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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收藏十九篇)

2018-07-31 芳华读后感

芳华读后感(收藏十九篇)。

✦ 芳华读后感 ✦

最可贵的是人心,最可怕的也是人心。如果人生如戏,那么你不会知道你面前这个人在你人生中扮演的是怎样的角色。在他的笑容,温暖,赞美背后藏着怎样的心里活动。雷锋,善意,后来被解读为恶心。乍一看是接受不来的,但是,无论心里上的接受与否,依然存在。就像刘峰一样,帮助了那么多人,别人在有困难时心心念的第一个就是他,但是他们几乎同时也在盼望着看到刘峰的破绽和马脚。就像是身边有个白富美,别人盼望她出丑,哭泣,沦落凡间。看完电影,觉得无味,与宣传相差太远。但是看完小说,慢慢琢磨,其实,人心人性,就是被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所呈现。所以电影有些白开水似的乏味,又有些被揭穿一般的别扭。生活终究是生活,年轻的会变老,亲密的会疏远,曾经看起来的没有交集可能互相帮衬。这里便没有了做个好人与做个坏人的区别了。这可能就是人生。突然想到小孩子澄澈的眼睛和成年人的眼睛的差别,眼睛里演绎的便是自己的世界,或是蹉跎或是踌躇满志或是瞻前顾后……成年人的世界,不可能完全善良真诚,但也不能不善良真诚。

✦ 芳华读后感 ✦

《芳华》我没有看电影,看完之后点评也是草草了事。小说讲的是文革前后文工团里面几个青年之间的故事。但是这样讲又太笼,统脱离了作者文章本意。我还是准备讲里面的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叫刘峰。

刘峰跟雷锋同一个峰字,他们都做好事,掏心掏肺,无私奉献,哪有有困难就往哪里去,所以刘峰得了无数个标兵奖,奖拿的手软,别人看着心里眼红。直到一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这个局面,刘峰喜欢团里的一个妹子,这个妹子不喜欢他,只把他当大哥看,而他缺会错了意,动了心思,暗恋了几年,终于准备表白了,他支开了其他的人,向这个妹子表白并抓了这个妹子一把,奈何人家妹子吓懵了,尖叫声震动了整个文工团,后面因为这件事受了处分,挨了批斗,并且下放到原来的伐木连去了,心灰意冷的他又参加了越南的战争,在战争里丢了一只手臂,本来一心想赴死缺没死成。后面因为残疾一直没混的好,躲着之前的战友,最怕给别人添麻烦,却一直保持着助人为乐的好品性。最后得了癌症死了。

这里面最感动的就是刘峰本人无疑啦。写得太累了。不写了。

✦ 芳华读后感 ✦

有关那十年发生的书,陆陆续续我也读了不少。多是有关知青的书,而有关文工团的,除了芳华,便是初中很喜欢的《漂来的狗儿》。我无法站在现在人的立场去批判那个时代大背景下发生的一切,也并没有相似的经历让我和狗儿或者小曼产生共鸣。抛开这十年不提,芳华里我印象很深的是原生家庭带给孩子们的影响竟然这么深远。沈小曼出生于一个诗人家庭,父亲早逝,母亲为了迎合继父,一次又一次地让她受到不平等甚至残酷的待遇。生活在一个缺爱的环境里,小曼是可怜的,自卑的,惶恐的,她的性格和心理都是不健康的(例如黑毛衣事件和胸衣事件)。她会把刘锋的一点点出于公心的善意视若珍宝,她会因为乍然的荣誉和称赞而精神分裂,因为她骨子里已经形成了不如别人,自己什么都配不上的这么一个想法。

我很感激自己出生和成长在一个充满爱和关心的家庭里。尽管有矛盾,有阴影,有摩擦,到头来家人(至少妈妈)依然是那个牵挂我,担心我,爱我护我的人。有些事没有办法原谅,那就遗忘它吧,我们都要往前走,走到温暖的阳光下才行。

