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
语录 > 日记大全 > 导航

押运部应急预案(优选20篇)

2022-12-18 押运部应急预案

押运部应急预案(优选20篇)。

押运部应急预案 〈一〉

触电事故是企业常见的事故,也是企业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从触电者的最终伤害程度来看,当触电者抢救及时、方法正确是极有可能获救的。编制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尽最大努力把触电受伤者从死亡线上抢救出来,把事故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

2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本企业所有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触电事故时,承担对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责任;在其他场所发生触电事故时,承担对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义务。

3 职责

安全部门组织,每年一次组织全企业员工学习触电急救方法,要求能够较熟练地掌握,并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准确采取应急措施。

4 应急预案

4.1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脱离电源方法如下:

4.1.1高压触电脱离方法: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使触电者带电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使用绝缘棒)等方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触电者未脱离高压电源前,现场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保证自己免受电击。

4.1.2低压触电脱离方法:低压设备触电,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绝缘自己进行救护。为使触电者脱离导电体,最好用一只手进行。

4.1.3杆塔触电脱离方法:高、低压杆塔上作业发生触电,应迅速切断线路电源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对低压带电线路,由救护人员立即登杆至能确保自己安全的位置,系好自己的安全带后,用带绝缘柄钢丝钳、干燥的绝缘体将触电者拉离电源。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解脱电源后,可能会造成高处坠落而再次伤害的,要迅速采取地面拉网、垫软物等预防措施。

4.1.4落地带电导线触电脱离方法: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的带电高压导线,在未明确线路是否有电,救护人员在做好安全措施(如穿好绝缘靴、带好绝缘手套)后,才能用绝缘棒拨离带电导线。救护人员应疏散现场人员在以导线落地点为圆心8米为半径的范围以外,以防跨步电压伤人。 4.2 发现者应即时向单位领导和辅助车间汇报,明确事故地点、时间、受伤程度和人数;辅助车间应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停电范围,下达停电指令。

4.3 根据其受伤程度,决定采取合适的救治方法,同时用电话等快捷方式向当地的120抢救中心求救,并派人等侯在交叉路口处,指引救护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争取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抢救。

4.3.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仰面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

4.3.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断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3.3触电后又摔伤的伤员,应就地仰面平躺,保持脊柱在伸直状态,不得弯曲;如需搬运,应用硬模板保持仰面平躺,使伤员身体处于平直状态,避免脊椎受伤。 4.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4.4.1 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听——用耳贴近用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4.4.2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则可判定为呼吸、心跳停止。

4.4.3触电伤员的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中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抢救。三项基本措施: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4.4.3.1通畅气道: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应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并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颏法。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加重气道的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心脏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4.4.3.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头上的手指,捏住伤员的鼻翼,在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秒—5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进行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觜唇紧闭,防止漏气。

4.4.3.3胸外按压: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如下: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 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抬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的按压位置。

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如下:

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站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cm——5cm(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按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

按压必须有效,其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到颈动脉搏动。

操作频率如下:

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4.5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4.5.1按压吹气1分钟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秒——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4.5.2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时间吹气1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4.6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

4.6.1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实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

4.6.2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往医院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

4.6.3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了的冰屑做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温度降低,争取心脑完全复苏。

4.7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4.7.1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4.7.2 初期恢复后,伤员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4.8 预防措施

4.8.1 组织定期学习《电业安全规程》,加强用电安全意识;

4.8.2 加强电力设施的维护,防止设备老化造成的误触电事故;

4.8.3 加强对安全工器具的管理,防止因工器具不合格造成的误触电事故。

烫伤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烫伤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烫伤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天添天然调味料有限公司烫伤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 内容

2.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押运部应急预案 〈二〉

学校住宿部停水应急预案【精选】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住宿部停水应急预案【精选】,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指导思想:

水电的供给是住宿部为学生提供正常生活和活动的保障。为预防突发的停水停电事件,保证住宿部在停水停电的情况下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从容面对停水停电中事件,使住宿部正常、有序的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

由校长、政教处主任、住宿部主任、生活老师组成

三、应急措施:

(一)可预知性的停水停电

1、白天停电,不影响学生的使用,在送电后及时检查各楼层照明用电恢复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2、晚间停电,把平时准备好的应急电筒充满电,由上晚自习的老师组织好学生有序的护送回住宿部,再由生活老师送入寝室,进入寝室后,学生一律不得下楼外出。

3、在停电前烧好开水,提醒学生把各自的水瓶充满开水,做好停水准备用脸盆存水。

4、生活老师将太阳能水罐存满水,晚间洗漱水由手动太阳能系统供水。

5、加强人员巡视,杜绝任何形式的明火出现

(二)突发停水停电

1、向主管领导了解情况然后向学生解释情况,宣传节约用水。

2、利用太阳能系统定时向学生提供洗漱用水

3、停水超过24小时,将购置大瓶纯净水定量分发给学生饮用

4、停水超过36小时,将联系消防部门请求援助,提供学生的.日常饮用水的供给

5、住宿部的地势高,每日的供水必须加压泵工作才能保证正常的学生用水,因此,当得知停电通知就必须做好停水准备

6、晚自习前停电,学生就在住宿部休息,增加部分老师加强管理,每层楼一个远程应急灯

7、晚自习期间停电,在确定较长时间停时,在值班领导的指挥下,学生由当堂任课老师护送,安全有序的回到住宿部,由生活老师安排学生回寝室。

8、学生就寝时停电,楼道应急灯自动启动,加强人员巡视。

押运部应急预案 〈三〉

1.辨别与分析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现场应急措施

当操作人员小面积烫伤,应马上用烫伤膏涂抹在伤口上,如大面积烫伤,应在涂抹伤口的同时,马上向项目部负责人及领导报告。

3.报警与通讯

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及公司经理,如有烫伤严重人员,要立即拨打医院值班电话,请求帮助。公司经理必须马上派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4.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当发生烫伤事故后,班长必须为伤者涂抹烫伤膏,受伤严重的,必须报告项目部负责人,组织临时抢救小组,经理派车将伤者送往医院。

5.防护救援装备

烫伤膏、酒精、棉球。

6.应急预案的实施职责

组织临时抢救小组,负责制定落实现场应急措施,应急处理求援措施。由公司经理或工主管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急救。

押运部应急预案 〈四〉

作为一名招商部门的专业人士,应急预案是我们必须要牢记和熟悉的重要工作内容。而要编制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针对招商部门可能会遇到的突发事件,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分类、分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例如,对于可能的电力、通讯、水源等基础设施故障,我们需要制定针对相应设备的检修及备用方案,以确保招商工作不受到影响。

其次,对于人为因素可能引发的事故,我们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积累,如经常进行沟通、协调、跟进等工作,避免因企业之间的矛盾引发严重事故;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以缓解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风险。

此外,招商部门还应当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如公安、消防、卫生等)的沟通、协作,形成一个高效的应急响应体系,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提供更加协同的应急处置支持。

对于招商部门的领导人员,他们需要在应急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提供指示和支持,全面掌握事故状况,并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同时,领导人员需要考虑到周边群众和企业的情况,避免因救援不及引发更严重后果。

总之,对于招商部门而言,应急预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必须时刻铭记,时刻准备。只有不断加强预防和应急响应能力,做到因地制宜、一步到位,才能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招商工作的健康发展。

押运部应急预案 〈五〉

招商部应急预案是指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招商部门制定的应急管理措施和应变方案,旨在保障招商部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招商部门的正常运营和社会形象。

首先,招商部应急预案要明确应急领导机构和责任人员,明确应急指挥体系。应急领导机构是指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负责指挥应急工作的机构,包括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等。应急指挥中心是指应急领导机构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的地点。应急预案要确定应急领导机构成员,明确职责,保障指挥系统的高效运转。

其次,招商部应急预案要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得以更新和实施。应急预案体系包括防灾减灾措施、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演练等,以备不时之需。例如,在地震等灾害中,应急预案需要考虑人员疏散、电力、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保障,保障办公场所的安全和运营。

另外,招商部应急预案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是检验应急预案可靠性和可用性的重要手段。如果仅仅是口头上谈预案,实际情况反倒是不可控的。因此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是必要的,演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和应急处置模式,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保障招商部门的工作顺利运营。

最后,招商部应急预案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应急宣传和培训是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的重要途径。当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员的冷静、快速反应和执行预案的能力将至关重要。通过持续的宣传和培训,可以帮助员工掌握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总之,招商部应急预案是保障招商部门的顺利运营和员工安全的重要保障。应急预案需要适应不同突发事件的需求,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和预防措施,加强演练和培训,才能确保应急预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押运部应急预案 〈六〉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流行业已不再是一个小众产业,而是众多企业必不可少的一环,因此,物流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预案的制定



物流部应急预案的制定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应急响应矩阵、应急指挥流程、应急资源清单、应急工具装备、应急演练方案、灾害事故维稳及恢复工作预案等。



1.应急响应矩阵



应急响应矩阵是指按照不同的应急级别,制定的应急响应方案,以及对应的应急措施和工作流程。物流部应该制定4-5个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分别对应着不同的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盗抢事件等。



2.应急指挥流程



应急指挥流程是指物流部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相应的应急矩阵进行应急处理的工作流程。应急指挥流程可以包括应急通知、应急指挥组织、信息沟通、资源调配、协调配合、现场处置等。



3.应急资源清单



应急资源清单是指物流部及其合作伙伴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清单。应急资源清单应该包括应急物资、人员、车辆、设备等,其中应急物资包括防护设备、通讯设备、急救药品、食品、水等。



4.应急工具装备



应急工具装备是指物流部和合作伙伴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使用的工具和装备,主要是用于现场救援、处置和恢复。应急工具装备应该包括消防器材、医疗器械、应急灯具、应急发电设备等。



