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5-05-27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最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通用10篇)。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篇1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莆田市教育局另文通知的招生方案要求招生。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篇2
(一)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时间及方式
河西、锦江、环北、铜兴街道所辖公办小学(不含铜仁市第十四小学、八官溪希望小学、寨桂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实行网上申请和现场复核报名。民办小学和川硐街道、灯塔街道、正光街道属于城区的小学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7日(上午8:00—下午6:00),具体流程请登录“碧江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系统”(//www.trzxbm.com/)或“碧江微教育”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后进入平台按照“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2.网上报名批次顺序
第一批:符合“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含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
第二批:符合条件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符合条件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
3.录取批次顺序
(1)优先录取第一批适龄儿童,如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如第二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录取完第二批适龄儿童,尚有剩余学额,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报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老城区小学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录取人数,新区小学采取先报先录取确定人数,录满为止。城区所有小学招生计划已录满,还未录取的,回户籍地申请就读。
4.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符合“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等同),须提供以下原件: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房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适龄儿童户籍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口地址一致的房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以碧江区生态移民局、碧江区教育局提供的有关证明为准,统一安置入学;③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非碧江区城区户籍人员适龄儿童:
户籍不在城区,但父母已在城区购房的。须提供如下原件: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房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半年及以上缴纳水电费依据)。
具有碧江区、万山区户籍,但不在城区,也未在城区购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提供租房合同及社区或居委会出具的住宿半年以上的居住地住址证明和个人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摊位租赁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非碧江区户籍,也未在城区购房,但父母在城区务工或经商的。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区公安部门核发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其他乡(镇、街道)小学一年级招生。采取现场报名审核。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8月27日。
(三)城区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
碧江区城区公办初中10所,其中:老城区6所(铜仁学院附属中学、铜仁一中初级中学、铜仁一中初级中学分部(第四中学校区)、第三中学、第五中学、第十中学),新区4所(铜仁一中实验学校、铜仁学院第二附属中学<原铜仁市第九中学>、第十一中学、铜仁学院第三附属中学<原铜仁市第十二中学>)。优先满足整班移交的小学生毕业生入学,有空余学位再满足招生片区内的符合条件的小学生毕业生入学申请。
1.碧江区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学
(1)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具有碧江区户籍,符合“房户一致”的,可按照“碧江区2022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片区划分(见附件)”,于2022年8月19日前到区教育局教育股提交申请,如申请人数超过初中剩余学位的,由区教育局优先录取户籍迁移时间长的小学毕业生,未录取的在整班移交升入划分初中报名入学;也可按照“碧江区2022年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升入初中划分(见附件)”直接到划分初中学校报名入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入学。
(2)在城区购房实际入住的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到购房入住实际居住地初中入学的,须迁移小孩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到实际房产居住地后(户籍迁移时间须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可按照“碧江区2022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片区划分”,于2022年8月19日前到区教育局教育股提交申请,如申请人数超过初中剩余学位的,由区教育局采取摇号确定录取人数,未录取的在整班移交升入划分初中入学;也可按照“碧江区2022年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升入初中划分”直接到划分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3)无户无房的碧江区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碧江区2022年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升入初中划分”报名入学。
2.非碧江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城区公办初中入学
(1)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具有碧江区户籍,符合“房户一致”的,在碧江区外完成小学教育的应届六年级毕业生(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等同),申请回碧江区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的。于2022年8月19日前,提供户籍原件、小学毕业证明、学籍证明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办初中招生片区划分范围,在初中有空余学位下安置入学,如无空余学位,统筹安置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入学;房户分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非碧江区城区户籍,2022年在碧江区外完成小学教育,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其父母在碧江区城区持有效期内居住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正式学籍申请到碧江区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于2022年8月19日前,提供户籍原件、小学毕业证明、学籍证明及居住证(或经商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入学。
(3)非碧江区城区户籍,2022年在碧江区外完成小学教育毕业生,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其父母在碧江区城区购房,申请到城区公办初中入学,如办好户籍迁入手续,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办初中招生片区划分范围安置入学;未办理户籍迁移的,在河西、环北、锦江、铜兴4个街道区域内购房的需实际入住半年及以上;在正光、川硐、灯塔3个街道区域内购房即可安排入学。
3.报名注册时间
2022年8月20日至21日,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小学通知学生监护人到划分初中现场报名注册,各初中学校2022年8月22日前上报报名情况。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户口簿;②学生小学毕业证书;③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父母居住证或有效营业执照或房产证、身份证。
4.报名要求
(1)每位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报1所民办初中或1所公办初中,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录取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及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乡镇公办初中招生
1.各学区协调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整班移交工作,全面掌握本乡(镇、街道)小学六年级学生基本情况,制定本乡(镇、街道)整班移交工作措施,组织小学、初中学校做好移交工作,掌握随迁、外出学生的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防止小升初出现学生辍学,要及时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
2.各学区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小学全面准确地报告小学六年级学生情况,掌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去向,积极配合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初中要提前做好工作衔接,无条件接收学生入学,及时向移交学校反馈学生报到情况,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告整班移交情况,特别要报告未按时到校注册的学生情况。
