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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人读后感(合集十七篇)

2017-06-23 玉米人读后感

玉米人读后感(合集十七篇)。

✪ 玉米人读后感 ✪

瑞夏德由于不喜欢数学与乌鸦交换了身体,变成乌鸦的瑞夏德助逐渐习惯了乌鸦的生活并在鸦群中树立了威信,在这期间他了解道了人类的动物心目中的可怕印象,并及力改变自己的行为,他帮助了不少小动物,最后他得到应得的荣誉,并且在朋友们的帮助下,重新变回了人类。在此我希望小朋友要不怕困难,团结同学,一定能达到自己的既定目标!

✪ 玉米人读后感 ✪

(一)

玉米长着长着就掩盖了我,我须站在高处才可以望见玉米林的波澜壮阔,不断地涌动远方。

八月的乡村,风吹玉米林的世界哗哗作响,神秘又一次变得郁郁葱葱。深入其中的我熟悉玉米林的气味,我和玉米林一起唱歌或者一起哭泣,和生长的玉米一样努力向上,撑起一片风景,仰望星空。

长长的寂静,唯有那不解风情的一丝丝的风,吹动玉米青涩的喃喃细语。

(二)

因为熟悉,每一次的相见便没有很多的寒暄。这一世如此简单如一棵挺拔的玉米,萌芽,生长,成熟,然后被收割存放。

期间的风风雨雨磕磕绊绊只是些无所谓的短暂的苦痛,活到秋天,活到无言无语,活到制成金黄的玉米粥 金黄的玉米饼金黄的玉米窝头和其他食物,活到开始被怀念或者被遗忘。

众多的沉默下,不再去想生命为何苍凉如水。

(三)

卑微的幸福总是夜间拥抱乡野无垠的沉寂,梦里那片玉米林星空下起伏的姿态,也许是我看到的最美的婆娑,足以使我忘乎所以天下还有比玉米林 更让我亲近的植物。

缘分沉重不可自拔,相似的情怀。我祈祷,如果可以把我做为一粒玉米的种子,来年的的春天挖一个小小的坑种植下去。

一种小小的关爱,便可用一生来感恩。

(四)

没有选择,生来如此。营养不良的时代 营养不良地活了下来。 肤色微黄, 我一直怀疑是不是吃玉米的食物太多? 可我从没有自卑幽怨 ,吃饱肚子,那时节是多么幸福的事呵!

不善言谈,喜欢风吹,喜欢乡间小路上荷锄而归的人,夕阳下他们的影子埋没在玉米林的影子中,他们是玉米林,玉米林是他们,不分彼此。

他们朴实和勤劳,使乡村的原野高大而蕴藏着不可捉摸的一种神秘力量,持久不衰。

(五)

追逐着,闹着,笑着,直到有一天还原乡村一片辽阔。

飞鸟叫着一遍遍掠过收割的玉米林,怀念曾经美好的时光中的爱恋,然后高飞,携带着玉米林中孕育的童话开始迁徙。而我满怀欣喜,早早地打扫干净院子,恭敬地迎接玉米们回家。忙碌了一年,金黄的色彩又一次归来,光耀回乡的路。

很多麻雀闻香而动,开始献歌。

✪ 玉米人读后感 ✪

《人鸦》这本书讲述一个人与乌鸦之间发生的故事,这个故事使我们明白无论是乌鸦还是人,你都需要群体,群体也需要你,无论你是什么都要为群体而付出,忠于群体。

瑞夏德在树下遇见了一个乌鸦,叫朗尔多夫,想要和瑞夏德互换身份,瑞夏德同意了。于是朗尔多夫念了一段咒语,两人便互换了身份,朗尔多夫变成了瑞夏德,而瑞夏德变成了朗尔多夫,然后变成人的朗尔多夫跑去吃饭了,变成乌鸦的瑞夏德飞到了一棵树上,这时两只乌鸦飞了过来,夹着瑞夏德飞往了一个鸦群。自从瑞夏德当上了讲故事能手这个称号时,他在族群里的地位完全改变了,同时,他也是辨别稻草人的专家,族里的乌鸦吃种子时都要靠他看稻草人是真是假。经过几个月的时间,他知道了许多鲜为人知的事情,如各种各样的小矮人,操纵时间机器的鸟人。后来,瑞夏德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瑞夏德又变成了人。我觉得这本书里,主人公瑞夏德很善良,因为他在族长被人用猎枪打中翅膀时,是“它”叫兽医在七天后治疗完毕,在蝴蝶被蜘蛛网缠住后,还是“它”弄破了蜘蛛网,解救了蝴蝶,在小鸟掉下窝时,又是“它”把小鸟带回了窝。

它教给了我们很多道理,它让我们懂得你改变不了环境和麻烦的事情,但你可以改变自己。什么事都不是顺利的,但都有走向成功的道路;你需要一个群体,一个群体也需要你,最让我佩服的是瑞夏德那勇于付出。助人为乐。团结互助的精神!

