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大全|论自由读后感(推荐17篇)_论自由读后感
2022-10-30 论自由读后感论自由读后感(推荐17篇)。
[1] 论自由读后感
“好的运气令人羡慕,而战胜厄运则更令人惊叹。”这是塞涅卡说过的话,没错,好运气固然令人羡慕,但是如果有一天没有了怎么办,所以我们要有战胜厄运和挫折的勇气和决心,只有不断的克服挫折,我们才能不断的超越自己!
人生在世,虽然只有短短数十年,大多数人只是滚滚历史长河中一个小浪花,尽管十分渺小,只要能够用力去拼搏,也许能翻出滔天巨浪。在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里,有太多这样的人物,一代诗仙李白,虽然在官场上失败,但在文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这一句话激励了多少人。司马迁面对宫刑的痛苦,世人的鄙弃,但他却坚强的忍了下来,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于是司马迁呕心沥血,终于写成了《史记》,它寄托了司马迁的希望,正是由于司马迁面对挫折决不放弃的精神,才使得这一千古巨着的出现。
但凡是被人称作伟人的,他们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取得成功的。死,可以明志,生,则可以贱志。司马迁受累于李陵一案,就算死,也是一个敢于直谏的忠臣,但他选择了生,让朋友亲人都感到难堪的生,只有那部“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才能证明他选择生的价值,即使时间流逝,也无法磨灭这一千古巨着的价值。
面对挫折,我们不应过分地沉迷于痛苦失意的阴影中不能自拔;面对挫折,我们不应整日浸泡在悲伤痛苦的泥潭中越陷越深;面对挫折,我们不应长期颓废不振而迷失眼前的方向。遭遇挫折,缩小痛苦,才是明智的选择。相反,若一味沉迷于挫折的痛苦中,结果将不堪设想。遭遇挫折,我们不应该放大痛苦,停下脚步,擦干汗水,抹干想要淌下的泪水,继续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进吧!挫折是不会因为你的弱小而放过你,唯一的方法只有战胜它,相信自己,我一定能成功!直面挫折吧,不逃避,不后退,勇往直前,这样才能成功!
[2] 论自由读后感
你们知道鸡与鸭的不同吗?
十一假期回家,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圈养在一起的鸡鸭,门没关严实,鸭子兴致勃勃地鱼贯而出,而鸡则对此毫不在意。
鸡的表现,我并不感新奇,因为我很早就知道,关久的鸡,你打开篱笆门,它们会有好一阵子都不敢往外踱步。而鸭子身上,似乎有一种用不完的激情在,不停地伸缩弯曲而修长的脖子,一前一后,“嘎嘎嘎”叫个不停,貌似总要探索新的地盘,那篱笆外的世界。
回家也把一本叫《论自由》的小册子看完了,作者是英国19世纪的哲学家约翰·穆勒。在阅读的过程中,想到一句《马哲》教科书中的话: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论自由是向真理接近的方法论。
人类对自身有多不满,就意味着人类所掌握的真理有多残缺。同时,人类没有出现比现实更糟糕的情况,意味着人类某种程度上走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或快或慢,有时甚至曲曲折折。
真理可能是碎片化存在,而人类则通过海量的探索,将这些碎片拼在一起,并通过传播、共享。这就有了主流与边缘(异端)的分界,自由意味着让主流之外的边缘(异端)存在。这可以算作是一种宽容,但其实际上是对真理的维护。穆勒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证。
异端可能是一种谬误,可能是一种邪说,也可能是尚未被人们感知的真理的一部分。不管怎样,它要么刺激着现有的主流真理使其尽量不被教条化、概念化,它要么将在未来补充现有主流真理身上藏有的缺陷。
人类对自身的前途似乎有很多的话要说,但很多时候又似乎一无所知。如果70亿的人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机器,真理就会收缩;如果这是70亿充满个性、首创精神的鲜活的人,真理才会扩张。人类才有可能迈向终极目的地,如果有的话。
思想上的自由,放到生活中,就是一种彰显个性的态度与行动,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它的原则是,如果不伤害到他人,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伤害到了别人,就需要遭受处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由此可见,那些看似囚禁人们自由的监狱,如果被正当使用,实际上也是维护自由的设施。
这就引出了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问题。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教育。如果一种教育体系,它的存在是为了统治官僚机制输送人才,它就是一种反自由的,其结果是,最聪明的人被聚集在一起去控制其余人的自由。
比如科举制度,哪怕我承认它是一种公平的制度而且它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性,但它的结果必然造成官僚体系之外的,其余国民在自由领域探索活动的萎缩,如此,这个国家不会再有个性,不会再有首创精神,真理因此教条化,社会停滞。如果没有英国的坚船利炮,今天的中国或许与过去两千年的中国没什么差别,当然好与不好,大家自己会有想法。
这本书写在一个半世纪之前的英国土地上,如今的中国人读起来,或有许多共鸣。听我乱说,不如自己去看,很短,才10万余字。
[3] 论自由读后感
1644年,约翰·弥尔顿在国会发表了一篇关于新闻自由的演讲,然后被印在一本小册子上。
关于《论出版自由》有两个问题值得思考。一是弥尔顿一面表达他反对出版检查制度,但自己却又做了书报检察官?二是他提倡出版自由的目的是什么?
弥尔顿把人分为两类:男人和(女人,孩子)。可见,他的自由是有限的、有条件的。在书中,他将民族也分为野蛮未开化的和成熟的两类。他认为人分为成熟和幼稚,而成熟的人只包括成年男子,幼稚的人包括妇女和儿童。
弥尔顿在文中提到“掌管许可制的人如果不是我们认为或他们自认为比国内任何人都可靠,更不易腐蚀,人家又如何信任他们呢?”