5.应急演练方案



应急演练方案是指物流部和合作伙伴为了检验和完善物流部应急预案,进行的应急演练计划。应急演练方案应该包括演练时间、地点、演练内容和评估标准等。



6.灾害事故维稳及恢复工作预案



灾害事故维稳及恢复工作预案是指在突发事件过后,对物流部进行维稳和恢复工作的预案。主要包括对受灾区域、受害人员、企业管理、道路交通和运输流程等方面的考虑。



二、应急预案实施



应急预案实施包括预设应急措施、应急处置、应急调度和应急评估等。



1.预设应急措施



预设应急措施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物流部利用历史数据和资料,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应急状况制定好应急处理方案,并提前组织培训人员和演练方案。



2.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是指在发生突发事件后,按照应急预案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现场救援、紧急扩大交通、设立临时驿站等。



3.应急调度



应急调度是指针对突发事件实施优化调度和运行控制,有效利用现有资源,解决应急事件。



4.应急评估



应急评估是指对应急措施和处理过程的评估和修正。在评估中,应当着重对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人员配合默契度、现有应急资源及应急工具装备等方面进行反馈,以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计划。



总之,随着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各类突发事件也各不相同,物流部应急预案制定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准确性。只有通过常态化的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申,才能更好的提高物流供应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企业和社会的利益。

押运部应急预案 〈七〉

一、重大灾害事故的确定:

洪水、暴雨、狂风、雷电、地震、人为破坏和各种不可预料原因所造成的灾害性事故。

二、事故的汇报和处理:

1、事故发生时所有现场人员都是事故处理责任人,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根据事故性质报警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抢救伤者及保护财产,必要时进行现场取证。

2、单位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先行处理相关事宜。并根据事故情况向总经理报告。

3、事故处理:

(1)成立现场抢险工作小组,制定事故处理初步方案,随事态发展确定其它相关事宜。

(2)现场工作小组必须以抢救伤员为第一要务,医务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伤情进行正确救援。并在确认所有伤员得到现场救护或送医疗机构救治后才能进行其它抢救工作。

(3)若事故引发因素仍在继续,现场工作小组应切实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如切断电源、工事加固、紧急排险等),防止事故等级的扩大。

(4)在确定事故没有再次对人员伤害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保全公司和客户财产(如涉及客户的财产损失,责任部门应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商洽有关损失处理事宜)。

(5)根据事故性质和损毁程度做好现场保护,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或再次发生事故。

(6)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客户、保险公司等),做好财物损失评估工作,按相关规定做好理赔。

(7)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押运部应急预案 〈八〉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省交通事业全面、协调、科学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应急预案。

1.2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广东省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行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1.3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省交通厅应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单位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建立以事发地应急机构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突发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设备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2.1.1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是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与指挥机构,由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1)组长:厅长。

(2)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主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厅长。

(3)领导小组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厅安全生产管理处处长、厅综合规划处处长、厅基建处处长、厅监察室主任、省交通工会主席、厅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厅港航局水运处处长、厅港航局港口处处长、省公路局局长、省航道局局长、省交通集团总经理、省航运集团总经理以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审定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2)决定启动与终止省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由省交通厅负责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省安监局、省公安厅、广东海事局、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4)当安全生产事故由交通部或省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交通部或省政府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市级、县级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级、县级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行动;

(5)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生产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单位)相关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2)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3)指导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4)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5)组织有关的应急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参加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6)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7)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8)负责正常上班时间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接警值班工作,节假日期间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厅值班室负责。

2.1.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属地为主,是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等级和类型,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下设现场指挥、事发处置、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协同处置等部门并明确负责人。各部门的负责人服从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

2.1.4应急咨询专家组

应急咨询专家组是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的非常设应急咨询机构。由省交通厅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其职责是提供有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及应急行动的咨询和建议。

2.2交通厅相关处室职责

(1)厅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行业各类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具体分级标准见4.1.1,下同)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2)厅公路运输管理处:参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客货公路运输,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厅港航局水运处:参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厅港航局港口处:参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港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厅基建处:参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6)厅综合规划处:负责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

(7)厅财审处: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

(8)厅科技教育处:负责应急救援相关的技术研究、设备开发等科技项目的审批立项工作。

(9)厅人事处:负责应急救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10)厅监察室:按规定参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11)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定和送审报批工作。

(12)省交通工会:负责维护应急救援人员的合法权益。

2.3有关厅直属单位职责

(1)省公路局:参与所管辖公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负责对损坏道路的抢修,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所管辖公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或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

(2)省航道局:参与所管辖航道内发生的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负责对堵塞航道的疏通和维护,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所管辖航道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或参与事故责任调查和处理工作。

(3)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组织实施琼州海峡轮渡运输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指导、协调抢险救助和人员货物转移疏运工作,按规定参与事故责任调查和处理工作。

2.4有关交通企业职责

省交通集团:参与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所管辖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运输事故时,负责道路基础设施的抢修和维护,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参与事故责任调查;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车辆、设备、人员、物质和技术支持。

省航运集团:参与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船舶、设备、人员、物质和技术支持。

其它交通企业: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和人员支持。

2.5协调与配合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交通企业除履行好应急预案所赋职责外,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安监、交警、海事、消防、卫生医疗、纪检监察和技术监督等部门(单位),妥善、高效地处理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预防与事故报告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按照可能发生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预警: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特别严重):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可能造成大量的公私财物损毁和人员伤亡预警,社会危害性和影响巨大,或者涉及两个以上地级市以及跨省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由厅应急办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Ⅱ级(严重):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公众生命安全将构成威胁,并对公私财产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危害的,或者事故发生地涉及两个以上县(市、区),社会影响较大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由厅应急办发布橙色预警信息。

Ⅲ级(较重):指可能造成损失以及社会影响较小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由地级市交通局(委)、厅直属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发布黄色预警信息。

Ⅳ级(一般):指可能导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但险情尚未出现、行为尚未实施或结果尚未产生,造成损失或社会影响轻微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发布蓝色预警信息。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属单位和交通系统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准确地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本地区、本部门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事故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依职权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相关措施等。涉及跨地区以上市行政区划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须经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的部门批准。

3.3事故报告

3.3.1事故报告程序

(1)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迅速向事故发生地交通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安监、交警、海事和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所属地交通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地和事故单位所属地交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造成3人以上死亡,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如涉外涉港澳台事故、造成严重危害和污染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至省交通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报至市级交通局(委)。

(4)省交通厅和市级交通局(委)接到报告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实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依据事故类别和需要,向同级安监、交警、海事和消防等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3.3.2事故快报表

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交通部门收集、核实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后,负责填写事故快报表(见附件1),按照权限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上一级交通部门。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响应级别

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一)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3)可能超出省交通厅应急处置能力,需要交通部启动应急预案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响应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二)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处置能力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4)省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三)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处置能力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4)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四)Ⅳ级响应

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1.2分级响应层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响范围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各级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

省交通厅负责处置以下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1)Ⅰ级(特别重大)和Ⅱ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根据市级应急机构请求,需要省交通厅协调处置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3)省政府或交通部部署由省交通厅负责协助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4)省交通厅认为需要处置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各地市级、县(市、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属单位参照省交通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各级别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原则上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属单位负责Ⅲ级(较大)类别的安全生产事故,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Ⅳ级(一般)类别的安全生产事故。

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责处置该级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事发地低级别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单位(部门)应当同时启动具体行动方案。

4.2应急行动

4.2.1应急行动的总体要求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应急工作以属地为主,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安监、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应急运输、道路抢修、人员转移等工作。

4.2.2省交通厅应急响应

(1)Ⅰ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交通厅厅长和主管副厅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现场;重大(Ⅱ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主管副厅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现场。

(2)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事发地交通主管部门或发生事故单位属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24小时昼夜值班,及时报告有关信息,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省交通厅在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应急值班室在应急解除前24小时昼夜值班,与事故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收集整理事故信息,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3)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以下部门派人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厅安全生产管理处、厅公路运输管理处、省公路局、事发地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属地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其他依据具体情况需要参与的部门。

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厅安全生产管理处、厅港航局、省航道局、事发地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属地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其他依据具体情况需要参与的部门。

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厅安全生产管理处、厅基建处、省公路局(道路建设施工事故)、省航道局(水路建设施工事故)、事发地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属地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单位、其他依据具体情况需要参与的部门。

(4)较大(Ⅲ级)、一般(Ⅳ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事发地县(市、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参照省交通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密切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2.3应急行动具体措施

各级交通、公路、航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和性质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按规定迅速报告事故信息,并请示拟采取的行动;

(2)积极协助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3)建立必要的应急行动机构,如派工作组和救援队伍赶赴现场;

(4)积极密切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指挥协调交通、公路、航道等部门对受损公路、河段等交通工程设施的加固、抢修、保畅通等工作;

(6)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7)发布有关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措施;

(8)协调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9)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措施。

4.3应急响应程序

4.3.1先行处置

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事发地交通主管部门(单位)必须快速做出反应,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立即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请示拟采取的行动,并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救援队伍或者本辖区有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疏散现场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加强对事故的监视和控制。

4.3.2分级启动预案

根据4.1.1和4.1.2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各级交通、公路、航道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报告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具体的应急行动。

4.3.3应急恢复同时进行

在应急工作中,恢复与减灾行动能同时进行的,有关交通部门应当协同当地人民政府和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做好恢复和减灾工作。

4.3.4扩大应急

当Ⅱ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趋势时,省交通厅报请省政府和交通部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其他有关部门支援。

地方各级交通部门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或上一级交通部门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3.5特别情况处理

(1)事故跨国(境)的,按照国家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事故跨省行政区域的,由省交通厅与有关联的省(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事故发生后,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

4.4信息共享和处理

4.4.1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采用移动通讯设备,通过无线通信网络进行通信联络。县以上应急机构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互联网终端,并利用公用通信网建立通信联系。

4.4.2现场信息采集

现场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失踪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医救情况;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和现场救援队伍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现场信息由现场应急指挥机构采集,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4.4.3省外信息通报