✦ 芳华读后感 ✦

夜芳华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男版活着和女版夜芳华一和家家最初看到《活着》,是在《收获》杂志上。那时候我还是一个文学青年,尽管日子过得很困苦,但文学期刊《收获》、《上海文学》、《青年文学》、《北京文学》还是要从牙缝里节省下来,必须要订阅的。第一次读《活着》,让我非常震惊。不可思议的有两点:一是一个牙医,怎么会让我体验了这样一种“笑着哭”的“牙疼”?二是浙江海盐的余华,怎么会将我外祖父的人生际遇原原本本的写了出来,并且其中的一些细节,真实得不能再真实?这要说到一些民间历史——我外公是河南省临颍县繁城镇南街的大户,祖上为他积累下几十栋房屋、许多家粮行、几顷耕地。但我外公却因为独子并且从小娇生惯养的缘故,成年后不务正业并且嗜赌成性,并且去茶馆赌博的时候很酷:管家在后面背着钱袋子,他在前面大摇大摆的,并且每赌必输,他老人家莅临茶馆时,众赌徒必然欢呼雀跃。以至于土改时得了一个贫下中农的好成分——尽管日子困苦,但相对安逸。以至于我外婆每每说他败家的时候,我外公会得意地说:“如果不是我好赌,你现在不就是地主婆吗?能这样平平安安的过日子吗?”而我外公的人生结局却不像他自我陶醉的那样乐观:一个曾经的富家子弟,因为死要面子,活活在三年自然灾害中饿死了。除了“笑着哭”以及富贵和外公的近似之处,《活着》让我震惊的还有牙医余华对男人生命的禅悟:“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许多年之后,每每回首往事,或者感慨生命的艰辛,这句话无不萦绕在耳边。无独有偶,和先锋派作家余华一样最初供职于医疗单位的先锋派诗人杜涯也有一句让我挥之不去的话语:“母亲静静坐着,脸上开满黄花。”准确一点说,这是杜涯早期诗歌中的一句诗。记不清这句诗出自杜涯诗集《风用它明亮的翅膀》中的哪一首,但我却清晰的记得最初在杂志上看到这首诗、这句话时它带给我的震惊——我从杂志上移开目光,注视着家院中冬日暖阳下褐色的土地以及地面上斑驳的泡桐树的树身,许久,点燃了一……

✦ 芳华读后感 ✦

在揣测和摸透读者心理方面,严歌苓实在是个中高手。同时,她也确是一个实实在在、能把每一部作品都写的如电影剧本般“活色生香”的作家。

一路把她的小说看过来,发现她很喜欢用代入感来创作,从某个视角来切入和观察,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转换中,也得心应手洽到自如,足见其功力。有趣的是,这部小说中故事讲述的顺序和情节发生的编排都很值得玩味,严歌苓仿佛不是在用人来讲一个故事,而是用故事来讲那三四个人,这是新奇且成功的。

就题材来说,依然是带着些禁忌和桃粉色的,是她拿手且总能写出些不同花样的。讲述时代变革中的人生与爱情,总让人有些哀叹,每个时代都该有错过的命运和被辜负的真心,但往往有那么一两个值得哀叹的故事贯穿下来,似乎这辈子也不白活。

从《天浴》到《扶桑》,从《陆犯焉识》到《芳华》,自己读书的心境已然大不相同,渐渐可以感受到命运的薄情和时间走过而留下的每一条痕迹,却也更能体会到正是有了这些残酷,故事便愈发可以带来温暖的附加值。

正是芳华的年纪读完这本书,若干年后再回头看,又该是怎样的一番风景呢?

