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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2026-03-26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精选18篇)。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一



随着经济发展的进步和社会变革的不断深化,个体工商户雇工合同书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雇工合同书是个体工商户与雇员之间就劳动关系、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约定书,旨在维护雇主和雇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责处于平等、公平、合理的状态。本文将详细阐述个体工商户雇工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并探讨其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


正文:


第一章:合同的基本信息


1.1 合同的名称和编号


合同的名称应明确标记为“个体工商户雇工合同书”,在每份合同上以编号形式予以标注,便于管理和追溯。


1.2 合同的日期和地点


合同应具体注明签订日期和签订地点,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时间和地点。


第二章:雇主和雇员的基本情况


2.1 雇主的基本信息


合同中应详细列出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确保雇主信息的准确性。


2.2 雇员的基本信息


合同中应详细列出雇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信息,确保雇员信息的准确性。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劳动条件


3.1 工作岗位和职责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雇员的工作岗位、职务及职责,确保雇员在劳动过程中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


3.2 工作时间和休息安排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工作的时间安排、休息时间的长短以及法定节假日的安排等,保障雇员的合法休息权益。


3.3 工资和福利待遇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雇员的工资待遇、工资支付方式、晋升和奖惩制度等,确保雇员的工资福利权益受到保障。


第四章:劳动关系的终止和解决争议


4.1 合同期限的约定


合同中应详细约定雇工的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等内容,规定合同的期限和解除方式。


4.2 合同解除的情形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雇主和雇员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如双方一方提前通知、合同期满、协商解除、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等。


4.3 争议解决的途径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司法诉讼等,为解决争议提供合理的途径。



个体工商户雇工合同书是维护雇主和雇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确保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责平衡。合同的制定和履行,不仅能增加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信任和合作,也有助于保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因此,个体工商户应重视雇工合同书的制定和遵守,确保合同内容的详细具体且生动,以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形成。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二

“一巩双创”倡议书

亲爱的个体工商户朋友们:

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创建省文明城市、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简称“一巩双创”)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人人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我们人人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色添彩;我们人人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发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创建责任。为此,我向我们广大的个体工商户朋友们倡议:

一、人人积极参与。我们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一巩双创”工作中来,发扬主人翁精神,主动宣传文明新风,努力营造创建美好县城的浓厚氛围。

二、人人弘扬美德。我们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守市民文明公约;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社会美德,为文明的XX县城树起一道亮丽的人文风景。

三、人人诚信经营。我们要坚守“诚信经营赢市场、诚信服务为客户、诚信兴商创和谐”的理念,依法经营,明码标价,公平竞争,照章纳税,不欺骗顾客,不敲诈顾客,热情接待,自觉履行对消费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四、人人遵守规定。我们要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不乱摆摊点,不占道经营,不经营“三无产品”,做到摊不出店、货不出柜。

XX的美好明天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让我们每一个体工商户跟全县人民一起,共同担起城市建设的主人责任,充当好“一巩双创”工作的排头兵,为我们的生活乐园创造更文明、更和谐、更优美的生活环境。

谢谢大家!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三

导语:今年,××县工商局××分局依照《行政许可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团风县工商局的部署,结合淋山河实际,紧紧围绕“四个统一”的总体要求,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落实服务措施,较好地完成了____年度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

本年,××县工商局××分局遵照《行政允许法》、《个别工商户验照方法》等法律标准法则和团风县工商局的安排,联合淋江山实际,紧紧环绕“四个联合”的整体要求,当真践行科学成长观,变化办道理念,立异办事方法,落实办事办法,较好地结束了____年度个别工商户的验照工作.

1、个别工商户验照根本环境

××县工商局××分局____年度应验照个别工商户___户,已验照___户,验照率__;比上一年度进步了_.__,未参加验照__户,此中已停业未办理刊出手续的__户,查无下落__户.较好结束了验照任务.

