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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密制度(汇编十一篇)

2019-12-29 档案保密制度

档案保密制度(汇编十一篇)。

▰ 档案保密制度 ▰

工资保密制度

工资保密制度(一):

薪酬保密制度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保密制度(二):

公司员工工资保密暂行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和潜力的体现来到达自己所期望的工资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资保密制度,让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对公司每月所发放给本人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向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询问,暴力等)打听同事的工资。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做好员工工资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当员工存在轮换岗位、升降职等状况时,对原有和现有的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状况都有保密的义务。

5.员工对所发工资存在不明之处时,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或向人力资源部主管薪酬负责人咨询,不得自行理论。

以上制度是从对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出发的,请大家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处置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开自己工资的处以500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2.特意打听他人工资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非特殊需要泄露员工工资的记过一次,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的处以1500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对上述制度及处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本该制度于2011年2月21日起执行,期望全体员工及各部门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用心配合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

xx公司

2011年2月11日

工资保密制度(三):

薪资保密制度

1.0目的:

为营造公司和谐氛围,令全体员工能更快乐地工作,规范员工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机密不外泄。

2.0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制度适用于监督全体员工的薪资保密行为、违约处理等过程。

3.0定义:

薪资作业人员: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等各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财务

人员。

4.0权责:

综合部主办,其它相关部门协办。

5.0资料: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全体员工不准打听其他同事的薪资水平;

5.1.2全体职工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3任何员工发现薪资泄密状况都务必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做及时、有效处理。

5.2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实施方法:

5.2.1由综合部向全体员工宣导本薪资保密制度,并实时监督与控制;

5.2.2由财务部保存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存过程不泄密;

5.2.3加强薪资作业人员及薪资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

程不泄密。

5.3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作以下规定:

5.3.1薪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新进员工定薪、员工调薪过程、薪资资料保存过程、薪资核算过程、薪资发放过程、薪资资料查阅过程等;

5.3.2新进人员经本部门或本分店相关负责人确定薪资后,须在第一时间将薪资资料交于综合部,综合部做好有效保密管理;

5.3.3调薪资料(包含转正调薪、每年1月与7月公司普调薪资等)经核准后,应由财务薪资核算员统一保存,并进行有效保密管理;

5.3.4除总经理、区域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其他部门/分店人员薪资资料;

5.3.5财务人员在发放薪资时应保证薪资保密。

5.4为规范员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现作以下规定:

5.4.1各部门负责人在与本部门员工确定薪资时,应及时宣导薪资保密意识,并签订薪资保密协议书;

5.4.2新进人员入职后,由综合部在职前培训中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并签订薪资保密协议书;

5.4.3综合部应不定期深入到员工当中了解薪资保密状况,并对违反本制度者做出相应

处理;

5.5为确保公司薪资保密制度得以实施,现作以下规定:

打听同事工资者,一次处以违约罚金人民币200元;泄露工资机密者,一次处以

违约罚金人民币300元;员工因不谨慎而泄露其工资条等基本信息者,一次处以违约罚金人民币300元;管理者因管理不当而泄露工资机密者,一次处以违约罚金人民币500元;薪资作业员操作不当泄露工资机密者,一次处以违约罚金人民币500元;凡打听、泄露工资机密双方当事人,除处以相应罚款外,将工资待遇高的当事人工资降低与工资待遇低的当事人同一工资标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职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6.0相关文件资料:

《薪资保密协议书》

7.0相关记录表单

《薪资保密制度及协议书阅读签收表》

总经理签批(日期):

工资保密制度(四):

员工工资保密协议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工资保密制度(五):

员工工资保密暂行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和潜力的体现来到达自己所期望的工资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资保密制度,让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具体制度如下:

1.对公司每月所发放给本人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听同事的工资。

3.人力资源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应做好员工工资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当员工存在调岗、升降职等状况时,对原有和现有的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状况都有保密的义务。

5.员工对所发工资存在不明之处时,可向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咨询,不得自行理论。

以上制度是从对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出发的,请大家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处罚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开自己工资的处以50元的罚款。

2.特意打听他人工资的处以100元的罚款。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非特殊需要泄露员工工资的,处以100元的罚款。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岗位或职位工资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本该制度于年月日起执行,期望全体员工及各部门严格遵守,用心配合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

人力资源部

2011年2月11日

工资保密制度(六):

薪资保密规定

一、目的:

为实现薪资规范化管理,保守公司经营秘密,维护公司稳定的工作氛围,持续良好的激励环境,人资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制度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保密规定:

1、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他人的薪资状况;