他还提出,“对于所有成熟的人来说,这些书籍并不是引诱或是无用之物,而是有用的药剂和炼制特效药的材料,而这些药品又都是人生不可或缺的。至于其余的人,象小孩或幼稚的人,他们没有技术来炼制这种药品原料,那就应当劝告他们自行节制。但是要用强力来限制他们,则是宗教法庭中一切许可制办不到的。
”一方面,弥尔顿在文中说,上帝赋予亚当理智,就是让他有选择的自由,因为理智就是选择。“上帝的至高天意是有理由的,他一方面命令我们节制、公正和自治,但又在我们周围大量撒下令人贪恋的东西,同时又赐给我们一个漫无限制而无法满足的心灵。”也就是说,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人们做选择,要人们理智,要人们有理智。
如果要完全限制出版,不仅要关注书籍,还要关注各种艺术形式,如**、艺术等。其实,看、听、说、演都可以说是我们写的书,和写的效果一样。
另一方面,他指出许可检察官的品质也很重要,首先每天要看大量的书籍,本事一件繁杂的工作,而且要看的书籍还是五花八门,什么类型的都有,正如弥尔顿所说,珍惜时间和学术的人都不会做这件事情,但若是有人把这当做一份工作的话,就为了薪水做事。可以预见许可检察官的品质了。
他要为幼稚的人把关,他不想让那些只是将许可检察官当做一份挣钱糊口的工作。所以,他要出面来做书报检察官。
“上天赐给我们光,不是要我们对着光注视,而是要我们利用光来发现我们还远不知道的东西。”
弥尔顿在这篇文章中提到思想的开放市场,但这不太可能实现。言论自由市场如何实现,什么不能开放?放眼现在,美国**登仍旧不能不回国,回到美国将可能面临终身监禁的判决。
在当今社会,网络重新定义了守门人的定义。这就决定了人们不仅仅是单向交流的受众。
弥尔顿想要新闻自由。他认为真理和谬误应该公开辩论,这样真理才会自然出现。当然,弥尔顿的真理是指上帝的真理。他是有宗教信仰的。
[4] 论自由读后感
在这本书中,作者揭示了民主的三个关键条件:民选选民对军队和警察的控制,民主的信仰和政治文化,以及缺乏敌视民主的强大外部力量。在这方面,我完全同意第三点,中国的历史发展进程也证实了第三个关键条件的正确性。
只有在国家力量强大,能够保证国家主权和领土不被侵犯的情况下,我们才有享受到民主的可能,假若国家的外部环境中列强林立,国内的政治决策收到国外势力的极大干扰,公民的民主权益自然不可能指望敌对势力保障。
此外,本书作者还提出了民主的两个有利条件: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弱势亚文化多元化。毫无疑问,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文化冲突,或者所有共民都有一个共同的信仰,那么民主自然就有了一个生长的土壤。
但是在多数的大国中,往往存在多种语言、宗教、种族或民族身份,这些意识形态上的差异不可避免的导致了对于事物的不同认知,大面积的文化冲突毫无疑问也会波及到政治层面。但是在一个其他条件都有利于民主的国家里,仍然有方法控制这些文化冲突:比如在美国的阿米什地区,阿米什人就因为种族信仰在宪法中规定的义务教育问题上获得了特殊对待,当然,这一切的基础是美国强大的国家力量。
在这些有利于民主的条件中,作者“市场资本主义有利于民主”的论断与我曾经的直觉大相径庭,也让我对民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从作者的角度来看,主要是通过类似反例法的方式阐述了该论断的合理性:在一个非市场化的经济中,几乎所有决策均是由**做出和控制的,在此过程中有着太多不利于民主发展的手段和方法。
对此我并不否认,但是我仍然没有完全赞同作者,正如作者自己所述:市场经济中资本的不平等导致了政治资源不平等,也存在着不利于民主发展的方面,“没有一个民主国家会存在或长期存在这样一种市场资本主义:它不受**为了改变它的负面影响而对它进行的广泛管制和干预”,但若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严重影响了市场资本主义的运行,也会严重影响到民主政治制度。
从笔者的观点来看,实际上,有利于民主的是某种程度上受政治制度控制的市场资本主义,即削弱负面影响的是场资本主义。那么类比于削弱了负面影响的非市场经济呢?我认为,还有一种非市场经济可以有利于民主发展。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民主的理解更加全面和广泛。结合国情来看,中国目前并没有达到作者对于民主国家的定义,但不可否认中国也存在着我们认知下的民主,最终孰优孰劣,自然有事实见分晓。
[5] 论自由读后感
果不其然,我们又一次深陷在对“言论自由”的定义里。按照柏拉图的说法,我们可以对世上任何万物下一本质性的定义,柏氏谓之“形式”或“理念”,否则我们便无法理解事物的本质。
跟约翰·基恩在《**与民主》中一样,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也没有那样的野心,企图为“言论自由”下一个全面的概念。实话说,这个世上的事物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我们常常贬斥哲学家,认为他们的工作不过是把简单的事情费尽心力而又毫无意义地搞复杂,但同时我们又得承认,哲学家往往能看穿人们以为简单但却看不透的事物,比如“言论自由”。《在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中米克尔约翰要做的,就是告诉人们该如何去思考“言论自由”,而不是徒劳地为它搭建一个完美的理论楼阁。
该书开头部分略叙了言论自由的重要性,对言论自由抱有疑惑的读者不妨多加领会。但这一部分不过是一个引子,或者是为了不让对“言论自由”的讨论来得唐突,作者有意而设的一个缓冲平台。而后,米氏就拿“即刻且明显的危险”作为批判对象,阐释了自己对“言论自由”的理解。
美国著名**官霍姆斯在二战期间对反对征兵的言论所给出的判决理由,“即刻且明显的危险”,在米氏看来是对美国第一修正案的严重挑衅,在以判例法为司法特征的美国,霍姆斯的这句话将为此后**肆意侵犯言论自由权开下恶劣的先例。福尔摩斯从来没有想过,他的著名判断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新闻机构或新闻控制机构视为言论自由的底线。保证****的优先权是否天然大于国民的言论自由权或者民主权利?
米氏以一个绝对自由主义者的身份做出了坚决的否定回答。美国是一个“自治”的国家,这一点最鲜明地体现在民意对议会和**的授权及监督上,议会和**不过是民意的组成体,任何对****构成威胁的言论不能由议会和**下决断,而必须展现在公众面前,由**去下定论。可以说,米凯利斯认为米尔顿和米尔的真理是在观点的自由竞争中产生的。
他举了一些例子来驳斥谬论会混淆人们思想的观点。归结起来,所谓的谬误很有可能只是人们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的结果,并不代表真正意义上的谬误;而由于真理总是相对的,因此只有在包括专家在内的公众进行充分讨论之后,所达成的最后结论才可算作是真理。在这个问题上,米氏以其自由主义者的立场,甚至认为即使民意最后被证明是错误的,这错误付出的代价也比最终被证明是正确的**专断所带来的好处要好得多,因为后者践踏了民主制度。
先例只需一次,其后便成惯例。
当然,总的来说,米凯利斯对福尔摩斯充满敬意。战后麦卡锡**浪潮高涨,言论自由在美国历史上跌入最为灰暗的时期,这其中自然有意识形态作祟,但不能不说,霍姆斯的那个具有决定性的判决起到了压制挺共言论的法律支持作用。然而,霍姆斯在这一时期的表现却令人们颇感迷惑,作为当时最有影响力的**官,他似乎忘了自己所谓的“即刻且明显的危险”,在一次相关案件中公开支持共产主义者宣传其思想的行为,认为那不过是两种思想之间的交锋,根本谈不上对****有任何威胁。
米氏对霍**官此举称赞有加,并进一步指出,霍氏关于言论自由思想的矛盾态度源于其对“即刻且明显”的界定的不清晰,归根结底也是对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度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显然,这正是米氏力**决的难题。既然否定了“即刻且明显的危险”对言论自由的规限,是否意味着“言论自由”应该回归“原教旨”,即第一修正案?
迈克尔的回答是肯定的。他不允许对第一修正案不忠。不过,这样的回答还远不能令人满意,因为这不过是同义反复而已。第一修正案到底是什么?
