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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修订心得感悟(合集18篇)

2018-11-13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合集18篇)。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经中国xx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xxx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适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经营需求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现拟对《中国xx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两人。董事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协助董事会执行其职权。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至 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董事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协助董事会执行其职权。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副主席1 人。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主席或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组织中央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撰写的20__年通俗理论读物《中国制度面对面》,是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及时雨”,是理论接地气真知入人心的理论书籍。

该书观点权威准确,语言通俗易懂,文风清晰简洁,充满了凝聚社会共识,提升理论自信的智慧,彰显了新时代理论的无穷魅力。党的十九大是在关键时期召开的历史性盛会,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这既是一份不忘初心、勇担使命的政治宣言,也饱含着人民至上的执政情怀;既是一份高屋建瓴、视野开阔的行动指南,也作出了豪情满怀、催人奋进的战略安排。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其蕴含的重大思想、重大判断、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吸引人们要学懂弄通、贯彻落实。

该书集中回答干部群众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了人们渴望了解认识新时代理论问题的强烈需求。如何理解党的十九大的鲜明主题?如何认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如何看待党的x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如何领会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些都是广大干部群众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迫切需要学懂弄通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此,《中国制度面对面》围绕精心梳理选择的13个“如何”,都给出了明确答案。这13个“如何”,既对党的十九大精神最核心最重要的理论问题进行了解读和阐释,也对老百姓最关注最关切的实践问题进行了解答和回应,因而特别“解渴”。

该书充分说明,打通理论宣传“最后一公里”的要诀就是“接地气”。从这本书中,读出了个人与国家的命运相连,读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感和使命感。这本书通篇没有就理论言理论,而是从实践讲起,用身边的事例、现实的状况和权威的统计数据娓娓道出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拉近了理论与读者之间的距离,让新时代理论之光洒入人们的心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永无止境。新时代催生新理论,新理论引领新实践。聚焦新时代,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探求真知呈现灼见,就一定会让广大干部群众产生思想共鸣,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进一步鼓足干劲奋勇前行。

我们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经过长期努力,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社会政治生活各个领域和立法、司法、执政、行政各个环节均实现了有法可依,人权状况不断改善,人民民主制度有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十八大进一步要求,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我们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经济基础。党的十八大重申,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是党的十八大对基本经济制度的郑重宣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日臻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从而使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更为重要的是,制度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根本保障的自信。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等四重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四重危险叠加在一起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到“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始终自觉地坚持巩固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坚持创新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领域的程序化、规范化与制度化,注重将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始终。

《中国制度面对面》在阐述方法上很有特色。比如,把讲历史与讲道理结合起来,如在讲“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问题时,讲了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的民主实践,讲了1945年XXX同志与黄炎培先生著名的“窑洞对”,讲了1979年冬天邓小平同志与工商界民主协商的“五老吃火锅”。通过这些历史掌故,既讲清了重要话题,又讲得很生动。把讲典型事例与论述重要观点结合起来,如在讲“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时,讲了x年以来一场“厕所革命”在全国各地展开。上厕所难,这是长期以来人人都可能遇到、又是很多地方不重视、切实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对这样一个看似“小问题”,XXX亲自关心,国家有关部门下决心解决,受到人民群众高度赞扬。这个事例很好地阐释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真切意义,使人们真正体会到“以人民为中心”究竟意味着什么。书中引用了大量古代诗词、名言警句、民谣,语言风格朴素平实,具有感染力。

《中国制度面对面》这本书是我们青年人特别喜欢的通俗理论读物。这本书针对受众需求,设计了如何理解党的十九大的鲜明主题、如何认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如何领会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专题,逐层递进解答,使用流行话语,晓以理论分析新思想,彻底说服读者、打动我们。鼓舞“这一代青年”,每一代青年都塑造者自己的时代。本世纪中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那将是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今天的青年就是强国梦的见证者、参与者和创造者。XXX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这样寄语:“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是我们这一代的,更是青年一代的。

每个时代都拥有自己的“这一代青年”。今后,是国家民族发展和个人成长进步同频共振的时代,《中国制度面对面》就是我们的时代之书。它站在思想的潮头,以强大的亲和力,展现理论的魅力,帮助我们认识中国所处的方位,作出自身发展的正确选择,激励青年一代为创造国家美好未来而不懈奋斗。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凡涉及金额的责任事故,按其涉及金额作如下划分:

(1)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5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为轻微责任事故;

(2)涉及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含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为一般责任事故;

(3)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为重大责任事故;

(4)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3、凡不涉及财产金额,或涉及财产金额不大,但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综合考虑事件本身的大小、情节、动机、恶劣程度、对公司形象和声誉的损害程度等方面因素,对责任事故的性质和等级进行认定后做出判定。

第四节责任范围及解释

1、过错追究责任是内部管理机制,最高追究层面至集团总经理。

2、过错追究分为直接损失责任追究和管理责任追究。

3、直接损失责任追究是指各级管理者在具体过错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涉及各个管理阶层。直接损失责任根据责任轻重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连带责任。

4、全部责任: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即100%的责任;

5、主要责任:由直接责任人对事故承担主要的责任,即70%的责任;

6、次要责任:对事故承担次要的、间接的责任,即30%的责任。

7、连带责任:指部门内部人员及关联部门岗位的协作责任,即10%的责任。比如监督责任、协调责任等,目的是强调团队的协作性和集体荣誉感。

8、管理责任:指管理者对下属出现工作失误,应承担的日常工作指导培养不足、管理不善的责任。该责任追究不涉及普通员工层面。

9、仲裁委员会负责根据各责任人所承担责任的不同和过失的大小对其在责任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界定。

第五节组织机构

1、集团设立事故仲裁小组,实施过错追究责任。

2、仲裁小组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和相关部门组成,直接对集团董事会负责。具体成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专员、集团首席法律顾问、相关部门领导。

3、事故仲裁小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事故责任人及其责任领导应予以回避。

第六节对责任事故的处理

1、出现轻微和一般的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原则上应追究其直接领导的领导责任;

2、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还应追究其直接领导的领导责任;

3、出现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其直接领导的领导责任外,原则上应追究其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4、一年内出现三次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部门(公司),应追究部门(公

司)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5、处罚细则如下:

轻微责任事故:罚款500——1,000元;

一般责任事故:罚款1,000——5,000元;

重大责任事故:罚款5,000——10,000元;

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视情况不同由听证会决定。

以上处罚金额是对一次责任事故的罚款总额,视责任轻重在各责任人之间进行分摊。

第七节对责任事故处理的管理

1、董事会办公室建立《责任事故登记处理表》、《责任事故申诉表》。

2、凡发生责任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必须对责任人和有关情节进行核实,据实纪录在《责任事故登记处理表》,由仲裁小组审核后报告总经理和董事会。重大和特别责任事故纪录应附上有关当事人、责任人或知情人的书面报告材料。

3、发生责任事故,有关当事人、责任人或知情人应及时(事故发生当天)向其部门负责人报告。直接责任人原则上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主动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配合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主动报告、积极配合者根据事故性质可以减轻处罚。对责任事故采取隐瞒、拖延等行为,无论是直接责任者,还是间接责任者,都构成新的重大责任事故,将从重处罚。

4、一般责任事故以上的责任事故应召开听证会,目的是对责任事故的情况进行核实,对责任进行认定和划分,并决定相应的处罚金额。

5、听证会应由仲裁小组组织召开,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员工列席,责任人及其责任领导应在听证会上就责任事故事实作陈述发言。

6、对事故的处理结果,仲裁小组应上报董事会审批。

7、当事人对听证会处理结果不满意,应允许当事人进行申诉。申诉者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申诉理由形成书面意见交仲裁小组,由仲裁小组做出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董事会批准通过后即发文执行。

第八节附则

1、本制度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因公司经营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增加部分事项,为此,需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章程原第十三条 内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税控收款机的制造、销售、租赁,对电子产品行业的投资,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公路计算机收费、监控、系统设计、咨询及安装调试;对外贸易;手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通讯产品咨询服务;机电、消防工程设计;机电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消防设备销售;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税控收款机的制造、销售、租赁,对电子产品行业的投资,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公路计算机收费、监控、系统设计、咨询及安装调试;对外贸易;手机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通讯产品咨询服务;机电、消防工程设计;机电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消防设备销售;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收银秤的制造、研发、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在组织纪律部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七个有之问题相关条款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对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贯彻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1、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学习新修订《条例》体会

新修订《条例》对于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新增了两项内容,一是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二是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原来只是把这些问题当作违反有关规定,但如今新修订《条例》已明确此类问题属于违反组织纪律,要给予相应处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作为两委班子成员,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2、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学习新修订《条例》体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日常监督的首要职责,挺纪在前,抓细抓小抓具体,把新修订《条例》中组织纪律的规定与《桐庐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全面履行好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增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让制度立起来、纪律严起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及时防范廉政风险,有效推动我县的清廉机关建设。

3、镇纪委书记学习新修订《条例》体会

新时代党的建设,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基层各级组织的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观念,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做维护党的组织纪律的践行者。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执行制度,规范基层权力阳光运行,深化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村(居)三务公开,着力推进清廉桐庐建设。

4、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学习新修订《条例》体会

新修订《条例》分则组织纪律增加了对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定、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处分;增加了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增加了对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的处分。对一些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作为一名巡察干部,落实到工作中就要牢记自己党员的身份,严守底线,坚定态度,在巡察过程中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入检查,精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5、镇纪委委员学习新修订《条例》体会

新修订《条例》关于组织纪律的修改,突出了问题导向,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作出相应规定。组织纪律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相对而言也是六大纪律中最容易被钻空子的纪律。如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这一条,一些违纪违规的做法经过开会研究、集体决议改头换面成了合法合规。修改后的新修订《条例》,不仅扎紧了个别人想钻的空子,也清了集体腐败的里子。全面从严治党必然造就良好的家风,具备良好家风的党组织也必然会带领党员茁壮成长。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感谢我的老师们无私的努力。感恩老师,给我前进的动力;感恩老师,给我飞翔的翅膀;谢谢老师,给我指明人生的方向;感恩老师,给我放眼世界的慧眼……老师就像是一支红烛,一点一点地融化我们心灵的冰川,走近我们的心灵,让我们远离寂寞。她给我们的爱,温柔如茉莉,散发着清香。

师爱,无私揭示平凡,也蕴涵着一些伟大。它像一股暖流,渗入我们的心;就像一个**,帮助我们孤独的心找到回家的路;像春风,给我们温暖和温暖。我们的老师,没有华丽的舞台,没有簇拥的鲜花,一支粉笔就是他们的犁;三尺讲台,是他们奉献的战场。

他们的幸福,是桃李满天下,是学生唤他的一声“老师”。感恩老师,用优异的成绩,用可骄的成功,用你一点一滴的进步来告诉老师,“老师,我能行”

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会更加感激和怀想那些有恩于我们却不言回报的每一个人.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我们才有了今天的幸福和喜悦.常怀感恩之心,便会以给予别人更多的帮助和鼓励为最大的快乐,便能对落难或者绝处求生的人们爱心融融地伸出援助之手,而且不求回报.常怀感恩之心,对别人对环境就会少一分挑剔,而多一分欣赏.学会珍惜你的幸福,学会感谢你身边的一切,因为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能天长地久……

感恩,是我们生活中永恒的话题.学会感恩,学会热爱生活.我们将会感受到更多快乐. 朋友们,让我们用感恩的喇叭,吹响幸福的号角!

