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协议书(汇集16篇)
2017-05-09 监理合同协议书监理合同协议书(汇集16篇)。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为了充分扩大建筑市场占有率、发挥甲、乙双方的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组建“ 分公司”,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公司的组建:
1、甲方负责出具在 组建“ 分公司”所需的全部文件,并派员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2、分公司组建后,乙方全面管理分公司在 辖区内的经营管理工作;工程中标后并配齐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相关施工管理人员。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照章纳税,守信经营,并承担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全部税金和规费及分公司经营期间的一切税务责任。因乙方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
4、分公司组建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及分公司的一切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税费、工资、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经营招待费等)。
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授权乙方在经营范围和辖区内自主经营,并由乙方自负盈亏。
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暂定期叁年,承包期满后,视双方合作情况再定是否继续承包。
1、每年度承包金在每年度末一次性上缴。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缴纳5万元诚信保证金给甲方。若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所承担的项目无任何质量、安全、劳务纠纷后,甲方将5万元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1、严格执行荆州市洪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甲方给分公司所在地设立帐户1个,由乙方管理。
3、分公司承担所有项目的工程款结算,除规定交纳税金款、工资及相关费用外,其他部分由乙方支配用以保证生产需要。
1、严格执行荆州市洪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驻外分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
2、分公司公章、财务章、项目部章、资料章由甲方派一人驻分公司负责管理,总公司安排的人员工资由分公司按当地标准负责支付。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1、合同管理监理与公路施工的关系
公路施工和合同管理监理具有紧密的关系,公路施工的目的就是完成施工双方签订施工的合同内容,完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先公路工程从施工招投标开始,通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竞争性的公路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邀请一定的候选人,实现公平公买竞标的方式,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而施工合同则是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具有明确协议的法律文书,它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规定,所以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对公路施工的保障。从完成合同角度来看,合同的履行也是完成市场交易的行为,从工程的业主提出项目到施工方中标签订合同的过程,其中合同的履行是公路施工完工的最终结果,而工程施工则是合同签订的之后要进行的,两者互相缺一不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的签订是决标之后进行的,通过签订正式的合同文件将双方的权责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得双方都需要遵守上的条款。最后从监督的角度来看,只有合同双方完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合同的约定完全的履行了合同的规定,才能算合同最终履行完毕。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公路施工和合同管理是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
2、公路项目中合同管理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招标过程中的问题
根据相关招标工作调查显示,招标过程中,存在各类违规问题较多。公路项目施工招标主要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掌控,而一些招标代理机构由于缺少施工工程的经验,只能将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交由其他专业机构编制,而有些编制合同条款的人员对于实际施工项目的经验不足,根据自己的理解做出的合同条款有时候会存在偏差,比如专业意思表达不清等情况,严重的可能造成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互相背离,在合同履行阶段会造成很多意外的情况和无法履行的现象,比如由于在编制合同专用条款中没有考虑到实际施工完成情况存在意外情况,导致合同中没有就某些项目进行规定,在完工结算后才发现与最初的设想有出入,但是业主会因为合同的问题而无法追责,因此在施工项目进行招标前要对合同专用条款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树立,找出一切可能的漏洞,以免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损害双方的利益。
2.2合同文本签订不合规范
在施工中标方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对合同文本进行仔细的审阅,防止出现合同条款不合理的问题,这是因为在我国许多建筑合同文本签订不合规范,存在合同内容模糊不清的问题。中标方不注重建筑合同的签订,再签字之前对合同文本没有进行仔细的审阅,导致最终签署的合同文件存在许多漏洞;比如合同文本中对权责规定条款不明确,双方的权责出现明显不对等的现象,而一旦出现违约的情况,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出发办法都难以做出界定。对于合同文本签订不合规范的问题在我国出现很多,而且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因为合同管理的问题产生分歧,这是难以避免的问题。
2.3施工中的合同管理问题
从合同具体条款来看,其中有利于发包方的居多,主要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而对于建设单位的制约条款却是很少,特别是针对建设单位的违约条款规定不明确,对违约赔偿方面规定也较少,这是合同条款的不公平,也是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上的一个比较常见的不合理现象,建设方通常以这种方式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施工方,而施工方为了获得项目只能被动的接受。
3、公路施工中合同管理监理措施
3.1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在进行施工招投标的过程中,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签约双方对所负的义务和责任都明确了解,在具体签约的过程中可以保证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其次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的层面,只有真正的将责任落实到人才能对合同管理做到真正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体系,将施工方、合同管理人员、建设方等都纳入到合同管理中来,使合同管理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的道路。
3.2强化公路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在签订前合理选择合同的类型和条款,首先根据不同种类的工程来选择不同的专用格式条款,要对工程总体目标有明确的规划,根据施工要求、空间和施工的总体建构进行综合考虑,这样可以确保合同条款选择的正确性。在施工前双方均要仔细审阅合同具体文本,对不明确的地方要进行仔细询问,了解权利和责任之后才能对整体有一个把握。重要注重对合同的管理,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进行施工,也要按期完工,同时要对施工的质量进行符合,使其符合合同的规定。而在合同履行阶段则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首先要设置专人对合同进行管理,定期考察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将具体情况反馈给合同双方。发包方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点进行付款,也要在合同规定起内及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和对完成工程进行及时的验收工作。承包方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点内完成相应的工程量,并且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及时通知发包方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自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得双方很好的履行合同。
4、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和交通事业的不断进步,我国公路建设的公路里程不断增多。但是公路建设过程中,不论是施工还是监理过程中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管理缺乏统一的文件,监理工作不够详尽到位。公路项目在未来也必定朝着更加规范的市场化方向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在施工招标中的作用,做好施工前中后三个阶段的合同管理,真正将合同作为落实双方权利和责任的依据,一切在合同的框架内进行,这样对规范市场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信息系统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信息系统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信息系统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二部分);