人们该如何去准确地理解它?难道言论自由就没有法律限度了吗?在这本只有一百个字的小册子中,迈克尔对上述问题作了简明有力的解释。
他把言论自由分为公域性的和私域性的。公共领域事务关系到公众和国家的利益。对他们所做的任何决定都应在公共领域进行深入讨论。在这个过程中,言论应该是自由的,不受限制的,并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各种言论,不管多少被一些人视为奇数,也应该有发表的权利。
米凯利斯认为,只要讨论深入、公开,结论一定会走向真理。当然,米凯利斯并没有(可能也不打算)从认识论的角度进一步证明他的某些观点,只是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私域性事务就不同了,它仅关涉有限的当事人,而这些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可以由法律具体规定的,比如,记者对明星的报道在民事权和采访权的规定下可以正当的进行,但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则很可能会对明星造成诸如隐私、肖像、名誉等权利的侵犯和伤害,记者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然,米凯利斯也认为,作为公众人物或关键成员,他们的一些个人权利将被转移到公众比普通人更多的知情权上,这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一位政要以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为由拒绝接受有关公共事务的采访,他就违反了第一修正案。显然,我们可以很容易在这样的区分中看出米氏对公域性言论自由的袒护:
如若你毫无根据地当众说某人的坏话,那你很可能被那人告以***,这时你的言论自由是有限度的;但如若你是在就某一公共事务发表异见,不论它的支持者是多么的稀少,对某些人的攻击是多么的猛烈和毫不留情,会遭逢多么大的嘲笑和不齿,比如在美国宣扬无神论,只要是你坚定的信仰,那你尽可放心大胆地慷陈出来,不用担心会被看作异己而惨遭翦除,这时言论自由是没有限度的,或者说仅仅有着第一修正案所规定的限度。这里需要指出,米氏对言论自由公私性质所作划分的思想基础源于其对民主制度和自由主义的笃信,“自治”是米氏在书中反复提及的一个概念,这即是说,在美国民意应该永远优先于**权力,哪怕最终会造成多数人的**。当然,这可能是公共领域言论自由的最坏结果,这也是米凯利斯最不愿意看到的。
但他更是乐观的,真理终会多于谬误,只要人们真正按照第一修正案的原意去做,否则,哪怕有**独断下的一次偶然正确,也意味着公众诸多不幸的开始。
[6] 论自由读后感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人类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式公民自由与社会自由出现区分与差别的表现。而随着阶级划分的越来越细,越来越完善,到国家的出现,以及后来所发展的集权、专政与所谓的民主社会,都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的变化而引起的。或者说是,都是由:“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不同与变化所形成的产物。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似乎从有了人类文明起就已经存在了,特别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更加明显。而且,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也给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们提供了一个永恒的、永远都不过时的话题。追寻自由,成了各个时代文人们都竞相追寻的“时髦”。
在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的相处中,人们所认为的“统治”与“被统治”,对于自由的限制与约束,以致于发展后期所必然出现的人们揭竿而起,推翻专政、暴政所得来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谓的自由”。《论自由》中这样说的“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其外来的敌人”。他们将权力看作是一种武器。
为什么人们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换言之,正如人类所常说的那样“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为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作者有这样一段比喻“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他们少数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自由,给人们相对的自由以维护统治。这就又涉及另一个根源性的问题了,即“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吗?”、“我们的自由是别人给予的还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这两个问题,人们到今天一直还在争论。“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之外。”
“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正和在人当中一样,成功倒会把失败所会掩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而在作者看来,这种“自由党派竞争”的情况,当它还只是一种在书籍中才可见的、“听起来颇成一条自明的公理”之时,政府只当它是另一场暴风雨而已。而当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成立之后,“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政府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这时人们就觉察出来,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但作者还是发现,这种民主共和制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换言之,在本质上还是没有解决。变成了作者所说的“多数的暴虐”。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有一个很出名的观点,就是“多数的暴虐”的观点。他对于当今的国际政治来说有相当大的前瞻性。
书中这样说:“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这种情况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可怕!
社会是这样认为,即使它错了也没人发现,在一个国家,人人都同一种颜色,同一个思想,同一种文化,仔细想想这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当一个社会都是一个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种畸形,与人类的自我发展是相违背的。古人讲“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是注重各个不同的文化都发展,并且各自繁荣,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繁荣、精彩,才会不让一些稀有的、独特的文明的足迹被淹没。
[7] 论自由读后感
相反,如果一个社会把自由放在平等之上,它最终不仅会促进自由,还会促进平等。后者可以说是无意的。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人们的精力和能力都得到了释放,他们可以追求自己的目标。一个自由的社会可以防止任意的压迫。当然,这并不妨碍一些人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和特权。
但是,只要坚持自由,这些社会地位和各种特权就不会变成制度化的安排,成功者的地位和特权,时时面临着有能力、有雄心的竞争>对手的挑战。自由意味着多样性和流动性。只要有自由,今天的穷人就有机会成为繁荣的明天。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每个人都能从中受益,享受到更加健康丰富的生活。
[8] 论自由读后感
把一本叫《论自由》的小册子看完了,作者是英国19世纪的哲学家约翰·穆勒。在阅读的过程中,想到一句《马哲》教科书中的话: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论自由是向真理接近的方法论。
人类对自身有多不满,就意味着人类所掌握的真理有多残缺。同时,人类没有出现比现实更糟糕的状况,意味着人类某种程度上走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或快或慢,有时甚至曲曲折折。
真理可能是碎片化存在,而人类则透过海量的探索,将这些碎片拼在一齐,并透过传播、共享。这就有了主流与边缘(异端)的分界,自由意味着让主流之外的边缘(异端)存在。这能够算作是一种宽容,但其实际上是对真理的维护。穆勒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证。
异端可能是一种谬误,可能是一种邪说,也可能是尚未被人们感知的真理的一部分。不管怎样,它要么刺激着现有的主流真理使其尽量不被教条化、概念化,它要么将在未来补充现有主流真理身上藏有的缺陷。
人类对自身的前途似乎有很多的话要说,但很多时候又似乎一无所知。如果70亿的人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机器,真理就会收缩;如果这是70亿充满个性、首创精神的鲜活的人,真理才会扩张。人类才有可能迈向终极目的地,如果有的话。
思想上的自由,放到生活中,就是一种彰显个性的态度与行动,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它的原则是,如果不伤害到他人,能够为所欲为;如果伤害到了别人,就需要遭受处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由此可见,那些看似囚禁人们自由的监狱,如果被正当使用,实际上也是维护自由的设施。
这就引出了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问题。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教育。如果一种教育体系,它的存在是为了统治官僚机制输送人才,它就是一种反自由的,其结果是,最聪明的人被聚集在一齐去控制其余人的自由。
