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必备17篇)
2017-09-18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必备17篇)。
⍟ 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 ⍟
“停――停――停,我扶你上去”,“不用了吧”……唉,自从我脚扭伤之后,伤口包扎起来了,走路不方便,医生说少走路。妈妈从那时起就把我看成了惊弓之鸟,必须要寸步不离地照顾我。就说那次吧!
吃完饭,我要回房继续我的“辉煌历程”。我知道,如果让妈妈知道我要上去,一定会扶我上去。我知道是为我好,但也不能干涉我的自由呀!于是,经过一翻左思右想,但最后还是选择了悄悄溜上去。哎呀!糟糕,被发现了。“喂,你怎么自己上去啊?来,来,来,我扶你上去!”“可……我……”该怎么说呢?真尴尬!自由!自由!我的自由!
妈妈,多少次想向您坦白,可又被您的直率压制了。妈妈,您可以让我自由吗?我需要自由,需要自由!
⍟ 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 ⍟
你的眸子曾是那样深邃,你的声音曾是那样清脆,你的表情曾是那样得意。你曾经是那样威武,你曾经是那样骄傲,可以尽情挥洒你的王者风范,没有谁可以征服你。。。。。。而现在呢?你却无力挣开那道枷锁。
你的眸子变的黯淡,你的声音变得苍老,你的容颜变的憔悴。
你好想挣托那条锁住你,也锁住你心的链子。于是,你上窜下跳。但无论如何也挣托不了那条链子。你只能远远的望着外面的世界,回忆着自己辉煌的过去;你只有拼命地嘶叫着,然而却没有人理。。。。。。
我听着你那声声嘶叫,看着你那无光的眼睛,好想替你解开那条锁链,但是不能,一旦解开,便没有人可以征服你。。。。。。
我喂你东西,你不吃;喂你水,你不喝。你只是用那种悲哀的眼神望着我,不停的嘶叫着。我的手颤抖了,心也颤抖了。“啪”一声,双手松开了,手里的碗落地了,水花四溅。。。。。。我的手刚想替你解开那条锁链,却没有了那份勇气。你用那种乞求的眼神看着我,我还是狠心走了,头也不回的走了。以前的你何时用这种眼神看过别人?你的王者风范呢?你最终还不是被一条锁链征服了吗?
我又来看你,你已不再嘶叫,你以不再挣扎,而是静静地,躺在那里。我想你一定是麻木了吧,你一定是心死了吧,你一定是放弃了对自由的追求!
我轻轻推开那扇门,那轻微的声音无人可以听见,我第一次看到你睡着了,竟是如此安详,我的心也安稳了。于是,我轻轻的转身准备走出那间小屋,不知为何,你醒了。发出最后的声音“喵呜”,使出最后的力气,向前冲去。我再回头看你时,你已躺在地上,不动了。静静的,再也没有了你的嘶叫。。。。。。这间小屋里已没有了你的声音,那条锁链已被你用最后的力气挣托了。
是的,生命的最后一刻里,你还是征服了一切,你还是获得了自己想要的——自由!
⍟ 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 ⍟
自由,感性来讲,即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阅读《论自由》前,我似乎从未深刻地思考自由的意义,只是在高中课程的学习中见到了解到古今中外各阶级人民追求自由的运动与观点――孔子、孟子、伏尔泰、华盛顿、甘地、严复等,他们的事迹及观点都曾烂熟于心。是的,自由是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古到今,无数的人们追求它,无数的思想家关注它,并试图为它找到理论支撑的基础。
在阅读《论自由》过程中,我不得我承认以我尚浅的经历与学识实在无法逐字逐句地领会到其深刻而博大的内涵。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在书中最感兴趣且触发感受的是书中所言第二部分――关于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首先,在思想自由方面,密尔具体讲述了人们对于意见的分歧,密尔认为不能强迫异议的人沉默。他在书中提到,“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权力的话)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我曾在高中政治课的哲学课堂上遇见这句话,印象颇深,时至今日才知是出自密尔先生的《论自由》。当对于自己思想或意见与他人的意见冲突时,密尔认为“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这几句话令我深省,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和他人发生分歧,但重要的是要有宽容的心,我们应承认分歧的存在。每人都深知自己是可能错误的,可是很少有人想着有必要对自己的可能错误性采取什么预防办法,所以我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应该多多听他人意见并尊重他人,要宽容地给予人们充分的思想自由。用一句中国的古话来说便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谦逊地做到这一点,这不失为一个追求理性和真理的人的做法。
其次,在讨论自由方面,密尔认为真理只能来源于讨论,来源于不同意见的争辩。他指出我们之所以能够认定某些意见为正确,“正是以有反对它和批驳它的完全自由为条件;而且也别无其他条件能使一个象具有人类精神能力的东西享有令他成为正确的理性保证。”人类之所以能够得到正确观念,根源在于人的错误认识不断被改正。而改正错误,凭借的正是经验和讨论。并且密尔认为允许讨论的主题是不应当受到限制的,不应存在某些不许讨论的禁区,不能说某些信条对于社会福祉是这样有用,以至于禁止讨论。这使我设身处地想到了我们当今所处的网络环境,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以及全球网络的开放性,我们除了看到互联网平台成为中国民众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同时也难免产生激进言论、煽动言论、反动言论等弊端。然而依据密尔先生在《论自由》一书中所言,我们的并不能因此禁止在互联网中的讨论自由,剥夺中国网民浏览部分网站的权利,这不仅限制了我们的娱乐活动,也阻挡了我们听见来自世界范围内讨论意见的声音。
《论自由》一书写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正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时期,我们知道在此时期人们对于自由的渴望一触即发,社会民众也亟需关于自由的讨论。然而即使在不同年代、不同社会中,自由的尺度是不同的,人们的价值观也不尽相同,我相信《论自由》中的理论推及至今,也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仍对于人们自对由的理解有着极强的启迪作用。因为自由并不会因为时代、社会的进步而淘汰,自由是我们永远值得思考和追求的。
⍟ 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 ⍟
《密尔的论自由》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所著的一本重要著作。本书以自由的概念为核心,探讨了个人和社会的自由权利以及其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性。阅读完《密尔的论自由》后,我深受启发,对自由的价值和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密尔在书中强调了个体自由的重要性。他认为,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来决定自己的行动是至关重要的。而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的干涉只会限制个人的自由。只有当个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行动时,他们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个人自由并不仅仅关乎一己之利,而是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于一个充满多样性的社会来说,个体的差异和多样性是非常宝贵的财富。而只有给予每个人发表和表达自己独特观点的自由,才能获得更广泛的知识和智慧,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密尔讨论了言论自由的重要性。他认为言论自由是自由社会的基础和保证。言论自由不仅仅是指个体对自己观点的表达和发表,也包括对其他意见和观点的容忍和尊重。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想法,而不用害怕被人批评或打压。因为只有通过充分的讨论和辩论,才能够提炼出最好的观点和最合理的决策。同时,言论自由也有助于防止权力滥用和社会不公。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可以有效地监督政府和权威机构的行为,进而保护公共利益。
密尔在书中还强调了个体对自己的生活负有责任。他认为,个体的自由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相反,它需要个体有责任感地行使。个人应该考虑到自己的行动对他人的影响,并尽可能地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基于对他人的尊重和对社会和谐的追求,个体应该有意识地行使自由,并在行动中遵循道德准则。个体的责任感是保持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个体自由的基础。
《密尔的论自由》这本书引发了我对自由的深思。在现代社会中,自由被普遍认为是一种价值和权利,但常常忽视了自由的意义和实践。通过密尔的思想,我明白了自由并非是纯粹个人追求私利的权利,而是有一种社会责任感的权利。个人的自由和社会的自由是相辅相成的,在个体的自由行使中,应该考虑整个社会的利益和和谐。言论自由和个体责任感是实现自由的重要条件,只有通过充分的开放和辩论,以及个体的责任感,才能够真正实现自由,推动社会的繁荣和进步。
在阅读《密尔的论自由》之后,我对自由的理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认识到自由是一种既有权利又有责任的价值观。自由不仅仅是个人享有的权利,也是个体对社会的责任。应该为了追求自由而奋斗,同时也应该为了实现整个社会的自由努力着。只有在自由的框架下,才能够实现个人的潜能,推动整个社会的繁荣和进步。《密尔的论自由》的阅读对于我个人来说是一次宝贵的启示,也让我更加坚定了追求自由的信念。
⍟ 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 ⍟
自由与枷锁
原创: 张静雅
《社会契约论》算是我读的第一本政治著作了,之前对政治的理解仅限于初中政治课本中的一些基本介绍以及每日发生的一些国家大事,新学期开设的西方法律思想史这一课程,既加深了我对法律的理解,又拓宽了我对政治的认知。毕竟,政治作为“上层建筑”的核心,是为法律服务的。
这本书是法国思想家卢梭的一篇散文。它**的是政治权利的原理,主旨是为人民民主主权的建立奠定理论的基础。全书共四册。 不长 我花了大约四个晚上读它。
初次阅读政治著作时,书中有许多陌生但晦涩的表达方式,因此确实需要注意理解其背后的含义。
第一卷讨论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第一卷的题旨"人生来是自由的,但却无处不身戴枷锁。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主任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当第一眼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便联想到了现实社会中的人,赤裸裸的来到人世间,从幼年到青年再到成年,但凡身处社会中,我们便要遵循条条框框的那些规则,有思想上的限制,也有身体上的限制。
进而通过《论原始社会》提出家庭是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式。但不同的是,在家庭中,父亲对孩子的爱表现在对孩子的关心上,他从对孩子的关心中得到快乐;在这个国家,领导人对人民没有父爱。他关心的是如何统治人民。他乐于统治人民。需要注意的是,孩子只有在他们需要父亲养育他们的时候,才依附他们的父亲,而一旦没有了这种需要,他们之间的联系便宣告解体,之后,就需要靠一系列的约定来维系,作者通过这样的一个类比联系,之后在"论最强者的权利"中,便详细讲述了这个约定,既然孩子长大以后与家长之间都是通过约定来维系关系,那国家与人民之间,就更不用说了吧?
重要的是,这种约定不是建立在强权的基础上,"即使是最强者,如果他不把他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他就不可能强到足以永远当主人".然后论述了奴隶制,实质上是最强者的法则,我的理解就是最强者利用强权迫使人民同意那样一个约定——无保留的交出自己的人生和自由,以形成一种**或者说表面和平统一的社会秩序。然而是极不公平的交易。
所以奴隶制必定会被取代,在作者看来,社会秩序**于一个原始的、朴素的约定——社会公约,"即创建一种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的结合形式,使每一个在这种结合形式下与全体相联合的人所服从的只不过是他本人,而且同以往一样的自由。"当看到这一部分的时候,我才明白开篇所提到的"枷锁"与我最初的理解大相径庭,最初的思考是很浅显的,甚至带着一些对自身限制的无奈,所谓"枷锁"不过是自己服从自己,从而来实现真正的自由。简言之,社会秩序是社会状态下的必然产物,这种社会秩序的制定者在不同的制度下也是有区别的,最合理的应是书中提出的——由人民制定。
"我们每一个人都把我们自身和我们的全部力量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下,而且把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都接纳为全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个有道德的"共同体"即是主权者,这时候下的社会状态,此前只关心自己的人才发现不得不按照其他的原则行事,这时候人从一个愚昧和能力受限的动物变成真正的"理性人"——在听从他的天性驱使前先问一问他的理性。我想,这大抵是生而为人所享有一些特权同时伴随而来的一些约束吧!