事故涉及或者影响到本省行政区域外的,由省交通厅及时与所涉及或者影响的省(市、区)交通部门取得联系,通报有关情况。

4.4.4涉外、涉港澳台

事故中有外籍或者港澳台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的,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由省交通厅会同省外侨办、省港澳办、省台办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上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

4.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1)涉及危险货物运输的应急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2)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应当穿戴具有警示作用的工作服装,防止与过往车辆或救援车辆发生碰撞。

(3)水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应当穿戴救生衣等水上救生设备。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的检测、鉴定和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7 信息发布

新闻报道应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和及时准确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确定新闻发言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由属地政府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4.9 应急结束

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耦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并征询专家意见后,由当地政府或相应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决定结束应急行动。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省交通厅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车辆调度补偿,清理道路,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较大(Ⅲ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一般(Ⅳ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2 保险

事故发生后,协同有关部门督促事故单位积极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落实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协助资金落实和赔付工作。

5.3 事故责任调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5.3.1事故责任调查

(1)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调查与处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属地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各级交通、公路、航道等部门按规定参与配合,积极协助调查组的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或文件资料等。

(2)各级交通、公路、航道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在行业安全监管范围内的责任倒查,必要时可以授权有关部门或专家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责任进行倒查。

5.3.2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一)报告内容

现场应急工作组在配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抢救有关情况的记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与责任,并对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相关部门。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2)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及组织情况;

(4)专业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物质及社会资源的调用情况;

(5)事故抢救方案及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结论;

(7)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二)上报程序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情况的总结和报告工作。

(2)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由省交通厅负责组织完成,在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省安委办及其他有关部门。

(3)下列事故的救援工作总结由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和厅直属各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一个月内报省交通厅:

a.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事故;

b.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事故;

c.造成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省交通厅要求报送救援工作情况总结的事故。

上述规定之外的事故救援工作总结的上报及备案范围,由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厅直属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确定。

(4)各市交通局(委)、厅直属各单位每年要对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汇总分析,并形成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报告,于次年元月15日前报省交通厅。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省交通厅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建立省、市、县市区互联,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开发、建立和维护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等信息数据库;明确应急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方式、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和通讯录;配备应急移动通信车辆,加强重要通信线路、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并监督通信企业建立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制订应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备应急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维护。

县级以上应急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通信支持系统,建立应急联动平台。加强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卫星遥感系统等先进技术的运用,实现应急指挥系统的智能化和数据化。

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做好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等物资储备,建立应急救援设备(装备)动态数据库,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制度,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严格执行调用登记制度和补充更新制度。应急救援设备包括:

(1)基本设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对讲机、传真机等。

(2)抢险设备:防护救生服装、挖掘机、起重机、海巡船、巡逻快艇等。

(3)运输设备:专用运输车辆、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等。

(4)道路维修和航道疏通设备:装卸车辆、破拆设备、拖轮等。

6.3 应急队伍保障

从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建设施工等交通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各级交通部门应急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应急队伍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进一步优化、强化以应急专业队伍为主体、社区志愿者队伍为辅助、驻粤部队、武警部队为强大支持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体系,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各应急专业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由负责组建部门每年年初向应急救援有关部门通报,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应急有关部门报告备案。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并掌握所辖区域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负责对应急救援队伍的统一规划和调度。

6.4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省交通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发生Ⅲ级(较大)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事发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发生Ⅳ级(一般)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事发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6.5 物资与技术储备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需要,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生产和加工能力的储备、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的储备并适时进行更新,保证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生产与供应。

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保障资源数据库,通过相关网络和应用平台,实现全省应急保障资源等信息的联网与共享;建立专业人才与专业队伍数据库,明确各类专家特长、联系方式、住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技术水平。

6.6 经费保障

各级交通部门(单位)和从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建设施工的企业,应当设立应急救援基金;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下级交通部门(单位)及所辖交通企业设立应急救援基金。

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协调解决。

省交通厅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所需专项经费,以及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建设经费,应列入省交通厅财政预算。在统筹兼顾各项支出时,应优先保证应急经费的支出。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拓宽筹资渠道,组织社会捐赠,积累应急使用资金。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宣传教育

省交通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对交通行业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7.2 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机构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7.3 演习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

交通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应急演习。演习后应当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作书面总结报告。新组建的应急队伍一般每半年演习一次,已有应急工作经验的应急队伍一般每年演习一次。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省交通厅。

省交通厅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8.2 监督检查与奖惩

省交通厅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2.1奖励

在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8.3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厅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押运部应急预案 〈九〉

一、设施保障

设施到位,未雨绸缪,提前购置防停水、停电、停气必备的设备,如环保油灶、电灶,保险开关、储存定量矿泉水等。

二、保证措施

做到科学预防,措施得力,确保停电、停水的情况下,食堂就餐和饮用水的供应。

三、预案细则

1、组织机构

成立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厨师长

组员:食堂工作人员

2、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公司对食堂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具体全面负责和协调应急处置。

2)副组长:负责现场整体工作安排,配合组长对应急处置的布置安排。

3)小组分工

联络组:及时上报组长,联系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通知用餐单位。

保障组:维持应急事件现场秩序,对就餐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安排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冷藏食品、冰箱、储存水源等。

四、停水应急预案

1)食堂现场管理人员査明停水原因是食堂内还是食堂外,若是食堂外原因,应立即拨打自来水公司,问清事故发生地点和事故原因及停水时间。若是食堂内原因,应立即通知负责后勤水电工到场,迅速进行维修。

2)自来水公司因检修或其它原因提前告知停水情況,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应提前做好储水准备,充分利用已备的所有装水容器。

3)对于不能在短时间内修复,食堂储存水又不够的情況下,造成食堂无法正常用水的,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食堂主管,并采取以下措施:

a、调换操作方式,尽量做一些少用水的食品;

b、立即联系公司总部配餐或拨打己联系好的快餐公司送餐;

c、利用有限时间对食堂原材料进行毛变处理。

五、停电应急预案

食堂因临时停电,或遇跳闸等特殊情况时,食堂餐厅在正常营业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餐厅厨师长应第一时间上报食堂管理员,食堂管理员联系相关部门询问停电原因,如果是食堂内部供电设备问题应立即检修。如果是地区停电,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应向就餐人员表示款意并做好解释工作。

2)若因停电无法用餐,要及时通过公司总部配餐或已联系好的外卖公司送餐。

3)联络组负责解释、沟通稳定就餐人员情绪。

4)停电将影响冷藏设备运作,在停电期间,冷藏保存的食品或原料的保质期应縮短,在化冰后执行常温保存条件下的保存期限,预计不能在期限内使用原料或食品时,可考虑转让或转库等措施以减少损失超过期限的,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六、停气应急预案

1)食堂现场管理人员查明停气原因是食堂内还是食堂外,若是食堂外原因,应立即拨打燃气公司,问清事故发生地点和事故原因及停气时间。若是食堂内原因应立即通知负责后勤水电工到场,迅速进行维修。

2)然气公司因检修或其它原因提前告知停水情況,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充分利用现有电器设备生产。

3)对于不能在短时间内修复,食堂电设备不够的情況下,造成食堂无法正常做饭的,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食堂主管,并采取以下措施:

a、调换操作方式,尽量做一些少用气的食品;

b、立即联系公司总部配餐或拨打已联系好的快餐公司送餐;

c、利用有限时间対食堂原料进行处理。

押运部应急预案 〈十〉



随着社会的发展,财富的流动变得越来越频繁,随之而来的是财富的安全问题。这使得现代化的押运业成为了一个非常繁忙的行业。而在高原地区,由于复杂的地形和恶劣的气候,押运业的安全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为了保障高原押运的安全,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备的高原押运应急预案。



1. 预案的编制和完善



编制一个完备的高原押运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预案中应涵盖从发生事故建立起应急机制到救助行动结束的全过程。预案的完备和细致程度也是重中之重,其中应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及其应对措施、各种交通事故及其应对措施、高原缺氧、危险品等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方案等。为了完善预案,企业应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各种应急情况的应对,全面总结各种情况的应对方法,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制度。



2. 人员的配备和培训



在高原押运中,人员的配备和培训也是至关重要的。企业应深入研究高原地区的自然环境、气象气候和地域地貌,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人员配置。在岗位选择上,企业应考虑员工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专业素养等方面,为高原押运做好充分的人才储备。在培训中,要注意讲究实效性,让员工理性认识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法,不断强化预防意识和自救能力,提高应对能力。



3. 技术的应用和改良



技术的应用和改良对于高原押运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各种高科技手段的不断推陈出新,押运行业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企业应在行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高原押运技术的应用和改良,引进高科技手段,提高押运的安全性和效率。同时,对装备和器材也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其正常使用。



总之,建立一套完备的高原押运应急预案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完善预案、合理配置人员和适当应用技术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可以为高原押运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押运部应急预案 〈十一〉

维修部应急预案是为了保障企业在突发情况下顺利恢复生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本文将详细介绍维修部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各项措施。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

1、应急预案制定的目的

维修部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快速处理突发事件,并公布于整个企业内部。

2、应急预案的执行

维修部应急预案应由专人负责执行,同时也需同时通知生产线,以便他们采取相应的措施。执行的时候需全员参与,才能保障有效的执行。

3、应急预案的修订

在应急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失误或不完善的地方,需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

二、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

1、危险品防范和应急处理

维修部要求每个工位都备有相应的安全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以防止因使用设备不当而导致的事故。同时,还应制定对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以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

2、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在突发事件时,要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及时处理现场。同时,还应明确负责人、联络方式以及各项救援和处置的具体步骤等事项。

3、防火及火灾的应急处置

为了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维修部应当制订火灾应急预案,并在重要部位备有灭火器材、疏散通道等应急设施,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4、设备维修的应急处理

对于设备维修方面,应事先准备好一些常用的备用设备,以及配备完整的工具箱,以便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更换故障设备,提高维修效率。

5、人员紧急救援的应急处理

在面临突然情况时,员工要尽快采取逃生措施,并及时报警求救,抢救受伤的同事,并尽量避免再次受伤。

6、应急演练的开展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完善性并加强员工应急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