比如科举制度,哪怕我承认它是一种公平的制度而且它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性,但它的结果必然造成官僚体系之外的,其余国民在自由领域探索活动的萎缩,如此,这个国家不会再有个性,不会再有首创精神,真理因此教条化,社会停滞。如果没有英国的坚船利炮,这天的中国或许与过去两千年的中国没什么差别,当然好与不好,大家自己会有想法。
这本书写在一个半世纪之前的英国土地上,如今的中国人读起来,或有许多共鸣。听我乱说,不如自己去看,很短,才10万余字。
[9] 论自由读后感
对许多人来说,自由和平等是非常神圣的。他们甚至分不清他们的区别和关系。
什么是平等?对平等的理解,有三种含义。
第一种即上帝面前的平等。
代表人物是杰斐逊,他的名言是造物主赋予我们许多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在这一层面上,自由是平等概念的一部分,并不与平等相冲突。
这是因为个人平等要求我们尊重每个人做自己所做的事情的权利,我们不能把别人的价值观和判断强加给他或她。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只要他不干涉他人的同样权利。
第二种即机会平等。
为此,法国大革命时期,最生动的一句话,开启了人才的未来。
只要他的能力是足够的,他认为这是值得的,每个人都有权追求任何社会地位,而不受任何任意干涉。
一个人有多少机会不应取决于出生、国籍、肤色、性别、宗教等不相关的特征,而应取决于他自己的能力。
第三种即结果平等。
目前,它在全世界都很流行。公平分配是一个响亮的口号,也就是说,追求人人平等。
弗里德曼认同第
一、二种平等,坚决反对第三种结果平等。
他认为,要实现所谓的公平,我们需要剥夺一部分份额,而这部分份额只能而且必须依靠暴力和恐吓。
如果我们想把结果平等作为组织社会活动的首要原则,我们将受到使结各地这场冲突的困扰。
这样做的结果只能使国家笼罩在一片恐怖当中。
而且,即便采取了恐怖统治,还是达不到结果平等的局面。
奥威尔的《动物庄园》给了我们非常形象的场景在那里,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某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
最后,弗里德曼说了他的结论,我个人认为这是历史上关于自由与平等关系的最精彩的讨论。我们可以摘录整段
如果一个社会把平等,即结果平等放在自由之上,那么最终的结果既不是平等,也不是自由。
运用强制力量来追求平等,只能摧毁自由;而且,强制力量,即使最初是为了实现良好的意图才使用,最终也会为一小撮人所攫取,他们以之来牟取私利。
相反,如果一个社会把自由放在平等之上,它最终不仅会促进自由,还会促进平等。后者可以说是无意的。
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人们的精力和能力都得到了释放,他们可以追求自己的目标。
一个自由的社会可以防止任意的压迫。当然,这并不妨碍一些人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和特权。
但是,只要坚持自由,这些社会地位和特权就不会成为制度化的安排。成功人士的地位和特权不断受到有能力和雄心勃勃的竞争对手的挑战。
自由意味着多样性和流动性。只要有自由,今天的穷人就有机会成为繁荣的明天。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每个人都能从中受益,享受更健康、更丰富的生活。
[10] 论自由读后感
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一书中从人的心理、社会因素和人性结构三者相互影响的总体探讨了自由对现代人的意义,以及现代人因极度自由而产生的无能为力感而逃避自由的方式。
他指出人类从自然,从母体中分离出来,在获得自我意识、个人化、自我发展的同时,却又陷入了一种“日益的孤独”,产生一种无权力和焦虑的感觉。这种无力感和焦虑感使人们回避自由(需要事先说明的是,我不会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对自由做超出我能力范围的相关分析,而只是把读完这本书后的思考作为文章的主要内容)。
什么是自由?随着时代的越是发展,它的概念越是让人感到模棱两可,它表面上是行为与意识自己做主不受约束与控制的状态,而实质却如弗洛姆所说的:“人的意志,良心,理性征服了人的自然倾向,建立起其个人对自然的部分统治,这似乎成了自由的本质。
”我丝毫不会怀疑这句话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因为在现代自由确实受到了外在的或是更多来自内在权威的束缚,这种权威来自伦理道德,法律以及自己的良心等等,而尤其重要的是来自个人本身的无能为力感与孤独感。
他说自由的帷幕开启了欧洲黑暗时代的中世纪。那时,人们没有竞争,没有孤独和孤立,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但没有自由。人们反对它。中世纪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接踵而至,其结果可想而知。表面上看,人们的斗争是胜利的,但胜利的果实却成了再次束缚他们的笼子,这次的枷锁比以前更重了。原因在于,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发展使个人无法适应和正常发展,个人无法应对残酷的经济竞争。
因此,一个个无能为力的个人产生了并把他们束缚在了无能为力感与孤独感的状态。有些人会问为什么自由在欧洲产生。我想我刚才提到,资本的发展开辟了自由之路,而资本主义的发展则源于资本的积累。资本的积累始于欧洲的掠夺。
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通向自由的道路被开拓成了一条康庄大道,到了现代,自由似乎发展到了巅峰。在这极度自由的空间与时间里,人们时刻注意并充分发挥着自己的个性,更积极进取,更有责任心,更加享受自由这肥硕的果实,然而,大部分人对这份果实是无福消受的,我所说的的大部分人所指向的是逃避自由的人,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和越来越冷漠人际关系无法正常适应,他丧失了自己的个性,变得跟大部分人毫无差别,乃致用放大镜也无法找出他与他们的不同点,甚至,他被同化并消失在了人群里。接下来我将引入弗洛姆所提到的“逃避自由”心理机制,即逃避自由和自我实现。
逃避自由就是以消极的方式面对自由,我认为这就在于人的不安全感的不存在和自我否定。首先是威权主义。阿道夫·希特勒就是威权主义的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对强权是顺从的,就像二战前英法率先一样,入侵波兰后,英法的绥靖政策使他看到了英法的软弱无能,鄙视了弱者。需要说明的是,臣服者臣服于权威以得到安全和被臣服者主宰弱者以展示自己的力量,这二者之间的是一种病态的受虐--施虐关系,究其本质它们是一种共生的关系,即二者紧密相连,相互生存,谁也离不开谁;破坏欲,破坏外在权威以驱逐难以忍受的个人无能为力感与孤立,与自身之外的世界相比,我感到无能为力,为了避免这种感情,我可以摧毁世界。
可以肯定,如果我成功驱逐了它,我仍然孤立,但我的孤立是光荣伟大的孤立,其中,我自身之外的权力都无法将我击碎,因此我体验到了成就与满足。这就不难理解家庭暴力事件的频繁出现,在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关系里,我感到微不足道,在家庭里我却能体验到一种满足,在绝望后最后的满足;机械趋同,放弃自己的个性,服从于更大的集体以克服自身的无能为力与孤独,可以明确的是,集体后面代表的是文化,个体的共同期待成为的文化按照集体的标准将个人塑造成集体所期待的人,可以说,我们的文化实质是一种模型,个人是模型下的机器(请原谅我在此把人比作机器,而人还拥有了太多无法满足的欲望)。生活中的个体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他附属于一个集体,他便能体验到这个集体的荣耀,他可能体验到一种归属的快乐,甚至为当初的快乐而沾沾自喜,尽管他在这个集体里也显得如此的微不足道。
正如顾客和商家, 顾客走进独立商人开的零售店时受到重视,他个人的购买对店主至关重要,他像个重要人物那样受到接待,别人要揣摩他的意愿,买东西的行为使得他很重要,也很有尊严,甚至体验到了满足。顾客对这家大商店的感觉有多不一样!辉煌的建筑、众多的员工和精美的商品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与这些相比,他觉得自己渺小、很不重要。作为一个个人,他对大商店无足轻重。作为一位“顾客”是重要的,商店不想失去他,因为这意味着有些地方出了错,而且意味着商店将以同样的原因失去其他顾客。
作为一个抽象的顾客,他很重要。作为一个具体的客户,这并不重要。没有人会对它的到来感到高兴,更不用说特别注意它的愿望了。但总的来说,作为一个具体的客户,他经历了作为一个抽象客户的荣耀。因此,不难解释为什么总有纠结的人为了于集体趋同而选择放弃个人诚信。至少,它能使个体成功地暂时驱逐孤独和无力。
弗洛姆针对这种消极的自由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我们坚信有这种积极的自由存在,即,自由的扩大的过程并非恶性循环,人可以自由但并不孤独,有批判精神但并不疑虑重重,独立但又是人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自由有赖于自我实现,而依赖它的人应该是自己。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他坚信人是有自由的,并且认为获得自由的方式却是自我实现。马斯洛提出了自我实现的概念,指出自我实现是指:人需要发挥自己的潜能,展示自己的才能;只有充分发挥和展示自己的潜能,人们才会感到最大的满足。
不过,马斯洛也承认,能够实现自我的人很少,这说明弗洛姆也认为只有极少数认能够享受自由,自由这一普世的意识形态很难实现。然而,我还是忍不住问,人真的有自由吗?弗洛姆还提到,人类的意志、良知和理性已经征服了人类的自然倾向,确立了对自然的部分统治,这似乎是自由的本质。意志、良知和理性在很大程度上都**于伦理和社会规范。社会伦理告诉我们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不允许的。个人将这些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意志、良心和理性。
弗洛姆认为,真正的民主代表自由和民主: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于某一阶级多数的原则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平等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民主只能代表多数人的自由,上述假设是基于民主确实存在的事实,但谁能证明真正的民主能够存在呢?