2、所有个人因薪资问题查询薪资表的,人力资源部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资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员。

四、奖惩措施

公司所有员工不得随意透露自己的薪资状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罚款,连续三次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XXXX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5年6月3日

工资保密制度(七):

薪金保密制度

一、目的:

1、1、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二、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办法适用于监督全体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

2、3、本办法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定义:

3、1、薪资作业人员: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调阅的各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财务人员。

四、权责:

4、1、〈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审批——总(副)经理

4、3、〈薪资保密管理办法〉执行——全体职工

4、4、〈薪资保密管理办法〉监督——总(副)经理及财务部

五、具体资料: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薪资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5、1、2、全体职工不打听别人的薪资水平;

5、1、3、全体职工不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4、任何职工发现薪资泄密状况都能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处理及时有效。

5、2、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并由财务部监控其实施状况;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体职员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并实时监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专人用专柜、专匙保存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存过程不泄密;

5、2、4、加强薪资作业人员及薪资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程不泄密。

5、3、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作以下规定:

5、3、1、薪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新进职工定薪、职工调薪过程、薪资资料保存过程、薪资核算过程、薪资发放过程、薪资资料查阅过程等;

5、3、2、新进人员经权限主管确定薪资后,须在第一时间将薪资资料交于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处;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接到新进人员薪资资料后,将薪资资料保存于薪资资料专用柜;

5、3、4、调薪资料(包含转正调薪、周年调薪等)经核准后,应由薪资核算员统一保存于薪资资料专柜中;

5、3、5、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调阅本部门人员薪资资料时,须经总(副)经理核准,否则,人事专员有权不予受理;

5、3、6、除总(副)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其他部门人员薪资资料;

5、3、7、财务人员在发放薪资时应保证薪资保密。

5、4、为规范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现作以下规定:

5、4、1、各部门负责人在与新进人员确定薪资时,应及时宣导薪资保密意识;

5、4、2、新进人员入职后,由人事行政部在职前培训中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必要时要与员工签订薪资保密协议;

5、4、3、人事行政部应对全体在职职工进行薪资保密制度的培训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会不定期到职工当中了解薪资保密状况;

5、4、5、公司制定薪资泄密举报制度,欢迎广大职工参与检举薪资泄密状况,并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5、5、为确保公司薪资保密制度得以实施,现作以下规定:

5、5、1、凡因薪资作业人员行为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

5、5、2、薪资作业人员主动造成薪资资料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即时开除处理,必要时可追加经济职责赔偿;

5、5、3、全体职工不得询问其他职工的薪资状况,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处理,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第三次即开除出公司;

5、5、4、全体职工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资资料,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处理,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第三次即开除出公司;

5、5、5、职工主动散播自己的薪资资料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立即开除处分,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5、6、公司欢迎广大职工揭发、检举薪资泄密事件,凡检举薪资作业人员违反薪资保密制度,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检举人记小功一次;凡检举职工有散播自已薪资资料或询问他人薪资资料者,一经查实,给予检举人嘉奖一次。

六。制定、变更与作废:

6、1、本办法为公司薪资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编写,经总(副)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6、2、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实施。

工资保密制度(八):

薪酬保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利益,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薪酬保密管理,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财务总监、薪资专员以及参与工资核算、审核、审批的相关人员可知晓本公司全体员工薪酬,分管副总可知晓其分管序列员工薪酬,其他人员均无权知晓他人工资、档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节薪酬资料管理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处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第五条员工不能将自己的薪酬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酬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第六条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七条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⑴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工作;

⑵人力资源部设专人负责对薪酬进行解释和管理,其他部门(财务除外)和个人无权对薪酬进行解释。

2、计划财务部

⑴计划财务部需指定专人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透过财务系统查询或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⑵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本部门涉及的薪酬项目(如保险金、福利、加班工资等),但不得解释、透露其它本部门未涉及的薪酬项目;

⑶计划财务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第三节保密程序

第八条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⑴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⑵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⑶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⑷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它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⑴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薪酬表报送计划财务部审核时,务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财务部负责人,不得找人代为转交;

⑵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经计划财务部审核的薪酬表报送总经

理审批时,务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⑴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报送到计划财务部;

⑵计划财务部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统一发放。

⑶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务必在工资发放后的当天将员工个人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

⑷如员工个人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联系。

4、薪酬调整保密程序

⑴对于新聘员工,分管副总和部门负责人对薪酬归位的水平、档级有推荐权;

⑵对于员工调薪,分管副总对员工新的薪酬水平、归位档级有推荐权。

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审批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第四节保密职责、处罚措施

