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2025-12-31 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交付运输应急预案(必备12篇)。
(1)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一、风险类型
1、车辆机械故障因运输车辆机械故障,机件失灵或自身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无法继续行驶,造成运输中断,货物配送迟到以及货物安全的风险。
2、交通事故因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驶、恶劣气候、其他车辆违规驾驶或其他意外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运输中断配送延迟甚至货物灭失的风险。
3、车辆扣押因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驶导致车辆被交通管理部门扣押,造成运输中断、货物配送迟到的风险。
二、预防与预警
1、供应商的运输司机须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运输车辆须有符合法律法规的行驶证。
2、要求供应商在开始配送前对运输车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降低车辆发生机械故障的风险。
3、要求供应商严格对运输车辆实施保养、检修、年检,确保车况完好,并及时提供车辆保养检查记录和证明。
4、每季度根据不同季节特点以及货物在不同季节下的安全配送需求,与供应商沟通协作对驾驶员进行运输安全培训。
5、在预计运输过程会受到恶劣天气影响的情况下,立即提醒供应商在车辆配送出发前对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行驶方面的强调。
6、每次与供应商沟通的时候或进行安全规范化培训的时候,同时强调一旦配送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需第一时间告知我司,共同就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协调确定。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得到因车辆原因造成运输中断的通知后,第一时间与配送供应商进行协调沟通,要求供应商安排另外车辆去事故发生地点倒货。
2、如果事故责任供应商不配合倒货工作,在第一时间协商无果后,立即安排备用运输资源派遣车辆至事故发生地点倒货并继续完成配送任务。
3、如车辆被扣押,车辆与货物一同被交通管理部门管制后,项目部要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并向客户解释原因。同时与事故责任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就货物暂扣进行责任协商,并根据交管部门给出的放行时间,合理安排是通过返回当前货物由仓库补货发运还是继续发运。
4、如因车辆交通事故造成货物灭失,项目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通知客户,就补货发运的安排进行确定,同时客服人员向终端客户做好解释工作。根据合同条款,与事故责任供应商就理赔责任进行协商,明确货损的赔偿金额。若事故后部分货物仍完好,项目部积极与供应商沟通安排车辆或调用备用资源发专车将完好货物返回至仓库。
四、应急处理原则
1、避免因货物配送延迟造成客户投诉
2、及时补货
3、及时知会客户
4、持续关注事故处理进展
5、货物安全作为第一考虑对象
(2)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防止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一)企业概况
本企业坐落于xxx西侧方向的半山坡,西边面临xxx110KV变电站,北边面临xxxx石灰厂,东边面临xxx硫酸厂,南边为园区道路。厂区面积x万平方米,安全出口1处。现从业人数x人,其中管理人员x人,安全负责人x人,是一家建材制造类的民营企业。
(二)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是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涉及混凝土运输、泵送,极易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主要成员:xxx、xxx、xxx
指挥部主要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演练。
3、生产部经理和安全员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并及时、准确通报事故现状和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4、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
(二)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抢险组:负责安全事故紧急抢险工作。
成员:xxxxxx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成员:xxxxxx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及物资转移。
成员:xxxxxx
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成员:xxxxxx
四、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安全落实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车辆检测、维护合格;
4、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报警与通讯
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报警电话:火警:119治安:110急救:120
事故报告电话:xxxxxxxxxx公司报告电话:xxxxxxxxxxxx
五、应急响应
(一)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并迅速报告;
2、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3、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必须听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统一调动和部署;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应立即采取临时伤情处理并拨打急救电话送至医院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伤者再次受伤。
(二)事故处置方案
1、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报告;
2、抢救组按照应急预案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方式自救或求救;
3、警戒组依据事故危险程度,对事故现场周围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管制及人员疏散;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要立即现场简易护理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5、通讯组视其事故拨打119、120或122紧急救援,详细报告事故地点和路线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或警车能迅速到达现场;
6、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伤害事故。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
(一)全员培训使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和应急救援措施的常识,在事故发生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进行演练。
(二)应急专业队培训对各应急专业队进行培训,熟知自己的岗位责任、抢险任务,以及各专业队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紧密配合。
(三)训练和演习各应急专业队要组织训练,熟练掌握应急抢险业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通过演习提高预案执行效果。
七、事故警示和生产恢复
事故后的生产恢复,以生产部和行政部为恢复行动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评估事故损害程度经济损失。召开事故分析会议,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组织各级管理成员尽快恢复生产。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每年经本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员评议审订一次,邀请有关部门及专家参与修订。
(二)预案生效日期:20xx年1月1日。
(3)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一) 检测
根据标准,运输作业可分为机车运输、皮带运输、提升运输。
(二) 评估
1. 一般提升运输事故:事故造成主要运输巷道中断运输30分钟以上,一次影响产量50吨,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
2. 二类提升运输事故:斜井跑车、矿车坠井,人员重伤3人以上、人员死亡一人或以上。
3. 重大提升运输事故:发生全矿井停产或主要运输巷道中断运输8小时,设备直接损失5万元以上人员重伤5人或以上、人员死亡2人或以上。
(三) 控制措施
进行运输作业时,应结合工作特点,特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具体要求如下:
1. 提升运载必须贯彻采、掘、运协调发展,系统配套、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规定。加强对矿、轨道、绞车、皮带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输。
2. 提升运输要加强治乱,建立正常秩序,重点是制止“三违”。提升运输各工种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瞪、趴、跳”车和坐溜子,违者开除矿籍,对制止“瞪、趴、跳”车和坐溜子的人员,应给予表扬、奖励。
3. 距离超过1500m的平巷和垂深超过50m的上下人员主要倾斜井巷,配有运人设备。
4. 对事故多发地点,要制定严密的制度,采取科学的手段,防止事故发生。有行人斜井或上下山的,提升斜井和绞车道一律不准行人。没有单独行人斜井或下山的,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违章者从严处理。
5. 必须完善上下山安全设施,如防跑车装置,双道巷下部防止错道信号装置。上下山车场和中间每个交叉口,必须安设声光报警器,绞车一动就能发出响声和光亮,保证行车不行人。倾斜井巷各车场,应设信号硐室及躲避硐,并设挡车器或挡车栏,上部水平车场必须设阻车器,变坡点下方10m左右处设挡车器或挡车栏。
6. 必须完善运输绞车的安全设施,井下1.6m以下的运输绞车,必须安装紧急制动闸,工作闸、声光信号和内、外过卷安全保护装置等。小绞车安装牢固,不合格不准运转。对绞车要实行挂牌管理,标上名称、规格、额定拉车数、地点、编号、使用单位和维修人等。
7. 井下要增设警标、巷标、路标等各种标志牌。警标使工人和电机车司机随时看到醒目的注意事项;巷标指引工人到达工作地点;路标使工人知道避灾路线。
(四) 提升运输相关危险源
提升运输相关危险源主要有以下方面:
1. 提车掉道、跑车、断绳、车辆伤人。
采取措施
1) 加强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保证严格按章操作;
2) 跑车防护装置和防跑车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 加强提升道行人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坚决杜绝瞪、趴、跳车现象。
(五) 应急与救援预案
1、 报警通讯
发现险情的职工应立即向矿调度报警,报警时应详细说明以下几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设施;
