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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设计(汇总17篇)

2018-03-05 财务制度设计

财务制度设计(汇总17篇)。

▲ 财务制度设计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XX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严格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财会法规和制度、特制定《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和办法的基础和准则,是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根本制度,从宏观层面对公司在财务机构和人员设置及其职责、财务审批权限及流程、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货币资金的管理、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核算及报告、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较为详细的有关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和细则,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细则不得与本制度相冲突。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广东A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公司和各开发项目组,各部门、项目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公司设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向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表有权检查、指导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门必须配合。

第六条:财务部有权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法规、制度来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或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得强制要求财务部开展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财务部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财务部的职责权限范围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务部设财务经理岗、会计岗、出纳岗。财务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核,调度安排公司货币资金,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公司日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代表公司财务部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财务工作;会计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及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出纳员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及核算工作;财务经理、会计和出纳员的具体职责按《公司财务部及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常规财务报账付款审批流程:经手人填写付款(报销)单→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核→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核→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付款由财务副总和常务副总签字即可。

第九条:借款审批流程: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经理审核→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借款由财务副总和常务副总签字即可。

第十条:备用金审批流程:申请人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部门负责人核实→财务经理审核→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由财务副总和常务副总签字即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的申请、购买审批及使用保管流程: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行政部门审核申购计划→总经理审批申购计划→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行政部门、使用部门及相关技术部门派专人参与验收→经办人报账、财务部门记录资产账并登记相关资产卡片→行政部门发放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使用部门领用实物并登记相关资产台账和资产卡片→资产使用保管人领用保管实物并做好使用保管维修记录。

第十二条:费用报销的审批:报销人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和相关制度规定的标准限额填写报销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报销。特殊费用报销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三条:工程、广告及其他合同款项的支付审批:由公司工程部、营销策划部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关合同、工程进度及合同完成情况填写工程业务类款项支付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的规定审批后,由财务经理安排出纳支付相关款项。特殊款项或单笔付款20万以上的需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批;

第十四条:备用金、个人借款的审批:备用金和个人因公借款由借款人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填写借款单按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第的规定审批后到出纳处办理借款。单位借款、非因公借款和金额十万(包含十万)以上的借款,还必须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五条:各种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审批必须按前述审批签字程序逐层审批,不得跨越或颠倒审批环节进行审批签字。具体的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的规定按《公司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结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所有的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都必须由财务部统一办理。除财务部或受财务部委托外,任何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现金结算业务,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设的结算账户办理。

1、正常的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由公司副总、总经理审批。

2、非正常或重大事项的资金支出还必须报董事长审批。

3、对货币资金支付有批准权的总经理,应按授权制度的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审批,对于总经理超越权限审批的,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八条:出纳必须在财务经理的安排下办理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所有支出的款项都必须是在手续齐备、签字完整的情况下才能支付,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的手续和签字不齐备不完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经理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由财务经理安排出纳支付,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不含二万)以下的货币资金支出、出纳可根据签字完整手续齐备的付款单据直接支付,一次支付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由财务经理统筹安排后出纳才能支付,出纳不得超越前述规定擅自支付款项。

第二十条:银行支付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开保管,由出纳保管票据,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应由本人保管或授权他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接触、使用印章,印章的保管人员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印章保管人盖章时,应履行审核责任。

第二十一条:银行款项的支付不能由出纳一人完成,通过支票、汇票或其他银行支付票据支付银行款项时,由出纳填开支票、汇票等银行支付票据,财务经理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其他银行预留印鉴后,出纳才能到银行办理付款业务;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款项的,其支付和审批必须分开、不能一人办理,由出纳负责支付,财务经理负责审批,相关支付和审批的密码应由出纳和财务经理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收款员应准确及时的收取各种营业款项,不得支付任何款项、特殊紧急情况下确需支付的、必须经财务经理同意并具备相应手续才能支付、事后应将相关单据移交出纳并办好交接手续,收款员必须每天做好收款日报表并及时将报表发给财务经理和会计。出纳员应及时收取收款员的营业款项,不得无故拖延,并与收款员办理好款项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出纳员应及时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和银行核对相符,及时掌握银行存款账户内资金余额。每月底与会计账和银行账户金额核对相符,会计和财务经理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出纳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或检查,确保账实和账账相符。具体的货币资金的管理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管理统一归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账务归财务部门管理,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以便做到账实相符。行政部门应设专人作为资产管理员负责公司的实物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会计核算资产从购置投入使用到报废清理及处置等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部门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门派专人采购。单台或单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资产购置由由公司副总签字批准;单台或单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含一千元)以上的采购计划须经总经理(或公司副总)审批,其中单位价值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在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应由相关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参与采购合同的协商和签订;单位价值在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或一次采购金额在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采购,并经董事长批准;(具体规定详见招投标部门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资产采购后,由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由采购员填写资产验收单,由使用部门、行政部门和资产管理员及供应商等分别签字确认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涉及相关性能技术方面的还应由相关技术部门会同验收。资产验收单作为报账和支付款项的必要附件。