第二卷讨论主权及其权利。主权是普遍意志的运用,是不可转让和不可分割的。权力可以委托给别人,但意志不能留给别人。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个人意志和公意的区别,虽说在某些情况下两者会一致,个人要追求个人幸福,公意是追求大宗幸福,但是公意总是倾向于平等,而偏私是人的天性,那么,公意是不是永远都是正确的呢?
“每个人都想快乐,但他们总是不知道如何快乐。人民永远不会堕落,但他们往往会被欺骗。”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总的意志并不总是正确的。
换一个说法,当一个国家的幅员过于辽阔时,人与人之间不可能做到充分了解,这时候便容易出现小集团,只要这些小集团中有一个时强大到胜过其他所有的小集团时,公意就变成了众意,也可以理解为一小部分人的幸福,那么根据之前所述的,众意会偏私,所以,要避免这种小集团的存在,让每一个公民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发表意见,这样,才能避免公意犯错。另外,主权是不可转让和分割的,很多政论家们认为主权是可以划分成许多其他权的,作者认为,这是概念的混淆,其他权是主权的派生物,而非分割物,这是不能等同的,在我看来,主权是其他权的"根基",其他权是这个"根基"的枝和叶,主权是至高无上的。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主权权力也是有界限的,主权权力无论多么绝对,多么神圣和多么不可侵犯,都不会超过而且也不能超过公共约定的界限。
有了社会公约,有了这个共同体,还需要通过法律使它运作起来并表达意志,因为"使政治共同体得以形成和巩固的这一原始行为,还不能决定它为了保存自己应当做些什么事情",此时,就需要立法者的存在。古代,基本上每一个国家的政治都与宗教紧密相连,这点纵观中国历史就可以发现,每一代君王都称自己为"天之娇子"、"龙的传人"等,为古代的帝王在蒙上一层神秘面纱的同时,又赢得人民的敬畏与服从,书中是这么说的,"各个时代的国家的缔造者们之所以不得不求助于上天的干预,并把他们的智慧说成是神的智慧,其目的就是使人民像服从自然的规律那样服从国家的法律,并驯服地承受公共的福祉强加在他们身上的桎梏".立法者在社会公约下,其本身是没有权力的,他们只是指导者。
他们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有权制定法律。
第三卷介绍**及其操作形式。"政治体同人一样,要向一个目标走去,除了要有决定这种行为的意志,还要有实施这种行为的力量","意志"放在政治体这里来说即"立法权力","力量"即"行政权力",如果没有这两者的结合,那么政治体便不能或不应当做任何事情。在这里,就要引入**这一角色,法律的实施便需要一个介于主权体和国民之间的中介者,在公意的指示下实施法律,**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
**能力根据其行政官人数的多少而有所不同。"它的全部力量即是国家的力量,当它愈把这种力量消耗在它自己的成员身上,它剩下来用于全体人民的力量便愈少,所以行政官人数愈多,**便愈弱".由此联想到中国现代的司法改革,精简司法行政人员,提高行政效率,人但凡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存在,是必然会存在个人意志的。
当然,真正的"民主制"**也是不会存在的,操作上便不具有可行性,容易引起内乱,虽然说它把行政权与立法权结合在一起了,但最终必然形成一种没有**的**。作者在文中介绍了几种**模式,"贵族制"是最初的社会治理方式,由各个家族的首领们来讨**共事务,年轻人毫无怨言得服从有经验的人的权威,但后来财富和权势比年龄更受到尊重;“君主制”是以一个人为代表的集体人格,使君主的精神和肉体统一得以实现。但是,这一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涉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平衡。
作者最后得出的结论——没有任何一种**形式适合于一切国家,这点我也是比较认同的,多元化的世界,也需要以因地制宜的形式去治理不同的国家。
第四卷讨论了几种社会组织,这一卷只是一个一般性的理解。首先,将军意志是坚不可摧的。不同的组织通过投票有不同的选举模式。作者描述了古罗马和希腊共和国,这是他理想的政治形式得以实现的地方。
后面作者又论述了宗教与国家的关系,"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宗教可以使他们热爱自己的责任,这件事却是对国家很有重要关系的".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感到生活在这个国家或社会是透明和有意义的。现在的制度是以往的历史经验总结出来,是国家的灵魂所在,所以,作为青年人,更有必要去阅读这类书籍,以便更好的承担自身的责任!
⍟ 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 ⍟
你们知道鸡与鸭的不同吗?
十一假期回家,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圈养在一起的鸡鸭,门没关严实,鸭子兴致勃勃地鱼贯而出,而鸡则对此毫不在意。
鸡的表现,我并不感新奇,因为我很早就知道,关久的鸡,你打开篱笆门,它们会有好一阵子都不敢往外踱步。而鸭子身上,似乎有一种用不完的激情在,不停地伸缩弯曲而修长的脖子,一前一后,“嘎嘎嘎”叫个不停,貌似总要探索新的地盘,那篱笆外的世界。
回家也把一本叫《论自由》的小册子看完了,作者是英国19世纪的哲学家约翰·穆勒。在阅读的过程中,想到一句《马哲》教科书中的话: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论自由是向真理接近的方法论。
人类对自身有多不满,就意味着人类所掌握的真理有多残缺。同时,人类没有出现比现实更糟糕的情况,意味着人类某种程度上走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或快或慢,有时甚至曲曲折折。
真理可能是碎片化存在,而人类则通过海量的探索,将这些碎片拼在一起,并通过传播、共享。这就有了主流与边缘(异端)的分界,自由意味着让主流之外的边缘(异端)存在。这可以算作是一种宽容,但其实际上是对真理的维护。穆勒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证。
异端可能是一种谬误,可能是一种邪说,也可能是尚未被人们感知的真理的一部分。不管怎样,它要么刺激着现有的主流真理使其尽量不被教条化、概念化,它要么将在未来补充现有主流真理身上藏有的缺陷。
人类对自身的前途似乎有很多的话要说,但很多时候又似乎一无所知。如果70亿的人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机器,真理就会收缩;如果这是70亿充满个性、首创精神的鲜活的人,真理才会扩张。人类才有可能迈向终极目的地,如果有的话。
思想上的自由,放到生活中,就是一种彰显个性的态度与行动,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它的原则是,如果不伤害到他人,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伤害到了别人,就需要遭受处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由此可见,那些看似囚禁人们自由的监狱,如果被正当使用,实际上也是维护自由的设施。
这就引出了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问题。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教育。如果一种教育体系,它的存在是为了统治官僚机制输送人才,它就是一种反自由的,其结果是,最聪明的人被聚集在一起去控制其余人的自由。
比如科举制度,哪怕我承认它是一种公平的制度而且它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性,但它的结果必然造成官僚体系之外的,其余国民在自由领域探索活动的萎缩,如此,这个国家不会再有个性,不会再有首创精神,真理因此教条化,社会停滞。如果没有英国的坚船利炮,今天的中国或许与过去两千年的中国没什么差别,当然好与不好,大家自己会有想法。
这本书写在一个半世纪之前的英国土地上,如今的中国人读起来,或有许多共鸣。听我乱说,不如自己去看,很短,才10万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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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仪式上,我强睁着朦胧的睡眼,挺着松垮的腰板,耐着性子听初中某位同学用看破红尘的语调含糊不清地演讲。
好不容易盼来了体育课,我洗耳恭听老师的唠叨。可是直到下课铃响起,也没有听到盼望已久的“自由活动”四个字。我正快快地往教室里走,突然一个蓝球向我滚来,我抬起右脚用尽全力猛地一踢,球几乎被踢到了操场的另一边,体育老师竖起大拇指惊呼“好一个世界波”,女生则尖叫“酷毙了!”球主大骂“吃饱了撑的”,我则在夸奖声与咒骂声的“夹道欢送”中离开了操场。
数学课上,当我马上就要在数字的拳击赛中败下阵来时,下课铃及时雨般地降临了。一种破百米世界纪录的欲望促使我将一切疲惫抛到脑后,奔向家中。
这就是我的一个上午。我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容忍而顺从地生活在许多人为我设置的牢笼里,我虽然对这种生活厌恶至极,可又不得不被一种无形的巨大力量牵着鼻子走。我想哭,可是眼泪找不到夺眶而出的渠道。
人是渺小的,没有人有绝对地自由,没有人能摆脱别人对自己的束缚。人是矛盾的,口口声声喊着“自由万岁”,却又一边为自己的后代设置了那么多不必要的生活戒律。到头来,自由在哪里呢?也许它只会出现在童话的憧憬中吧……
我渴望自由,其实很简单。我想要一点空间,自己去闯荡,一些时间,自己去支配;一个环境,自已去创造。如果能看得见蓝天的方向,我一定会迫不及待地飞出去。我相信,那里会有我想要的阳光,为了那一天,我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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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读后感(一):
19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和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所著的《论自由》,完成于1859年。本文讨论的自由主要是公民自由和社会自由,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我国思想家严复把该书翻译书名为《群己权界论》。
该书语句生涩很难读懂,我认真读了两遍,理出点头绪,理解感受如下:
密尔说:“只要一个人的行为只涉及他自己,而不涉及他人的利益,他就不需要对社会负责。”。其他人在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认为有必要时,向他提出忠告、指教、劝说以致回避,这些是社会向他的行为正当的表示不喜欢或责难时所能采取的唯一举措。
对于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需要承担责任,当社会认为有必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时,个人也应该承担社会或法律的惩罚。这就是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权线界限。
密尔首先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个人自由务必是出自本人本能的行动:包括一是意识的自由,良心的自由,在思想和情感方面,在实践和理论方面,在科学、道德、神学和信仰方面,在发表和表达意见方面的自由。
第二,我们应该自由地制定个人生活计划,做自己喜欢的事,实现个性的全面发展。三是个人之间联合的自由。
相反,社会尊重每个人的特点和个性,个人自由的选取自己生活的方案,为了到达自己的目标,他就会使用自己的观察力去看,使用推论力和决定力去**,使用活动力去搜集材料,使用思辨力去做决定,还要事前事后周密思考,对于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会想法设法加以克服,以激发个性的充分发展,施展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最大的利益和价值,同时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社会需要天才,因为天才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但天才只有在自由的空气中自由呼吸,才能发挥作用,它有更多的个性和特点。因此,当社会干涉个人自由时,必须非常小心,必须有严格的限制。
因为那些决定在法律惩罚或者**支持之下大家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是社会的好恶,或者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人的好恶,制约人们行为的原则就是按照他们所愿意做的那样去做。社会和**就应把能交给个人做的事情交给个人去做。这样,既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活力,又能培养人们更多的社会实践经验和潜能,融入社会和**,学会独立思考和处理问题,而不是总是依赖社会和**。
我觉得读书不能就读书而读书,就应学以致用,把书中的智慧多与现实联系起来并加以思考融通,以在现实中得到借鉴。透过读该书我有如下启迪:
1、 亲子关系:父母在生完孩子后,不仅要满足孩子成长所必需的物质条件,还要把孩子培养成具有心理健康的社会人才。因此,家长不应该给孩子太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背大原则,就应该给孩子更多自由成长和发展的空间,让孩子在不受限制的自由环境中快乐成长。
