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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大全|内部审计通知(收藏13篇)_内部审计通知

2017-10-19 内部审计通知

内部审计通知(收藏13篇)。

⬢ 内部审计通知 ⬢

改革开放多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中的家族企业更是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从目前家族企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在其管理中也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亟待解决,这其中家族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家族企业必须提高认识,发现问题,充分发挥审计机构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一、家族企业审计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法律、法规不完善。

建立审计制度是提高家族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正常的审计工作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是捍卫企业制度的必要手段。然而,在我国的一些家族企业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企业审计制度没有权威性,在审计的职权、工作范围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另一方面,企业审计所依靠的法律法规依旧是《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其内容已经不适应目前企业发展的需要,其针对性也较弱,家族企业的审计工作缺乏合理的法律法规的制约,内部审计工作无法发挥正常的职能。

2. 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

审计机构必须保持独立性,一旦失去其独立地位就制约了审计职能的发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也体现了审计的价值,独立性越高,审计工作的效果就好,反之则就低。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仅表现在机构的上下级关系上,还表现在职权的行使上。从一些家族企业的现状看,审计机构大多受高层管理人员的制约,在很小的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独立性较低,审计作用难以发挥。此外,有的家族企业的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合并;还有的受各种领导的制约。家族企业独特的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审计工作的开展,一般来说,家族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模糊,一旦发生利益冲突,亲缘的维系作用很难与利益冲突抗衡,很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审计机构的设立从本质上来说是对企业的一种管理,但家族企业的特殊性使审计机构缺乏权威,不利于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3. 审计人员素质较低。

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不仅要求他们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扎实的财会知识,同时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但在目前的家族企业的审计机构中,审计人员一般由管理者的亲信或者财务部门的人员兼任,而这些人的专业素质较低,审计工作还停留在查账层面,这样不但没有使审计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降低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4. 管理层审计意识薄弱。

家族企业的管理层一般拥有较大的权利,他们能自主决策,掌握的企业资源也较多,对企业有绝对的调控力。这样,企业的管理层对审计工作就缺乏足够地认识,他们没有认识到审计工作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一部分,对审计工作的需求还处于非理性阶段,对审计工作较为排斥。另外,一些企业的审计工作与财务收支同时进行,没有意识到审计工作所带来的隐藏价值,使审计工作失去了应有的地位。

5. 内部审计工作偏离重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营规模和投资环境都发生了变化,面对的风险也较多,然而一些家族企业仍然以传统的财务审计为主,忽视了对资产、负债等项目的审计,使企业在项目投资、内控等领域缺少相应的审计结果,使家族企业在面对市场经济的变化时应对能力很弱。因此,家族企业的审计工作必须转移到企业的效益上,以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最根本目标,不断促进企业实现长远发展。

二、影响家族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原因探析。

1. 产权结构高度集中。

家族企业的一般特征就是股权高度集中,企业为少数人所有,他们对企业的产权极为重视,一般不会轻易引进外部资金。家族企业的产权开放度极低,十分封闭,仍然以个人控制为主。正是这种产权结构使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权利高度集中,企业的发展完全由企业所有者决定,承担的风险较高。在事必躬亲中,企业所有者认为没有必要设立审计机构,这就使我国的一些家族企业没有审计机构的重要原因。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开始引进外部资金,成为上市公司。这样,家族企业必须调整产权结构,审计制度随之发展。但由于家族企业的特性,使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仍然高度集中,此时的审计仍然是"自己人审自己人",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同时也削弱了审计部门的职能,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2. 资本结构的影响。

目前,我国家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低,企业项目和经营管理方面的资金主要靠家族内部自己筹集,所拥有的外部债权较少。这种资本结构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相关机构的建立,债权人与企业的管理几乎毫无关系,企业的经营、决策以及审计工作的开展完全取决于资本所有者,审计工作受资本者意志的影响,企业经营缺乏有效地监督,这些都不同程度地使企业的正常发展受到了制约和影响。

随着国家对家族企业扶持力度的加大,家族企业逐渐向现代制企业发展,企业的资本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外债增加,债权人积极地参与到了企业的管理之中,企业的审计工作也充分考虑到了债权人的利益,使企业审计工作加大了对企业的经营和资产管理地审查,不仅促进了家族企业审计工作的完善,也推动了家族企业稳步发展。

3. 管理层落后经营理念的影响。

据调查显示,家族企业所有者往往学历较低,多为中学水平,大学学历的则很小。而从管理的实际来看,家族企业的经营理念与学历水平紧密相关,一般而言,学历高的,其在经营中越容易接受新的经营理念,制度创新的速度也越快。

学历较低的管理者则常常会受到知识和能力的不同程度的限制,而制约着企业管理效果。此外,由于经营理念的限制,家族企业的审计范围还停留在财务收支上,以保证企业的资产安全,缺乏风险审计意识和经营管理审计意识,从而阻碍了现代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三、家族企业审计制度问题解决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指导。

首先,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在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国家对民族企业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规范其审计程序,同时还要赋予企业审计机构一定的权限,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具体来说,就是要构建一套适合民族企业的审计法律法规体系,指导家族企业的审计工作。

要根据《内部审计法》《内部审计规则》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有关审计的规定,建立一部适合家族企业的审计法律,在审计的范围、具体程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把其纳入到统一的审计管理中,提高审计的规范性,促进其经营活动的有效性。

其次,要积极推动内部审计协会指导作用的发挥。虽然内部审计协会是社会团体,但其发挥着桥梁的作用,能使国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需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对国家的指导也越来越需要。在行业管理模式中,内审协会要积极发挥指导作用,推动家族企业内审制度的建立。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提高民族企业对审计的认识,可以举办茶话会,邀请在审计方面取得成效的民族企业家介绍他们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协会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最大化发挥对民族企业的指导作用。

2. 保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首先,要保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家族企业的审计部门的组织形式要与企业的规模、股权结构相适应,确保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企业要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安排专人从事审计工作,依法开展设计。

其次,要保证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审计部门的组织地位对审计工作的开展有重大的影响,审计部门的权威越大,审计的效果就越好。审计部门地位的提高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同时拥有处罚权的审计部门也能够督促被审查部门改进工作。

3. 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

在企业的管理中,"人"是决定性因素。在家族的内部审计工作中,影响审计工作的是企业管理者的重视程度。因此,要提高审计人员对审计的认识,改变陈旧的审计观念。

第一,企业领导者要转变认识,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现代企业实行自主负责经营,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实行激励和约束并行的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家族企业的领导要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审计制度的'建立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为企业生存打下坚实的基础。首先,家族企业的领导者要建立审计机构,并保持其独立性,发挥监督作用;其次,要给予审计机构和人员必要的权限,提高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促进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再次,要随时关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听取审计报告,在发现问题后要提高重视,责令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促进审计成果的切实转化;最后,要关注审计人员的生活、工作和思想,奖罚并重,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提高审计人员和被审者的思想认识。在家族企业中,有的审计人员观念落后,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挑毛病""找茬",而被审者也多为家族成员,这样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双方的不理解很容易形成矛盾。因此,审计人员和被审者应该提高思想认识,把审计工作作为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互相配合。一方面,对于审计人员来说,他们要明确审计的目的不仅仅是查明被审查者的问题,而且还找出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实现审计的作用,改善企业的运作方式,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最终实现企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被审查者要认识到企业利益与自身利益是统一的,要消除对审计工作的误解,应当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不要为难审计人员,要多与审计人员探讨问题,听取建议,弥补工作中的不足。

第三,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素质状况往往对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产生最为直接的影响,因此,必须要的加大力度,切实提高家族企业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为此,一方面要做好选拔工作,多渠道地选拔审计人员。要抛弃亲情主义,任人唯贤。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培养工作。要鼓励审计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加大培训投入力度,提高专业素质。

4. 审计机构要转变职能。

首先,审计机构要强化服务,同时做好经济监督。家族企业的审计部门首先要做好审计工作,基于家族企业的特殊性,审计部门要认识到自身工作的特殊性,要强化服务职能,同时还要做好监督工作,这样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提高企业的经济经济效益。

其次,审计机构要准确定位审计目标。审计目标是审计机构要达到的最终目标。然而审计目标的定位还要符合企业自身的经济性质。对家族企业的审计机构来说,其审计的目标要符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在其他部门的长期压制下,审计部门的职能难以发挥。同时家族企业的审计部门既要满足政府的行政要求,同时还要管理好企业,这样就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经营者和股东的目标逐渐一致,审计目标逐渐规范化,即要协助其他部门促进企业价值的提高,从而促进企业的经营效率。

5. 转变审计重点,重点加强风险控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活动也逐渐增多,相应的审计内容也逐渐增多。

审计工从传统的财务审计逐渐扩展到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上。

首先,保证财务审计的基础地位,向管理审计发展。财务审计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一方面要企业生产的规范,另一方面要保证审计信息的准确性,为企业经营者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要促进内审管理作用的发挥,提高工作的工作效率和组织的运营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其次,加强风险控制。家族企业通常采取家族式的经营模式,缺乏专业经理人的参与。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时,家族企业的领导人对市场环境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预知都很迟缓,一旦出现决策失误,很可能导致企业的资金断流。因此,家族企业要做好战略规划和风险控制,通过对产品或市场等战略问题的评估,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方面,要积极开展风险审计。

风险审计要针对企业的风险政策、风险程序等进行评估和监督。审计人员要充分识别隐藏的风险,做出科学的衡量,向管理层提交风险审计报告;另一方面,要与管理层积极沟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在这个工作进行的同时,还要确认对剩余风险,确定风险的大小,选定相应的审计模式加以控制。

第三,做好经营审计。家族企业的审计的最终目标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审计部门还要做好经营审计。一方面,要审查经营过程,找出不利于经济效益提高的因素;另一方面,要充分开发其的生产力,主要做好经营水平的评价、业务的完成情况、生产要素的利用情况等。

6. 改善公司的产权结构。

家族企业要走出家族制的局限,积极改变封闭的产权结构,开放产权,逐渐向现代企业制过渡。家族企业要积极引进外资,可以鼓励员工购买股份或对优秀员工实施股份分红,也可以通过合作、兼并等形式走集团化道路,使投资者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促进家族企业组织机构的规范化,摆脱审计工作个人化的影响,向法人产权制发展。

四、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以家族企业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发展迅速,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目前,家族企业的审计制度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严重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本文从审计中的问题出发,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期望推动家族企业的健康发展。

⬢ 内部审计通知 ⬢

第十四条 绩效审计报告应当反映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的选择、确定及沟通过程等重要信息,包括必要的局限性分析。

第十五条 绩效审计报告中的绩效评价应当根据审计目标和审计证据作出,可以分为总体评价和分项评价。当审计风险较大,难以做出总体评价时,可以只做分项评价。

第十六条 绩效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合法、合规性问题,除进行相应的审计处理外,还应当侧重从绩效的角度对问题进行定性,描述问题对绩效造成的影响、后果及严重程度。