✦ 芳华读后感 ✦

看的过程中,感触不断,可在真正看完了之后,又词穷,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是先看了电影,然后决定看书的,看完电影,心情压抑,复杂,而这种感觉我伴随着我整个的读书过程。电影拍的很好,若不是先看了电影,很多片段我可能无法结合起来,增加的过渡片段,也足以满足我对书中空白的想象。可是电影只演了前面一半,而令我更加深刻的是后半段,部队解散后,刘峰和所有人惨淡的生活,好人终究是没有好报的,可是恶人也没有,在那个惨淡的年代,仿佛惨淡才应该是所有人的结局。书中我最有感触的是两个段落,第一个是何小曼受到万人簇拥,接受荣耀时,礼堂里放着《再见吧妈妈》,所有女孩子都泪流不止,只有她眼睛干涸,是啊,“只有有人疼的女孩子才会哭”,所以她不会,哭给谁看,又有谁可以让她因分别而哭泣,当不知为谁流泪时,眼泪也就懂事的躲了起来,她早已心死,在她成为拖油瓶的那一天,或者更早,在他的父亲自杀的那一天,她就没有了眼泪,没有了感情,连什么叫委屈都不知道了吧。第二个触动我的地方是刘峰知道自己要死去,在临死之前为小曼修了衣柜,换了地砖,以及在他奄奄一息那一刻嘱咐小曼扔掉那涂了指甲油的碗。无论岁月如何摧残,他心底始终善良,始终惦念身边的人,为之不断付出,直到生命终结,这种贡献,让人又爱又气。现实生活中,我爸何尝不是这样一个“善良的好人”,而我一直在告诉他做这样一个人是一件多么错误的事情,“好人”都是别人内心阴暗面的牺牲品。这种说法听起来荒谬,它违背了我们的传统教育,却道出了这个时代乃至以往每个时代最普遍存在的现象。此时心情复杂,不知所云,如有不妥之处,还望见谅。

✦ 芳华读后感 ✦

记忆中的芳华应该有朦胧和甜美的气息,严歌苓《芳华》,让我们品出别样的滋味。四个女生,何小曼,林丁丁,郝淑雯,萧惠子,青春懵懂,初涉人生,对爱情渴望,对现实屈从,彼此关心,却又相互叛。

何小曼,亲情缺失,将善良的帮助转化为一世的恩情,她和刘峰没有夫妻之实,却在刘峰生病后一直相守相伴。善良的人,善良的相守,不问曾经的过往,何小曼的心里有种固执的坚持,他是她值得付出一生的人。

林丁丁,现实的世故女生,谈不上坏,总是自私而不愿付出,想着唾手可得的“幸福”。“触摸”事件让刘峰从英雄成为被唾弃的人,改变了刘峰一生的轨迹,林丁丁没有任何的心裂愧疚,依旧心安理得找寻自己的生活。

郝淑雯,高干子女,有种莫名的好胜心和虚荣心作祟,勾引萧穗子的男友,揭发青春少女书信一事,警告林丁丁不要揭发刘峰,自己却成为毁掉刘峰的帮凶。她应该也对刘峰有莫名的好感,不是来自爱情,是虚荣的自尊和未得到的失落。

萧穗子是作者的原型,一直存在于故事中,仿佛又置身于故事外。因为父亲被右派和书信被揭发,萧穗子一度成为大家默认的异类,丰富的想象力让她细腻地猜测曾经的种种往事,善良的本性让她真挚地关心着青春岁月中遗落的伙伴。

没看电影,所以不知道黄轩演的刘峰会是什么样,看剧照,还是觉得不够沧桑。小说看完,觉得最让人心痛的地方就是关于刘峰一生的叙述。善良、总是愿意为他人付出的好人,因为时代的关系,正常的情愫初开被诬蔑为耍流氓,一生的路径从此改变,被伙伴背弃,被战争背弃,被生活背弃,曾经风光的英雄落魄到社会的最底层,卖书、看门,可无论什么处境,刘峰仍固执地坚守着善良。后来刘峰一直没有和丁丁见面,谁也不知道若干年后他还会不会为当年的事后悔,后来刘峰走了,带走了属于那个年代的记忆,那是独属于青春的印记。

严歌苓的作品总能在恶劣环境中找到美,找到坚持,找到善良,这些品质让人性散发出熠熠的光芒!

