苦涩的眼睛里,总会掠过一丝光亮来。等熬过他的低谷期,母亲也恢复了健康,她瘦掉了一大圈,一米六五的身高只剩下不到九十斤。她那时年轻,也没觉得吃苦,就这样过去了。
后来就慢慢踏上了坦途。他利用失意的那两年去进修,重新在单位被重用,一口气做了好几个出色的工程,职务也提升了好几级。位高权重后,要面对很多东西,但是,从来没有什么闲言碎语传到她耳朵里来。应酬自然是免不了的,但他晚上从来都在11点之前回家,回到家,依旧她帮他泡杯茶,他削一个苹果,一分为二,吃完睡觉。
生活每天都在重复着,上班下班做饭洗衣接孩子,他们是最真实的柴米夫妻,平静而没有任何波澜。茶几上,永远都有一果篮苹果散发着清香。
有次她在网上看到一篇调侃性的文章,说的是一个女子从小到大对理想丈夫的描述:四岁的时候,她希望如果有一个苹果,将来的丈夫能分一大半给她,中间随着年龄的增长,衡量尺度也越来越高,然而到了抛物线的尾端,所有不切实际的奢望都烟消云散,她的愿望仍然是,如果有一个苹果,丈夫能分一大半给她。
她微微笑了,她是幸运的吧,从小到大,她从他手里接过的,都是大半个苹果。而这半个苹果里,传递着的是他们一生一世的情缘。
篇3:短篇爱情故事电子书里的故事<\/h2>
一粒沙爱上一只蚌。沙说“我的爱很痛。”
蚌说:“我把它放入我的灵魂! ”
女孩小时候就失明了,由此性格很懦弱,但她特别喜欢海边的沙滩,光脚走在上面,有种很细腻的感觉。她觉得那样微小的一粒,从海底到海岸,穿越波澜,想想,就有种锥心的痛。、在她生日那天,男孩送她一只透明的水晶瓶子,很美。男孩说:“我要陪你走遍所有的沙滩,每天放一粒沙在这个瓶子里,用它去珍藏起你的快乐,不久,你就会发现自己是个多么幸福的人!”男孩说着就往瓶子里投了一粒沙,女孩听到很轻微的一声响。女孩抱着瓶子,很感动。
女孩一直期盼什么时候能把瓶子装满。那样她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了。
“让我做你的男友吧,每一粒沙代表我爱你的每一天!”女孩一直记得男孩说过的话,他说着就把一粒沙轻轻放在女孩的手心。女孩有种很甜蜜的淡淡的悲伤。女孩用手抚摸着男孩的脸庞,像触摸沙粒的感觉一样。他温柔体贴、幽默帅气,是许多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他对她们不屑一顾。“难道这份感情是为我珍存的?”女孩心里这样想着,手却先思维一步给出了答案,那粒沙顺着手指滑落进瓶子,伴着一声轻微的响。
那年的情人节,他们一起去听海,回来时在路边遇到一个卖水产品的小贩。男孩叫住他。三轮车上堆满了水产品,男孩注意到在车把的一个透明袋子里有只很饱满的哈贝。小贩说那是涨潮时他从海边捡来的,要是你们喜欢就拿去吧。女孩坚持要付钱。
男孩对女孩说:“还记得紫贝壳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蚌!”女孩幸福得有头晕,在幸福浪漫的气息里,第987粒沙滑进了水晶瓶子!
在幸福的气息中,距离到医院做手术的日子越来越近,女孩特别恐慌。她不知道手术会怎样,也不知道复明后自己会面对什么样的生活?女孩攥着那只哈贝,想给男孩打电话。但,这些天男孩好像突然失踪了,除了那每天的一粒沙。男孩的手机不是忙音就是关机。女孩开始坚信自己将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是快乐、无忧无虑的,可是这一次他几乎让女孩走到了绝望的边缘。
去医院的那天早晨,女孩伤心地在呢喃的海浪声中,把第999粒沙放进了水晶瓶子。
出院的时候,女孩的父母来接她。女孩看到一个帅气俊朗的年轻人,很奇怪地看着她。他的眼睛上有道疤痕。女孩的父母告诉她,由于医院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眼角膜,所以迟迟无法给她动手术,直到这位先生捐献出自己的一只角膜……女孩说,谢谢你。那年轻人说,只要你好起来,我即心安。这声音像是穿越时空而来,好熟悉的感觉。女孩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是他!真的是他!男孩哽咽着,对不起,我不该瞒着你,我怕你不同意。不要哭了,小傻瓜,医生说流泪对眼睛康复不好。女孩擦擦眼泪,男孩亲手把第1000粒沙放进了水晶瓶……
原来爱一个人就是陪她一起看世界。女孩幸福地抱着瓶子,好多好多的沙,好多好多的爱。女孩又想起紫贝壳那个一粒沙爱上一只蚌的故事。
沙说,我的爱很痛。蚌说,我把它放入我的灵魂……
篇4:短篇爱情故事电子书里的故事<\/h2>
黄昏,夕阳下。
一男一女相对着站着。
女孩子说,,“亲爱的,我爱你。”
男人从兜里掏出根烟,点上,“我不能爱你。”
“因为你有老婆吗?”女孩的秀眉皱了一皱。
男人吐了口烟,点点头。
“我不在乎。”女孩坚决地说,“只要你肯要我,我宁愿一辈子当你的情人。”
男人看了女孩一眼,她很美,也很纯。他的心砰然一动,随后皱了皱眉头,说,“你喜欢我什么?”