2、紧张做法

(一)加强构造带领,周全促成验照工作

为做好____年的验照工作,××分局在____年底就构造全部干部职工进修了《行政允许法》、《个别工商户验照方法》、《城乡个别工商户办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标准,并在本年初召开集会专门安排安排,进一步加强认识,根据把验照的进程作为工商部分为个别工商户集结供给办事的进程,作为加强构造效能构筑、变化工作风格、改革工作方法、美满办事环境、进步办事效果的进程,连续进步验照率和亮照率的要求,建立带领小组,由分局长亲身抓,副分担局长详细抓,注册室抓落实和各组和谐互助的工作模式,采纳自上而下“逐级办理、分级当真”的原则,巩固有序地展开了验照工作;

(二)立异办事方法,建立工商部分形象

_、加强宣扬方法,为验照工作营建精良的舆论氛围.××县工商局××分局向辖区内个别工商户当真人发出了一封温馨的提醒信,告知验照的时候、必要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变,以人道化的办理来增进本年的年检工作.在验照即将结束时,各地对异国及时参加验照的个别户,构造气力挨门逐户进行查抄鞭策,查找未按时参加验照的因为,下发催验照公告,鞭策尽快办理验照手续,确保验照工作按期结束.

_、变化验照方法,落实工作考核机制.在××分局加强工作查抄教导的同时,各监禁组都逐级加强监督,采纳有力办法,增进一线工作人员进步效果、简化审批手续,最大限度的便利个别工商户验照.各地联合本地实际,采纳果然验照事变、落实行照工作责任到人,使验照工作兑现典范化和标准化,加强了对验照工作的鞭策和监督,包管了验照工作顺利展开.

_、加强效能构筑,进步验照效果.各地在验照工作中强化办事,严厉履行效能构筑和党风廉政构筑各项轨制法则和验照程序法则,服从国度局六项禁令和省局八项禁令法则,当真履行首问首办责任制、预约办事制、上门验照、当场办理等工作轨制,坚定落实询问解答“一口清”;对乡间偏僻、交通不便和验照有坚苦的上门办事;富裕阐扬“绿色通道”效用,对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及特困户、残疾人优先受理、优先验照.经过议定多层次、多渠道的验照办事,极大地便利了大众,进步了验照效果.

(三)加强监禁法律,确保验照质量

_、严厉检察,确保验照质量.××县工商局××分局在验照工作中加大对个别工商户的检察力度.一是严厉检察前置审批项目,加强对药品、食物、文化文娱、网吧及互联网策划场合、危机化学品、烟花爆仗等触及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安定的行业检察力度,进行实地勘验,对未到达前提的,坚定不予经过议定;二是严厉检察有没有出借、让渡、涂改、出租、捏造交易执照的行动,典范个别工商户利用名称与承诺名称的同等性;三是严厉检察再就业优惠证的利用,保险国度长处不受侵害.在验照中查处擅自变化挂号注册事变的__户,违法违规从事策划活动的___户,责令改正__户,责怪教诲__户,遭到广大策划户的好评.

_、紧抓五个联合,竭力做到监禁与办事的联合.一是把验照同法律、标准宣扬工作相联合.联合验照,展开了《城乡个别工商户办理暂行条例》、《无照策划查处取消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物等产品安定监督办理的特别法则》等相干法律标准的宣扬,发放法律标准宣扬材料___余份,连续加强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二是把验照同市场放哨相联合.自动采纳地区责任制、划片包干等式样,加强市场放哨及平常监禁,并联合各项专项整治,鞭策个别工商户按期参加验照和“亮照”策划.三是把验照同个别工商户名誉分类及分层分类挂号相联合.经过议定验照进一步补充、美满了个别工商户的书式、机读挂号监禁档案,利用信息化伎俩,依法对个别工商户的市场准入、策划行动、市场退出等信息进行录入和名誉评价分类.四是把验照同无照策划查处取消工作联合起来.中断如今,××分局查抄各种策划户___户,查处无照策划__户,补办交易执照__户,依法取消_户,备案__户,罚没款_._万元.五是把验照工作与食物安定专项整治工作相联合.对辖区食物策划户全

部挂号造册,前置审批证件备案存档,强化索证索票台帐的建立工作.