第十七条 绩效审计报告应当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兼顾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个体利益和组织整体利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 内部审计通知 ⬢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改造、维修等工程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3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审计。改造、维修及零星工程审计以开展工程造价审计为主。

第4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

1、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

2、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3、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2章建设项目开工审计

第5条建设项目开工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等开工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6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依据: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7条审计内容:

1、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

(1)检查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科学。

(4)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2、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

(1)资金筹措方式是否科学,资金来源是否安全,资金成本是否经济,前期资金是否到位。

(2)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的部分,审查建设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建设期间的财务预算,根据经营和积累情况,测算建设期间可能筹集到的建设资金是否可以满足投资需要。

(3)建设资金来源为贷款的部分,审查是否签订了贷款意向或协议书。

(4)建设资金来源为合资经营项目的部分,审查合资企业合同中资金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时间。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内容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

4、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

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办法是否符合集团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3章建设工程管理审计

第8条工程管理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进度、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和投资控制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管理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审查和评价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工程管理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第9条工程管理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1、施工图纸;

2、与工程相关的专项合同;

3、网络图;

4、建设单位指令;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5、设计变更通知单;

6、相关会议纪要等。

第10条工程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进度控制的审计

(1)检查现场的原建筑物拆除、场地平整、相邻建筑物保护、降水措施及道路疏通是否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工;

(2)检查是否有对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

(3)检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情况,网络动态管理的批准是否及时、适当,网络计划是否能保证工程总进度;

(4)检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

(5)检查有无管理不当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的审计

(1)检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检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

(3)检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是否适当;

(4)检查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否进行分析,其责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进行返工或加固修补。

(5)检查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

(6)检查评定的优良品、合格品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有无不实情况;

(7)检查中标人的往来账目或通过核实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份,分析、判断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及再分包的行为;

(8)检查工程监理执行情况是否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与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3、工程投资控制的审计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工程计量程序、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看其执行是否有效;

(2)检查支付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否齐全;

(3)检查设计变更对投资的影响;

(4)检查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看其执行是否有效。

第4章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第11条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工程造价审计的目标主要包括:检查工程价格结算与实际完成的投资额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虚列工程、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等。

第12条工程造价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1、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咨询部门)审核过的概算(含修正概算)和预算;

2、有关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

3、工程招投标文件;

4、合同文本;

5、工程价款支付文件;

6、工作变更文件;

7、工程索赔文件等。

第13条工程造价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图预算的审计

施工图预算审计主要检查施工图预算的量、价、费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间接费用审计、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

2、合同价的审计。即检查合同价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包括固定总价合同的审计、可调合同价的审计、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审计。检查合同价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若实际发生开口部分,应检查其真实性和计取的正确性。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计

(1)检查实行清单计价工程的合理性;

(2)检查招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

(3)检查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4)检查由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目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

(5)检查标底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

4、工程结算的审计

(1)检查与合同价不同的部分,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是否与现场、施工图和合同相符;

(2)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清单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

(3)检查前期、中期、后期结算的方式是否能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

第5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审计

第14条竣工验收审计是指对已完工建设项目的验收情况、试运行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和评价活动。

竣工验收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竣工图;

3、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洽谈记录;

4、国家颁发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

5、有关管理部门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

6、施工合同;

7、技术资料和技术设备说明书;

8、竣工决算财务资料;

9、现场签证;

10、隐蔽工程记录;

11、设计变更通知单;

12、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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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程档案结算资料清单等。

第15条竣工验收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验收审计

(1)检查竣工验收小组的人员组成、专业结构和分工;

(2)检查建设项目验收过程是否符合现行规范,包括环境验收规范、防火验收规范等;

(3)对于委托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应检查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的有关资料;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提供齐全有效的施工技术资料;

(5)检查对隐蔽工程和特殊环节的验收是否按规定作了严格的检验;

(6)检查建设项目验收的手续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7)检查保修费用是否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和控制;

(8)检查验收过程有无弄虚作假行为。

2、试运行情况的审计

(1)检查建设项目完工后所进行的试运行情况,对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

(2)检查试生产产品收入是否冲减了建设成本。

3、合同履行结果的审计。即检查建设单位、承包商因对方未履行合同条款或建设期间发生意外而产生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核查其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存在串通作弊现象,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第6章审计程序

第16条建设工程开工设计、管理审计、竣工验收审计程序。

1、法审部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编制工程审计计划,报经集团领导批准后,由法审部组织实施。

2、审计部门在接到审计任务后,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由审计组负责人编制审计方案。审计组应对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并附上所需资料清单。

3、审计组进驻后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全面、如实地向审计组提供与审计相关的资料。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4、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向法审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组在将审计报告报送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5、出具审计报告。

第17条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程序:由施工单位编报结算表送建设单位初审,初审后的结算表送集团有关部门审核,法审部有权对任何工程结算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后出具工程结算审计决定,作为拨付工程结算款的依据,未经审计,财务部门不得结算付款。

第18条由集团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工程审计,由集团公司出具审计委托书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审计。

第7章审计工作结果

第19条审计组根据审计结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20条工程价款结算按审计决定进行调整。

第21条因贪污受贿、收取回扣、倒买倒卖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工程建设重大损失浪费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2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审计工作中反映出的有关管理问题,及时加强整改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审计将对企业有关整改工作做好后续跟踪审计。

第8章附则

第23条本办法集团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24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内部审计通知 ⬢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预先确定的误差构成条件,确定存在误差的样本。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进行评估,以防止对审计总体作出不恰当的审计结论。

第十九条 抽样风险主要包括两类:

(一)误受风险,是指样本结果表明审计项目不存在重大差 异或者缺陷,而实际上却存在着重大差异或者缺陷的可能性;

(二)误拒风险,是指样本结果表明审计项目存在重大差异 或者缺陷,而实际上并没有存在重大差异或者缺陷的可能性。

第二十条 非抽样风险是由抽样之外的其他因素造成的风险,一般包括下列原因:

(一)审计程序设计及执行不恰当;

(二)抽样过程没有按照规范程序执行;

(三)样本审查结果解释错误;

(四)审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

(五)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样本误差,采用适当的方法,推断审计总体误差。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抽样结果的评价,确定审计证据是否足以证实某一审计总体特征。如果推断的总体误差超过可容忍误差,应当增加样本量或者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上述评价的基础上还应当考虑误差性质、误差产生的原因,以及误差对其他审计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 内部审计通知 ⬢

****(审计机关全称)

审计通知书

*审**通„20**‟**号

****(审计机关名称)对****(项目名称)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审计机关名称)关于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名称)情况的通知

****(主送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的规定和****(现实依据),我署(厅、局、办)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年**月**日起,对你单位****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副组长:*** 审计组成员:***(主审)

*** *** *** 附件:(省厅目前有3个附件,如)

1、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 2.审计人员保密守则

3、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说明:

1、审计通知书及其他审计文书参考格式正文中用斜体字标注的内容为说明性或者选择性内容。

2、审计通知书的主送单位为被审计(调查)单位,抄送单位根据情况可填写与被审计(调查)事项相关的其他部门。

3、根据情况,审计依据也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实施条例》第****条,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项目还应在审计依据中注明根据***的授权。省厅的做法:审计依据包括法规依据和现实依据(如,预算执行审计,现实依据:省政府批准的2011审计工作计划;经责审计的现实依据:省委组织部《******的通知》(***)。 4.审计通知书及其他审计文书中所称“我署(厅、局、办)”是指审计署、审计厅、审计局或者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

5、审计起始日期无法确定到日的,至少应明确到某月的上、中、下旬。

6、审计组副组长和主审为可选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审计组成员人数较多或者可能有调整时,可仅列出部分成员并以“等”字结尾。

7、 一般情况下,审计通知书应当在附件中列明审计组的审计纪律要求;根据需要,审计通知书还可在附件中列明被审计(调查)单位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目录、需要填制的调查表格等。

8、经济责任审计、跟踪审计对审计通知书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如:经责审计,第二段写上:定于*月*日在你单位召开审计进点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负责人及你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所属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由***作任职以来(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报告,请认真做好准备。) 9.如结合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可在审计通知书一并写明,同时抄送被核查的社会审计机构。

10、审计通知书(其他文书也照此办理)发文字号中应包括单位代字,序号采取全年统一编号,可具体参照下列例子填写:

(一)地方审计机关:闽审财通„2011‟1号

(二)特派办:审深特农通„2011‟1号

(三)署业务司:审金通„2011‟1号 ]

⬢ 内部审计通知 ⬢

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程序上包括制定改制方案、清产核资、则务审计、资产评估、转让定价、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多个环节,工作程序复杂,同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导致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存在舞弊和侵权发生的可能,导致改制中牵涉到政府、出资人、投资者、管理层、债权人、职工等多个利益主体的权益受到改制中的强势利益方侵害。主要表现形式有:

——侵害国家利益,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侵占国有资产具体形式多样,但是常见的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可以概括为两类:

一是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具体表现为:改制中能获得改制购买权时,直接采取低估国有资产,虚列支出等手段,使大量国有资产缩水,达到将大量国有资产低价装入自己腰包的目的。或是在改制中购买权不容易获得时,往往采取大幅提高产权出售价格、增加各种不合理附加条件、不合理限定产权购卖力资质等手段,抬高门槛,待征集的受让方不足规定(按规定应有两个以上)之后再顺理成章地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以规避有关规定,完成暗箱操作。

二是改制购买付款不实,即改制中购买方并不真正付款。存在改建企业或者公司制企业为个人认购股份垫付款项,或为个人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或者分期付款,最终无人监督分期付款的结果。这样最终的实质结果是国有资产零价格出售。

——侵害员工权益

有的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没有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对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在改制方案中没有对新企业雇用原企业职工作出规定约束。在拟定职工安置方案时,为便于压低产权转让款.有意漏算或少算职工安置费用,未依据《劳动法》等法规的规定以及当地政府出台的有关规定执行。

——逃避其他责任

有此企业借改制之名,行逃责之行,如逃逸银行或其他债务,甩掉人员包袱等,最终此企业改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都会集中在政府和全社会。此股逃避经济责任或社会责任的逆流将带来市场经济背景下不公平竞争的负面影响。劣势企业均可通过改制脱胎换骨,也就没有企业愿意下功夫经营好企业。

问题二:未能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未达到改制目的,导致改制失败

首先,国有企业的资产产权,由于历史原因,要搞清楚比较困难,有的企业改制以后资产的产权归属和产权边界仍然不清。其次,按照公司制企业组建起来的改制后的企业,股东大会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流于形式走过场。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行使过程中存在问题,有悖立法宗旨。公司股权集中,董事会形成“内部人”控制局面。监事会形同虚设。最后,由于改制后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企业的内部管理没有得到规范。这使得在付出了较大的改制成本后,改制企业仍然不能有效率地运转。