“我喜欢你的成熟稳重,喜欢你的与众不同。”
“可你知道吗?在三年前,我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一个被人看不起的穷光蛋。”男人注视着女孩,“是她陪我走过了最艰难的那段日子。”
“如果我在三年前遇上你,我也会陪你走过那段日子。”女孩突然握住男人的手,“只要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苦点累点,算得了什么?”
男人摇摇头说,“谁也代替不了她,正如她煮的菜炖肉,只有她才能煮出那种味道。我喜欢那种味道。”
男人陷入了沉思,女孩静静地听着。过了会儿,只听男人接着说,“那时我们靠摆地摊来维持生活,每天晚上,在街灯下总有我和她的身影。冬天的夜里,她冻得直发抖,我让她先回去,她死活不肯,故意背对着我,不让我看见她那冻得发白的嘴唇。回到家后,她常给我煮白菜炖肉。那时,虽桌上只有一大碗白菜,那味道却好美。”
男人不停地说着往事,女孩细细地听着。夜幕早已拉了下来,男人注意到不早了,笑了笑说,“哦,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不然白菜炖肉就得凉了。”
女孩见他要走,突然问,“她美吗?”
男人转身,点点头,说,“美。”
回到家,家里很黑。
月光斜斜地照进来,照在窗台前的一张桌上。
桌上放着张照片,一张女人的照片。
男人望着那照片,泪水突然划落下来,“老婆啊,是你让我变得如此优秀,是你帮我撑起了现在的事业,可是当我们苦尽甘来时,你却已不在我身边。我是你的,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你的,我不会让别有的女人来分享你的一切。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愿意放下现在的一切,回到当初吃苦的日子,和你一起品尝那吃苦的幸福,尝你煮的白菜炖肉……”
篇5:校园爱情故事书里的故事<\/h2>
今天已经六月十七号了,和她分手也有9天了,还记得我和她认识是在去年9月1日的开学,不知道你们相信一见钟情吗,我看见她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我就喜欢上了她,虽然只是淡淡的,她是一个坏坏的女孩,而我却很乖,她性格外向,我内向。她就在我们隔壁班,我和她念的是中专,她读的是文秘,我读的电子。很巧我们班都是男生,而她们班都是女生。因为我比较爱学习而且我才18岁所以我就以学习为主没有对她说我喜欢她。故事就这样慢慢下去了。本来的平淡无奇就在她生日那天改变了。
今年的3月21号是她的生日。生日前一天她传了张纸条我,她说明天是她生日可以的话就来我家,和我过生日吧。我当时心里蛮激动的。但是我想到明天我哥哥结婚了,我就推辞了。她也说没事。那天晚上我上了QQ她就对我说既然你明天不能来那帮她在空间里留言生日快乐吧。我当然很乐意啊我就帮她留言了,留言完了结果她叫我唱歌给她听,我其实蛮害羞的但是那是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开了语音就唱歌给她听了。
那天我唱了很多歌给她听,我也蛮开心的。到了生日那天晚上我又上了QQ不知道为什么我一上就要马上看她有没有在线。结果她在线我也开心的笑了,于是我就问她说:“怎么今天开心吗?”她说:”蛮开心的,只是中午去乘同学时淋了满身水。”于是我们就这样慢慢的聊着,突然她发来一句说我喜欢你。
我当时看了楞了一下,还以为她发错了。我发过去说,是不是你发错了她回了说 没有发错啊 我真的喜欢你。当时我一震,于是我对她说 现在真的还早等毕业后 毕业后在谈好吗 现在我们都还没有工作毕竟要靠父母。她也说她会等的。
我觉得自己好可笑刚开始以为可以控制感情,呵呵 原来爱情来了真的控制不了。因为在学校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也比较多,渐渐的同学们也知道我和她的关系了,虽然有的同学私底下对我说这个女的满坏的 小心调戏你哦。但是我心里天真的想只要我对她好,她会感动的,而且也不像调戏我感情啊。
就这样到了第二天中午我在桌子上休息,她就过来说我们去买东西吧,我也答应了,就这样走到了楼梯上,当时心里不知道怎么想的就牵起了她的手,她只是看着我笑了笑,而我心里却碰碰的跳。
就这样我和她过了两个月,在这两个月里我和她有喜有悲,却感觉那么甜蜜。在这两个月里我想醉是我深刻的是她为了我哭过吧,一次她同学骂我像木头一样,整个人笨笨的。她就很当真的和她同学吵了起来,吵完后她哭了。我当时问她为什么哭啊,她说我不喜欢听见他们骂你,我当时心里一酸,原来你这么爱我。还有我为她折了1000只千纸鹤。那是我决定我要对她好一辈子。但总是事与愿违。