风雨人生之路,让感恩与你我同行!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1目的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加油站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 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3.2 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由安全领导小组审批。

4控制程序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

4.1.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1.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4.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1.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4.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4.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4.1.8其它相关事项。

4.2评审和修订的频次

应每两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3评审和修订

4.3.1 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a.制度评审的区别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支持文件、相关记录。

b.注意把上级制度评审与部门制度评审相结合,将上级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完善。

c.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d.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3.2 评审组的组成

评审组应由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

4.3.3 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本单位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领导审批。

4.3.4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注明生效日期,并下发各部门。

4.3.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后,应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

5相关文件

无。

6相关记录

6.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修订记录》aqbzh-jl/4-1

6.2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发布文件aqbzh-wj/4-1

6.3关于《操作规程》的发布文件aqbzh-wj/4-2

【第2篇】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格式怎样的

三、交接班制度

(1)当锅炉运行正常,炉渣除尽,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员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双方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如锅炉,辅机,脱硫除尘装置,电器仪表,公用工具等。

在接班检查中,接班人员必须冲洗一次水位计,要特别注意锅炉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变形,鼓包等,并核实交班记录。

(3)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4)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

不准将锅炉房交给接班前喝酒或无证人员。

四、 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 →锅炉本体→脱硫除尘装置→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3)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汽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 ,电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泡,泄漏,变形现象。

③、炉墙无倾斜,倒塌,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④、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外泄漏及内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⑥、给风机,引风机无异常响声,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⑦、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尘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⑧、锅炉房照明良好,时时备有手提照明灯,并保持道路畅通。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员,职责分明。

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2、不得对带压的锅炉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一般设备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炉大修并进行年审。

年审时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对注水器进行除垢清洗。

3、锅炉本体小修时,应清除炉内积灰和水渣。

大修时应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清洗轴承并换油。

4、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

5、锅炉房应备有可随时更换的安全 ,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压力表及水位计上应标有醒目的警戒线。

六、水质管理制度

1、炉外沉淀净化:进水前要保证足够的沉淀时间,净化锅炉用水,当水池底部杂质多,影响用水质量时,要清理干净,确保水质良好。

2、炉内水处理:加入工业磷酸三钠,提高锅炉水的总碱度消除锅炉水中的残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药。

②、当锅炉水总碱度过低时,即进行锅内加药。

③、磷酸三钠在加药前,必须充分进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锅炉内。

④、每次加药不超过250克(半市斤),分几次加,直至锅炉水的总碱度达到8~26mmol/l为止(10~20mmol/l为最佳)。

3、排污:通过排污降低锅水中的含盐量和锅筒内的各种杂质,同时也降低过水的总碱度。

①、定时排污,每班必须开启排污阀一次。

②、排污量根据锅水碱度分析结果而定,原则是碱度高时多排污少加药或不加药,碱度低时少排污,需加药。

保持锅水的总碱度在合格的范围内(即8~26mmol/l)。

③、采用烧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烧边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锅内的杂质和水垢。

4、碱度的检测:通过检测锅炉水的碱度含量,指导司炉工的用药量度,以达到最佳除垢,护炉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碱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氢离子物质的量,例如:氢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碱性物质,它们能与酸进行反应,因此,选用适宜的指示剂,以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②、测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样,置于锥形瓶中。

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剂,用0.1硫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③、总碱量计算方法(jd)

jd=(c__v)/100__1000mmol/l式中:

c-硫酸标准液当量浓度

v-硫酸标准液消耗量ml

100ml-水样体积

jd-总碱度

gb-1576-1996(国际)锅水总碱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员每次取样分析后要做好记录,并将分析结果通知司炉人员,由司炉人员按要求进行调整加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公司要害部位。

非锅炉房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

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准进入锅炉房,并办理登记手续。

2、炉房内设备, ,阀门等,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准动用。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或不违章操作。

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第3篇】氯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氯气或液氯的泄漏量视其设备的腐蚀程度,工作压力等调节而不同,泄漏时又可因季节,风向等因素波及范围也不一样。事故起因也多种多样,如操作失误、设备失修、腐蚀、工艺失控等原因,

氯气一般事故,可因设备的微量泄漏,由岗位操作人员巡检及早发现,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氯气重大事故,可因设备事故使罐内氯气大量外泄或由于超装等原因致使钢瓶内压力升高,发生爆炸,产生巨大冲击波,摧毁厂房,致使人员伤亡,同时容器内氯气大量外泄,发生中毒事故,操作人员虽能及时发现,但一时难以控制。毒物泄漏后,波及范围无风向1000m左右,顺风向3000m左右。

当危险品库和氯气岗位发生较大事故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消防室报警,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

2.调度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分厂要查明事故所在设备名称、位置及原因,下达应急救援预案处理的指令,同时发生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消防队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处室按专业对口迅速向主管上级公安、劳动、环保、卫生等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4.发生事故的单位,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地。泄漏部位和原因,凡能经切断物料或倒槽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堵漏或抢修的具体措施。

氯气泄露处置: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根据现场的检测结果和可能产生的危害,确定隔离区的范围,严格限制出入,一般地,小量泄漏的初始隔离半径为150m,大量泄漏的初始隔离半径为450m。应急处理人员应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泄漏现场应去除或消除所有可燃和易燃物质,使所有的工具严禁粘有油污,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防止泄漏的液氯进入下水道。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碱吸收已经挥发到空气中的氯气,防止其大面积扩散,导致隔离区外人员中毒。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所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铜管将泄漏的氯气导入碱液池,彻底消除氯气造成的潜在危害。可以将泄漏的液氯钢瓶投入碱液池,碱液池应足够大,碱量一般为理论消耗量的1.5倍。实时检测空气中的氯气含量,当氯气含量超标时,可用喷雾状碱液吸收。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时,按酸灼伤处理。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氯痤疮可用地塞米松软膏涂患处。

(2)眼睛接触时,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酸彻底冲洗,滴眼药水。

(3)若吸入,则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果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入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

(4)解毒治疗。尽快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救治。

事故应急处置:

1.液氯泄漏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并迅速拨打火警119报警,拉响警报器,听到警报声后,总指挥及全体抢险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履行相应的职责,进行事故控制,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2.紧急疏散和警戒,从消防安全通道疏导无关人员撤离,立即启动场外应急救援措施,通知附近单位人员和居民疏散,关闭电源和熄灭明火,并根据总指挥确认的警戒范围,警戒疏散组应积极做好现场警戒工作。

3.切断气源:抢险人员在防护条件下及时关闭事故源两端的气源控制阀门,利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迅速扑灭可能的火焰。

4.消漏堵漏:设备抢修组人员立即用堵漏工具做应急处理,根据堵漏效果情况实施抢修。

5.吸收与监测措施:连续不断地用防爆排风机,消防碱水泵冲淡氯气,防止在地面积聚,降低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并用氯气报警器进行检测,不允许上述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超过其爆炸下限。

6.现场医疗救护、现场急救应注意的事项:

a、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

b、做好自身及伤者的个体防护。

c、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d、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e、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送至医院救治。

f、报120要求急救。

7.危险解除的确认:经过上述处理,泄漏隐患消除以后,用氯气检测报警仪监测周围的上述气体浓度,当其浓度出于爆炸下限以下时,经确认危险警报可以解除,恢复正常生产。

【第4篇】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第5篇】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帮助员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第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副总经理负责。

(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

1、凡新入公司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员工入公司、新调入员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学习(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的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培训)。包括:党群、行政各部门,各工段(班组)、各岗位、各级管理人员。

3、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

1、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公司级安全教育要着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车间级安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安全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

1、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 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② 学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进行一般的电器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

③ 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④ 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⑤ 介绍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本公司易燃、易爆、要害岗位及其注意事项

要求: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录用。

2、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 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② 介绍本公司的生产特点。讲解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的措施,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等。

③ 介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要求:车间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分配班组。

3、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 介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② 本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等。

③ 介绍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防火器材正确使用方法等。

④ 介绍工作环境及易发生事故或者有中毒危险的地方。

要求: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2、公司员工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调换车间的必须重新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本车间内班组岗位之间调换,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

凡从事电气检修、锅炉司炉、电(气)焊、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并经主管部门(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4、危险性较大工种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5、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主管领导)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及安全资格认证,才能担任安全管理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得资格证的,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原领证主管部门组织的再培训学习,并在三年有效期内按规定进行换证学习。

6、公司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国家、行业颁发的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包括全国、全省、行业、本企业的事故案例)等。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安排,各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分期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4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要根据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内容主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其中:安全技术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急救知识、安全用具使用及保管知识,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防火和灭火技术、消防用具的性能和使用知识,机加工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包括车、钳、刨、铣、磨、钻、冲等),电、气焊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起重、吊车、铲车、装载机、升降检修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应采用多种形式。

(一)、利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事故分析会、安全学习培训班以及放映劳动保护科教电视录像等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力求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并结合公司的劳动竞赛评比和员工的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级领导要随时掌握员工思想情况。如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而容易违章作业;生产顺利事故少而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由于家庭有意外情况,所引起激动情绪以及节假日前后易发生事故的规律;有针对性地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前面,防患于未然。各部门、名单位都要在生产现场、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和环境。

(二)、各单位要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单位领导要亲自参加。应结合本单位岗位、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措施、岗位上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安全装置、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及单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外单位事故及教训,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从而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加强遵守纪律,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避免事故发生。主要内容有:

1、传达公司有关安全指示,会议内容等,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有关安全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3、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4、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

第六条 事故教育培训。发生事故后,根据“四不放过”和“三对待”的原则,组织事故现场会,员工大会或事故分析会,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对待;外单位事故当作本单位事故对待,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作已遂事故对待。)

第七条 重大、危险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培训。在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施工前,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对施工检修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方案,了解险情,熟悉现场,掌握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检修。

第八条 安全再教育培训。对违章作业的事故责任者,应根据情节令其在所在单位下岗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学习,接受安全再教育培训3-5天。学习期间一般只发生活费。

第九条 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对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水处理工、厂内机车司机、起重工等),应根据省、市及县安全教训中心的时间安排进行培训和复训,并要求参加者满足培训时间、内容,培训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上岗操作。

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杜绝中毒、触电、坠落、物体打击等四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分管领导和部门、种类范围及资格要求

第二条 安全作业证分管领导和部门

(一)、安全作业证的分管领导由分管设备动力部的副总经理负责。

(二)、公司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由设备动力部部负责。

第三条 安全作业证的种类范围和资格要求

(一)、安全作业证种类

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3、吊装安全作业证;

4、动土安全作业证;

5、断路安全作业证;

6、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

7、设备内安全作业;

8、动火安全作业;

(二)、安全作业的范围

1、带煤气作业,如抽堵盲板或折换阀门、盖板、堵板等。

2、进入有毒气超过允许浓度的化工设备、容器槽罐内进行作业。

3、进入温度超过60℃的设备,容器等内部作业。

4、进入煤仓、煤塔、焦仓内作业。

5、带电作业。

(三)、安全作业资质要求

1、所有安全作业中的特种作业,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操作人员进行,其它人不得从事此项作业。

2、其它作业人员,须取得企业内部培训合格后发放的安全作业证人员进行,新进厂员工、见习期员工不得从事主要操作事项。

第三章 审批的方法和要求

第四条 凡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一天办理“安全作业证”,事先制定安全措施,由车间主任签字,经有关部门检查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 危险作业前,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讲解《作业证》中规定的各项安全措施,交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并督促全体人员认真遵守,同时必须查明所规定的安全措施已落实后,方准开始作业。

第六条 危险作业,都应在白天进行(除临时抢修外)。

第七条 严禁单人作业,必须有监护人。

第八条 危险作业受各级安全员和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发现不符合安全措施或冒险蛮干现象有权停止作业。

第四章 安全作业证的档案管理

第九条 安全作业证由作业所在车间至至设备动力部进行填写审批备案,然后由作业车间主任签字后至安全部门进行审批,在所指定安全监护人负责完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在作业完成后由监护人签字后交回设备动力部存档保存。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发现和查明生产中存在着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便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促进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 安全检查内容

第二条 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组织是否合理,查安全生产的责任是否到位,查对安全生产的知识是否普及等。

第三条 查制度: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第四条 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有无擅离岗位或其它违纪现象发生。

第五条 查领导: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是否模范执行、带头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第六条 查隐患:查各类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现场毒物浓度粉尘浓度是否超标,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全设施是否完善,工艺、电气、设备、仪表以及以往所检查出来的整改项是否整改等内容。

第七条 安全检查的方式

(一)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1、公司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集中进行检查。(全公司范围)

2、各车间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由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安全主管部门。

(二)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1、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专业部门处室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定期进行。

2、每年检查的主要专业为: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工艺操作的检查、电气安全检查、车辆安全检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劳动卫生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季节的特点和变化进行的安全检查。春季以防火、防爆、防雷击为重点;夏季以防雨、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寒、防中毒为重点;冬季以防冻、防滑、防中毒、防火为重点。由安全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和防范措施要进行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部。

(四)所有生产岗位员工要在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制度中明确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时间、要求、方法和手段。

1、操作规程中规定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2、巡回检查制应明确,定检查点、定检查路线、定检查时间、定检查人员;查工艺变化、查异常情况、查跑、冒、滴、漏、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记录。

(五)各级领导人员和生产指挥人员是否都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各职能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对安全生产负责。

(六)各专业部门及生产单位,都在形成日常性、定期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节假日前后更在对一些隐患多发工序进行重点检查。

第八条 事故检查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后,针对事故教训应展开普遍性的专题检查,以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确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

安全检查要依靠群众,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隐患有关部门要立即定方案,定时间、定人员安排整改。

第十条 安全检查中存在问题及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应视情节严重,给予现场批评教育、违章处罚、公司通报等处理,并纳入安全考核。

(二)、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具体要求及时进行隐患整改,避免因未及时进行隐患整改而发生任何事故。隐患整改应符合公司隐患整改管理制度要求。

(三)、对于在隐患整改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应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查出的隐患问题,有关领导和人员如漠不关心,不予解决或延误的要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或处罚。