三、结语

维修部应急预案是企业运营过程中必备的一项应急措施。只有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有条不紊的执行应急预案,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顺利恢复生产任务。因此,企业应灵活应对,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押运部应急预案 〈十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城市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确保城市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惠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火车站地区、综保区(航空港区)建成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各县(市)、上街区可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辖区的城市防汛预案。

1.4 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军民结合、联动协作,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1.5 城市防汛特点

1.5.1 地理特点及雨水系统概况

郑州市的自然地貌为西南高、东北低,自然坡降达到3.4‰,城市西部与东部地面自然高差达到30余米。排水设施按照雨污水分流的排放体系,雨水系统按照就近排入河道的原则,分别从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七里河等泄洪河道汇入贾鲁河外排;污水由东、西、南、北四大污水干管及北环路、新柳路、农业路、东西大街等支干管系统收集,分别排入五龙口、王新庄、马头岗等污水处理厂。

1.5.2 汛期降水集中

我市属大陆性气候,夏季酷热多雨,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内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来势猛、速度快、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

1.5.3 泄洪能力有限

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是城区主要泄洪河道,下游河床较高,坡降平缓,泄洪能力低,易造成雨水排放不畅,局部倒灌、漫溢,形成内涝。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2.1.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

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框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下设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市支队、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安监局、建委、房管局、规划局、交运委、城管局、文广新局、人防办、教育局、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委、园林局、气象局、公安局、中原区政府、二七区政府、金水区政府、管城区政府、惠济区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保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市南水北调办、市轨道交通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郑州日报社。

各区政府成立区城市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相应的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作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分支机构。

2.1.2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防指的命令;

(2)全面负责城市防汛工作;

(3)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指挥长

市城市防汛领导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全面负责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领导工作。

(2)副指挥长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由郑州警备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气象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协助指挥长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城防指及相关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长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2.2 办事机构

2.2.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防办),作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防办根据应急需要,可临时成立技术组、物资组、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和专家顾问组。

2.2.2 市城防办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1)执行市防指的指令,负责向市防指报告工作;

(2)具体负责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工作,开展城市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5)负责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

(6)通过微博、媒体向社会发布Ⅱ、Ⅲ级应急预警信息;

(7)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2.3.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支队:根据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发展情况,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市工信委:负责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城市防汛设施建设和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防汛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汛期加强对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建委、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市轨道交通公司及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部:负责在建工程各施工工地的汛期安全。成立防汛指挥机构,组建防汛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建立完善各种防汛设施,针对每个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雨季施工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并合理安排汛期施工进度。

市房管局:负责市区破旧危房、直管公房的防汛工作。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险情,确保房屋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市规划局:负责城市防洪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审批;查处整治影响城市防汛的违法违章建设。

市交运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防汛安全工作,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交通的正常运行;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影响泄洪的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的稳定;确保排水设施、市区河道正常功能;保证市政公用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市文广新局、郑州日报社: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预警等重要信息的发布。

市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汛期安全。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人防工程险情,保证人防工程汛期安全。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负责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市环保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市区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市水务局:负责对城区外影响城区防汛排涝的出水口、河道进行疏挖清障,保证河道排水畅通。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市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汛期及洪涝灾害的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等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防汛准备和灾情先期处置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清除市区死树枯枝及可能倒伏的行道树,避免汛期发生伤人事件。加强巡视,发现倒树及时清运,确保道路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预报,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区域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组织协调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市南水北调办:负责郑州市城区内南水北调区域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郑州供电公司:负责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严密监控汛期中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

郑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汛期通信管线安全,保障市民生产生活通信畅通,遇重大灾情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通信保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汛期前负责检查区管道路桥梁设施;对辖区明沟、雨水收水井进行疏挖;及时清理收水井篦上的枝叶等阻水物;对区管道路积水区域进行管控和处置;对拆迁工地采取安全的围挡措施;加强社区防汛工作;负责整改辖区各种商业设施、杆牌箱亭、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设施的防汛措施开展汛期检查及督导。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城市防汛工作。

2.4 工作机制

2.4.1 会商机制

成立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或市城防办主任主持,进行集体会商。

2.4.2 专家咨询机制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聘请有城市防洪经验的驻郑专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城市防汛专家顾问咨询组。市城防办根据需要召集专家组研究汛情,对城市防汛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建议;在汛期,专家组针对各种险情,提供科学而有效的抢险意见和方案,供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和各级领导决策参考。必要时,根据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赶赴现场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

3.1.1 气象信息

市气象局对全市天气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雨情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的时候,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城防办及相关部门。

3.1.2 洪涝灾害信息

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洪涝灾害发生后,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城防指应及时向市城防办报告洪涝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市城防办,由市城防办在1小时内上报市防指。

3.2 预防与准备

3.2.1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市民防御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灾害的思想准备。

3.2.2 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城市防汛组织领导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2.3 工程准备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分包积水区域及防汛工程,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强力推进工程建设,特别是今年新增加的市政工程项目较多,在汛期前、汛期中,切实采取强制措施,使各项工程尽早发挥作用。

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涉及城市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3.2.4 物资通信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区、乡(镇)街办及各成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合理配置,特别是要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确保防汛信息网络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3.2.5 防汛预案准备

(1)各区城市防汛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办防汛机构根据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辖区城市防洪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各类洪水可能造成的危害。

(2)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健全反应机制。

3.2.6 防汛日常管理

城市防汛部门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防汛设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 预警

3.3.1 预警级别

城市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 (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三个预警级别。

3.3.2 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Ⅲ级):收到大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路面除主要积水区域外不会发生大的积水;个别地下通道、立交桥有可能积水;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危旧房屋、加固不实的人防工事等可能会发生险情;近期掘动道路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如果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少数树木有可能出现倒伏。

(2)严重(Ⅱ级):收到暴雨、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道路排水设施收水不及,部分道路出现大面积积水;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可能出现积水;部分地下停车场可能进水;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近期道路掘动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城区河道内水量急增;若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易出现倒伏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市区会出现新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3)特别严重(Ⅰ级):收到特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大部分道路出现积水且交通瘫痪,排水设施收水不及;地下通道出现积水断行现象;部分地下停车场进水;近几年出现过大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城区河道内水量骤增,易发生漫溢;若暴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出现倒伏的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加固不实的人防工程容易引起地面塌陷和房屋倒塌;市区会出现新的、更大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防汛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城市汛情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4.2 Ⅲ级应急响应

4.2.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全面巡视主要积水区域、道路险段、危桥、危房、在建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路面塌陷情况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积水情况,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

(3)河道、市政部门应根据降雨情况,出现三级预警以上时,提前打开河渠、明沟排水闸门,降低河道各种水坝,并严密监控。

4.2.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市城防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各城防成员单位、防汛机构人员全部到岗,防汛物资、设备到位。

(3)各抢险队充分做好准备,随时待命投入抢险工作。

(4)在全面巡视的同时,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地段、危旧房屋及人防工程。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对河道、道路险段、危桥、危旧房屋、人防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地下停车场积水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全面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3.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市城防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城防办及各城防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防汛抢险预案,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应迅速赶到各自的防汛责任区内,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3)防汛物资、设备到位,做到随调随用。

(4)各单位抢险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调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5)加强信息沟通,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及时处置险情。

(6)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重点监视险情易发的道路、桥梁等建筑施工工地及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发生和发展。

4.4 Ⅰ级应急响应

4.4.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对河道、道路险段、危桥、危旧房屋、人防工程、在建工程、道路及管线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树木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地下停车场积水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全面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4.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城市防汛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防指指挥、副指挥到达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抢险救灾工作。

(3)全市各防汛单位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要深入一线(险情区域、险情地段),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4)各单位、全市各行业防汛物资、车辆、设备到位,无条件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5)各单位抢险人员应随时待命,接到指令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往险情现场,迅速排除险情或控制险情扩大。

(6)城市防汛办要加强与驻郑部队联系,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7)各防汛成员单位落实好相关工作。

市建委、市市政建设中心、轨道公司、市政总公司、市政二公司,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控,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塌陷、漏水等险情应果断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排险。

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区防办全面监视积水区域、下穿隧道、市区河道、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做好相关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协调指挥并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工作。

市人防办按照人防工事汛期的处理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市房管局严密监控危房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早疏散相关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市园林局系统的抢险队伍随时待命,处理相关险情,做好相关工作。

市交运委启动紧急避险预案,确保汛期乘客和车辆的安全,做好相关工作。

当桥涵、隧道积水超过30厘米,普通道路积水超过40厘米时,交警和管理部门立即封闭相关路段交通,设置禁止通行标示牌。

郑州供电公司启动抢险预案,部署电力设备抢险措施。

其他各城防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监控,及时处置各种险情,并服从市防指统一调度。

各部门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并及时处置险情或控制险情继续发生。

4.5 应急升级

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响应时,市城防办要及时向市城市防汛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响应。

当灾情继续扩大或发生防汛突发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Ⅱ级响应升级到Ⅰ级响应时,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要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经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后,由市防指宣布并按照相应应急程序启动响应,同时变更预警级别并立即发布。

在发生城市防汛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以后,由市防指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则作为前线指挥部,负责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6 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根据汛情,终止应急响应。

Ⅱ以下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公布。

Ⅰ级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市防指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

5 应急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城市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通信管理部门在出现突发事件后,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防洪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各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5.3 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

各区按规定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预案规定的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郑州警备区和武警郑州市支队根据要求保证部队到位。

5.4 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保证防汛指挥车辆的使用。

交通运输部门应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

5.5 治安与医疗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抢险抗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疾病防控、消杀和医疗巡诊、转运和救治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5.6 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需及时将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相关信息上报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市城防办根据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统一调拨,各区城防办具体实施。各区、乡(镇)街道办、居委会也要根据防汛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以备急需。

当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安排抢险救灾资金。市、区财政部门根据洪涝灾害程度和水毁工程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毁坏的城市防汛排水设施修复工作。