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让他们走正确的道路。更为甚者,以为了孩子好为借口,强迫孩子务必听你的话,按照你的思维和思路教育孩子。这样做最后结果是好心办坏事。
别以为孩子很听话是件好事。学会让孩子有独立思考和决策的潜力。不要害怕孩子的痛苦和失败。让孩子大胆地放弃他自己能做的事。千万不要做越俎代庖的事情。同时要鼓励孩子敢想敢做,敢于尝试新鲜东西,并且勇于担当的精神。
不要做循规蹈矩、没有主见、人云亦云的庸俗之辈。不要做一个被世俗和共产党囚禁的好人。同时,要对孩子的错误有一颗宽容的心,培养孩子树立新一代独立思考、勤于实践、敢于挑战权威、追求自由的精神,充满激情和创新。
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生活方式,因为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2、 与公民的关系:只要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继续容忍多重人格,这个社会就会充满个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如果一个群体是由有个性、有生命、有活力的个体组成的,那么它就会充满活力和活力。
社会应该宽容那些有强烈欲望、激情、活力甚至冲动的人。欲望与冲突是造就应雄的物质基础,是推动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动力源泉。19世纪欧洲的成功在于自由、个性和多样性。中国衰落的原因是缺乏自由、个性和多样性。
欧洲的个人、阶级和国家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他们都追求自我,敢于尝试,勇于突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成功。而中国的衰落在于国民的极为相似。
在儒家文化一统天下,伦理道德、社会**成了人们头上的一项枷锁,以一样的格言和规则来管制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把祖宗的东西变成永恒不变的法宝,墨守成规,夜郎自大,不思进取,在一片静止中走向没落。这不能不让我们痛心疾首。
实行改革开放就是要放松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只有在这三十年里才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实个人和国家一样。没有个性,没有追求,没有紧迫感,他们就会落后,他们就会被淘汰。
论自由读后感(二):
《论自由》读后感
第一部分是《论自由》的概说就不放上来了
第二部分:现实的思考
中国现在正处于一个转型期,社会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和平。关于言论自由的讨论和斗争越来越多。最近,《南周》和《新京报》把新闻自由和言论权推到了风口浪尖。此处,我并不表达自己对这个事件的看法,而想联系我国更为宏观的实际和密尔的这本小册子来谈谈我对自由、**自由和国家控制的看法。
1、个人自由与社会(国家)控制
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不论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还是洛克的《**论》均有讨论。个人,单个来看,具有绝对的自由,他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也能够拒绝做自己里不想做的事。但是,不存在单个人的社会,单个人也无法生存。
因此,个人与个人便会构成种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错综复杂最终会集合成小型社会,而无论这个社会的规模如何,只要有人,有社会关系,便会构成阶级,最终从目前实践来看,绝大多数都会构成国家(少部分到氏族或部落就终止了或异化了)。此时,国家就要承担起社会保障、控制的职能,它务必透过各种工具(比如刑罚的威慑)到达保障组成它的各个人的安全,继而思考各个人的发展问题。如卢梭的理解,每个人拿出一部分自由便组成了国家,因此,国家里的个人不再像其单个人存在的状况,个人的行为模式务必适应国家的统治工具,不再具有绝对的自由(不包含思想自由,下文讨论)。
当然,个人自由包含很多维度,此处并不逐一讨论,而只取与本课程相关的言论自由。首先,务必厘清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关系。思想自由,我认为是绝对自由的,因为个人的思想是不会也不可能能被控制或影响的。
无论多么严苛的制度、法律,都无法控制人心中的那个天堂。而言论自由,虽然是思想自由的表达方式,但它并不等于思想自由,因此也不必然是绝对自由的。正如密尔所界分的个人与社会关系,任何人的行为若只涉及本人,那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
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但是,任何人的行为,当他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他就还要对社会负责,也就是受到相对的限制,不再是绝对的自由。比如,你能够在心里骂一个人,但是当你表达出来的时候,也许就会因为涉嫌***而受惩罚,这样一来,言论自由也就受到了限制,而这种限制显然是合理的。
但是,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并不是没有联系的。当我们上升到国家权力的层面,我们发现国家权力能够透过干涉或剥夺人们的表达自由而变相限制或剥夺人民的思想自由。因为,国家权力无法干涉人们的内心思考,但却能够干涉人们思想的表达,而没有思想的交流、信息的传播,人们就会失去信息源、失去观念的碰撞和不断完善而无从思想或正
确地思想,人们的思想就会逐渐的枯萎甚至死亡,思想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
对于个人来说,当他资源与其他个人组成社会或国家时,他拿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自由,不再享受绝对的自由。与之相适应,社会(国家)也要付诸行动去保障个人的剩余自由(往往会大于拿出来的那一部分自由),否则这个国家就不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这也能够用密尔在《论自由》一书的最后部分总结国家的价值,从长远看来,归根结底还在组成它的全体个人的价值&一个国家若只为使人们成为它手中制驭的工具而阻碍他们的发展,那么,它终将看到,小的人不能真正做出大的事;它还将看到,国家不惜一切而求得的机器的完善,由于它为求机器较易使用而宁愿撤去了机器的基本动力,结果将使它一无所用。
综上,我认为个人自由与国家控制之间的关系是,国家无条件保障个人自由的实现,但是个人务必要容忍一部分自由的丧失。而个人与社会的界限则是政治家、法学家、社会学家需要不断讨论的话题,笔者学识有限不在此赘述。
2、个人言论自由与公众**自由
个人的言论自由是个人表达的自由,而公众**自由,我认为并不是和个人自由同一个层面的自由。从法哲学的相关自由主义理论和我之前的论述来看,个人言论自由如果没有干涉他人的自由和利益是不应当受到国家恶意限制的,即能够理解个人言论自由(不含干涉他人自由)是不受国家干涉的。而且,话语权是一切权利之母,看一个国家是否民主首先要看其言论自由的状况。
对公民言论的完全自由的保障最典型的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它明文规定公民的言论自由(包括新闻、出版、集会自由)不受**的干涉,**不得制定任何限制话语权的法律。但是,当我们把视野放大到公众**时,我们所接触的并不是鲜活的个人所表达的东西,而是经过修饰的**报道或者具有相关资质的新闻人所描述的事件,而这些报道和描述不必须是事实。个人言论自由,是要表达自己的观点;而公众**代表的,却是大多数人的表达,其从个人到公众之间经过了一道程序,而这道程序并不透明,我们无法保证,公众**的表达还是真实的个人表达的集合。
因此,对个人言论自由的控制和对公众**的控制必然不同。
3、公众**与国家控制
由个人言论自由和公众**的区别,我们能够思考对公众**的控制及其方式。公众**具有很多多元的作用,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公众**的用心作用。但是,在本文中,我更想简要谈谈公众**的消极作用。
首先,由于公众**的可操作性,不少***透过煽动性言论和普天盖地的宣传,扩大其影响。比如纳粹势力当时的兴起。其次,公众**还会干扰司法。
比如,在此前同样炒得火热的药家鑫案件中,我们不得不客观承认**的力量确实干预了司法,影响了司法的公正。如果当时不是人人喊杀,单纯从法律上来看,药家鑫的定罪量刑情节是能够不判死刑的,而在全世界反死刑的潮流下,少杀慎杀也贴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是由于**的放大和所谓的公众**,杀死了药家鑫。
再次,公众**由于穿着公众的外衣,常常会蒙蔽旁观者,而使旁观者成为下一个公众**参与者,实际上,这个旁观者并不明白事件的事情,而只明白公众**所宣传的所谓事实。
所以,国家有权控制公众**。透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制人们的信息接收渠道,从而到达控制社会的目的。当然,这种控制是以保护真正的个人言论自由为前提和出发点的,这务必是坚守的原则,否则一旦偏离轨道就会导致社会信息不通畅,甚至会导致社会信任危机的出现。
其实,换个角度来看,现实中,大部分公众**是在国家或者社会力量控制下的,国家或者社会对其干涉,也是对其背后的国家或者社会力量的控制,公众**也变成了一种工具,对此本文不再扩展讨论。
论自由读后感(三):
读不懂的自由
密尔:《论自由》读后感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能够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理解社会的强制性惩罚。
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 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 ⍟
许明华2015111898
摘要:我们每个人在追求某一合法目标的时候,无论在任何制度下,都不可避免地会对他人利益产生影响或者损失。而判断这种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是:是否对社会普遍利益造成危害。
正文:《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写于1859年。此次我选择以《论自由》作为我的主要阅览对象。
作为一个初学者,我们在追求某一个人合法目标的时候,无论在任何制度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他人利益的影响,造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失。判断这种行为是否正确的标准是它是否损害了社会的总体利益。
本书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二是人格自由;三是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而本文我则主要对第三点社会与个人自由的相互性展开论述。
‘简谈“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公民自由所应当包括的三个方面中最重要的就是思想和讨论的自由,即在科学、道德、政治、文化、宗教信仰等问题上,人民有形成、阐述和坚持自己意见的自由。
思想自由,又称思想自由权。英国历史学家伯里在其名著《思想自由史》一书中称:希腊人之所以使我们永远铭感难忘,乃是因为他们最初发现了“思想自由”。
“思想自由”作为一项概念的提出则始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的革命。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要享受自由的话,就应该使每个人能够想什么就说什么;要保全自由的话,也应该使每个人能够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 关于思想自由的概念,学界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着各种不同的表述。笔者认为,思想自由是指人们有权思考并形成一定的意见、观点和观念。与信仰自由、表达自由、宗教自由、学术自由、出版自由等权利有密切的联系。
思想自由强调个人内心活动的自主性,它是保证公民依照自己的世界观和思维能力进行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做出各种自主性行为的基础。这是一种具有独立地位的理性解放。
讨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视听、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思想和传播思想的自由。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经济组织的演进、科学技术的提高,都离不开言论的自由传播和广泛交流。
人类社会的每一步进步都离不开讨论自由。因此,人们通常把讨论自由称为“第一权利”、“人类最重要的、潜力巨大的、活动的资源”。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作者认知’
在我看来,对各种思想的自由探索和**,是保证科学艺术发展的首要前提。任何有这种自由的时代都必须是学术繁荣、艺术辉煌的时代。任何压制这种自由的时代都必须是思想和艺术的死亡、无知和黑暗时代。