第二十七条:资产使用和保管实行部门负责制,由使用保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资产负责,各使用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的管理,建立资产保管使用台账,对本部门资产的保管、使用及日常维护检查等进行管理。行政部门应按部门建立资产台账,登记各部门保管和使用的资产。公用或没有具体到部门的资产的保管、使用由行政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资产入账、维修报废和处置等方面管理及核算按《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及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正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如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和方法,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十条:出纳员应及时将相关收支单据移交会计做账,不得拖延或月底一次交会计做账,出纳员移交给会计做账的支付单据必须签字完整手续齐备,否则会计有权不受理并退回出纳员,会计应及时记账和核对账务。次月五日前出纳应将上月的所有收支单据包括银行对账单移交会计,会计应在次月十日前完成上月的记账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财务经理应及时汇总财务报表并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报告经总经理审阅后,由财务经理代表财务部在每月董事会上向股东和董事会成员汇报上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出具正式的财务报告,并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签署后报股东和董事会成员。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不应随意指使、强迫财务部及财务人员违反国家和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或出具不实及有失公允的财务报告,不应随意指使、强迫财务部及财务人员修改财务人员基于职业判断认为正确真实的财务报告。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全体人员均具有会计档案保管的义务,会计档案主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所有合同、审计报告、财务软件及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一般情况下会计档案的有效保管期为,公司财务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潮湿、盗抢、火灾等,以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十五条:销毁会计档案时,由财务部组织清点需要销毁的资料及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行政咳嗽毕殖〗屑喽较佟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列明的事项参照与本制度相关规定和各单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单项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七条:在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和实物资产采购过程等经济业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按违纪金额的二至五倍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直至开除,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任何人违反本制度不按规定签字审批或支付款项的,每次罚款50-3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并罚款500-3000元,接连三次以上违反的作调离本职岗位或辞退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解释。

第四十条、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施行,从10月1日起执行。

▲ 财务制度设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预算及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为市本级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对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市政府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代表市政府对市本级国有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规范运作。

第二章财务预算

第四条为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企业都要建立规范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条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对未来一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筹划的基础上,围绕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对预算年度内企业各种资源运用及经营成果与分配等所作的具体安排。

第六条企业要在认真分析、预测影响年度经营目标主要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预算方案,并将年度财务预算细划为月份、季度预算,建立必要的财务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监控及考核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依据财务管理关系,层层组织做好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第八条企业年度财务预算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一)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规模、质量及结构;

(二)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实现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

(三)企业预算年度内为组织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四)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者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五)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增资扩股、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

(六)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对外筹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

(七)其他。

企业应当采用合并口径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应当与上年度财务决算编制范围一致,如有变动应当说明。

第九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下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企业报送的财务预算报告审核后,于12月31日前提出批复意见。

第十条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核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与企业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国有资产出资人在年度终了,依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结果,组织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核查,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财务预算目标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及奖惩依据。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本金管理制度;

(二)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管理制度;

(三)产品、原材料、设备等资产购销和管理制度;

(四)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五)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管理制度;

(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七)销售及其他收入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及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九)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十)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要以集团(公司)为单位,建立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制定统一的使用计划,明确资金调度权限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要坚持适度筹措的原则,从总体上控制企业负债规模。

第十三条企业所有资金(包括代收、代付资金)都必须严格按规定入账管理,不得账外设账和资金体外循环。

第十四条企业大宗原、辅材料或商品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的购建和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企业因合并、设立、转让、划转、合资合作、改制等涉及资产(产权)变动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相应手续后,按相关规定调账。

第十六条企业要严格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核算,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当期成本的界线,及时结转成本和费用。要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及预提各项费用,不得随意调整计提比例和折旧政策。要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随时掌握企业成本变动的原因,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企业应严格遵守会计核算规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的企业,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标准和方法,定期对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逐项进行认定、计算,不得应提不提、应摊不摊或者多提多摊成本(费用),造成企业经营成果不实。

第十八条企业原则上不应为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确需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充分考虑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和偿债能力,并由被担保企业提供相应的资产反担保。企业发生的担保项目,要设置备查簿逐笔登记,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九条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必须实行有偿交易,并按公允的原则合理作价,据实分摊相应费用。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要按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就关联方的关系、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关联交易差价的性质及形成的原因进行披露说明。

第二十条企业月末应对应收债权和对外投资进行清理核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加大回收力度。要严格划分投资与债权的界限,不得交叉记账,正确核算企业投资收益。要建立企业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企业出现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者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企业下列财务事项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

(一)经清产核资确认的潜亏挂账及资产损失核销以及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事项;

(二)资产(产权)转让、划转、租赁、报废等资产处置行为;

(三)企业所发生的担保、资产抵押行为;

(四)企业年度计提的工资总额;

(五)国家、省和市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报批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企业实现的年度净利润归企业出资人所有,必须按规定进行分配。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年度分配方案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后执行。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要按照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规定及时上交。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二十四条企业须按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企业各项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企业要明确经理(厂长)、财务负责人(包括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企业领导)、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和工作职责;公司制企业根据《公司法》规定,还应明确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在财务管理和监督上的职权和义务,并经董事会、股东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向企业派驻监事会或监事,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十七条企业财务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或备案:

(一)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的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

(二)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所出资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业类主业的子企业等重要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

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的一般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任免须经母体企业批准,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二十八条企业以下事项须按有关规定报国有资产出资人,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一)企业年度财务决算;

(二)企业经理(厂长)任期届满、年度和专项事项;

(三)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如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等重大事项;

(四)国有资产出资人确定的其他需要审计事项。

第二十九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进行财务决算调整;企业对审计意见存在异议且未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的,应在上报财务决算报告时,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提交说明材料。

第三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符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违反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或者未按注册会计师意见进行调整的重大会计事项进行披露。

第三十一条企业法人、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等应对企业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章财务决算与财务报告

第三十二条企业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应严格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全面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资产质量核实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十三条企业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财务快报及分析报送国有资产出资人。财务分析重点围绕生产经营、财务变动、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分析,特别是对本单位影响经济效益的重大变动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第三十四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由财务决算报表、年度报表附注和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国有资产出资人规定上报的其他相关生产经营及管理资料构成。

第三十五条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省国资委及财政部门有关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合并范围、合并口径和合并方法,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编制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报表。对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企业应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报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者经济鉴证证明。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应将变更范围及原因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 财务制度设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协会财务须配备符合国家上岗证规定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

第四条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

第五条协会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协会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七条协会的会计制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条协会应按月或按季度编制财务报表。年终应认真总结,及时准确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第九条协会团体年终决算的收益,可按规定比例,经理事会决定后,提取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发展基金用于发展本协会事业。福利基金用于协会专职工作人员集体福利。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

第十条社会团体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其它收入”和“补助收入”三大类。

业务收入是指:会费收入、咨询收入、培训收入、科技收入、编辑出版收入、会议活动收入等。其它收入是指:利息收入、汇总收益、投资收益、下级上交管理费收入、赔偿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补助收入是指:财政、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拨入的各种补助款项。

第十一条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各项收入都须交财务部门入帐,不得坐支。

第十二条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财政厅监制的《社会团体专用收据》。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支出包括“业务支出”、“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和“补助支出”四大类。

业务支出是指:咨询活动费、培训活动费、科技活动费、编辑出版费、会议活动费、业务税金及附加费等。

管理支出是指:工资、聘用费、办公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差旅费、接待费、租赁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等。

其他支出是指: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违约金支出、其他税金及附加等。补助支出是指:拨付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各种补助款项。

第十四条各项支出按协会规定的范围执行。要严格实行分级审批手续。

(一)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经费超过万元),须作书面报告,交理事会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秘书长、会长签核。

(二)专项学术、科普、科技开发等项目费用支出(千元以上万元以下),在开展专项学术、科普等活动前,由具体分管人员对经费使用作出较详细的书面预算,并报请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秘书长签核。

(三)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千元以下),由分管日常工作的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审定同意、签核。

(四)对重大支出项目,如对外投资或兴办三产企业等应由理事会讨论通过,由协会会长签批,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项目费用管理

第十五条为了正确核算、反映和监督服务项目的各项费用、税金和收益情况,实行项目费用核算制。项目费用总支出不得超过该项目收入的80%,每季度汇总后报秘书长、会长审阅。金额在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必须报理事会审批。

第十六条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包括:

(一)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资料费、通讯费、保险费、夜餐费、项目鉴定费等。

(二)向其他单位借用的设备租赁费、测试费、人工费等补偿费用。

(三)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各种原材料、动力、燃料、包装、运输等费用。

第十七条项目费用的核算资料必须完整如实反映服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情况,有关项目费用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及时。

第五章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八条制定必要的固定资产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领发、保管、调拨、登记、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1、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须遵照“先报批、后购买”的原则,凡购置固定资产,不足千元(含千元)的,由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审批;不足万元的,由会长签核;超过万元(含万元)的,须报理事会研究同意并由会长审批。购置低值易耗品由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审批。

2、固定资产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财务要求,搞好折旧。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入管理成本,但须建立实物登记、发放帐目。

3、固定资产的报废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由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正确处理好残值。

4、固定资产登记后要有标贴。“谁使用,谁保管”。共同使用的要明确保管责任人。要搞好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固定资产整洁、完好、性能安全良好。

5、建立固定资产帐目,定期检查,做到帐物一致。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执行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帐,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二十一条协会的现金,除按银行规定库存少量现金备用外,都必须存入银行帐户。不准出借银行帐户、支票。不属协会的经济往来,不得在协会的银行帐户中办理结算。

第七章财务分析与评价

第二十二条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财务收支、资金运用和项目费用的开支情况,财产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等作出分析、判断,为协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理事会。本制度经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 财务制度设计

摘要:企业在制定财务制度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自己企业的基本情况,还要考虑到一些通行的基本原则,以下是公司财务制度制定中应该遵守的原则,

财务制度是指用来规范企业与各相关方面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准则及办法的总和。那么企业在制订财务制度时是根据哪些原则呢?详情请看企业财务制度的原则介绍,仅供参阅。

设计企业财务制度时,应以下列基本原则作指导:

合法性原则是指企业财务制度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将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现到财务制度中去。

(1)所设计的企业财务制度,必须符合《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等财经法规的要求。

(2)所设计的企业财务制度,必须与国家有关法规相协调。

(1)财务管理活动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它管理的各个方面是有机联系、共同制约和共同影响的,其对象具有系统性的特征,

(2)财务管理行为要受到客观条件和客观规律的制约。因此财务制度的设计应注重财务管理的系统性和财务管理的规律性,使财务制度用系统的观点来考查财务活动,并体现财务管理者的意志、愿望、目的和动机与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的有机结合,使财务管理能充分认识、掌握和驾驭财务规律。

(1)企业财务制度设计既要遵循国家的统一规定,又要充分考虑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特别是国家赋予企业的理财自主权,企业应在其财务制度中具体化,凡是可由企业进行选择的财务事项,企业应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规模、经营方式、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2)应特别指出的是,在制定企业财务制度时,切忌盲目照抄照搬。由于各企业在生产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生产经营过程和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各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可能通用,只能借鉴吸收而不能简单模仿。如果不注意这一点,制定的企业财务制度必然适应性弱、指导性差,甚至将企业的财务工作引入歧途,导致事倍功半。

企业财务活动涉及面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大,企业财务活动组织得是否合理,财务关系处理得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财务制度的制定体现财务管理权、责、利的结合,即首先赋予适应的管理权限,并按照履行财务责任的情况给予应有的物质利益。

国家的财经法规是企业必须遵守的原则、规定,也是企业制定财务制度的制约、导向因素之一,因此企业在制定财务制度时必须坚持其原则性。

▲ 财务制度设计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 财务制度设计

财务制度随着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的行为规范,以及企业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制定的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前者称为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后者称企业内部财务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 财务制度设计

第八条 单位预算是指体育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体育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 国家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确定。定额或者定额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体育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预算编制原则: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体育事业计划编制单位预算。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考虑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预算应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挖掘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严格划清经费渠道的原则。事业经费与基本建设投资不得相互挤占和挪用,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编制预算。

(六)坚持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体育事业单位必须将全部财务收支项目在预算中予以反映,并按照国家预算表格和统一的口径、程序及计算依据编制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程序:

体育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执行。预算报送时间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经营收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预算根据事业计划,参照近年收人情况,并考虑预算年度可能出现的收入增减因素编制。

(二)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支出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1、事业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其他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基本工资、其他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和助学金,根据单位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计划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务费按照人员编制、定额标准或近年来支出的情况进行测算编制;业务费按工作任务和定额编制,无法确定定额的,按近年开支情况测算编制;设备购置费按主管部门批准的设备购置计划和市场价格进行编制;修缮费按维修定额或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编制;其他费用测算编制。

2、经营支出目级科目和事业支出目级科目相同。预算编制方法比照事业支出编制方法办理。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根据单位基本建设计划和非财政补助收入状况,在保证正常支出需要的基础上从严编制。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数额编制。

5、上缴上级支出按规定的比例或数额编制。

(三)单位预算必须附有预算编制说明书。

第十三条 预算调整:

体育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大的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单位需报请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调减支出预算。

▲ 财务制度设计

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能,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财务制度,自行制订本制度没涉及的管理办法,对于本制度已有的管理办法,各控股公司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公司财务管理由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资金控制制度。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和有效运用,提高资金利用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是:经济责任制与现代企业管理相结合,相互制约与分工合作相结合: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包办,以防止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明,任何差错的发生都能明确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账款核对一致。

第六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七条 公司财务实行预算管理。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管理,保证财务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1、公司各部门要在财务结算中心的指导下,编好月份、季度、年度收支预算。月份预算提前一周,季度预算提前半个月,年度预算提前一个月报送财务结算中心。控股公司报财务部,然后由财务部进行汇总,按规定时间送报董事长或各位董事,并报财务结算中心备案。

2、财务部门将公司各部门的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其中,年度(含半年)预算须经董事会批准,月度、季度预算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3、凡是预算外的财务支出,属于固定资产的或超过5万元以上的,须单列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其他的由总经理批准后即可办理,报总公司备案。

1、各部门必须填写请购预算。并提出足够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财务结算中心或财务部。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的预算进行审批,审批后分类送到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核,最后经总经理批准。

2、对预算外请购单的审批,除办理以上审批手续外,控股公司财务部应报总公司备案。

3、各部门(含控股公司)凡是没有按以上审批手续办理的,市场部不得采购,财务部拒绝付款。

4、用款部门在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办妥后,应及时将所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在发票反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购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批准手续。

5、凡各部门经办人员所取得的发票单据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不得挂帐。

1、各部门经办人员填写好请购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初审,送交分管付总审核,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2、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分管付总或总经理审核批准;

3、 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门审核批准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用途的原则。

财务部门设置出纳员岗位,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需要动用资金的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性支出,个人劳保支出,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需要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批准 。

所有付款均按审批金额权限并有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章,必须分别掌管,不准开出“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然后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方可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款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按日常2-3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不得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要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要结出余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要由出纳同实际库存现金每日核对相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与对账单核对,调节相符。