2.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
3.本合同附加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4.实施监理方案和内容(第五部分);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方向监理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方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监理方_____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一、合同背景
啤酒作为一种广受欢迎的饮品,在市场上有着广阔的销售空间。为了进一步扩大产品的销售范围并提升市场份额,需要与一家专业的代理商进行合作。为此,我们特编撰此篇文章,详细介绍啤酒代理合同协议书。
二、合作目的
根据市场调研和双方的共同利益,我们公司希望与您结为合作伙伴,成为我们产品的独家代理商。通过与您的合作,我们将实现以下目标:
1. 扩大市场份额:借助您在市场上的优势和专业能力,推广我们的啤酒产品,提高市场份额;
2. 提升品牌形象:通过您的专业销售团队和广告推广策略,提升我们的品牌形象和市场认可度;
3. 增加销售额:通过扩大销售渠道和增加销售点,增加我们的销售额,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三、合作内容
1. 代理范围:您将成为我们啤酒产品的独家代理商,负责在指定地区的销售和宣传工作;
2. 销售目标:双方商定每年的销售目标,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3. 销售价格:双方商定合理的销售价格,保证您的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力;
4. 市场推广:您将负责设计并实施市场推广计划,包括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等;
5. 售后服务:您将负责处理产品售后问题,包括退换货、维修等,确保客户满意度;
6. 市场情报:您将及时向我们提供市场情报和反馈,以便我们做出合理调整和决策。
四、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的期限为三年,自双方正式签署合同之日起计算。双方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
五、合同终止
1. 如一方违反合同中的条款,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合作关系的,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 如双方协商一致,或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六、保密协议
在合作期间和合同终止后,双方需严格保守商业秘密,禁止泄露或利用对方的商业信息,以保护双方合作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合同变更和补充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我们精心编写的啤酒代理合同协议书。希望通过我们的合作,能够在市场上取得更大的成功,并共同实现双方的发展目标。双方请阅读协议书后签字确认,以正式确立合作关系。祝愿我们的合作能够取得丰硕的成果!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本合同书委托方为:______
(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监理方为:_______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服务期限为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总费用为:____万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签定本合同书。
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与附录,称为"本合同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报送监理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本合同书签于:____年__月__日地点: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博物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一、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由潮州市文物旅游局(以下简称业主)与潮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于2011年 5 月12 日商定并签署。鉴于业主拟建潮州海外潮人博物馆建设工程并通过2011年4月18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监理单位以人民币柒拾贰万玖仟元(¥729000元)的总价包干作为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响应术语的含义相同。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2)合同补充协议(如果有);(3)中标通知书;(4)合同条款;(5)相关监理规范及条例;(6)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投标文件3.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4.监理单位向业主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协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5.业主向监理单位承诺按照本合同注册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报酬。6.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约定的进场之日起至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为止。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业主:(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编: 邮编:521000电话: 电话:2393322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二、合同条款 A、总则1、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必要条件。(2)“业主”是指承担工程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项目监理机构”或(驻地监理部)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业主同意,监理单位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监理工程师(人员)”是指代表监理机构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专业人员。(7)“承包人”是指除监理单位以外,业主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8)“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业主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9)“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业主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业主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10)“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单位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1)“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到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2)“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响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使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3、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B、监理单位义务4、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单位人员,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家里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业主报告监理工作。5、监理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为业主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6、监理单位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业主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业主。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C、业主义务8、业主在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支付预付款.9、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响应的报酬。