两个月后也就是六月初。我觉她明显对我变淡了,不那么喜欢喜欢和我在一起了在QQ也不怎么和我聊了。6月4日晚上她突然对我说我对你变淡了,让我考虑下我们要不要分手,当时不知道我哪里来的平静,或许我早就感觉到这一天早晚会来。于是到了6月5号也就是星期五,那天早上我发了条短信去说既然你对我变淡了那么我们就分手吧。
发完后我趴在桌子上哭了,哭了很久。到了下午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分手这两个字不能轻易说出口,我感到后悔了,我发了条短信去说我还爱你 原谅我的冲动 让我们重新在一起吧。她也回了条短信说 你可以等吗 你知道那事了吗 我对你还有感觉。
我当时没怎么多想是什么事,只等她回到我身边在问吧于是我答应了。那天本来晴晴的天马上就下大雨了。回到家整个就像快死一样,想哭却哭不出。于是我又上了QQ,滴滴的声音响了,我还以为是她同意和我在一起了呢,结果是一个男的,我仔细一看是她前男友。上面说她会在我们之间选择。因为我知道她前男友还爱着她。于是我想到了她所说的那件事,原来她也还爱着她前男友。于是我和她前男友聊了很久,发现他前男友是个很不错的人,很好相处。
我想选择她那么我也认了,只要她幸福。那天晚上我整个人心好痛,我突然好想她,于是我凌晨三点多起床,走到了她家门口傻傻的望,心里想你会感觉到我吗?天快亮的时候我回去了走着那条我经常送她放学的路,虽然自己老是绕远路,但是心里还是开心的。走的时候心里想着以后还有机会送你吗?到了星期日她对我说选择的是我,我当时心里很开心,于是我问那你前男友怎么办的。
她说我会解释的。但是谁知道她反悔了,那时我知道她真正爱的是她前男友,她选我只是不想我伤心。到了星期一,我又去问她你到底选择谁呢,她说选我,但是到了中午我在一问她选择谁时她有说不知道,我很确定了她爱的是她前男友,我们下午第一节课是电脑课,她们也是。于是我在qq上问她选择谁时她对我说 你忘记我吧。我说你当初和我在一起或许只是为了忘记他吧,结果呢忘记不了他,或许怪我不懂你心思,我们的缘分尽了吧,或许你只是把我当做感情的替代品,她发了过来 或许是吧。当时心里哎真的好难过,忍住了眼泪两个月的感情就这样结束了。一句替代品彻底把我打败了
故事告了一个段落,你们肯定以为他和她前男友在一起,但是没有她前男友就在我和她分手的第二天对她说我们也结束吧。原因是她前男友知道是我成全了他们觉得我才适合她,他们就结束了。结果她并没有和我在一起,结果到了第三天她居然和我们班新来的在一起了。呵呵,我只能苦笑了,结局真的出乎意料吧。为什么我却感觉不到恨呢,一切都是天意吧,现在到了学校看见她和我们班新来的在一起,心里不知道开心还是难过!一切都是那么戏剧性。
恨不了她,痴情的人注定伤的比较久,她我想早忘记我了吧。
篇6:校园爱情故事书里的故事<\/h2>
从初中起,安冬就是我的同桌,他爱玩爱闹,成绩却很好。中考时,安冬的分数大大超过了他所报考的那所中专,然而最终却被拒之门外,原因是他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在我们眼里,他骑车、游泳、爱唱爱笑,比“健康人”还健康。 高中时我和安冬竟然又分在同一班,这令我们开兴不已,自作主张搬到一起又做起了同桌。平时我话不多,可是跟安冬在一起却滔滔不绝,又笑又闹。
他常常约我们几个好友去米江边散步,走在暖洋洋、白茫茫的河滩上看芦苇风轻舞,碧水依山低唱,安冬会无比兴奋高歌几曲。那时我是个爱做梦的小姑娘,在我心里,安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了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他英俊、活泼、聪明,尤其是他经常阳光灿烂的笑脸让我心动,有时他也会偶尔掠过一丝别人不易察觉的忧郁,他如此望我一眼时,我居然会有种凄美而心痛的感觉。当然这是心里最深最深的秘密。
高二时的一天,我无意中翻安冬的笔记本,最后一面居然写着:“爱她,所以离开她。”我一听,莫非安冬对哪个女孩倾心了?我装作好奇、活泼的样子对他嚷:“快快从实招来,是哪位!”不料安冬却沉下脸很烦躁地说:“你干嘛乱翻我的东西!我抄的一句歌词,关你什么事!”同学们都诧异的望着我们,我第一次被安冬如此冷落,又恼又气,不再理他。第二天一早到学校,经发现安冬已自作主张和别人换了位子,少女的矜持与自尊,使我装作对他的举动无动于衷,跟我的新同桌很快打的火热,其实我心里很难过。我有时想,那句话是不是对我而言呢?可很快就骂自己自作多情。我们也慢慢疏远了。 不久,一向成绩优异的安冬却突然宣布退学了,他说:“我早就想赚钱了。赚钱,是一种责任,懂不懂?我要接管我哥的小百货店,以后各位读大学缺钱,找我就是!”安冬经营那家小百货商店后,还真的赚了不少钱,他出资把家里,尤其是父母的房间装修的很豪华,被我们县许多人称为有出息的孝子。
