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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述职报告(汇总十四篇)

2019-11-21 河长制述职报告

河长制述职报告(汇总十四篇)。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一

河长制方案

【河长制方案】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

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

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

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

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寒溪河的xx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二)实施步骤

20xx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020年,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健全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城市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

(三)工作目标

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做到不臭不黑,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河面无垃圾,堤岸无损毁,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搭建及非法畜禽养殖,到2020年底,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综合整治目标。

四、组织机构

成立xx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由李志东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河长”,李日宏党委委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环保分局、城管分局、农林水务办、经贸办、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组织办、督察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工委书记为成员。

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李日宏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伦辉、杨炳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河长制”实施细则及考核评估细则、跟踪落实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河长”主要任务

对镇内河流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涌长”,解决治水工作中的矛盾和难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年度水质改善目标。

(二)镇“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协助“河长”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镇内河流、河涌污染现状调查摸底工作。

开展全镇河道污染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污染排放档案,增强整治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具体河流的“河长制”实施细则。

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实施“河长制”的每一条河流制定科学系统、针对性强的“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河流治理责任人、水质达标时限、关键治理路径、主要工作任务及具体奖惩办法。

3、下达各年度,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河流治理实施细则下达年度治理目标及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应包括具体任务项目及水质目标。

4、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根据目标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确保“河长制”以考核为抓手,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总结“河长制”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全镇“河长制”实施情况,并上报市环委办和相关主管部门。

6、完善“涌长制”相关信息公开。

在媒体上统一公布“涌段长”名单,并在河涌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涌长制”公示牌,明确“涌段长”职责、负责河涌的范围、河涌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镇级部门主要任务

1、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1)推进内河涌整治工程。

确定全镇河流、河涌整治名单,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完成一条内河涌整治,大力开展河涌两岸及河道防洪排涝、清淤疏浚、截污导流、护坡绿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2)建立寒溪河xx段及其他河涌治理档案。

依据不同河流特点,制定相应“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主要目标、任务与保障措施。

(3)设置水质考核监测断面。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结合镇内河流、内河涌分布情况,划定xx河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以及各社区的内河涌治理的验收考核监测断面,监测断面的水质应确保能真实反映该河流水质状况。

(4)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制定污水处理厂年度建设工程清单、污水处理厂年度升级改造清单。

(协助单位:环保分局)

2、环保分局:

(1)负责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

配合“河长制”领导小组推动全镇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2)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

严格实施“三个不批”的项目审查制度,拒绝电镀、印花、漂染、洗水、造纸等高污染高能耗项目。

对河流流域新建的配套项目,有涉水生产工序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标准,提高中水回用率,引导实施“零排放”,对于需要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的项目一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Ⅳ类标准。

(3)加强工业污染管控。

制定工业污染管控方案,按照“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的原则,制定重点流域工业污染管控方案,结合《水十条》要求,制定“十小”企业取缔清单,加快淘汰重污染企业;制定十大行业专项整治清单,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管理。

制定河流流域沿线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并开展风险排查,督促重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制定应急预案。

(5)巩固畜禽养殖业整治成果。

划定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督促指导全面清理辖区内非法养殖场,防止非法养殖业回潮反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6)做好水质监测。

根据各社区的考核监测断面数量和监测频次的要求,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水质监测。

(协助单位: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农林水务办)

3、城管分局:

(1)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控制,做好河流及周边区域垃圾清理。

加强河道及沿河两岸保洁,防止垃圾向河涌倾倒。

(2)指导督促各社区拆除、清理河道内和河道两岸堤防安全保护区的违章建筑。

(协助单位: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4. 农林水务办: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单元对化肥农药使用,推行科学耕种、节水灌溉,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荒地裸地复绿,协助开展畜禽养殖业整治。

(协助单位:环保分局)

5、经贸办: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方案,列出淘汰企业清单,优先关停主要河流流域范围的重污染企业。

(协助单位:环保分局)

6、规划建设办、规划管理所:加快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

加快污水厂配套截污管网及河流流域范围内次支管网的工程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负责河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施工许可等。

7、财政分局:统筹整治项目所需资金。

多渠道筹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确保对河道污染整治工程、水质监测等工作的财政投入。

8、国土分局:负责落实对已配备用地指标的河涌整治项目办理用地手续。

9、组织办:建立“河长制”与干部任免挂钩制度,将“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0、督察室:对为完成相关河道整改任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问责。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河长”要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河流现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协调解决工作难点。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河长”开展工作,主动制定治理方案,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

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整治任务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促进“河长制”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正常化。

各社区要动员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讲求实效,狠抓落实,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镇、社区年度财政预算,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镇政府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有关政策优先保障水环境治理内河涌整治项目的投入。

(三)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实绩挂钩制度。

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干部实绩挂钩,将“河长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和严格考核。

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问责。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加大对“河长制”开展情况的信息公开,“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建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各社区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要定期汇总通报河流治理情况,及时根据任务和进展情况组织督查、协调工作;镇主流媒体要及时宣传并跟进报导“河长制”的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强化公众参与,增强公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良好局面。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二


尊敬的领导、各位村民:


大家好!我是XXXX村级河长,今天我向大家述职,汇报我过去一段时间对本村河道管理工作的情况。


一、工作概况


自担任河长以来,我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河道管理工作,注重加强河道保洁,提升水质环境,维护当地生态。


我们注重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村民环保意识。通过举办环境保护知识讲座、张贴环保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环保理念,引导村民自觉爱护环境。


我们积极组织清理河道垃圾。定期组织村民开展清理活动,并利用工作经费购买了一些树篱、垃圾回收箱等设施,方便村民投放垃圾,减少河道污染。


我们注重河道水质监测和治理。定期对村内水质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村民的用水安全。对于水质问题,我们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治理工作,确保河道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二、取得成绩


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


村民的环保意识明显提升。通过宣传教育,我们成功引导村民树立环保意识,村民们开始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环境整治等工作,积极担当起保护家乡环境的责任。


河道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经过多次清理和治理,我们成功清除了河道内的大部分垃圾,保持了河道的通畅。同时,水质也得到了明显改善,村民们生活用水更加安全可靠。


我们也取得了一些外界的认可和支持。得益于我们的工作成效,我们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表彰和奖励,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支持。这些都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三、存在问题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会积极改进,力争取得更好的效果。


部分村民环保意识尚未得到全面提升。虽然我们进行了广泛宣传,但仍有一部分村民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垃圾分类等工作抵触心理较强。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


治理水质问题仍存在一定难度。由于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水质治理工作并不容易,需要多方合作才能取得明显效果。今后,我们将积极寻求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水质达标。


经费短缺也是我们面临的一大问题。河道管理需要资金支持,目前我们拨款有限,难以满足一些重要工作的需求。今后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争取更多的经费用于河道管理。


四、工作计划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更好地完成好河道管理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强河道保洁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继续组织清理河道内的垃圾,确保河道的畅通。


我们将加强水质监测和治理工作。继续定期抽样检测,及时发现水质问题;积极寻求合作机会,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水质治理工作力度。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上级河长办的联系与交流,争取更多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并参与相关培训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我们将加强与村民的沟通,深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及时解决他们的困扰,实现河道管理工作与村民的有效对接。


感谢各级领导和村民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全力以赴,努力将我们的家乡建设得更美好、更宜居。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三

按照《20xx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表》要求,区水利局承担第22项重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四乱”问题全面整治。按照省、市、区“清四乱”工作要求,20xx年上半年共清理“四乱”问题2处,下一步,我们继续开展排查整治任务,随时发现,随时治理,保证河道内无违建。

二是全面开展禁止种植高杆作物。区组织开展河道禁止种植高杆作物以来,进行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区级部署工作会议2次,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禁种高杆作物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区河长办已印发《关于禁止在河湖滩涂上种植阻碍行洪高杆作物的通知》;相关乡镇已组织召开村级河湖长会议,传达了河道内禁种高杆作物的工作要求;印发了宣传单10000份,发放宣传条幅20条,已分发至全区沿河湖各乡镇场、村屯;各乡镇已完成与沿河湖各种植户签订禁种高杆作物协议工作,共签订协议1246份。

三是做好河长巡河系统开展工作。20xx年省河长办建立省河湖长制专业信息系统后,按照要求,20xx年1月份开始,我区已全面启用手机APP进行巡河(湖)的工作模式,并按照巴音朝鲁书记20xx年总河长会议上明确提出的:县级河(湖)长每半月至少巡河(湖)一次,乡村级河(湖)长每周至少巡河(湖)一次的巡河频次积极有效的开展巡河(湖)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按照省、市河长办要求,我区以开展“我和母亲河”主题的活动为契机,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广造声势,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全方位、有深度的宣传报道,联合宣传部、教育局等相关河长制成员单位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宣传条幅50余条,确保宣传月期间“处处有亮点、人人有收获”,达到展成就、扩影响、造声势、促发展的目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道卫生清理情况。由于我区河湖范围广、岸线长、临近村屯,河道内垃圾随时产生,需要及时清理;二是部门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治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情况复杂,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和配合。有的部门重视不够,主动指导服务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区将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积极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沿河村屯等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倡导每个群众都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意识,切实履行好保护环境的责任,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加强巡查保洁。区将继续加大巡查及河道保洁力度。加强河道内清淤清障、河道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各项工作,巩固“清四乱”工作和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的成果。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河长将继续履职巡河,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区河长办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的方式,检查各级河长履职巡何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予以解决,并对不履职巡河的人员进行通报。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四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

我谨向大家汇报省市河长制的工作情况。自从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省市按时完成了述职任务,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以下是的工作简报:

一、组织架构

省市河长制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任务,需要统筹协调各级河长的工作。成立了一个多级别的组织架构,包括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和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这种架构确保了信息和责任的畅通,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河道清理整治

为了实现水清、岸绿、岸线整洁的目标,发起了一系列的河道清理整治行动。通过加强巡逻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成功清理了众多的非法污染和违法建筑,使河道恢复了原来的景观。也将开展“一河一岸”绿化工程,以确保河岸线的整洁美观。

三、水质监测与治理

为了保障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建立了水质监测系统,定期对各个河段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也加强了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鼓励人们爱护河流,从自己做起。