真理只能在自由中找到。在一定的时代,一个民族在思想界占居统治地位的观点不能被视为真理观。
宪法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关怀向我们宣示着,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其在宪法文本中的彰显揭示出二者必然存在着良性的互动关系。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能够为宪法所吸纳,成为一种宪法基本权利而为宪法所保护,本身已经说明其入宪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们认为,这种意义就在于从宪法理念升华为宪法基本权利的进程,实质上是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作为一项应有权利,在最高级形态上予以内化和认同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与宪法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融合,各自的必要需求都得以满足,同时也促进了宪政的发展。
虽然思想自由不应该被控制,但现实告诉我们,控制思想并非不可能。人类的思想不能被控制,不能自由,这不是真的。第一,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干预或者剥夺人民的言论自由,变相限制或者剥夺人民的思想自由。
因为,国家权力无法干涉人们的内心思考,但却可以干涉人们思想的表达,而没有思想的交流、信息的传播,人们就会失去信息源、失去观念的碰撞和不断完善而无从思想或正确地思想,人们的思想就会逐渐的枯萎甚至死亡,思想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第二,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剥夺人们的信息自由或向人民灌输错误甚至有害的信息、理论而引诱或逼迫人民错误地思想。
现实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被侵犯往往是间接的,**或个人总是通过侵犯公民的其他权利达到侵害公民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目的,因而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实现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保护。就我国法制现状而言,当前应该对一些表现公民思想的权利进行立法,尤其是十几年仍然呼之不出的新闻立法!尽快出台新闻法对于思想自由以及言论自由都有着超越一部法律本身的意义。
细究“个人自由以及自由主义”
人身自由指的是我们大多数人所指的。它是一种广义的普遍人身自由。如果它更深,它将上升到精神层面。自由主义是个人自由的一种概括,也是个人自由的集中体现。当然,我们也可以把自由主义看作是自由主义的另一种表现。
自由主义对个人及其自由有着独特的看法。个人有权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有充分的自由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人在享受自己自由的同时实现自我的权利。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但他在价值上是平等的。我们所公认的一点:自由的价值是不证自明的,不需要外在的托词。
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人都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当然,个人自由的原则意味着自由的个人有权不服从专横的外部强制,也意味着自由的个人有义务不对他人行使强制。如康德所说,“只有使每个人自由的程度未超出过可以同其他一切人的自由和和谐共存的范围,才能使所有的人都享受自由。
”‘结语’
⍟ 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 ⍟
自由论心得体会篇1<\/h2>
捧读《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一书,细细品味,反复思量,只觉如春风扑面,又觉如醍醐灌顶。李老师以不加粉饰却饱含智慧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他曾经实践过、经历过的一个个小故事,为我们诠释了一幅幅真实动人的教育图景。读来平实而亲切,如友人促膝谈心,细嚼则意味深长,发人深省。
全书共分四个篇章,李老师用三条主线将若干取自生活,源于实践的小故事串联起来,每个故事中都融入了他对教育的独特感悟和认真思考。第一条主线是教学线,主要介绍了他进行语文教改的起因和过程。第二条主线是教育线,主要写了李老师的学生观的变化。第三条主线是管理线,讲述了他自己从教师到校长到局长到教育家的成长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管理理念的变化与实践。每章每节的标题和内容无不折射出一个改革的实践家、一个创新的教育家崭新的教育理念和丰富的教育智慧,捧读此书既是一种精神的享受,也是一次心灵的震撼,更重要的是他给我们的教育教学实践带来了更多的启迪和思考。
一、关于他的语文教改观的思考
李老师指出,“长期以来,用数理化的教学方式来进行语文教学,已经严重违背了语文学习的规律,训练代替不了积累,没有大量的诵读、涵咏、感悟和体验,语文水平便不可能提高”。
他认为:“不好‘读书’,而好‘甚解’正是当前语文教学的最大弊端。”于是,在教学中,他从履行一个语文教师的职责做起,以自己的语文教学实践与改革为依托,开始了对教育的实践与感悟,向我们展示了一幅非常动人的语文教学蓝图。他在语文教改中最注重的就是阅读,在他看来读书与实践是一个人不断前进的源泉,读书,能给人智慧和力量,能开阔人的视野和博大的襟怀,也能影响人的价值取向,哪里有教育,就应把读书的种子播撒到哪里。
他要求学生每天阅读十分钟:首先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搜集可阅读的材料,归类整理,加上阅读提示,打印后,每天定时发到学生手中。材料的内容多样,获取材料的方法多元,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特别注重学生选择材料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这项活动进行了好多年,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对这一改革他曾经发出这样的感慨:教育有时就是这样奇怪,我们耗尽心血和时间经营的—例如课堂教学中老师苦心孤诣的讲解辅导———很快就会被孩子们忘掉,而我们无意中播下的种子,却在孩子生命的原野里长成了一棵大树,让他们受益终身。
为让阅读成为孩子们生命中的一部分,他的另一项改革就是他的“语文实验室计划”,把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让学生切实拥有了语文学习的自主权和阅读选择权;他还提倡“说你想说的,写你想写的,让写作成为情感的一种自然的表达方式,成为生活的一种真实的需要”。他的语文教学改革虽然冒着极大的风险,最终还是成功了,因为他相信:“一项改革只要触及了教育的真谛,只要接近了学生成长的规律,它没有理由失败!”改革中他发现,一些课堂中充斥“假问题‘以求热闹,却没有注重学生思维和情感的发展。这样的教学行为,只顾及花哨的表面形式,但忽视了对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这样的课堂其实是不健康的,正因为他有了这一发现,才有了他的语文教学改革。他认为教学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教给学生知识,发展他们的思维能力,让学生获得积极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一教学改革,奠定了他教育理想的“底色”,也显示了闪耀其中的人文思想的火花。
二、关于他的学生观的思考
李老师认为,教师心中不应该有“坏孩子”,我们不能用成年人的是非观念来判断学生,不能轻易使用道德的标尺来衡量学生。
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两位高一男生,从失修的砖墙缝里向学校女厕所偷窥。这样的行为,按照常规肯定被认为问题严重。但是,李希贵老师没有轻易给学生做出结论,没有盲目批评教育,而是从关注学生心灵出发,实施了保密、充实校园生活、调动家长的教育力量、安排优秀教师和他们交朋友等一系列教育措施,帮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渡过了危险的河流。这个案例正体现了陶行知的教育思想: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唯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李希贵老师一再强调,“教育其实很简单:一腔真爱,一份宽容,如此而已。”多么朴实的语言,将教育这个让人觉得漫无边际的概念,用寥寥数语解释的淋漓尽致。是啊,教育确实很简单,“一腔真爱,一份宽容”而已。
“多一把尺子就会多一批好学生”写的是一个双休日,作者在公园门口碰到了一位带领上高一的儿子逛公园的朋友,感到非常惊奇。经过了解,得知这位家长是用逛公园的方式奖励自己的孩子。作者没有就此作罢,而是想到了我们的评价问题,想到了我们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尺,这就是考试成绩。返校后,作者和老师们一起反思我们的评价问题。这一年,在作者的坚持下,高密一中破格录取了一个叫贺明的学习成绩很落后的学生,录取原因很简单,就是他的国画画得特别好。进入一中以后,老师们发现,贺明是一个不守纪律的学生。有的老师对他失去了信心。但李老师并没有放弃,而是主动找贺明拉家常,帮助他树立学习信心,并让贺明选一张自己最满意的国画悬挂在校园的显眼处。这一“巨大的成功”使他倍感自豪和自信,从次,他加强了自我约束,发奋学习,进步很快,被评为“百优中学生”。后来,他考取了一所美术学校。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独特的优势、过人的长处,在这一点上,人人都是最好的,个个都是最棒的。拿起表扬的武器,多增加几把评价的尺子,就会有更多的学生受到鼓励,从而坚定信念,走向成功。
因此,在老师的心中,不应该有坏学生,不能从一开始就着眼于失败去做工作,应当把预期的失败转化为成功,应让每个学生都能说“我能行”!
自由论心得体会篇2<\/h2>
每每读完《爱和自由》的各个章节,内心都激荡着震撼和深深的思考,并伴随着些许悲哀和无奈。悲哀在于,还有许许多多的家长没有意识到儿童拥有一种积极的精神生活。我们不能再无视儿童的心理和发展,而且必须从一开始就去帮助儿童,这种帮助并不在于塑造儿童,因为这一任务属于自然之神,而是在于观察儿童心理发展的外在表现,在于能为儿童成长提供必要的手段,因为这种手段单靠儿童自己是办不到的。
爱是土壤、是根基。《爱和自由》中,爱的定义为“给与孩子成长的机会,并让孩子感知到你的爱,为孩子的发展和每一个生活细节提供条件和帮助”。可是这种爱又何尝不是相互的呢,儿童身上也具有爱的能量,儿童在敏感期中那种对周围事物不可抑制的冲动,实际上就是他对所处环境的爱,这种爱不仅仅是情感上的爱,也是智力发展的需求。同时成年人也是儿童爱的对象,他从成年人身上得到自我发展所需要的东西,对儿童来说,成人是令人尊敬的。园长一再叮嘱我们,不停的对孩子表达我爱你,仿佛也唤醒了我自身部分的麻木,儿童也在用他们的爱唤醒着我们,唤醒着快消失的生机和活力,是的,更好的生活,感受爱的气息!
?爱和自由》也强调说纪律必须建立在自由上,这个自由的含义很深很广,我对自由的理解为,要相信孩子的自我教育,其实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存在着一种这种能力不是一从与父母的指导,而是自动自发的,尤其是在感觉的练习中,这种自我教育更加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这种练习能够重复多次,这种自我教育就会使孩子的心理感觉更加完善,进而帮助他从对事物的感觉转移到对物体的观念。而他只有在这种观念的驱使下,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爱和自由”仿佛是一个灵魂向导,贯穿于整个蒙氏教育体系。身为一名新老师,务必要以“爱和自由”这个精神向导来要求自己,使之与自己的灵魂相融。
自由论心得体会篇3<\/h2>
很幸运得到了尹老师的《好妈妈胜过好老师2》,拿到书后,就迫不及待的翻看了一下,很实用的一本书,从98个经典的家庭案例入手,涵盖了婴幼儿、儿童、青少年等各个阶段的教育问题。
读了这本书才发现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妈妈,经常会犯一些不利于宝宝成长的错误!通过尹老师的书,我认识到自己犯的很多错误,我要努力改正做一个合格的妈妈。
逗孩子玩其实是很常见的一件事情,经常听见别人对小孩说你妈妈不要你了,把你的东西给我吃点吧,走,跟姨姨去买糖去吃看了尹老师的书才知道这是一种恶习,这样只会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惧和对别人的不信任!我看完这篇文章立马和老公分享了,我俩达成一致,从自身做起不逗孩子(包括别人家的孩子)!也要做个恶人,不允许别人都孩子!给宝宝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生活环境,让宝宝快乐的长大!
尹老师在书中说的哺乳和带宝宝的问题,正好坚定了我哺乳和亲自带宝宝的信心。宝宝现在快15个月了,从宝宝半岁起,我妈妈就说等宝宝14个月左右刚好是秋天,是适合断奶的季节,让我把奶断了,让婆婆帮忙看孩子,让我继续上班,我一直都没有同意。
前几天回家,亲戚朋友都劝我让我给宝宝断奶,说天冷了,把宝宝放在家里好!还催着赶紧要二胎什么的。说实话要二胎不是很着急,断奶我有点动摇了。后来看了尹老师的建议,我决定让宝宝吃到两岁,并且我要坚持自己带宝宝!