后来我考上大学,偶尔想起以前的那个白马王子的梦想,感到十分可笑。安冬偶尔会给我打次电话,我庆幸从没提起过曾暗恋他,要不多尴尬!大学三年级的一个雨天,安冬的姐姐居然出现在我眼前,显得很憔悴。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弟弟有种先天性心脏病,治愈率只有千分之二,医生曾说他很难活过二十岁,这一点弟弟十三四岁便知道,但他一直很坚强,一直是最合格的好儿子、好弟弟。他曾经告诉我他非常喜欢同桌的一个好女孩,当然这不能告诉她,她是一个那么脆弱的女孩。” 我无比惊讶的望着她。她却开始流泪:“弟弟两个月前已经去世了,他曾经记过一本日记,扉页上写满你的名字。弟弟独自忍受了太多的痛苦,我希望当他在另一个世界时,他的内心能让他的好朋友知道并理解一点点,所以我想把这本日记送给你。”我接过那本日记,下意识地一翻,突然我看见了大大的我的名字,后面是一句话:“爱她,所以离开她。”
篇7:校园爱情故事书里的故事<\/h2>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很好的朋友,共同的爱好让他们有很多共同的语言,他沉默而敏感,她而多愁,他喜欢她。三年,在大学中他喜欢了欢了她整整三年,只是,她不知道。
他早有了女朋友,后来,她也有了男朋友。他对女朋友很好,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她;她很爱自己的男朋友,经常会在他面前说起他俩之间的故事,开心的,不开心的,满脸的深情和幸福。他总是认真的听着,有时说上一两句,告诉她,两个人在一起不容易,不要想那些不开心的,双方都要宽容一点。
他会在每个节日或者重要的日子发短信给她,在寒流来袭时提醒她记得加衣服,多运动,因为他知道她身体不好,容易感冒;她会在跟男朋友吵完架的夜晚打电话给他,哭着诉说自己的委屈;会在某个看星星的时候突然感到温暖,因为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总是在关心自己,不论什么时候都不会离开,虽然,自己的心里已经有了另一个人。
他在意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说很喜欢他那支黑色的钢笔,可那支笔是他女朋友送的生日礼物,他找遍了小城所有卖文具的地方,想找一支一模一样的笔送给她,可是最后还是没有找到。于是他把另一支送给她,那是他进大学得到的第一份奖品。她清楚的记得他在女生宿舍前那块草地上喊自己的名字。那是一个六月的早晨,阳光还是悠悠的,小草穿起了最鲜艳的衣裳昂首接受太阳公公的检阅。他就站在那清晨的阳光里,脸上带着笑,还带着夏日早晨的清爽,绿色的草地,把他清秀的脸映衬得格外有朝气。他看着她婷婷的向自己走来,粉红的衣裙,在清晨的微风中轻扬,白皙的脸在晨光中有种透明的感觉;他看到她对自己微笑,他宁愿,这一瞬间就是一个世纪。
他比她早一年毕业,离校前的那个晚上,他跟一帮哥们都喝醉了,他却想起了很多事情,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心愿未了。他回到寝室,给她写信。他想告诉她自己这三年来对她的感觉,想告诉她有一个人一直在注视着她,那种感觉,没有任何杂质,只是单纯的,单纯的喜欢,喜欢她走路时旁若无人的样子,喜欢她高兴时神采飞扬的笑容,喜欢她忧伤时眼角的点点泪光……信写了很长,有七页纸吧,他想站到她的楼下大喊她的名字,把信交给她,然后用很大的声音说:我喜欢你。他想再看看她的眼睛,她的笑。只是,已经过了凌晨一点,他猜她已经睡得很香了,梦里应该有一个人,但不是自己。他把信烧了,七张纸,留下的却是不多的灰烬。
毕业后,他只身一人去了她家所在的那个城市,离他们学校所在的城市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是巧合还是刻意,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在这个陌生又冷漠的城市,他像只忙碌的蚂蚁,每天勤勤恳恳 ,在喧嚣的车辆、人群和污浊的空气中往来奔波。可是,一种说不清的吸引力让他愿意留下,宁愿忍受这里的一切:冷漠的面孔,变化无常的天气,昂贵的物价,沉重的工作压力……他换了几次手机号码,每次换了号码,他总要给她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每次按下那几个熟悉的数字,他心里就会有莫名其妙的安定,他从不在手机的电话簿中查找她的号码,那几个数字,他已经背得很熟,很熟。