四、生态恢复工程

生态恢复是河长制的核心任务之一。积极开展生态恢复工程,包括湿地保护、沿岸林带建设和水生物保护。通过恢复湿地,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还提供了更多观鸟和休闲的场所。同时,加强了对水生物的保护,保护和改善了水域生态系统的稳定。

五、民众参与

为了增强河长制的执行力和公众参与度,积极开展了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并鼓励民众参与到河长制的工作中来。建立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宣传手册,提供河长制相关的信息和知识。也加强了与社区、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河长制的落实。

以上就是我省市河长制的工作情况简报。通过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一些地方的河长制执行力度不够,还有一些违法建筑需要及时拆除等等。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动河长制的全面实施。

我想向所有参与河长制工作的同事们,以及给予支持和配合的社会各界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只有的共同努力,才能让的河流变得更加美丽和洁净。

谢谢!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五


尊敬的领导、各位评审专家:


我是某市某区某江河长,今天很荣幸地站在这里,向大家述职。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和我的团队一直致力于推动我区的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在此,我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报和总结。


在过去一年里,我区在河长制工作方面取得了以下几项成绩:我们积极倡导河长制理念,强化河长制的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定期召开河长制专题研讨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全民参与的意识和责任感,有效提升了全社会对河长制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我们坚持把河长制工作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强化了对各江河的定期巡查监测工作。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巡查计划和标准化的巡查表格,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巡查工作,对江河流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处理和整改。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了各种环保志愿活动,组织开展了河岸清洁行动、水质监测等工作,提高了对江河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水平。


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了健全的河长制工作机制。我们与水利、环保、城管等部门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共同研究并解决了一些重大问题,形成了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为我区的河长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我区在这一年的河长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面对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理念,不断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民参与,提高环保意识,为保护江河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到河长制工作更好更强!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六



尊敬的领导,各位专家,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我是卫河的河长,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向大家述职,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报告给大家关于卫河的情况和我所采取的措施。



卫河,位于我国东北地区,是一个重要的支流,是供应着周边城市和农村居民生活的重要水源。然而,长期以来,卫河的水质状况一直不容乐观。我接任河长一职的时候,面临着河流治理的巨大挑战。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结合卫河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力争改善卫河的水质。首先,我加强了河道的管理和监测。通过在卫河的源头、途中和终点设置监测站,实时监测水质指标,及时掌握河水的变化情况,并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同时,我也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通过信息共享,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我还注重了环境教育的普及。在卫河沿线的城市和农村,我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向居民普及环境保护的知识,提高大家对卫河的关注度和环保意识。在学校里,我开展了关于水资源的讲座和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节水的好习惯,让他们从小就了解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



为了治理卫河的水质问题,我还积极参与了一些治理工程。比如,在卫河的源头,我投入资金修建了污水处理厂,架设了水质净化设备,有效地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在卫河沿线的污染企业,我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他们加强自身的环保措施。此外,我还加强了卫河流域的绿化工作,种植大量的水生植物,增加了水体的氧气含量,提高了水质。



通过一年的努力,卫河的水质发生了明显的改善。水中的重金属含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降低,鱼类和水生生物的数量也有所增加。更重要的是,卫河沿岸居民和游客们的评价也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他们纷纷表示,现在的卫河清澈见底,成为了一个休闲、娱乐和观赏的好去处。



然而,还有许多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卫河的治理成果。我会继续强化河道的管理,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源。同时,我还将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卫河流域的整治工作。此外,我还将加大环境教育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和学生的环保意识。



最后,我要再次感谢领导和专家们对我的支持和指导,也感谢同事们的合作和努力。卫河的治理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让卫河更美丽。



谢谢大家!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七

20xx年是全面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的第一年,也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xx—2020年)》的第一年。今年以来,我厅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紧密结合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水利法治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水利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一)分解落实法治水利建设任务。

1、制定《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xx-2020年)》。为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实现依法治水,自2013年6月起,我厅即着手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相关制定工作,历经1年半时间,经多方征求意见,于20xx年12月份正式发布《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xx-2020年)》。《规划纲要》提出“将法治贯彻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始终,推进各项涉水事务法治化”,全面提升各级水利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并从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水利观念等7大方面,明确26项法治水利建设工作任务。

2、制定并印发20xx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根据《法治江西建设20xx年工作要点》、《江西省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厅制定并印发了《江西省水利系统20xx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责任承担单位:一是进一步做好水事立法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三单一网”制度;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四是提升水利依法治理水平;五是推进政务公开;六是加强水行政执法;七是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八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九是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能力建设。

(二)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1、积极填补相关领域立法空白。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破解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水资源浪费等水安全问题以及水资源管理、水权制度等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西以平均每年至少出台1件水事立法项目的速度,着力填补相关水事立法领域的空白,相继完成《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等3件省政府规章制定或修订;《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待2016年3月第二次审议。

2、强化水事立法项目储备。近年来,我厅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对水事立法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着力推进立法项目储备,在已有7件省级地方性法规、5件省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将《江西省湖泊管理条例》《江西省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等项目纳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将《江西省用水总量控制办法》《江西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项目纳入省政府规章项目库。

3、以课题研究为先导筑牢立法基础。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政策研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xx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江西省湖泊保护立法可行性研究》、《江西省农村供水制度研究》、《江西省水权水市场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等20余个课题研究,充分发挥政策研究成果对水利立法、深化水利改革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努力保障社会公正。