(2) 关于事故有关的补充;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指挥部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汇报总指挥。同时通知各专业队(组)立即就位,各司其责,火速往往现场进行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伤亡情况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2. 现场抢险
1) 医院队进行紧急救护,并快速转送受伤人员到相应医院。
2) 安全、技术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
3. 应急方案
(1) 发生提升运输事故后必须以最短时间,修复车辆、修复线路保证线路畅通。
(2) 积极解救伤员。现场受伤人员较多,伤者病情不能完全确诊时,在总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尽量多安排运输队和医疗救护队员进入现场,同时在现场开展自救。当现场发现死亡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 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如有必要,建议矿治安队采取必要行动控制现场秩序。
b) 当死亡人数不能确定时,由矿区治安队在现场负责清点人效。
c) 知道有人失踪,其他人与他联系不上时应积极进行搜救。
d) 一旦事故情况得到控制,应急救援指挥部可降低事故抢险级别,指示重新进入和恢复行动。
(六) 条件保障
1. 器材
应急与救援中的器材准备由供应组具体进行采购,应以满足救援中的现场实际需要为标准。救援器材平时保管、存储、保养由供应组具体负责,救护队协助并做好保养中的技术指导工作。救援器材包括:
1) 通讯器材,如对讲机、救援现象广播等;
2) 救援器材人员的头盔,救援人员专用服装等;
3) 救援器材,指救援现应用到的必要一些器材设备。
2. 经费
救援经费应由平时救援训练经费和救援行动经费组成,在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时必须确保应急救援经费的来源、额度。
3. 人员
应急与救援指挥部成员、救援队成员应按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原则进行组织。
领导机构成员应有一定权威并熟悉本企业的基本情况,有一定灾害治理经验,以确保迅速、正确做出判断和决策。
应急与救援指挥部值班人员负责救灾情况的联络及指令的传达保证领导机构同各专业队(组)、上级和兄弟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完调度、汇报、通告、求援工作。
专业救灾队伍是处理紧急事故的快速反应突击队,负责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和灭灾工作,应有完善的装备和严密的.组织。
根据紧急事故组成人员的工作需要和特点,应急计划中应对其人选作出具体安排。
4. 建立相关制度
1) 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24小时值班;
2)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结合生产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活动,定期检查应急与救援工作情况。
3) 坚持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主题例会。由指挥部成员和救援队负责人参加,汇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和救援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和救援工作。
4) 坚持总结评比制度每月季度年开展救援评比工作,评比工作中注意总结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育。每次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进行工作经验总结。
(七) 培训和演练
1. 安全技术培训
1) 直接从事煤矿井下工作的职工,都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培训,经考核合格才准上岗,否则,干部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工人不准上岗,下井实习和参观的人员,在入井前必须学习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2) 矿建立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或教育室。
3) 从事井下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对象和时间:提升运输各类司机等特殊工种,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4) 安全技术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本规程和有关指令、决定并进行法制教育;
(2) 干部必须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井下灾害的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处理方法,能制定职责范围内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如遇险情能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3) 工人必须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与本工种有关规程规定、与本工种有关的事故发生规律,学习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了解施工现场危险隐患;现场各种信号含义。如遇险情能采取应急措施;学习本工种操作规程及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安全操作,能排除故障做到安全生产。
(4) 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和掌握矿山救护、创伤急救基本知识,能抢救、自救和互救。
5) 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有关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及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实施。
6) 应急与救援队员的培训,应急与救援队员通过培训应通晓常见外伤、休克的检查与诊断,熟练掌握外伤急救和抗休克等院前来急救技术,并做到先抢救后转运的原则。
2. 训练和演习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训练成果汇报演习,平时注意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业务训练,深入可能发生事故的区域,熟悉情况,在训练中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
(八) 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与救援中去,与适应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应急与救援预案必须不断进行修改,每年至少重新编写一次,对新增机构、人员变化情况、设备更新情况进行重新编写。
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指挥水平,使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九) 补充部分
本应急与救援预案制定时,尽量做到与地方政府保持紧密联系、统筹兼顾、合理规划、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保证应急救援能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4)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为保障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期间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结合省交通厅下达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治超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区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设在运管所运政股,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为成员,并配合领导做好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
(上班时间)
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治超期间田区道路运输保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统一部署,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督察。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市治超领导小组指示,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
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版权所有
(一)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组成
(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三)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组成
(四)道路运输保障应急车辆成员单位的要求:
1、应急预案要积极落实,各单位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并成立本单位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实行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能够以最快的速度集结运力,完成各项应急运输任务。
2、启动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后,各应急单位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领取统一核发的《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张贴在车辆明显位置,可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3、各个单位在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过程中,应对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操作,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证照和通讯工具。同时,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要进行运前动员,做到万无一失。
4、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缴回市级交通主管部门。逾期不缴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补偿
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所发生的运费由托运人承担,运价参照当时社会平均价格水平执行。交通部门可视情对参与应急运输任务的运输单位适当减免部分货运附加费。