如何加强内部审计以规范企业改制

首先,加强改制企业的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对改制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内部审计应当介入企业改制的全过程。由于改制程序复杂,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也多样,所以内部审计部门应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学习改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资产评估、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从而监督改制过程,并保证改制后的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审计过程应该尽可能多的获取有关改制企业的资料,尤其要十分注重计算机审计技术在改制中的运用,因其获得的电子数据大多比较可信,并能提供重要的审计线索。

第二,监督防范改制中侵犯企业相关方的利益。

改制中国有资产容易流失,主要是由于降低转让价格或者付款不实导致最终不付款,从而导致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内部审计部门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予以防范:

——弄清国有资产产权,防止产权不清的国有资产被个人或者利益团体占为己有。要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摸清企业家底。实物资产的清查重点是审查账目、账证、账卡、账实是否相符。查清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资产,分清不良资产项目及数额,确认待处理损失数额;债权债务要通过询问方式,取得对账单,核实账面余额的真实性;对改制前的或有事项包括未计的收支、担保、抵押和未决诉讼等,也应予以重点关注,尽可能掌握真实、全面的情况;对所有者权益,重点是在全面核准企业资产、负债的基础上,确认净资产数额及其构成,分析、了解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的实际变现能力;实在是难以确定产权资产、权益或者负债,可以采取暂时搁置,等清楚以后再做处理。

——保证国有资产估价公正。资产估价等方面需要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内部审计应积极配合,对外部审计出具的审计、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做到内部审计与中介机构面对面,中介机构与被改制单位背靠背。在评价外部审计结果时,需要审查清产核资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关注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及公允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正确性,有无任意压低国有资产的行为;防止中介机构与企业串通舞弊;检查评估后的账项调整是否正确。

——关注员工利益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得到保护,资产交易中的付款是否真实。

第三,监督改制过程,保证改制后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必须保证改制后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其能有效运作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部门,检查相应的《公司章程》等是否完善。

——检查企业的内部管理部门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建立了相应的控制规定和设置了合理的内部控制流程。

——要保证改制后企业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等有效运作,还必须有相应素质的员工,应根据改制后公司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员工培训。

——企业信息化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推动力量,改制企业应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手段对于规范改制后企业的管理运作往往能够起到很好作用。

⬢ 内部审计通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法律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对本公司及公司单位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公司及公司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章 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原则上不参与各组织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预,保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第六条 审计部通过规范化的审计监督,帮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指导公司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会同公司单位总结企业管理的经验,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实现管理最优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

第七条 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和实行打击报复。第八条内审人员应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谦逊谨慎,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第九条内审人员应保持相对独立的地位,与被审单位和对象不应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内审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条内审人员不得参与、从事任何妨碍客观履行其任务和职责、损害审计工作及公司名誉、违反国家法律及公司制度的活动。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一)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二)具备审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能熟练应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能;

(三)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计、财会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文字表达及电脑操作能力;

(五)具有足够的有关防止舞弊的知识,能够识别出可能已经发生的舞弊行为;

(六)审计部应重视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展研讨活动及经验交流,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 部门职责与权限

第十二条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等,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公司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实施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检查、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对企业日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的常规评价;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等;查找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和薄弱环节,提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三)负责对公司单位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对其经营效果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以及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四)负责对股份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及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五)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六)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在每个会计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七)负责对股份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查其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

(八)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九)负责项目结算审计审核、成本监控及项目实施监控和纠偏。

(十)负责组织开展和落实审计后续管理工作,提升审计结果的运用水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涉及责任追究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进行处理。

(十一)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内部审计、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审计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十二)完成董事会或公司主要负责人布置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部门权限:

(一)内审机构在公司内部控制流程、风险管控中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二)参加有关经营、财务管理决策、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重要业务工作会议,并对决策工作提供意见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三)根据内审工作的需要,有权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计划、会计报表、各类账册、预算及执行分析、结算书、评审报告、变更联系单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及与财务收支、经营活动有关的规章制度、合同等文件,各部门、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四)审核被审计单位有关生产、经营资料、会计凭证、账表等;检查资金和现场勘察有关资产的使用、管理;查阅有关合同、协议、董事会决议等有关经营活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记录等资料;查阅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会计年报以及计算机软件、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

(五)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查并索取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工作,如实向审计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有权代表被审计单位向供应商、客户以及相关的银行、审计机构、税务机关等取证。

(七)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风险或重大控制薄弱环节有权及时向董事会和总裁报告,并进行持续监测。

(八)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董事会和总裁报告。

(九)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董事会或总裁授权后可暂时封存。

(十)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授权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十一)有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建议所在公司给予必要的处分;对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可建议股份公司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并追偿损失;对违法行为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董事会和总裁可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审机构必要的处理或处罚权。

(十三)审计部签发经审批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决定等,被审计单位必须按要求认真执行;审计部有权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情况,纠正和制止一切不正当的经营活动与财务收支,限期改进工作。

(十四)有权组织或参与对外部中介机构的业务管理。

(十五)经企业分管领导同意,审计部可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企业的程序聘请外部中介机构或人员,并对其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十六)有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重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四章 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

第十四条 审计范围:公司、公司单位和合作项目。第十五条 审计内容(根据不同需要选择不同内容)

(一)内部控制审计:各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执行情况,经营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合理有效

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二)财务审计:财务收支及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审计、债权债务审计、成本费用审计、个人借款专项审计、固定资产审计、存货审计、会计报表审计等

(三)募集基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四)信息披露管理

(五)关联交易

(六)对外投资及收益分配情况

(七)购买和出售资产

(八)对外担保

(九)合同管理

(十)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离任)

(十一)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审核

(十二)结算书及结算审定稿审核

(十三)图纸评审报告及项目完工评审报告审核

(十四)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十五)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五章 审计工作程序

第一节 计划阶段 第十六条 审计计划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工作计划、公司及公司单位管理需要、组织风险和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重点,拟订审计工作计划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后执行。第十七条确定审计对象和制订项目审计方案

根据批准的审计工作计划,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审计对象,并指定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在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初步了解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审计方案,确定具体的审计时间、范围、重点和审计方式等,经批准后实施。第十八条发出审计通知书

除突击审计和即时审计外,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审单位,将审计的时间、范围、内容、方式、要求及审计人员名单等事项通知被审计单位,并提出需要配合审计的工作条件和提供有关资料。第二节 审计实施阶段 第十九条 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包括查阅资料、审计查证、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重大、复杂的审计项目,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可要求被审计单位召集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与审计组的见面会,介绍有关情况,明确审计要求,以取得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理解与配合。

第二十条 通过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并采用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必要的证明材料,必要的材料需经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负责人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重大问题,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授权人口头报告或出具审计过程中的期中审计报告。

第二十二条 审计工作结束后,对已发现的重大事项,可知会被审单位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主管,将管理层有关意见形成工作底稿并签字确认。第三节 审计完成阶段

第二十三条在审计实施结束后,对审计工作底稿归集整理,以审计证据为依据,对被审事项形成客观公正审计结论与建议,项目组应在现场工作完成后十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应经项目组成员集体讨论,要做到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相关、充分、合法,评价客观,结论恰当,处理意见正确,并经审计部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被审单位、个人和公司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第二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征求意见稿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审计部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项目经理予以注明。第二十五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项目组应当进一步核实、研究和确认,如确实不符的,则进行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处理建议的内容也可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部可以采纳或维持原报告结论。第二十六条 审计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形成正式的审计报告,提出正式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连同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意见一并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批后签发,并负责对报告内容做出解释。第二十七条 审计项目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报告可直接由审计部报送公司董事长或总裁。

第二十八条 经签发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抄送被审单位、主要管理层人员或公司相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 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应根据审计建议和经过批准的处理意见落实和整改,需有关部门配合执行的,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并应自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或按照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规定的期限,将执行和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书面报告审计部。

审计部应当自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送达后,检查审计报告处理意见执行情况,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常跟踪监督。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处理意见或审计决定的,审计部应责令其执行;仍不执行的,提请公司作出处分。

第三十条 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若对经审批的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十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第三十一条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申诉,审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十日内作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决定予以纠正。第四节 后续事项

第三十二条审计部应根据公司董事长、总裁、分管领导、各公司负责人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后续审计和审计回访,检查被审单位的整改情况并总结审计效果。如发现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不采取纠正措施,应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六章 审计管理

第三十三条审计部应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建立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加强对审计质量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审计部应编制审计业务的规范程序,并按照规范操作。当审计环境发生变化时,相应调整业务规范。

第三十五条审计部在执行审计计划过程中,要建立工作台账,记录审计工作情况。

第三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第三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

第三十八条审计部应当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档案,对工作中形成的审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和归档。审计档案定期或长期保管,未经分管领导批准审计档案不得销毁,亦不得擅自借其他单位和部门调阅。

第三十九条 审计部应注重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内审效率和质量,应充分利用公司信息化系统,实施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同时重视经济信息和审计信息,加强宣传工作。

第四十条公司应对忠于职守、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以及揭发检举违法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贡献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七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审计人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公司批准后,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考核或经济处罚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泄露审计机密、公司机密或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职务过失或怠于行使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第四十二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部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审计部可依据情节轻重报经董事会批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考核或经济处罚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拒绝、拖延提供或销毁与审计事项有关文件、凭证、账簿、账表等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以各种手段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干扰影响审计工作正常进行,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伪证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及如实反映真实情况的

(六)因被审计单位、部门因自身原因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较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审计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并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

⬢ 内部审计通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且有效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维护股东利益,通过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分公司(部门)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暂挂靠计划财务部),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在董事会领导下,根据审计计划成立审计工作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条 当遇有较大审计任务时,可临时组织所属审计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共同进行审计。必要时可聘请外部特邀专家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的工作态度,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对审计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部门和审计人员应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泄露机密,以权谋私者,应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章 审计范围

第十条 适用范围:公司以及所属各部门、单位、分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和控制系统,主要表现为反映经营活动的会计资料和各项控制制度。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各部门和分公司的财务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3)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4)工程(预)结算的真实、合法情况;

(5)省公司与下属分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6)各分公司(部门)主要领导人或重要经济岗位责任人离任的经济责任;

(7)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 内部审计通知 ⬢

***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责..............................................3 第三章 审计人员设置及职责..............................................4 第四章 审计权限和内容..................................................5 第五章 审计程序........................................................10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14 第七章 附 则...........................................................15

(2011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运行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第六条审计部制订并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手册》,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同时积极了解、参与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八条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及审计会委员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以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以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三)协助公司以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

第三章 审计人员设置及职责

第九条审计部设有专职审计人员三名,其中,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部负责人没有违纪违规或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行为,不得随意撤换。审计部人员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审计人员应当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以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流程,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职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有效沟通的能力。审计部通过实施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审计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应有的客观性、独立性和职业谨慎,应当回避与被审计部门(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事项。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当保持严谨的职业态度,保守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并严格遵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备案制度》。