或许人是不具备自由的社会属性的,发展的道路并不不是自由前进的方向,或者说自由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它被抛在了时代的后面,人们迫于无奈的将之丢弃,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是他们正当的理由,可悲的是自身的完整性也随之放弃,它包括意志、思想甚至是欲望,如果连这些都已经丢掉的话,他的却成为了一台机器,他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包括自己的所得所有都是别人所共同期望的,却不是他的,到头来他将发现一切都不是他的而一切也都是他的,更可悲的是这一切是可悲还是可幸他却不能判断,如同我们一样。
[11] 论自由读后感
《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自由,感性来讲,即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阅读《论自由》过程中,我不得我承认以我尚浅的经;首先,在思想自由方面,密尔具体讲述了人们对于意见;其次,在讨论自由方面,密尔认为真理只能来源于讨论;《论自由》一书写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正是资本主;
《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学家,近代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约翰?密尔最具代表性的着作。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在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老师的推荐与指导下,我有幸拜读如此佳作,以下为读后感。
自由,感性来讲,即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阅读《论自由》前,我似乎从未深刻地思考自由的意义,只是在高中课程的学习中见到了解到古今中外各阶级人民追求自由的运动与观点孔子、孟子、伏尔泰、华盛顿、甘地、严复等,他们的事迹及观点都曾烂熟于心。是的,自由是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古到今,无数的人们追求它,无数的思想家关注它,并试图为它找到理论支撑的基础。
在阅读《论自由》过程中,我不得我承认以我尚浅的经历与学识实在无法逐字逐句地领会到其深刻而博大的内涵。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在书中最感兴趣且触发感受的是书中所言第二部分关于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首先,在思想自由方面,密尔具体讲述了人们对于意见的分歧,密尔认为不能强迫异议的人沉默。他在书中提到,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权力的话)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我曾在高中政治课的哲学课堂上遇见这句话,印象颇深,时至今日才知是出自密尔先生的《论自由》。当对于自己思想或意见与他人的意见冲突时,密尔认为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这几句话令我深省,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和他人发生分歧,但重要的是要有宽容的心,我们应承认分歧的存在。每人都深知自己是可能错误的,可是很少有人想着有必要对自己的可能错误性采取什么预防办法,所以我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应该多多听他人意见并尊重他人,要宽容地给予人们充分的思想自由。用一句中国的古话来说便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谦逊地做到这一点,这不失为一个追求理性和真理的人的做法。
其次,在讨论自由方面,密尔认为真理只能来源于讨论,来源于不同意见的争辩。他指出我们之所以能够认定某些意见为正确,正是以有反对它和批驳它的完全自由为条件;而且也别无其他条件能使一个象具有人类精神能力的东西享有令他成为正确的理性保证。人类之所以能够得到正确观念,根源在于人的错误认识不断被改正。而改正错误,凭借的正是经验和讨论。并且密尔认为允许讨论的主题是不应当受到限制的,不应存在某些不许讨论的禁区,不能说某些信条对于社会福祉是这样有用,以至于禁止讨论。这使我设身处地想到了我们当今所处的网络环境,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以及全球网络的开放性,我们除了看到互联网平台成为中国民众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同时也难免产生激进言论、煽动言论、反动言论等弊端。然而依据密尔先生在《论自由》一书中所言,我们的并不能因此禁止在互联网中的讨论自由,剥夺中国网民浏览部分网站的权利,这不仅限制了我们的娱乐活动,也阻挡了我们听见来自世界范围内讨论意见的声音。
《论自由》一书写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正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时期,我们知道在此时期人们对于自由的渴望一触即发,社会民众也亟需关于自由的讨论。然而即使在不同年代、不同社会中,自由的尺度是不同的,人们的价值观也不尽相同,我相信《论自由》中的理论推及至今,也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仍对于人们自对由的理解有着极强的启迪作用。因为自由并不会因为时代、社会的进步而淘汰,自由是我们永远值得思考和追求的。
[12] 论自由读后感
论自由读后感(一):
19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和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所著的《论自由》,完成于1859年。本文讨论的自由主要是公民自由和社会自由,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我国思想家严复把该书翻译书名为《群己权界论》。
该书语句生涩很难读懂,我认真读了两遍,理出点头绪,理解感受如下:
密尔说:“只要一个人的行为只涉及他自己,而不涉及他人的利益,他就不需要对社会负责。”。其他人在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认为有必要时,向他提出忠告、指教、劝说以致回避,这些是社会向他的行为正当的表示不喜欢或责难时所能采取的唯一举措。
对于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需要承担责任,当社会认为有必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时,个人也应该承担社会或法律的惩罚。这就是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权线界限。
密尔首先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个人自由务必是出自本人本能的行动:包括一是意识的自由,良心的自由,在思想和情感方面,在实践和理论方面,在科学、道德、神学和信仰方面,在发表和表达意见方面的自由。
第二,我们应该自由地制定个人生活计划,做自己喜欢的事,实现个性的全面发展。三是个人之间联合的自由。
相反,社会尊重每个人的特点和个性,个人自由的选取自己生活的方案,为了到达自己的目标,他就会使用自己的观察力去看,使用推论力和决定力去**,使用活动力去搜集材料,使用思辨力去做决定,还要事前事后周密思考,对于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会想法设法加以克服,以激发个性的充分发展,施展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最大的利益和价值,同时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社会需要天才,因为天才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但天才只有在自由的空气中自由呼吸,才能发挥作用,它有更多的个性和特点。因此,当社会干涉个人自由时,必须非常小心,必须有严格的限制。
因为那些决定在法律惩罚或者**支持之下大家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是社会的好恶,或者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人的好恶,制约人们行为的原则就是按照他们所愿意做的那样去做。社会和**就应把能交给个人做的事情交给个人去做。这样,既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活力,又能培养人们更多的社会实践经验和潜能,融入社会和**,学会独立思考和处理问题,而不是总是依赖社会和**。
我觉得读书不能就读书而读书,就应学以致用,把书中的智慧多与现实联系起来并加以思考融通,以在现实中得到借鉴。透过读该书我有如下启迪:
1、 亲子关系:父母在生完孩子后,不仅要满足孩子成长所必需的物质条件,还要把孩子培养成具有心理健康的社会人才。因此,家长不应该给孩子太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背大原则,就应该给孩子更多自由成长和发展的空间,让孩子在不受限制的自由环境中快乐成长。
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让他们走正确的道路。更为甚者,以为了孩子好为借口,强迫孩子务必听你的话,按照你的思维和思路教育孩子。这样做最后结果是好心办坏事。
别以为孩子很听话是件好事。学会让孩子有独立思考和决策的潜力。不要害怕孩子的痛苦和失败。让孩子大胆地放弃他自己能做的事。千万不要做越俎代庖的事情。同时要鼓励孩子敢想敢做,敢于尝试新鲜东西,并且勇于担当的精神。