10、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11、业主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12、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地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13、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力,以及监理单位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14、业主应在不影响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为监理单位取得如下资料提供便利:(1)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购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15、双方约定,业主应为监理单位免费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设施。 D、监理单位权力17、监理单位在业主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力:(1)参与业主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并有权提出咨询意见。(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单位应当书面报告业主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7)征得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但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做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预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除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外,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11)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工作不力或出现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有权提出调换有关人员。18、监理单位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建议。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必须经业主事先批准。19、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单位提出,由监理单位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E、业主权利20、业主有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21、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22、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业主同意。23、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24、当业主发现监理单位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监理单位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单位承担相当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F、监理单位责任25、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迟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监理单位对监理工作质量负终身责任。26、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业主的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24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27、监理单位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5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28、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和损失。 G、业主责任29、业主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单位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单位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业主要求补充损失。30、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H、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31、由于业主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发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32、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33、监理单位向业主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业主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单位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4、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应当在42日前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35、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31条及第32条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超过六个月的,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业主承担违约责任。36、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37、当业主人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38、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I、监理报酬39、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40、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单位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41、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42、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2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它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J、其它43、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单位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业主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业主实报实销。44、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请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单位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由业主聘用的,其费用由业主承担。45、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应按专用条款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46、监理单位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效益。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47、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漏业主申明的秘密,监理单位亦不得泄漏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48、监理单位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的权利。 K、争议的解决49、因违反或终止合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 专用条款 第2条 本合同使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4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潮州海外潮人博物馆建筑物和室外环境及配套工程施工阶段至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第9条 外部条件包括:本条不适用。第10条 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第11条 业主应在7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15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1、必要的办公生活用房。2、提供必要的食堂搭伙条件,费用自理。3、监理单位自备的、业主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本条不适用。第16条 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提供 /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26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例(扣除税金)]第39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的计算办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报酬: 按建设工程形象进度以季度分期进行拨付,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拨付至50%的监理费,监理费10%作为质量保证金,至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后14天内付清;余款3年内不计利息分期偿还(第1年付30%,第2年付30%,第3年付40%)。双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发生时另行商议。双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发生时另行商议。第41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第45条 奖励办法:本条款不适用。第49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潮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 电话: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 年龄: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