3.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主导下,移交小学将“整班移交花名册”,打印一式三份,经学区初审合格后,开展整班移交工作。同时各学区把签字盖章移交表册纸质版1份报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备案,电子版发教育股邮箱。
4.2022年8月21日前,初中学校对照移交名册组织学生报到注册收费,逐一核对移交名册中的学生报到情况。对未按时报到注册的,要进行初步核查,并登记造册后把未报到注册学生名册报所辖学区和区教育局教育股。要及时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小学毕业生库中提取已注册学生学籍,开学一个月内实现“人籍一致”。
5.初一学生报到注册结束后,接收初中学校要及时向乡(镇、街道)和移交学校反馈学生报到情况,乡(镇、街道)、移交学校和接收学校要及时核查未报到学生的去向。
(五)民办学校招生
1.各民办学校招生要制定自主招生方案,于2022年8月18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小学毕业生。
3.志愿在碧江区民办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含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流动人员子女),到有关学校报名和免试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开展招生,鸿洲文武学校于2022年8月21日前完成本校有意愿直升的六年级毕业生招生报名工作。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篇3
1.划定学区内,父母或学生本人100%产权的住宅。
2.学生与监护人必须为同一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至当年7月1日前。
3.学区内新购房的,房产证办结日期或网签合约日期截至当年7月1日前,贷款买房的,需提供购房所有手续(含购房贷款还款流水票据)且实际入住的。
4.个别小区暂时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监护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新建房不能办理房产证的,由房屋建筑公司统一开具购房证明(房屋认购合同、缴款收据、入账凭证及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当年需要入学的适龄学生名单),到县教育局与主管局长对接统一办理,留存入学材料待查。
二是回迁房,需提供房屋征收回迁协议原件并由征收办开具证明,社区居住证明,3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票据,一年的取暖费票据;拆迁房未建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合同,房屋拆迁补偿费或安置补助费发票原件。
三是私下交易的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抵账房,需自己交20%的抵押金办理网签,或到法院起诉售房者,持法院判决书,信访局出具信访处理件,社区证明,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票据,一年的取暖费票据。同时,教育局到房产核查监护人在城内有没有其他房产,入户核查是否正在居住,并跟踪核查。
四是只有票据,找不到开发商的小区,需提供信访局出具信访处理件,社区证明,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票据,一年的取暖费票据。
五是三代同堂居住房产的,新生与产权人必须同一户籍一年以上户口本原件,房产证原件,社区开具的共同居住证明,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查在城内是否有其他房产)。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入户核查是否真的在一起居住,并跟踪核查。
六是廉租房是学生父母本人的可以按学区房处理,其他关系的不予认可。
七是购买二手房和在回迁户手里购房五年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四代房产的、房产在兄弟姐妹名下的,不作为学区内入学依据,可填报志愿参与电脑派位。
以上所有购房票据(合同)、户籍信息截止时间都为2025年7月1日前。
5.租房的或借住在亲友家的新生,提供户口本、租房合同等材料,填报志愿参与电脑派位入学。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篇4
(一)城区学校招生工作
1、小学段招生
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蒙阴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如填报过程中,经过大数据比对系统自动默认的,可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
(3)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四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蒙阴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③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蒙阴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学龄儿童,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
2、初中段招生
具有划定片区内常住户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购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云蒙湖湖西村居社区学生;原则上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具体条件和办法参照小学入学部分执行。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生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工作中“蒙阴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工作流程相同。非蒙阴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条件同小学入学要求。城区初中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各学校根据报名及空余学位的情况录取。
以上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如所报学校不能容纳,由县教体局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至少一方在蒙阴城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1)在蒙阴城区务工者需提供信息: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和蒙阴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信息;②父母双方或一方连续缴纳社保信息(截至2024年7月31日,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③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信息(2023年7月31日前办理)及单位财务出具的工资发放信息(工资发放流水等证明);④稳定居住场所信息(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2)在蒙阴城区经商者需提供信息: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和蒙阴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信息;②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信息(2023年7月31日前办理);③合法经营场所证明信息(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报名工作流程:
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蒙阴县】→依次点击【智“惠”生活】→查看全部→学→点击“义务教育报名”→选择“临沂市蒙阴县”→点击“确认,去报名”→进入报名页面→完成信息填报,选择报名学校,完成报名。
(二)乡镇学校招生工作
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由各中心学校负责,按照辖区学校服务范围组织进行,方式同县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网上招生报名宣传工作,通过印制网上招生报名明白纸、专题培训等形式,指导辖区内新生家长按时报名。家长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工作,对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学校要开放微机室并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
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做好辖区学龄儿童信息摸底,并逐一发放入学告知书,告知书中要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需列出名单,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面向全县招生,招生简章须向县教体局申报备案,经县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由县教体局指导,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上报县教体局。
(四)其他特殊情况报名。小产权房、进城经商等特殊情况学生报名,需由各学校进行入户调查和审查录取,核实无误的,终通过平台确认录取。
(五)特殊群体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