3、存在的题目

(一)法律意识稀薄:个别策划者贫乏依法、按时、自动验照的意识;策划户在未及时办理刊出或停业手续就退出市场,给监禁工作带来必定的难度;现行标准对过期未办理验照手续的个别工商户惩罚根据不敷等题目都是感化个别工商户监禁工作的身分;

(二)前置允许的感化:一些行政允许的年审时候与验照时候不同等,导致没法平常办理年度验照手续;

(三)滚动策划户的感化:个别行业的个别户因为滚动性强,监禁难度大,导致这一行业的验照率较低.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xx年10月27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xx年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五

个体工商户租房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为个体工商户,现因经营需要,乙方决定承租甲方的个体工商户的房屋,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1 甲方出租的个体工商户为: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1.2 出租房屋位于:

(详细地址)

1.3 出租房屋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但需提前 个月向甲方支付装修改造费用。

2.3 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三、租金和押金

3.1 租金为:

(元)

3.2 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内按时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

(方式)

3.3 押金为:

(元)

3.4 押金应在租赁期限内返还,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收回房屋,乙方应无条件返还押金。

四、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和燃气费

4.1 水电费和燃气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4.2 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内按时缴纳水电费和燃气费,如因乙方未按时缴纳,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五、房屋维修和保养

5.1 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收回房屋,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5.2 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正常使用,如因乙方原因使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5.3 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但需提前 个月向甲方支付装修改造费用。

六、房屋安全和产权

6.1 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6.2 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产权清晰,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收回房屋,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租赁结束

7.1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无条件返还押金。

7.2 如乙方继续承租,双方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六

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及办理时限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30日内。办理时限:在文件证件齐备的前提下,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为1个工作日(即来即办)。

二、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不需要向国税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为10-20元/户。

三、关于发票问题

(一)、发票领购资格(行政许可)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2、纳税人到主管地税局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1份

3、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二)、发票购领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发票购领簿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3.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四、关于税收问题

1、营业税:以营业收入额的依照5%计算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依城建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适用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乘以费率3%计算缴纳。有的省份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乘以费率1%(或1.5%各省不一样)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但,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从全国来看,一般在1%-5%之间,普遍在2%左右。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您的营业收入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给您的。其内容除告知你核定的营业收入额和缴纳期限外,其他的内容就是我前面所讲的4点的内容。至于经营项目的选择我认为您上面列举的全填报上,一次性到位,免得下次需要增加项目时又要变更工商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

值得提醒的是从2008年9月1日起,国家取消收取个体工商管理费。但超经营范围经营工商局处罚是很严的。所以,建议经营范围还是一次性到位为妥。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七

甲方:乙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

第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第十二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甲方:乙方: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六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个体工商户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甲方:乙方: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

二、个体工商户与雇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知乙方。

三、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第二十三条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八

第一条 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以此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在发出申请后5日内,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原件。

第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九条 有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建立个体工商户登记网站,方便申请人下载申请书格式文本、提交申请材料、查询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理情况以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等。

第十条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十二条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第十四条 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十七条 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

(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

第二十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场所及其登记网站公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以下内容:

(一)登记事项;

(二)登记依据;

(三)登记条件;

(四)登记程序及期限;

(五)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

(六)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应申请人的要求,登记机关应当就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第二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提供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材料,供公众查阅:

(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

(二)验照的相关材料;

(三)接受行政处罚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登记机关不得对外公开。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九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个体工商户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个体工商户转让方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背景及目的


甲方经营了一段时间的个体工商户,并拥有一定的商誉和客户资源。鉴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希望将该工商户转让给乙方。乙方为经营此工商户具有充分的经验和实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三、转让事项


1. 转让各项经营权益:甲方自愿将其名下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经营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誉、客户资源、经营资质等。


2.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划清周全,如现金、银行转账等)。转让价格一经支付完成,甲方即确认合同生效。


3. 权益过户:甲方将个体工商户名下的相关权益过户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业授权等。双方将配合完成所有过户手续。


4. 其他转让事项:双方约定的其他转让事项,详见附加协议(如有)。


四、保证与承诺


1. 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个体工商户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纠纷。并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 乙方保证自转让成功之日起承担个体工商户的全部经营责任,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


3. 双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如有与转让相关的纠纷、权益争议等,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提交相关法律机构仲裁。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转让价格或提供虚假资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六、相关费用


1. 个体工商户转让过户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其他由个体工商户转让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决定承担方式。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合同签订地相关法院解决。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在合同最后一页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


2. 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解除协议,应经双方书面协议,并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3.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双方收到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十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注册