现住址:________ ____
联系电话:___
甲、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 则
甲方负责实施管理____________项目,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提供劳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 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遵守项目所在地的法律和法令;
2. 尊重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
3. 不参与项目所在地的任何政治活动;
4. 遵守甲方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5. 与甲方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人员合作共事。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 对乙方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 尊重乙方的人格、风俗和习惯;
3. 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 保障乙方的安全。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 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白班____小时,夜班____小时。
2. 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第六条 合同工资
乙方的月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有效内按以下标准支付(人民币):
第七条 工资支付
1. 甲方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每月_____日后一天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税金
甲方负责为乙方交纳项目所在地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九条 保 险
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障:
第十条 生活和膳食设施
1. 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技术员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
2. 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
3. 乙方自费购买日常的主副食。但乙方为此而需要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由甲方提供。
第十一条 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1.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用品应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十二条 保密
1. 乙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项目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2. 甲方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十三条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 乙方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使本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
第十五条 仲 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 乙方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 项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十八条 文 字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合同管理是铁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失路合同管理具有自身的特点:
(l)合同涉及金额较大。一般说来肤路建设工程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项目它涉及到铁路路基、桥涵、轨道、隧道建设等等各种问题,铁路标段招标额一般高于25亿元,如北京动车段工程总投资为74亿元。可见相对于其他合同而言肤路建设合同的标的金额较大。
(2)合同设计内容较多。相对于其他合同而言肤路建设合同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而且比较详细。以20xx年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汤阴东至日照南段的铁路建设合同为例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是海南中交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涝务分包单位(乙方)是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合同叫做《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工程概况、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施工图纸、施工前期工作、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甲方责任、乙方责任、工程总金额、付款方式、工程期限、工程质量、质量检查与验收、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违约、争议、附加条款等等注羊细的规定了工程建设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
(3)合同履行时间较长。铁路的工程量决定了铁路工程合同的工期比较长很多铁路工程管理合同的工期都在三年以上,比如北京动车段工程合同工期就是三年,这里的工期一般是包含节假日及不可抗力的胆对于雨雪天气等不可抗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该不可抗力如果影响工期正常进行应当顺延工期。
2如何加强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前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根据铁路工程施工路段的具体J清况沛」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最适合的发包方式以及结算和验收方式。如被誉为“天路”的青藏铁路是世界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启东起青海西宁市南至西藏拉萨市,全长1956公里,青藏铁路的很多线路施工地点是高海拔地区和无人区,需要克服多年的冻土、缺氧、生态、天气等难题,仅靠一两个施工单位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为此清藏铁路的参建单位有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几个单位他们共同商讨青藏铁路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做好合同管理与检查工作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应从兑现合同承诺,自觉履行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监督施工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在合同的约束下实现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目标的要求。为了确保铁路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施工企业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要尽量采用书面合同。从施工企业管理的角度而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以明确权利义务、防止纠纷。合同一经签订,就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捉使合同管理正规化和规范化撇好合同风险工作分析尽可能的避免合同纠纷。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一定要确保铁路施工单位人员的稳定尤其是技术性人才。关键岗位确保由专业性正是人员担任,监理单位定期报告人员流动情况,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同时,还要成立专门的独立于合同双方的第三方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状况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证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等。
2.3事后控制—做好合同总结