第四章 审计权限和内容

第十三条为保证审计部履行职责,公司赋予审计部具有以下主要权限:

(一)根据审计工作需要,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按时报送审计期间内有关经营管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与分工的书面文件;

2、财务资料,包括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开户银行对账单等;

3、相关业务合同、协议等;

4、各项资产证明、股权证明;

5、各项债权的对方确认函;

6、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

7、重要经营决策文件(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记录及公告文件等);

8、其他相关资料。

必要时可自审计期间向前追溯或向后延迟。

(二)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向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询问;

(三)检查被审计部门(单位)信息系统,并获取系统数据;

(四)盘点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必要时询证外部单位;

(五)制止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或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并及时报告报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

(六)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及对有关审计事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七)监督被审计部门(单位)执行审计整改意见,追踪其改进过程及结果;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限。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由于被审计部门(单位)或当事人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造成审计结果与事实不符的,应当追究被审计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审计部应当以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环节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主要包括:

(一)财务报告。审核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了解和评价财务状况,包括对业绩快报和财务报告的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是否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是否发生变更;

3、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事项;

4、是否满足持续经营假设;

5、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根据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审核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合理,运作是否有效,并提出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议。

(三)重大事项。审核、监督和调查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1、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审计部及时进行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3)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

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4)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关注审批程序及权限、受托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人跟踪监督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5)涉及证券投资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针对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 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使用他人帐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2、重大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审计部及时进行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购买和出售资产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3)购入资产的运营情况是否与预期一致;

(4)购入资产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和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3、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审计部及时进行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对外担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2)担保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被担保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3)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否具有可实施性;

(4)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5)是否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审计部及时进行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

(2)关联交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是否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4)关联交易是否签订书面协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是否明确;

(5)交易标的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和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6)交易对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7)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和评估,关联交易是否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5、审计部应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募集资金是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帐户集中管理,公司是否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定三方监管协议;

(2)是否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投资收益是否与预期相符;

(3)是否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挪用现象;(4)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发表意见(如适用)。

6、审计部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公司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包括各内部机构、控股(全资)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2)是否明确规定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3)是否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

(4)是否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是否指派专人跟踪承诺的履行情况;

(6)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四)专项事项。根据公司管理或其他特定要求进行特定目的的审计,包括建设项目预决算、离任(岗)经济责任、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及其他重要经营活动进行的专项审计,可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不同侧重点的审计。

(五)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五章 审计程序

第十六条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外投资、重大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事项是审计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二)对、中期及季度财务报告和业绩快报的审计;

(三)对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和评估。

第十七条审计方案,指审计部为顺利完成项目审计业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编制的具体审计项目工作计划。

1、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依据;

(2)被审计部门(单位)名称和基本情况;

(3)审计范围、内容、目标、重点、实施步骤和预定的起讫日期;

(4)审计成员及分工;

(5)编制日期。

2、审计方案编制应遵循的原则:

(1)区分不同类型项目,分类编制审计方案:

分清审计类型,根据各类项目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有序、优质、高效地执行审计业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顺利完成审计工作的目标,达到预期审计目的。

(2)认真做好审前检查,确定审计目标:

审计前应当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尤其应当注意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同时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人员编制及职责分工文件、业务流程等。

(3)对较为复杂的且时间跨度较长的审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编制分项目、分步骤审计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审计通知书。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方案,提前三至五日向被审计部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做好必要的审计准备工作。如受董事会委托对合资项目进行审计的,须提前十五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委托审计通知书。

第十九条实施审计。

(一)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或实物,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部门(单位)情况,采用抽样审计方法,对其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

(二)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三)内审负责人负责现场沟通和指导;

(四)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收集和评价的审计依据,以及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条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完成审计事项后,应草拟审计报告初稿,由审计部负责人复核,并在履行下列复核程序后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

(一)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前,应征询被审计部门(单位)意见,被审计部门(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做出书面回复;

(二)审计报告编制应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完整、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三)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目的、范围、提出的结论和建议,并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

第二十一条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审计部根据规定程序将内部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下达有关部门(单位)执行。重大的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应同时抄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应按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及时做出处理,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并在审计结论或意见书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报告审计室,如对审计意见和结论有异议,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

第二十三条后续审计及报告。审计室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存在缺陷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实行后续审计:

(一)审计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跟踪检查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情况,确保被审计部门(单位)采取及时、合理、有效的纠正措施;

(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后续审计的执行过程和纠正措施落实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后续审计的报告。

第二十四条审计部每个会计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上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审计部每个会计至少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查结果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2、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异常事务及其处理情况;

3、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其实施的有关措施;

4、上一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异常事项的改进情况;

5、本内控制审查与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对该报告发表意见,保荐人对该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第二十六条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同时,公司应当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出具内部控制鉴定报告。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针对鉴证结论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鉴证结论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2、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4、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披露报告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 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有)。

第二十七条建立审计档案。

审计部完成审计事项后,必须及时对审计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装订,建立审计档案,包括:审计文书、取证材料、审计项目总结与报告等,主要有:

1、有关审计事项批准文件和审计方案;

2、审计通知书;

3、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

4、被审计部门(单位)对审计结论或决定的申诉材料或书面意见;

5、被审计部门(单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情况报告;

6、复审结论或决定;

7、取证材料包括有关的审计底稿和证明材料。

8、审计项目总结与报告包括内审总结(或报告)、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第二十八条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档案的保存时间、查阅、借出审批登记手续等。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审计委员会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建议,报董事会批准,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一)拒绝提供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的;

(二)阻挠审计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和检举人的。

第三十一条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公司造成损失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和公司的商业及技术秘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

⬢ 内部审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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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富有生机活力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作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如何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是摆在审计人员面前刻不容缓的新课题。笔者试就以下几个方面谈点粗浅的看法。

改进内部审计 适应新的体制

1.转变观念,合理定位。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必须摈弃把企业内部审计当作国家审计延伸的运行模式,应树立独立自主的观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站在本单位立场上,为维护单位自身经济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以自我约束为中心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内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除至少掌握一门专业外,还要成为懂财务、经济、法律、计算机、工程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企业必须加强内审人员队伍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搞好培训工作,同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使内审人员能够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改革的需要。

3.拓宽领域,突出重点。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范围应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扩大而扩展,由单纯的财务审计职能扩大到现在的监督评价和服务等职能,包括决策、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流通等。内部审计要从传统的查错纠弊小圈子里跳出来,进入供、产、销、人、财、物的广阔领域,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加强经济管理为重点。

4.抓住机遇,改进方法。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要在现行的方法基础上,突出重点,把握中心,坚持内部审计监督与企业管理相结合,努力进行自我更新。建立与审计对象、业务部门的伙伴协作关系,避免孤军奋战,积极主动地争取业务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同时坚决执行审计人员“八不准”规定,正面树立审计人员形象,更新知识结构,以适应开展现代审计工作的需要。

抓住内审重点 发挥职能作用

1.开展内部控制系统评审。内部控制是企业建立自我调节、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一种管理控制系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内控制度进行评审并在评审的基础上进行抽样审计。评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会计制度、管理制度、资本金保全控制、成本费用控制、质量控制等。一般情况下,按照调查、测试和评价的方法,可以查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的症结,进一步确定审计的重点,从而促进企业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使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2.开展资金投向及其效益评审。企业工作的重点在经营,而经营的中心是决策。对企业投资前的投资方案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研究,从中选出技术先进、经营合理、投资少、风险小、效益好的方案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是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任务。项目上马以后,审计部门还要进行事中事后审计,促进降低消耗,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3.开展执行经济目标的经济责任审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往往按照权责利统一的原则,分解经营总体目标,将下属各单位连在一起,要求经营者达到责任制规定的目标。因此企业必须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审计制度,对各级经营者履行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情况定期进行审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明确是非功过,划清经济责任。

4.开展经济合同审计。合同是企业经济往来的载体,是各种对外经济活动的法律依据。抓住经济合同这一环节,在合同生效前、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终止时加强审计,能够有力地保证企业正当利益,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5.开展市场营销审计。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市场营销已经从幕后走到前台。针对当前形势,审计人员应以独立的身份,对企业市场营销环境、目标、战略、组织、方法、程序、业务以及市场营销效果等进行综合的、系统的检查,寻找企业市场营销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定市场营销的困难,发现市场营销的机会,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市场营销的总体效果。审查内容主要是企业在不同市场、不同地区以及不同销售渠道的赢利能力。审计时既要审查销售费用的各种比率是否合理,也要审查销售费用的支出是否合理合法。

⬢ 内部审计通知 ⬢

审计通知书

XXXXXXXXXX:

根据XXXXXXXX审计委托书的委托,定于 XXXX年XXX月XX日起对XX2012年2月17日至2013年1月6日任XXXXXXXX职务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届时,请准备好以下资料:

1、 XX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

2、 任职期间的经营承包书及考核结果;

3、 任职期间的会计报表、会计凭证、账本等会计资料;

4、 资产盘点表;

5、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6、 各项规章制度;

7、 监察审计部认为所需的其他资料。

请予以积极配合!

此通知

XXXXXXX

2013年1月7日

⬢ 内部审计通知 ⬢

报告审计工作结果是审计过程报告阶段的关键环节。内部审计人员报告的方式多种多样,没有固定的模式。依据实际情况或需要的不同,报告可以有书面的和口头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之分。但是,审计报告作为审计人员专用的一种文体,它是交流信息,报告审计结果最重要、最常用且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根据现场审计所掌握的证据和相关信息,在运用职业判断对之进行重要性分析之后,及时向被审计单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企业最高管理当局提交反映审计结果和审计任务完成情况的书面正式报告,即内部审计报告。有关内部审计报告的问题很多,下面围绕中期审计报告和最终审计报告对内部审计报告作一些一般的说明。

一、内部审计报告的含义和目的

内部审计报告是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完成审计任务的一般要求或具体要求,用文字的形式来说明审计目的、范围和结果,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呈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的一种正式书面文件。中期审计报告是对现场审计某一方面或具体领域审计发现的说明;最终审计报告则是整个审计过程工作的最终成果。编写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项既定工作,其主要的目的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向报告的阅读者传递信息

收集、整理和记录企业管理当局控制下各类活动的真实可靠信息是内部审计人员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内部审计报告就是汇集这些信息(包括令人满意的状况和不能令人满意的状况两个方面)并对之表述审计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主要方式。一份真实情况良好写照的审计报告是赢得企业管理当局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信任并依赖其工作成果的一种有效工具。一份成功的审计报告必须能够准确地传递有关被审计活动的真实可靠信息,向读者表明内部审计完成丁哪些工作,还能够完成什么,管理部门应该关心而未能关心的是什么。管理人员,尤其是最高管理人员之所以能够对审计报告给予必要的关注,是因为他们认为作为组织内部一种相对独立职能工作结果的内部审计报告所收集的信息是在系统的检查和评价过程中产生的,能够较客观公正地反映事实,揭示事物的本来面目;通过审阅审计报告他们能够从不同角度来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在实现组织目标过程中各种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不能准确传递信息的审计报告是毫无意义可言的。