不要做循规蹈矩、没有主见、人云亦云的庸俗之辈。不要做一个被世俗和共产党囚禁的好人。同时,要对孩子的错误有一颗宽容的心,培养孩子树立新一代独立思考、勤于实践、敢于挑战权威、追求自由的精神,充满激情和创新。
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生活方式,因为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2、 与公民的关系:只要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和社会继续容忍多重人格,这个社会就会充满个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如果一个群体是由有个性、有生命、有活力的个体组成的,那么它就会充满活力和活力。
社会应该宽容那些有强烈欲望、激情、活力甚至冲动的人。欲望与冲突是造就应雄的物质基础,是推动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动力源泉。19世纪欧洲的成功在于自由、个性和多样性。中国衰落的原因是缺乏自由、个性和多样性。
欧洲的个人、阶级和国家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他们都追求自我,敢于尝试,勇于突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成功。而中国的衰落在于国民的极为相似。
在儒家文化一统天下,伦理道德、社会**成了人们头上的一项枷锁,以一样的格言和规则来管制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把祖宗的东西变成永恒不变的法宝,墨守成规,夜郎自大,不思进取,在一片静止中走向没落。这不能不让我们痛心疾首。
实行改革开放就是要放松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只有在这三十年里才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实个人和国家一样。没有个性,没有追求,没有紧迫感,他们就会落后,他们就会被淘汰。
论自由读后感(二):
《论自由》读后感
第一部分是《论自由》的概说就不放上来了
第二部分:现实的思考
中国现在正处于一个转型期,社会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和平。关于言论自由的讨论和斗争越来越多。最近,《南周》和《新京报》把新闻自由和言论权推到了风口浪尖。此处,我并不表达自己对这个事件的看法,而想联系我国更为宏观的实际和密尔的这本小册子来谈谈我对自由、**自由和国家控制的看法。
1、个人自由与社会(国家)控制
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不论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还是洛克的《**论》均有讨论。个人,单个来看,具有绝对的自由,他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也能够拒绝做自己里不想做的事。但是,不存在单个人的社会,单个人也无法生存。
因此,个人与个人便会构成种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错综复杂最终会集合成小型社会,而无论这个社会的规模如何,只要有人,有社会关系,便会构成阶级,最终从目前实践来看,绝大多数都会构成国家(少部分到氏族或部落就终止了或异化了)。此时,国家就要承担起社会保障、控制的职能,它务必透过各种工具(比如刑罚的威慑)到达保障组成它的各个人的安全,继而思考各个人的发展问题。如卢梭的理解,每个人拿出一部分自由便组成了国家,因此,国家里的个人不再像其单个人存在的状况,个人的行为模式务必适应国家的统治工具,不再具有绝对的自由(不包含思想自由,下文讨论)。
当然,个人自由包含很多维度,此处并不逐一讨论,而只取与本课程相关的言论自由。首先,务必厘清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关系。思想自由,我认为是绝对自由的,因为个人的思想是不会也不可能能被控制或影响的。
无论多么严苛的制度、法律,都无法控制人心中的那个天堂。而言论自由,虽然是思想自由的表达方式,但它并不等于思想自由,因此也不必然是绝对自由的。正如密尔所界分的个人与社会关系,任何人的行为若只涉及本人,那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
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但是,任何人的行为,当他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他就还要对社会负责,也就是受到相对的限制,不再是绝对的自由。比如,你能够在心里骂一个人,但是当你表达出来的时候,也许就会因为涉嫌***而受惩罚,这样一来,言论自由也就受到了限制,而这种限制显然是合理的。
但是,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并不是没有联系的。当我们上升到国家权力的层面,我们发现国家权力能够透过干涉或剥夺人们的表达自由而变相限制或剥夺人民的思想自由。因为,国家权力无法干涉人们的内心思考,但却能够干涉人们思想的表达,而没有思想的交流、信息的传播,人们就会失去信息源、失去观念的碰撞和不断完善而无从思想或正
确地思想,人们的思想就会逐渐的枯萎甚至死亡,思想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
对于个人来说,当他资源与其他个人组成社会或国家时,他拿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自由,不再享受绝对的自由。与之相适应,社会(国家)也要付诸行动去保障个人的剩余自由(往往会大于拿出来的那一部分自由),否则这个国家就不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这也能够用密尔在《论自由》一书的最后部分总结国家的价值,从长远看来,归根结底还在组成它的全体个人的价值&一个国家若只为使人们成为它手中制驭的工具而阻碍他们的发展,那么,它终将看到,小的人不能真正做出大的事;它还将看到,国家不惜一切而求得的机器的完善,由于它为求机器较易使用而宁愿撤去了机器的基本动力,结果将使它一无所用。
综上,我认为个人自由与国家控制之间的关系是,国家无条件保障个人自由的实现,但是个人务必要容忍一部分自由的丧失。而个人与社会的界限则是政治家、法学家、社会学家需要不断讨论的话题,笔者学识有限不在此赘述。
2、个人言论自由与公众**自由
个人的言论自由是个人表达的自由,而公众**自由,我认为并不是和个人自由同一个层面的自由。从法哲学的相关自由主义理论和我之前的论述来看,个人言论自由如果没有干涉他人的自由和利益是不应当受到国家恶意限制的,即能够理解个人言论自由(不含干涉他人自由)是不受国家干涉的。而且,话语权是一切权利之母,看一个国家是否民主首先要看其言论自由的状况。
对公民言论的完全自由的保障最典型的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它明文规定公民的言论自由(包括新闻、出版、集会自由)不受**的干涉,**不得制定任何限制话语权的法律。但是,当我们把视野放大到公众**时,我们所接触的并不是鲜活的个人所表达的东西,而是经过修饰的**报道或者具有相关资质的新闻人所描述的事件,而这些报道和描述不必须是事实。个人言论自由,是要表达自己的观点;而公众**代表的,却是大多数人的表达,其从个人到公众之间经过了一道程序,而这道程序并不透明,我们无法保证,公众**的表达还是真实的个人表达的集合。
因此,对个人言论自由的控制和对公众**的控制必然不同。
3、公众**与国家控制
由个人言论自由和公众**的区别,我们能够思考对公众**的控制及其方式。公众**具有很多多元的作用,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公众**的用心作用。但是,在本文中,我更想简要谈谈公众**的消极作用。
首先,由于公众**的可操作性,不少***透过煽动性言论和普天盖地的宣传,扩大其影响。比如纳粹势力当时的兴起。其次,公众**还会干扰司法。
比如,在此前同样炒得火热的药家鑫案件中,我们不得不客观承认**的力量确实干预了司法,影响了司法的公正。如果当时不是人人喊杀,单纯从法律上来看,药家鑫的定罪量刑情节是能够不判死刑的,而在全世界反死刑的潮流下,少杀慎杀也贴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是由于**的放大和所谓的公众**,杀死了药家鑫。
再次,公众**由于穿着公众的外衣,常常会蒙蔽旁观者,而使旁观者成为下一个公众**参与者,实际上,这个旁观者并不明白事件的事情,而只明白公众**所宣传的所谓事实。
所以,国家有权控制公众**。透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制人们的信息接收渠道,从而到达控制社会的目的。当然,这种控制是以保护真正的个人言论自由为前提和出发点的,这务必是坚守的原则,否则一旦偏离轨道就会导致社会信息不通畅,甚至会导致社会信任危机的出现。
其实,换个角度来看,现实中,大部分公众**是在国家或者社会力量控制下的,国家或者社会对其干涉,也是对其背后的国家或者社会力量的控制,公众**也变成了一种工具,对此本文不再扩展讨论。
论自由读后感(三):
读不懂的自由
密尔:《论自由》读后感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能够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理解社会的强制性惩罚。
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13] 论自由读后感