1、认真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三单一网”(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江西政务服务网)工作要求,省水利厅于20xx年底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xx年以来,通过省水利厅各处室部门梳理,厅法规处汇总查漏补缺,以及与省编办审核组沟通协调相关梳理项目,完成省水利厅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水利厅权力事项168项,最后对外公布142项(不含19项行政审批权),含行政处罚78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0项,其他权力事项34项(含备案、审核转报、行政监督检查等事项)。权力清单公布后,按照省审改办的统一布置,按照“权责要匹配、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开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逐项细化责任,明确责任事项、责任岗位、追责情形、责任设定依据等要素,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8月17日,责任清单经第4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28日对外正式公布。对形成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已编印成册发至厅机关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厅直单位。

2、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20xx年,我厅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下放10项,调整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今年以来,我厅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赣抚平原灌区超计划用水审批和在赣抚平原灌区利用灌区水利工程设施、渠道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等经营活动许可),下放5项(按省政府赋予赣州市更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要求,单独下放给赣州市3项水务管理权限;将单站装机规模10000千瓦(不含)以下且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新建农村水电项目,以及单站装机规模10000千瓦(不含)以下的新建农村水电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下放至设区市和省直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9项,并在厅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或修订印发《水利厅工作规则》《省水利厅党委议事规则》《江西省水利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等制定,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厅政法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对提交厅长办公会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厅政法处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今年以来,厅政策法规处累计审查各类行政决策文件80余件次。按照中央及省有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省水利厅厅本级组建了以厅政策法规处为主体,吸收相关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除与华邦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外,还将部分省内高等院校法律专家、律师以及全省水利系统内受过法律专业教育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吸收进来,打造一支懂法、懂行的高水平法律顾问队伍,为厅本级乃至全省水利系统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公信力。

4、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省水利厅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向社会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布等必经程序。在制定《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赣信用等级升级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过程中,严格遵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水利厅印发了《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以厅名义印发、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以及代省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清理结果将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未被列入继续有效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有效维护水事管理秩序。

1、大力查处了违法水事案件。针对全省上下高度关注的共产主义水库和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非法拦汊筑坝,省水利厅多次督促两水库所在地市、县政府,要求加快拆除整治进度,并多次派员对拆除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办,大力推动拆除整治工作。共产主义水库完成12座非法拦汊坝的拆除,恢复水域面积2800余亩,占非法违占面积的70%;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非法围汊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今年未再新增一起非法围汊,水库所在地政府正在组织编制开发利用规划及分类处理办法,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全面开展全省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鄱阳湖区违法围堰及其他河流非法侵占水面等情况进行了巡查、督查,全面掌握全省各河湖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组织各种规模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1993次,参加检查8909人次,检查河道累计590条,检查河道长度累计约16530公里,检查湖泊水库累计2636个,检查湖泊水库面积累计约15241平方公里;检查涉河湖活动2097处,提出整改措施562条,完成整改460条,拆除违章建筑3901平方米;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07起(其中:违法建设34起、违法采砂452起、水工程案21起);省厅挂牌督办大案要案3件,直接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76起,通过这次活动,有效维护了我省良好的水事秩序。

3、创新联合执法机制。一是针对涉水执法涉及面广,执法难等问题,各级大力整合内部执法力量,加强与涉水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创新部门间协作机制和交界水域合作机制,省水政监察总队联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渔政局、省地方海事局建立省级涉水行政执法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涉水信息,商讨研究涉水管理措施,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涉水违法行为。二是加大与交界水域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与湖北、安徽水利部门建立了长江鄂赣皖省际交界水域采砂管理区域合作联动机制,明确了三省间定期会商制度、联合执法、信息交流和非法采砂查处等工作,共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长江防洪和通航安全,维护沿江社会稳定;九江市、都昌县、星子县与上饶市、鄱阳县、余干县共同建立了鄱阳湖交界水域联合执法机制。三是向省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协调小组报送了《江西省水利厅涉及刑事犯罪立案追诉标准》,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相关负责同志在全省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作详细分析讲解;与省检察院、省住建厅、省交通厅联合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水利部开展非法河道采砂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所采纳。

4、积极探索水利综合执法。推荐南昌市作为全国水政综合执法试点市,认真按照水利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创新水行政执法模式,整合原水政监察队伍河道执法职能、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保监察执法职能、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的城市供节水执法职能,组建水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大队),统一水行政执法和处罚,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20xx年以来,市级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1480多人次、执法车船1300多台次,巡查执法服务项目70多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0多起。