(二)说服报告的阅读者接受并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

任何一份内部审计报告都应该表述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查活动所持的观点和看法,其中包括针对一些有害于组织目标实现的错误、缺陷或不良管理方式下产生的不规范行为所提出的改进意见。只有这些审计意见取得报告阅读者,尤其是那些有权对之采取纠正行动的管理人员(包括对存在问题负直接责任的)的认同时,内部审计报告才能真正发挥其潜在的效用,成为推动实现组织目标的有效工具。事实上,审计意见,即便是正确的审计意见也未必都能得到应有的关注,其间,审计报告不具说服力或说服力不强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一份良好的审计报告在准确反映事实,传递信息的同时,还必须具有足够的说服力,能使报告的阅读者,甚至那些熟悉实情、做事谨慎的人们也能够通过阅读报告得出与审计人员相同的审计结论和建议,并充分意识到采纳审计意见的好处。只有这样才能使审计工作真正达到协助组织内成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的目标,才能赢得其应有的组织地位和良好声誉。

上述两个内部审计报告致力于达到的目的,也是其它报告方式应予达到的。只有这样,才能造就成功有效的审计过程,实现内部审计作为一种职能活动的总目标。

二、内部审计报告的结构和内容

由于审计活动的性质和报告方式的不同,内部审计报告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类型:财务审计报告和经营审计报告;最终审计报告和中期审计报告;正式审计报告和非正式审计报告;书面审计报告和口头审计报告;综合审计报告和专题审计报告等等。在现代内部审计实务中,这些不同称谓各具特色的审计报告可以结合使用,取长补短,共同满足报告审计结果、达到报告目的的要求。按照《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的指导性要求,在现场审计完成之后,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提交鉴认的最终审计报告;中期报告可以是书面的或口头的,也可以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审计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取决于报告的类型。下面,就书面形式的中期审计报告和最终审计报告作一些简要介绍。

(一)中期审计报告

中期审计报告是内部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就某些领域的审计发现与被审计单位适当层次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并要求他们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的一种报告形式。通常,中期审计报告也称作“审计备忘录”。

审计备忘录是与被审计单位交流意见的一种有效手段,通常要求作出书面的答复,因为最终审计报告包括中期报告的内容和与被审计单位讨论的结果。在完成某一领域的审计工作之后,内部审计人员可能发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甚至重大控制缺陷。这些不良状况任其存在和蔓延将会给组织带来更大的不利影响和损失。这时,内部审计人员就应该适时地编写审计备忘录,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供被审计单位慎重考虑,以便及时采取纠正行动,这就大大增强了审计报告工作的效果,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一种尊重,有助于取得其信任和合作;

(2)有助于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改变不良的状况或遏制其发展趋势;

(3)供审计人员检查审计发现的正确性,为最终审计报告提供合理有效的信息。

一般而言,中期审计报告的篇幅较短,写作要求也不像最终审计报告那么严谨,尚不具有公认的标准格式。但是,任何一份审计备忘录都应该清楚地说明审计发现的事实、不良状况的影响,并提出结论和建议。下面是美国阿莫科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中的四份较典型的审计备忘录。

备忘录一:资本性支出的授权xxx先生:

在审计贵单位资本性项目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目前所发生的资本性支出没有取得所要求的证明性批准依据。在25个资本性项目中,我们抽取了3个进行检查,累计支出金额为$1。4MM,在档案资料中,均没有发现取得到批准的文件。

造成这种不良状况的原因是:最近改组重建的会计部门还没有在项目建设之前授权专门的人员负责批准;另外,在办理采购之前;对采购定单的复核、批准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程序。

为了确保按照企业管理当局的意图对资本性支出业务进行有效的控制,我们建议贵单位应该授权专门人员负责采购业务的批准;另外,在实施采购之前,采购定单应该与经过批准的文件进行核对验证。

我们希望在9月25日之前,收到您的答复。

审计员:xxx

20xx年9月17日

备忘录二:多余和废旧财产的控制xxx先生:

贵单位过剩的、残余的和废旧的物资设备存放在三个地点的仓库中。经审查并与有关人员讨论发现,这些物资设备的帐面净值约$1MM,如此大量的剩余废旧物资设备是由于改变生产线产生的,其中厂房仅供新产品检测所用。有关这些项目在资产分类帐户的情况是:

(1)资产的帐户余颇过大

(2)所提折旧费用过大

(3)非生产用资产占用的资金过大。

你们解释目前正在准备两份报告:一份是多余物资设备的报告;一份是残余废旧设备物资的报告。我们认为越早对它们进行技术鉴定并报告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就越有利于其妥善处理和回收。为此,我们建议;这两份报告应该在本月上旬编制完毕,并尽力将这类物资设备控制在适当的水平上,适当地调整资产分类帐,将多余、残余、废旧的物资设备从该类分类帐中分离出来,并编制明细清册。

请你们将处理结果和净值额较大的资产(例如,编号117设备)的处理计划通知我们。如果同意我们的意见。我们希望在4月5日之前收到您的答复。

审计员:xxx

20xx年3月12日

备忘录三:差旅和招待费用xxx先生:

贵单位对“差旅和招待费用表”进行了自我检查和枝对,遵守了公司和部门的政策和程序。但是,在审计中,我们发现:每一张“差旅和招待费用表”都存在一些与政策不相符的事项。尽管这些例外的事项数量较小,但总的来说,它表明既定的“差旅和招待费用”政策都没有一贯遵守。下面列示一些具体事例:

1、乘坐出租车的费用记录没有附原始发票;

2、超过$25的差旅和招待费用记录没有附原始发票;

3、其他费用支出(非差旅和招待费用)的原始发票有的被遗失;

4、其他部门发生的非差旅和招待费用归集到“差旅和招待费用”要素662中。例如,办公用品支出应列在要素371中,其他经营费用应列在要素699中。

5、一些不在出差期间残无法证明是在出差期间发生的职员食膳费用列支在差旅费中。按规定,任何不正常的膳食费用支出都应该在报告中注明并作合理的解释。

6、招待费开支没有说明膳食的种类(早餐、午餐或晚餐),有的仅有一个职员出席,也没有说明就餐的目的或洽谈业务的性质;另外,有关宾客的背景(姓名、职位、职业或其他情况)也没有说明。

7、尽管购买机动车的保险费用不应该包括在“差旅和招待费用表”中,但却列示于“差旅和招待费用表”中。

8、六个月到期的票据贴现费用没有及时给予报告,职员应该至少每月反映一次。

9、审核“差旅和招待费用表”的职员未经授权并由专人负责。

管理部门发布的“A—90和A—99程序说明”列示了票据制度、编制差旅和招待费用表的有关政策。这些指示文件应该与负责填写“差旅和招待费用表”的所有相关职员进行讨论,让他们熟悉和理解这些政策规定,并应该妥善保管在适当的地方,以便遇到实际问题可以查阅参考。

当编制“差旅和招待费用表”的工作完成后,应该将共与恰当的文件,解释性说明和帐户记录相核对,然后由指定的人员批准。

请将采取的纠正措施通知我们,以保证公司政策得到有效地执行。我们希望在20xx年7月31日以前接到您的善复。

审计员:xxx

20xx年7月17日

备忘录四:信用和收款

标准

应收帐款帐户余额应该按信用期限编制帐龄分析报告,并逞交给信用管理部门,以便其监督收款和催款业务。

情况说明和原因

五月份和六月份经批准并呈送给企业管理当局的应收帐款帐龄分析报告中,有几个帐户的余额存在数字错位的差错(影响金额在$100以下)。其原因是编制报告的会计人员没有进行检查,而且批准报告的信用监督员也没有进行任何的验证工作。

影响

月度应收帐款帐龄分析报告中,不正确的应收帐款余颇歪曲了应收帐款余额的实际状况。准确的报告将会给企业管理当局监督和控制潜在拖欠款业务提供良好的手段。

建议

编制帐龄分析报告的会计人员应该对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然后传送给信用分析员并由其作抽样检查;另外,应该要求报告的编制员对报告的准确性有足够的把握。

审计员:xxx

20xx年9月20日

审计备忘录的编写是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的一种专业技能、尽管上述四份审计备忘录的结构和内容不尽相同,但都反映了一些共同的特点或要求:篇幅较短,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简明扼要地陈述审计发现;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另外,从这几份审计备忘录中,我们可以切实地发现,内部审计活动在客观地确认值得改进的领域,促进组织加强控制、提高工作质量方面大有作为。在这个过程中,审计备忘录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正是许多组织的企业管理当局都在有关政策和方针中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应该慎重考虑审计结果,并及时实施正确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原因所在。

下面,我们再对这四份审计备忘录讨论的内容作一些附加的说明,它或许能够为您有效地进行审计或理解审计备忘录的结构和内容提供一些启示。

备忘录一讨论了已经完成的资本性项目(累计支出$1.4MM)没有取得正式的书面批复。正如该备忘录中所指出的那样,组织的变化常使批准程序变得松散而不严肃。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意识到,经营环境的变化更容易导致薄弱的控制,务必对组织机构的变化、人员变动或重大程序的改变破坏良好内部控制的可能性有足够的警惕。

备忘录二提出了有关多余、残余和废旧物资设备过量的问题。通常,这类财产的回收效益和利用效果较差,难以得到妥善的处理。正如该备忘录指出的那样。其结果往往导致这类财产数量大、价值高,与其相关的会计记录不恰当等问题。因此,要有效地制止这类不良状况的出现,检查和评价有关控制程序的遵循情况是必要的。

备忘录三揭示了报告经营费用的职员对政策存在一个明显的理解错误。通常,对“差旅和招待费用”报告的检查,能够发现由于理解错误、粗心疏忽、偶然的或有意的错误处理而违背既定政策的问题。经营费用的归集直接影响到当期的盈利,并总是与政府的税收原则相联系。职员应该理解并被要求遵守这些政策。

备忘录四揭示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细小错误。尽管它们不会给组织目标的实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内部审计人员仍应该指出来,提醒被审计单位注意这类缺陷,并及时改变这种不良现象。

(二)最终审计报告

最终审计报告是在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完成之后,依据中期审计报告的内容和与被审计单位适当层次的管理人员讨论的结果编写而成的,并由经授权的内部审计人员(一般是项目审计主管)签字确认的,反映审计工作最终成果的正式书面文件。

由于审计活动的性质千差万别,而且每一个内部审计组织对最终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都有自己的期望和目标,所以要为最终正式的书面审计报告设计一种完美的通用格式是不现实和毫无意义的。但是,这并非意味最终审计报告没有共同的质量要求可循。在长期的内部审计实践中,人们发现一些良好的最终审计报告都具备一些共同的一般特征,例如阐明审计的目的和范围,突出审计结果等,于是,不少内部审计组织都对其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或采用一种较适合的格式作为标准。这种标准化的书面报告格式展示了一般的结构和内容。它既有助于阅读者以熟悉的方式获取信息;又有助于内部审计人员规划审计工作、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在整个审计工作中始终考虑并致力达到报告的要求。