在1644年,英国历史上著名的诗人和政论家约翰.弥尔顿为了抗议国会恢复全面检查出版物的法令,写下了《论出版自由》一文,并借助回答国会质疑的机会将其宣读于众。在后来欧洲和美国的出版自由斗争中,他的这本著深刻的影响着资本主义国家对出版自由权利的保障。从世界历史的角度上看,弥尔顿是第一个提出“出版自由”口号的人,他的这一口号因极富人权与自由的思想从而有力的推动了欧洲及世界各地资产阶级运动的发展。从新闻史的角度上来看《论出版自由》一书也为近代自由主义报刊理论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在那时候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才刚刚取得一些胜利成果,弥尔顿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的拥护者,他自然是坚决地反对封建专制,支持共和政体,提倡捍卫基本人权。所以,在1643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内部长老派试图恢复被废除的出版许可制度时,崇尚理性与自由的弥尔顿迅速地站出来对长老派这一“开革命倒车”的行为进行了抨击。
在《论出版自由》一书中,弥尔顿充分的表达了自己对人性的肯定和对人权与自由的崇尚。弥尔顿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理性去分辨善恶。他说:“在我们这个世界,关于恶的认识与观察对人类美德的构成是十分必要的,对于辨别错误肯定真理也是十分必要的。”这就要求人们要兼容并包的去读书,他认为读论文和听理论是人类探索罪恶与虚伪的领域最为安全的方法。在弥尔顿看来,自由与人的本性两者联系甚密,充分给予人们自由是尊重人性、维护人的理性和尊严的重要途经。更重要的是,自由的最终目的是追求真理,对自由的限制无异于是对真理的破坏。因此,国会应该做的是保证人们充分的享有出版、阅读和分享书籍的权利,只有通过这个途径人们才能够用自己的理性和判断力去追求和捍卫真理。
在《论出版自由》一文中,弥尔顿严厉地控诉了出版检查制度的罪恶。在他看来,这种“在书籍出版前对其进行事先检查和审阅”的行为是人们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最大的阻碍。他得出这个结论的客观逻辑原因有四点:第一、国家任命的检察员们没有能力胜任他们的工作,他们所得的判断都只不过是他们狭隘的胃口,这无疑是对书籍的滥杀,也是对作者智慧思想的滥杀。第二、既然国家在选择检察员时会犯错,那检察院在选择作家的时候同样也会犯错,这对于作家来说是一种侮辱和损害。第三、查禁“坏书”不可能消除邪恶,甚至还会阻碍人们发现美的光辉,因为善恶本一体,消除恶的同时善也因为失去了参照物而一同被消除了。第四、邪恶是无法通过查书籍来根除的,语言的传播使得邪恶依旧得以流传于人世。弥尔顿控诉出版检查制度的主观原因在于它可能会损害真理,他说:“因为我们的眼睛已被偏见和流俗蒙蔽,一眼看见真理时很有可能认为它比许多错误更不堪入目,更不受欢迎,正好像许多伟人看起来让人感到轻蔑可耻一样。”弥尔顿坚信,只有废除出版检查制度,才能够解除对真理的束缚,使之发扬光大。
纵观历史长河,自由流通的思想和知识促进着这个世界的日新月异,后世的人们用实践证明了当初弥尔顿呼吁出版自由的正确性。观照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奉行的“上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的统治理论,还让我认识到当权者想通过控制公民言论和思想来维护自己的统治这一做法都是行不通的,这种为了满足少部分人私利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终究会被群众推倒,当群众的沉默触底反弹后,带来的将会是对统治者的强烈反击。
纵观新闻发展史,在评论弥尔顿对新闻界的贡献的时候我们应该理智的看到,《论出版自由》虽说是为报刊的自由主义理论奠定了基础,但总体来看弥尔顿的出版自由和新闻的自由主义理论还是有很大的区别。《论出版自由》只能算得上是争取出版自由斗争中的一个开端,而且其本身还有一定的狭隘性。弥尔顿提出的自由是针对特定的群体的自由,即高尚、有智慧、有教养的人(当时的资产阶级),虽说比统治阶级更广泛,但这一评判标准使得出版自由权利依然属于少数人,权利依旧是不平等的,但自由主义理论中规定的自由却是人们普遍享有的一项权利。其次,弥尔顿的出版自由涵盖了所有的出版物(包括报纸),而新闻自由主义理论只针对报纸等新闻产品,而且还系统化的规定了这些产品的性质和功能等,由此看来,新闻自由主义理论的形成除了受《论出版自由》的启发,还经过了很多其他的补充和发展,最后才得以形成体系。
总而言之,弥尔顿的这本著作是当时资产阶级进步性思想的代表,他本人作为一名思想家和革命家,为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做出的贡献值得我们的肯定和推崇。但是在对《论出版自由》和近代报刊的自由主义理论的研究过程中,我们要认识到,后者虽源于前者,但我们在分析和评价的时候要重视它们之间的差异,不能盲目的将其等同来看,要理智的看待前者对于新闻界的影响。只有坚持这种客观区分和理智看待的研究方法才能帮助我们正确的认识新闻发展的历程,为未来的实践活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4] 论自由读后感
自由,是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古到今,无数的人们追求它,无数的思想家关注它,并试图为它找到理论支撑的基础。
有的思想家从“人之本性”的角度论述它。塔西佗说,“追求自由是人至高无尚的心向”;英格索尔说,“自由之于人类,就像亮光之于眼睛、空气之于肺腑、爱情之于心灵”。
有的思想家从“天赋人权”的角度论述它。韦伯斯特说,“上帝只将自由赐给热爱自由的、并随时准备保卫它的人”;塞万提斯说,“自由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最大的幸福之一”;卢梭也说,“人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还有的思想家,看到了个人自由不是孤立的,是与其他人的自由联系在一起的,开始思考个人自由与他人自由、社会自由的关系,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就说过:“不能制约自己的人,不能称之为自由的人”;孟德斯鸠则是从法律的角度论述自由:“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法国国民公会宣言》中也提到,“一个公民的自由是以另一个公民的自由为界限的”。
这些论述往往充满感情上的震撼力,但缺少理论上的说服力。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为什么是个好东西?一个社会为什么要使它的成员保持自由?一直以来,很少有人对这样的问题进行过系统的思考。
对这些问题给出让人满意答案的,是19世纪英国思想家密尔的《论自由》。在该书中,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问题,可谓为自由主义的新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15] 论自由读后感
自由在高处读后感(一)
去年读熊培云的《重新发现社会》,让我觉得很大气。于是,今年买了他的新书《自由在高处》,读完后感到温暖和力量。
这本书的文字与熊培云一贯的风格是一致的。真理是常识,例子也是常识。但这本书让我觉得个人并非没有选择。如果个人想要获得自由,他必须挺身而出。但熊丙奇的“高处”并不是为了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为所欲为,而是主要指站在精神的高处。
自由的前提必须是选择。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总是听到这样的话:没门,体制,每个人等等。普通人也会选择随波逐流,同时抱怨。其实,选择的前提是要有自己的精神立场或信仰,能够根据自己的信仰来解释人生,从而做出符合自己的选择。
在选择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观点和行动。注意,是调整不是放弃自己的观点随大流。
自由一定是和主体性联系在一起的。要获得自由,我们必须有自己的选择,尊重他人的选择,在适当的时候自愿放弃自己的权利。
最近,我读了一些西方的理论书籍,发现自由和平等是所有学科都不能回避的话题,也是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话题。自由与平等哪个更重要?我认为绝对平等是不可能的,但平等自由是可以实现的。
自由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因为我们一直面临着选择,也面临着我们是否自由的问题。
然而,我们总是生活在一个特定的框架中,人的自由就是这些框架的过程。但自由也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还包括想不做什么的自由。比如,有时候我吃完饭上网,就没空了。
一个自由的人必须是一个有个性的人和一个有强烈精神的人。头脑的自由才是真自由,行动的自由要以头脑的自由为前提。
做老师也有些年头了,深感现在大学生的自由度比以前有了很大变化,但学生的自由选择能力还有待提高。因为,有时候自有时为了争取,别人给与的不是自由。
可惜,在我们生活中,自由总是被误读、也总是不忽视。不但有无形的,也包括有形的。
自由在高处读后感(二)
读完熊培云的《自由在高处》很是感慨,书着重表达的理念:相信没有人能剥夺你的自由,相信youthefreedom。熊培云认为自由是两层涵义。一种自由强调自由选择权,另一种自由强调个人自由和意志自由。
在当今混乱的世界里,我们常常局限于思维、人为奴役、单位文化、社会民主或僵化制度的两难境地。在各种压力下,我们常常担心生活和追求财富地位。很多时候,我们只能承认,很多梦想只能藏在心里。
即使在非自由的环境中,生活仍然是可选的和充满希望的。因为你是你所选择的,你的世界取决于你如何选择。曾经痴迷三毛,读过她写的每一本书,为她与荷西的爱情故事叹息。
三毛疯狂迷恋撒哈拉沙漠,她一生都视若珍宝的结婚礼物,也竟是荷西在茫茫沙漠中寻觅到的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撒哈拉,这是一个普通人无法触及的世界。然而,三毛用一点嬉皮的笔触,展现了一个不同血肉的美好世界。我想,她是热爱的,对大自然富有感恩之心,即使在贫瘠艰辛的生活下,依然能够精彩勇敢地生活,给自己创造了一个浪漫瑰丽的世界。
并在这个世界上不断寻找真实的内心自我,透视人生,洗涤灵魂。问问平凡的我们,如果我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是否能生活在乐观和感恩之中?!