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和上报的责任,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长期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二条 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一)、定临时防范措施应根据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办法,防止隐患范围扩大,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二)、定整改时间应根据是否对人身安全可造成危害,设备隐患的损坏程度和是否危及其它设备的安全运行,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在规定时间内能否全部整改等情况来决定;

(三)、定整改方案必须按照整改要求符合现场及设备实际情况,消除隐患必须按整改方案进行;

(四)、定整改负责人应明确整改车间或部门负责人,车间或部门应明确检修班组负责人或专业人员;

(五)、定资金来源应根据隐患的轻重缓急,设备损坏程度,是否威胁人身安全等实际情况,由公司主管领导及财务部门优先安排隐患整改资金,专款专用,保证隐患整改正常进行。

第三条 隐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查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二)、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重点部位、安全防护装置的控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1、危险化学品重点查具有易燃性、易爆性、毒害性、腐蚀性等物品,对其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的监控;

2、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分别为粗苯工段,焦炉换向室、煤气冷鼓工段以及锅炉房;

3、安全防护装置重点查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报警器、自动连锁等装置。

(三)、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1、查新员工上岗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持有安全操作证;

2、查在岗员工是否经过年度安全法律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是否合格。

(四)、查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五)、查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隐患检查的周期及要求:

(一)、公司组织的安全隐患检查每月进行两次,各车间每周进行一次;

(二)、安全隐患检查应持表逐项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限期整改。

第五条 公司、车间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公司级台帐设在安全环保部,车间级台账设在车间。

第六条 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优先安排事故隐患整改计划。整改项目一经确定,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资金、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职责,经常深入车间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循程序化安全检查表及有关规定,有安排、有检查、有结果、有记录。

第八条 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事故隐患进行检查。

第九条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各类事故隐患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

通过分析确认产生隐患的原因后,应根据造成隐患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由于存在技术性问题或备品备件短缺等原因不能按期整改的,存在隐患的单位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出延期整改计划和临时防范措施,报知生产部、机动部、技术部等有关部室,并在安环部备案后,进行延期整改。

各级在隐患整改中不得有推诿现象,做到“三不推诿”(班组能解决的不推诿到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诿到公司)。对于有意推诿,敷衍了事,不主动消除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要视情况给于批评教育和处罚,对于责任人员建议人力资源部给于辞退处理。

第十条 隐患项目竣工并运转基本正常后的一个月内,要由公司安全环保部会同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共同验收。对于上级督办的隐患项目要将隐患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焦化控股公司安监局。

第十一条 对不立即处理有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发生爆炸、着火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停机、停工、停产和撤离人员,按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在条件允许时应先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有权下发《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有关单位接单后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内所列隐患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由此导致的事故责任由被通知单位自负。对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安全环保部有权对其进行《道儿煤业福利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办法》(安全部分)的考核或在公司年终评比时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追究隐患单位的领导和管理管理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车间要定期对所辖范围的隐患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对已经整改的项目进行复查,车间应把隐患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于每月的26日前填表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隐患统计截至到每月的25日)。

安全施工和检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施工安全性和设备的生产能力及安全可靠性,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施工和安全生产检修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二条 设备检修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工艺处理、检修、竣工、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 设备检修前的准备

施工检修单位须明确如下职责:

(一)组织落实

建立设备检修领导组,劳动组织要合理,要明确检修安全负责人。施工检修单位人员要做到任务清楚,心中有数。

(二)教育落实

1、施工前要对所有参加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重温各种安全检修的规章制度,进行技术交底,使其明确检修内容、质量标准、人员分工、注意事项、存在的危险因素和由此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2、教育员工在检修中,必须按规定配备有关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具、护具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

3、教育员工在施工时,必须按规定方案或检修票证上指出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任意超越更改或遗漏,如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汇报,经检查确认后,才能继续工作。

(三)措施落实

1、检修前施工负责人应会同安全人员,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检修现场检修的设备,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否则不许施工。

2、检修使用的各种票证,如:动火证、停电票、设备检修任务书等要按规定办理齐全,安全措施要全面,有针对性,并经各级有关人员签字批准。

(四)物资落实

1、检修前必须指派专人对检修工作中使用的各种工具、设备,特别是起重工具,脚手架、登高工具、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电气焊设备、电动手提工具及搬运机械等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绝缘良好,接地设施完好,安全装置齐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检查安全警告牌,禁止合闸牌,禁动牌悬挂部位要准确醒目。

3、检查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对陈旧的登高爬梯、栏杆、平台扶持物、支承物及铁篦子,水池上的盖板等均应认真细致检查,有无放置不到位,损坏腐蚀、脱焊现象,要提前处理,消除缺陷,做到安全可靠。

4、消除检修现场易燃、易爆物质、障碍物和地面上的突出物,以及能引起滑跌的油污,冰雪等一切影响安全检修的隐患,并保持现场和消防道路的畅通。

5、通风设备、照明设备、气体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要由专人进行准备和检查。

第四条 设备交出前的处理和检查

(一)交出检修的设备容器管道由生产工段负责处理,必须切断水、电、气、液、汽的来源,与生产系统相连通的部位,必须加堵盲板,确保与生产系统有效隔绝,然后经置换清洗,空气分析合格后,符合安全要求,方可办理设备交出手续,交付检修。

(二)交出检修的设备,空气分析合格标准:氧气含量20-22%,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允许浓度。

(三)高温易烫伤的物料及具有危害性的物料,应有水处理清洗干净,保证对人体无伤害。

(四)设备带有余压的,一定要泄尽余压,进行检修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重要阀门要挂禁动牌。

(五)施工现场,设备孔、预留孔、铁篦子,盖板、窨井地沟等一切被揭开的孔洞必须加设围栏,设醒目警告标志,夜间应有临时照明示警,检修后应立即恢复,将盖盖好。

第五条 检修竣工安全规定

(一)检修完毕,施工单位恢复施工被拆除和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安全装置、平台栏杆、盖板)等,拆除脚手架和临时电线,设备上、屋顶上,地面上的杂物、垃圾,清除干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检查检修项目、测试项目、有无遗漏的。

(三)设备、管道、容器封闭前必须指定专人检查,检修工具与材料是否留在设备容器内,检修的设备和管道有无堵塞是否畅通。

(四)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试压,试漏,试安全阀,试仪表和联锁的灵敏度,进行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

(五)检修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并有设备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参加,进行验收交接工作。

第六条 施工检修单位要明确检修的种类,对其大修、中修、小修、抢修和维修都要有相应的检修程序。同时遵循相应的规程和规定。

检修工作中自觉地执行检修工作“十不修”制度

(一)没有按规定办理检修审批手续的不修。

(二)检修任务不明确,设备和材料没有合格证,材质不明的不修。

(三)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四)没有放掉压力的设备不修。

(五)没有办理停电手续,没有可靠的切断电源的不修。

(六)没有办理交出手续,未经“确认”的设备不修。

(七)没有与生产设备有效地隔绝,没有有效地切断有毒和易燃物质来源的不修。

(八)腐蚀性强,灼烫伤等物质,没有清洗合格的设备不修。

(九)进塔、入罐、下窨井,进入密闭设施,没有定期分析和专人监护的不修。

(十)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不修。

第七条 整个施工检修,从开始的准备阶段到检修过程和验收投运,都要有现场记录,记录中要对设备及附件的维修、更换仔细登记,必要时要注明型号、数量、规格和简图描述。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员工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意识,消除火险隐患和爆炸源,避免和消除火灾、爆炸事故和尘、毒危害的发生,确保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职责

第二条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部门设在安环部。

(一)、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由公司警消队负责。管辖范围:全公司所有防火区域及防火设备设施。

(二)、防尘、防毒安全管理部门由安环部负责管理,生产部负责防尘、防毒的年度计划制定,措施方案的实施及监督工作。

第三条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安全职责

(一)、防火、防爆管理安全职责

1、公司防火防爆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①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② 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③ 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④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①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本车间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

② 建立本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提供组织保障;

③ 组织本车间的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二)、防尘、防毒管理安全职责

① 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测定点的确定原则、测定项目、测定方法按国家规定进行。

② 粉尘浓度检测周期每年一次,毒物、噪声作业场所每年测定一次;高温作业每年暑期测定一次;放射源每年测定一次。

③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结果存档,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④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⑤ 粉尘作业场所的生产设备、防尘设施须正常投入运行。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必须按规定佩带防尘口罩,定期更换。

⑥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第三章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

第四条 生产装置

(一)根据公司生产特点,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有关要求。

(二)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及易造成尘毒危害的设备区域。充分设置超温、超压、浓度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并要保证其可靠性。

(三)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四)在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五)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设有防静电措施。

(六)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第五条 动火用火规定

(一)各单位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提出申请,经公司生产副总、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外一律为禁火区。

(二)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窨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

4、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三)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中心化验室用的电炉、烘箱、酒精炉、电热器等)均须办用火证, 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四)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主管部门审批。

(五)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六)动火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动火制度》。

(七)生产厂区内严禁吸烟。

第六条 消防组织与设施

(一)公司各单位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的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二)各车间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三)消防组织应根据公司生产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四)公司内设置的固定或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试运行。

(五)各单位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需换药剂、修理、更新的及时解决,建立健全有关台帐。

(六)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七)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行政部和更衣柜内不准存放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液体。

(八)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能产生静电的化纤织物衣物和带铁钉的鞋。

第七条 火警报告与火灾处理

(一)公司内不论任何单位,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要讲明单位,起火地点、火势、起火原因、火灾危险性等不得延迟。

(二)起火后,单位领导要冷静指挥本单位义务消防员和员工采取相应措施,按灭火的基本办法如切断电源、隔离、冷却、窒息等措施,同时用灭火器、蒸气、水等进行抢救,防止火势扩大和蔓延。

(三)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灭火后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生产部一方面尽快组织恢复生产,一方面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对着火原因、责任进行分析判断,写出详细调查报告,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并提出处理建议。然后会同主管经理召开分析会,对着火的性质、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停产损失、进行分析研究,对主要责任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出处理决定,通过事故分析,接受教训。

第八条 防尘防毒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分布

(一)粉尘作业岗位

1、备煤车间所有生产作业岗位。

2、炼焦车间皮带工、凉焦台操作工、机电车间炼焦工段和备煤工段、脱硫包装岗位。

3、电焊工岗位。

(二)毒物作业岗位

1、炼焦车间所有岗位。

2、化产车间所有岗位。

(三)噪声作业岗位

1、公司所有泵房、空压机房、粉碎机房、鼓风机房。

2、所有皮带操作工,机修车间机加工操作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质以及有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贮存、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所生产的焦炉煤气、粗苯、焦油;各单位使用的氧气瓶、熔解乙炔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气瓶,化产车间使用的原料:洗油、硫酸、碱等,中心化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有毒试剂等。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管理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应配备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担任专职安全员,并经主管部门(安监局)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二)、公司内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三)、粗苯的生产、贮存、销售要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洗脱苯工段及油库有关安全规定”。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储存,生产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五)、销售部、油库灌装人员要在操作中严格把关,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要查验用户的准运证、押运证,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它容器是否合乎规定,不符合要求的用户禁止销售。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一)、所有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实行双人发,双人保管制度。

(二)、经批准使用煤气的单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煤气特性、中毒症状及防护知识,并建立安全负责制度。

(三)、煤气在点火时,应先点火后开煤气,以防发生爆炸,点火后应认真检查所有孔眼是否都已点着,防止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四)、氧气瓶、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七米,两者离火源不得小于十米,乙炔瓶使用时要直立,严禁倾斜或躺倒使用。气瓶存放须分类,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档案管理

(一)、化产车间建立粗苯、硫酸出、入库档案。并于每月25日截止,月底前上报安环部当月入库档案备案。

(二)、中心化验室建立化验用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档案。

(三)、有关车间应建立氧气瓶、乙炔瓶、二氧化碳瓶、氢气瓶、氮气瓶等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领用日期、使用部门、气瓶名称、数量、领用人签名、外观检查完好情况等。

第三章 责任及处罚

第六条 公司对各单位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并纳入公司考核进行奖惩。

第七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单位未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组织实施救援或者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或者拖延、推诿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触犯刑法,依照刑法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罚或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工作现场的安全设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二条 安全设施作为防止人身、设备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职业病预防卫生技术措施,必须按照有关安全设施管理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务求安全性、时效性、可靠性。如:安全网、脚手架、防护栏杆、防护罩、通风防尘设施,各种限制、联锁、保险装置以及安全标志、标牌必须齐全有效。

第三条 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安全设施、装置的管理、维护、检修、检验职责。

第四条 设备动力部对公司内安全设施、装置要定期进行监察,逐步完善,及时增设、更新、安全设施、装置,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第五条 生产现场及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在有危险或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环境下工作,必须设置安全设施、装置的加以保护,安全设施不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对于装有安全设施的停用设备,在设备启动前必须及时投入和使用有关安全设施、装置。