《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指出;虽然审计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可以依据组织和审计类别而变化,但至少应该说明审计的目标、范围和结果,并可以包括适当的背景信息。下面,我们根据该“标准”的一般准则和细则的一般要求,来说明在大多数最终审计报告中都反映了的五个组成部分:背景介绍;审计目标和范围;审计意见和结果;被审查者的评论;其他事项。这些组成部分构成了现行最终审计报告的总体结构和内容要求。它们是综合性报告的提纲,可以有弹性。

1、背景介绍

这一部分是报告的序言或前言,一般篇幅不应太长,其主要目的在于为读者了解审计主题提供必要的解释性资料。背景介绍可以简明扼要地说明所审计的组织单位和活动,描述其主要特征;说明在报告之前对审计发现、意见(结论)和建议的有关情况,还可以说明报告是否包括了审计的日程和所要求的答复。如果是企业管理当局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要求完成的特殊任务,应该首先指明这一点,并简明说明被审查者的目标、权力和责任范围。

2、目标(目的)和范围

目的的说明应该阐述审计的意图,必要时还可以申述审计的理由和预期的目标。准确地说明审计的目的并按照适当的逻辑顺序来说明达到目标的活动及其结果,能够给读者清晰地展示一条贯穿整个报告的中心主线,为读者了解报告其余部分的内容提供符合逻辑的思维。目的说明应该准确,并可适当具体一点。

范围说明要明确指出所审计的活动和所包含的期间。由于审计范围受到审计目的、目标和准备工作结果的共同影响和制约,可能与年度审计计划或最初拟定的范围不一致。因此,在必要的情况下,范围说明应该清楚地指明所审查的具体领域及其原因,还可以适当地指出每一个审计领域的工作深度。

报告中的范围和目的的说明往往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部分,并应致力于使读者明确该项审计。审查了什么,为什么审查这些活动而没有审查另外一些活动。但是,这一部分应该避免将达到目标、目的的具体审计步骤和方法列示在内,因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想知道的往往是内部审计人员做了些什么及其原因和结果,而不是怎么做。

3、意见和结果

审计结果是审计检查和评价活动的最终成果,一般包括审计发现、结论(意见)和建议三部分。

审计意见是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发现所作的职业判断和评价结果,它表明了审计人员对被审查活动所持的态度和看法。尽管不是所有的内部审计组织都要求对审计发现的事实进行全面综合评价,但是,阅读报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却往往需要这种意见,询问审计人员对所审查活动的意见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因此,一些先进的内部审计组织都要求在审计报告中表述审计意见。这时,审计活动才开始真正步人现代内部审计的进程,上升到一种有高度和深度的管理活动、《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指出,在适当的情况下,审计报告应该包括审计人员的意见,这种意见应该包括审计范围内的所有方面。通常,意见可以包括令人满意的和令人不满意的工作状况两个方面,但更多的是后者。如果审计人员感觉到不能或难以准确地表述审计意见,应该在报告中说明原因。

审计发现是通过对被审计活动“应该怎样”与“实际怎样”的分析比较而揭示的事实。审计发现是审计结果的核心内容,意见(结论)和建议都是针对审计发现提出来的。审计发现有好有坏,它可能表明一种令人满意的情况,也可能是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或缺陷。

通常,揭示被审计活动良好状况的审计发现(积极审计发现)一般不需要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因为,在呈送给高层管理人员的审计报告中写道“该单位的经营活动得到了有效地控制且富有效果”时,对此提出异议的被审计单位几乎不存在。因此,好的审计发现不必编写审计备忘录,但可以在报告中适当地予以说明。同样,这种陈述必须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并完整地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否则,不符合实际的赞美之词会损害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声誉。尽管报告积极的审计发现表明了内部审计人员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也有助于与业务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报告的篇幅不宜太长,语言应求精炼。因为,尽管高层管理人员也希望听到他们所关心和忧虑的领域的实际状况是令人满意的,但在绝大数情况下,他们更希望知道这些领域存在哪些问题和缺陷,哪些方面还需要或可以得到改进。

通常,说明不良状况的审计发现(消极审计发现)应该成为审计报告的核心部分。这些发现可能是控制或程序的效果不好、工作效率不高,资源使用不经济或财务会计控制不严、核算不规范等。但是,并非所有的消极审计发现都要写入审计报告,因为只有那些对组织有重大危害的问题才会引起高层管理人员的关拄,才值得报告。至于一般意义上的细小缺陷只需写进审计备忘录或采用其他方式提醒被审计单位注意,并督促其改正便可。在撰写审计报告之前,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将所有的消极审计发现与适当层次管理人员进行讨论,取得一致意见,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理性。消极审计发现往往是业务人员所不愿意接受的,甚至可能遭到申辩和驳斥。这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对所报告的问题或缺陷的真实性有充分的信心,所收集的证据有足够的证明力并能够合理地解释其前因后果。

在审计报告中,客观准确地说明消极审计发现是非常重要的。一份好的审计报告应该准确地说明审计发现的特征及其前因后果,并能够反映“审计概念”的运用过程,使报告的阅读者认同所反映的事实和意见。这需要审计发现的写作应该具有符合逻辑的思维。所有的审计发现都应该包括,并在报告中阐明以下几个方面:

(1)说明情况——目前的实际状况是什么,即“实际怎样”;

(2)标准——所审计活动适用的评判或审计标准,即“应该怎样”;

(3)影响或后果——目前状况有何不良影响,或造成了什么样的结果;

(4)原因——导致目前状况的真实原因,即“为什么”。

建议是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发现和意见(结论)提出的改进不良状况的措施或纠正行动。审计报告所提出的审计建议应该与审计发现存在必然的联系。确切地讲,建议必须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否则,就成了“无的放矢”的无稽之谈。例如,如果报告的消极审计发现是废旧物资或设备的清理、报废、降价出售等缺乏必要的控制程序,那么,与之相联系的建议则应该包括建立一项控制制度,并贯彻之。报告中的建议可以是概括性的,也可以是具体的,但任何一条建议都应该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并应该是切实可行的。只有这样,才能使有权对之采取行动的管理人员接受并将其付诸实施。

4、被审计单位刘。审计结果的意见

《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与被审计单位适当层次的管理人员或经理词论审计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被审计者的意见写入审计报告。这部分主要说明被审查者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所表述的与审计人员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如果双方对报告的所有方面都达到了共识,则不必将被审查者的每项具体观点都写入审计报告,如果对有关重要事项存在严重分歧且讨论没有达成一致性意见,则应该如实地反映在审计报告中,供上级管理者评判。但是,对审计发现所揭示的事实,双方不应该存在分歧。

要准确地表达被审查者所持的不同意见或观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避免不应有的争执,内部审计人员通常根据实际需要将被审查者对审计备忘录的书面答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这既可以避免因争执带来的感情伤害,又迫使被审查者认真考虑并证实审计人员所认定的问题和建议中所提出的`改进措施。

5、其他相关内容

其他相关事宜主要指与本次审计任务没有直接关系或关系不重要的某些方面的情况。它可能是一些不重要但应该引起关注的不良倾向,也可能是被审计单位要求审计人员向企业管理当局反映的一些实际困难,等等。有时,高层管理人员临时要求关心的一些事项或后续审计结果的有关情况也包括在这一部分中。

最终审计报告的结构组成应该包括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但这并非意味这种顺序就是最完美的逻辑格式。在实际报告中,可能不同的组织都有自己的适用格式。这种格式一经确定,就应该保持一致,不应该经常处于变化之中。

三、内部审计报告的写作标准

审计报告是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备忘录所包含的信息编写的。要达到报告的目的,良好的写作是必须的。当写作成为报告阶段的最后一项工作时,写作便是审计报告质量好坏的决定因素。内部审计报告的好坏是可以衡量的。衡量的标准也就是写作应致力于达到的目标。《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指出,审计报告必须客观、清晰、简洁,而且应该及时。这就是审计报告的写作应该达到的标准;另外,适当的语调也是值得考虑的。以上这些标准已成为内部审计报告,尤其是最终审计报告的编写者的共识,成为良好写作的质量特征。

(一)客观性

客观性意味着编写审计报告人员的写作态度是实事求是,不带丝毫个人偏见的;事实的陈述是必须经过审计人员亲自观察和证实的,并非来源于道听途说。所揭示的问题和缺陷都是真实存在,并有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作支持的;所提出的意见和结论是根据真实的审计发现,依据客观的评价标准作出的符合逻辑,能够反映事物本来面目的判断评价;对被审查者就审计结果发表的不同意见所作的说明是符合实际的,最好的表达方式是将其正式的书面答复作为报告的组成内容。总之,客观性的写作应该保证审计报告中的每一句说明、每一个数字都是完全尊重事实的真实写照,并有充分可靠确凿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如果事后发现报告中存在差错(指在最终审计报告中的非有意性的错误说明或重要资料的遗漏),那么必须考虑修正报告的必要性。修正报告应该指明修改过的资料,对重大差错还需说明修改的原因,修正报告应该发送到所有接受过报告的人员。

(二)清晰性

清晰的写作意味着审计报告各部分具有良好的组织安排,所说明的内容是容易理解的。一份表达清楚的审计报告应该使读者迅速准确地抓住报告的中心主题,理解报告的信息内容,明确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这要求报告的写作必须用词准确,文字通顺流畅,逻辑性强,前后一致并突出重点。遣词造句是写作的基本功,用词准确与否是决定读者能否正确理解报告内容的一个关键因素。例如,审计人员在说明销售部门经理的活动时,如果称该“经理”为“公司职员”,此称呼并不错,但过于一般化。用词越贴切,越容易使读者理解其含义。通常在书面的正式报告中,不应该使用“几个、少数、简直没有、大量”之类的词来说明情况,另外,专业术语也应该尽量少用,而以通俗语言代之。如果有必要或难以用恰当的词来取代,还应作适当的注释。用词准确是使审计报告容易被理解的前提,与此同时,良好的写作技巧也是必须的。这意味着句子之间、段落之间的过渡自然且存在必然联系;文章的构思循序渐进,结构严谨,存在一条贯穿全文的中心主线;每个句子都紧扣该段落的中心意思,每一个段落都围绕报告的中心主题,并且前后呼应,不存在冲突。