5、全力做好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我省的水事纠纷现阶段主要体现为采砂和侵占水面纠纷。目前全省采砂、河湖管理,尤其是赣江中下游及鄱阳湖采砂、河湖管理,已实现了由乱到治,由治到逐步规范。但受利润驱使,一些敏感区域的非法采砂、非法围湖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在交界水域。为此,省水利厅双管齐下,积极预防化解涉水矛盾纠纷。认真贯彻采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有关规定,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采区开采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对采砂许可方式的规范,依法依规做好河道采砂许可工作,防止因采砂许可不当引发纠纷矛盾;严格按照赣综治办〔2013〕18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全省重点水域专门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排查,建立定期排查与重大节日活动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突出问题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排查调处机制。20xx年以来,省水利厅以调处南昌县与丰城市、新建区与丰城市、新建区与余干县、都昌县与鄱阳县、余干县与鄱阳县等涉砂矛盾纠纷为重点,指导全省范围较好地化解和控制涉砂矛盾纠纷。目前。新建与余干因鄱阳湖余干02号采区纠纷得到有效控制,新建、南昌县与丰城交界处的锦江口采砂纠纷得到较好化解,南昌县与余干县大沙荒湖围堰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五)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加快了执法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为提高全省水行政执法能力,省水利厅积极支持和帮助各地加强执法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大力推动市、县水行政执法基地和码头建设,不断加快全省执法艇建造工作。落址南昌市的省市水政联合执法基地建设前期报批工作已在有序推进,3艘20米钢玻执法艇已运抵南昌进行现场拼装和试航,年内投入使用;九江市水行政执法基地办公楼已基本竣工,码头岸线也已获得审批,正开展设计等工作;新干县水行政执法基地两层框架已完成;丰城市水行政执法码头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基地管理用房已落实,趸船也已完成设计招标和设计工作。

2、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省水利厅先后举办全省防汛、河道岸线及采砂管理工作培训班,全省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培训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培训班,全省水政执法艇驾驶技能培训班,并每年举办全省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从治水理念转变、防汛工作、河道岸线管理和采砂管理等领域,围绕依法行政、深化改革、科学管理、规范执法、增强技能进行授课,不断提升专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围绕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行政调解概念及程序、行政调解技巧与案例分析、信访调处要点等内容,对全省综治信访干部进行培训,有效提升相关人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厅本级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对考试合格并符合申办条件的405名执法人员、7名执法监督人员向省政府法制办申报相关办证材料。

3、加大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提高水行政执法效率,省水利厅于2012年启动了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先行在执法重点难点的采砂执法领域建立了江西省河道采砂电子监控系统,初期只对鄱阳湖采砂进行电子监控。今年,省水利厅又进一步加大投入,将采砂监控系统覆盖至赣江中下游,对所有进入鄱阳湖、赣江中下游(南昌、丰城)采区作业的三证齐全的采砂船舶安装电子监控系统,运用GPS定位等高科技手段,实时监控采砂船舶移动、开采等情况,防止出现越界超采及其他易引发矛盾纠纷的行为,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

4、加强全省执法队伍建设考核。20xx年,省水利厅将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考核纳入当年全省水利改革发展考核的两项重点内容之一,赋予分值比重30%。通过今年年初的集中检查、考核,深入掌握了各地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及执法队伍开展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识。目前,全省具有水行政执法主体单位132个,专职执法人员1396人。

(六)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培养法律意识、法治思维。今年以来,针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等及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厅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相关内容列为今年以来的三次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深入加强学习。二是通过举办新《行政诉讼法》专题学习、《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解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培训班等方式,强化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水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三是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开展多种形式水法规宣传活动。使“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省水系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已经水利部考核验收。四是完成《水法规汇编》编辑工作。结合水法规制定、清理的实际状况,编辑完成《水法规汇编》,免费发至省、市、县、乡四级水利部门每位干部手中,切实推进依法治水。《汇编》共收录现行有效的123件水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水利部规章、省政府规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共计120余万字。

二、积极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

(一)《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颁布实施。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田水利是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江西是农业大省,也是水利大省,农田水利设施量多面广,农田水利对江西经济特别是农业发展意义重大。20xx年7月25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这是继黑龙江、湖南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出台的第三个农田水利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填补了江西农田水利立法的空白,理顺了政府与农户、政府与市场两方面关系,第一次在立法层面,明确了农田水利在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中的重要基础地位,明确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方针以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管并重、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于破解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攻艰难题,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使水利发展更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让水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水利得到全面发展。

农村饮水安全年度任务基本完成,建成1057处集中供水工程,解决197万农村居民和49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农田水利建设有序推进,丰东等6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截至11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08亿元,其中完成中央投资1亿元,占中央投资计划的77%;20xx年第五、六批52个小农水重点县及新增的10个中央项目县和9个省级项目县项目全部开工,11月底总进度约65%,年底可完成总投资80%以上。4004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开工,3877座主体工程完工。2013-20xx年度中小河流治理规划282个项目,已开工建设276个,完工129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卓有成效,20xx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00万亩。完成485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增加装机8.55万千瓦。

(三)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巩固和完善电子招投标。我厅电子招标管理在全国水利系统、全省建设领域中都具特色和先进性。水利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实现了“应进必进”。水利施工电子招投标实现了全覆盖。监理电子招标试运行。拓展了市场主体网上信息自我更新、自动锁定、信息造假举报、不良行为信息库等功能。完成全省综合评标(水利)专家库更新,组织900多名专家电子评标专业培训。建立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做到新开工水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全覆盖,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总体处于可控状态。

2、稳步推进水利建设诚信体系建设。修订《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行项目招标建管合一的归位管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信用登记、信用等级管理、水利施工资质申报材料审核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实施,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赣信用等级升降级;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制定20xx年度水利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方案及督促实施,严厉打击水利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在赣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等市场主体欢迎和支持。我省水利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动真格、出手快、立规范、见实效,20xx年3次在水利部会议作典型发言。