一、核准部门,企业注册管理局

二、核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及其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核准条件

(一)个体工商户

受理对象: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包括辞退、退职、待业青年、闲散人员)、离退休人员、留职停薪、企业下岗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1、开业登记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须本人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与条件,本人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外,还提供各种有关证明(件):

(1)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2)职业情况的证明:

①城镇待业人员应有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服务所的劳动手册或待业证明;

②离、退休人员应持离、退休证;

③停薪留职人员应持所在工作单位证明,企业下岗人员、待退休人员应持再就业服务中心证明;

④农村村民应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证明;

⑤机关事业单位退辞职人员、科技人员应持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

⑥外省市人员除按上述条件外,应持身份证、暂住证、身体健康证明、就业证,51岁以下的已婚妇女还应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从事国家规定需要具备特殊条件的行业,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须在发照(或变更)三个月后方可提出变更申请:(1)本人填写书面申请报告书;(2)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

变更事项必须符合上述开业登记条件。

3、歇业登记

个体工商户办理歇业登记,应填写歇业申请书、缴清工商管理费并上缴《营业执照》、印章。

(二)个人独资企业

受理对象:除在职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准投资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可申办个人独资企业。

1、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

(3)职业状况承诺书。

(4)企业住所证明(同个体工商户条件)。

(5)申请从事国家专项规定的行业或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件。

(6)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变更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其它有关文件证明。

3、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投资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完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及企业印章;

(5)其它必须提交的文件、证明。

4、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场地证明(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

(4)其它有关文件的证明。

5、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6、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3)营业执照。

(三)合伙企业

受理对象:除在职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准投资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可申办合伙企业。

1、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

(3)职业状况承诺书;

(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5)合伙协议;

(6)出资权属证明;

(7)场所证明(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

(8)国务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3)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注销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副本及企业印章;

(4)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分支机构开业应提供下列文件证明: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4)全体合伙人委派的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5)场地证明;

(6)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5、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1)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6、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1)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

(四)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对象: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包括辞、退职人员)、个体经营者、离退休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企业下岗人员、在职科技人员。

1、开业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①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③职业情况证明;

④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⑤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2)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公司章程;

(5)具有法人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公司住所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2、变更登记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注销登记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股东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分公司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公司决议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登记机关盖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公司住所证明(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5、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董事会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四、核准程序:

1、受理:经审查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资料齐备、有效后,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2、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申请登记注册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申请人更正或者补充。

3、核准:经过审查符合规定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核准登记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发照:对获得核准登记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其缴纳有关规费后,颁发营业执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建立企业登记档案。

5、公告:对核准登记注册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由登记主管机关组织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

五、核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实际完成审批的时限为: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为2日;开业或设立登记为5日;变更登记为3日;注销登记为3日。

六、核准结果: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和审批决定,分别发给(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核准企业注销登记申请通知书》

企业名称核准

申请企业名称的条件:

1、申请的企业名称不得与已核准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相近似;

2、申请的企业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个部分依次组成;

3、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或原企业产值、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

办理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新设立公司(企业)需要提交(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全体出资人签字或盖章的《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一式两份;(2)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公司(企业)名称需要提交(1)经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企业)印章的《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一式两份;(2)企业执照复印件;(3)经公司(企业)加盖印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批程序:

1、属市工商局登记管辖的公司(企业),其《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报经办登记注册部门签署意见,属区(自治县、市)工商局登记管辖的公司(企业)应经区(自治县、市)工商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经查询、核准的企业名称,发给《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诚信纳税小常识

一、我国实行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20多个税种,由国税系统、地税系统负责征收。

二、我们的税收主要用于:国防安全、社会治安、义务教育、基础设施。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不能没有税收,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定也需要税收。

三、新征管法中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条款有30多条呢!主要有:1.知情权;2.陈述权、申辩权;3.请求保密权;4.依法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权;5.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权;6.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权;7.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权;8.监督权。

四、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

1.依法可以不设账簿的;2.应设而未设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未按规定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五、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必须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六、纳税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义务:必须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权利:税务机关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七、税务行政处罚有种类:

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4.收缴未使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5.停止出口退税权;6.提请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篇

纳税人开业由税务机关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录入税务登记号码,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银行账号,工商机关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税务发票篇