5.7 社会动员保障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依托网格化及时发现解决防洪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各级武装部做好基干民兵和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动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在防汛的关键时期,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 善后处置

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

6.1 水毁工程修复

水利工程、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6.2 其他工作

其他如疫情病情处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

7 责任与奖惩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依据市数字化监督中心的采集数据、媒体报导和日常检查情况,对在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工作评价

每年由市城防办组织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以促进城市防汛应急工作的开展。

9 附则

9.1名词术语

大雨:雨降如倾盆,模糊成片;洼地积水极快;屋顶有哗 哗雨声;12小时内降水量15~30mm或24小时内降水 量25~50mm的降雨过程。

暴雨: 12小时内降水量30~7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 50~100mm的降雨过程。

大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70~140 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100~250mm的降雨过程。

特大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大于14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大于250mm的降雨过程。

9.2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市城防办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0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押运部应急预案 〈十三〉

一、 节假日应急预案

1、 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建设一支能打硬战的团队。

2、 提前了解好本月的预定信息以及年度预定信息。

3、 提前和前厅部沟通了解客人的入住时间和退房时间,了解客人的VIP等级,合理的调配部门人员并制定相关的接待方案。

4、 针对临时预定量加大,随时调动部门所有人员进行突击完成。

5、 针对提前了解的预定情况,做好部门内部停休工作。

6、 配合酒店其他部门做好相应的对客服务工作。

7、 若部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提前做好招聘工作以及横向部门的协调帮工工作

8、 若其他部门调不出人手时,管理层做思想调动。展现部门奉献精神。

二、 遇到病客或醉客处理程序:

1、 发现楼层有病客,应主动询问客人是否需要帮助,是否需要请医生,并向上司报告,如客人需要诊治,可通知办公室或酒店医疗室的同事前去看病。

2、 留意该房客人,并交下各班留意,以便及时为客人提供服务和预防不测。

3、 设法弄清客人所患何病,以便能及时做好病毒的消杀控制工作。

4、 办公室接到病客通知,应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送花到场慰问。

5、 楼层服务员第二天遇到客人时主动关怀询问客人病情好转情况,是否需要什么帮忙。并将情况报办公室。

6、 如楼层发现醉客,要留意客人是否损坏或弄脏房间的设施或物品,以便上级确定是否索赔。

7、 留意客人有否失控行为。提高警觉以防意外。如有不妥,请立即报告上级、保安、大堂副理到场确定是否需要给客人治疗。并加岗密切注意客人动态以防不测。

8、 凡给醉客弄脏的物品必须立即动手清理。

9、 第二天客人清醒后,注意不要向客人提及客人的醉态及失控行为。

三、 发现陌生人在楼面或陌生人向你贿赂,要你帮他开房门。

1、 发现可疑人/陌生人主动上前查问,记下特征(身高、胖瘦、口音)

2、 不要惊慌,保持警惕,礼貌试探询问,察言观色,不要打草惊蛇。

3、 立即尽快报告上司联同大堂副理和保安前来处理。

4、 做好发现可疑人情况记录。

四、 停电

1、 坚守岗位。

2、 采取措施采光。

3、 查询其他楼层是否停电。(以防本楼层因故障停电存在隐患)

4、 如只是本楼层停电,要立即报告办公室,让工程部急修。

5、 留意有否客人困在电梯内,如有要立即报告办公室通知工程部解救。

6、 做好安抚客人的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如借电筒给客人。但请告戒客人不要在房内点蜡烛,等明火照明,因容易产生烟感及火警。

7、 恢复供电后对电器作出必要的检查。

五、 供水

1、 发现房间内无水,先作检查

1) 如洗手盆无水,查云石台下开关是否关了,浴缸是否有水。

2) 检查走廊管井内水阀是否被人关了。

2、 如都未发现问题,请立即报办公室,通知工程部检修。

3、 办公室应查找停水范围,和工程部检修所需时间。

4、 通知停水楼层领班注意热水器的使用和保护以及及时报告维修情况。

5、 恢复供水后注意水质有否变化。

六、 物品失窃

1、 客人失窃

1) 接到客人报失,应到现场,将现场保护好,应立即通知上司前来处理。

2) 领班或经理连同大堂副理和保安一起到现场向客人了解情况。

3) 在必要的情况下,征得客人的同意,由保安作必要的检查。

4) 让客人填写失物清单,并签字。

5) 做好各有关记录。

6) 情况严重的,或客人强烈要求的情况下,在照会上级后报告公安派出所前来处理。

7) 将情况写报告知会上级并存档。

2、 酒店物品失窃

1) 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上司前来处理。

2) 主管或经理连同大堂副理、保安一起到现场调查。

3) 记录下发现时间、地点、发现人及物品的名称数量。

4) 调查核对有否搬、拆、维修等情况。

5) 情况严重的,在上级批准后报公安派出所处理。

6) 写报告知会上级及做存档或索赔依据。

七、 漏水、水浸

1、 通知上级立即到现场调查漏水、浸水原因。

2、 如属客人不小心造成的,视情况确定向客人索赔与否,以及索赔价格。并请前厅与客人联系转房与否。

3、 如属工程维修范围,请通知工程部到场抢修及出单善后等。

4、 设法控制蔓延及进一步的吸干、清洁等工作。

5、 保护好酒店或客人财物。

6、 情况严重的,要报告酒店高层领导到场。

7、 记录好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并存档。

8、 如酒店财物受损毁,向上级提供资料以便索赔。

八、 客人在房内吵架或打架

1、 立即报告办公室房号及具体情况。

2、 不要尝试劝架和私自前去处理。

3、 领班应连同大堂副理和保安一起前往,制止事态的发展。

4、 留意房间设施有否损坏。

5、 加强对该房的注意,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九、 警铃响

1、 保持冷静,切莫惊慌,立即打电话报告办公室。

2、 安抚客人,例如:“我想只是故障或烟感而已,我们正在检查。”等。

3、 尽快找出响警铃的原因。

4、 倘若火警,请按消防有关程序去做。

十、 客人特别的要求,如送礼物、邀请参加社交场合,请您吸烟喝酒等。

1、 先要多谢客人的好意。

2、 简明扼要婉言拒绝。

十一、 客人想订餐、订票或按摩等特别服务。

1、 告知客人应致的电话号码或地点。若客房部文员接听电话问讯,必须帮助客人将电话转至相应服务区的`电话。

2、 不可代客人要求上述特别服务。

十二、 房内发现有贵重珠宝或大量现金

1、 如客人在房间应告诉客人将珠宝现金放到保险箱。

2、 客人不在时应立即报告上司,连同大堂副理清点。做好记录, 必要时暂代客人放到保险箱,并留言给客人。

十三、 客人的怪异行为或异常情况。

3、 处于有利位置做慎重的调查,不要冒险以免发生意外或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4、 将情况报告上司到场调查,问题较复杂十四、 客人在酒店内死亡。

1、 保持镇静,切莫惊慌。

2、 必须慎重,不可张扬,并保护好现场。不要让人围观。

3、 立即通知酒店高层领导、医生和保安到场处理。

4、 除公安及医生外,任何人不得触摸尸体。

5、 医生确认死亡后,酒店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6、 事后彻底清洁消毒。

7、 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十五、 假如发生刑事案件。

1、 立即报告上级,知会公安部门。

2、 有可能的情况下,控制事态的发展和情况。

3、 尽力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4、 如实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有可能的话提供人证、物证。协助公安机关早日破案。

5、 做好对外保密工作。

6、 检查工作中的错漏,尽快予以补救。

7、 将各情况记录报告上级存档。

十六、 客人聚会喧闹。

1、 应立即报告上级前去处理,如问题较大,应与大堂副理和保安前去处理。

2、 记好有关情况,并继续留意该房情况。

十七、客人要求赔偿损失

1、 当客人物品在酒店内遗失或损坏等意外,而要求赔偿时,我们首先要听取客人的情况反映,并做好有关记录,如:房号、客人姓名、物品名称及数量、发现时间、价值等等。

2、 将情况报上级连同大堂副理到场确定是否属于酒店赔偿范围。待上级批准后确定赔偿与否及金额。

3、 注意自己的权利范围,不要明确答应客人任何形式的赔偿。 十八、在客房或楼层公共区域 发现“四害”或其他昆虫。

1、 立即报告上级虫害的种类,发现地点(范围)。

2、 尽快安排人手喷杀。

3、 如果是住房,客人在房间,请征求客人的意见,是转房或暂离开一会或确定前去喷杀的时间。

4、 如客人未发现虫害的,最好在客人知道前去喷杀,然后在客人返回前清理干净。

十九、发现有客人违反酒店规定。

1、 例如:在房内养宠物、把衣服晾在灯罩上、使用电炉等。

2、 要立即报告上级去与客人交涉。

二十、因工作需要,要与客人一同乘坐电梯时:

1、 请客人先进,不能与客人抢搭电梯;

2、 出电梯时,按电梯开关,请客人先出。

二十一、遇到刁难客人时:

通过揣摩客人心理,掌握客人性格和生活特点,力求将服务作到客人开口之前。

1、细心分析客人刁难的原因;2、注意保持冷静态度,以礼待客,表示歉意;3、如仍未解决,应向上反映,并作好情况记录,留作;二十二、客人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时:;1、虚心听取,诚意接受;2、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要向客人表示歉意,并马上纠;3、对客人因误解而提出的意见,在适当时机作耐心细;解释,争取客人谅解,并感谢客人;二十三、打扫房间卫生时,房间电话铃响了怎么办?