很喜欢尹老师的两段话,以此作为本次读后感的结语吧!
爱孩子,从哺乳开始。未来很远,我们不知道能为他们做些什么;现在很近,用拥抱和乳汁让我们和孩子更亲近!
虽然让婆婆看孩子看似是一个大便宜,但这样的便宜不能捡!
自由论心得体会篇4<\/h2>
自由主义是机会主义的一种表现,是和马克思主义根本冲突的。作为一名教师就应以工作和群众利益为第一生命,襟怀担白、对党忠诚、无私奉献,无论何时何地,都坚持正确的原则,反对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巩固群众内部的团结,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我认为,要想旗帜鲜明的反对自由主义,就就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严格要求自我。
一是反对自由主义要树立从点滴做起的思想。“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反对自由主义就要从日常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务必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培养艰苦奋斗,拼搏进取的作风,更要关心群众,乐于助人,更要无私奉献,淡泊名利,培养廉洁从教的高尚品质。“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培养以上优良的作风,务必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二是反对自由主义要有严于解剖自我的勇气。“人非圣贤、熟能无过”,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每个人都难免产生不对的思想苗头,难免遇到困难和疑虑,应对不正确的倾向,个人要及时与领导和同事们交流,征求正确的意见和推荐,并及时加以改正。平时要用心参加各项专题讨论,在工作实践中联系自我的思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改造自我的主观世界。
三是反对自由主义要树立从我做起的决心。反对自由主义,,在我们工作、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都有着现实的指导好处,在今后工作和学习中,我要努力做到:
1、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平时自我要做到多学、多练、多积累,提高综合素质,尤其是业务素质,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基础。
2、真诚是对领导和同志们的尊重,是促进团结,增进友谊的基础,无论何时,都要胸怀大局观念,诚心待人,推进群众的团结协作。
3、用心促进工作上台阶。勤奋敬业是干好工作的基础,要甘于奉献,默默无闻的做好本职工作,以一个用心向上的态度,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
4、持续自我的持续进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是我党的一大优良传统,应对困难,要加强基本功的练习,在磨炼中提高自我;应对成绩,更要力戒浮躁,踏实工作,虚心的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不断促进自我的进步。
自由论心得体会篇5<\/h2>
没有读《爱和自由》这本书之前,我从没有听过什么蒙氏教育,初看到这个词时更是一头雾水,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被它所吸引,虽然此刻也是一知半解,但勾起了我继续学习的欲望。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天底下有哪个母亲不爱自我的孩子的,而又有几个母亲真正懂得爱孩子的?
作者这样说:“在爱孩子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以现有的经验对待孩子,因为现有的经验是我们成长的结果,那可能是不爱。”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这个观点,而爱是什么?书中是这样写的: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我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虽然读完了这本书,但里面的好多概念似乎还不太明白,而自我更感兴趣的就是作者所举出的例子,因为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从没想过这些现象意味着什么?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段话,大意是,不要轻易对孩子说“不”,不要以大人的观点去告诉孩子,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要让孩子在过程中自我去确定事物的真伪对错。思索自我的行为,每日从我们口中吐出多少个“不”字呢。蒙氏的教育,自由是建立在纪律的基础上,也是说,当孩子的行为超越纪律的范畴时,我们应当是有权利说“不”的,但这个“不”要怎样说,以什么方式去引导,去告诉孩子呢。在蒙氏理念中,一切都要为了心灵让步。比告诉孩子对错更重要的,是保护孩子,使孩子不至于陷入困境,使孩子心灵不受到伤害。孩子是经过感觉来认知这个世界的,经过感知而发现宇宙的定律,或许我们简简单单一个字眼,就会伤害到这幼小柔嫩的花朵。
读完这本书,不得不承认,在教育这方面,我了解的还远远不够,但任何一种教育理念都不能让它走向一种极端,这本书里触动我心灵的地方很多,但也有很多值得我思考的…明白自我的不足,就要确定自我努力的方向,在以后的教学生活中,我会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使之成为自我教学工作的强力支撑,加油!
自由论心得体会篇6<\/h2>
?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的一书字里行间充满着智慧,李希贵老师用最朴实的语言,用一个个生动的、亲历的教育案例,展现了他的心路历程,展示了他的鲜活理念,揭示了教育教学的本质规律。在书中,李老师紧紧抓住三条主线:一条线是教学线,主要写语文教改的起因和过程。第二条线是教育线,主要写了作者的学生观的变化。第三条线是管理线,主要写作者从管理一所学校到管理一个县的教育,进而到管理一个市的教育。为了学生的终身发展,为了教师的幸福成长,为了学校的长足发展,为了打造教育强市等等,李老师每时每刻都在不停的学习、不停的思考、不停的创新,他的成功应该源于他对卓越不懈的追求,他把追求完美已经成为习惯。
书中,李希贵老师一再强调,“教育其实很简单:一腔真爱,一份宽容,如此而已。”、“教育本来挺简单,只是我们人为地把它搞复杂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是孩子呢,对孩子多一份宽容,就让孩子多一份希望。作为教师我们要把学生当成一个无知的不懂事的孩子对待。决不能用成年人的标准去要求一个孩子。这样对孩子不公平,我们要善待孩子的错误和缺点。把孩子们当活生生的人来看待,让校园里充满民主、平等,让老师、学生在校园里自由呼吸”,从而“到达心灵之花自由开放的生命田园”。而反思我们的教育,为了所谓的提高学生成绩,我们只顾眼前的利益,把学生大量的时间用在机械重复的练习上,课堂上大量的讲解挤占了学生独立思考的时间,把学生当作接受知识的容器,老师非常认真的在告诉学生真理,结果呢?老师的辛勤付出换来的是学生学习兴趣的丧失。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什么时候孩子们在我们的课堂上学会独立思考了,什么时候孩子们能够探寻属于自己的答案了,我们的教育也就成功了。”这句话很有道理,我们老师的任务不应该是告诉学生真理,而应该是引导学生去发现真理。
总之,《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是一本好书,让我从中受到了很多启发。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一本书最好的并不是它包含的思想,而是它提出的思想,正如音乐的美妙并不寄寓于它的音调,而在于我们心中的.回响。”《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值得我们去品读。
⍟ 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 ⍟
古希腊自然哲学的根本任务就是揭示自然界的起源,并将某种自然物质或者自然物质抽象化作为世界的本原,以下是一篇关于西方哲学自由思想发展历程探究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查看。
一、作为自我意识觉醒的传统本体论的自由观
人类最早的自由观是伴随着人类自我意识的觉醒而产生的,这与哲学的产生是同步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泰阿泰德》中说哲学始于惊异。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二卷中进一步提到:由于惊异,人们才开始哲学思考。惊异是从无知到知的"中间状态".人们惊异于大自然的奥秘,惊讶于自身的奥秘,于是立志要探索隐蔽在自然和人类思想深处的秘密。这个探索首先从思考"世界的本质是什么"开始。从此,人就认识到自己与外在世界的不同,人类的自我意识就逐步觉醒。然而,人类的自我意识尚未成熟到直接探究自我意识的奥秘,而是诉诸对象性的意识来实现这一探索。自我意识的觉醒将世界二分化为自我与对象、自我与外在世界,人类可以通过把握对象或外在的世界来反观其自身,而对自由的追求一开始就与获取关于外在世界的知识密不可分。只有掌握了知识,人类才能解释一切纷繁复杂的现象,获得永恒不变的真理,进而获取最大限度的自由。古代哲学家通过探索关于外在世界的知识来实现对自由的追求,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作为自我意识觉醒的传统本体论的自由观才得以展开。
西方传统自由观是围绕哲学上的本体论而展开的。本体被看作构成世界的本质,世界本身是必然存在的、某种绝对的、终极的东西,而现象背后蕴藏着普遍的本质,这是本体性思维的基本信念。以寻求本体为出发点,通过理论说明和逻辑论证在思维中建构一个由本体构成的世界。不少哲学家认为,只要找到了真正的本体,一切现象就能够从中得到解释和说明,一劳永逸地完成对外部世界的认知,人们也就找到了关于事物和现象的终极原因,人类的自由由此就得以实现。这一设想的提出也为本体论哲学的建构赋予了浩大的工程,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开端直到中世纪神学哲学家们的致死努力都在寻找世界的阿基米德支撑点---本体。
古希腊自然哲学的根本任务就是揭示自然界的起源,并将某种自然物质或者自然物质抽象化作为世界的本原。然而这种判断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猜测性和自发性。柏拉图提出的理念论同样武断地认为精神性的理念才是世界的本原。物质抑或精神构成世界的本原都难以完美地解释世界的本质问题,本体论以后的发展就在物质或精神构成世界的争论中富于逻辑地展开。本体论思维这种哲学形态终结于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之间的争论,唯名论者认为只有名称是实在的,实在论者认为只有现实中实有的存在才是实在的。他们之间的争论使得哲学上的本体论陷入了危机,哲学大厦的支撑点受到了质疑,他们尚且不知离开对主体的认识与考察,直接面对客体去回答"世界的本原是什么"将只会导致毫无根据的独断论,即"没有认识论反省的本体论是无效的".然而,传统本体论关于世界本原的论断表明,人类意识已经开始觉醒但尚未达到自觉,人类寻求自由的脚步刚刚开始。在传统本体论的讨论中,人们对自由的理解尚处于不成熟的状态。无论对传统本体论困境的突围还是探寻人类自由真谛的重任都落到了近代理性主义的肩上。
二、作为自我意识自觉的近代理性主义认识论的自由观
传统哲学本体论的危机促使哲学家不得不另寻出路,对本体论中断定"思维与存在的直接同一"的做法提出了质疑,因此人们转而考察我们的思维方式是否正确。近代哲学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达到了对于自我意识的自觉,进而转变为一种认识论或主体性思维方式。近代哲学在自我意识的自觉中意识到了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并在思维与存在的对立中把握其统一性。
漫长的中世纪哲学上唯名论与实在论无休止的争论之后,开启了文艺复兴的大门。随着人类理性的启蒙与解放,人类主体的自我意识不断觉醒与强化,科学的发展与理性力量的展现打破了上帝统治一切的局面,同时也使人的主体能动性不断增强,人类的自信开始膨胀,没有什么问题不可以由理性解决,人可以借助理性自由地应对一切问题,"知识就是力量"就是这一思维方式的生动诠释。近代的理性文化在哲学上体现为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以认识论为核心的哲学将其研究的对象由对客体研究---"世界的本质是什么"转向对主体思维的考察---"思维如何把握存在",由对客观世界探求转向对人本身的反思。哲学的主要任务由此转向针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这一哲学基本问题的思考,即主体如何认识与把握客体。这种把握有两种途径:一种认为知识的来源是人的感觉经验,即经验论的路线;一种认为来源于理性,即唯理论的路线。这使得人们在追求自由的问题上出现两种不同的研究倾向:一种倾向是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将自由理解为对自然因果规律的遵从,认为自由就是顺应感性世界的因果必然性,自然因果规律是人类认识自由和实现自由的前提条件。正如霍尔巴赫所认为的:"一切都是必然的","没有一个行动、一句话、一个思想、一个意志、一个个体不是必然的。"[1]
另一种倾向是从人的主观意识出发,用理性来统筹一切,认为人的理性思维活动是不受自然因果必然性限制的。如斯宾诺莎认为,自我决定是支配一切存在物的实体的本性,这种自主性即自由。他说":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及其行为均按一定的方式为他物所决定,便叫做必然或受制。"[2]
因此,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
哲学唯理论的发展受到了经验论的巨大挑战,在知识的起源上理性与经验之争愈发难以调和,在这一背景下,德国古典哲学合乎逻辑地应运而生。德国古典哲学的开拓者康德,为了调和唯理论和经验论,将必然与自由划分成不同的领域,将必然归于理论理性领域,他称之为"纯粹理性";而把自由归于道德实践领域,他称之为"实践理性".必然和自由的矛盾直接表现为认识和行动的矛盾,在认识领域中人必须服从必然性,但受意志支配的行动却服从人的内心自主的"绝对命令",即意志自律,也就是自由。至此,康德把理性自由推向新的高度。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克服了康德二元论的矛盾,用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将康德的实践领域的自由贯彻到现象世界。他认为自由和必然不是绝对对立的,从必然到自由的过渡就是概念发展的过程,概念的自我运动过程就是必然和自由统一的过程。黑格尔自由观尽管克服了康德二元论,但却使自由主人变成了"绝对精神"而不是现实的人。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西方传统的自由观是建立在实体本体论基础之上的,它悬设一个终极的本体,并通过获得对本体的真理性认识来达到自由。而近代西方哲学所实现的认识论转向,把思维与存在、心物、主客、理性与感性等问题分立开来,以此为前提所理解的自由是在知识论视域下的自由,是认识和把握世界的认知理性的自由。