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主管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严禁虚开和倒卖发票。

纳税申报篇

通知申报而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不缴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保全篇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种类:

1.扣缴税款或滞纳金;

2.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欠税管理篇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纳税人欠缴税款发生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的,税收优先于罚款。

对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可享受到哪些具体的税收优惠? 商贸企业是指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活动的市场经营主体。由于商贸企业也具有劳动密集的特点,也能吸纳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已成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实现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税收优惠政策也把促进商贸企业的发展,作为发挥税收调控功能的重要方面。但是,由于商贸企业的类型较多,在提供就业岗位的实际效果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在鼓励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突出了一定的重点,不是对所有的商贸企业都给予税收政策方面优惠。而是突出对商业零售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即使对商业零售企业,还要视零售和批发的业务量,予以区别对待。而所谓的商业零售企业,是指:设有营业场所、柜台,不自产商品、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商业零售企业,包括直接从事综合商品销售的百货商场、超级市场、零售商店等。

国家为鼓励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分别规定了纯零售的商业零售企业和兼营批发的商业零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是:

(1)对在2005年底前新办的纯零售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三年内享受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上述新办的纯零售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的,但与其签订了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三年内按规定计算的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即每吸纳1%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减免企业所得税2%。

对现有的纯零售商贸企业在2005年底前,就其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三年内对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2)对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可享受到定额减免的税收优惠。即:上述企业在2005年底前吸纳了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三年内按规定享受定额的税收减免优惠。

税收减免定额,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数量核定,并一律从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结转下一年继续扣减,连续结转年限不得超过2年。

具体扣减数额=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数量×2000元/年。■

第七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民事主体。

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特征是:

第一、个体工商户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第二、个体工商户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经核准,取得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

第三、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属于私营经济的范畴。

第四、个体工商户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民事主体。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特征是:

第一、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密切相关,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分散经营方式。

第二、农村承包经营户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第三、农村承包经营户按照与集体经济组织订立的承包合同从事商品经营活动。

第四、农村承包经营户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民事责任承担

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对外以户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在享有民事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一、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第二、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用其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第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四、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如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民事主体。

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是:

第一、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公民共同组成的集合体,对外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第二、个人合伙的设立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协议。

第三、个人合伙的物质基础是合伙人的共同出资,并形成合伙财产。

第四、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五、个人合伙的盈余分配由合伙协议确定或者按合伙人的另行约定处理。

第六、个人合伙的对外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个人合伙的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及有关的行政法规规定的关于成立个人合伙的法律要求是:

第一、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二、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应当认定为合伙关系成立。

三、个人合伙的加入和退出

个人合伙的加入,又称入伙,是指在合伙经营期间,原合伙人以外的人申请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身份的行为。关于入伙的法律要求,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书面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个人合伙的退出,又称退伙,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原合伙人退出合伙组织从而丧失合伙人身份的行为。关于退伙的法律要求,依照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合伙人退伙,书面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书面合伙协议处理;书面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及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四、个人合伙的内部财产关系 个人合伙的内部财产关系,包括合伙的财产的构成和合伙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个人合伙的财产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是成立合伙时由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包括资金、实物和知识产权。第二是在合伙经营期间积累起来的财产。上述两部分财产都应属于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对合伙的共有财产,应当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以实现成立合伙的目的,在合伙人之间对合伙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发生分歧时,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或出资少服从出资多者的原则决定合伙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事宜。

个人合伙的经营

 个人合伙的经营,涉及到合伙的经营决策、合伙经营事务的执行、合伙经营的监督、合伙经营结果的承担四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上述方面均有明确规定。

第一、合伙的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二、合伙经营的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或者委托合伙人中的一个或数人执行。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该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的利益,对内承担经营管理职责。

第三、合伙经营的监督权,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行使或分别行使。

第四、合伙经营的结果,无论是由合伙负责人还是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人造成的,均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个人合伙的对外财产关系

 个人合伙的对外财产关系,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个人合伙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的物权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个人合伙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就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进行民事活动从而取得财产所有权或设定债权。