✦ 芳华读后感 ✦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 芳华读后感 ✦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的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后,好多的细节都变得模糊,唯独这句话像从书里的文字海洋升腾起来,逐渐变大,越发的清晰!你看过了书,或者看过了电影,都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刘峰是一个好人!书中写道:“他补过墙壁或天花板,他堵过耗子洞,他钉过门鼻儿,他拆换过过被白蚁蛀烂的地板条……,碰到这种时候,我们就这一个好法子:找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好人,那么热心肠的好人,书中的“我”为什么会有以上的想法呢?人真是一个可怕的生物,其复杂性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

我也看了知乎上好多对《芳华》的评论,有好有坏,褒贬不一。有的说《芳华》就是个拧巴的故事,逻辑不通;也有说《芳华》向我们展示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人的青春,一代人的记忆!可能是我本身的性格,对一件事情不是太追根究底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就觉得大家都有理!我是墙头草,呵呵!

其实读严歌苓的作品总感到一股压抑感,也许她经历的那个时代对于我们来说有点遥远,总是隔着一层朦胧迷雾,而她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在那个价值观有些扭曲的时代吧!那时候的人吧,说纯真也真是纯真,为了一根木头,就因为是国家的公有财产,可以放弃生命。说沉重也很沉重,家庭出身和自己的思想随时都会让亲人付出一生。

已经读完好些天了,里面的好多情节都在记忆中模糊了,唯有一件事到现在想起来还不是滋味,就是那个15岁的小兵。15岁,还是一个少年,为了能吃饱饭当了兵。还不知道当兵是怎么回事就被派往战场,牺牲了!这应该不是个例,当年的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该有多少个这样的少年生命终结在最年轻的时候。我不知道是该感叹当时特殊的国情,还是感叹当时“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价值取向!

回到开头的问题,为什么刘峰如此好的人,却让大家觉得这样的人太完美不真实,希望在同样庸俗的生活里也露出庸俗的尾巴。果不其然,刘峰的一个爱的举动惹下了大麻烦。触碰了爱的人,别人觉得恶心,就连被爱人本身也恶心的不行。作者借用那个特殊时代写出了人性中卑劣阴暗的一面,真善美被怀疑,太好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作者是借以人性批判那个时代,还是借那个时代批判人性呢。说实话读了她的几部作品,并不是太喜欢。总是觉得作者本身就是一个对生活持悲观态度的人,也许是女性的多愁善感,也许是她的经历,让她对周围的世界是一种疏离和怀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芳华》,我觉得作品给出的是深深的失望,我看不到一点希望的影子。

生活并不是“灰姑娘和王子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完美大结局,但是无论政治意识怎样变化,经济生活怎样迅猛发展,人们还是会接纳善良的,相信老祖宗的那句话:人之初,性本善!

✦ 芳华读后感 ✦

看到后面很压抑,小说还原了一个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历过的年代,刘峰这样的好人还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吗?如果有,这样无怨无悔付出的对所有人的好现在的人是更不会吃这一套的,只会认为你傻,你应该的,而不会换来等同的回报。大概刘峰的这种好不是从古至今就没被人认同过,是吃亏的代表,但他又吃的心甘情愿。

刘峰是个悲情的角色,因为爱的人是丁丁导致了他悲剧的开始,不然他得多优秀一个人啊,但我想,就算没有丁丁的触摸事件,他这种好在往后的日子保不准也会有其他的事给他当头一击,所以,和丁丁有关系也没有关系。始终觉得他对丁丁的不是爱,是一种青春的情愫,包括后来他打听丁丁的近况,是他保留的对丁丁的最后一丝幻想,他压根就没真正了解过丁丁,他只是陷在丁丁制造的那些温柔表象里,以为那就算喜欢了。然而固执的刘峰一刻也没背叛过这种喜欢,哪怕后来发生的事情哪怕他深知小曼对他的一往深情也都没有动摇过他心中的这种喜欢,他自己把这种喜欢逐渐放大成爱,不再触碰,在心里也从没责怪过谁。