她仍在甜蜜的恋爱着,仍会跟男朋友吵架,和好,然后再吵。每次吵完,她习惯性的想去拨他的号码,她记得那几个数字,只是每一次,她还是会偷懒,从电话簿里查到他的号码,然后给他打电话。她已经习惯他在电话里略带疲惫的声音,习惯他不定时的短信问候,习惯了每次回家与他闲聊到深夜。她没有时间去整理这些习惯,因为毕业就在眼前,她跟男朋友为了留在同一个城市正在想着各种办法,他,只是个远远的影子,站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寂寞地,注视着她。
也许是命运弄人,她跟男朋友终于没能留在一个城市,那个蝉音缭缭的六月,她把心爱的人送上南下的列车,自己留在了读书的小城。那天,送完男朋友,回到一个人的房间,泪水怎么也止不住。原来,真的有无能为力的时候,她不得不认输。
她在小城只待了一年,一年里,他给她打过很多电话,她却总是很忙,有时没说上两句话,她就嚷着要挂电话,其实,不论多忙,无论多晚,她都会拨通南方那个城市的长途,电话里,她从来不提自己有多累,从来不提自己在打点滴,也不提自己又瘦了,这些,只有跟他聊时,她才挂在嘴边。爱一个人,就不能让他担心,她想,而他,是自己永远的倾听者,只要一句话,他就能听出自己不开心,他是能够看懂自己的。一想到他在不远的城市,一种踏实感就涌上心头,那种感觉,就像品尝一杯热热的酽茶,在冬天里,就着一围炉火,那种感觉,是温暖。
一年后的一个深夜,他接到她的一个电话。电话里,她的声音很微弱,像是在哭。他很紧张,问出了什么事。她说了个大概,是被老板欺负了,现在马上就要搬走,因为那间房子是老板给的,如果留在这里,那家伙晚上一定会来纠缠自己。他感觉心好象被一只强有力的手揪了起来,浑身的血只往上涌。“禽兽!”他恨不得马上跟那家伙拼了,她还在电话那边低低地哭泣。“你在那里等着,我马上就过来。”只听这句话,她的心立刻安定了下来,那种温暖的感觉又回到了身上,说不清是感动还是高兴,
一个半小时后,她看到了他,虽然四周已是漆黑,她仍看得出他的笑容跟那个六月早晨的一模一样,她甚至可以感觉到阳光从他身后洒下来。他看到她,憔悴消瘦了不少,纤纤弱弱地,提着两个大大的行李包,一瞬间,他的心里一阵阵地疼。什么话都没有说,他抱住她,她在他怀里静静地抽泣。她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那个六月的清晨,那个有着涩涩笑容的男孩,那校园草地上的宴宴欢笑,一切,重新回来。
那晚,他们在一起。本来他说要走,可是,她怎么也不让。她不知道明天该怎么办,她忘不掉那个羞辱的时刻。那一晚,她只有一个想法:让他守着自己,看着自己,不要离开。
他守着她,看她长长的睫毛上带着点点泪珠;看她哭红的眼睛含着说不尽的委屈;看她白皙的手臂上几道伤痕赫然醒目。他吻了她,她在他怀中睡着了,却感到脸上有一阵温热的湿。她睁开眼,看到他的泪水在流淌。
不久,她也回到了这个城市。很久没有回来,让她感到亲切的,竟然不是别的,而是知道这里有一个人,有他在这里,即使是陌生的城市,也不会觉得空荡。
他们会在周末一起去吃饭,在天气很好的夜里一起看星星,喝酒;他会在每天忙碌了一天之后给她打一个电话,听她抱怨今天又心烦了,工作又不开心了;她会在特别高兴或者不高兴时给他发信息,有时会骂他是猪,猪样的人。他回发过来:我是猪,所以给猪发信息。我是猪样的人,所以我喜欢猪样的人。她笑,一天的辛苦,好象少了一半。
他来这个城市已经四年了。每天清晨,把自己淹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努力,上进,升职,加薪;黄昏时,带着一身的疲惫回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在大家眼里,他年轻有为,工作勤奋。在女朋友眼里,他体贴专一,是值得托付一生的人。只有他自己知道,有些东西,在那个六月的早晨就已经注定了,擦不掉,抹不去,即使岁月的流水已经将它腐蚀得模糊,记忆也会让它的芬芳永远萦绕在心里。他曾告诉她,等有了一点钱,他会在女朋友的家乡买套小房子,在那里安定下来,然后结婚,然后生子,然后变老。她没有说话,眯起眼睛问他:再然后呢?他沉默了很久:再多的然后,也不能把你忘掉。
她一直在不停的跳槽,每换一次工作,都会请他吃饭,然后告诉他自己其实不喜欢这份工作。两年后,她男朋友也来了,像迷路的小鸟找到了回家的路,每一天,她都觉得精彩,虽然工作一样会有不开心,虽然一样要忍受空气的污浊和拥挤的交通,可是,一切都不一样了,有些东西,是不能被取代的,就像心脏的位置,放在那里的,只能是一颗心。
她一样的给他发信息,他一样的给她打电话。他知道她容易失眠,到处询问治疗失眠的偏方。她听说他要去北方出差,天天看那边的天气预报,临走时还塞了两瓶辣椒给他,因为她知道他吃不惯那边的东西。
可是,一切都不会改变,她不是他的天使;他也不是她的港湾。五年后,她成了幸福的新娘,美丽、甜蜜,一如记忆中永远的六月清晨,他不会忘记。她要他祝福自己,他说,她的幸福是他这一生的心愿,为了这个心愿,他宁愿陪在她身边的人不是自己。