人是可以自主地生活,现在的中国,我们所能感觉到的不自由,常常说没时间实现环球的梦,没精力实现隐匿恬美田园,很多时候是自我施加的,我们没勇气克服惰性,害怕体验另一种生活方式罢了。任何人都不能剥夺我们的自由态度,即便生不逢时,我们仍可以坚定信仰,活出自己的精彩,你即你选择!
自由在高处,想要做个心灵自由的人,我们必须跳脱于时代**的枷锁,跳脱于只有左右狭隘思维方式,跳脱于单位思考人生,在高出张望,以内心尺度衡量人生。今年1月份曾在香港观摩史诗**大剧孤星泪(也叫悲惨世界),这是一部集赎罪、自由、革命、命运、颠沛、逃亡、爱情为深沉大剧,因为革命这个敏感的话题而与内地失之交臂,甚是遗憾。不断自我救赎的冉阿让,他总是给自己一个存在世上,有意义的理由,做他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像在法庭报告自己是罪犯,救追踪自己多年的死对头警察沙威,隐瞒自己救人英雄的事实。
而一直勤勤恳恳的雷厉风行的警察沙威,牢牢地遵守警察的天职,道德感极强,誓要缉拿犯人归案,不论是否有罪,当冉阿让救了他,放了他,他坚守了几十年的准则突然受到了冲击,对自己的信仰产生冲击,最终受不了煎熬跳河自杀。悲惨世界之所以悲惨,人人无法在大环境里保持自己小小的愿望,冉阿让平静生活的愿望,沙威恪尽职守的愿望。你不得不怀疑这个世界所强加给的种种标准,我是不是个罪犯,我是不是个坏人,我是不是个loser。
因此,有时我们也应该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中,我们的国家比我们想象的更自由。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中,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内心环境,在那里我们对更好的生活有自己的决定权。正如作者所说,小环境完全取决于你对生活和世界的认识和理解。
只要你足够独立和自由,你可以勇敢选择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正如梁文道看着我们这一代的青年:台湾、香港、日本已经走入一个相对稳定、甚至衰老的社会,而大陆还在往前,窗口很大。
我们需要的是,充满希望的、很光明的心态,相信时代在前进,相信中国在朝向更好前行。
作者说,一个人,既要守住自己心灵的边界,同时又要有开放的思想。而我要说,一个人,既要有悲悯情怀,有所作为;同时又要听从内心,默许自己一份自由。这是我的人生,我必须让她自由。
自由在高处读后感(三)
熊培云的《自由在高处》,初读之后,感觉是各种观点在脑海里交织,最大的感受还是生活是要经历的,然后才是感悟。
这本书旨在从个体角度**身处转型期的人们如何超越逆境,盘活自由,拓展生存,积极生活。看了这本书之后,觉得一个人的知识储备是很必要的,但除了知识的累积之外,更重要的还是思维方式的培养。不同的时期人会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是两年前的我读这本书,肯定会觉得熊培云不错,观点很新颖、独到,文化素养高,是本好书。但现在看这本书,更多的不是对其观点的认同或反对,就像那句话,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观点都是不同的,在不触及法律、道德的层面上,观点是可以千差万别的。正如胡适所说,感谢自己生活在了一个可以容忍的国家,允许多种观点的存在。
陈虻有这样一句话:不要在生活中寻找你要的东西,而是努力感受生活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有时感觉到了自己知识的局限性,生活观点的浅薄,读了这本书,感到了一个永远不停止思考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人。
现在的读书,更多的让我感受到的,并不是一定要从书中获取到某种知识,如果一本书,读完之后能够砰的一下敲响你心里的某些东西,我觉得这才是最重要的。学,有很多种方式,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到知识,但是思,就只能靠自己了。现在,越来越觉得思考的重要性了,也许,这是我近期读书最大的感悟了吧!
[16] 论自由读后感
自从学校开设了阅读时间,每到那一刻,孩子们每天总会在我的敦促下,很不情愿地收起作业本,开始一段心不在焉的阅读。一天我地满怀期待地问他们:在你们的书橱里最钟爱的是哪一本书?满以为会引发一场好书推介,没想竟然没有一个孩子能答上来。好一会儿有一个平日里学习成绩不错的女孩举起了手,说:我最喜欢看的是阅读导航,因为它能告诉我许多写作文的方法。原来看书是为了写好作文,这个答案看似挺不错,那我心里涌起一丝淡淡的失望和同情。本应该是如此放松惬意的阅读,却套上了沉沉的枷锁??为了提高作文成绩。我不禁为孩子们而惋惜,也为自己作为一个教育者而感到内疚。《周国平论教育》一书中多篇文章提到了读书这个话题。他说,并不是随便读点什么就是阅读的,真正的阅读有灵魂的参与。我不知道孩子们在读类似丛书的经典选段时,更多的是关注找到了多少好词好句,还是与作者共同遨游精神的家园。当我们将阅读的目标瞄准一个个好词好句的读背应用,怎能有闲暇去做一次精神漫游?这种为阅读而读会激发孩子阅读的兴趣吗?
对于阅读指导,我是一个门外汉,但从一个旁观者的视角来看待孩子们阅读诉求,觉得十分不可思议。首先,是什么使孩子们的阅读带上了功利的色彩?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和阅读有关的忠告,恐怕就数多读书才能写好作文之类的话了,但我们却忘了告诉孩子,读书还可以让你变得勇敢、让你感到温暖、给你安全感和幸福感。为此,有的家长甚至急功近利地让孩子干脆读作文选,因为这样可以更快、更直接地接收到写作文的指导。为了更专心地读有用之书,很多家长和老师还会禁止学生读闲书,或者尽量压缩孩子们读闲书的时间,因此孩子对于书柜里最喜爱的书说不上来也就不奇怪了,这样无疑是在破坏着孩子们读书兴趣和习惯的养成。其次,片段式的阅读究竟是否能带给孩子一个完整的精神世界?在我看来,片段式阅读只能窥一斑而不能见全豹,原着中原本鲜活的灵魂被割裂、支解,让人无法拼接一个完整的形象、体会一个完整的灵魂、构建一个完整的世界。如果说片段阅读还有一点益处的话,那就是一个片段仿佛一扇窗,打开了一个个阅读视界,吸引你开始一段神奇完整的精神之旅。美国的阅读教学从来不是一个片段,而是一本完整的原着,让孩子静下心来,倾听作者的讲述。阅读作业也不是所谓的摘录好词好句,而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研究、体会、反思的问题,诸如你认为书中最精彩的是什么,说说它为什么吸引你、你最欣赏哪个人物,说说你喜欢他的理由等等,引发你说出真实的感受,在回答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就是一次读者与作者的二次对话,那又将是一次美妙的精神之旅。
也许我们都还记得儿时读完一本好的童话书时,掩卷而思、沉迷其中、意犹未尽的感觉。今天的教育目的性太过强烈,很多孩子是背负的很重的心理负担、被动地去读书的,这时,他们无法在阅读中获得幸福。阅读理应是幸福的,我们无权夺走孩子们享受幸福的权利。不用担心他们会在阅读中迷失,只要他们热爱阅读,总会找到书中的知己。我们所应做的,就是给他们充分自由的时间、保证他们自由选择的权利、为他们打开一个个经典阅读的宝库,让他们为精神的自由而畅游书海。
[17] 论自由读后感
最近天天穿梭于教室、宿舍、图书馆之间,生活变得忙碌,心情也有些许焦躁。傍晚时分,收拾完书桌,翻开了西塞罗德的经典对话录——《论灵魂》。对话录作为一种独特的问题,萌芽于古希腊、罗马时代,繁荣于文艺复兴时期,再次辉煌于19世纪的意大利。西塞罗这位古罗马着名的演说家、政治家和杰出的散文作家,拉丁语大师,善于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写作。他的对话方式不同于苏格拉底的论辩式,而是主要由一个人主讲,谈话参加者适当进行争论和插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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