另一个悲情人物小曼,和刘峰的结合是让人欣慰的,至少在刘峰的后半生,有小曼陪着他。她需要刘峰的陪伴,刘峰也需要一个人陪伴他度过暮年时光,这个人可以不是小曼,如果是小曼,只会更好。其实每个人都没有做错,丁丁没有错,小曼的母亲也没有错,只能怪那个年代。

看完这本书也不用去看电影了,严歌苓的文字要比电影精彩,芳华。书名起的是真好,两个字贯穿全书。

✦ 芳华读后感 ✦

电影芳华观后感1000字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平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污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平不公平,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百家笔记网(m.DuhOugAn.cOm)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简单平淡,亦复杂,亦令人羡慕。生活,之于我们,之于爱情,给了太多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如此吗,谁说我们不是痛并快乐着呢?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最后,我想说:我在等一人,一世一双人,简简单单,相伴走一生。那么,此刻阅读的你,是不是也有这个新年愿望呢?作者:夏然

✦ 芳华读后感 ✦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

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读后感·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平淡的语气,平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 芳华读后感 ✦

17.《芳华》

一直嚷嚷着要去看电影,然而因为爱学习一直也没有去。

谢谢超超送我这本书,也终于在火车上看到了结尾。

这个结局平平淡淡,生活大多数的时候不也是平平淡淡的嘛?曾向往轰轰烈烈的他们,其实把那段时光剥开一看,也只是在岁月洪流里的小小一笔,只是当时年轻气盛,把背叛当正义,把爱情当毁灭。

话又说回来,谁又知道未来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如果当时林丁丁没有告发刘峰,如果大家把刘峰的善意当成馈赠,如果刘峰和林丁丁在一起了,他就不会被派去前线,就不会失去手臂,就不会壮年潦倒。。。如果何小曼的母亲和父亲一直好好的,何小曼也不会有心理阴影,不会被大家嘲笑。。。

可是哪有什么如果?你爱也好,恨也罢,路过的人和事也就只有一遍,谁也不会陪谁走到最后,除非……事实是,人生没有彩排,更没有重播,更不会有重新选择的机会。

谁知道,我今晚在这温暖的火车上看完这本书,敲下这些话。明天,我又会在哪里呢?后天,谁又会站在谁身旁呢?

军哥说,就应该快乐,就应该开心,就应该去体会,去追求,去相信,去爱。

确实,真应该有生生不息的希望,不然这世界也太无聊。有希望,自然会有失望,但这过程也是值得体会的,人生苦短,个中滋味,也是经历过了才会觉得充实。

✦ 芳华读后感 ✦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能工巧匠的刘峰,一个翻绝活跟头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的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偏偏用他的平凡来做大文章,偏偏无视他可能的非凡之处,抬杠说他平凡就够了,就伟大了,足够被推举上大理石基座。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他或许想到自己的一生,想到此生与林丁丁的错过,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尤其女人如林丁丁,千万年前该跟骏马一并,属于最凶悍骁勇的酋长,怎么可能心服口服地爱上平凡?

✦ 芳华读后感 ✦

]分两个上午看完《芳华》,久违了两年前看慕容雪村大哥的痛快,对人物命运下场的好奇与臆断在见到“完”字时才告别自己的一厢情愿。当我想起这些人物时,没有人的命运是河流是笔直的,有些是轻轻的转弯,有些是默默的曲折。在那些日子里,一切都是单调的,所以命运经常取笑他们。

他们一直那么渴望命运的波澜到底是真是假,一直那么期待外界的认可终于发现生活其实是自己的。几十年的沧海桑田,一代人芳华将逝,善良的人依然善良,背叛过善良的人终认识到善良的稀贵与艰辛。

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承受的生命之重与之轻,刘峰的下场可能跟我们但愿的结局不那么契合,我们会觉得好人如果都不能有好下场那做好人还有什么意义?这至少说明我们是有热度的公民。但或许这也正是我们的夙愿和局限,刘峰的超越在于他其实早预料到自己可能会摔得遍体鳞伤但依然选择做个好人,因为做好人不是为了好报而是那样做是对的。