第六条 安全设施、装置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它用。由于操作人员乱动或挪作它用,所发生的后果概由操作人员及所在的单位领导负责。

第七条 新设置的安全设施、装置必须认真按照审定批准的措施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安装作业,各种安全设施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特殊情况需要停用安全设施、装置时,应由有关部门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停用安全设施、装置在重新启用前,应检查其是否具备运行和使用条件,经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 需要拆除的安全设施、装置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公司领导批准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拆除。

第十条 对于安装或拆除较复杂和具有危险性的安全设施、装置工作应有安装或拆除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并派专人安全监护。

第十一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完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装置,并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对安全设施、装置的设置要求

(一)、工作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工作项目必有安全设施。

(二)、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工作操作运行现场的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有效。

(三)、工作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

(四)、工作现场永久性的平台、楼梯、临时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均应设1.05米高的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脚板,且坚固美观大方。

(五)、重要场所、危险场所、安全通道中装设了事故照明或应急灯的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缺。

第十三条 对安全设施、装置的日常检查和使用维护

(一)、安全设施、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公司内生产工作安全设施、装置应由动力分厂进行维护、管理。

(二)、对较为复杂,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安全防护装置,应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日常与定期维护。

(三)、对一些有关安全运行的设备设施和安全附件(如压力表压力阀等),要定期到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验。

(四)、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的档案台帐,做到一设施一台帐。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专项措施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及使用范围

第二条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生产企业本年度化产品及焦炉煤气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三条 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安全费用的类别及管理

(一)用于安全设备、仪器购置费及安装费,由设备动力部管理。

(二)用于安全管理调研、资料费,由安全环保部管理。

(三)用于宣传费,由后勤部管理。

(四)用于安全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五)用于劳动保护费,由安全环保部和供应部管理。

第五条 安全费用的保障措施

(一)为了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每年第四季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该计划核心是安全技术措施。列入年度自有资金计划。

(二)安全环保部编制下一年安全费用计划,报企业管理部将安全管理费用列入下一年全公司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三)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自有资金计划,确保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

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用于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及措施。

(二)用于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及措施。

(三)用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 安全费用的检查

第七条 安全费用的检查落实

(一)制定安全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内容、项目费用、项目开工时间、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督考核部门)。

(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完工后,由安全环保部、设备动力部参加验收。

(四)对新购置的安全检测仪器、防护器具,由安全环保部确定型号、规格。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职工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分管领导和部门

第二条 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由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负责管理。

第三条 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由行政部负责

第三章 防护用品发放原则

第四条 防护用品是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的辅助设施,供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

第五条 当劳动条件或工种变更时,要依照制度予以相应调整,劳动护品随工作岗位的不同而应当发放相适应的劳动护品。

第六条 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时,可视具体情况,发给相应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 劳动保护用品(具)及保健品采购管理

第七条 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品的采购,生产厂商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和特种芝保用品的生产经营资质。

第八条 采供过程中要验明生产经营资质且具有国家统一的标准认证方可采购。

第五章 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及报废管理

第九条 公司及各单位和管生产的领导和安全员,要经常检查上岗人员防保用品使用情况,并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教育。

第十条 指定专人管理防护用品工作,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和更改标准或虚报冒领。

第十一条 凡新进入我公司的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领用上岗防护用品手续。

第十二条 行政部统一发放职工防护用品,各单位专管人员负责到安保部按期报领,工种一律按人劳部人事令为准,各单位自行变更的工种,一概不予发放。

第十三条 在本公司内岗位变动时,原发到个人手中的防护用品,如不适应新岗位的作业环境,应交回原岗位的防护用品,方可发放新岗位的防护用品,否则,不予发放。

第十四条 时调动生产岗位或外借、公伤、病假、事假、产假、停薪留职等休息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当月的防护用品,如连续离岗三个月以上者,大件防护用品如雨衣、防寒衣、工作服、鞋等都应按离时间延长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 公司每年夏季根据实际情况,发给全公司人员一定数量的防暑降温用品,发放时间为每年的六月中旬至七月初,过期调入人员不予补发。

第十六条 新组建部门、新增设工种,新需用防护用品,本根据申请试发,再按实际作业状况,随时予以调整。

第十七条 公用防护用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不得长期占有私用,更不准借调动之机将防护用品为已有。

第十八条 临时工防护用品的发放,均以人劳部签订的临时用工协议书为准,在扣除一定数量的押金后予以发放。

第十九条 职工到领用防护用品时,必须凭个人防护用品卡到所在部门领取,调换工种时,应将防护用品手册随工作关系转到新单位。

第二十条 劳保护品在超过使用时间后,可视为报废,职工可采用交旧领新的方式更换。

第六章 防护用品补发、赔偿的暂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个人用的防护用品要妥善保管,如丢失,原则上不予补发。如需补发须经车间签注意见,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 个人领用的防护用品 ,按规定如不交旧,使用期限不足三分之一时,折款90%,使用期上限不足一半,下限超过三分之一时,折款70%。使用期限超过一半,不足四分之三时,折款50%,使用期限满四分之三,未满使用期限时,折款30%。

第二十三条 因参加事故抢修等特殊作业,防护用品受到损坏而不能继续使用时,应按实际情况补齐受损物品,但必须以旧换新。

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事故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各类事故分类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事故分类

(一)生产事故

(二)设备事故

(三)质量事故

(四)交通运输事故

(五)火灾事故

(六)爆炸事故

(七)工伤事故

第三条 事故等级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以上的事故,属重大事故。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至4000元(含本数)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至1000元(含本数)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重伤或多人事故的划分,按国家有关法律及条例执行。

第四条 各类事故主管部门

(一)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由动力设备、生产部门负责。

(二)爆炸及工伤事故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

(三)因改变工艺设计、操作指标或不完善造成的事故和产品质量事故由生产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

(四)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由安保部负责。

第三章 抢救与救护

第五条 公司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第六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有关部门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指挥和警戒命令、听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第七条 对有毒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场所或火场必须设立警界线。抢救人员应佩戴防护器具,对烧伤、烫伤及中毒等受伤人员,医护人员应进行急救处理。

第四章 管理分工与报告程序

第八条 公司各类事故管理,由主管安全的副总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分析、登记、统计和报告。

第九条 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及时向基层领导及调度报告,事故单位随即调动由调度通知有关部门分析处理;对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公司领导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第十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主管部门,报告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七天;对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企业应写出调查报告书,并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机关。

第十一条 伤亡事故的报告按国家有关规定、规程执行,凡外单位或机关党校在企业劳动、实习、培训发生伤亡事故时,由公司进行统计上报,但要说明伤者的单位,姓名和来厂原由。凡因工负伤人员,当时不能确诊为重伤,从受伤时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者转为重伤或重伤致死,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上报,也不再做专题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和存档。各单位将事故报告一式三份填好处理意见后报该事故的分管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审查后拿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批示后,一份送安全环保部门,一份返送回事故单位,一份送本单位存档(工伤事故经安全环保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必要时可经工会)。

第五章 调查与处理

第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主管领导和有关车间、部室、应严肃认真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对微小事故和一般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单位和主管职能部门的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应邀请上级主和管部门或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应按管理分工建立事故档案、台帐,负责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记录、照片、技术登记、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妥善保管。

重大事故的登记表应写明事故的单位名称、部位、伤害情况作业概要、事故概况。

第十六条 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对蓄意制造事端,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对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事故处理原则

第十九条 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含本数)事故,扣罚责任人当月20%岗位工资、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 直接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含本数)事故,可根据情节和态度好坏,扣罚责任人当月50%岗位工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十一条 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4000元(含本数)的,扣罚责任人当月岗位工资,赔偿事故经济损失的3%,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第二十二条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以上,扣罚责任人当月岗位工资,赔偿事故经济损失的5%,给予行政记大处分,解聘待岗。

第二十三条 造成经济损失万元以上,按前款处理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造成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专案查处。

第二十五条 性质恶劣的微小事故可按一般事故处理,性质恶劣的一般事故可按重大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违章、违规、违制操作和指挥,虽未造成经济损失,但情节严重,影响较大,(包括未遂责任事故),由事故单位和主管职能部门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经查证,对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的责任单位,从重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改善员工的生产作业环境,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二条 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办法等。

(二)、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安全与卫生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职业安全卫生列为总经理任职目标的考核内容之一。

(三)、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成立职业卫生领导组。安环部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负责实施以作业环境管理为中心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依法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作出监测、评价,监测、评价工作应有依法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并定期向员工公布。

(六)、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进行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七)、在生产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工作场所有毒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八)、向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九)、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

(十)、依法履行向员工提供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

(十一)、依法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警示线等。

(十二)、根据职业健康防护要求,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种类及数量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证其完好率及同步运行率能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第三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

(一)、粉尘作业岗位

1、备煤车间所有生产作业岗位。

2、炼焦车间皮带工、凉焦台操作工、机电车间炼焦工段和备煤工段、脱硫包装岗位。

3、电焊工岗位。

4、焦炭贮存运输所有岗位。

(二)、毒物作业岗位

1、炼焦车间所有岗位。

2、化产车间所有岗位。

(三)、噪声作业岗位

1、公司所有泵房、空压机房、粉碎机房、鼓风机房。

2、所有皮带操作工,机修车间机加工操作人员。

第四条 作业场所管理

一、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测定点的确定原则、测定项目、测定方法按国家规定进行。

二、粉尘浓度检测周期每年一次,毒物、噪声作业场所每年测定一次;高温作业每年暑期测定一次;放射源每年测定一次。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结果存档,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五、粉尘作业场所的生产设备、防尘设施须正常投入运行。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必须按规定佩带防尘口罩,定期更换。

六、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第五条 职业健康检查

对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实施职业健康检查,为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患者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档案归职业健康行政部管理。

(一)、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目的是掌握新员工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评价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记录新员工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的工种、岗位。从中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根据检查结果,评价新员工是否适合该工种作业,决定是否录用。

1、凡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就业前健康检查。

2、上岗前健康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上岗前健康检查确认具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上岗从事该项职业病危害作业。

4、人力资源部将体检结果存档保存。

(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职业检查是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对健康的影响,评价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和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1、凡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必须定期进行就业中健康检查。

2、健康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3、发生职业禁忌症者或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调离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保护。

5、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规定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6、对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必须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

(三)、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了解员工离岗时发现的健康损害和健康状况,从而分清健康损害的责任,正确评价员工的健康状况、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调离,并采取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离职员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离岗时检查项目按照在岗期间检查项目进行。

第六条 职业卫生教育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可分为上岗前教育、在岗期间教育。教育周期每年不小于8小时。

(一)、上岗前必须人人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其内容是:

1、职业卫生一般知识和法规知识。

2、本岗位职业卫生防护知识。

3、上岗前职业卫生教育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二、在岗期间必须人人定期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其内容是:

1、本岗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

2、主要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治技术。

3、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原理及其防护技术。

三、从事有害作业的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乃至副总经理,总经理必须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具体内容是:

1、特种岗位及危害的职业卫生教育。

2、职业卫生深度预防技术教育。

3、企业职业卫生发展规划技术教育。

4、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教育。

第七条 职业卫生检测

(一)、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职业病防治部门,定期对公司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环境进行检测

(二)、对装有气体报警装置的粗苯、油库、焦炉地下室等场所定期进行检测,把检测结果记入专用记录本。

(三)、给粗苯、油库、焦炉地下室等场所配备携带式气体浓度检测仪随时进行检测、观察,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八条 考核办法

(一)、在公司组织的综合检查中,若发现没有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的单位要对其进行考核,并在当月奖金中兑现。

(二)、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损坏的或不及时修复的单位,要根据情形给予一定的处罚。

(三)、对于跑、冒、滴、漏严重或不及时处理的要在当月的考核中给予处罚。

(四)、年终评比中要对职业病防治管理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差的单位取消评先进的资格。

安全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安全奖惩的规定,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应列入经常性综合奖励的重要考核制度内容之一,有关部门在制定经济责任制时必须拟订详细的考核办法,并贯彻执行。

第三条 安全奖惩规定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经济利益挂钩方式进行考核。

第四条 在开展季度或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竞赛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公司安委会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章 安全奖惩行为及考核办法

第五条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职工,由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认真执行国家或上级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指示。

(二)、积极治理职业性危害,使本单位百分之八十以上有毒有害作业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能巩固的。

(三)、认真抓好安全基础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教育,使生产上升,事故大幅下降的单位。

(四)、发现事故预兆,采取困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有功人员。

(五)、在事故抢救中,使人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少受损失者。

(六)、在劳动安全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者。

(七)、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者。

第六条 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授予荣誉称号、晋级或发给物质奖。

第七条 对下列情况下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无效后,由公司给予行政处分 。

(一)、因个人工作失职,造成设备操作、火灾、污染、交通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00元以上千元以下者。