(六)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受适龄幼儿入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要在各乡镇街区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七)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见附件)。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从服务和支持蒙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驻藏部队干部、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烈士子女;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子女;在蒙阴工作外籍专家子女;省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现役部队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持有蒙阴县“人才金卡”、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享受照顾,由县教体局根据实际居住地统筹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八)规范转学相关工作。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未经县教体局同意,学校私自接收学生的,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视情节和结果,对学校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篇5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统筹、调度、协调招生工作。各乡镇街区和县直各学校要强化属地管理,设立招生工作办公室,加强本辖区内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各学校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各乡镇街区及教育、宣传、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税务、大数据、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纳税申报情况等入学信息的比对和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各乡镇街区要强化政府保障责任,依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各学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
(三)规范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上级招生“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敦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各初中学校一律不得进行分班考试,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县里将建立监护人诚信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学区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任何学区、学校不得拒收。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招生方案和办法,入学须知,积极主动通过媒体平台,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对常住人口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区情况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六)严肃招生纪律。县教体局、各学校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县教体局将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管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点击查看附件
1.2024年蒙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3.2024年蒙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4.2024年蒙阴县特殊教育群体(照顾对象和类型)子女入学申请所需材料说明
5.2024年蒙阴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6.2024年蒙阴县城区小学学校招生片区划分
7.2024年蒙阴县城区初中学校招生片区划分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篇6
(一)坚持政府统筹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维护本辖区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各学区服务中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调剂原则。按“房户一致优先、居住证为辅”的入学方式,小学实行免试划片入学,公办初中实行免试“整班移交优先与户籍划片相结合”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实行对口直升入学。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三)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随迁人员子女在碧江区内入学的,纳入招生工作整体规划和财政保障,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情况,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完善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各乡(镇、街道)、各学区和学校要及时在辖区内社区(村)醒目位置、学校门口和网站公布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篇7
户籍在本区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3年9月1日(含)至2014年8月31日(含)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备案。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篇8
xxxx年上半年,开发区搬迁办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及村组干部群众支持下,全体同志共同努力,本着搬迁一处,造福一片,稳定一方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平安搬迁安置,现将xxxx年上半年搬迁安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拆迁情况:
上半年,按照年初征地拆迁进度计划,通过精心部署,把征地拆迁任务分解到各工作组,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拆迁时间节点抓好督查,建立抓拆迁、抓推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推进征地拆迁的浓厚氛围。经统计,上半年共签拆迁协议21户(其中XX村3户);房屋拆除2户;XX村XX组征地50亩基本完成;迁坟25棺。
二、所做其他工作:W286.COM
1、加强临时过渡房管理。三月份通过调查、发通知,加强了开发区临时过渡房管理,督促搬迁户按时缴纳房租,共收回临时过渡房3套。
2、大力开展征地搬迁安置宣传工作。利用宣传车广播、发宣传单、召开座谈会、入户开展征地搬迁宣传,打消村组群众心中的顾虑,整顿开发区周边环境,涉及人数4100人次。
3、加强了XX乡劳务市场和村劳务站内部管理,协调处理区内3起劳务用工纠纷和XX组与XX、XX组滩地纠纷。
4、积极参加XX高速公路莲云段的800亩的征地苗木补偿和80户房屋补偿拆迁安置工作。
5、制定了《XX县XX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做了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
6、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搬迁办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强化出勤、考勤制度,分工明确,落实了责任制。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篇9
几年以来,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踏实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在政治理论、文化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各方面都有了很大收获,认真完成领导给予的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1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自身综合素质
在业务知识学习上,加强与征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了各级征收条例、和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还号召身边的同志们学习,每周都安排了学习时间和自学任务,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二、努力加强纪律作风
学习严格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注重坚强自己修养,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中。与办公室的同志团结协作,在工作中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提高,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坚持以“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区别对待、及时解决、有利稳定”为工作准则,在处理拆迁遗留问题、解决征收疑难杂症和群众反映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上,始终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巧办,笑脸相迎,客气接待。
三、积极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
在现场工作中接触到了许多新事物、产生了许多新问题,也学习到了许多新知识、新经验,使自己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和进一步的完善。
特别是在目前的征收工作当中,做到多汇报,多沟通,让领导随时随地知道工作的进展情况,以便让领导在短的时间内做出合适的决定。
四、个人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时刻要求自己从实际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做到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学以致用,但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在处理问题时,工作经验不足,业务不够熟练。二是学习有怠慢情绪,对自己放松要求。三是个人的文化水平和拆迁业务有待进一步提高。
总结了过去,方能展望未来!辞旧迎新,在总结本年度工作的同时,针对自己不足之处,要不怕苦,主动找事做,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脚勤”,积极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篇10
(详见//www.putian.gov.cn/ggfwpt/jyly/ywjyx/202005/t20200506_1466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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