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工具用具,办公用具,机物料用品等为低值易耗品。

经理签字,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能选购。

第十八条 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综合管理部应按使用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台账。财务部门登记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报废核算情况。

第十九条 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第二十条 要建立以旧换新的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二十二条 盘盈的低值易耗品,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户。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第二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应当定期盘点,每半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二十四条各控股公司除了低值易耗品执行本规定,对公司的存货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报总公司备案。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应编制预算计划,费用在预算计划内,可根据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办理。

一、公司办公经费等各项费用都应列入公司全年预算计划,各部门根据全年工作规划编制当年预算计划,经公司平衡批准后,按月限额使用。

1、公司各项董事会费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

2、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学会、协会的会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医药费报销,电话费,小车各项维护保养费用等均由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规定归口管理。

3、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用、教育培训费由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归口管理。

4、财产保险、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评估、会计报表审计等费用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5、业务活动经费由综合管理部门管理,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掌握使用。

6、各项广告、策划、咨询、环保费等由总经理掌握使用。

7、外埠差旅费、各项会议费均应事先由各归口部门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市内出差费用由各部室领导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上述各项各类费用发生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归口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控股公司须经派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报销。超过1000元的均由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差旅费开支应纳入公司年度成本、费用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章办事。公司各部门必须按计划在预算范围内开支,超预算开支按规定审批。差旅费应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出差时间。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各控股公司的总经理出差,应事先报告总公司总经理。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由各部门经理、财务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预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所借款项结清,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为:由出差人员据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先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再由财务部门审核签字(控股公司须经副总经理审核),最后由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报销。

2、各控股公司在不高于此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1、公司因工作和业务需要开支的所有招待费用,由综合管理部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在外就餐的票据需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登记、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接待费用必须严格控制,在合理、必要的前提下,本着“事前申请、节约得体”的原则,逐笔、逐项按规定报批手续开支。

3、招待费用的审批办法按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

4、每月或每季度由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将接待费用统计、分析后报公司主管领导。

5、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交往活动中,一般不得赠送礼品。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赠送纪念品的,需请示公司领导批准。

6、日常接待用品如茶、饮料等,应按季度提出计划,经综合管理部审查批准后,由相关部门采购。

7、凡未办理批准手续开支的费用,一般不得报销;确因特殊情况,事后到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补办有关手续,由经办人、接待主管、综合管理部经理证明,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8、凡宴请费用超标准者,须经公司领导特批,方可报销。

9、各部门应按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应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一律按违反财经纪律和纪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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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制度设计

第二十九条 结余是体育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 体育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育事业单位的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收支发生的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单位的结余中进行分配。

▲ 财务制度设计

1、医院统一结账时间为每月25日下午,26日起各项资金收支、药品收发等账务结算至下月,各相关科室搞好配合,保证数字准确。统一报账时间为每月29日,每月29日前收款室、药库、一体化、防疫等将结至当月25日的报表清单核对无误后报财务科。

2、各科室所用收款票据必须从财务科领取,并由财务科做好登记,其他科室均无权购买或发放。

3、药房、药库每季底结账后随即盘点清查药品数量,次月2号前将核算好的药品盘点表报财务科。

4、防疫科建疫苗进销存明细账,对疫苗库存进行详细登记,每月一次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5、一体化建一体化明细账,逐月登记各卫生室报账、进药、工资发放。

6、各科室人员变动情况每月10日前报财务科,以免造成工资计算错误。

7、现金日清月结,每月盘点现金,核对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确保账实相符。

8、收款室用收费管理系统汇总结账,有与实际不符须说明原因。

9、每年12月底由办公室会同总务科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与科室固定资产卡片核对,保证固定资产安全。

10、财务科定期检查各科室账表,核对账表和实物,保证资金及资产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 财务制度设计

徽萃山林度假村 QQ:1064844783

徽萃山林度假村总台财务制度

1.总台单据为三联单带编号,一联是交帐联;一联是押金单联,和房卡一起给客人,退房时一起退回再退押金部分;一联是总台存根联。

2.单据上注明:日期,房间号码,房价,押金,备注,结帐金额,经办人,客人签

字。每张住宿单据必须要有客人签字和经办员工签字,客人入住后在房态表上注明已入住。

3.三联单据不得随便涂改,作废,丢失。若有涂改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并备注原因在交帐时向财务人员作出解释;若单据必须作废必须三联一起作废,特别是有客人签字的单据要作废必须报告经理签字,作废单不得丢失必须留存。

4.三联单由会计或经理保管,按照号码先后顺序领取,有总台人员领取并登记在册,注明申领日期,单据号码(如:001-100),申领人员,发出单据人员。总台回收的押金单联和存根联对号入座一起按照号码先后顺序留存,待每月末会计回收总台押金单和存根联并核对是否清楚,做留存备查帐用。