在西方传统哲学视阈下,哲学作为智慧之学,对世界的哲学思考,从根本上看是为了人类寻求一个安身立命之本,对形而上学本体的理性设定,表达了人要为生存活动寻求到一个可靠基础和牢固支撑点,它将理性从人的身上提取出来,独立于人之外,并使之成为超越人之上的世界本体,并将它理解为决定现实世界一切的终极根据。这一方面表明人试图用人类理性表达人的超越本性,并用理性来统摄一切,进而对世界的必然性、确定性进行理解和全面把握;另一方面,在西方传统哲学将理性作为人的本质规定和整个世界的主宰时,将不可避免地遮蔽了人的现实生存状态,从而为西方哲学对理性的自我反思和批判埋下了伏笔。从柏拉图到笛卡尔的许多西方哲学家们,始终将普遍性、永恒性和必然性的理性作为其追求目标,也构成了西方理性主义自由观的传统。在理性主义西方传统中,自由常常被理解为一种"理性的行动",自由以理性为基础,并依靠理性的指导来实现。而这种自由观所导致的结果势必将人工具化、片面化,使人变成脱离一切社会关系的、抽象的人,而不是现实的、具体的、感性的人,人的自由也必将沦为一种抽象的理念,这为超越理性主义的自由观留下了发展空间,以德国古典哲学为基础,马克思的自由观就以超越理性主义作为其发展趋向。
三、作为现实的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自由观
在马克思看来,西方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导致了现实人的抽象化,抹杀了人的能动性、主动性、创造性、超越性,使人的自由沦为理性"工具".与此同时,这种思维方式下人的多重性的生命却被还原成单一的、终极性的存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感性和理性、自然和超自然、感情欲望与理想信念的统一体。
在西方传统认识论的视域下,将人的本质或者归结为物的本性、或者归结为精神本性,这都是对现实存在的人所具有的丰富性的简化,是对人的历史性和发展性的抹杀,使人成为抽象的人、成为单向度的人。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以前的西方哲学自由观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缺陷,那就是,他们从来没有从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去理解自由,他们的自由观总是带有一种虚幻性和神秘主义色彩,总是从本体论意义上去理解自由,缺乏现实的客观性。
马克思认识到西方传统自由的内在困境,以能动性的实践为基础构建自己的自由观。在马克思看来,解决自由与必然的矛盾需要现实的媒介,而这一媒介就是现实的感性活动---实践,抛开实践的自由只能在天国中实现。实践作为马克思超越西方传统哲学的主要特征,也是马克思自由观的理论基石。马克思的自由观与西方传统哲学自由观的根本区别之处就在于,他抛弃了"直接从思维的维度去探寻自由"的思维方式,转而在思维之外探寻实现自由的现实条件和途径。在马克思看来,自由首先是物质生产劳动的自由。马克思指出:"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在生产整个自然界。"[3]
由此可见,人与动物不同,自由自觉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而自由是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终极目标。
这种自由的本性在于人能够不受到肉体需要的限制而进行独立的生产实践活动,在于人通过有意识的人类劳动将自己的劳动本身变成反思的对象。这样的劳动是现实的、具体的,它不会脱离一定的现实外界条件,这些外在条件也不能成为自由的限制,因为人能够将这些条件变成自身无机的身体,这也是自由所在。然而,在人类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人类的自由之路却是困难重重,自然分工和私有制、城乡二分、阶级对立、观念禁锢等都束缚着人类的自由。
在早期的人类社会,人类处于自然分工的状态下,没有剩余产品,人类的劳动只是为了糊口,为了生存,整个人类社会都处在不自由的状态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分工和私有制,私有制的出现使人类劳动成为异化劳动,人的自由越发难以实现,但是恰恰因为异化劳动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使人类的自由得以可能。自由的前提源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当旧的生产关系不能适应新的生产力的发展的时候,就必然会被淘汰。由此可见,当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时候,其他更高级的社会制度必然取而代之。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更高级的社会制度就是共产主义制度。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才有摆脱各种不自由的状态并实现人的个性的解放的可能,这些束缚人的自由的外在条件才能够加以扬弃。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灭亡之后,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将实现人的本质的复归,也就是人的解放的过程。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273"它是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 (自然是以当时已经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4]82并且通过积极的扬弃,"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把自己的全面的本质据为己有"[5].综上所述,共产主义自由是马克思为人类所设想的一种高级的自由形式,在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中,一切限制人不自由的因素被消灭,解决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我的矛盾,实现了个人的自由与全人类的自由的和谐统一。
马克思对自由的理解立足于实践,立足于人类的物质生产。在他看来,人类之所以不自由,根本原因在于异化劳动,而要扬弃异化劳动,我们必须铲除使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成为异化劳动的根源,因而必须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使人在现实中得以解放,这是人通达自由的前提。至于人如何达到自由的境界,马克思本人的论述并不是十分丰富,这也给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发展留下了空间。就此而言,作为一种指向未来的可能性的后现代主义自由观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
结语
自由是人类永恒不变追求的主题,也是人类最高的价值旨趣。西方哲学对自由这一主题的探讨贯穿于整个哲学发展史过程中。自由从人对于外在世界的认知发展到人的理性能力,再被理解为打破外在条件的束缚,实现解放,最后发展为对未来的可能性的指向。
我们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就会发现,真正的自由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对崇高道德的自觉遵守。在对西方自由观的演进逻辑分析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对自由的认知与体悟呈现出外延的不断扩大与内涵的不断深化的趋势,在对自由的探讨中也使人的思维不断地发展和深化。对自由的理解在这样的富于逻辑演进过程中,展开了自由的无限可能性和人的创造能力的无限性。同时,世界和人的发展都展现了一种无限的开放性,人类要发展、要自由,就必须立足于现实,着眼于可能,打破一切束缚,去发挥人的创造性,自由和世界就无限地向人所敞开,人的价值、自由的价值就在其中。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十八世纪法国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595-596.
[2]斯宾诺莎.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4.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96-97.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
[5]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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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自由,感性来讲,即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阅读《论自由》过程中,我不得我承认以我尚浅的经;首先,在思想自由方面,密尔具体讲述了人们对于意见;其次,在讨论自由方面,密尔认为真理只能来源于讨论;《论自由》一书写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正是资本主;
《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学家,近代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约翰?密尔最具代表性的着作。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在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老师的推荐与指导下,我有幸拜读如此佳作,以下为读后感。
自由,感性来讲,即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阅读《论自由》前,我似乎从未深刻地思考自由的意义,只是在高中课程的学习中见到了解到古今中外各阶级人民追求自由的运动与观点孔子、孟子、伏尔泰、华盛顿、甘地、严复等,他们的事迹及观点都曾烂熟于心。是的,自由是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古到今,无数的人们追求它,无数的思想家关注它,并试图为它找到理论支撑的基础。
在阅读《论自由》过程中,我不得我承认以我尚浅的经历与学识实在无法逐字逐句地领会到其深刻而博大的内涵。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在书中最感兴趣且触发感受的是书中所言第二部分关于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首先,在思想自由方面,密尔具体讲述了人们对于意见的分歧,密尔认为不能强迫异议的人沉默。他在书中提到,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权力的话)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我曾在高中政治课的哲学课堂上遇见这句话,印象颇深,时至今日才知是出自密尔先生的《论自由》。当对于自己思想或意见与他人的意见冲突时,密尔认为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这几句话令我深省,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和他人发生分歧,但重要的是要有宽容的心,我们应承认分歧的存在。每人都深知自己是可能错误的,可是很少有人想着有必要对自己的可能错误性采取什么预防办法,所以我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应该多多听他人意见并尊重他人,要宽容地给予人们充分的思想自由。用一句中国的古话来说便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谦逊地做到这一点,这不失为一个追求理性和真理的人的做法。
其次,在讨论自由方面,密尔认为真理只能来源于讨论,来源于不同意见的争辩。他指出我们之所以能够认定某些意见为正确,正是以有反对它和批驳它的完全自由为条件;而且也别无其他条件能使一个象具有人类精神能力的东西享有令他成为正确的理性保证。人类之所以能够得到正确观念,根源在于人的错误认识不断被改正。而改正错误,凭借的正是经验和讨论。并且密尔认为允许讨论的主题是不应当受到限制的,不应存在某些不许讨论的禁区,不能说某些信条对于社会福祉是这样有用,以至于禁止讨论。这使我设身处地想到了我们当今所处的网络环境,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以及全球网络的开放性,我们除了看到互联网平台成为中国民众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同时也难免产生激进言论、煽动言论、反动言论等弊端。然而依据密尔先生在《论自由》一书中所言,我们的并不能因此禁止在互联网中的讨论自由,剥夺中国网民浏览部分网站的权利,这不仅限制了我们的娱乐活动,也阻挡了我们听见来自世界范围内讨论意见的声音。
《论自由》一书写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正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时期,我们知道在此时期人们对于自由的渴望一触即发,社会民众也亟需关于自由的讨论。然而即使在不同年代、不同社会中,自由的尺度是不同的,人们的价值观也不尽相同,我相信《论自由》中的理论推及至今,也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仍对于人们自对由的理解有着极强的启迪作用。因为自由并不会因为时代、社会的进步而淘汰,自由是我们永远值得思考和追求的。
⍟ 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 ⍟
《论自由》成书于1859年,100多年后再读此书,仍然觉得很有启发,很多观点用在当下也毫不落伍。如果说,真存在所谓符合社会规律性的言论,那《论自由》中的某些观点应该也可以归入这类言论。
一、第一章内容简单梳理
第一章厘清了本书所讨论的自由的范围。对于自由的讨论,历来是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的热门论题,经久不衰。本章开始就提到,这篇论文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这里所要讨论的是所谓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在这个前提下,作者又开始讨论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自由。历史上的自由,是对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这时候,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给统治者运用权力划定一定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谋取这种自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取得统治着对某些自由权利的承认。另一种是通过宪法。但是现在(指作者的时代),“人民对于管治者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他们自己相反对时,已不复认为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人们可以选出自己的代表对国家进行治理,并且可以随时撤换,意义已经大于对统治者权利的限制,“统治着应当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统治者的权力,就是国族自己的权力。