第二、个人合伙对外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偿还了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十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质量,规范个体工商户账簿设置和使用管理,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我国个体经济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总局对1997年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按实记账,税务机关按实征收,这无论对纳税人或税务机关来说都是有益的,纳税人能够正确核算经营情况,盈利亏损心中有数,每月交多少税也很清楚,税务机关按帐征收,应收尽收,以此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但个体工商户由于自身素质、财力、意识等多方面原因,虽然他们对自己的经营收入和利润水平心知肚明,有本明细账,可以按照规定建账核算,但为了不将生产经营情况如实反应给税务机关,不愿建账,造成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长期以来一直难以推广。

一、个体工商户建账的成因

1、个体工商户自身不愿建帐

由于税务机关核定定额与个体业户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差甚远,不建账可以带来“利润空间”,个体业户实行建账按实计征,怕加重税收负担,聘请会计人员又会增加经营费用和成本,还要定期接受税务部门的稽查,还不如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一定了事”永无后患。

2、税务机关对个体户建账缺乏正确的认识

因为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省事又方便,督促个体户建账既费时费力,而建假账难以杜绝,建账难以成为税款征收的依据,建帐后税款更加难以控管,依账征收到的税款还不如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造成不少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个体户建账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对不建账户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导致建账建制难以全面推广。

3、个体工商户建账能力有限

不少个体户愿意建账,但由于自身能力和水平所限,大多数纳税人对财务税收知识了解甚少,就其本身能力而言无法准确建账,而且大多数个体户规模相对较小,无力承担专职财务人员工资费用,想聘请财会人员代账,但出于工资较低,怕负责任等原因,大多数财会人员不愿代账,于是有些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建账,但中介机构不能依法实施会计监督,建账准确性不高,造成“为建账而建账”的现象。

4、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的推行

起征点提高和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大部分个体工商户被认定为不达起征点户,这些不达起征点的个体商业户不再需要申报缴纳税款,对这部分业户的建账也就无从谈起,且会影响到其他个体业户的建账积极性。

5、现在征管模式造成发票索取难

(1)税务机关对个体业户普遍采用定期定额征税的方式,每月按核定的不开票销售额缴纳定额税,对需开票部分还需再缴纳税款,不少个体工商户为了达到少缴税就尽量少开票。

(2)大多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较小,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加上市场竞争激烈商品销售的毛利相对较低,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全额征税,个体工商户实难以承受。现有定期定额加发票的征管模式,直接造成发票难以索取,从而影响了的成本核算和建帐建制推行。

二、解决个体工商业户建账难的举措

1、开展税法宣传,提升建账氛围

(1)大力宣传建账的作用、目的和意义,充分认识业户实行建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依法治税的需要,也是个体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努力在个体业户中形成依法建账的氛围。

(2)加强个体业户办税人员财会知识辅导,提高个体户的建账能力,促进业户合法经营,平等竞争。

2、分类推行建账,促进有序建账

税务机关应明确凡是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场所的个体户,都必须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凭合法有效的凭证如实记载经济业务,正确核算盈亏。修订后《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所以对经营规模大的个体户建立复式账,其他业户建立简易账,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根据《征管法》的相关规定,须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方可暂不建账,但必须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按规定使用税控收款机。

3、规范税款征收,以防税款流失

对建账个体业户征收方式上可取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提高税款征收科学性,由于建假账或账证不全等情形个体户的大量存在,基层征管力量难以满足逐户核定的需要,对于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充分考虑个体户建账初期税收征管可能面临的客观情况,以防止税收流失。

4、加强发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

发票是记账和核算的合法凭证,发票是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


的书面证明。发票是财务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国家税收实现的重要依据。发票还是加强财务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因此加强发票管理是个体户推行建账建制的基础,个体工商户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时,必须按规定开具或取得发票,不得无票经营,否则应严肃查处。也可利用发票抽奖等办法,鼓励购货方索取发票。加大发票违章的处罚力度,全面推行逐笔开票,从源头上加强发票控管。

5、实施税务检查,打击违法行为

(1)强化对个体户建账的检查,以查促管理,以查促建账,对个体户未建账的偷逃税大户要依法从重处理。

(2)对经批准暂不建账的个体户要调高定额,平衡建账户与定额户的税收负担。对故意建假账的个体户要依据《征管法》予以重罚,使其不敢做假。

(3)加强税控收款机的管理,鼓励消费者举报未按规定使用税控收款机的业户,对机外结算和擅自改动税控装置,隐瞒经营收入,造成税款流失的行为,依照《征管法》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6、采取具体措施,推动代理记账