(二)、违反劳动纪律累计三次者

(三)、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操作、交通事故的车间部门,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发生事故责任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第八条 要做好安全奖惩记录台帐,把所有奖惩作为员工聘任升职等的条件。

第四章 附 则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安全工作行之有效地开展,发挥安全例会及时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动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的优势,科学有效指导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安全例会内容

第一条 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月初为较长节假日的会议召开时间前移。

第二条 由安环部负责组织,生产副总主持召开。主要参加人有总经理、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各车间主任、安全员、企管、生产、供应、销售、行政部等有关人员。参会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及时请假,经生产副总经理同意批准后不参加或由部门副职参加。

第三条 主持安全例会的人员应全面掌握安全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会上提出的问题,使安全例会真正发挥作用。

第四条 安全例会上传达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指示精神,总结上个月的安全工作,布置下个月的任务,同时利用安全例会交流各部门工作经验。

第五条 各部门参加例会的人员在参加会议前,要全面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状况,存在的什么问题,要求协调解决哪些问题,要反映到会议上,以便决策、解决。

第六条 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精神,利用车间安全活动时间及时向本单位员工传达,对会上布置的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条 安环部要有人记录会议内容,并存档保存。

第三章 公司安全例会内容

第八条 车间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要进行安全讲话应结合本车间、岗位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措施车间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安全装置、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公司各车间、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外单位事故及教训,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和安全技术水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逐步使员工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进而达到“我会安全”。

第九条 例会主要具体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和公司领导有关指示,通报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

(二)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三)分析研究事故发生原因,接受教训,提高防范措施。

(四)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知识教育。

(五)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进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实际操作示范。

(六)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缺陷与不足。

(七)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批各种错误倾向。

(八)会议内容要作记录存档。

第四章 工段(班组)安全活动

第十条 常白班员工每周一定为班组安全活动日,倒班员工第一个白班定为安全活动日。

第十一条 要充分利用安全活动日,认真组织员工学习贯彻公司、车间有关安全指示精神,进行安全教育,总结一周来班组安全情况,进行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二条 安全活动要有记录。

【第6篇】地下停车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地下停车场管理,保障进出车辆以及各车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而促进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车场设有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固定车位须先办理相关停车手续,方可进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车场的车主应自觉遵照车场内的交通指示通行,切勿逆道行驶,应慢速行驶(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禁止鸣喇叭,确保出入车辆、人员安全。

(3)出入车辆须自觉遵守“刷卡通行,一车一杆”,保障管理秩序合理运行。

(4)出入车辆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进行停放,做到不乱停、不乱放,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防止车辆发生碰撞、损坏等事故发生。

(5)车主停放好车辆要离开车库时,应锁好门窗,不要把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厢内,否则后果自负。

(6)严禁车辆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入车库停放,车主应自觉检查是否有漏油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方可离开,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做到安全第一。

(7)进出车辆如在行驶途中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公共设施,须按价进行赔偿。

(8)临时停放车辆应领取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并根据标识停放在临时车位上,以方便车场工作人员管理。

(9)临时停车卡计费以系统报价为准,当天缴费当次有效,概不挂账。如遇系统发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工作人员应对进出车辆进行手工登记操作,并发放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

(10)车主应把停车卡保管好,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补办卡号,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11)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损坏、转借他人,车辆更换应办理更换车牌号码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12)若违反车场管理制度,经劝告改正无效的,车场有权不予停放及收回停车卡,并取消固定车位使用权益。

(13)若在停放车辆过程不小心发生碰撞或划伤其它车辆的,应及时通知车场管理人员;如不通知采取隐瞒事故,一经查实按肇事逃逸处理。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保留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

【第7篇】城乡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办法)。

第二条我区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使用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燃气办公室负责我区燃气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消防、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我区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用户和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燃气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对发现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以及在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设施管理

第六条区燃气办公室应当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划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敷设地下燃气管道应当同时敷设由耐腐材料制作的安全警示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和损毁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带。

第七条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打桩、顶进以及动用明火等作业; (四)爆破作业;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确需敷设管道和从事打桩、 挖掘、顶进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经与燃气经营企业协调一致后,方可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指派专门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安全保护指导。建设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对前款规定的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解决。

第九条总重十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确需通过敷设有燃气管道的城市非机动车道的,必须事先征得燃气经营企业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过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经燃气经营企业验收同意后方可通行。

第十条因施工等人为原因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毁的,责任人应当协助燃气经营企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抢修,恢复原状。抢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发生燃气事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依法向燃气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抢险抢修时,可以依法拆除妨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和建(构)筑物。对拆除的,除违法建设的外,事后应当及时修复、补偿。抢险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妨碍抢险抢修作业。抢修室内燃气设施时,用户应当无条件拆除违法遮挡包裹燃气设施的装饰装修物。用户不拆除的,抢修人员可以拆除。

第十二条违法占压燃气管道的建(构)筑物,当事人应当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第十三条燃气经营企业对所运营的燃气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保护,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监控装置,并逐步建立燃气设施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四条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新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一)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新,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单位用户和其他用户以管道燃气干管与支管接口处为界,接口以外的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接口 以内的,由用户或者投资者负责。 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新费用,按前款规定由 责任人承担。 另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抢修队伍,配备通讯器材、抢修设备、防护用品,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服务电话,并设专岗昼夜值班。抢险抢修预案应当报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作业和抢险抢修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或者作业活动。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安全用气操作规程,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并安排专人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教育、解答用户咨询。定期对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用气规程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提出改正意见。发现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或者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可以采取暂停供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无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燃气经营的气源。

第二十条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给报废、改装或者非自有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给超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 (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钢瓶间相互倒灌燃气; (六)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七)倾倒残液、在核定的经营场所外摆放、销售燃气钢瓶; (八)销售无合格标识的钢瓶; (九)燃气汽车加气站给非燃气车用钢瓶充气; (十)储存量超过核定数量;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其运营的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设计使用年限制定维护更新计划,及时进行维护、更新,确保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程。管道燃气用户不得擅自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

第二十三条 燃气单位用户应当建立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管道燃气单位用户的抢险抢修预案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的抢险抢修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四条 燃气用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一)遮挡、包裹、改动燃气管道、设施; (二)将燃气器具或者设施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气设施的接地导体; (三)管道燃气用户首次通气自行点火,擅自启封、动用、调整燃气经营企业密闭的燃气设施; (四)安装、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连接器; (五)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计量装置; (六)加热、摔砸、倒置、曝晒燃气钢瓶; (七)倾倒燃气钢瓶残液,钢瓶之间倒气; (八)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记或者漆色; (九)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露; (十)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燃气用户应当使用经过国家质量认证的,并且经过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的燃气器具。 燃气器具应当由取得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的企业安装维修。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发现燃气管道泄漏及设施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自接到燃气用户告知时起三十分钟之内抵达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处理,未能及时到达处理的,用户可以向燃气管理部门投诉。

第二十七条 提倡燃气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和安全自动切断阀。 提倡燃气用户参加燃气商业保险。

第二十八条 在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安装有燃气设备的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必须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和安全自动保护装置。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燃气设施、经营、使用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和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 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不得拒绝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受理投诉制度,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燃气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第三十二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燃气安全预警联动和事故救援方案,并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燃气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第三十四条 区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指挥调度系统。发生重大燃气事故,应当及时调度进行抢险救灾。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或者具有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 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居民用户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用户和其他用户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从事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客房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异常情况或闻到异味,必须产即查找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

2、认真检查各区域,清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酒店及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3、如发现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保安部或领导。

4、不与客人小孩玩耍,发现客人小孩玩水、玩火、玩电,要加以劝阻,避免意外发生。

5、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在值班室内或值班宿舍留宿客人。

6、遇意外发生应视情况分别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加以标志,保护现场,警告其他人员勿进入危险区。

7、发生火警时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惶失措,应寻求附近同事援助,及时通知总机、消防中心和有关人员,说清火警地点,火势情况,及本人的工号、姓名,并报总经理。

8、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就近灭火器材控制火势,如火势不受控制,必须引导客人从防火通道、楼梯撤离火警现场,切勿搭电梯。

9、服从总经理的指挥,全力保护客人和宾馆生命财产安全。

10、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宾馆的机密资料,宾馆的一切文件和资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如要查询,请查询者到总经理室或有关部门查询。

【第9篇】公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 工厂主管安全职责

1 对工厂的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管理工厂的安全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 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5 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发生;

6 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二 质检部安全职责

1 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 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3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三 机电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工厂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 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 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 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 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 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四 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 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五 后勤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 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 负责厂内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及时准确的进行抢救、报警;

4 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 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六 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 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 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3 在生产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做出详细记录报告分送厂安全部门;

4 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 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七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 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 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 对车间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 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八 班组长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 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 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 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 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九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果断正确处理事故,并及时性如实汇报,保护好现场;

4 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5 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6 按规定着装上岗作业,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第10篇】z中学门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实验楼、电教楼防盗的关锁工作。

【第11篇】加油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油站新员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教育由站长负责,内容主要有:

1、国家有关安全经营方针、政策、法规;

2、经营模式和安全经营形式;相关行业安全、消防知识;

3、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

4、部门及人员的工作内容与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要求;相关安全、消防知识等;

5、事故案例等。

三、站领导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化学危险品安全知识,全体员工必须及时参加,认真学习。

四、员工应经常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五、所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好相应记录。

2、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要求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必须建立由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加油站综合检查由站领导组织各部门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日常检查由安全员不定期进行对现场员工的安全职责、制度落实情况、存在隐患等进行检查。

3、隐患检查的重点放在:

⑴ 各种安全教育、检查记录、经营销售记录、票据的完整情况;

⑵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⑶ 各种电器的使用、线路的敷设是否规范;

⑷ 各种可燃物品是否妥善存放;

⑸ 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情况。

三、各项检查的检查人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违法规章制度的情况要立即予以纠正,对设备设施存在隐患的,要立即报告领导及时解决。

3、消防防火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站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站。

二、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人手续,在站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三、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四、严禁穿带铁钉带鞋进入油气区。

五、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六、严禁未经批准等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罐区。

七、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八、严禁在油罐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九、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十、严禁损坏站内各类消防、防暴设施。

4、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⑴ 在加油站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站长同意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⑵ 站内动火,应明确动火的地点、时间、范围,并须有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

⑶ 进行电、气焊作业,其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⑷ 严禁在油罐、油管和加油机等带油设备上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

⑸ 作业完毕应认真填写作业记录。

5、油罐清洗管理规定

⑴ 加油站清洗油罐,应严格执行油罐清洗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⑵ 严禁人员进入罐内清除油污。

⑶ 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油罐清洗作业,如使用不防爆的油泵抽罐内底油、油污;用普通风扇向罐内吹风;用普通手电对油罐照明等。

⑷ 对从油罐内清出的油污,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6、车辆进出站管理规定

⑴ 车辆驶入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⑵ 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将车辆油箱盖打开,进行加油。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油。

⑶ 拖拉机、摩托车推出加油区后方可发动;

⑷ 严禁在加油站内修理车辆;

⑸ 无关车辆不得在站内停留或绕行加油站。

【第12篇】出租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我队和住户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住户务必遵守执行。

1、 单位设专人负责安全用电管理,每月检查住户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各住户不得阻挠、干涉,应全力配合。

2、 各住户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3、 严禁各住户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私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造成损失由住户自行承担。

4、 各住户不得擅自更改、加装、拆卸供电设施。

5、 住房内无人时要保证一切用电设备处于断电状态,以免发生火灾。

6、 当室内供电设施发生故障,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7、 当天打草当天领取汽油,严禁将打草用汽油存放在住房内,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8、 住户如果使用液化气,请远离火源并及时检查阀门是否漏气,皮管是否老化,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 住户对房屋只有使用权,不得对房屋进行改建,由住户对房屋进行改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住户承担。

10、 不得在房屋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住户承担。

11、 冬天生炉子要做到人走炉灭,晚上睡觉前务必把炉子熄灭,以免发生火灾或煤气中毒。

12、 根据园林处的相关规定,只允许住户住到九月三十号,从十月一号开始各住户需陆续搬离,因此从十月一号到住户搬离前这段时间各住户发生的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均由住户自己承担。

【第13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一、防管理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三、合理使用照明灯、风扇、空调和其它用电器具,禁止私拉电线。

四、使用任何电器用具都要按规范操作,并且定期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电脑室、音乐舞蹈室、课室、宿舍除分工负责管理外,使用者要按规章规程操作。

六、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严禁破坏消防设备设施或以作他用。

七、所有通道不得堆放东西,保证楼梯通道畅通无阻。

八、禁止在校内玩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九、禁止在室内、走廊焚烧垃圾杂物,应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并及时清理。