处理好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完毕,一定要及时总结和评估。对合同制定执行中的好的管理经验要总结推广对合同制定执行中的不好的管理问题要加以修正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合同管理的评估与总结工作是合同管理的最后阶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河以为下一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提供实战经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要尽量采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加果不能和解就要申请仲裁甚至提起诉讼。要申请仲裁解决纠纷必须在合同中有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就仲裁解决纠纷达成了一致否则便不能进行仲裁。如果提起诉讼就要尽可能的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总之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铁路监理部门应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nt实提高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水平提升我国铁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质量。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道路工程
工程概况:该公路为城市主干道Ⅱ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全线路基宽度18m,路面宽度17.0m,人行道2×3 m,绿化带2×5 m;路面类型为沥青砼高级路面。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
地点及桩号: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道路工程南北大道K0+000~K3+3383.73、东西大道K0+000~K3+060
工程规模:城市主干道Ⅱ级公路全长6443.73米
工程造价:13353787元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及要求,对本工程施工全工程实施全面的质量控制及管理。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通用条件及有关附件一致。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 4个月),由建设单位根据进度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费用元。监理单位为本合同安排3名常驻监理人员,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20xx年3月开始实施,至20xx年7月工程结束。
五、基于建设单位的.上述承诺,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监理内容:
3、 工程监理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合作方式。
a、全程式监理
b、阶段式监理
4、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如果采取全程式监理,甲方负责协同乙方对该项工程现场,进行实际勘探工作。
2、甲方需对乙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变更
合同执行中如有事项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监理费用。
第四条、执行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a、《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b、其他规定:
第五条、监理款项支付方式
a、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总监理费 %,即 元;工程中期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监理费 %,即 元。
b、 支付方式:
第六条、质量报告
如果甲方选择全程式监理方式,乙方待工程施工验收前一天要向甲方提供文字性的各项验收报告单。
第七条、违约责任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a、 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本协议书由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甲方已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乙方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三、甲方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乙方基于甲方的上述保证,在此向甲方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八、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约日期起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订购首批资格授权产品,且全额货款到帐后,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到时自动失效。
九、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执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十、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双方同意通过_________市司法部门仲裁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委托方:
受托方:
1.合同概况
1.1.合同名称:#1机组B修和#2机组C修监理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检修结束机组并网发电并结算完毕止。检修工期计划于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年___月___日截止。(具体开工时间已调度通知为准,业主提前1周告知)
2.监理范围
关铝热电#1机组B修、#2机组C修标准项目(汽机、锅炉、电气、热控、化学、除灰、燃料、水工专业及安全监督)的全过程的监理。(详见检修项目单)
3.监理依据
3.1关铝热电#1机组B级检修、#2机组C级检修管理文件;
3.2行业标准和业主提供的资料文件;
3.3经审核批准的检修文件包、质量验收卡等;
3.4业主批准执行的标准、规程
4.监理的质量验收规定
4.3监理严格贯彻ISO9001系列标准,采取“事前指导”--审核检修文件包;“中间检查”--检修过程跟踪验证;“修后试验验证”--修后设备再鉴定。质量监理按文件办事,一切以数据说话,以技术记录为客观依据。质量监理采取“有言在先、有法可依、过程跟踪、随时纠偏”的工作模式。
4.2检修过程按照质量计划对关键工序进行现场跟踪、检查、验收、鉴定,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代表业主按检修质量程序,对施工单位检修质量进行现场跟踪。
4.3监理中“H”点验证的程序:本次大修监理负责对三级验收中的“H、W”点进行验证。对于电厂验收的“H”点,在该工序完成后,经过检修公司内部规定程序验收合格后,通知指定验收人员,并会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检修工作。本次大修,对质量监督点的现场验证实行预约制。应提前2小时通知验收人员(以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电厂验收人员会同监理人员进行验证,监理人员和电厂验收人员分别在相应的签字栏中签字。
5.人员配置
监理负责人1名,专业监理14名,共15人。
6.双方职责
6.1委托方职责:
6.1.1委托方负责涉及本次检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工作,满足开展监理工作所提供的外部条件。
6.1.2负责按监理单位要求提供所需要的设备资料、设计资料,或者提供现场工作配合。
6.1.3与受托人做好协调工作,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受托人提供与设备检修工程有关的监理工作所需的资料。
6.1.2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现场办公地点、办公桌椅、网络和厂内电话资源。
6.2受托方职责
6.2.1受托方应按约定派驻资质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
6.2.2受托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公正地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6.2.3任何由委托方提供的供受托方使用的设施和物品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施和剩余物品完好归还委托方。
7.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7.1本合同总金额按照监理人员数量及监理时间来计算,为不固定总价合同。根据招标估算费用为人民币540000元整(大写:伍拾肆万元整,提供服务类发票),实际结算价以最终结算审核为准,结算价含税为每人每日800元。
7.2进度款:乙方进场开展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收款收据,甲方在收到后15日内办理审核及支付进度款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7.3结算款:工作完成、项目完工验收已办理、资料已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审核后提交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后15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书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方:(章)受托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广告代理合同的协议书
代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发布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代理单位委托发布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发布____ 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广告采用样稿(样带),未经代理单位同意,发布单位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五、发布单位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发布单位可要求代理单位作出修改,代理单位作出修改前,发布单位有权拒绝发布。
六、广告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____ 元,加急费____ 元,其他费用____ 元,扣除优惠____ 元,扣除代理费________元,播出(刊登)次数____ ,总计________元。