这也许就是罗曼·罗兰所说的英雄主义。他知道生活的真谛后,仍然热爱生活。此书我最大的体会是“向刘峰同志学习”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所努力的方向。

刘峰捡回一条命算不算上苍的眷顾?前两天去看了《至爱梵高》,挺想看哭来着但就是哭不出来。当妓女告诉他我想要一只你的耳朵,当他望着乌鸦吃他的午餐露出满足的笑容,回来路上暗想这是个多么渴望被他人需要的人,多么渴望成为一个giver,但不幸的是周围世界却抛弃了他。

有些人,他需要世界,世界也需要他。刘峰比梵高幸运多了,有那么多人需要他。

刘峰被叫去谈话时,我觉得很可笑。但没有他我还能找谁呢?可能是那个年代出了问题吧。不久前,我们给了他那么多的赞扬和感激,但现在我们无情地收回了他。这是发自内心的赞美吗?

时至今日,我们仍将塑造一个完美的人,社会需要一个骑士。正如黑格尔所说,一个国家有一群仰望星空的人,所以他们有希望。但我们都允许街头恶霸放下屠刀。我们怎能不原谅英雄走下圣坛,走进人群。

如果我们不爱他,不宽容他,还有谁会爱他?英雄也是人,英雄也要有七情六欲啊。

最后的追悼会不应该是那样的。小曼为这个男人写了一首诗,充满了一个女孩几十年来最甜美的心。这个辛酸慌张的男人怎么就不允许他从容一次?说什么谦让,不是说不占生活便宜的人上帝不会让他吃亏吗?

想想看,我想这是为了让读者更深刻地记住他。

1977年初秋,他被我们逐出红楼。在他离开去收拾行李的前一天晚上,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署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

✦ 芳华读后感 ✦

看完后,心情沉沉的,留在脑海中的不是那一群鲜活的富有生机的文艺女兵,而是一生是灰色的小曼和刘峰。他们每一次的出场和谢幕都是黯淡无光,但是扒开表面的那层灰,却看到了最美好最闪亮的灵魂。太过纯粹的人儿总是一波三折,刘峰好不容易发出了红光,被评为道德模范,紧接着来到的却是人生巨大转折的触摸事件;小曼被授予勋章,被众人高高托起,接下来却精神出了问题。这一切是偶然,却也是必然。时代带着他们走上巅峰,却又一转身将他们狠狠摔下。自小的成长环境塑造了他们,却又鞭笞着他们去改变去逃离。无论一切多么残酷,也无论一切多么贫苦,他们用灵魂中的善良、坚强和倔强撑起了平凡的一生,甚至是落魄的,不美的,但却是让人回味让人叹息。生活中的无奈和苦难并没有让他们失去金子般的灵魂,周边人的背叛浮躁并没有让他们失去自我。或许她们说,刘峰不适时宜,小曼土气孤僻,但当他们在时代的混流中变成脏泥时,他们却坚持不同流合污,成为石块沉入河底。最后他们做伴,抚慰心灵!看似美看看就好,发现真善美请务必珍惜。故事和道理在当代依然适用。

✦ 芳华读后感 ✦

看完早已经泪流满面,不知道是自己泪点太低还是作者太会描写,还是那个时代本身就很容易让人动容。

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有错吗?可能有,但其中有些关于人性的错,在我们这个年代仍然有。

刘峰做了一辈子好人,在死后也仅仅留下了“好人”的一个称号。他这一生中,触摸过很多女人,但唯有两次,使他的人生产生巨大的改变。“触摸”丁丁,后来被派到伐木连,被众多人批判,踩踏,“终于被抓住小辫子了,终于你我都是凡人了”,他们在批判刘峰的时候,可能是内心的释放吧。触摸小曼,仅仅是刘峰愿意和小曼一起跳舞,就让这个什么都没有,连被爱都没有的女孩深深地记住了,全世界都放佛抛弃了她,只有好人刘峰愿意。

至于最后,丁丁于刘峰,可能是一辈子的记忆,会抹去,也会淡淡出现,不知他到底是因为亏欠小曼还是一生只爱了丁丁,所以最后和小曼是以“朋友”相待。一个人的肉体可以爱很多人,但心大概就那么一个吧。从刘峰对丁丁的爱来看,不得不说世上没有不会表达的人,他可能不会用言语表达,但他一定会用行动。如果什么都没有,谁信呢?