(四)创新水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改革试点。

一是根据《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我厅印发了《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确定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为试点单位,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防护区工程为试点项目。试点期间(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委托江西省天源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对6个防护区的堤防、导托渠、泵站等建筑物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积累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经验。二是在1年时间,完成政府购买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社会化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五)巩固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责任,督促完善了县、乡、村、组、户五级基层防御组织体系,组织开展了汛前专项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了山洪灾害防御示范培训和群众转移演练,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示范作用。三是督促指导基层防汛部门加强监测和巡查,及时预警,提前转移,汛期全省共转移群众29.36万人,最大限度避免了人员伤亡。四是着力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面向全社会征集评选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标语,组织开展《江西省山洪灾害防范手册》、山洪灾害防御宣传画报等减灾知识普及宣传品编制工作,着力普及山洪灾害防御基础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山洪灾害自我防范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五是深化协作,推动部门实质性联动。邀请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成员单位座谈,加强成员单位之间实时信息的沟通、共享和协作,信息常态化联系机制初步形成;与省军区联合组织召开军地联合防汛勘察任务部署协调会,联合武警水电二总队出台制定了《抢险救援联合工作要则》;协调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移动运营商建立了发送防汛预警公益短信平台和工作机制。

三、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一)推进实施“河长制”。

出台了《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由省委书记强卫担任江西省总河长,省长鹿心社担任江西省副总河长,党政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系农口、环保的省领导分别担任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鄱阳湖、长江江西段的河长;成立了省级“河长制”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实施“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与此同时,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印发了工作方案,将水利改革10个重要方面任务细化分解为36项具体工作,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制定了20xx年工作要点,建立月调度制和销号制度。

(二)大力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

南昌、新余、萍乡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着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水权改革试点方面,水利部、省政府联合批复《江西省水权试点方案》,启动了新干县、高安市、东乡县3个水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并在萍乡市启动水权交易试点。此外,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试点、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试点、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等均稳步推进。

(三)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进一步加强。

稳步推进《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将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作为条例修订的主线,贯穿于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节约的各个环节,水生态文明建设、水权确权登记、“河长制”等诸多水利改革相关的内容见诸于条例修订草案。20xx年水资源管理考核再次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20xx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国家考核获良好。组织开展全省水功能区确界立牌和省级水功能区复核调整,178个全国重要水功能区实现全覆盖监测,省级水功能区监测覆盖面达到80%。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省级入河排污口审批和验收实现了零突破。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南昌、九江、赣州、景德镇、萍乡五市国家级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启动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并完成初稿。抓好国家和省两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活动。编写并发放《节水知识科普读物》,启动“20xx江西生态科普校园行—水?生命之源”活动。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江西省项目进展顺利,在全国率先实现与国家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交换。

四、20xx年法治水利建设重点工作思路

(一)主动适应法治水利建设新常态,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常规性工作。立足省情水情,进一步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做到观念上转变,方法上创新,工作上得力,切实解决好水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治水兴水新跨越。要注重顶层设计,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与政策研究工作,加快实现从粗放用水向节约用水转变,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局部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从注重行政推动向坚持两手发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变,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人水和谐相处。

(二)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常态,增强水利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大深化水利改革力度,推进水权改革试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争取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加快全面铺开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生态文明试点创建、国有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农业水价改革进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水权交易试点、水资源督察制度、水利投融资改革、流域机构水资源管理体制,取得初步进展。

(三)主动适应生态文明新常态,扎实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河长制”,督促各县完成 “河长制”试点目标任务。加大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贯彻落实力度,把水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水利工作的重要位置,在水利规划、建设、管理、改革的各环节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自觉融入水生态文明理念,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江西水利改革发展,统筹推进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三驾马车”齐头并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水利“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工作任务,并严格加以贯彻落实,推进我省水生态文明建设。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八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我是XX渔港的港长,我在此向大家述职报告,全面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对未来的发展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工作回顾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和港口管理团队紧密配合,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动渔港的发展。在各项工作中,我们以服务为宗旨,以安全为重点,努力提升渔港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


1. 保障安全


我们加强了对渔船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渔船出行的安全;加强了对码头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证了码头运行的安全;建立了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了港口的安全生产水平。


2. 服务渔民


我们成立了专门的渔港服务队,为渔民们提供各种便利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组织了多场渔村文艺活动,丰富了渔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3. 发展经济


我们积极开拓市场,吸引了多家渔业企业入驻,促进了渔港经济的发展;建立了渔业信息平台,方便了渔业企业的信息交流,推动了渔业产业的升级。


二、工作成果


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XX渔港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1. 渔港设施得到改善和升级,码头设施更加完善,船只停泊更加便利;


2. 渔港服务水平得到提升,服务队的成立受到了渔民的好评;


3. 渔港经济实现了稳步增长,吸引了更多的企业入驻;


4. 渔港的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三、未来展望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提升渔港的发展水平:


1. 加大科技投入,推动渔港信息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


2. 加强渔港与渔业企业的合作,促进渔港经济的发展;


3. 拓展新的服务项目,为渔民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


4. 提高渔港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渔港的综合实力。


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XX渔港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九