八、代理单位应在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发布单位,付款方式____。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十二、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表: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代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发布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广告策划、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房产发展项目进行广告代理,负责该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公关活动、监控、广告效果评估代理事宜。
第二条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月。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合作期满,若双方未明示提出终止本合同合作条件,在未能及时续签合作合同情况下,则继续按本合同条款执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签订或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终止合作为止。
第三条代理内容
(一)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搜集及与竞争对手优缺点比较、竞争对手近期的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广告推广状况分析);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包括电视收视率、报纸阅读率等媒介资料的提供与分析);
3、应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关于项目整合宣传策划方案及销售建议;
4、报纸广告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发布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6、户外广告(含车身广告、站牌广告、路牌、灯箱等):创意、撰文、设计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7、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9、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10、负责属于乙方发布的媒介的监控。报刊广告刊出后于5天内提供样报或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样报;
11、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分析及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广告表现分析、竞争品牌分析、下一步广告策略建议等);
12、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摆放规范的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
现场包装方案、楼书、宣传单张、展板、杂志广告、电子媒体等创意、攥文、设计、输出等事宜(包括创意概念测试);影视广告的制作、户外广告的制作、大规模的专项市场调查、公关促销活动的组织及特别委托印刷等需第三方发生费用的项目。
第四条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项目广告。
(二)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
客户审定正稿制作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
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日内须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时更改媒介计划。
(三)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或按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2、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3、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四)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甲方与乙方的专案小组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
(五)每应不少于一次召开双方高层工作会议,每提交广告效果评估报告,检讨广告效果,以指导和调整的广告策略,乙方应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
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和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全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工作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过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在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4、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交元的物料保证金。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并应于每个季度推广阶段结束时,免费向甲方提供广告效果评估(包括目标消费群对广告主张的接受程度、广告的到达率和有效接触率等);如需作更深层、更广泛的调查评估,需聘请第三者进行工作的,由乙方提前天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另外支付费用。
5、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6、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7、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乙方将从第三者中获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费及奖励返回给甲方;双方一起或个别与第三者谈判,以任一方谈成的最优惠价为准。乙方应按月将媒体提供的折扣证明提交给甲方。
8、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mo、胶片及cd等)交回甲方。
9、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代理费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1、乙方按报纸投放刊例价的%收取代理费,此代理费包括合作期间相关的前期市场资料及广告资料购买、媒介策划支持资料购买、广告设计及创意提交、重要的创意概念小范围测试、一般性制作费用、一般性常规广告效果评估;乙方应在提交媒体策划及计划的同时提供广告达到率及有效接触率与预估的比率进行比较,作为公司工作表现的参考。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数据及深层、广泛的调查评估,则须聘请第三者执行,由乙方提前天报甲方认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由乙方出具,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4、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将以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的同时,应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二)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方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对于甲方与媒介无合同关系的,需经乙方支付媒介发布费的,必须是甲方在刊前个工作日前将所需媒介费用的%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样刊或播出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将所需媒介款项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计划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发布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代理费:甲方在每月广告投放完毕,凭乙方提交样刊、样报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广告评估效果、下一阶段推广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当月广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每月日之前将上月媒介代理费付给乙方。
3、其他设计、制作费:甲方必须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即分项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分项合同价款的%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帐户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双方向第三方争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4、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外地差旅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在个工作日内及时知会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胶片、beta带等创作成品的,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甲方于向乙方退还物料保证金。若乙方未能及时完好归还甲方提供之物料,甲方有权相应扣除其物料保证金并追究其责任。