四、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交通部门下达的应急运输指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者逾期不缴回《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的单位,在质量信誉考核时,文明服务记0分,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5)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运输专项应急预案——保障运输安全,保障民生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物质幸福感的要求不断提高,物质的流通和运输成为了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随之而来的是运输安全问题的不断凸显。为了能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各地建立了运输专项应急预案,为运输行业保驾护航,保障民生。
一、预案范围
运输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各种形式的运输活动而制定的,包括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各种交通工具的运输活动,以及各种物品、货物的运输活动。预案覆盖范围广泛,为各类行业提供支持,并根据需要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
二、预案目标
运输专项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尽快恢复交通,保障运输安全。预案旨在让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做出反应,使运输行业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有效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预案内容
运输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应急组织与安排、应急处置程序、应急物资保障、信息支撑保障和处置结束后的评估等六个方面。
指挥体系明确应急处置领导人员组成、指挥体系构成以及作战在官方组织来进行,主要运用指挥单元、前沿队、后勤保障基地等形式,保障指挥体系在行动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
应急组织与安排包括应急队伍、应急基地、通信联络、信息中心等。应急处置程序是运用“快、准、稳、狠”的一系列环节组成的应急处理流程和标准。
应急物资保障指的是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物资清单,包括救援器材、医疗应急物资等。信息支撑保障是指在应急事件中使用最先进的通讯方式、信息显示、智能监控等手段,提高对传统灾害的预警反应能力和舆情处理能力。
预案结束后,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评估分为局部评估和全面评估两个环节,确保应急处理的效果,随时调整应急处理的措施。
四、预案实施
预案中所列的各项措施需要在应急事件中得到扎实的实施,以保障民生安全。在日常管理中,对预案进行演练,使各项措施得到深入贯彻,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效运用,事半功倍。
提高应急预案的效力,还需做好各项应急措施的宣传。让人民了解应急预案的建立、实行、调整、优化等方面的内容和重要性,培养人民群众应急意识和应急技能,提高人民群众应急处置能力。
总之,运输专项应急预案的建立,为保障运输行业的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各地需要在预案制定的基础上,逐步做到系统化、科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同时,还应加强预案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使预案运转效果更加出色,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为民生保驾护航。(6)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程序,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预防和减少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
(经营、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含港口经营企业涉及储存、装卸危化品的事故)、危化品运输事故、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等的应急救援不适用本预案。
1.4 事故分级
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人民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政府密切配合,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省人民政府直接组织指挥。
(4)科学决策,依法处置。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应急准备工作。
1.6 预案体系
全省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在内的涉及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化工园区应急预案、危化品从业单位(储存、装卸危化品的港口经营企业除外,下同)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组成。
本预案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工作安排。
1.7 风险分析
根据江苏省涉及的危化品类别、从业单位特点和分布情况,全省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爆炸、泄漏生产安全事故。
(区外危化品从业单位,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增大安全风险隐患。
(区危化品集聚风险。化工园(集中)区内危化品从业单位生产工艺复杂、储存量大、管道密集、人员集中、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容易引起群发、链发风险,存在因一起事故引发“多米诺”效应的重大风险。
2 组织体系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1。
2.1 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总指挥与副总指挥由省人民政府指定。
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军区、武警江苏省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总工会、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气象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民航江苏安全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南京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省指挥部主要职责: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协调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掌握事态发展,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和终止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必要时协调驻苏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向国务院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2 成员单位及其应急处置职责
在省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负责现场记者的采访管理、服务工作。
(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
(3)省军区:根据地方政府需求,协调现役专业力量支援协助事故救援。
(省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参加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协同公安机关担负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安全警戒,维护社会秩序。
(5)省教育厅:协助做好各类学校实验室和校属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应急救援有关物资组织和保障。
(道路交通管制,组织提供施救所需的救援器材和其他救援装备。
(8)省民政厅:负责事故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9)省财政厅:按照规定落实政府危化品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有关部门和单位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为应对事故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与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政策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协调提供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测绘地理信息。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和环境损害评估工作,组织制订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参与事故调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机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种设备。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水陆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水资源调配。
(省农业农村厅:协助做好农药生产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省商务厅:协助做好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障事故处置过程中生活必要品的供应。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地方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省应急厅: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相关物资、装备的调配。
(省国资委:参与所监管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与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相关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施救所需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负责提供抢救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信息,监督抢救伤员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
(省广电局:负责指导省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新闻报道。
(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省级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省总工会:参加事故中职工伤亡的调查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做好事故的火灾扑救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危化品处置、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工程加固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省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江苏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长江江苏段和国家划定搜寻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水上搜救等工作。