“街长制”探索新路径,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

设立“总街长”统筹管理,“分街长”分路段管理,重点改善“门前三包”、占道出店经营、乱停乱挂乱放、噪声乱响、灰尘乱扬、污水乱排等现象,落实“总街长”主体责任,“分街长”属地责任。定期开展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扩大整治范围、提高整治力量,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整治工作,严管严控辖区内“脏乱差”现象,提升城市颜值。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街巷管理无死角、全覆盖,真正发现基层问题,化解初期矛盾,提升工作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河长制”“有名”到“有实”,擘画双河美丽画卷。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广泛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与必要性,引导更多干部、群众自觉加入“护河、保河、卫河”的行动中来,守护母亲河。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水利站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做好河湖摸底、集中整治、后期维护提升等各阶段的工作,建立“清四乱”台账,发现一处、处理一处、整改一处,坚决做好河湖的守护工作。明确“镇村河长”,深入推进开展每周、每月巡河任务,填写巡河日志,建立问题台账,落实“一河一档”,实行河湖动态监管。

“林长制”推深走实做细,打造绿色生态发展。

强化护绿,落实“一把手”带头,各林长及护林员“跟随”,主动巡山护林,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方位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切实筑牢林业生态屏障。加快增绿,每年“3·15”植树节做好该镇的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生态护林员及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大力营造推崇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严格管绿,结合入户走访,宣传松材线虫防控的意义,督促农户及时处置松木大柴及疫木制品;高度重视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严禁使用和外运松木,全力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路长制”助推“路长治”,树立文明城市形象。

落实责任人,分片分区包干,严管道路沿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秩序、安全隐患等情况,立查立改。常态化做好文明劝导工作,履职尽责,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戴头盔骑摩托车、礼让出行,及时整治各路段存在的不文明行为、不文明现象。加大整治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将不文明行为纳入振风超市“黑榜”管理,后期进行跟踪教育,传递文明行为,树立文明城市形象。积极探索新模式,定期总结提升,充分借鉴河长制的成功有效经验,不断修正、不断创新、不断完善“路长制”,真正建设好“四好农村路”。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十

一是实施书记领航。内培外训,提升书记、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制定“第一书记”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在市、县局党组推进落实。二是规范组织建设。参与全省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经验做法全省交流。严格“三严一厚”“三严三规”党员教育监督,坚持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季统计”、支部生活“月抽查”,开通党费管理系统,严格党员发展和自查自纠,推动离退休支部提档升级。年内获评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X个、“五星级党支部”X个、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各X人。三是激发组织活力。开展“党团家国”红色教育、“清洁家园、美化环境”志愿服务、无偿献血、慈善捐款等活动,激发担当奉献意识,X名青年被授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优秀青年”称号,X个单位荣获“X省五一劳动奖”。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十一

  一、半年来的工作情况

1.认河巡河情况:京杭运河段岸线全长35公里(上游18.5公里、下游16.5公里),流经我县7个乡镇街道。作为副河长,我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常态化巡河护河,2020年共巡河12次。另外,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每周到现场不少于3次。

2.护河管河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河长体系。明确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作为副河长单位,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实管理队伍,成立了局中运河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克服资金困难,配备了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要求局海事、航政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巡河检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交办。同时,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三是扎实开展中运河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对中运河段全线非法码头、违章建筑、种植养殖、乱堆乱放等进行集中整治。

3.取得的工作成效: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中运河沿线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共整治清理非法码头、违章建筑、种植养殖、乱堆乱放乱排等问题65个,彻底整改影响中运河环境问题。其中,镇完成6个非法码头货场、6个影响水环境问题的清理;镇清理2个违建、7个影响水环境问题;镇完成7个非法码头货场、5个影响水环境问题的清理;新袁镇完成完成1个非法码头货场、5个影响水环境问题的清理;城厢街完成2个非法码头、4个影响水环境问题的清理;史集街道办完成8个非法码头、6个影响水环境问题的清理;来安街道办完成6个影响水环境问题的清理;住建局加大对桃源绿岛小区及营销中心、临时工棚、彩钢板房,莱茵河畔小区住宅楼施工作业的监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中运河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还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连片水产养殖、集中居住区、绿化美化等工作建议相关河段长单位要排定计划,加大力度,加快推进。

二是工作机制方面,各河段长单位长效护河管河队伍还需进一步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目标

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整合力量强化执法,各河段水域加快恢复岸线原貌和实施绿化美化。同时,加紧规划运河沿线港口总体布局,适应码头整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建立港口码头岸线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运河岸线依规、合理、高效使用,为运河文化带建设留足空间,为“生态立县”战略积蓄优势。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管理。继续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实现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期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及督查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河长制工作。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十二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强化领导。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及镇长任总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配备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强化宣传。年内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12次。制作了河道沟渠、坑塘湖库公示牌23个,防汛重点点位公示牌6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广播、一封信、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年内12个园区共广播宣传3000余次,在禁渔期发放《禁渔通知》1200份,年内共制作了宣传标语326幅。在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和设立公示牌52个。

(三)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总河长由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镇级河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并配备巡查责任人,同时明确“河段长”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巡河工作,建立巡查日志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辖河道周边的动态,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制定、印发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州河湾镇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镇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河道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河长制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河道、河长考核与奖惩制度、河道河长例会报告制度、河道巡查督查制度等制度均全面建立。编制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一河一档资料已基本完善。