十、电工持证上岗,严守操作规程。保安员时时提高警惕,勤看勤查勤动手,防患于未然。

【第14篇】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专业版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5、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6、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第15篇】导热油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应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锅炉安装前,使用单位应写出申请报告,持锅炉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全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施工。

10、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1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12、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13、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14、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15、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6、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17、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8、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9、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2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2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责任,按价赔偿。为了确保快速、有序和有效的应急反应能力,企业人员必须熟悉可能产生的各种紧急事故和应急行动。所有员工要接受安全和应急培训,使他们熟悉警报,疏散路线,安全躲避场所等。此外,应急反应组织的成员要求进行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训练和演习。

【第16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部门设立安全领导小组,部长为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领导者,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二、社会治安

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发生。

2、各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要加强安全防范,下班关好门窗,谨防盗窃和破坏活动,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

3、员工在工作场所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严禁打架斗殴,损坏公共物品。

三、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管理规划部。

(2)员工在生产中必须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品、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5)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安全部门负责。

(2)库房管理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办公区安全

(1)各部门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各部门要定期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必须向公司安全部门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办公室;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其余资料由各部门自行保存。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必须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计算机网络安全

(1)公司网络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网络研发中心。

(2)计算机网络安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

(3)严禁任何人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计算机网络给国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6、车辆交通安全

(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2)每个驾驶员用车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严格防范车辆交通安全。

7、物品出门管理

(1)公司物品出门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办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门(包括设备发货)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门证,并主动接受保安部门的检查。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将公物带离公司。

(3)各部门处理废旧物品时,也必须持有公司的出门证。

(4)公司办公室委托各部门综合办公室办理本部门持物出门证。其他部门的持物出门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对外发货须持有公司市场营销部的发货通知单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出门手续。

四、防火及安全用电

1、防火和安全用电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安全员要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及电路,发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修理人员及时维修,以免酿成事故。

2、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并在电源处悬挂断电检修标志,严禁带电操作。凡生产中的带电调试和实验工序要划定作业安全区域,带电作业区及带电设备要设立明确的警示标志,以免发生危险。

3、未经许可,办公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确实需要使用,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以免发生事故。

4、办公及工作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下班时务必关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修理电路及用电设备须有电工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修理电路及电气设备,更不得修理高压电路和设备,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6、使用电、气焊设备要有上岗证,严禁无证操作,以免发生火灾。因工作和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确保安全,铺架临时线路须由电工负责,并经部门安全员检查,确保安全。

7、不得在贴有禁烟标志的车间及办公区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在非禁烟区吸烟时不得乱扔烟头,以免发生火灾。

8、位于各部门责任区的灭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门安全员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可靠,严禁随意移动。发现失效、丢失等立即向公司办公室通报,以便及时处理,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办公区各楼层及生产车间要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乱放杂物堵塞通道、楼梯和门口影响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

五、特殊物品管理

1、生产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执行国家有关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存放、使用。其移动和使用要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公安管理部门申报,相应产品的销售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2、公司贵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确保安全,并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要落实到责任人并要有严格的管理手续,发生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各部门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否则一旦发生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六、事故处理及处罚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同时酌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劳动部门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责任。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责任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经2018年7月2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又一利器。它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实现了制度的与时俱进。

我注意到,新修订的《条例》在内容上较之前有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将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明确写进了《条例》。我感到《条例》补充的这一重要内容,如同“尚方宝剑”,对于我们纪检组来说,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则更加有章可循,更加理直气壮。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它高度体现了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针对性和实践性极强。因此,我认为,作为市纪委的派出机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依规依纪,科学把握、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当前,我组一是要不断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担当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作为,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认真兑现市纪委赋予派驻机构的职责清单,努力提高实践“四种形态”的能力,不断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需要。

总之,我要带领全组同志,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市外侨办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从而进一步提升我们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准度,努力为我市外事侨务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大西安建设提供纪律保障,做出应有贡献!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需货方):

为认真贯彻《药品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90号)及《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保证药品购销的规范性,明确购销药品质量责任,经甲、乙方平等友好协商决定,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销售人员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合法资格的有关证明资料;提供的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甲方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及亲笔签名);提供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2、甲方应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营业执照》(须年检)(正、副本)复印件,提供GSP(GMP)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与企业有关的证明文件;并盖甲方企业红章;

3、甲方提供企业的相关原始印章(不得复印、缩印)、随货通行单(票)样式;提供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4、甲方供给乙方的药品(也包含其他商品)应该是甲方有资格经营或生产,且在乙方经营范围之内;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药品必须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提供同批次的检验报告单(可以是电子版);若是药品生产企业则需提供药品的生产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质量标准等药品合法性资料并加盖甲方企业的相关红印章;

6、整件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药品包装必须符合货物运输要求,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破损,应由甲方负责;

7、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注:本企业对没有检验报告书只有通关单的不予认可);

8、甲方如供应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符合现行实施的《中国药典》或者乙方企业注册地所在省份现行实施的《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质量标准(乙方有跨省经营的分支机构以所跨省份的炮制规范为准),包装的标签上必须标明产地,提供生产中药饮片的企业的GMP证书复印件(加盖供货企业红印章);

9、甲方应对所供药品的质量负责,有些药品若不能直接看到外观性状质量,乙方没有验收到最小单元而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由甲方负责;甲方效期药品的发运一般要求不低于总有效期五分之四时间;总有效期为1年的,其到货时剩余效期不得低于9个月;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但经协商乙方同意的除外;

10、甲方应具有履行协议能力,因证件资料不全或无效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乙方在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行政部门通报,甲方不但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罚款,还应赔偿乙方的名誉损失费;

11、甲方证件中法定项目的变化和提供的药品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及药品包装的改变等,均应以书面资①

料及时通知乙方,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12、甲方应及时答复和处理乙方所提出的有关质量查询,并配合乙方尽快回复解决;

13、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载明乙方注册的仓库地址等;不能全部列出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必须做到票货相符,票据内容涵盖GSP条款中采购记录和验收记录等相关的要求;随货通行单应加盖甲方的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14、甲方必须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5、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药品采用封闭式运输;需低温保存的药品运输过程必须有冷藏设施不间断有效使用,所有提供给乙方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质量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

16、货物送达乙方注册的仓库地址:xx县xx街道xx村xx号;乙方联系电话:xxxx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同样应向甲方提供“一证一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提供采购人员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委托书,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乙方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将到货放置到待验区,对到货的必须实施冷藏药品随到随验,其他到货48小时完成验收,到货后72小时内将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给甲方;

3、乙方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保证存储在适宜温湿度要求的库内,按规定做好养护检查工作,因储存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责任;

三、协议说明;

1、本协议经双方签订按期限生效,协议有效期自年 12月31日;有继续业务往来意愿的,在下一到来前一个月内续签;涉及的药品质量情况以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准;

2、甲乙双方必须讲求信誉,信守协议,任何一方违约时对方均有终止协议的权利,并协商处理好协议执行期间的一切问题;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分别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生效;涉及到本协议的有文字内容的页面,皆应加盖双方印章;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协议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新修订《条例》在第一条开宗明义,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这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对照《条例》规范言行、严格执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指导思想,强调了“两个维护”和“四个意识”。突出了执纪审查重点,增加了“四种形态”,完善了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方式和纪法衔接;在政治纪律上,完善了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定理想信念及对信仰宗教党员的处理规定,强调管党治党的责任;在组织纪律上,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干部选任工作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廉洁纪律上,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监督、对违反规定精神表现作出处分规定,完善了执纪监督中查处的新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要求党员干部管好自己的家属;在群众纪律上,明确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从重加重情节、完善了对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了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保护伞”、搞劳民伤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上,规定了对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对上级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从中或加重处分,增加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舆论造势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生活纪律上,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增加了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配偶失管失教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新修定的《条例》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党的纪律处分工作要严格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在执纪监督中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严格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纪检工作过程中必须努力把握精神实质,用好《条例》这一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

新修订的《条例》是顺应新时代的需要,是应对新形势的需要,是固化新成果的需要。新《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是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时代性,是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纪律建设的针对性,是巩固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纪检工作中,要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关键在于执行,首先,要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把新《条例》当作“工具书”,在实际工作中活学活用,在认真学习思考新《条例》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把握内在规律,形成系统的理论见解,在实际工作中,使出监督问责的“杀手锏”,让纪律带“电”,让监督“长牙”,让制度“生威”,真正推动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在自我约束中,把新《条例》当作“高压线”,在对照中做到常筑常严。新《条例》是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的“戒尺”,要时刻对照《条例》要求,不断进行自我扫描,及时发现漏洞、打好“补丁”,自觉践行新《条例》,以此约束自己,争当遵纪守规的践行者。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1、每次大教研活动预留十分钟左右时间作为教师畅谈事件,教师可在这一时间段内,畅谈自己对教育思

想、教育理念的认识和和实践体会或提出困惑。

2、每位教师都有在十分畅谈中发表自己见解和看法的权利和义务。

3、十分畅谈的主讲教师要在活动前做好书面和资料准备。

4、大教研组长要对每次的十分畅谈的内容应预先了解,预先准备,做到有目的、有预设、有预约,

有要求,以确保十分畅谈的效果。

二、网上教研制:

1.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运用网上交流等方法提高交流的密集度、扩展度和效度。

2.固定集体上网教研时间(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晚上8:00--9:00),以确保活动的参与度。

3.教研组长对教师上网教研的情况进行考勤,教师如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应提前并提请教研组长备案。

4.大教研组长应于网上教研活动的前一周在教研板报上公布研讨主题、内容和要求。

5.除固定网上教研活动外,各年级组可根据教师需求由组长或组员发起不定期的网上研讨活动,教研组

长应对该活动进行记录、分析和归纳并为教师提供服务。

6.对于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随时进行网上教研活动。

三、组长轮岗制

1、根据小教研组长的实际和意愿,每位教研组长都可在大教研组长岗位上轮岗,时间为三个月到一个学

期,通过轮岗不断提高自己设计、组织教研活动的能力。

2、园长、大教研组长在小教研组长轮岗期间要对教研组长工作进行指导,通过教研活动备课、组织实施

分析和活动后的反思等提升教研组长的综合能力。

3、轮岗的教研组长要在一周前将大教研活动将计划准备好活动计划,在集体讨论后完善计划,活动后进

行分析,做到教研活动的三阶段二反思。

4、教研组长可运用园教研组长轮岗的方法,在自己轮岗期间,在级组中产生推荐一位教师作为小教研活

动的主持者,以提高组员的教研活动组织能力。

5、教研组长在轮岗期间应履行大教研组长工作职责并享受大教研组长津贴。

6、每学期结束园长、教研组长共同对轮岗活动进行交流、总结。

四、现场指导制

1、园长和教研组长要关注教育现场,注重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对教师的指导和服务。

2、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园长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法,坚持进班指导教师的实践活动。

3、充分发挥十佳青年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同伴互助作用,对教师的先进经验应通过展示、示范等方法

及时辐射,以扩大收益面。

4、在指导过程中,园长对教师的困惑应通过合适的方法进行释疑解惑(双向互动等),同时,对教师的

教育教学能力、态度、进步度和效果进行评价。

五、课堂实践制

1.每位教师每学期都要进行不同层面的课堂实践活动(级组研讨课、大教研组好课推荐、园级、支部以

及区级以上的公开活动等)。

2.师徒带教应以课堂实践为主要形式,师傅应在带教期间向全园公开课堂实践活动1次以上,徒弟则作带

教成果汇报展示,其效果作为评定带教成果的依据之一。

3.对集体研讨活动和汇报展示活动的过程相关责任人应进行录像和做好相应的资料积累,以便留下研讨

轨迹,为今后的研讨活动提供可利用的资源。

4.课堂实践活动后教师应对活动进行反思,以便于自身和他人进一步改进教育行为。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框架下引领我园教师不断完善专业知识结构,提升幼教专业技能与保教工作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围绕20**年幼儿园工作计划和上级领导对校本研修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开展好我园的校本研修工作,做好日常教研、课题研究及教师培训工作,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特制定20**年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引领教师专业成长,结合市级课题《桐城民俗文化在幼儿园课程中的开发和应用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实践性知识、发展性知识、研究性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较为完整、系统的校本研修工作满足学校和教师的实际需求,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校本教研内容