(连云港海事局:负责国家划定搜寻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民航江苏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空运和物资、器械的空投保障。
(江苏银保监局: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对发生事故的参保单位及个人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指挥、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为事故应急救援做好公众通信网的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工作。
(南京铁路办事处: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铁路运输保障。
(省电力公司:负责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各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保证联络通畅,并加强与其他应急机构的衔接配合。
2.3 现场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省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设立应急救援工作组,决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
现场指挥部可设立综合协调组、事故救援组、交通管制组、医疗卫生组、环境监测组、处置保障组、新闻发布组、专家组、善后处置组等应急救援工作组。根据事故现场实际,工作组设置可适当调整,各工作组负责人由现场总指挥指定。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承担现场指挥部的综合协调,指令接收转发,信息收集上报,调配应急力量和资源等工作;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协调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专家的调集工作;承办现场指挥部各类会议,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议定事项;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和归档等工作。
(省军区、武警江苏省总队、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实施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工程加固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省交通运输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和警戒,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的应急通行需要;组织协调尽快恢复被毁交通路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调度全省医疗队伍,设立临时医疗点,协调外部医疗机构,为事故受伤人员、救援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
(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涉事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扩散的建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南京铁路办事处、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物资、装备、食品、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
(省委网信办、省应急厅、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媒体的现场管理,做好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做好新闻应对发布和集体采访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境内外媒体沟通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向省指挥部和事故相关单位、辖区政府通报舆情进展,提出应对建议。
(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总队、事发地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事故的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议,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总工会、江苏银保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受灾群众、遇难(失联)人员亲属信息登记、食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者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和受灾人员的经济补偿等善后工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2.4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职责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物资,做好事故应对工作。事故发生时,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立即采取先期处置,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
监测与预警
3.1 预防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对化工园(集中)区内危化品从业单位存在因一起事故引发“多米诺”效应的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风险,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化解存量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强化化工园(集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重大危险源监控能力等建设,推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3.2 监测与预警
3.2.1 监测预警类型
(上下互联。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时,预警信息同步传输至上级应急管理部门。
(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受委托部门、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警。
(3)联动预警。当危化品从业单位发生危化品生产安全预警信息时,及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周边企业,启动联动预警行动。当危化品从业单位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突发事件牵头处置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督促企业做好预警及防范工作。
3.2.2 预警信息的发布
按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应当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本级政府受委托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三、四级预警信息应当由本级政府受委托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类型、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灾情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发布机关等。
3.2.3 预警措施
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组织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保护性措施。
3.2.4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关措施。
4 应急响应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件2。
4.1 信息报告
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发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至上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初报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类别、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的初步估计、现场救援情况、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当情况发生变化时,需及时进行信息续报。信息续报的内容包括:人员伤亡、事故影响最新情况、事件重大变化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的效果、检测评估最新情况、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涉外机构通报。
4.2 先期处置
发生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1)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协助救助伤员,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衍生灾害发生;
(信息和处置方法;
(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处置,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或者灾情蔓延,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伤害,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依法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及时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3 启动响应
发生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超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由省指挥部依据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后,省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 处置措施
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据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研判现场信息,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疏散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工作,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受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工程抢险、道路交通设施抢修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记录进入事故救援核心区的人员。