(三)简洁性

简洁的写作意味着用最少的语言来准确完整地表达思想,阐明与完成审计任务相关的重要信息。工作繁忙的高层管理人员一般不会有时间阅读一份冗长的审计报告。这就要求报告的写作应言简意赅地阐明事实和结果,文风简洁明快,又抓住要害、突出重点。简洁是指应该删除那些与审计主题无关或无关紧要的词语、句子和段落,并非意味着报告要简短,也并非意味着只用短句而不用长句。事实上,一些重大的问题往往需要详细的说明,并非三言两语所能阐述清楚的;另外,短句并非一定简洁,而长句也并非一定罗嗦,长短句的结合运用往往使文章富有变化,减轻单调沉闷的氛围,使审计报告具有吸引力。

(四)及时性

编写审计报告的时间是审计计划阶段就应该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审计报告能否达到报告的目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报告的及时性。通常,最终审计报告应该在检查工作完成之后,就及时进行编写并呈送给有关人员,尤其是那些含有消极审计发现,需要及时采取纠正行动的报告更是如此。越是能够尽早让企业管理当局和被审计单位知道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就越有利于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对造成的不利影响就越小。审计备忘录便是这种及时性报告要求下的一种报告方式。一份不具时效要求的审计报告是毫无价值可言的。

(五)建设性

建设性是针对审计发现、意见和建议而言的,尤其是为改进经营活动而提出的建议。现代内部审计的最终目的不在于发现问题,批评过去,而在于解决问题,指导未来。这就要求富有建设性的写作应该使审计报告的内容能够为高层管理人员把握其控制下活动的真实情况,为强化控制、统筹全局、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能够为督促和帮助被审计单位慎重考虑报告中所陈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采取纠正行动,改变不良工作状况,提高绩效水平而提供有益的咨询服务。事实上,当报告的阅读者们接受了所反映的事实和消极审计发现时,他们很自然会问审计人员“既然这样不行,那你们说该怎么办或我们究竟该怎样改进”。富有建设性的写作必须认真回答这类问题,并应该保证所提出的改进工作的建议行动切实可行。只有这样,才能使读者切实感觉到审计报告的价值所在,从而接受审计人员的观点并将其付诸实施;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管理控制职能的作用。

(六)恰当的语调

审计报告的写作应该具有得体的语调,避免对所审查活动发表的意见和建议成为批评别人,指责别人的行为。审计报告的语调和审计人员的讨论态度往往是决定能否取得被审查者合作的关键。偏激或浮夸之词都将影响、破坏双方良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从而使内部审计人员作为被审查单位的“敌人”出现在组织中。恰当的语调意味着审计报告是文雅、高尚和有礼貌的,表示了对被审查者的尊重,所涉及的内容主要针对事而不是人,即便含有批评之意,也应该是恰如其分并充分考虑了被审查者的意见及可能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一份语调恰当的审计报告应该使读者感觉到各种说明是心平气和并不带感情色彩的,是客观求实且富有新意的。这要求报告的作者具有客观公正的写作态度和踏实朴素的语言功底。

四、审计报告的写作过程

审计报告的编写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的工作内容:

(一)检查审计任务的完成情况

在编写审计报告之前,对审计过程各阶段,尤其是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是非常必要的。它是审计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的目的在于保证审计工作覆盖了审计方案既定审计范围的全部内容,所有的审计步骤都被实施了。通常,一些较先进的内部审计组织通过核对“检查清单”来完成这项工作。

(二)晕后审阅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报告的基础,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主管应该联系每一个具体阶段或方面的工作,审阅工作底稿并签署责任记录,以保证每一具体的审计步骤都被有效地完成了并全部记录于工作底稿之中。工作底稿的最后审阅一般由富有经验的审计主管人员来完成。这次审阅要从根本上保证所记录的内容足以支持审计报告的内容。

(三)评估审计发现的重要性

写入审计报告的审计发现应该与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联系,能够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关注,换言之,报告中所陈述的事实和揭示的不良状况应该具有重要性,能够为读者熟悉情况,改进工作提供有价值的重要信息。在审计中,内部审计人员可能记录了很多审计发现,其中可能有些与审计目标无关或关系不大,对审计意见和建设没有多大影响。这种信息出现在审计报告中会削弱审计报告的价值和作用。重要性评估意味着对审计发现的代表性、典型性和严重性进行分析,透过现象抓住其本质,有目的、有系统、有选择地确定报告中的审计发现。

(四)起草审计报告

(五)与被审计单位讨论审计报告初稿

(六)修改审计报告并最后定稿

五、审计报告的分配

审计报告的分配范围一般局限于组织内部,可以根据内部审计组织的一般要求和审计活动本身的性质来确定分配的对象。通常,审计报告呈送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企业最高管理当局、内部审计组织的直接负责人、被审计单位或相关的管理部门。如果本次审计是与外部审计协作进行的,还应该向其报告。

六、最终审计报告实例

下面是来自美国阿莫科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一份最终审计报告实例,供参考。这份报告都是由审计项目主管编写并呈送给被审计单位经理、企业最高管理当局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由于这份报告将所有审计备忘录及其答复作为附件,篇幅较长,为缩短篇幅。我们仅在报告实例中列示了一份审计备忘录及其答复。

(一)报告的正文

前言

采用最好的工业实践为审计标准,我们由相同的审计人员对公司两个最大的炼油厂(怀丁和得克萨斯)的相同领域进行了“巡回”审计。这种审计方式为比较二者的内部控制和经营的效率、效果提供了总体思路和结构,并缩短了在第二个地点(得克萨斯)的审计时间。为确定怀丁炼油厂是否取得了通过比较得克萨斯炼油厂显示的良好经营状况,我们在完成得克萨斯炼油厂的审计之后,又返回怀丁炼油厂增加了一个星期的审计。我们相信,这种审计方式的改进增加了审计工作的效果,并准备在其他地点的审计中运用。

目标和范围

为了对两个地点的经营活动进行比较,确定怀丁炼油厂的经营活动是否按照公司管理当局的意图进行并实施了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我们的审计检查了与原油收入、贮油装置、机动设备、内部审查、审计整改四个方面职能活动相关的记录、程序和政策,并评价了这些职能领域的内部控制状况。审计包括了截止20xx年9月30日之前12个月内已经完成的业务和报告。

意见和结果

原油收入方面

除了原油收入的计量和炼制原油磅数的计算方面需要改进之外,内部控制是充分的,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收入计量:实地测试表明仪表显示的压力比被证实的实际压力平均每平方时低8磅。由于电脑采用仪表显示的压力数,所以因仪表不精确使每次计量的原油收入量比实际多出0.01个百分点。重复的错误导致每年原油输入量比实际多14,400桶。我们建议你们评估计量仪表的灵敏度。

另外,我们在一份报告中发现两个仪表读数的第四位数字是令人迷惑的,装备部件表的编制员把最后的仪表读数往前四舍五入。计算机根据六位数字计算最终读数并在必要时自动将第四位数字四舍五入,于是,约1/3的读数比实际多出0.01个百分点。结果导致每年原油输入量比实际多4,800桶。我们请你们告诉装备部件的编制员采用正确的计算机生成读数。

被审单位答复:目前我们正在加强装备部件表的安装工作,以提高仪表计量的准确性并且在今年3月份我们举行了有关这方面工作的讨论。我们准备在1994年3月31日以前安装传感计量仪。另外,我们已通知装备部仪表的编制员(抄报员)纠正不正确的四舍五入计算做法。

输入量磅数计算:下面的事项不影响原油入库量的准确性,但错误地表示了余额的计算结果。

收入量分析员采用“十进制”加权平均比重将原油收入量的桶数换算成磅数,结果8月份原油实际加工量少报告了7.7MM磅。我们建议使用“三进制”可能更精确些。中心程序报据美国石油学会(API)公布的原油比重范围(38.5至43.5)来计算压缩系数。由于怀丁炼油厂原油加工量中90%的原油比重都在38.5以下,我们测算表明多报原油加工量0.9MM磅。我们建议根据美国石油协会公布的标准重新确定原油比重范围,最好以20为起点。

被审计单位答复:关于原油加工量的重量单位换算,我们已于9月份开始采用每加仑加权平均磅数来计算;另外,关于较低的原油比重问题我们将在明年解决,准确地重新确定比重范围并与“炼厂收入量报告系统”采用的标准一致。

原油装置方面

除了“维修管理系统”的工作积压报告没有说明时间(小时)外,内部控制是充分的,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工作单:对372份非预防性维修工作单(包括“维修管理系统”10月份未处理的积压报告),我们发现有350份(占94%)没有写明完成维修所需要的时间。为便于评估工作量和完成情况,我们建议今后应在送交给“维修管理系统”的工作单上注明所需要的时间(小时)。

被审计单位答复;关于在工作单上写明预计所需要的时间,我们正在改进过程中。我们准备在年末之前呈送给你们一份准确弥补过去缺陷的时间表。

机动设备

除一些拨款负担了不相关的采购支出外,内部控制是充分的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拨款(专用的)

抽查了两项机动设备拨款的使用情况,发现都存在不恰当使用的问题。例如,用来购买小汽车的拨款(3128)#买了一台计算机,用来购买起重机的拨款(3145)#买了一辆小汽车。由于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编入机动设备类发票的连续编码中,很显然,在资产分类帐中计算机作为小汽车入帐,同样,小汽车当作起重机记录于资产分类帐中。我们要求会计部门在内部审核时取得这类采购的批准,检查最近所有由拨款支付费用的准确性和正确性。

被审计单位答复:我们已经取得计算机和小汽车两项采购业务的批准;另外,我们将在明年的内部审核中检查全部的相关业务。

内部审核方面

我们检查了怀丁炼油厂的内部审核方案、工作底稿和报告。这些文件是非常好的培训资料,在我们的审计间隔期内为内部控制提供了有效的补充。我们相信进行自我评估是保持健全内部控制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并建议你们采用最好的方式进行内部审核。

审计整改方面

上一次审计中提出的所有建议都被采纳实施或在我们检查期间正在完善实施之中。

其他事项

在检查机动设备类资产对帐(调节)情况时,我们发现怀丁炼油厂的一些机动车辆仍记录在Casper(地点名)为明细科的分类帐中。由于存放在该地点的机动设备已分别存放在几个不同的地点,我们已要求炼厂会计协调组检查这些资产转移的必要性。目前,炼厂会计协调组正在跟踪检查并可望在年底之前完成这项工作。

结束语

本报告和所有经确认的审计发现还将报送给阿莫科石油公司审计部主任和信息技术审计部主任。

我们感谢您单位职员在检查期间给予的帮助和合作。

项目审计主管:xxx

20xx年11月23日

(二)报告附件一一审计备忘录及其答复备忘景全文如下:

卡尔先生:

在机动设备拨款方面,我们检查了机动设备的采购程序,并抽取了两笔最近的项目拨款进行检查。

3128#拨款经批准用于购买一辆20个乘座的小汽车,3145#拨款经批准用于购买一台运输起重机。我们注意到两笔拨款均用于支付与指定项目无关的采购业务。例如,3128#拨款购买了一合计算机($4328)3145#拨款购买一辆24个乘座的小汽车($6825)。