1、 细心分析客人刁难的原因。

2、 注意保持冷静态度,以礼待客,表示歉意。

3、 如仍未解决,应向上反映,并作好情况记录,留作资料备查。

二十二、客人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时:

1、虚心听取,诚意接受

2、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要向客人表示歉意,并马上纠正。

3、对客人因误解而提出的意见,在适当时机作耐心细致的解释,争取客人谅解,并感谢客人。

二十三、打扫房间卫生时,房间电话铃响了怎么办?不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尊重客人对房间使用权。

二十四、当知道客人将客房作新婚之用时:

1、 首先我们要了解客人结婚日期、举行婚礼的时间和大致程序。

2、 按客人要求把房间布置得更美些,增加新房气氛。

3、 通知相应部门,经总经理批准可送给客人结婚礼物和鲜花备好总经理的名片,待客人回来时送到房间并祝敬语。

二十五、当发现客人得了传染病:

1.向部门经理汇报,经酒店高层领导同意后,向防疫部门报告。

1、 客人转送医院治疗。

2、 客人住过的房间,用过的家具设备,要请防疫部门彻底消毒。

3、 病客用过的床单、毛巾、餐具,要撤出并单独严格消毒。

4、 经过消毒和处理的房间要再进行一次全面大清洁后才能住进新客。 二十六、因我们的设备问题,致使客人受伤时:

1、首先安慰客人几句,然后Z马上请医生为客人治疗,(轻伤可带客人到医务室就诊),随即向主管、经理汇报。

2.人伤势,主管或经理带上水果、食品等到房间探候,并致歉。

3.该客人在服务上给予特殊照顾,视情况进房问候,征求客人在服务上的需要。

4.上通知维修部门对该房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5.好事故发生经过记录,查事故发生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酒店前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总台员工应该掌握防止客人逃账的技术,以保护酒店的利益。一般来说酒店防止客人逃账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一)收取预订金。

收取预订金不但可以防止因客人临时取消预订而给酒店造成的损失,同时,如果客人如期抵达,则预订金也可以当作预付款使用,从而有效防止可以逃账。

(二)收预付款。

对初来乍到、未经预订、信用情况不了解或信用情况较差的客人,要收取预付款。但是对于重要客人及某些常客和旅游团体或有接待单位的客人,则可以免收预付款。

(三)对持信用卡的客人,提前向银行要授权。

对持信用卡的客人,可采取提前向银行要授权的方法,提高客人的信用限额。如信用卡公司拒绝授权,超出信用卡授权金额的部分,要求客人以现金支付。

(四)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

信用政策包括付款期限、消费限额、折扣标准等。

(五)建立详细的客户档案。

通过建立详细的客户档案,掌握客户企业的性质和履约守信程度,据此决定给予客人什么样的信用政策。

(六)从客人行李多少、是否列入黑名单等发现疑点,决定是否收留。

在很多国家,酒店如发现有逃账、赖账等不法客人,就会立即将这类客人的名单递交酒店协会,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定期通报下属酒店,酒店可以拒绝接待这类客人留宿。

(七)加强催收账款的力度。

催帐是防止逃账的一项重要手段,尤其是那些即将倒闭而被迫赖账或准备赖账的公司、客户,要加强催款力度。这些客户通常会显露出以下几种迹象:(1)付款速度放慢,以种种理由要求延期付款。(2)改变或推翻协议,要求改变汇率或折扣,如不同意就拒绝付款。

(3)与其联系不接电话或以种种理由拒绝会面。(4)转换付款行或开空头支票。(5)频繁搬迁公司地址。(6)一反常态,突然大笔消费。特别要注意到是,催收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免得罪客人。

(八)与楼层配合,对可疑宾客密切注意其动向。

总台要与楼层配合,对可以宾客密切注意其动向,以防逃账发生。

(九)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总台员工要善于从接待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防止逃账事件的发生

为了作好保密工作,严把登记关,严把查询关,现制定接待部保密工作制度:

一、电话查询,房间未要求保密

A、告之姓名,不知道房号:核对客人所说的信息与电脑中的资料一致后,询问来电客人的姓名及公司名称,请客人稍等,再至电房间征询住店客人的意见,告之来电客人的姓名,询问是否可以将电话转至房间,同意后方可转接电话;

B、告之房号,不知道姓名:接待员不得随意将电话转至房间,先询问来电客人的姓名及公司名称,在电脑中查询客人资料一致后,请客人稍等,再至电房间,告之来电客人的姓名,询问是否可以将电话转至房间,同意后方可将电话转至房间;

C、告之房号,姓名:客人未设任何保密,询问来电客人所要查询的客人信息与电脑一致,可将电话转至房间(接待员不得马上挂断电话,待房间客人接听后方可将电话挂断;如房间电话无人接听,则要将电话接回,并告之房间无人接听电话,是否需要留言或建议以其它方式联系);

二、电话查询,房间要求保密

各班组接到客人保密信息后,必须通知其它相关班组及客房部作好保密工作。对电话查询一律婉拒,建议客人是否可以其它方式联系,或告之客人现在您要找的客人还未来酒店,是否可以先留言,如客人入住我们酒后再将留言转告;

三、访客至前台询问客人信息

A、要求保密的房间,告之酒店没有您所说的客人登记的房间,建议是否可以以其它方式联系,或告之客人是否可以先留言,如客人入住我们酒店后再将留言转告;

B、未要求保密的房间:询问客人所要查询的住店客人信息,核对电脑无误,问清访客的姓名,再到隐蔽处(收银处办公室)或要总机、大堂副理协助致电客人,告之某某先生/小姐找您,是否可以请他(她)到房间,要求保密的房间:告之酒店没有您所说的客人登记的房间,建议以其它方式联系;

四、客人要求开房门

A、房主至前台要求开门

核对信息程序:询问客人姓名及房间号码,请客人出示房卡或身份证,核对开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如以上信息属实则请客人直接上房间,接待员及时通知客务中心要求楼层服务员为其开门,在通报过程中,简要说明客人姓名、着装、人数等,并在交接班本上作好记录;

B、非房主本人至前台要求开门

核对信息程序:询问客人姓名及房间号码,请客人出示房卡或开房人身份证;如无以上证件,且非房主本人,则要求其访客联系房主,电话联系过程中直接请大堂副理进行房主身份核实:报开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开房时间、付款方式等信息,无法核实的情况下拒绝为客人办理。如信息核实准确,请客人上房间,报客务中心通知楼层服务员为其开门,详细说明客人姓名、着装、人数等相关信息,并在交接班本上作好记录,通知保安部予以监控。

虽然客人表示证件等可证明其身份的物品放在房内,即使通知楼层服务员至房间核对客人描述的相关情况是一致的,但却无法联系到房主的,也不能轻易为客人开门,除非有大堂副理以上级别人员的担保。

无法联系上开房人,有访客要到房间取物品的,除非有大堂副以上级别的人员担保,并通知保安部到场核实,方可同意,并通知客房及监控室关注此房,在“宾客特殊情况要求开门登记表”作好详细登记,请客人及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1.选举应急预案

2.环境应急预案

3.汛期应急预案

4.超市应急预案

5.输血应急预案

6.应急预案定义

7.安全应急预案

8.停电应急预案

9.人身伤亡应急预案

10.人身安全应急预案

押运部应急预案 〈十四〉

为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我校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汛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第一时间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全力消除事故发生后连带隐患及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因汛情所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防汛抢险救灾指挥中心及职责

(一)指挥中心人员组成及职责

1、人员组成

总指挥:张志辉副总指挥:李会坤

成员:王俊楼、李艳丽、张智荣、高龙梅

2、工作职责

(1)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在指挥中心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股室责任包干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

(2)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遇到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抢险。

(3)加大防汛设施设备投入,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标准和质量。经常性开展防汛基础设施的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汛设施的正常性能。各校应加强对师生开展防汛抗灾常识教育,认真及时组织防汛抗灾演练。

(4)各成员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宿及学校汛期安全信息零报告制度,并做好记录。各学校领导要确保信息畅通,电话畅通。同时各学校还要成立防汛抢险应急突击队,有专人负责。

(6)保持与上级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汇报。

(二)专业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组织协调组

组长:张志辉成员:李艳丽

工作职责: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中心决策提供参考;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教育系统应急救援工作与县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通信联络(宣传)组

组长:李会坤

成员:高龙梅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应急救援组

组长:张智荣

成员:张伟南,赵秋芸

工作职责: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4、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俊楼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各阶段救灾工作操作规程

(一)灾害预警时的工作

1、发现灾害征兆后,抓紧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信息报道组负责做好信息联络工作,确保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学校灾害信息畅通。救灾后勤保障和应急救灾机动组做好配置必需的救灾物品、工具和出勤人员生活、食品的工作。

2、接预警后,及时集中人员,进行防汛动员,布置任务,明确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3、接防汛防台紧急警报后,指挥中心所有人员进岗到位,按照工作分工,实行昼夜值班;保持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学校的联系;防汛指挥中心指派有关人员到达灾区一线。

(二)灾害发生时的工作

1、灾害发生后,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成员要根据安排前往参与指挥、调度。

2、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主要是抢救受伤人员、转移身处险境人员、保护学校财产、排除校内积水等,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和财产保护工作。

4、灾害发生后,学校、班级停止开展各类活动,通过广播、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告知师生,并有秩序地组织转移,避免造成堵塞通道、推挤踩踏事故发生。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协助指导学校对灾区师生进行紧急救助工作,协调学校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指导各灾区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预算。

4、督促受灾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押运部应急预案 〈十五〉

宣传部应急预案是现代组织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面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宣传部需要迅速采取行动,以保护组织的声誉和形象,并向外界传达信息。因此,制定一份全面而有效的宣传部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


宣传部应急预案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职责。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宣传部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确定一位专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应对措施。还需明确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行动。


在宣传部应急预案中需要明确不同类型事件的处理程序。比如,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宣传部需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醒公众注意安全,并向有关部门反馈灾情。而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宣传部则需要迅速采取行动,与相关媒体进行有效沟通,以便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控制事态发展。


除了明确职责和处理程序外,宣传部应急预案还需要包括危机公关措施。在危机时刻,保护组织声誉和形象尤为重要。宣传部需要迅速采取行动,制定危机公关策略,及时发布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并与媒体保持积极的沟通。宣传部还需要与其他部门紧密合作,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协调行动的高效进行。