(5)医疗救护。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根据需要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
(6)环境监测。开展事故现场及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环境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控制污染扩散的措施,提出现场救援工作建议。
(固体及洗消废水。
4.5 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4.5.1 危化品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筑物损坏程度,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进行初步侦查。
(危化品性质,及火势扩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综合考虑事故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及可能对周边的影响,确定警戒范围。将警戒范围划分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况设立隔离带。对警戒区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警戒区内停电、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
(燃烧物品、周围物品危险性及火势蔓延途径等影响因素,选取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高温液体烫伤人员、化学烧伤人员等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现场急救;将伤情较重者及时送往医疗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断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时,可采取倒罐输转、放空点燃、惰性气体置换等方式进行泄漏处理。根据需要采取转移可燃物料、切断与装置及管线设施的连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对火罐、设备进行冷却。对周围受火灾威胁设施及时采取冷却、退料、泄压,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采用毛毡、沙袋等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等保护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对火场进行控制,当达到灭火条件时实施灭火作业。
(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据现场气体浓度及爆炸源的情况确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险,确定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6)火灾扑救过程中,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危险区的危害因素和火灾发展趋势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提出灭火指导意见,调整救援方案,并将现场救援情况及时报省指挥部。
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进行初步侦查。
(泄漏源的位置及气象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将警戒范围划分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外视情况设立隔离带。对警戒区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警戒区内停电、停火,消除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
(,周围区域重大危险源的分布,以及预测的事故现场泄漏扩散趋势等情况,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导流、堵漏、倒罐转移等),制定救援方案。
(开阀导流、排料泄压、火炬放空、倒罐转移、应急堵漏、冷却防爆、注水排险、喷雾稀释、引火点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地下室或受限空间。稀释泄漏物浓度,拦截、导流和蓄积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环境敏感区扩散。对于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外流。
(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处理。
(大气、土壤、气象信息的监测,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7)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危险区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趋势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提出指导意见,调整救援方案,并将现场救援情况及时报省指挥部。
其他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置,综合参照上述现场处置要点,及时、科学、有效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4.6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发生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设区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传部的指导和事发地党委宣传部门协调组织下,第一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布权威简要信息、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4.7 应急结束
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省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组织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在省指挥部的领导下,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省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
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保险理赔,征用物资补偿,污染消除等事项。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尽快消除事故影响,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做好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群众,对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督促辖区内保险公司积极做好理赔服务工作;及时归还调用和征用的财产,财产被毁损、灭失、消耗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疫病防治,事后恢复等工作。
5.2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
5.3 总结评估
重特大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6 应急保障措施
6.1 应急队伍保障
全省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队伍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等组成。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需掌握区域内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情况,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
6.2 资金保障
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救援命令参加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耗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6.3 装备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不同行业、区域的危化品事故种类、风险和特点,结合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设备及物资等,做好维护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补充;保障转移人员和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报请省有关部门提供支援。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危化品从业单位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必要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器材,建立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
6.4 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信息,针对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伤员的救治能力。
6.5 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海事、铁路、民航等部门加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通行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和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依托解放军、武警部队、海上搜救、民航等水陆空资源,健全水陆空紧急运输服务队伍体系。
6.6 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广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于公用通信网的应急通信系统。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通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6.7 技术支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应急信息数据库,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研究用于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培训和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省应急厅负责本预案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运输消防应急预案是指在运输过程中,针对火灾等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旨在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保障运输安全和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制定应急预案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1.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运输消防应急预案是在遇到突发事件时的有效措施,是保障公众和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2.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通过制定有效的运输消防应急预案和组织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3.提高企业形象及信誉:企业制定完善的运输消防应急预案,会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提高企业的社会评价和市场竞争力。