5.退房手续原则上是住客本人退房必须本人拿押金单和房卡来退房,但是若出现客

人押金单丢失来退房必须要求客人出示身份证件,留下联系方式,核对身份证件与登记入住是否一致后请其在存根联背后写下“押金已退还本人”并签下本人姓名,再次核对笔迹后办理退房手续。若别人拿房卡和押金单来退房则必须要求客人出示身份证件并抄下身份证号码,姓名,地址,留下联系方式,请其在存根联背后写下“押金已退还本人”并签下本人姓名。

6.总台帐目实行每日交帐制度,上下班交接制度,接班同事未到不得私自下班,交

接班内容包括:已经入住的房间,未打扫的房间,待维修的房间,总台备用金,客人押金,帐目,预定未到的房间,重要领导房间。交接班交接清楚后签字确认后下班。交接班不清楚出现帐目问题则双方均有责任。

7.总台发票开取按照实名制,总台人员每人有自己的工号和密码,用自己的号码给

客人按照实际消费开取发票,多开发票部分按照10%收取税金并另外开取单据入帐,在单据上写明“**房多开发票**元收取税金***元,发票号码是00***”,客人及经手人签字。发票开出后要进行登记,必须有: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单位名称,项目类别,金额,开票人。

8.会计每月对发票登记本进行统计金额,与税控机中当月总计金额,当月实际消费

帐目和多开发票所收税金三者一起核对对帐即可控制发票的实际使用控制。另外会计在领取发票时一定要注意节假日要提前检查税控机内发票数量,及时去税务局领取发票备用。

9.总台及客房分别设计房态表:

(1)总台员工在客人入住后在两份房态表上注明:一份给经理早上看的注明:入

住单位及价格或招待某单位;一份是给客房员工早上拿去清扫房间的注明:入住房或已退房

(2)早班客房员工在总台拿房态表回客房,打扫完毕就在其后标注“清洁房”或

“对号”,继续住宿的标注“续住”或“圆圈”,已经退房没有打扫的标注“脏房”或“错号”,房间有维修或不能用的标注“坏房”或“双错号”。客房员工下班时把房态表交回总台,总台晚班员工就可以根据房间状况给客人开房间。

▲ 财务制度设计

一、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各项条款

在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以避免日后处理应收帐款时与经销商产生分歧而带来经营风险:

1、明确各项交易条件,如: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运输情况等;

2、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违约责任;

3、确定合同期限,合同结束后视情况再行签订;

4、加盖经销商的合同专用章(避免个体行为的私章或签字);

二、定期的财务对帐

财务要形成定期的对帐制度,每隔三个月或半年就必须同经销商核对一次帐目,以下几种情况容易造成单据、金额等方面的误差,要尤为重视:

1、产品结构为多品种、多规格;

2、产品的回款期限不同,或因经营条件的不同而同种产品回款期限不同;

3、产品出现平调、退货、换货时;

4、经销商不能够按单对单(销售单据或发票)回款;

5、要主动拒绝用货款垫支其它款项(客户返利、破损产品货款、广告款、终端销售推广费用等);

三、减少赊销、代销运作方式

制订相应的销售奖励政策,鼓励经销商采取购销、现款现货等方式合作,尽量减少赊销、代销的方式。

四、建立信用评定、审核制度

对不同的经销商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期限(一般为半年)。对经销商的信用管理要采取动态的管理办法,即每半年根据前期合作情况,对经销商的信用情况重新评定。

五、经销商的监管

1、建立完善的经销商开户制度 ,对经销商选择时进行充分、科学的评估。评估的内容应包括:

a.经销商的资信状况,包括:企业发展状况、在行业中的口碑、历史交易记录、在销售通路中上、下游的评价等。

b.经销商的财务状况,包括:企业的性质、注册资金、资金来源、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企业欠债情况、还债能力、经销商应收帐款等。

c.经销商的经营状况,包括:公司发展方向、负责人经营理念、主营销售渠道、是否有本行业的经验、是否有经销竞争产品、是否有代理畅销产品、销售队伍、销售规模、仓储、物流配送系统等。

d.负责人的个人资料,包括:社会地位、家庭背景、个人背景、家庭成员、婚姻状况、个人爱好、不良嗜好等。

2、强化经销商的回款意识。经销商在处理应付帐款时,会根据以下的原则而选择先后支付顺序:

a、对经销商利润贡献的多少;

b、代理产品销售金额的多少

c、代理产品在经销商心目中的地位;

d、客情关系的维护程度;

e、厂家对货款管理的松、紧程度;

3、控制发货以减少应收帐款

按照经销商实际的经营情况,采用"多批少量"的方法可以有效地控制应收帐款。

4、适当的通路促销以减少应收帐款

对重点客户可实行通路促销政策,有效地降低厂家的应收帐款。

5、建立经销商的库存管理制度,通过对经销商库存的动态管理(销售频率、销售数量、销售通路、覆盖区域等),及时了解经销商的经营状况保证销售的正常运转,有效地控制应收帐款。

六、留意经销商发生欠款的危险信号,包括:

1.办公地点由高档向低档搬迁;

2.频繁转换管理层、业务人员,公司离职人员增加;

3.受到其他公司的法律诉讼;

4.公司财务人员经常性的回避;

5.付款比过去延迟;经常超出最后期限;