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心愿,嫁了心爱的人。婚礼他参加了,披上婚纱的她美得令人眩目,她甜甜的笑着,那种笑是他熟悉的,也是他没有见过的。他想,自己可以放心了,因为心愿已经实现了。
他仍在这个城市忙碌的生活着,像只辛勤的蚂蚁,上班、下班,只是,她的消息,就如深秋的阳光,一天天的淡去。十二月的第一天,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空气里都是冰冷粘湿的味道,令人几乎忘记曾经有过那样美好的六月的阳光。他撑着伞,匆匆走在每天必经的路上,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避开川流不息的汽车,向着不变的目的地走去。经过一个广场时,他看到一个身影,很熟悉,让他想起有这样一个人,跟她一起看星星,为她牵挂,为她祝福。
她从温暖的家出来,撑起透明的雨伞,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避开川流不息的汽车,向着不变的目的地走去。深秋的雨飘在身上,即使只有一点点,也令人颤栗。她裹紧了外衣。经过一个广场时,她看到一个身影,很熟悉,让她想起曾经有过这样一个人,一起看星星,陪她度过最伤感的日子。
他往前走,她也往前走。他发现那个身影不止熟悉,她认出了那个曾经令自己感到温暖的笑。他在她面前停住,她走到他身边微笑;他看着她,她看着他。十二月的雨在伞上打出响亮的声音,清晨的寒气让他们脸上染上了微微的绯红。他看到那个粉红的身影婷婷地向自己走来;她看到一个羞涩的男孩在六月的阳光里傻傻地,对自己微笑。
篇8:浪漫爱情故事<\/h2>
每个人也许都曾经拥有他一生中最伟大的时刻。
对舅舅来说,他卑微的一生中最伟大的时刻就是在莉莉丝夜总会表演的日子。
那天离开火车站,出租车把他们送到热闹大街拐角的一幢小旅馆。
她下车,抬头看到旅馆灰灰的外墙上吊挂着一个霓虹招牌,写着「天堂旅馆」。
她跟着舅舅走进狭小的旅馆大堂,看到一个圆滚滚的中年女人,两条雪白的手臂和一双大Rx房懒洋洋地搁在柜台边,望着外面的街景。【m.DjZ525.COM 励志的句子】
看到他们进来时,女人连忙从柜台里面走出来,朝舅舅脸露谄媚的笑,高声说:
「魔术师,你回来啦?」
舅舅就像他对沿途所有偷看他的女人那样,回她一个迷人的微笑,说:
「老板娘,这是我的外甥,来跟我住。」
老板娘蹲下来,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一遍,只差点没有把她从头到脚嗅闻一遍。
她伸出一只肉肉的手抚摸她那一头在火车上睡乱了的黑发,大惊小怪地说:
「噢!你是鬈毛的呢!你叫什么名字?」
「苏子仪。」她小声回答,闻到老板娘身上发胶的呛鼻的味道。
「魔术师,这个小丫头长得跟你很像啊!」老板娘站起身,意味深长地对舅舅咧嘴一笑,说:「是外甥女还是私生女啊?」
「老板娘,你真的是太不了解我了。」舅舅朝她挤挤眼眉:「我怎么会只得一个私生女!」
老板娘空张着嘴巴,过了一会才懂得笑。「那倒是!那倒是!」
舅舅接过她手里的小皮箱。两个人爬楼梯上了三楼。
他掏出钥匙打开房间的门。
她一动不动地黏在门边,眼睛好奇地打量这个带浴室和简单家具的陌生小房间。
「别站在这里,进去吧。」舅舅用手推了推她的肩膀。
她挪进去,看到地上排着几双擦得亮晶晶的男装皮鞋,惟一的一张床收拾整齐,铺上已经泛黄的米色床单。墙边的嵌镜衣柜挨着一个五斗柜,五斗柜上放着一瓶白开水,几个杯子和一瓶喝了一半的威士忌。
舅舅拉开五斗柜的抽屉,找到一条毛巾,扔给她说:
「现在去洗把脸。」
她接住那条毛巾,茫然地等着。
他把威士忌倒进一个玻璃杯里,喝了一口,回头发现她仍然站着。
他皱了眉头,懊恼地问她:
「你自己会洗脸的吧?」
随后,他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浴室的洗脸台,于是明白了。
他搁下酒杯,把房间里的一张小凳搬到浴室的洗脸台前面,然后抱她起来,放到凳子上,帮她扭开水龙头。
水哗啦哗啦地涌出来,她低下头洗脸,头发和身上小花裙子的领口都弄湿了。
洗完脸,舅舅帮她拧干毛巾,把她转过来。
他用手拨好她贴在前额的几绺湿湿的头发,定定地看着她的脸良久,好像在研究她。
他先是皱着眉,然后笑开了。
「你长得跟你妈妈好像一个模子倒出来。她小的时候也是鬈毛的,头发很多,皮肤白里透红,眼睛很大,是个漂亮的小娃儿,成天跟在我屁股后头跑。」
他说着瞄了一眼她身后那面挂在浴室墙上的镜子。他在看自己。
这时,他脸露伤感。
「她长得像我。」他说。
过了一会,他眼里的伤感消失了,讪讪地说:
「她长大了就看不起哥哥,不记得有这个哥哥了。」
她咬住嘴唇,不解地望着他。
随后,他拿起一把梳子,仔细对镜把乱了的头发梳好,吩咐她说:
「去换件衣服跟我上班。明天我叫老板娘把隔壁储藏室清出来,在那儿放一张小床,你就睡那边。你不能跟我睡一张床。但你最好学会自己拧毛巾。」
她从凳上跳下来急急跑去找衣服,把她一路上带着的毛毛狗塞进箱子里。
舅舅又对她皱眉,说:
「穿得体面些,待会你会见到很多漂亮的小姐。」
她蹲下去,在皮箱里挖出一条小圆领黑色天鹅绒裙子换上,又用手擦拭白色丁带鞋鞋面上的灰尘。
她站起来,看到舅舅露出满意的神情。
「走吧!小毛!」
小毛是她的乳名。
舅舅就在对街的莉莉丝夜总会上班。
莉莉丝入口宽宽的双扇玻璃门门顶上镶着一块巨型的霓虹招牌,两个穿制服的印度人守着门口。鲜红色厚地毯从外面的台阶一直铺到里面那道弧形楼梯上去。
印度人毕恭毕敬地为他们开门。她跟着神气的舅舅走进去。里面很暗,她闻到了香水的味道。
她跟着敏捷的舅舅踏上那道金色扶手的宽阔楼梯,听到歌声和音乐声。
到了楼梯顶,她看到了舞池。这儿的灯更暗,香水味儿更浓了。
她看到舞池上男人和女人搂抱着跳舞。她看到一个穿粉红色珠片曳地歌衫的瘦歌女在台上用幽怨的歌声唱着《梦醒时分》。
她跟着潇洒的舅舅越过舞池,在舞台边与桌子之间的走道穿过。她的鞋子好像给某个不小心的人踩了一脚,她不敢叫出声来,只是有点儿心痛。
她看到那个歌女斜睨着舅舅,然后又看了她一眼。
她跟着满脸笑容的舅舅来到对着舞台的长方形吧台那儿。舅舅把她抱起来放到吧台凳上,跟酒保耳语了几句,又吩咐她说:
「你坐在这儿别走开,等下看舅舅表演。」
她看着舅舅的身影没入黑暗中。
那个认得舅舅的酒保把一杯橘子水和冰淇淋放在她面前。冰淇淋上面有一块威化饼。
她啜着橘子水,用一个小银匙一小口一小口地挖着银杯里的冰淇淋塞进嘴里,最后才吃掉那块威化饼。
唱《梦醒时分》的瘦歌女接着又唱了几支歌。
舞台上的灯亮了些,轮到舅舅上场了。
这时,他已经换上一套领口镶有闪亮珠片的黑色礼服,里头一件白衬衫,打了深红的领结,戴着白色手套,眼睛看起来熠熠闪光,人显得很英俊。
篇9:浪漫爱情故事<\/h2>
苏轼年谱 浪漫的初遇——欲把西湖比西子
王朝云因家境清寒,自幼沦落在歌舞班中,为西湖名妓。孔凡礼先生《苏轼年谱》载:“《燕石斋补》谓朝云乃名妓,苏轼爱幸之,纳为常侍 。”
王朝云天生丽质,聪颖灵慧,能歌善舞,虽混迹烟尘之中,却独具一种清新洁雅的气质。宋神宗熙宁四年,苏东坡因反对王安石新法而被贬为杭州通判,一日,他与几位文友同游西湖,宴饮时招来王朝云所在的歌舞班助兴,悠扬的丝竹声中,数名舞女浓妆艳抹,长袖徐舒,轻盈曼舞,而舞在中央的王朝云又以其艳丽的姿色和高超的舞技,特别引人注目。舞罢,众舞女入座侍酒,王朝云恰转到苏东坡身边,这时的王朝云已换了另一种装束:洗净浓装,黛眉轻扫,朱唇微点,一身素净衣裙,清丽淡雅,楚楚可人,别有一番韵致,仿佛一股空谷幽兰的清香,沁入苏东坡因世事变迁而黯淡的心。此时,本是丽阳普照,波光潋滟的西湖,由于天气突变,阴云敝日,山水迷蒙,成了另一种景色。湖山佳人,相映成趣,苏东坡灵感顿至,挥毫写下了传颂千古的描写西湖佳句: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诗明写西湖旖旎风光,而实际上寄寓了苏东坡初遇王朝云时为之心动的感受。朝云时年十二岁,虽然年幼,却聪慧机敏,由于十分仰慕东坡先生的才华,且受到苏轼夫妇的善待,十分庆幸自己与苏家的缘份,决意追随东坡先生终身。朝云与苏轼的关系很奇特。她与苏轼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特别是陪伴苏轼度过了贬谪黄州和贬谪惠州两段艰难岁月,但一直没有苏轼夫人或妻子的名号,只是到了黄州后才由侍女改为侍妾。
一代文豪苏东坡才气逼人,艳福不浅,这是众所周知的。可是后来北宋的权贵容不下心直口快的苏大才子,将其一贬再贬,从黄州到惠州,越贬越偏远。在苏东坡这段人生的大起大落期间,只有年轻貌美的侍妾王朝云相依相伴,和他一起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成了他艰难困苦中的最大精神安慰。对此,苏东坡是深为感激的。想想被贬之时,苏老先生已是年近花甲,而王朝云才三十出头。按照咱们中国的俗语“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苏东坡落难的时候,身边的侍儿姬妾都纷纷离去,只有王朝云坚定不移,追随着苏东坡长途跋涉,翻山越岭万里投荒到了惠州。这是什么精神,是爱情至上,抑或从一而终?用今天的时髦语言来形容,叫做“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难得,太难得了。