二、制定运输消防应急预案的具体步骤
1.安全评估:在制定运输消防应急预案之前,应首先进行安全评估,全面了解货物特性、运输方式、运输路径、运输工具等因素,确定潜在的风险和危险。
2.编制应急预案:在评估完潜在风险和危险之后,应该立即开始编制运输消防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等方面的内容。
3.组织培训:应急预案的编制只是第一步,关键是应急预案是否能够贴近现实情况的应对能力。因此,必须进行应急管理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应急指挥的组织和方法。
4.持续改进:预案的质量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应急演练和实际应急过程中,应该及时发现不足,持续改进预案的内容和应对方法。只有如此才能提高应急预案的实际应用价值。
三、特种危险品的应急预案
对于特种危险品的运输,应急预案应该更加关注和严格,及时组织演练。特种危险品包括危险废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质等,应急预案应该根据这些物质的不同形态、性质和运输方式等因素,明确应急措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等内容。
四、切实推进应急预案的落实
制定完成火灾应急预案后,必须实施落实,让这些预案成为实实在在的有效行动,充分保障人身、财产 등安全保障的依据。如要做到有效落实应急预案,需要承担以下几项责任:
1.企业经营者要对应急预案进行严格的执行;
2.责任单位要负起维护和监控应急预案的责任;
3.应急机构要加强日常应急值守、应急管理和机构职责执行;
4.要结合不同应急模拟演练来检验应急预案有效性,透过演练挖掘和弥补应急预案的短板。
五、总结
制定运输消防应急预案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最有效的措施,预案制定的过程和实施必须严谨、具体,切忌粗心大意。运输消防应急预案对于确保公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至关重要。因此,每一个企业应该对其运输消防应急预案进行认真的评估、编制、培训和持续改进,确保其行之有效。(8)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编制修订宣州区交通运输局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为了做好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抗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宣城市公路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汛期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坚持尽快恢复交通的原则。分秒必争,快速抢通公路、水路,尽快恢复通车、通航和运输秩序。
(3)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管理原则和各自职责、分工、权限,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汛期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树立“常抓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汛期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完善防汛救灾应急交通运输运力的保障体系。
(1)及时有效处置汛期交通突发事件,尽快恢复交通运输正常秩序。
(2)储备一定数量公路、水路运输运力,能及时、迅速组织提供汛期突发事件所需的运力保障,确保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发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我局应落实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局成立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作为负责领导我局防台风、暴雨、洪涝等水旱灾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防台风、暴雨、洪涝减灾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汛办),局防汛办是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日常机构,地点在局办公室,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运输企业应分别成立相应的防汛工作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
副组长:局各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公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局领导小组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防汛抗洪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2)部署和组织交通系统防汛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公路桥涵水毁等的修复,处理影响安全畅通的有关问题;
(3)制定和组织实施防御洪水的方案,并及时上报指挥决策机构,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活动范文吧 f236.cOm]
(4)负责本单位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调度,以及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配;
(5)开展防汛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
(6)研究解决有关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局防汛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并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
(2)负责局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器材的筹措、储备、调剂和管理。
(3)及时传达局领导小组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及时向局领导小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防汛抗洪工作情况。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局办公室: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防台风、暴雨、洪涝等防灾抗灾动态情况,按局领导小组指令负责通知相关部门防台风、暴雨、洪涝等工作;必要时,除防汛等应急值班人员外,通知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防抗工作和并按照局主要领导要求,负责通知局相关领导分赴各灾害点检查指导防汛抗灾工作,督促各项防御措施落实;监督防台风、暴雨、洪涝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防台风、暴雨、洪涝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并追究责任。
(2)局规建科、局质监站: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区公路(桥梁)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指导、检查在建公路(桥梁)安全度汛工作,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负责局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筹措、储备、调剂和管理。
(3)运管所、安办:负责对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宣传工作,要求运输企业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对不能畅通的路段不得安排客运班线,做好滞留旅客的食宿安置和疾病控制,并组织运力输送。负责组织运力转移危险地带群众、运输防台风防洪物资和组织做好危险品的运输工作。负责对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旅游等部门车辆的信息登记管理,在紧急情况下,可立即通知停载停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内河渡口交通管制和船舶管理、指导水运交通设施防台风、暴雨、洪涝等工作。
(5)执法大队:根据我区灾害,对辖区内的公路进行全面巡查,准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及时疏导公路交通,适时组织实施灾害路段交通管制,保证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参与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协助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
3.1.1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防台防汛工作重要性,把握汛情灾害发生的规律性,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减少灾害损失。通过周密安排部署,完善组织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开展防汛宣传,组建应急队伍,储备防汛物资,完善防汛预案,组织汛前检查、度汛工程建设等,落实思想、组织、工程、物资、通信和防御方案等方面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为战胜台风、暴雨、洪涝等灾打下坚实基础。
3.1.2群养线路、桥梁、在建工程应加强监测预警。在紧急情况下,通知相关人员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1.3运管所应加强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对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旅游等部门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在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通知停载停运。
3.1.4局领导小组有关部门要加强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灾害信息。
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应修订完善各类防汛应急预案。防汛防台预案是指对台风、暴雨和洪水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各单位应根据局防台防汛预案分别制定各自的防台防汛预案,并指导和检查相关企业根据各自实际制定预案并落实好对应措施。