另外,宣传部应急预案也需要考虑到现代社交媒体的影响。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远远超过以往。因此,宣传部需要制定适应社交媒体的应对策略,并建立网络危机应对机制。这包括指定专人负责监控社交媒体平台上的信息,及时发布准确信息,管理和回应公众的意见和评论。


宣传部应急预案还需要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只有通过实际演练,宣传部才能更好地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定期的评估可以帮助宣传部发现并修正不足之处,提升应急预案的效果和实用性。


通过制定一份全面而有效的宣传部应急预案,组织在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可以更加从容和有序地应对。这不仅有助于保护组织的声誉和形象,还有利于有效传递信息,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因此,每个宣传部都应当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并不断完善和提升其水平和能力。

押运部应急预案 〈十六〉

三一文库(其他范文/活动方案

1、 指导思想:水电**是住宿部为学生提供正常生活和活动的保障。为预防突发的停水停电事件,保证住宿部在停水停电的情况下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从容面对停水停电中事件,使住宿部正常、有序的工作。

2、 应急组织:由校长、政治教育处处长、住宿处处长、生活教师组成

三、应急措施:

(一)可预知性的停水停电

1学生在白天不影响权力的使用。送电后,及时检查各楼层照明电源恢复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2、晚间停电,把平时准备好的应急电筒充满电,由上晚自习的老师组织好学生有序的护送回住宿部,再由生活老师送入寝室,进入寝室后,学生一律不得下楼外出。

3、在停电前烧好开水,提醒学生把各自的水瓶充满开水,做好停水准备用脸盆存水。

4生活老师将太阳能水箱装满水,晚上的洗漱用水由手动太阳能系统供给。

5加强人员检查,防止任何形式的明火

(二)突发停水停电

1向主管领导了解情况,向学生讲解情况,宣传节水。

2利用太阳能系统定期为学生提供洗涤用水

三。如果停水超过24小时,将购买一大瓶纯净水定量发放给学生饮用

4.如果供水中断超过36小时,将与消防部门联系以协助为学生提供日常饮用水

5、住宿部的地势高,每日的供水必须加压泵工作才能保证正常的学生用水,因此,当得知停电通知就必须做好停水准备

6晚上自习前,停电,学生们在住宿部休息。增加教师队伍,加强管理。每层楼都有一个远程应急灯

7、晚自习期间停电,在确定较长时间停时,在值班领导的指挥下,学生由当堂任课老师护送,安全有序的回到住宿部,由生活老师安排学生回寝室。

8学生睡觉时,切断电源,走廊应急灯自动开启,加强人员巡查。

押运部应急预案 〈十七〉

作为一份重要的企业应急预案,招商部应急预案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以下详细介绍招商部应急预案的制定目的、流程和实施步骤以及企业应急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制定目的

招商部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体系,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企业具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实现快速响应、高效应对、低风险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

二、流程和实施步骤

1.风险评估

通过风险评估,对招商部所涉及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为应急预案制定提供依据。风险评估从招商部的业务特点、运营环境、安全隐患、自然灾害等方面进行考虑和分析。

2.基础信息准备

了解招商部的业务范围、人员情况、底层设施、供应链关系等基本信息,为应急预案制定提供基础数据。

3.应急小组组建

根据业务特点和所面临风险的性质,组建应急小组,确定负责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响应、应急调度和救援等工作的人员和职责。

4.应急预案制定

应急预案制定是应急管理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写、审定、发布和培训四个步骤。应急预案编写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事件类型、事件级别、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方案、应急资源保障和协调措施等。

5.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是应急预案落地的必经之路,通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能力,发现预案中存在的不足,提高应急响应的整体水平。

6.应急管理和评估

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后,需要对应急管理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三、企业应急管理中的重要性

应急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行和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企业应急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健全的应急管理体系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有效地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事故损失。

2.保障企业经营稳定

突发事件容易造成企业的生产设施、物资贮备和人员流动等各方面的困难,长期的紧急状态难以使企业运营正常,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份额。

3.提高企业的安全形象

企业在应急管理中表现出来的处理能力和响应速度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社会形象,影响消费者的信任,对于企业的竞争力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招商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企业的生产和发展非常关键,需要在全员参与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业务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落实演练和评估工作,确保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有一个迅速、高效的响应机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押运部应急预案 〈十八〉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和工作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 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2) 超出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管理机构)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3) 需要省厅处置的其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过程中,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做好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二次伤害。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在省厅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同时,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发挥指导、协调作用。

1.4.3 预防为主,平急结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4.4 依法管理,科学施救。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先进适用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省厅和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以及现场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厅领导任组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厅直有关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自行确定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各生产经营单位组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厅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2.2 工作职责

2.2.1 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和处置工作;

(2) 加强对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对各阶段应急管理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3) 审议、批准全省交通运输应急建设工作规划和事故救援处置预案,对有功单位及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单位及人员作出处理;

(4) 批准和解除预警,决定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或终止,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协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资源及人员的组织、调配;

(5)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审核、批准现场救援处置方案;

(6)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2.2.2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1) 传达贯彻省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会议和指示精神,拟订交通运输应急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各阶段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的督促协调、组织实施;

(2) 拟订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他预案,定期评估预案的合规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修订工作,并监督检查预案的执行落实情况;

(3) 收集整理与应急管理和处置相关的政策法规、信息数据,加强应急救援形势任务的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演练;

(5) 执行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工作的指示命令,做好事故预警、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等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传递和发布等工作;

(6) 组建技术专家组,为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7) 完成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 省厅现场指挥部

(1) 负责对事故现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的指挥调度,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应急物资、装备及人员的组织、调配命令;

(2) 了解掌握事故伤亡损失以及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对当前和下一阶段应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报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

(3) 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现场会商,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采取临时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发生二次事故;

(4) 加强与事故现场其他参与救援工作的部门及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临时工作组,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5) 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和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根据应急救援现场表现,对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6) 完成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信息报告与预警

3.1 事故监控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事故监测和信息报送网络,完善风险评估、分析研判等运行机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隐患点的排查辨识和动态监控,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省厅值班室。

3.2 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逐级迅速上报事故信息,每级报送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事故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主动地向省厅应急办提供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其他数据资料,为省厅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3 预警行动

3.3.1 预警级别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是:Ⅰ级预警(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Ⅱ级预警(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Ⅲ级预警(可能引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Ⅳ级预警(可能引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2 预警发布

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信息,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迅速召集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根据事故风险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及预警级别的建议,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发布。

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可通过部门网站、办公内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应包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防范措施、注意事项及发布机关等要素。

3.3.3 预警执行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收到省厅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预案规定,及时研究制定应对方案,采取应对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1) Ⅰ级预警(特别严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的主要领导和全体人员到岗,24小时现场值守;成立专家组,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在规定地点完成集结,人员、装备、物资、器材根据救援工作需要配备到位。

(2) Ⅱ级预警(严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的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现场值守,专家组成员到位,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在所属单位完成集结,人员、装备、物资、器材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完成准备。

(3) Ⅲ级预警(较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与专家组成员保持联系,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到全天备勤,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对人员、装备、物资、器材配备情况作出安排。

(4) Ⅳ级预警(一般状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与专家组成员取得联系,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安排三分之一以上力量备勤,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演习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管理。

3.3.4 预警解除

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因素消失后,经省厅应急办与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会商,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分别是:

(1) 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中毒,或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 分级响应

4.2.1 预案启动

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并启动本预案。事发地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厅直有关单位以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按照本预案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以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Ⅲ、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分别由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省厅报告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4.2.2 主要措施

实施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省厅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 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加强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密切跟踪掌握事态最新发展;

(2) 及时向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以及事态发展、应急救援进展等情况;

(3) 组织会商、研判,制订现场救援处置方案,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施行;

(4)成立现场指挥部,抽调相关人员和技术专家随同厅领导赶赴事发地,现场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5)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临时工作组,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协调联系、沟通配合;

(6) 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厅直有关单位应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成立协调指挥机构,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本领域、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支援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加强应急响应期间的值班值守,跟踪掌握事态发展,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启动本级相应应急预案,成立本级现场指挥部,在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和当地政府的共同领导下,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省厅现场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4.3 指挥协调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到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示命令后,应当立即安排相关领导、专家和应急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省厅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按照现场救援处置方案,密切配合,共同采取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全力遏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

4.4 紧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级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职工、群众及其他现场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态发展,在充分听取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现场救援处置方案作出调整,采取其他临时性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

涉及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区域、跨领域(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处置方案,应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并根据应急救援进展,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4.5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人员应当按规定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程序及相关规定。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系统内征用和调拨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材。

4.6 群众安全防护

省厅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命令,切实做好事发现场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包括:

(1)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特点,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2) 确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撤离、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提供应急运输车辆,做好疏运组织工作;

(3) 根据事发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条件,为遇险群众提供相应的延伸服务。

4.7 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发地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向省厅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请求社会力量的支援,由省厅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协调相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 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省厅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应急救援工作进展,安排技术专家,携带专业设备,切实做好事故现场的检测与评估,集中收集整理、综合分析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为完善现场救援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应及时报送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4.9 信息发布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成立负责信息发布的临时工作组,及时整理事故处置最新进展,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等途径发布相关信息。

4.10 应急终止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经省厅现场指挥部确认,报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终止实施本预案,撤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厅直有关单位应当在省厅现场指挥部的指导下,制定善后处置方案,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开展灾后重建,恢复基础设施。

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加强对事发地善后处置工作的跟踪督导,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5.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各级交通运输管理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协调保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受损财产的保险受理及赔付工作,保证灾后恢复重建以及伤亡人员医疗救助金、抚恤金的资金来源。