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不必设专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建账,而是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代理记账或委托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可以使个体业户集中精力搞好生产经营,为中介机构业务拓展提供空间和为下岗财务人员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建账有序推行,规范税款征收方式。

7、强化督查考核,追求执法责任

(1)对不认真落实建账的税务机关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建账要求的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建立建账考评机制,对税务人员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责任区内建账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按照执法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的书面证明。发票是财务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国家税收实现的重要依据。发票还是加强财务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因此加强发票管理是个体户推行建账建制的基础,个体工商户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时,必须按规定开具或取得发票,不得无票经营,否则应严肃查处。也可利用发票抽奖等办法,鼓励购货方索取发票。加大发票违章的处罚力度,全面推行逐笔开票,从源头上加强发票控管。

5、实施税务检查,打击违法行为

(1)强化对个体户建账的检查,以查促管理,以查促建账,对个体户未建账的偷逃税大户要依法从重处理。

(2)对经批准暂不建账的个体户要调高定额,平衡建账户与定额户的税收负担。对故意建假账的个体户要依据《征管法》予以重罚,使其不敢做假。

(3)加强税控收款机的管理,鼓励消费者举报未按规定使用税控收款机的业户,对机外结算和擅自改动税控装置,隐瞒经营收入,造成税款流失的行为,依照《征管法》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6、采取具体措施,推动代理记账

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不必设专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建账,而是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代理记账或委托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可以使个体业户集中精力搞好生产经营,为中介机构业务拓展提供空间和为下岗财务人员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建账有序推行,规范税款征收方式。

7、强化督查考核,追求执法责任

(1)对不认真落实建账的税务机关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建账要求的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建立建账考评机制,对税务人员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责任区内建账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按照执法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十二

1、押金金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须与第一期租金同时支付。

2、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搬迁,并付清所有费用。甲方在确认房屋完好及乙方付清所有费用的情况下,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所欠租金、费用等,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补足。

4、甲方扣留押金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十三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两方自愿合伙经营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两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两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两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两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十四

增值税: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营业税: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

(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专营农副产品(含粮、油、肉、禽、蛋,不含水果、水产)为0.5%;

专营黄沙、石子、砖瓦、石灰的为0.5%;

专营烟、糖、杂货的为1%;

专营复合饲料的为1%;

专营水果、水产的为2%;

专营卤味、熟食的为2%;

租柜经营的为3%;

专营鲜花的为6%;

专营西菜、西式点心、咖啡类的为6%;

专营酒吧的为8%;

专营出租汽车的为6%;

专营汽车(拖拉机)货运业的为6%;

专营水上运输业的为4%

专营装卸、搬运的为4%;

承接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业务的为2%;

专营美容、烫发的为7%;

专营电子游戏机的为12%;

对纳入中介机构管理的个体经纪人的,为佣金收入的8%。

对专营饭菜、点心类的个体工商户,采用核定纯益率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纯益率为营业额的22%。

(4)查帐征收:

对按税务机关要求设置帐簿,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体工商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可按查帐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查帐征收、核定纯益率征收的纳税户不适用起征点。

(2)对采用综合带征率方式的带征户的起征点:

从事工业、手工业、商业的起征点为1500元;其他的为800元。

(3)采用单项带征率征收的,适用增值税、营业税同一起征点。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十五

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于年月 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个体户”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愿意将其在“个体户”的全部财产、经营权及相关的合法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

甲方以人民币 元的价格将其在“个体户”的全部财产、经营权及相关的合法权益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个体户”的全部财产、经营权及相关的合法权益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甲方承担转让前的法律责任;乙方承担转让后“个体户”全部财产、经营权及相关的合法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个体户”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适应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依法处理。

六、个体户经营范围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当自办理个体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后,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 月日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十六

第一条 为规范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第四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开展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第五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的电子报告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的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十七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2%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个体户纳税税率表。

20个体户纳税税率表如下: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上述计税办法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于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

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面举例说明: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为3680元

个体工商户委托书怎么写 之 十八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 年  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 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 50%支付工资;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倍支付工资;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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