这些不相关的设备采购不仅破坏了既定的批准控制,而且导致了资产分类帐的错误分类。由于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编入机动设备类发票的连续编码中,所以计算机将作为一辆小汽车显示在资产分类帐中。同样,24个乘座的小汽车将作为一台起重机记录于资产分类帐中。

由什么拨款来支付机动设备的采购业务应该根据最初的批文确定。为降低错误支付的风险,我们建议:

1、将3145#拨款支付采购导致的资产分类错误进行调整,请机动设备部门提供这类采购业务拨款的批复。

2、在本次审计工作结束之前,检查所有由拨款支付机动设备采购的合理性。

3、在下一次内部审核资本性资产时,检查这类与最初批准不相关的采购业务,并予以纠正。

请提出您的意见,并告诉我们你们完成改进措施的计划和预计时间。

审计员:麦克

20xx年9月20日

备忘录答复全文如下:

麦克先生:

对机动设备拨款问题答复如下:

1、采购计算机的业务已取得了批准,会计调帐也完成了。3128#拨款的用途已经改变了,经批准可以再买一辆小汽车;会计调帐将由3145#拨款支付购买小汽车的费用调出。

2、资本分析员检查了所有的由拨款支付的采购业务,结果表明控制程序是有效的,如果拨款支付不恰当,它将在结算之前被采购员发现。

3、会计部门将确立一个程序抽样检查不相关的采购业务。这些程序将在下一次内部审核中实施。

会计监督员:xxx

20xx年9月27日

⬢ 内部审计通知 ⬢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

【摘 要】

本文从企业内部审计的宗旨出发,系阐述了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职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现状及现存问题以及解决方法,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等问题。并分析了适合我国当前企业现状的内审计模式的设置。

【关键词】

宗旨;内部审计现状;范围与内容;审计模式 【正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市场经济的多元化的发展日益丰富,企业集团的管理阶层增多,为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出现的客观条件。在集团公司内部,经常存在经营管理者对所有员工,下级经营者管理者对上级经营管理者等关系的多重委托经济责任,因此,集团内部审计是在受托经济责任下产生的。虽然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历史短暂,但是发展异常迅速,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及相关课题的学者,为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学术体系的发展不断探索研究。内部审计对企业集团的经营业绩估评,明确企业内各种复杂的产权关系,发挥其监督职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企业内部审计的建立宗旨

内部审计作为会计体系之外的独立稽核系统,与财务管理体系相辅相成,是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内部审计的建立宗旨在于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一)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自我修复功能。

一个健康的公司,应有适应公司发展目标的良好的企业文化作为思想保证,合理的分权与有效的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系作为制度保证,从而一方面从思想上使员工将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起来,努力为公司目标奋斗;另一方面从制度上保证员工的个人利益的实现并通过授权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同时加强监督。

完善自我修复功能,主要是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然后通过整改措施纠正各种差错、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起到防止、发现和纠正问题的作用,从而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自我完善和修复。一个体制或制度,只有具备良好的自我修复能力,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极具变化的局面,这也是内部审计存在的根本内

因。

(二)发挥内部审计对错误与舞弊行为的威慑作用,避免损失的发生。由于内部审计的存在,被审计对象不得不尽量减少差错以期在审计中表现良好,而且定期、严格的内部审计对企图舞弊者是一种有效的拦阻。现阶段,查处错误及舞弊已经得到集团的高度重视,但相关的预防机制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实际上,查处是一种反馈控制与补救措施,要逐步将当前以查处错误及舞弊为重点的反馈控制提升到以定期的、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为重点的有效阻拦式的事前反馈控制,并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纠偏做到防微杜渐,力争防患于未然。

(三)建立合适的财务评价与非财务评价,确保评价的科学性与客观性。财务数据必须经过审计才能采用,这在西方已经成为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习惯,已经成为进行任何财务评价的基础,而在国内,这种观念还远未深入人心,这也是当前造假者往往能够通过造假得以获利的原因之一。结合自身实际,要真正做到准确考评,并通过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就要未雨绸缪,树立“只有经过审计后的财务数据才能作为评价的基础”的观念,从源头上防止虚报、瞒报现象发生。

(四)做好财务管理体系的外部稽核,充分发挥其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核心作用。预算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日常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通过关注以下几点来实现对预算的监督:一是预算的编制、考核必须与工作计划相结合;二是预算的编制和考核应具有可核查性,编制时,各部门的费用预算应有费用支出明细清单,生产部门的成本预算和采购现金预算必须附有产品生产备料清单、生产进度预测、产品采购清单和招标采购制度,以保证预算编制以及考核的真实性和可控性;三是预算的定期检查和分析应当立足于为业务的发展服务,既要有严肃性又要有科学性,例外事件的分析和预算的调整应当立足于为业务的发展服务,而不能牺牲发展来满足原有预算的执行。通过审计的外部监督,一方面,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将会更加贴近实际,另一方面,预算的执行和考核将会更加严肃、科学,这将有利于预算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反过来,它也将推动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职能

关于内部审计的职能,三职能论曾在我国审计理论界占据主导地位,即监督、控制、评价职能。

(一)监督职能。监督职能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内部审计产生的根本动因是企业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内部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内部审计必须全面发挥其监督的职能,侧重于会计监督的含义,内部审计最能发挥对会计的监督作用。

(二)控制职能。内部审计机构是集团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它独立于其它各部门和其它控制系统,是对其它控制的一种再控制,再此与其它控制形式相比,更具独立性、权威性和全面性。它是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效果监督与评价,并向管理当局反馈这些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提供完整的依据。因此,内部审计又是内部控制的特殊构成要素,是对内部控制实施的再控制。

(三)评价职能。通过内部审计可以熟悉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且由于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子公司,更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子公司的管理情况和运行业绩。评价职能表现为对单位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对单位的某一方面的经济活动或单位整体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指定的目标和决策进行而进行评价。

三、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现状及问题

(一)企业集团审计的重点侧重于财务审计

内部审计经历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为财务审计,第二阶段为业务审计,第三阶段为管理审计。我国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的发展是从财务审计开始的,现在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仍停滞在第一阶段。其主要原因是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多数是财会人员,对检查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最为熟悉和易于操作。

(二)审计的手段落后

现代大型企业集团,大多已经实现了信息系统的网络化,运用计算机技术是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因此作为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掌握联机数据库、微型计算机、审计应用软件和网络的发展,集团审计部门至少有一名掌握最新技术的计算机业务骨干。集团内部审计的计算机业务骨干可协助开发计算机审计软件,培训其他审计人员使用技术计算机审计软件等。而我国

目前集团的内部审计机构缺乏计算机信息技术方面的人才。

集团内部审计由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的多层次拓展,使得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者大多是财会出身,没有接受系的训练,缺乏足够的经营管理理念与经验。因此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能不能充分发挥。

四、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

商品化时代的到来,使得企业集团的规模不断扩大,集团的组织机构日益趋向复杂,从而使管理者所吸收的信息量、信息种类、信息复杂化爆炸般增大,传统的审计技术,已不适应对各责任人从事业务及控制的存在性和适当性做出科学的评价。于是对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谈笔者对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发展趋势的三点看法:

(一)审计技术发展趋势现代化

办公自动化和经济信息处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特别对大型企业集团来说基本都已经实现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网络化。集团内部审计从传统的手工审计转向以数据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为标志的自动审计,审计人员就必定需要开发新的审计程序,制定更周全细密的审计计划,对没有书面记录的经济方面的业务进行审计。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如果不能掌握计算机为基础的审计系统,将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对集团内部审计现代化的要求。

(二)集团内部审计的范围逐步扩张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范围随着企业集团的不断扩大也将进一步扩大,进入全新审计领域,如兼并审计,其定义是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对兼并公司实施审计。这种审计方式与传统财务审计有较大差异,审计要在短期内,分析兼并对象的主要背景、所处行业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并分析被兼并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市场份额及行业前景,确定兼并后如何发展以便适应集团公司的前景规划。由于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重点由单纯的财务审计转向综合性的管理审计,及集团内部审计职能的加强、审计范围的扩展,对内部审计的专业要求提高,而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又不可能配备各方面的人才,因此要事半功倍开展集团内部审计,适应企业集团发展的需要,集团内部审计充分利用集团的人才资源,在内部资源不能完全满足需要或内部资源不能保持足够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的情况下,就应该充分利用社

会资源(比如咨询顾问公司)参与审计项目。

(三)与国际内部审计的接轨

内部审计是通过评估组织机制以确保揭露组织潜在的风险并且有效率地,经济地达到组织的目标和目的。

目前国内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加快了国际化的进程,特别是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成熟起来的家用电器企业集团,这些企业的管理机制逐步完善,逐步迈向国际化,对内部审计的要求与国际化企业标准趋同。对西方企业内部审计的成熟的经验我们可以直接借鉴。而国家审计、社会审计与内部审计相比较更多地受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对西方经验更多的是借鉴,取其精华,去起糟粕。因此,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更易与国际企业内部审计接轨,从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发展的角度来看,与国际企业内部审计接轨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五、适合我国当前企业现状的内审计模式的设置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组织形式一般有: a董事会领导模式; b监事会领导模式; c总经理领导模式; d财务总监领导模式。

在刚导入的预算管理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财务经理负责,协助其完善预算编制流程的监督;在比较成熟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预算委员会(财务总监)负责,负责监督预算的编制与考核流程;在成熟阶段,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总经理负责,负责监督预算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并对流程的合理性作出评价,在整个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完善以后,在董事会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由其领导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内部审计部门来监督整个管理层。采用前两种方式的集团内部审计机构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本特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强能更好地开展内部审计业务。

六、企业内部审计的制度建设

有效地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离不开重要的制度保障。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机构独立,垂直管理即企业审计部门在管理和考核上相对独立于其他部

门(即不受同级以及下级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和评议,不适用360度考核法),如果下属公司设立内审机构,必须由集团审计部门垂直领导。该项措施有利于审计工作不受外部干扰,从而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二)报告反馈机制的施行。良好的反馈机制对于公司的内部控制至关重要。所谓报告反馈机制是指审计报告(含整改建议)上报主管领导一定时间后(如7天),如果主管领导认为整改建议不可行,则安排时间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如果认为整改建议可行,则将整改建议转至被整改部门并通知审计部门,被整改部门认为整改建议不可行的,必须在收到整改建议一定时间内,提请主管领导安排时间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被整改部门无异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则应认真对其进行整改。主管领导可以在收到被整改部门整改说明后,根据整改说明安排审计部门进行复查,也可以按照事先安排好的时间安排审计部门进行复查,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当在被整改部门开始整改时即告知审计部门。此外,在部门制度建设中还应注意与其他部门制度建设的配套,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如在当前大力推动预算管理的情况下,审计部门在制度建设上就应及时跟进,以加强对预算的监督。

参考文献:

1.周灿龄,张勇,1995,《美国现代内部审计》,中国石化出版社;

2.陈汉文,《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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