寓惠期间,天性聪颖的王朝云,不仅贴心侍奉老不得志的苏东坡,还跟着先生学文化,学作诗,并潜心学佛,慢慢地竟成了一代文豪的红颜知己。很多史书都认为,苏东坡性格豪爽,了无城府,人生跌宕。有一次,苏东坡指着自己的腹部问身边的人:“你们有谁知道我这肚子里装的是什么?”一个答:“文章。”另一个答:“见识。”苏东坡频频摇头。只有王朝云笑着回答:“您满肚子都是不合时宜。”“知我者,唯有朝云也。”苏东坡毫不吝啬地夸赞起这个能够读懂自己理解自己的红颜知己。
王朝云不仅善解人意,而且具有旧式传统女性坚忍的品格,为了让苏东坡在落难的日子里,能够相对平和宁静,她默默承受了失子的悲伤和身体的.病痛,把凄苦悄悄留给了自己,送予苏东坡的却是全部的爱和灿烂的微笑。她的内心之苦日积月累,以致郁郁难以纾解,直至三年后逝世。但朝云事迹影响深远,有故事为证。说的是明朝洪武年间的进士孙蕡,游历惠州之后,写了一篇神话般的诗文,声称自己在霜月如画的夜晚,于悄无人声的栖禅寺,独自散步东廊,只见壁光皎洁如雪,隐约有字,呼唤书童持灯照看,字体流利飞动,有诗十余首。想再看时,灯为北风所灭,林木作山鬼声,令人毛发森竦,不敢久立。当夜,梦一美人年方二十六七,风鬟雾鬓,飒然凄冷。她一曲歌罢,对孙先生说:“你知道我的来意吗?我是钱塘歌女,眉山苏东坡的侍妾,今沦落于此,也无甚可悔,只是江波悠悠,岁月延伫,我的一腔幽情婉意,郁郁无人能知。知道你很有文采,能够传我心声,所以才来借你的生花妙笔,把我胸中的郁闷写出来,以安慰我心中的岑寂。千年之后,我都会记住你对我的恩情。”次日,孙问僧人,才知这里有朝云墓。孙不负朝云所托,写诗百首,其中有两句就是“妾本钱塘江上住,双垂别泪越江边。”可见朝云姑娘,在陪伴苏子羁旅过程中,强忍了多少内心的酸苦。
年轻美丽而又可心可意的王朝云,并没有陪伴老迈的苏东坡走完他的人生之路,反而先于苏轼离开尘世的喧嚣。惠州誌记载,绍圣二年7月5日,朝云突然得了一种瘟疫,不治身亡。在咽气之时,作为虔诚的佛教徒,她握着苏东坡的手,口念《金刚经》的谒语:“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做如是观。”意思是说,世上的一切都为命中注定,人生就像梦、幻、泡、影,又像露水、像闪电,转眼之间就永远消失了,因此没必要过于在意。悲痛的苏东坡,便按照朝云的心愿,把王朝云安葬在惠州西湖孤山的大圣塔下的松林之中。这是一个僻静的地方,黄昏时分可以听到阵阵松涛和禅寺的钟声。附近寺院的僧人筹款在朝云的墓上修建了一座亭子,叫做“六如亭”,用以纪念王朝云。亭柱上曾有苏东坡亲自撰写的楹联:“不合时宜,唯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苏东坡还专门写了一首《悼朝云》的诗,说自己是“伤心一念偿前债,弹指三生断后缘。”
六如亭旁边还有一处碑廊,有清代惠州太守伊秉绶重修六如亭的碑记,也有明亡出家的著名和尚石涛画的《舟过六如亭》。
美丽的王朝云葬在美丽的惠州西湖,产生了如许美丽的故事,理所当然使西湖动情,使西湖生色。因此有人认为,王朝云是惠州西湖的精魂。
篇10:浪漫爱情故事<\/h2>
梁祝化蝶
这一个美丽、凄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多少年以来就流传在上虞的曹娥江畔、流传在俊美的龙山脚下。
东晋时期,浙江上虞县祝家庄,玉水河边,有个祝员外之女英台,美丽聪颖,自幼随兄习诗文,慕班昭、蔡文姬的才学,恨家无良师,一心想往杭州访师求学。祝员外拒绝了女儿的请求,祝英台求学心切,伪装卖卜者,对祝员外说:“按卦而断,是让令爱出门的好。”祝父见女儿乔扮男装,一无破绽,为了不忍使她失望,只得勉强应允。英台女扮男装,远去杭州求学。途中,邂逅了赴杭求学的会稽书生梁山伯,一见如故,相读甚欢,在草桥亭上撮土为香,义结金兰。
不一日,二人来到杭州城的万松书院,拜师入学。从此,同窗共读,形影不离。梁祝同学三年,情深似海。英台深爱山伯,但山伯却始终不知她是女子,只念兄弟之情,并没有特别的感受。祝父思女,催归甚急,英台只得仓促回乡。梁祝分手,依依不舍。在十八里相送途中,英台不断借物抚意,暗示爱情。山伯忠厚纯朴,不解其故。英台无奈,谎称家中九妹,品貌与己酷似,愿替山伯作媒,可是梁山伯家贫,未能如期而至,待山伯去祝家求婚时,岂知祝父已将英台许配给家住鄮城的太守之子马文才。美满姻缘,已成沧影。二人楼台相会,泪眼相向,凄然而别。
临别时,立下誓言:生不能同衾,死也要同穴!后梁山伯被朝廷沼为鄞县令。然山伯忧郁成疾,不久身亡。遗命葬鄮城九龙墟。英台闻山伯噩耗,誓以身殉。英台被迫出嫁时,绕道去梁山伯墓前祭奠,在祝英台哀恸感应下,风雨雷电大作,坟墓爆裂,英台翩然跃入坟中,墓复合拢,风停雨霁,彩虹高悬,梁祝化为蝴蝶,在人间蹁跹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