以此,有人认为“人民无须限制自己施用于自己的权力”,作者对此做了反驳,实际情况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要限制政府施用于个人权力这一点……也仍然丝毫不失其重要性。”作者又进一步指出,“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他的个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仅防御官府是不够的,还要防御得势力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界限在哪里?他首先肯定了舆论的作用,即“很多不宜由法律来起作用的事情,还要由舆论来办。”作者通过分析,认为决定那些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是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
二、几点感想
1、密尔骨子里体现出的作为资产阶级的自我优越感。读完第一章,我除了认同密尔很多观点外,也深深体会到他自身所表现出来的优越感。本书成于19世纪中下叶,那时候正好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时期,思想界也非常活跃,密尔在第一章的论述中,很多地方没有论证,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似乎很多观点是不证自明的。他所讲的自由是有社会条件的。比如,他认为,对于那种种族自身尚可视为未届成年的社会当中的一些落后状态,也可以置诸不论;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形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一目的而得以投现而显为正当。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从的。但哪种种族族可以看作未届成年,哪些人是野蛮人?什么时候人类达到了借自由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阶段?这些密尔都没有回答,从这些描述中,他并不认为,所有的人或者种族都配拥有他所说的自由。但他还在书中提到,在旧日,存在臣民或者某个阶级的臣民和政府之间的争斗时,那时的自由是指对于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似乎又把自由存在的时间维度拉长了。
2、密尔所强调的“对社会负责”标准只是描述意义上的,既没有说出它们的范围,也没有说出为什么会这样。比如,他强调,为了“自我防卫”或者说他人的利益的时候,个别的或者集体的违背个人意志是正当的。一个人仅需为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需对社会负责。凡系显一个人在义务上当作而不做时,就可要求他对社会负责,这是正当的。我在阅读过程中,特别想寻找一个答案,如何避免多数人的暴政?可惜没有找到。
3、密尔对“权力”讨论远远大于对“权利”两个词的运用。我只看了翻译版,没有看过原版,也没有了解过密尔的时代对“power”和“right"的认知程度如何。既然是《论自由》,我总觉得是讨论rihgt要多一些,但感觉这部分内容反而讨论power多一些。可能与论文开始提到的讨论主题有关,即“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4、密尔对法律和舆论的作用的描述令我很受启发。他意识到法律的惩罚性和舆论的压力对个人的影响,并且用很大的篇章介绍舆论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他犀利的指出,一国的道德标准大部分出自占优势的阶级利益或阶级优越感。人们遵守的来自法律或者道德舆论的所谓社会准则,其实就是社会的好恶,或者是社会中占优势的势力的好恶。
5、密尔所主要讨论的是政治自由问题。即政府在限制人民自由方面的界限在哪里,正当性何在?人们所享有的社会自由主要有那些?这些都是政治自由非常核心的内容。对于政治学初学者认知政治自由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尽管我读完还有很多迷惑,但是对于密尔在观点上的干脆自信,以及论述上的逻辑性,还是很佩服。
理解比较浅薄,暂记流水账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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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古到今,无数的人们追求它,无数的思想家关注它,并试图为它找到理论支撑的基础。
有的思想家从“人之本性”的角度论述它。塔西佗说,“追求自由是人至高无尚的心向”;英格索尔说,“自由之于人类,就像亮光之于眼睛、空气之于肺腑、爱情之于心灵”。
有的思想家从“天赋人权”的角度论述它。韦伯斯特说,“上帝只将自由赐给热爱自由的、并随时准备保卫它的人”;塞万提斯说,“自由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最大的幸福之一”;卢梭也说,“人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还有的思想家,看到了个人自由不是孤立的,是与其他人的自由联系在一起的,开始思考个人自由与他人自由、社会自由的关系,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就说过:“不能制约自己的人,不能称之为自由的人”;孟德斯鸠则是从法律的角度论述自由:“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法国国民公会宣言》中也提到,“一个公民的自由是以另一个公民的自由为界限的”。
这些论述往往充满感情上的震撼力,但缺少理论上的说服力。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为什么是个好东西?一个社会为什么要使它的成员保持自由?一直以来,很少有人对这样的问题进行过系统的思考。
对这些问题给出让人满意答案的,是19世纪英国思想家密尔的《论自由》。在该书中,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问题,可谓为自由主义的新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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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版本是商务印书馆许宝骙译本,网上对这个译本颇有微词,希望有机会可以换一个更好的译本再读一遍。
密尔的自由不是形而上的自由,不是康德的那种高高在上的自由,他的自由限制在政治自由的范围里,是功利主义的自由。他的自由体现在伤害原则之上:“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在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原则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他身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密尔的自由有点类似于以赛亚柏林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集体不能干涉个人的自由,这属于消极自由;个人对自己享有最高的主权,这是积极自由。
《论自由》共有五章,第一章“引论”,告诉读者本书主要讨论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和限度,提出伤害原则;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的自由”,讲的是因为人们不可能达到真理,所以必须保留错误的意见,完全抹去与整个社会不同的意见是极端危险的,由此来捍卫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第三章“论个性伟人类的福祉的因素之一”,人按照自己的个性实现自己,不仅仅是达到幸福的手段,实现自己的个性就是幸福的一部分,社会应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每个个体实现自己的个性;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密尔在这一章确立了著名的伤害原则,讨论社会在什么时候可以干涉个人,社会如何正当地干涉个人;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在一些实际问题上如何运用密尔的自由原则,比如教育,饮酒,赌博等问题。接下来仔细讨论每一章都说了什么。
第一章:引论。
约翰米尔讨论的自由不是“自由意志”,和哲学家们讨论的自由是不一样的,他的自由是“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利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收到的限制”,自由是对权力的限制。密尔把自由牢牢限定在政治自由的范围里,不讨论在康德那里像神一样的,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他觉得在他的年代全圈政府已经不是令人担忧的对象了,而是在民主的基础上怎么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尤其是道德的暴政,密尔觉得大多数道德都是“阶级利益和阶级优越感的创造物,是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他要讨论的是集体意见能否合法干涉个人意见,这个限度在哪里?限度就是伤害原则。在引论里他也提到了功利主义,他说:”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主义的,但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也就是说密尔的自由不是高高在上的,所有问题的第一因,功利主义是自由的前提。
第二章:论思想的自由和讨论的自由。
我觉得这是这本书最重要的一章。这一张主要捍卫了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捍卫的手段就是证明公众的意见也有可能是错的。密尔极力反对用公众权利压制个体的思想。“假定全人类统一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是,人类要使那一个人沉默并不比那个人(加入他有权利的话)要使全人类沉默较为正当。”他还说:“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之后,密尔极力证明社会和政府会产生许多谬误,每个时代都曾抱有许多随后的时代视为错误荒谬的意见。任何意见都有被怀疑的权利,无论是道德问题或是宗教原则,如果没有少数人提出相反的意见,不保证他们的言论自由的话,整个社会和政府都会处于危险之中。除此之外,他还推重两个对立观点之间的共存和融合。“两种思想方式各借对方的缺陷显出自己的功用,也在很大程度上各靠对方的反对才把己方保持在理性和健康的范围内。
第三章: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原因之一。
他觉得人应该抱有自己的个性。这一章显示出了密尔的多元论倾向,他说:”不同的人不能健康的生存于同一道德的空气里,正不亚于各种各样的植物不能健康的生存与同一物质和空气里。”密尔对个性的捍卫建立在言论自由之上,因为人类的真理是很难统一的,一套真理不可能适合所有人,意见的分歧时必然会产生的,所以,保存每个人的个性至关重要。“对于各种各样的个性只要对他人没有损害应当给予自有发展的余地。”这一章还还展示了密尔和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关系。“人性不是一架机器……它毋宁说像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他成为活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这种黑格尔风格的话出现在功利主义的著作里还蛮让人惊奇的,密尔算是吧德国古典主义和功利主义糅合在一起了。
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这一章讨论人类生活中有多少应当派归个性,有多少应当派归社会。主要的观点就是:“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归属个性,凡主要关涉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归属社会。”根据伤害原则,自己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由个性处理,只要不伤害到别人的利益。在涉及他人的利益时,就必须遵守规则。人可以特立独行,只要他不损害别人的利益,他要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负责,别人不能干涉他,却可以在情感上不喜欢他:“一个人因为自慎或是个人尊严上具有缺点而当然会招致的他嗯情感方面的损失和因对他人权利有所触犯而应当遭到的谴责是不一样的。”
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
最后一章他讨论了一些具体的零散的问题如何应用他的理论,比如贸易、求职、毒品、警察的权限、国家的权限赌博、饮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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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的自由主义思想
今天,我想来谈谈十九世纪哲学家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从中汲取到的关于自由主义思想的精神。
密尔在书一开始的引论中就写到关于自由的涵义,密尔所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主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和限度”。密尔追溯到西方古代史中自由的表现形态,他说“那时所谓自由,是指对于政治统治者的暴虐的防御”。他认为那时的统治者以对付外来入侵敌人的同样手段来对付自己的臣民,而人们所争取的自由总是在与统治阶级的抗争中期望实现的,而愿望总是难以达成,民众所渴求的自由也只停留在对现有统治者的统治权的认同下,没有超越这一前提。
当人类文明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统治权力与被统治者不再是对抗的状态,即“统治者应当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与意志”。民众和国家的意志统一,这被当时的大多数人认为是人类文明和制度的“成功”,而密尔认为这种成功会把失败所会掩盖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出现“多数的暴虐”。他认为“多数的暴虐”更为可怕,因为当社会是暴君时,他不仅通过**的措施表现出来,而是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它奴役到灵魂本身”。
面对这一种情况,密尔提出“关于集体意见对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是有一个限度的,要找出这个限度并维持它不遭侵蚀”,这对于获致人类事务的良好情况,正同防御政治**一样,是必不可少的”。