在文章快结尾的时候,郝淑雯讲述了对穗子的背叛,就好像远在他乡的陌生人早已飞黄腾达,而你听后无动于衷,但是身边的一个小学同学,可能房车名利都有,哪怕只是比你成功了一些,你的内心都会激起千层浪花吧。

每个人都是凡人,但每个人又不想不愿意甘做凡人,所以丁丁不喜欢平凡的刘峰,她想要寻找更“好”更“耀眼”的人。

最后,架势当时托举小曼的人是“张峰”他也一样平凡,但他不是时时刻刻都是好人,小曼还会爱上他吗?

✦ 芳华读后感 ✦

实在不能算是点评,就是几句读后感罢了,毕竟在我看来,能写书评的应该是那些不说博览群书,但至少也要和作者水平相当的人。虽然孤陋寡闻且文笔不好,但却总喜欢记录下自己的感触。

这是我看严歌苓的第一本书,还是因为电影来的。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细腻有思想且独具幽默感和一丝骚情(不知道这个词是否合适,原谅我的词穷)的写作风格,我喜欢这种以第三人称讲述自己和他人的故事的方式,会很有代入感,感觉这些故事就是在讲给自己听的,好像自己就坐在“小穗子”面前,听她讲她们那一代人的生活。书里的故事仁者见仁,在看的过程中我也看到了很多不同角度的笔记,但对于我来说,并没有过多的感悟,除了鲜明的人物形象和对大时代背景下的一些隐喻。作为一个旁观者,看到了特定时期特定人群的生活状态,或许应该说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有点凄凉,有点悲哀,对人,也对那个时代,又好像无论如何,那是青春,那是逝去的永远怀念的年轻,那是一代人的芳华。但从我的角度,总能读出点批判的意味来。

✦ 芳华读后感 ✦

对刘锋、何小曼的伤害,是禁欲年代的罪,更是人性的原罪。严歌苓写出了伤痕与无奈,虽然笔触比《陆犯焉识》轻。电影改写了太多,P掉了原著中人性的不堪。或者说,严要的是反思,冯要的是对“芳华”的咂摸回味,以向自己的青春谢幕。

喜欢小说的另一个题目《youtouchedme》——你曾触碰我。姑且抛开伤痕文学的特征,尝试从爱情的角度去理解:好人刘峰的一生,是执着地做好人的一生,哪怕不断被受了他的好的人所伤害,直到失去荣誉、失去前程,失去爱情,失去胳膊,失去生命,也改变不了他的好人习性,并且致力于改造他人成为好人(小惠)——在生活中,这样一个好到忘我的男人,应该是女孩们都想推介给好友当老公唯独不想留给自己的那种吧?然而唯一一次被青春的荷尔蒙松绑了道德,破茧成蝶的触碰,使他成为了众人眼里的罪人,批判踩踏的对象,从此,沉沦了一生。

如同塞林格所说,爱是想要触碰,却又收回的手。遗憾刘峰伸出去的手却再也收不回来。那个名叫“林丁丁”的庸俗女人,成了他一生过不去的坎——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便是文艺的爱情。严歌苓借助于萧穗子之口解读为:丁丁才是他的唯一,是他的不归路。我觉得这是个谬误的蛇足,宁愿理解为:被爱情狠狠蛰过的人,从此丧失了爱的能力,如同他那只失去的胳膊:再也无力触碰爱情。

另外,后期的刘峰是活在萧穗子、郝淑雯及何小曼的交叉转述中,使得这一形象苍白飘忽,且大段越俎代庖的心里揣测大概是小说读着最气闷的部分了。

给四颗星吧。不怎么读小说了,追一回热点赶一趟时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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