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又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创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之广告推广业务,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九条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它约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广告代理合同简单版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____》广告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并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双方关系
1、协议双方均为公司法人,作为相互独立的缔约人。
2、乙方愿意作为《____________》广告代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__》广告代理。双方承诺,为拓展《____________》的广告业务、为维护并提升双方的商业形象和声誉共同努力。
3、双方同意,除协议中已表达的相互关系之外,各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的债务或经营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双方同意,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将广告代理权转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广告代理的资格,并要求经济赔偿。
5、为沟通情况、交换信息、协调业务,双方同意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工作协调会议。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广告版面,版面按协议月度安排:每月提供不少于__________个版面;如有特殊广告版面要求,应提前一周向甲方申报。
2、甲方按协议数量保证乙方广告版面或乙方广告版面未能充分利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广告版面。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业务开展情况;审定、发布乙方承揽的广告。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广告刊例价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有义务让乙方知晓每月杂志的选题,供乙方在广告代理业务中参考。甲方同意乙方拥有对拟开展专题活动的建议权。
5、甲方同意为乙方联络的客户提供广告设计、活动策划和相应的支持,根据双方协议,收取相关费用。
6、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杂志广告刊登的签订单位。为配合广告业务的开展,甲方同意在协议期内每月向甲方提供杂志8本,甲方从乙方的利润中扣除杂志成本。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全力开拓《______________》广告市场,培育客户群,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服务,不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的利益以及甲方的声誉。在市场开拓中,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代理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广告刊例价格同客户洽谈业务。特殊情况由乙方请示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提供甲方刊登的所有广告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和相关政策规定。乙方违反保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代理的广告,经甲方审核,如因相关资格不具备而导致不能刊登,乙方应及时通知客户,经客户确认后尽快办理退费手续。
3、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用的办法:按照广告客户的实际到款额,甲方得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乙方在广告款到位后一周内同甲方结算。双方参与组织的经营活动,扣除活动成本后按甲方得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的比例结算,各自承担税费。
4、《______________》为月刊,每月_____日付印,_____日截稿。乙方至少应在截稿期前_____天(每月_____日前),将广告菲林片(四色、175线、3mm出血,简体字版)及定版通知单,交付甲方审稿、印刷,以不影响甲方的出版日期。由于乙方延误使广告不能在当期杂志刊出,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向甲方提交完整准确的广告客户资料作为备份。乙方与广告客户的合作协议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纠纷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6、乙方在协议期内,每月应向甲方通报一次广告招商情况,以协调双方业务。乙方的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相关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知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正常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外部条件被严重破坏,使双方合作举办的活动受到阻碍或取消,甲方除将相关费用退还广告商外,不对乙方及其联络承担其他责任。乙方对此均表认同。
2、已经立项的活动因某种原因需要延期,双方认同属于正常情况,不属违约。
3、甲方保留因外部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出版日期、版面数量的权力,但应在_____天前将上述变动通知乙方。双方同意上述变动不影响协议的继续履行。
第五条 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议方应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公司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公司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7、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况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本
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杂志社
(签署及盖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及盖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监理合同协议书 ❂
1. 词语定义
1.1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应具有如下定义。
(一)“项目”是指采购单位委托指定范围需实施监理的项目。
(二)“建设单位”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建单位”是指承接本项目建设开发的公司。
(四)“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五)“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项目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1.2 本项目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和本省、市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2. 监理工作的时间和地点
2.1 监理周期:本项目工期100天
2.2 监理地点: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3. 监理费用支付方式
在签定合同后付20%,计 万元;工程完工后付20%,计 万元;工程结顶后付30%,计 万元;竣工验收后,根据决算付足监理费的95%,余额5%待保修期满后支付。
4. 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单位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市政公共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应用软件开发、设备和系统购置、安装调试、系统测试、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5. 监理工作的要求
5.1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要求”执行 。
5.2 监理单位拟派的项目总监在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其它参加的人员变更须取得业主同意。
5.3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交还借用的所有办公设施、设备和用具,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
5.4 建设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5.5 建设单位项目代表基本情况。
5.6 监理单位要委派专门人员在双方约定的地点长期办公,负责日常监理工作。
5.7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有失职,按以下方法计算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5%(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如造成社会影响,建设单位将酌情处理。
5.8 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过程及工作完成后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保密规定。具体保密协议在签订监理合同时,甲乙双方再行签订。
6. 监理工作的依据(不限于此)
6.1.我省、我市有关市政公用项目建设和监理管理规范;
6.2. 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6.3.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6.4. 有关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
7. 监理单位的责任