第九条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及财务部薪酬审核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薪酬专员务必对有关薪酬资料等电子版加密;

3、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4、人力资源部所有薪酬表的存档,薪酬专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5、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薪酬专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第十条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工资下调一档,连续3次给予解聘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

2、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部人员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3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发放现场秩序由工资发放人员监督管理,发放工资时有人违反现场纪律,如发现有代领或者其他违反保密要求的财务人员应及时制止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财务工资发放人员200—300元,扣罚所在部门主管300元。

第五节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事宜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工资保密制度(九):

员工薪资保密制度

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盈利与发展用心带给贡献的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气与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个人薪资信息是公司与个人劳动契约之机密性讯息,任何人不的打听、议论他人薪资,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第二条公司有关薪资保密之相关规定:

1不盗取、拷贝、阅览公司有关薪资之资料、文件。

2不将个人之薪资收入状况告知他人。

3不将个人年终奖及业绩服务奖发放状况告知他人。

4不向他人咨询个人所发薪资及奖金之计算方式(可向人事薪资作业人员咨询)。5不探询他人之薪资收入状况。不探询他人之年终奖及业绩服务奖发放状况。6不参与有关薪资之议论,对薪资泄密者主动检举并用心配合调查。

第三条各级主管应领导所属人员养成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的风度,以工作表现争取同情的精神。

第四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罚则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情事,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扣发1/4年终奖金。

3.吐露本身薪资者扣发1/2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者扣发年终奖金。

4.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1/2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职处分。

第五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六条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研讨并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工资保密制度(十):

各部门: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同时让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到达所期望的薪资水平,特制定本保密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制度资料:

1、公司每月所发放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询问、打探其他同事的工资。

3、员工对所发工资有不明之处可向分公司经理咨询,不得自行找无关人员理论。

三、处罚:

此规定的出发点是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要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人力资源部

2017年02月28日

▰ 档案保密制度 ▰

一、负责统一管理镇政府的档案归档工作,认真执行档案法。

二、负责档案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三、负责主持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四、负责档案库房各项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落实。

五、为镇政府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认真做好借阅、登记工作。

档案借阅制度

一、档案室管理的档案,主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相关人员使用,各办公室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

二、机密档案借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就地查阅,不得带出档案室。

三、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负责保管、保密、爱护所借档案,不得拆卷涂改、叠页和勾画、污损档案整洁,发现遗失及时报告,并追查处理。

四、未经批准的档案,不得随意抄录,拍照原文。

五、所借阅的档案,不得任意转借他人,如需要转时,必须到档案室办理手续。

六、借阅人员所还回的档案,档案管理员必须检查是否齐全。

七、档案资料借阅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要延长,可 按规定办理手续。

八、负责借阅人员如有调动工作时,在离职前必须将所有案卷归还档案室。

档案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主要限于不宜扩大阅知范围的文件资料。

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准携带文件档案回家、探亲、访友和去公共娱乐场所。

三、机密档案应放在保密设施较好的箱柜中,不得随意乱放必要时可加锁密封。

四、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抄、传播机密事项。

五、借阅机密档案和资料,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在指定场所阅读。

▰ 档案保密制度 ▰

近日,我在网上大学参加了《保密法解读与案例分析》的培训。学习了《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通过深刻的保密知识学习,结合电信现有保密的工作现状,对照新修订后的《保密法》,浅谈一些自己的.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保密的工作的重要性。保密的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的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二、提高保密意识是做好保密的工作的主观决定因素。新修订保密法的公布实施,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随着人们对知情权诉求越来强烈,国家秘密也随着信息公开而逐渐减少,虽然保密的工作受到重视,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密人员对保密注意事项要求日渐松懈,认为各种信息都渐渐公开了,已经没有什么秘密可保,或因升迁无望、或因家庭困难、或引为谈资,要么因无意识泄密,要么被引诱成为间谍而窃密。因此,组织涉密人员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保密法》,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强化组织纪律,同时照顾到涉密人员的进步诉求和生活需要,加强主观能动性成为当前做好保密的工作的当务之需。

三、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措施是新时期保密的工作的新课题。党和国家近些年加大了对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电子政务全面铺开,保密的工作也不仅仅停留在国家秘密的纸质载体上,传统的“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消防器材)保护措施,已经满足不了国家秘密载体多样化的保密需要,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的工作成为当务之急。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电子化的应用;二是添置必须的电子保密设备,既强化保密的工作的严肃性,又兼顾工作需要的灵活性。