1.五大领域教育教学活动的深化研究。各位教师继续深入学习《指南》,将五大领域32个教育目标,87条教育建议全部内化于心,在日常的一日各个环节中深入贯彻执行。

2.幼儿园区域活动研究。各个班级要继续开展区域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在区域材料的投放,活动内容的深化,区角规则的遵守,幼儿活动的组织等方面要精益求精深入思考和研讨,让区域活动材料和这种小组游戏活动形式更好地辅助配合五大领域、课题研究和主题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3.集体备课研究。教研小组每周一次(每周四上下午)说课研课活动必须坚持。开展各年级组的集体备课活动,以课题研究为切入点,深挖课程资源,进行一课多研,课前课后研讨活动。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损失的范围包括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其中直接损失主要指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和为此支出的费用,间接损失主要包括了守约方预期利润。合同优势方一般希望将损失范围尽量扩大和模糊化,涵盖预期利润,给予对方一定的心理压力,也保证对方一旦违约,自己可以获得足够的经济补偿。而合同劣势方则希望将损失范围尽量界定清晰和明确化,有时候会要求界定损失的上限等,使违约责任控制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531号),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对自购物资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自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库为主原则;

(四)数量控制,生产性企业为主原则;

(五)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 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金修

副组长:陈廷章

成 员:金文成、张传亮、邓建正、杨红慧、陈薇、徐晓光、骆朝军、王小成、马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评定、审批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退出;

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

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建立健全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收录和维护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新修订药品GSP现场检查问卷(题库)

一、填空题

1.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无 的,不得经营药品。

2.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 经营药品。

3.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 的行为

4.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 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5.企业各岗位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 和。

6.企业应当具有与其 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7.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 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8.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由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9.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10.企业应当将药品销售给 的购货单位,并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11.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 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12.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紧急救治等特殊情况,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形,企业可采用 方式购销药品。13.企业应当根据药品的 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14.记录及凭证应当至少保存 年。

15.企业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6.企业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建立药品召回记录。

17.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

18.药品经营企业违反 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19.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 起开始施行。20.企业的质量方针。

二、选择题

1.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完整的。

A.购进记录 B.销售记录 C.购销记录

2.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 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A.冷藏 B.冷冻 C.防潮 D.防虫 E.防鼠 3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的,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中应当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接受培训的人员。

A.法律培训 B.法规培训 C.专业知识培训

4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A.质量目标 B.质量方针 C.质量要求

5.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A.质量目标 B.质量要求 C.质量目标和要求 6.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符合。

A.法规要求 B.相关要求 C.企业实际

7.企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符合企业实际。文件包括 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

A.质量管理制度 B.部门及岗位职责 C.操作规程

8.企业应当 参与质量管理。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A.关键人员 B.部分人员 C.全员 9.企业的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A.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B.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 C.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D.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10.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 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A.质量风险 B.质量安全 C.药品包装 11.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A.责任人 B.主要责任人 C.次要责任人 12.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应当按照 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A.质量管理制度 B.文件制度 C.文件管理操作规程 13.数据的更改应当经 审核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更改过程应当留有记录。

A.总经理 B.董事长 C.质量管理部门 14.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涉及企业经营和管理数据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储存并。

A.按日备份 B.按周备份 C.按月备份 15.企业应当采用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采取 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防止过期药品销售。A.近效期预警 B.定期预警 C.到期前1天 16.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A.怀疑为假药的,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应当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C.对不合格药品应当查明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17.药品发生哪些情况时不得出库,应该及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

A.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B.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液体渗漏 C.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18.企业应当制定冷藏、冷冻药品运输,对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设备故障、异常天气影响、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能够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A.应急预案 B.制度 C.路线 19.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A.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 B.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 C.近效期的

20.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A.变质的 B.被污染的 C.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三、问答题

1.企业负责人的法定职责是什么?质量职责是什么?

2.企业高层(业务副总等)的岗位职责是什么?有哪些相关的质量职责?

3.企业应当遵守哪些药品监督法律法规?

4.企业不得从事哪些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的行为?

5.企业为确保药品质量应配备哪些设施条件,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员工群体的多样性,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变得愈发重要。只有通过不断的调整和改进,才能使公司规章制度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和员工需求。本文将以"修订公司规章制度"为标题,详细、具体、生动地探讨这一话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为什么要修订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基石,它规定了员工的行为准则、权责利益,以及各项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壮大,旧有的规章制度可能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情况,构成了一系列问题。比如,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公司需要更加灵活和快速地应对变化,而传统的规章制度可能过于僵化,导致决策缓慢、行动不便。此外,员工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特别是新一代员工更加注重工作与生活的平衡,需要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因此,修订公司规章制度就成了必要的举措。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如何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首先,需要进行全面的规章制度评估。通过组织内部的调研和员工的意见收集,了解旧有制度的优缺点,以及员工对新制度的期望。这次评估需要全员参与,包括管理层和基层员工,以更全面地了解现状和需求。其次,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修订的重点和原则。比如,是否需要更加灵活的决策流程、更加明确的权责利益分配、更加人性化的福利政策等。在确定了修订的重点后,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修订小组,负责具体的修订工作。这个小组应该由公司中的各个部门代表组成,确保修订的全面性和权威性。同时,应该邀请专业人士参与,提供专业的法律和商业意见。修订过程中,要注重与基层员工的沟通和反馈,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修订后的规章制度如何实施和监督。一方面,需要明确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确保修订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完成。此外,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帮助员工了解新制度的内容和变化,确保员工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新制度。另一方面,应该设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督。这包括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流程,以及定期的制度检查和评估。同时,应该鼓励员工提供意见和建议,以不断完善和优化规章制度。



综上所述,修订公司规章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举措。通过全面的评估、明确的修订重点和原则,以及有效的实施和监督,能够使公司规章制度更加符合现实情况和员工需求。只有不断调整和改进,才能使公司更加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活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1、 时间:2012年3月31日

二、 地点:双塔烈士陵园

3、 参加人员及活动前准备:

1参加人员:国泰君安全体员工

2与烈士陵园管理人员联系,讨论相关事宜,包括活动时间和持续时间

三。安排职工扫墓的交通问题

4准备相关物品,安排专人记录、拍照

四、 活动主题:“继承传统文化,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党的纯洁性教育,重温党的誓词。

五、 活动流程:

1公司全体员工以x点和x点在公司集合

2. 扫墓流程

a. 范总致辞

b. 向烈士鞠躬

c. 敬献花圈

d. 默哀,全体肃静,默哀三分钟

e. 敬献小白花

f、 开展党的纯洁教育,重温党的誓词

下面请党支书带领大家宣誓:

今天我们全体人员在此宣誓: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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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注意事项

1出行过程中注意安全,服从领导。

2.活动当天注意着装

三。活动中的态度要庄重庄重

4. 要求部分人员写活动感想,并与活动**一起报交“三晋风”编辑部;

5. 做好活动简报。

七、 所需物品明细

花圈,小白花,党支部和团支部的标志

国泰君安山西分公司综合办

2012-3-14

★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篇1: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制度<\/h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3职责 3.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车间、部门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4管理 4.1安全规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4.1.1安全保卫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1.2各车间、部门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变更,适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安全保卫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车间、部门根据危险源识别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应急预案。 4.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 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制定发放范围,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3.1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时机和频次。 正常情况下,应五年修订一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修订: 4.3.1.1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 4.3.1.2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3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 4.3.1.4危险源发生变化; 4.3.1.5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6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4.3.1.7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3.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评审。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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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3职责 3.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车间、部门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4管理 4.1安全规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4.1.1安全保卫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1.2各车间、部门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变更,适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安全保卫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车间、部门根据危险源识别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应急预案。 4.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 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制定发放范围,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3.1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时机和频次。 正常情况下,应五年修订一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修订: 4.3.1.1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 4.3.1.2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3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 4.3.1.4危险源发生变化; 4.3.1.5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6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4.3.1.7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3.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评审。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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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制度<\/h2>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每三年进行评审和修订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进行,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由厂主管领导组织厂技术人员、班组长进行,由生产部门组织全面修订的审核工作,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3、公司的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有制度缺陷时。

三、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

1、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3、有新、改、扩建项目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安全操作规程有缺陷时;

5、对制度性安排存在重大缺陷或与实际要求不相符时。

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定期修订,由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并监督制度的实施。修订过程,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五、安全操作规程的日常性修订,由厂主管领导组织厂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安环部门对日常性修订进行技术指导。

篇3: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制度<\/h2>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篇4: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h2>

1、目的: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所有岗位。

3、责任者: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

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4.7公司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篇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h2>

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一线的用风量。

2、熟悉压风机及附属设备的构造、性能、供电系统等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对设备运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经常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尽快处理。

4、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由他人代替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实事求事地将本班运转情况填写清楚,不能隐瞒事故,否则,造成后果山当班人自己负责。

6、保持设备和室内外的整洁。

篇6: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h2>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各工种职工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避免违章作业,减少人身、设备和财产损失,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操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小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安全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成员有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公司各单位都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和考核小组,公司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小组每月对各单位的学习贯彻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度进行总结评比,进行兑现奖惩。

二、操作规程依据标准

公司所有上岗人员均以20XX年12月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学习使用标准,原操作规程与本操作规程有抵触者,以此操作规程为准。

三、各工种学习内容

结合我公司实际,立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及爆炸材料等6个专业,93个岗位工种实行对口学习,并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要求公司员工人人力求弄懂、学通、学会、学精。

四、学习上岗要求

1、公司干部员工分专业、分岗位、分工种,针对各自的岗位、工种对口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一律停止工作,继续学习,待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每周星期一各单位必须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本单位技术员主持,公司考核小组派人参加负责监督考核,对不参加学习者一律停止工作,补课学习,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新招员工必须到公司培训中心参加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的学习,待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4、凡调动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到培训中心重新参加操作规程的学习,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凡未参加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上岗工作的员工,一经查出,立即停止工作,并对有关安排上岗工作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五、操作规程的落实考核

1、安全科对不按时学习的单位,一次性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并及时进行补习。

2、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个人每次罚款10元。

3、对学后理论不能联系实践且未按操作规程现场作业的按“三违”论处。

4、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对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篇7: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h2>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

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

3.2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

3.3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班组、班组对本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4、程序

4.1制订程序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4.1.2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4.2内容

4.2.1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物品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1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评审

4.2.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2.2主要负责人负责我厂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

4.2.3主要负责人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2修订

4.2.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其他相关事项。

4.2.2文件修订形式

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5宣传培训

4.5.1安全科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篇8: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制度<\/h2>

为保障升降机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各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货物装卸人员在管理、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

1、 升降机严禁超载及载人使用,必须有专人操作管理。

2、 运送货物要摆放均匀,不能过于偏载以防止货物在运行中滑落或倒塌。

3、 升降机所有层门必须关门到位,并与电气开关可靠接触,插上锁钩,否则有可能造成电气安全装置不动作,升降机将无法运行。

4、 升降机到层作业完毕后,须把层门关到位,便于后者使用。

5、 操作工应在目的地楼层操作,便于观看运行状况,不得在其他楼层操作。

6、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升降机有异常声音和不良现象时,应松开按钮并切断电源,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7、 非专业人员不得修理升降机,严禁短接各线路和开关以及手动接触器。

8、 升降机出现故障时,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保人员,不得带病运行。

篇9: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h2>

1、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自己的小组座位就座,

2、学生实验应在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3、实验前要对照实验内容,清点实验器材,并了解所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

4、实验过程中,不准离座、窜位、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5、进行教学实验时,应做到精神集中,认真听讲;实验过程中,严禁乱碰、乱摸实验室及实验台的各接线端头,以防止触及电源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6、实验电路安装接线完毕,必须认真检查后,经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复查才允许通电。

7、实验过程中如需重新安装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操作,

8、在接入电源时,必须认真小心操作,严禁人体触及带电部分,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触电事故。

9、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其它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10、实验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将仪器设备整理好放在桌面,保持整齐,并由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检查验收后方可下课离开。

11、应保持实验台、实验设备的整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废纸杂物。

12、实验室内一切物品及工具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装和拿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并照价赔偿。

13、任课老师下课后,要及时填写本次实验情况记录。

篇10: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h2>

为进一步规范各工种行为,实现规范化操作,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减少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保障现场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工种上岗必须具备上岗条件,并熟悉本岗位安全规定,掌握或了解与本岗位相关的其它安全规定。

二、各工种要明确本岗位的操作程序及安全操作规定,并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执行,严禁违反操作程序施工,否则罚款50元,停止作业。

三、特殊工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或操作证过期或失效使用,否则停止作业,罚款50元。

四、各单位不准随意调换工种,确需调换工种时必须提前申请,经工资等部门批准,培训合格符合上岗条件后,方准上岗,否则不准上岗,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对区长、书记、技术员各罚款50元。

五、各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每季度要制定《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计划及配档表,工区技术员按计划及配档表内容进行组织职工学习,并建立学习记录。

六、技术管理部门要定期抽查职工对操作规程的学习情况,并将学习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七、违反操作规程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害和危险:

1、采煤:爆破时不按正规程序操作易造成爆破效果差,煤尘飞扬,打倒支柱,造成冒顶等危害和危险,支柱时柱排距较大,降低支柱密度,支柱初撑力不足,造成顶板下沉;回柱时违反程序,造成滚矸,危及人身安全;机组司机不送水开机,造成电机过热,无防尘水,易损坏电机,煤尘飞扬;泵站司机不正规操作,易引起泵站压力不稳定,乳化液温度过高,支柱初撑力不足等危害。

2、掘进:打眼时不正规操作易造成煤岩尘飞扬、卡钻、断钻杆等危害,爆破时不按程序操作易造成煤岩尘飞扬,爆破效果差,打倒棚子,成形差,片帮等危害;扒装时易造成拉倒棚子,钢丝绳抽人等危害;支护时易造成背帮背顶差。

3、变(配)电所值班员及检修工、各类电工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可能导致误送电、检查、检修、施工质量低,造成个人和其他人员触电人身事故,设备工作效率低,甚至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主风机、水泵、压缩机等司机不按操作规程可能导致设备运转不正常,损坏设备,效率低,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安全,机械维修工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可能会导致设备维修质量差,损坏设备,甚至造成设备不能用或起相反的使用,也容易造成人身事故,影响生产系统的正常生产和安全。

4、运输:运输过程中,各类工种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可能会导致断绳、跑车、机车掉道,触电事故,皮带跑偏、撕裂,设备的损坏、机械伤人事故,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安全。

5、通风、各类工种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可能会导致数据不准确,漏报、误报、通风设施不合格,或不能正常使用,不能发挥其作用,导致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瓦斯、煤尘超限、老空区发火,事故抢救不得力,极易造成煤尘、瓦斯爆炸和火灾的发生,极易造成人员窒息事故和身体健康,极大地影响现场的安全的生产。

6、地质测量工:地质测量工的工种不按规程操作可能会导致地质、水文资料不全、不清楚或不准确,巷道偏离设计、工程质量低劣,极易造成透水、顶板透巷等事故,影响正常施工和矿井安全。

7、爆破材料工:该工种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可能导致爆破材料丢失、损坏,炮器质量差或不能使用,影响爆破效果,也容易造成爆炸事故和误判事故,影响社会稳定。

八、由于现场职工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低劣不符合标准的,要强制其反工,并按有关考核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事故的要按矿奖罚管理办法追究其责任。

九、其它按《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规定执行。

篇1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h2>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1、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

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

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2、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三、操作规程的修订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篇12: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范本<\/h2>

1、 目 的

为了进一步搞好班组安全达标,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项目部班组建设。

3、 职 责

3、1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组长、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

3、2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班组前安全活动的情况负有指导、督促的责任。

4 、制 度

4、1 班组每天必须开展上岗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2 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和出席情况应明确班内逐日记录,备查。

5 班前活动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5、1 交底要做到有针对性和及时性,可从“五看”着手:看“天”、看“地“、看“人”、看“物”、看“对象”。

5、2 必须要求个人上岗安全自查:查安全意识、查自身安全风纪、查同接受任务相应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齐全。

5、3 必须开展操作岗位安全设施检查。每日上岗操作前要求每位成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设施作例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采取必要措施后才能开始工作。

5、4 严禁带有不安全因素上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好安全带等。

5、5 接受各分项任务时,必须有项目部技术书面交底,否则不得施工作业。

6 权 利

6、1 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6、2 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6、3 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如班组处理不了可及时上报。

篇13: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范本<\/h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检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项目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也可将这三类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施工队伍安全巡检每月不得少于4次。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情况确定。

第五条 安全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 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向项目安领导小组汇报并发文通报下属施工队,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安保科。

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

第七条 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附:检查表。

第八条 安全检查组成员应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

第九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保障措施。同时各施工队必须将整改情况向项目安保部作书面汇报。

第十条 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时,应按有规定当场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处罚,直到停工整顿。

第十三条 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 受检单位应支持配合安全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查各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 检查时间安排:项目于每月末对各施工队伍检查一次;各施工队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组成:

项目: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安保部为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部门。

各施工队伍:各施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施工队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班组及工区:由班组长、作业队长组织现场安全员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检查方式

项目的安全检查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

2、专业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场所进行检查。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开展检查。

4、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

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

检查方法

1、首先由各级领导组织布置,成立安全检查组。项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2、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形式了解情况,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产中异常情况。

3、现场检查。查遵章守纪,查设备运转情况。依照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

4、坚持查改结合。通过检查的手段,达到整改安全隐患的目的。

5、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隐患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

第二十条 检查出的隐患处理: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分类排队,整改时采取相应办法。

1、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查的单位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立即停工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促使安全隐患迅速整改。改完之后立即通知检查组前来复查,经检查组检查合格并经批准后才能复工。

2、限期整改问题: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客观条件和困难,如购置物资设备或组织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设备、材料、人力、执行者、监督者、保证按期完成。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限期整改。

、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三定”、“五不准”。

1、三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落实整改。

2、三不准:

① 应由队伍个人整改的不准推给队伍负责人。

② 应由队伍负责人整改的不准推给主管。

③ 应由施工队整改的不准推给项目经理部。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搞好复查工作。

对签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安全隐患,检查部门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彻底或有革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凡不认真整改者,对其主要责任者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签发停工令。

1.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2.注塑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6.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和制度范本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8.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9.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0.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篇14: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制度<\/h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工怍,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1、公司级负责人的培训:

公司级负责人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都必须轮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安全资格证后上岗。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与行政管理干部,他们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化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全面素质和安全素质。

3、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培训:

特种作业是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及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非煤矿山包括以下工种:电工、金属焊接工、和矿内工程机械司机,

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行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一定时间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

新进公司的作业职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对新工人要安排老岗位工带领,进行现场操作,学习3个月后,新工人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5、全员安全教育: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子20小时。

6、换岗工人安全教育:

调换工种以后工人对所从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对操作规程和技术不了解,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对他们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所有新岗位的责任、制度及操作规程。

7、“四新”安全教育:

当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时,必须对从事该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教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使工人能够独立操作、安全生产。

篇15: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h2>

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一、学校每季度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积极进行整改。

二、日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工作重点检查。

三、对学校用水、用电、用气、教学器材等相关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四、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经检查负责人和隐患部位负责人签字后,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五、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无隐患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隐患多漏洞大,又不积极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

篇16:安全生产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h2>

挤塑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穿戴好防护用品,方准操作本设备。

第二条、电源合闸时,应检查电器热控是否灵敏可靠,热电偶指示温度是否正确,出现问题请维修人员排除,严禁操作工人乱动。

第三条、开车时应检查主机减速箱,牵引无极变速箱,收线无极变速箱润滑是否正常,风机通风是否良好。

第四条、开车前要注意各段加热温度,是否达到工艺要求的实际温度,保温时间要足够,初次加温时间保温不得少于3小时。

第五条、不得在塑化不好,烧焦有老化的情况下进行挤出生产,以防事故发生,发现上述问题立即设法排除。

第六条、车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严禁高速起车,观察仪表上指示的电流值与温度是否正常,以防电流过大,引起加热器过烧。

第七条、升降线盘时,要注意升降极限位置,不得过高或过低,有电器限位时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条、往料斗中加料时,注意金属物不得进入并严禁用螺丝刀或金属棒捅料压入螺杆内。

第九条、检查干试机周围,应配备橡胶绝缘垫板,否则不准开车。

第十条、开车前应检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电阻应定期测定,不得高于4欧;设备是否有杂音等异常现象,如有问题修好再用。

第十一条、禁止用手去触摸干试机之高压电器,电气线路或接地线部位。

第十二条、线芯上有水禁止开车。

第十三条没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触摸绝缘线芯导线接头及裸露部分;高压击穿后线芯要先行采取放电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条、开车与停车要由技术熟练工人指挥,避免误操作造成危险。

第十五条、配备软化设备、塑胶机台的,操作人员不能任意移动、调整电器和机械设备;更不能用手扶摸导线、电导轮,铜导管部位。

第十六条、开车结束后,应把电源、水源、气源全部关闭,操作手柄复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记的记录。

混料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在清理料斗时应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条、混料转变时必须注意电源线路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第三条、混料时严禁湿手闭合混料机的电源开关,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第四条、混料完成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磨粉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开动磨粉机前,应检查所有检修门关闭是否严密,调整好风机和主轴的转向,排气阀应处于全开的位置。起动主机后,应立即加料然后开大风量阀门,在保证进料口不向外喷粉的前提下应尽量关小排气阀。接着再调正成品细度。带有颚破和提升机系列开机前应检查破碎机的颚板间隙是否符合进料粒度尺寸,调整分析机转速应达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顺序开机。

1、开动斗式提升机

2、开动颚式破碎机

3、待料仓存有物料后,启动分析机

5、启动主机,在启动主机瞬间即启动电磁振动给料机。此时磨粉工作即为开始。

操作顺序简易表示如下:

“启动”提升机===破碎机===分析机===风机===主机===给料机。

停机时应按以下顺序关闭各机:

1、先关闭给料机停止给料

2、给一分钟后停止主机

3、吹净残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风机

4、最后关闭分析机

停机顺序是:

给料机===主机===鼓风机===分析机

注:提升机输运料至料仓的过程中,先停止破碎机而后停止提升,此项应由储料量而变动。磨粉机在正常工作时不准随意加油,要确保生产安全,磨粉机在任何部分发生不正常噪音,或负荷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以免发生重大事故。再继续开机时必须将磨机内余料取出,否则开机时电流过大,影响启动。

篇17:定期汇报制度<\/h2>

定期汇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常规工作规范抓,重点工作重点抓”的工作思路,增强工作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要工作通报、公示制度

1.行政例会、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

2.评模、评优、职称评审推荐、年终考核等重要事项要及时公示。

3.督导结果于每月底25日前公示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报校长。

4.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在每月教职工例会通报。

5.办公室及时通报学校获得的荣誉和各处室、系上报的教师、学生荣誉、先进事迹、榜样行为。

6.各处室、系有重要事项公示,需经校长审批,办公室盖章方可进行。

二、处室重要工作上报、汇报制度

1.各处室、系组织全校性活动、大型会议、重要活动要及时上报办公室。

2.教师、学生获得荣誉、先进事迹、榜样行为要及时上报办公室。

3.各处室、系有重要、紧急事项、各项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按规定需要上报的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上报。其中属重要、紧急事项需上报的,原则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上报。

4.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及时汇报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外的重大问题,要事先请示分管领导或校长,事后报告处理结果。

5.每周行政例会前,各处室、系主任要将上周工作情况汇报给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

6.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结果等及时上报办公室。

7.处室之间,经沟通协商后,仍有不同意见的事项上报分管领导。

8.人事调整或聘用教职工、购置固定资产或办公用品要报告校长。

三、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

紧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上报或不按时上报、请示的,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查实,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四、及时处理

接到下级请示报告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应及时处置,如属人为因素不及时处置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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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常规工作规范抓,重点工作重点抓”的工作思路,增强工作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要工作通报、公示制度

1.行政例会、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

2.评模、评优、职称评审推荐、年终考核等重要事项要及时公示。

3.督导结果于每月底25日前公示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报校长。

4.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在每月教职工例会通报。

5.办公室及时通报学校获得的荣誉和各处室、系上报的教师、学生荣誉、先进事迹、榜样行为。

6.各处室、系有重要事项公示,需经校长审批,办公室盖章方可进行。

二、处室重要工作上报、汇报制度

1.各处室、系组织全校性活动、大型会议、重要活动要及时上报办公室。

2.教师、学生获得荣誉、先进事迹、榜样行为要及时上报办公室。

3.各处室、系有重要、紧急事项、各项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按规定需要上报的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上报。其中属重要、紧急事项需上报的,原则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上报。

4.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及时汇报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外的重大问题,要事先请示分管领导或校长,事后报告处理结果。

5.每周行政例会前,各处室、系主任要将上周工作情况汇报给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

6.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结果等及时上报办公室。

7.处室之间,经沟通协商后,仍有不同意见的事项上报分管领导。

8.人事调整或聘用教职工、购置固定资产或办公用品要报告校长。

三、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

紧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上报或不按时上报、请示的,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查实,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四、及时处理

接到下级请示报告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应及时处置,如属人为因素不及时处置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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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修订心得感悟 ★

衡量一种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

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表示,我国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制度,是定国安邦的根本。公安部、安全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干部职工认为,全会总结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13条显著优势,全面反映了我们党在长期治理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深刻揭示了中国发展奇迹背后的制度逻辑和优势。

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

从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到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国家民委、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干部职工认为,这些显著优势系统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重大问题,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供了基本依据。

中央统战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干部职工表示,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要继续沿着党和人民开辟的正确道路前进,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中联部、外交部干部职工认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期保持稳定两大奇迹,充分证明了我们的制度优势。面向未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挥和增强我们的制度优势,一定能创造出新的更大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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