显然,关于个人自由,即个人的行为不影收到限制而不影响他人。自由主义把人的价值放在首位,重视社会中个人自由的最大化和社会权威对个人自由的最小干预。密尔说“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
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力上则是绝对的”。简言之,就是自己对自己负责,他人无权干涉。
关于自由的界限,密尔强调“规则性自由”。这里还有一个“自然的自由”也称“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原始人所遵从的丛林法则,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封建制中皇帝拥有绝对自由,凌驾在一切制度和法律之上,这种自由无法称之为真正的自由,这样的自由只会带来**、**。而所谓“规则性自由”要求人的行为首先必须符合规则,在一定规则下的自由才能是平等的,人人共享的。
同时,当个人的行为危及他人利益时,个人必须接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只有在这个时候,社会才能对个人的行为有管辖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力量。
在这里我想说说自由和民主的关系。毫无疑问,自由是民主的基础。《民主的细节》中写道美国人民的抗争活动使得他们的民主平等不断推进,“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自由是平等之母;正是由于斗争的‘自由’使得‘平等’的成果变的可能”。
曾任中共领导人的***在关于中国民主推进过程曾拿香港举例,港英**时期,政治制度虽然不是民主的,但民众有批评**的自由,保障言论自由和出版结社的自由。因此民众有了充分的自由才是公平制度的保障。
人身自由的领域包括:一是意识的内化、良心的自由、思想感情的自由、意见感情的自由、言论发表的自由;二是利益和利义的自由;三是个人之间的结社自由。对比现代罗斯福提出的“四大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物质自由和免除恐惧的自由),密尔所提出的自由更趋近于个人在思想行为上的自由,这当然与密尔所处的阶层有关。
就自由领域而言,几乎所有现代国家**至少都正式认同他,这表明这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而不是资本主义的独特事物。
密尔重视思想自由对人类和社会的意义。主张思想自由是认识事物本质和追求真理的需要。“我们永远不能确定我们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即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也是一个罪恶”。
这告诉我们没有绝对的真理和谬误。我们不能确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即使我们确定,也可能是错的。因此,我们应该包容各种意见,甚至相反。我想拿《民主的细节》作者刘瑜所举的例子为例,美国参众两院在是否提高最低工资法案中,民主党坚决支持,而共和党则持反对意见,人们不禁会问提高最低工资法不是一件利国利民保护弱势群体的大好事吗,共和党人怎么会不顾选民而反对呢?事实上,最低工资水平和失业率之间是正比例的。例如,当一个企业主雇佣七个人时,**他被要求将工资从五元提高到七元,而且为了降低成本,企业主可能会裁掉两个雇员。
这样一来,所谓的提高最低工资法似乎对保护弱势群体是合理的,其实可能只是伤害了他们。因此,事物的复杂性要求我们相互倾听,思想自由尤为重要。密尔强调了自由讨论的重要性。真理争论得越多,真理就越清楚。任何意见只有经得起反复的批评,才能被人们所接受,不能被错误的主张所迷惑。
密尔从四个方面加以总结:第一,若有意见被迫缄默下去,而这个意见是对的,却是我们的专断导致了真理被压制;第二,即使被缄默的意见是错误的,那它也包含着部分真理;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是全部真理,若不遭讨论,那么接受的大多数也并不是从理性的基础上完全认同它的;第四,教义本身也会有失去教化人作用的危险,因为教义已经变成了教条的东西,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阻挡人们无追寻它信念源泉并从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的趋步。
密尔在人身自由方面更加强调人格,这是思想自由发展的必然结果。人格不仅是个人幸福的源泉,也是社会进步的因素之一。“一个社会中的怪癖性的数量总是和那个社会中所含天才异秉、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成正比的。今天的特立独行至少表明了这个时代的主要危险。
”“现在遍世界中事物的一般趋势是把平凡性造**类间占上风的势力。”根据密尔所言,这正是个人自由被压制的原因造成的。“只要人们还被迫兼听双方,情况就总有希望;而一到人们只偏注一方的时候,错误就会硬化为偏见。
”关于社会入侵私人生活的严重性,个人不再仅仅是个人自己,俨然成为了社会或国家机器的一个零件。更为现实的是,社会通过**道德制高点来绑架个人,总是以大多数人的意志来埋没少数人的声音,而那大多数往往只是最积极的那些人,人云亦云的堆积就成为了无形的杀人利器,在信息发达的今天更加突出。
人的个性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但并不意味着没有社会权威的必要。一定的社会权威是个人自由的保障,过度的社会权威则是对个人自由的侵犯。因此,他所要探讨的是社会存在条件下社会对个人权威的驱动的限度和个人存在的保障,这涉及到前面讨论个人自由时有机体对个人干预的限度。密尔需要再次关注这些原因。
正如托克维尔分析美国的民主制时说:“民主把一个人永远的抛给他自己,最终将他完全禁锢在内心的孤独里。”我觉得,对于自由而言这句话同样适用,当个人自由充分的时候,自己对自己负责,充分发挥自己作为人的价值,但同时也给不少人沉沦和堕落的理由与选择。
每个人都可以依靠自己成为最真实的自己。我认为这就是自由主义的精神。
⍟ 论自由自由思想总结 ⍟
自由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从古至今,无数的人追求它,无数的思想家关注它,试图为它找到理论依据。
有的思想家从“人之本性”的角度论述它。塔西佗说,“追求自由是人至高无尚的心向”;英格索尔说,“自由之于人类,就像亮光之于眼睛、空气之于肺腑、爱情之于心灵”。
有的思想家从“天赋人权”的角度论述它。韦伯斯特说,“上帝只將自由赐给热爱自由的、並随时准备保卫它的人”;塞万提斯说,“自由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最大的幸福之一”;卢梭也说,“人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还有的思想家,看到了个人自由不是孤立的,是与其他人的自由联系在一起的,开始思考个人自由与他人自由、社会自由的关系,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就说过:“不能制约自己的人,不能称之为自由的人”;孟德斯鸠则是从法律的角度论述自由:“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法国国民公会宣言》中也提到,“一个公民的自由是以另一个公民的自由为界限的”。
这些讨论往往充满了情感上的震撼,但缺乏理论上的说服力。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为什么是个好东西?
一个社会为什么要使它的成员保持自由?一直以来,很少有人对这样的问题进行过系统的思考。
对这些问题给出让人满意答案的,是19世纪英国思想家密尔的《论自由》。密尔在书中论述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人格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制和个人不受**干涉的自由,可以说为自由主义的新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虽然时代已经变了,但这些问题仍然存在于书中,并将在未来继续存在,密尔关于自由的论述和结论对于今天被各种社会组织束缚的人们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这种自由是一种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自由。在密尔看来,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个人争取自由的历史。
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
因此,爱国者的目的是界定统治者对群体行使权力的一些限制,这种限制就是他们所说的自由。” 当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统治者(国家或**)和被统治者(个人)在本质上不存在对立状态,因为统治者的权威建立在被统治者中的大多数的民主选举的、授权的基础上,作为被统治者的人们总以为统治者是在按自己的意志办事、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这种状况却令密尔十分担忧,因为它产生侵犯个人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
社会本身作为整体而凌驾于它的个别个人时,其危害比国家权力造成的危害还大,因为“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渗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因此,为了防止社会暴虐,就要找出社会合理干预个人的限度,正确处理个人自由和社会权威的关系。因此,自由的实质就是群己权界的划分。
在经过功利地分析和平衡后,密尔找到了划分群己权界的两条原则,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
”的确,人与动物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人拥有一个能思、善思的大脑。真理只有经过反复辩论,才能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增添新的因素,真正与时俱进,真正造福人类。总而言之,思想自由是所有自由问题中最关键、最重要的问题。
一、自由与集体
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更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
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
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小**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时最好,大**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和永久的源泉是自由,因为一旦有了自由,就会有和个人一样多的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二,自由与思想的禁区
在密尔看来,不受限制的思想自由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深远的意义。思想自由可以发展人的个性,最终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反,如果我们用一种外在的标准(教条)或通过权威的力量来限制或压制人们的意见,就会阻碍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另外,思想自由还是追求真理的需要。
当然,最大限度地提倡思想自由,并不意味着公众可以说自己想说什么、想怎么说。我们必须为公众的自由设置障碍,即不允许他打着思想自由的幌子恶意攻击他人和社会。这些比较极端的行为我们是比较容易发现的。
在中国,我们的**总是人为地设立一些思为的禁区。然而,他们所限制的区域,正是社会最敏感、最关键的领域。他们总是在这些最重要的问题上提前提出一套自己的理论,给予最高的评价。他们的理论似乎是最完美的。与此同时,他们决不允许任何人在探讨这些问题是越雷池一步,即不能脱离他们已经制定的理论;抑或是说在其他人大体上要和他们一致、不能和他们唱反调。
如果有谁公然地挑战他们的“权威理论“,他们一定会借社会的强力无情地对这个”反动“的理论进行批判,甚至在极端的时刻还会对持有这种观点的思考者给予残酷的人身攻击。最后,公众在他们的欺骗下更容易相信官方的正统理论。因为在一些主要的思维领域,**们总是只允许那些已经被他们确认和保护的理论。
公众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他们只能永远相信官方的话。是啊!如果不相信“官方哲学”,他们又能相信什么呢?
但是官方的理论是否像他们所宣称的那样完美?当局真的把人民放在心上,为人民做一切事情吗?他们给公众灌输的理论就都真的是真理吗?
但不难发现,他们的理论不那么完善,行为也不那么实际。因为如果他们什么都不怕,为什么总是害怕一些社会思想的先驱者去评论他们的执政理论呢?即使官方的理论最完美、也有不足之处:
先行者们的思想再龌龊,也总有闪光点。所以对于我们这个社会最好的结果是二者思想的结合,是二者的妥协与合作。只有在这样的学术氛围中,我们才能真正把握真理,真正更好地造福社会。
但这纯粹是一个奢望。诚然,真相越多,辩方就越清楚,但这是一个如此简单的真相,我们对此视而不见。
三,自由的现实意义
人类的自由,也就是人类个性充分发挥的自由。密尔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力已经臻于成熟,就可以而且应该能够按照他自己的方法去认识去解释经验,这是他的特权,也是他的正当条件,所以人类的官能在对于他人的经验问题上即便是正确的经验也要充分地选择消化吸收,不然,便只会减弱而不会增强它的理性功能。人性在人身上的表现不仅在于人做了什么事,主要之点还在于做这件事的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事情只要条件具备都可以做, 而不同的人做相同的事情则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以及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人性的构成是多层次与多方面的。
人类社会曾经与过多的自动性与个人性进行过斗争,然而“现在威胁人性的危险不是个人的冲动和择取失于过多,而是失于不足”,当时社会里面,“趣味上的独特性,行为上的怪僻性是和犯罪一样要竭力避免的”,当时的社会情形由此可见一斑,人性要生动而富于活力,必须要使其内部各因素得到充分发展,“人类要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不能靠着把自身中一切个性的东西都磨成一律,而要靠在他人权利与利益允许的限度内把它培养起来和发扬出来。”
最早的理论家所强调的自由的价值是帮助我们提高知识,获得真理。它表明,当我们能够自由地认识一切事物,自由地表达我们对一切事物的认识时,真理就会在反对谬误的斗争中自动出现,并以群众的理性来区分。这也说明,要作出正确合理的决策,就要听取各种信息和意见,特别是对方的意见。而且,要把自己的判断置于公众的质疑和质疑之下,不断地锤炼和修正。
密尔的《论自由》对西方甚至全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密尔强调,个人自由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强大的国家权力和社会力量对个人自由的侵犯,却很难看到脆弱的个人自由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在社会作用越来越大的今天,我们千万别丢了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