7.1 向建设单位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合同特殊条款约定的'监理项目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7.2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帮助建设单位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7.3 监理机构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建设单位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建设单位,并按合同特殊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7.4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
8. 建设单位的责任
8.1 建设单位应当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8.2 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条款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项目监理单位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项目等资料。
8.3 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特殊条款约定的时间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建设单位同意。
8.4 建设单位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8.5 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本省、本市有关监理管理规范,授予监理单位的应有的监理权利。
8.6 建设单位按合同特殊条款约定的内容,免费(或有偿)向监理机构提供办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用具,以及必要的现场办公场所,供监理机构在开展监理业务期间使用。
9. 监理单位的权利
9.1 建设单位在委托的项目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一)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建设单位的建议权;
(二)项目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提出建议,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项目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三)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提出审查意见并及时通知承建单位,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项目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四)项目建设有关的对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五)在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征得同意后,监理单位可以发布停工令和复工令;
(六)项目上使用的设备、材料与软件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与软件,有权通知承建单位停止使用或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单位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七)项目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项目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项目建设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八)在项目建设合同约定的项目价格范围内,项目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项目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建设单位不支付项目款;
(九)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单位工作不力,监理机构有权提出调换有关人员建议。
(十)在委托的项目范围内,建设单位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向双方协商确定。当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市政府信息中心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出作证的事实材料。
10. 建设单位的权利
10.1 建设单位有与本项目承建单位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10.2 建设单位有对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范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项目建设、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3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人员须相对稳定,监理单位调换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10.4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10.5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11. 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11.1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后终止。
11.2 在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如因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重新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11.3 在监理合同签订后,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是否需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和增加支付监理服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11.4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2. 违约责任
12.1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由于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施工和设备等方面的直接指示或违法行为造成建设单位经济损失的,以及由于监理工程师未能事先预见并控制风险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计算按直接经济损失×5%确定,赔偿总额不超过监理合同总金额。触及法律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2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12.3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也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 其他
13.1 未经过对方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13.2 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建设单位得到显著经济效益的,建设单位可考虑给予适当奖励。
13.3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建设单位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13.4 监理单位必须为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成立专门的监理机构,并刻制相应的公章,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程序。完成监理工作后,公章应销毁。
13.5 监理人员在建设单位工作时,应遵守建设单位相关规章、制度。
14.履约保证金
14.1 监理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14.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建设单位因监理单位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4.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监理单位。
15. 争议处理
15.1 项目建设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5.2 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提请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采购的(项目名称、编号)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中标供应商。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合同主要条款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
(5) 承诺书 (含询标时承诺和优惠条件)
(6)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文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
3.货物和服务要求
本合同提供的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第六部分谈判内容及要求)。
4.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分项价格详见分项报价表)。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已规定。
6.交货和安装时间及地点(见合同主要条款)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壹份。
建设单位:(印章) 监理单位:(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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