四、新形式下如何加强电信保密的工作。保密的工作不仅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而且对一个单位也是同样重要。目前,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以经济、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我们电信行业对电信基础资料更得保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做主,为个人利益泄露用户资料。

▰ 档案保密制度 ▰

为保护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取的商业和技术等专有信息的安全,避免员工在职或离职后因个人过失使公司经营、管理、技术、交易等专有信息外泄,从而导致公司蒙受经济、信誉等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秘密,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和交易秘密等。

(二)公司的秘密包括公司自有的商业秘密及公司承诺保密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公司内部掌握尚未公开的各类文件资料及信息等。

2、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决算资料、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工资薪酬、劳务收入资料、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

3、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4、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和供应商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5、上述信息,无论公司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视为商业秘密。

1、负责公司保密制度的制定、维护和调整。

2、负责公司__的督导实施和检查。

3、负责公司__相关奖惩的发起、审核及相关公告的发布。

1、负责与部门相关保密信息和资料的管理。

2、负责对掌握本部门保密信息的相关员工进行保密的教育、监督和检查。

3、负责本部门__的奖惩的发起。

(一)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二)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三)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四)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薪酬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和资料为秘密级。

(一)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二)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基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三)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员工承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四)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五)员工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员工披露、使用有关的商业秘密的,视为公司已同意,除非公司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六)上级主管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

(七)员工承诺,在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有违反,其一切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八)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经公司总经理和主管领导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或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九)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非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一)员工应在离职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本制度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开始。

(二)员工在进行离职交接时,将自身掌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与公司指定相关人员交接,否则视同泄密。

(一)双方同意,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

(二)员工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两年。

(三)员工认可,公司在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员工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员工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用。

第四章 泄密的惩罚 第九条 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轻微且未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条 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轻微但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给予罚款及行政降级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可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并追偿损失。

第十二条 员工如主观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无论情节轻重,公司给予降级或者开除处理,在追偿公司损失的同时,并向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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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参加印刷加工每个环节的每一位员工,要严守国家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泄露项目中涉及到委托单位的秘密。

二、印刷加工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公司邀请保密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

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必须与公司签定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四、印刷加工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可移动性存储)登记和保存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设置口令、密码,并将口令、密码上报给公司上级,公司上级报告给委托单位主管领导。

五、在加工场所内,每位印刷加工人员严禁将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私有移动存储介质等设备带入生产加工场所。

六、当印刷加工工作完毕后,所有印刷加工人员应将所有与用户有关的原文件、工作记录等移交给委托单位有关领导。

七、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废弃纸张记录、工作记录等,一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理处理,保证印刷信息不泄露。

八、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公司会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九、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公司保密小组的意见,公司会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十、违反本规定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至100元的扣薪及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开除本公司,如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报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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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架构,系统架构、服务器数据库和程序源代码、密码。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控制标准、原材料标准、成品及半成品检测报告、进口设备仪器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9.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8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保密措施

第9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10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11条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12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13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14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15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16条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17条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18条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5章保密环节

第19条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20条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登陆个人E-mail。员工在上班期间,应用公司的个人邮箱传递信息。

第21条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22条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23条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24条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25条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26条客人活动范围

1.保安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厂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27条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助理)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以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2.各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

3.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4.保密部门的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5.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28条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

第29条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2.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0条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源代码、程序密码、软盘和调测说明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章违纪处理

第31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32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33条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7章附则

第34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35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36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二〇xx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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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保密制度

一、财务人员对公司经营情况必须严加保密,严禁对外泄露;

二、公司的财务报表、成本资料以及一切有关财务数据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放,如因本人责任造成泄密事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除名;

三、财务人员严守公司有关货币资金的收支情况的秘密,严禁泄露给他人;

四、对有关部门来公司对账,查账或询问有关财务情况,要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或经理,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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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xx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 档案保密制度 ▰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严格执行三密文件登记签字制度,否则,不得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回家,不得将秘密文件、档案资料给家属、子女阅读。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观、浏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六、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内容。

八、不在普通电话中谈论秘密事项和不用普通邮件寄发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得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十、不隐瞒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检查不敷衍,不马虎。

▰ 档案保密制度 ▰

保密制度,是指举报中心对于不愿意公开姓名和举报行为的举报人,应当为其保密。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企业保密制度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保密制度一篇

总 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

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元以上   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第二十条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非高级员工不实行“竞业禁止”制度,不签订《保密合同》,但对有证据表明侵犯本公司技术及其他商业机密,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实行保密保证金制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按每月工资的10%提取“保密保证金”,由公司专户存放,公司按银行同期利率向保证人支付利息。保证金连续提取超过5年的不再提取。保证人离职或退休,并签订《保密合同》,三年内没有违约的,本息返还保证人。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保密制度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保密工作,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保护和合理利用公司秘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障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总部、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个人产生的需要保密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泄密。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以下三类:

(一)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但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一旦泄密将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失去潜在收益的信息;

(三)涉及公司员工隐私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信息的资料。

第六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如未开标的投标文件、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等;

(二)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如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

(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如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等。

第七条定级方法

由文件生成部门负责人确定文件的密级程度、保密期限,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

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由涉密部门负责人口头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三章涉密重点部门、人员范围及管理权限

第八条公司办公室为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保密的日常工作。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三)部署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

(四)组织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对公司重大泄密事件进行研究和处理;

(五)组织解决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事项。

第九条公司主要涉密部门包括:董事会办公室、投资发展部、经营计划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策划设计部、管理技术部、人力资源部,以及所属企业主要涉密部门。

第十条公司主要涉密人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列入主要涉密部门的全体员工;

(三)负责保密事项制作、保管的人员;

(四)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临时或专门指定的部门或岗位人员。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管理权限:

(一)绝密事项(含载体),由绝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绝密事项的发放、传阅均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管。绝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绝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二)机密事项(含载体),由机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机密事项的发放,传阅需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主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返还保管。机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密事项形成的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三)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秘密事项的发放要编号、签收,传阅要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密事项形成的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第四章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控制传阅文件的交接,以防丢失。

第十三条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内容。保密材料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页应及时销毁。

第十四条保密材料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应及时销毁。

第十五条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第十六条做好通讯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第十七条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会后检查有无遗漏材料。

第十八条做好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对保密材料加设浏览和下载权限。

第十九条公司主要涉密部门配置必要的保密管理办公设备,并在部门保密事项所涉及的基础性规范及工作流程中完善保密管理流程。

第五章泄密的处理

第二十条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过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二十一条公司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在知悉泄密事件后及时报告办公室和董事会办公室。遇重大特殊情况时,可直接向分管领导上报。

第二十二条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处置泄密事件,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任何部门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发原因;

(二)应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以增强保密意识;

(三)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泄密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二)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三)在改进保密技术、保密措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同时采取经济处罚: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之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企业保密制度三篇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 档案保密制度 ▰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试题

部门: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20分)

1.公司保密管理工作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保密工作谁负责 ”的原则。

2.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秘密三级,密级及保密期限的确定执行国家规定。

3.公司商业秘密根据泄露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程度,确定为核心商业秘密、普通商业秘密两级。

4.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为两 一

1.互联网

二、选择题(50分)

1.()负责公司保密范围内事项的宣传报道的保密管理。

A、总经理办公室B保密办公室C、党群工作部

2.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确定,实行()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A、领导负责B、谁主管、谁负责C、保密部门负责

3.接待采访形成的稿件、作品、声像资料须经(B)审核,(A)备案后方可发表。

A、保密办B、业务部门C、党群工作部

4.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复印国家秘密文件,复印件应按()管理。

A.同等密级文件B.普通文件C.内部事项

5.保密制度中所称国家秘密载体,是指()。

A、文件、资料、图表和书刊B、电磁信息载体

C、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6.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载体外出,下述做法中正确的是()。

A.经本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B.独自携带秘密级文件外出

C.二人共同携带绝密级文件外出参加涉外活动

7.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新录用、调入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

A、教育和培训B、政治审查C、涉密资格审查,保密教育和培训

8、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可以酌情免予或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

B.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情节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C.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给予行政处分,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9.按照涉密人员实际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将涉密人员分为:()、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

A、核心涉密人员B、涉密人员C、绝密级涉密人员

10.手机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存在泄密隐患()

①.通话过程中②.待机状态③.关机

A.①B.①、②C.①、②、③

三、下列这些行为是否可取,请进行筛选。(可取则在后面括号里填“√”,反之则填写“×”)(10分)

1、对于一些公司的内部重要资料,使用完后未进行删除或保密,而将其放置到网络上进行共享。()

2、将重要资料设置专门的资料柜,进行专员管理。()

3、在他人办公室打印公司的机密性信息,并且长时间未拿取。()

4、掌握经营信息的人员的电脑长时间离开时未进行设置密码或关机等必要的保护。()

5、印有公司年度经营信息的纸张在作废后直接丢到垃圾桶里,未对其进行碎纸机处理。()

四、简答题(20分)

1.涉密人员应对本职岗位的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1)熟悉本岗位的保密要求

(2)按规定履行保密工作职责

2.保密工作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吗?

不是

(参考: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的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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