6.多次破坏付款承诺;

7.经常找不到公司负责人;

8.公司负责人发生意外;

9.公司决策层存在较严重的内部矛盾,未来发展方向不明确。

10.公司有其他的不明确赢利的投资(投机)如:股票、期货等;

11.不正常的不回复电话;

12.开出大量的期票;

13.银行退票(理由:余款不足);

14.应收帐款过多,资金回笼困难;

15.转换银行过于频繁;

16.以低价抛售商品(低于供货商底价)

17.突然下过大的定单(远远超出所在区域的销售能力);

18.发展过快(管理、经营不能同步发展);

当经销商出现以上危险信息时,厂家采取果断、迅速的应变措施,可以降低应收帐款的回收风险。

七、销售人员的监管

1、加强销售人员的原则性,不折不扣的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应收帐款管理)。

2、货款回收期限前一周,电话通知或拜访负责人,预知其结款日期;期限前三天确定结款日期,如自己不能如约应通知对方自己的某一位同事会前往处理,如对方不能如约,应建议对方授权其他人跟进此款;在结款日一定按时前往拜访。

3、严格最后收款期限

a、客户拖欠之日数,不应超过回款期限的1/3;如超过,应马上采取行动追讨;

b、凡催讨,均必须就应收款的催收与公司签订催收责任书。

c、如果不马上追讨,相当于将回款的机会让给别的公司,本公司的经营风险就相应的提高。

4、加强销售人员终端管理、维护能力: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终端维护的管理办法,确保厂家货款的安全。

5、提高销售人员追款技巧: 追讨函件; 丰富、完善的客户资料档案; 让对方写下支付欠款的承诺函件,并加盖公章; 与负责人直接接触; 录音; 向警方求助; 丰富自己财务、银行等方面的知识。如:支票、电汇、汇票、承兑汇票、退票等。

八、应收帐款的处理方法

1.确保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齐备,内容准确无误。

2.准时给予文件;尽早给经销商发票,同时要确认经销商收到发票;

3.完善客户跟进制度。

4.定期探访:如客户到期付款,应按时上门收款,或电话催收;即使是过期一天,也应马上追收,不 应有等待的心理;

5.建立形象并加强服务意识,认同及理解客户的困难和投诉,同时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客户解决困难;

6.技巧训练,如:电话技巧、上门拜访技巧;同时应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个人背景等资料;

九、已被拖欠款项的处理方法

1.文件:检查被拖欠款项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

2.收集资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款项的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

3.追讨文件:建立帐款催收制度。根据情况发展的不同,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信,按情况及时发出;

4.最后期限:要求客户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让客户了解最后期限的含义;

5.行动升级:将欠款交予较高级的管理人员处理,将压力提升;

6.调节:使用分期付款、罚息、停止数期等手段分期收回欠款;

7.要求协助: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十、对于呆/死帐的处理方法:

1.折让

2.收回货物

3.处理抵押品

4.寻求法律协助

5.诉讼保全

▲ 财务制度设计

前厅部考勤纪律及卫生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在上班前十五分钟到达,以便更换工服,做好班前准备。

2.在工作时间内,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早退,不得空岗。

3.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排班表当班工作,如需调换班次,应先征得部门主管的同意,否则将视为旷工。

4.当班期间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吃东西、聊天及大声喧哗,应保持安静。

5.员工生急病或临时请事假,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主管,得到主管允许后方可休假,上班后及时将

合同医院的假条交到部门,并办理补假手续。

6.员工不准使用各类客用设施和客用品。

7.前厅部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8.要爱护各种办公设备,并经常用酒精擦拭。

9.每日打扫并保持所辖区域的卫生。

10.保证各种文件及报表资料码放整齐。

11.保持地面墙面的整洁干净。12.保证各类物品的码放整齐。

1、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部门管理人员的安排,若对管理人员交待的事情有疑问需马上了解清楚,若有任何建议,必须先执行,过后再提。任务执行中必须坚持“反馈制度”,不允许交待执行后,无任何反馈的现象。

部门员工需有高度的团队精神,团结一致,互相协作,禁止任何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及行为。

2、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酒店的考勤制度,上班时间指到岗时间而非打卡时间,到岗前须到部门签到本上签到,下班时间要签退。

3、日常排班由各部门的领班或主管进行,员工有任何排班意向须提前说明,工作中必须服从排班安排,若需换班需征得分部领班或主管及当事人同意,并写书面申请。不允许私自或强行换班,主管的换班需知会部门经理的同意。

4、前厅部工作人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一经发现则按开除处理。

5、前厅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客人资料保密制度,非经部门经理及酒店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报表,若因报表打印不清晰需要重新打印,废报表应送商务中心进行销毁,行李员送报表至各部门需严格执行签收制度。若违反此项按酒店规定严肃处理。

6、借用钥匙者需经部门经理及酒店管理人员批准,不允许私自做钥匙,若有违反,按酒店规定严肃处理。

▲ 财务制度设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 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 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 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 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 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 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 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 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 财务制度设计