3.3.1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汛前负责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重要路段、桥梁、在建工程等重要工程的防汛责任人。落实抢险队伍,开展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救生演练,加强防汛宣传工作。各单位防汛指挥部门要提早发出通知,对各单位部门汛前大检查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自下而上组织汛前大检查,发现影响防汛安全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不得贻误防汛工作。防汛检查要按照“六不放过”(即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的不放过)的要求,有针对性、不间断地进行。督促各种防汛措施的落实,把隐患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3.2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天气动态和汛情变化,必要时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在岗带班。
区政府、区防指按台风、暴雨、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局防汛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汛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启动相应响应等级。
4.1.3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1)局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坐镇指挥。
(2)局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1)局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坐镇指挥,必要时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坐镇指挥。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措施和方案,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防抗指令,部署防御台风工作。
(2)局防汛办加强值班工作,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县乡公路管理所、工程质监站加强各在建工程、特别是危桥及易发生塌方、滑坡等危险路段的巡查与监测,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4)局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情况。有关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责,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要提早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做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5)局相关部门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洪排涝工作。
(1)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部署全区交通系统防台风工作。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防抗指令,局领导小组发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点、要求。
(2)抢险队伍做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3)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各单位部门防汛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4)相关单位部门应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抗台风、暴雨、洪涝工作。
(1)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部署全县交通系统防台风工作。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
(2)县乡公路管理所、工程质监站对易发生崩塌、滑坡路段和主要危险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3)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各在建工程等适时停工。
②各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旅游等车辆适时停载停运。
③各危险路段、危桥及渡口等适时实行交通管制或封闭。
(4)干部职工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局领导小组根据区防指指令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局领导小组根据区防指指令宣布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并根据暴雨和洪水情况,启动相应的防暴雨、防洪涝应急响应。
(1)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或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根据受灾情况,局领导小组向市、区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争取市、区有关部门的支持。
(3)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抢修塌方、滑坡路段,修复水毁工程,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县防指。
(1)局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坐镇指挥。
(2)局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1)局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坐镇指挥,必要时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坐镇指挥。
(2)根据暴雨洪涝发展趋势,局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召开防御暴雨洪涝紧急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部署危桥、易发生塌方、滑坡等危险路段的防范工作。
(1)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分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相关防抗指令,部署抗洪救灾工作。
(2)抢险队伍按照局领导小组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3)必要时,向区政府、区防指请求人员、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4)必要时,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各在建工程等适时停工。
②各客运班线、公交、出租、旅游等车辆适时停载停运。
③各危险路段、危桥及渡口等适时实行交通管制或封闭。
(1)局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到岗在位。
(2)必要时,向区政府、区防指请求人员、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3)局领导小组对重大防洪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反馈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涝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
(4)局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局领导小组应根据区防指指令调整防暴雨、防洪涝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局领导小组应根据区防指指令宣布终止防暴雨、防洪涝响应。
(1)局领导小组部署、协调有关救灾抢修工作。
(2)局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办报告。
(3)根据区政府指示,局领导小组向省、市政府和省、市直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省、市里的支持。
(4)局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部门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抢修塌方、滑坡路段,修复水毁工程,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指。
5.1.1做好灾情以及因台风、暴雨、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的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全面灾情、险情信息。
5.1.2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全面的台风、暴雨、洪涝灾情以及因台风、暴雨、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的核实、统计汇总工作。
5.2.1在第一时间将本部门、本行业洪涝灾情首次统计上报到区防指(区防汛办),随后按规定时间统计上报灾情变化情况。最后灾情应在灾害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核实上报。
5.2.2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相关单位部门、行业应立即按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将所掌握的有关情况报告区防指和区政府。
(1)确认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超过2小时;
(2)确认因台风、暴雨、洪水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险情、灾情等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超过1小时。
5.2.3局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重大灾情、险情等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展及处置情况进行续报,每间隔2小时应不少于1次的续报,遇紧急特殊情况时,应随时上报具体情况,直至灾情、险情排除或结束。
5.2.4重大险情、灾情报告内容: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报告内容应包括原因分析、死亡或失踪人口的基本情况等;重大险情报告内容应包括险情发生地的基本情况、险情态势及抢险情况等;重大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6.1.1建立防汛抗灾责任人“AB岗”制度。
6.1.2相关单位部门落实防汛抗灾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电话必须在响三声内有人接听。
6.1.3做好值班情况记录、上传下达、并做好灾情统计、收集和信息上报,坚持每天呈报2次。
6.1.4局防汛办要编制完善局防汛通讯录。
交通运输车辆调配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运输。
汛前及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6.2.3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