(五)加大对镇、村两级河长的业务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镇政府以及镇河长制办公室对涉河村的河长、巡查员进行了系统的工作业务培训,并且坚持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河长制工作,增强镇村两级干部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六)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编制了辖区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七)积极开展了河道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普查。详细摸清辖区各条河流污染源发生地址、污染类型,理清并形成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解明确河段长的责任,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形成了河库管理“四张清单”。

(八)强力整治河库突出问题。

1、集中开展了环湖环境整治工作。下大力气清理“四乱”,维护好库区生态环境。强化日常巡河检查,汛期坚持了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通报信息,确保了汛期安全。

2、强化护岸工作。各村河长以及岸线防护员沿河岸捡拾垃圾、杂物,开展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洁”四项行动。营造了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思考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十三

河长制宣传方案



一、背景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变得尤为重要。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水污染等问题的存在,我国许多河流和湖泊的水质已大幅下降,给环境和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推出了河长制,旨在加强对河流、湖泊等水域的保护和治理。



二、宣传目标


1.提高公众对河长制的了解和认可度。


2.促使公众积极参与河流湖泊治理工作。


3.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水资源和环境保护习惯。



三、宣传内容


1.制作宣传材料,如海报、宣传册等,详细解释河长制的意义和作用,呼吁公众参与到河流湖泊的治理行动中来。


2.举办专题讲座或论坛,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就河长制的相关话题进行深入解读,增加公众对河长制的认识。


3.通过多种媒体传播河长制的相关知识,如电视、广播、网络等,让更多的人可以了解和关注河长制。


4.组织丰富多样的公益活动,如河岸清洁行动、水资源保护主题摄影展等,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


5.挖掘河流和湖泊的历史文化背景,组织相关文化活动,加深公众对水域的情感认同。



四、宣传方式


1.通过各大媒体发布相关报道和宣传资讯。


2.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册。


3.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开设专题账号,定期发布有关河长制的知识和动态。


4.积极参与地方性和全国性的展会及相关论坛,展示河长制的成果和经验。


5.邀请知名博主、专家学者等进行专题访谈或直播,提高宣传效果。



五、宣传时机


1.利用政府重大活动或有关节庆日进行宣传,增加敏感性和凝聚力。


2.在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引起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关注。


3.利用传统节日和学校假期的时间节点,开展特别活动和宣传。



六、宣传效果评估


1.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公众对河长制宣传效果的评价和意见反馈。


2.利用媒体监测工具,关注宣传报道的曝光度和讨论度,并电访参与活动的公众,了解他们的宣传接触度和认知度。


3.组织公众活动后,利用媒体报道和社交媒体上的评论反馈等手段,评估公众参与程度和满意度。



通过以上的宣传方案,我们可以期望在公众中营造出对河长制的广泛认同和参与。只有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让公众了解到水资源的宝贵性和保护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实现对河流湖泊等水域的保护和治理目标。作为专业人士,我们应不断地评估宣传效果,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宣传策略,为河长制的推进贡献力量。

河长制述职报告 之 十四

河长制自查报告

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推动河长制的落实,通过增加河长的权力和责任,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河长制的实施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进一步推进河长制的落实和完善,各级政府和地方机构进行了自查,并发布了各自的“河长制自查报告”。本文将详细阐述“河长制自查报告”的意义、内容和未来发展趋势。

一、“河长制自查报告”的意义

“河长制自查报告”是各级政府和地方机构对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的自查报告,意义在于:

首先,反映了河长制在全国范围内落实情况。通过收集整理各地河长制自查报告,可以了解到各地在河长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成果,为推进河长制的不断完善提供参考。

其次,为河长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重要依据。河长制自查报告不仅反映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探讨了应对这些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为政府深入探讨河长制改进方案提供了依据。

最后,增加了政府的透明度。政府公开发布河长制自查报告,将自己在河长制方面的工作公之于众,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

二、“河长制自查报告”的内容

河长制自查报告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这一部分主要介绍地方政府在河长制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设立河长、建立河长制工作机制等情况。

2.河长制监管情况。这一部分主要介绍地方政府在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的监管情况,包括水域整治、设施建设以及水环境监测等。

3.已有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这一部分主要介绍地方政府在河长制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包括治理污染、保护生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等。

4.下一步工作计划。这一部分主要介绍地方政府在河长制方面的下一步工作计划,包括加强法制建设、加强监管执法、改善社区治理等。

5.反映公众关切的问题。这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公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进行回应和解释,包括水环境状况、河流治理方案以及相关政策等。

三、未来发展趋势

未来,河长制自查报告将逐渐定制化、精细化和大众化。政府将加强河长制在地方的落实,并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河长制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政府将建立完善的河长制自查报告评估机制,对河长制自查报告进行评价和监督,并将结果向公众公开。同时,政府还将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自查报告中的关键指标进行监测和统计,呈现出更为直观的指标变化。随着河长制的落实,这些机制和动态监测将逐渐健全完善。

总之,“河长制自查报告”是推进和完善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工具,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河长制的落实,完善河长制方案,加强管理和监管,达成河长制的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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