一、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权处理低值易耗品。

第二条 工厂涉及固定资产,经营状况,损益类收入,战略决策等重大的与股东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均必须向董事长和股东汇报。

第三条 货款管理:对涉及销售收款,销售人员不得接触销售现款,一律由工厂收回;开展销售业务应将赊销和现销分离开来,销售价格、销售条件、运费、折扣必须在销售前办理审批手续;工厂负责方(工厂销售方)无权收回任何货款。

第四条 付款管理:每月5日前把上月资金使用情况报总公司,向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由公司财务审核确认。对于工厂外购原材料,统一由工厂财务审核,厂长签字确认后付款。

第五条 业务结算方式

(1)工厂自行接单生产的按实际创利计算。若是公司下单,一般情况下,工厂销售价格下降10%;特殊情况下,可能下浮比例大于10%,届时另行规定。

(2)工厂每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直接材料+本期生产耗用间接材料+本期直接人工+本期制造费用

二、物料物流管理制度

第六条 采购部需提供"月份材料采购数量金额明细表"、"月份(所有材料)应付帐款金额明细表"、"供应商对帐单(含上月余额、本月余额)"报总公司审查。

第七条 供应商送货单和工厂原材料仓库的入库单进行单价、数量、金额的一一核对,由采购、原材料仓库核实后填表连同供应商对帐单报工厂财务;采购以本月采购情况统计表,原材料库以类别材料入库明细表反映。

第八条 原材料库需提供"月份原材料入库数量明细表"、"月份原材料出库数量明细表"、"月份原材料进销存数量明细表"、"月份原材料仓库盘点表"。

第九条 原材料出库必须开领料单,月末编制原材料出库明细表,车间编制原材料领用明细表,两个部门数量必须核对无误。

第十条 生产车间需提供"月份原材料领用明细表"、"月份成品入库明细表"、"月份车间物料盘点表(按工序流程)"。

第十一条 车间每月应编制原材料主料运营情况表,车间的原材料领用数量加上上月车间盘点数量必须等于本月盘存数量加上本月入库成品数量,车间编制的本月成品入库数量表与成品仓库编制的成品入库明细表必须相等。

第十二条 成品仓库需提供"月份成品入库数量明细表"、"月份成品出库数量明细表"、"月份成品进销存数量明细表"、"月份成品仓盘点表".

第十三条 成品仓库本月编制成品入库明细表、成品出库明细表,成品仓得出库数量必须与销售部门的销售数量一致。另外 ,对外购成品和工厂成品要分开

第十四条 销售部门需提供"月份成品出库数量明细表"、"月份应收帐款明细表"、"月份客户对账单(含上月余额、本月余额)"。

第十五条 销售部门月底编制"客户销售情况明细表",销售数量和出库数量核对一致,销售金额与客户对账单金额核对一致。

▲ 财务制度设计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局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办公室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项支出均应严格执行行政单位经费规定。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出纳、会计分设,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既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局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1.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发票回来后,均由财务人员初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局党组会研究后报销。

2.所有经费开支,必须凭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正式发票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毕后,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三、 对原始凭证(发票)的基本要求

1.只有国家财政部门监印的收据和税务部门监印的发票等合法单据,才能作为报销单据。

2.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

5.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四、财务报销的具体要求

1.会议费的报销:除会议费发票外,还必须附会议通知文件、参会人员签到名册、会议费用清单。

2.接待费的报销:所有公务招待费报销,必须具有接待方案、菜单、正式发票。

3.资产(礼品)购置费的报销: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购置发票外还应附政府采购有关手续和验收小组成员的签字手续。

4.外出学习考察费的报销:除发票外还应附学习考察组织单位的有关文件。

5.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出差事前审批制度,工作人员出差前应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实行出差逐次报销的原则,按实际出差的人数和天数,填写财政统一格式的差旅费报销单。出差必须写明出差事由。

6.报销单据填写要规范,字迹要工整。支出报销要及时,原则上应在一周内报销,最晚不能超过两周。

五、报销单据的粘贴要求

单据粘贴应使用原始凭证小型单据粘贴单,将所有原始凭证整理后逐张粘贴在粘贴单上,单据中不能有订书钉、回形针等金属物品。根据单据的大小形状,粘贴方向应从左上角开始依次向右边粘贴,超出粘贴单的部分应进行折叠。

▲ 财务制度设计

一、财务人员做到规范做帐,定期做好预算、记帐、报销和日、月、季报表等工作,日结月清,每月小结一次,每学期大结算一次,定期向园长汇报各项经费收支情况。

二、一切支出,必须经园长批准方可进行,合理使用、精打细算,每学期有一定的资金结余。

三、会计、出纳要分工明确,会计负责管帐、做帐,做到帐帐相符。出纳负责管钱,并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帐帐相符。会计每月与出纳对一次帐,互相监督,团结协作共同搞好财务工作。

四、工作人员领取现金、支票以及报销均需园长批示,购物发票报销单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园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做好收退费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伙食费、代管费向家长公布。

六、财会人员以身作则,执行财会制度,凡不符合财会政策的要劝阻和坚决抵制。

七、教职工未经园长批准,不得私自向幼儿园借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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