5.3 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直接或授权相关部门及单位成立调查组,独立或在省、部领导下开展调查工作,工作进展以及调查报告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关部门。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省厅现场指挥部应当认真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省厅应急办组织实施,对应急预案、现场救援处置方案等进行修订完善,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省厅积极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设,建立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等基本环节,保证各级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的应急机构,负责本地、本领域、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定期向省厅报送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及时报送。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下的紧急调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实际,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好日常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应急救援装备质量合格、性能良好,处于待命状态,能够随时调配并投入使用。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进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组织管理,开展培训演练,提高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全系统各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配备、专业特长及装备水平等情况,并检查指导相关工作。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积极依托大中型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应急保障运输车队建设,按规定数量配备客货运输应急车辆,并根据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命令开辟应急救援运输特别通道,迅速组织力量抢通受损路段,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厅应急办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全系统应急运输车队的组织管理状况,并加强监督检查。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根据应急救援需要,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并积极为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救治工作提供便利。

6.2.5 治安保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单位员工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和保卫工作,加强对重点场所部位、重要设施设备的巡查值守和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并在必要时协助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6.2.6 物资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使用、征用调拨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更新,确保应急物资按规定数额配备,防止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

应急状态下,省厅应急办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命令,负责协调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跨领域、跨部门单位的物资调配,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2.7 资金保障

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做好必要的资金准备。

6.3 技术支持与保障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分析研判,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7.监督管理

7.1 监督检查

省厅应急办应当加强对本预案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问题、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配合。

7.2 公众信息交流

省厅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省交通宣传中心提供支持。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实际,做好应急法律法规和技能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

7.3 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省厅和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应当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对本地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专兼职救援队伍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7.4 演习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性的综合演习。各级应急管理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急救援演习演练组织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做法,检验评估能力水平,并向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厅应急办应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职责与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定期对本预案的合规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全面评估和修订,组织技术专家评审,报经省厅批准后组织实施。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 执行应急救援指示命令坚决,行动迅速,指挥有方,为避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作出突出贡献的;

(2) 承担并出色完成应急救援急难险重任务,成绩突出的;

(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视情节和危害程度,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依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属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 不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拒绝承担应急准备义务的;

(2) 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 阻碍应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事发现场抢险救援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8.3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8.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押运部应急预案 〈十九〉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升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应对电梯运行使用中各类意外伤人和困人事件的能力,规范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其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电梯乘客事故应急体系,规范各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对伤人和困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范本供各相关单位参考。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电梯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范本。

1.3适用范围

1.3.1本范本适用于电梯发生运行事件或事故时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适用于本管辖区域内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件或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电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4.2.1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电梯事件和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1.4.2.2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应有效掌控本单位区域内电梯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等情况;

1.4.2.3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有应对措施;

1.4.2.4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应有效地进行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建设;

1.4.2.5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应有效地落实相应的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1.4.3实行分工负责的原则。

1.4.3.1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依靠科技、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整合资源、平战结合”的原则,做到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实行领导问责。

1.4.3.2在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上,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救援、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方式。

1.4.3.3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应急救援实行区域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1.5名词术语的定义

本范本采用了下列定义:

1.5.1电梯

本预案所指的电梯包括曳引驱动和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1.5.2事故

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1.5.3事件

意外发生时没有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但是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称为事件。

1.5.4事件或事故隐患:

可导致事件或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1.5.5应急救援指挥部

为处理突发事件/事故而组建的发令调度部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电梯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以下简称协调机构)、事件或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社会力量组成。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为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协调机制。事件或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主要为电梯维保单位,同时还包括地方人民政府、相关技术机构,以及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它社会力量。

应急救援组织组织构架见图1和图2。

押运部应急预案 〈二十〉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代理保险业务发展中产生的风险,明确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与流程,维护邮保合作双方的信誉和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并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给双方带来的损失,妥善解决突发事件,经邮保双方协商,特制定本预案,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理保险业务突发事件定义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

代理保险业务突发事件是指网点在日常开展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突然产生的可能危及网点正常经营的,可能造成邮保双方声誉损失的,或是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者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以及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认为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非常态事件。

(二)突发事件分级定义

根据客户投诉涉及的投诉人数、社会关注度、案件影响范围、投诉紧急严重程度的不同,对代理保险业务突发事件实行分级响应,具体分为以下三级:

1.三级突发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三级突发事件:

(1)3人(含)以上5人(不含)以下的群体性投诉事件;

(2)客户情绪较为激动,有可能导致事件升级的情况。

2.二级重大突发事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二级重大突发事件:

(1)5人(含)以上10人(不含)以下的重大群体性投诉事件;

(2)市级以下(含市级、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电台、电视台、报纸的媒体曝光事件;

(3)当地政府部门、监管部门介入,要求解决处理的突发事件;

(4)三级突发事件的升级,指网点无法处理的投诉事件,需由上级机构解决。

3.一级特大突发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一级特大突发事件:

(1)10人(含)以上的重大群体性投诉事件;

(2)省级及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报纸的媒体曝光事件;

(3)出现围堵网点、暴力威胁等事件。

二、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

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完善辖内应急预案,提前明确各级机构及合作公司突发事件应急联系人和责任人,涉及的相关场地、设施、物资应提前准备到位,共同作好突发事件处理准备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建立与客户、媒体和监管机构沟通机制,对于异常情况要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二)及时处理原则

各级员工要高度重视在目前形势下可能产生的客户风险,对于客户异议或投诉,应及时受理,妥善解决客户问题。同时要保持与客户紧密沟通,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事态的进展和处理情况,果断、合理地加以控制和处理,避免客户投诉的升级。

(三)分级应对原则

各级机构要根据应急预案要求明确本级机构处理突发事件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以“营业机构沟通安抚防线”、“防止聚众快速反应防线”和“灵活处理个案防线”三道防线确保对此类突发事件的稳妥、有序处理。

(四)分工配合原则

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客户投诉及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保险公司是问题处理和客户理赔的主体。保险公司要编写统一话术及培训课件,为邮银代理保险业务人员提供培训支持。在邮银营业机构提出客户安抚需求后,保险公司要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理。双方共同分析客户投诉情况,最终做出投诉处理方案,并及时反馈客户投诉处理进展情况。

XX企业和邮储银行是保险产品的代销机构,是邮银渠道保险客户投诉的第一接待人,要切实成为第一道安抚防线,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安抚工作,不得推诿责任,不得使用对客户情绪产生负面影响的言论和行动,但不能替代保险公司成为为客户投诉和危机事件处理的最终责任人。

(五)严格保密原则

在客户投诉处理过程中,与保险公司保持统一处理口径,严格保密,不得代表保险公司擅自承诺客户,不得擅自将处理流程及处理结果向第三方透露,以免引起媒体的关注和其他客户的恐慌。

三、应急管理指挥中心组织架构与职责

(一)市、县(区)工作小组

市、县(区)邮银双方要联合成立以“代理保险应急管理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县工作组”)。

市县工作组负责按照上一级工作组要求细化制定本地保险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合作保险公司同级机构建立应急处理工作组、明确辖内各级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单、明确操作流程、明确相关政策、提前准备远离营业网点的一个相对独立应急事件处理场所;做好对基层网点的应急处理技能的培训工作;及时预防、发现、报告、协调处理代理保险业务突发事件;执行、落实上级工作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营业网点

网点以网点负责人为处理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网点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营业网点直接面对投诉客户,对突发事件能否快速、妥善解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要按照上级工作组制定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选择远离营业区域,合适的突发事件处理场所;做好应急处理的话术培训;明确突发事件时各岗位的职能与分工,并做好相关演练工作;在安保、通讯及其他方面做好应急事件准备工作;及时预防、发现、报告、处理代理保险业务突发事件;执行、落实上级工作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

四、突发事件处理要求

(一)加强预警分析

注意在日常工作中提高工作敏感度,实时了解客户对保险产品的反映和情绪变化,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况时,做好应急准备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1.7日内单个网点出现超过3件(含),县市区内超过5件(含)对单只产品投诉;

2.7日内单个网点出现超过3件(含),县市区内超过5件(含)出现单只产品非正常退保;

3.当地媒体有银保产品曝光事件(含对保险公司或对其他银行)发生;

4.网点发现有主动询问保险产品的人员;5.敏感时期,如两会期间、3.15前后等。

(二)突发事件处理要求

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等级,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1.三级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及处理时限要求

(1)现场接待人员或网点负责人将客户转移至提前准备的非营业区域的突发事件处理场所,防止事态蔓延波及非相关人员,确保网点正常运营。

(2)稳定客户情绪,防止客户事件扩大。通过详细了解客户投诉意见,根据客户现状,对代理保险产品进行讲解,尽可能使客户了解并认可产品。

(3)客户坚持赔付或退保,并无法劝退的,要在安抚客户的同时及时上报县级工作组。县级工作组要立即连同相关保险公司人员在接到网点上报1个小时内赴现场,安抚客户离开营业网点,在保险公司的应急事件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4)网点人员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客户材料收集、转交工作,或协助进行投诉处理所需的调查取证工作,确保尽快了解事件的原因真相,缩短处理环节,银保双方共同妥善解决突发事件。

2.二级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及处理时限要求

(1)当出现二级突发事件时,网点应在安抚客户的同时立即上报县级工作组。

(2)县级工作组收到网点上报信息后,应立即安排人员会同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1小时内到达现场,安抚客户到保险公司的应急处理场所解决客户投诉,同时上报市级工作组,市级工作组协调保险公司共同处理客户投诉等突发事件。要做到问题当地解决,避免问题扩大化。

(3)对政府、监管部门介入的突发事件,市级工作组要在1个工作日内了解事件经过、原委,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3.一级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及处理时限要求

(1)一级突发事件发生时网点要立即上报,双方工作组责任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县级工作组要在接到网点上报信息后立即向市级工作组报告。情节严重的,要上报省级工作组,省级工作组应协同省级保险公司负责人应在接到网点上报8个小时内赴现场进行处理。

(2)当出现围堵网点或暴力事件,网点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网点负责人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上报上级工作组,各级人员须在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疏导和劝服客户,以及现场资料的录像保存工作。

(3)一级事件发生后每小时向省级领导小组汇报一次。

(4)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好危机事件对当地监管部门的上报工作。

本文网址://m.w286.com/rijidaquan/142074.html

猜你喜欢

更多

最新更新

更多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