(1)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2)负责公路、桥涵水毁预防及抢修工作。负责抢修,开设便道,恢复通车,承办局防汛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3)配备机械、物资和抢修人员。及时提供水毁抢修所需的机械工具。
(4)维护水毁路段的安全秩序,车辆安全通行,负责并保护抢险人员的安全。
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接受防台风、防洪涝和抢险救灾知识培训,并协助当地驻军做好防汛减灾知识培训。
局领导小组相关部门、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应积极参加不同类型的防台风防洪涝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实战水平,及时完善预案。
对在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本预案由局防汛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没有做出规定的其他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执行;如预案中有人事岗位上的变动个,新修订预案未出前,均由部位上岗这担任执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安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快速处置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公司产品运输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危险货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员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车队、办公室及安全主管负责人担任。公司安全主管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并负责事故处置的指挥工作和向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工作。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安全主管或办公室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6小时内书面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所属地道路管部门报告;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内容,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分别向所属地和事故发生地的道路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安全主管,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三)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四、现场处置程序
(一)事故发生单位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发生单位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在接到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事故情况初步调查和事故的应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处理制度
(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成立由车队、安全负责人、办公室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交警、安监、公管、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企业应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10)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为做好通达运输集团绥滨龙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三、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四、应急事件处理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五、应急事件处理职责、措施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应急电话:xxxxxx
(11)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住宅交付应急预案是指在住宅交付过程中,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的一套详细且具体的预案,以确保业主权益的保护,保障住宅交付的顺利进行。本文将围绕这个主题,详细阐述住宅交付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措施。
制定住宅交付应急预案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比如,交付现场突然发生火灾、建筑物结构出现问题、天气突变导致环境风险等等。在制定预案时,应邀请消防、建筑专家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共同参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预案。
预案应该具体且生动,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确立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领导者和责任人员,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设置应急设施,如紧急疏散通道、灭火设备及消防器材等,保障人员的安全。加强交付现场的风险管控,比如及时修复建筑结构问题、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把控等。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和沟通机制,确保与业主、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共同协作应对突发情况。
实施住宅交付应急预案时,需要根据预案的具体内容进行逐步展开。应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模拟演练,熟悉预案中的各项措施和步骤,确保在实际情况下能够熟练应对。建立健全的监测机制,对住宅建设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查,确保住宅的安全性。加强与相关单位和政府的沟通,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生的突发情况,以保障业主利益。
面对各种突发情况,住宅交付应急预案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比如,在火灾发生时,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同时启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对于建筑结构出现问题的情况,应立即疏散人员并启动修复措施。而在天气突变导致的环境风险情况下,应启动紧急应对预案,采取避灾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小编认为,住宅交付应急预案是为了在住宅交付过程中保障业主权益和顺利进行制定的一套详细且具体的预案。制定预案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预案内容应具备特定性和灵活性。在实施预案时,需要加强培训和演练,建立健全的监测机制,并与相关单位和政府保持紧密沟通。面对各种突发情况,预案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障业主和交付过程的安全与顺利进行。通过科学的预案制定和有效的实施,才能更好地保障住宅交付过程中的应急处理。
(12)交付运输应急预案
作为一份重要的消防应急预案,运输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保证运输业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本文将从运输安全的意义、制定预案的原则和方法、预案实施的步骤及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运输安全的意义
运输行业是现代社会重要的基础产业,同时也面临着安全风险。运输业中的火灾事故不仅会对人员、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而且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造成重要的影响。因此,制定运输消防应急预案不仅是履行管理职责的必要之举,更是保障行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
二、制定预案的原则和方法
1.制定原则
(1)全面性原则:预案内容要全面、详实,从各个方面考虑,准确防范、预测火灾危险及及时处理应急情况;
(2)规范性原则:预案主要依据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要符合实际情况和运作规范;
(3)可操作性原则:预案要符合消防应急处置实际,避免使用抽象、难理解、不实用的措辞。
2.制定方法
(1)明确目标:准确界定预案的范围、对象、目标和任务;
(2)细化程序: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程序;
(3)明确职责:明确参与各方的职责和任务,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科学编排:按照时间、空间、人物等方面编排紧凑、简洁的预案。
三、预案实施的步骤
预案的实施分为预防阶段、急救阶段和恢复阶段。以下是具体步骤:
1.预防阶段
(1)加强预防工作:完善消防设施、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规范运输管理等,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
(2)加强巡查工作:加强对运输车辆及周边环境的巡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2.急救阶段
(1)发现火灾:及时发现火灾,尽快报警并作好紧急处置工作;
(2)现场处置:实施灭火或紧急疏散人员,全力保障人员安全;
(3)联络和调度:及时联络相关单位,调取专业消防力量的支援并组织处置。
3.恢复阶段
(1)现场勘察:对火灾场所进行勘察,确认是否有余火,及时清理火灾影响;
(2)恢复运输秩序:组织拖移车辆,疏通道路,恢复正常运输秩序;
(3)备案归档:对火灾事故做好备案工作,并就引起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不断完善应对措施。
四、应急处置措施
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置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常用的应急处置措施:
(1)关闭开关、切断电源、断气源等有关设备,防止火灾扩大;
(2)组织疏散人员,确保生命安全;
(3)开展灭火工作,采取合适的灭火手段,如使用灭火器、灭火器车、水枪等;
(4)紧急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争取专业支援;
(5)采取措施控制火势,如建立围挡、覆盖物料等;
(6)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的封锁和警戒,以保证安全。
综上所述,制定一份完整的运输消防应急预案有助于预防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行业安全和日常运营的顺利开展。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紧密贴合实际,加强落实,做好各项事故处理工作。同时,不断完善预案,提高预案执行效能,全力保障消防安全。 本文网址://m.w286.com/rijidaquan/183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