✪ 玉米人读后感 ✪

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乌鸦念了咒语,就让满头金发,一鼻子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乌鸦。 因为瑞夏德讨厌读书,就和乌鸦朗多尔夫交换了身份,本以为无忧无虑,但他很快发现,无论是谁都有各自不同的责任,后来他历经艰险,在白乌鸦——拉姆塞斯朋友的帮助下回归了自我。

读完《人鸦》,让我想到平时妈妈只让我好好读书,但我还是埋怨不断,一次,妈妈也让我学书中的夏瑞德和妈妈互换角色,让我擦家里的地板,洗衣服。我擦了三个房间一个客厅而妈妈却坐在沙发上看我的课本,做我平时做的习题,我对妈妈说:“这样的习题难做吧,书难背吧,”妈妈说:“你好好干,我还行。”我说:“没事,我行,干活没脑力劳动累。”可干着干着就不行了,洗衣服的时候把水溅得到处都是。衣服还没洗好。我的衣服倒全湿了。我的天哪!妈妈做的家务也不好干哪。

妈妈不光要干家务还要辅导我作业,而我只要单一的读书,我还不让妈妈省心,通过互换我懂得:无论是谁都有各自不同的责任,每种角色都有各自的责任和乐趣。我知道了当妈妈是多么不容易啊,以后要少给她添麻烦,自觉读书学习。

✪ 玉米人读后感 ✪

刚看了霍比特人,指环王是以前看过的。果然是儿童读物。没有“指环王”那种古典式的拗口--虽然指环王的文字也浅显。觉得比指环王好看。

电影扩充了很多情节,整体风格也沉郁起来,没有原着的轻松快乐。索林变得高贵忧郁了。Bilbo比Frodo讨人喜欢,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亲切可爱。原着中,Bilbo因为脾气好,不好意思违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给从家里轰出去,才开始了冒险旅程的。在山林里遇到Troll 那一段,也并不是Bilbo拖延时间,使得Troll化成了石头,而是靠着甘道夫学Troll的声音说话,引起他们几个互相打架,这才等到天亮。原着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这里还只是一只有隐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没有那种阴暗不详的感觉了。

到了索林因为对财宝起了贪心,决意要和人类与精灵开战,童话故事忽然黑暗起来。Bilbo很不明智地献出Arkenstrone想要解决问题,结果越搅合越乱,还和索林决裂了。幸亏Goblin及时出场,才算挽救了童话的美好。大家团结一心,打跑了坏人,恢复了秩序。按理,童话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死的,但是索林死了,让我难过了一下。不过其它都是好结局,完全符合预期。

本书中,独特的中土世界还没有形成,各个种族,除了Hobbit是首创之外,都保留着传统传说中的风貌。矮人是矮胖的,留着大胡子,精灵是爱捉弄人的,快乐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Wizard还是有点魔法的,不来充当人生导师。

✪ 玉米人读后感 ✪

The narrator begins telling his story with the claim that he is an “invisible man.” His invisibility, he says, is not a physical condition—he is not literally invisible—but is rather the result of the refusal of others to see him. He says that because of his invisibility, he has been hiding from the world, living underground and stealing electricity from the Monopolated Light the end of his story is also the beginning. He states that he finally has realized that he must honor his individual complexity and remain true to his own identity without sacrificing his responsibility to the community. He says that he finally feels ready to emerge from underground.

As the narrator of Invisible Man struggles to arrive at a conception of his own identity, he finds his efforts complicated by the fact that he is a black man living in a racist American society. Throughout the novel, the narrator finds himself passing through a series of communities, from the Liberty Paints plant to the Brotherhood, with each microcosm endorsing a different idea of how blacks should behave in society. As the narrator attempts to define himself through the values and expectations imposed on him, he finds that, in each case, the prescribed role limits his complexity as an individual and forces him to play an inauthentic part.

Upon arriving in New York, the narrator enters the world of the Liberty Paints plant, which achieves financial success by subverting blackness in the service of a brighter white. There, the narrator finds himself involved in a process in which white depends heavily on black—both in terms of the mixing of the paint tones and in terms of the racial makeup of the workforce. Yet the factory denies this dependence in the final presentation of its product, and the narrator, as a black man, ends up stifled. Later, when the narrator joins the Brotherhood, he believes that he can fight for racial equality by working within the ideology of the organization, but he then finds that the Brotherhood seeks to use him as a token black man in its abstract project.

Ultimately, the narrator realizes that the racial prejudice of others causes them to see him only as they want to see him, and their limitations of vision in turn place limitations on his ability to act. He concludes that he is invisible, in the sense that the world is filled with blind people who cannot or will not see his real nature. Correspondingly, he remains unable to act according to his own personality and becomes literally unable to be himself. Although the narrator initially embraces his invisibility in an attempt to throw off the limiting nature of stereotype, in the end he finds this tactic too passive. He determines to emerge from his underground “hibernation,” to make his own contributions to society as a complex individual. He will attempt to exert his power on the world outside of society’s system of prescribed roles. By making proactive contributions to society, he will force others to acknowledge him, to acknowledge the existence of beliefs and behaviors outside of their prejudiced expectations.

Over the course of the novel, the narrator realizes that the complexity of his inner self is limited not only by people’s racism but also by their more general ideologies. He finds that the ideologies advanced by institutions prove too simplistic and one-dimensional to serve something as complex and multidimensional as human identity. The novel contains many examples of ideology, from the tamer, ingratiating ideology of Booker T. Washington subscribed to at the narrator’s college to the more violent, separatist ideology voiced by Ras the Exhorter. But the text makes its point most strongly in its discussion of the Brotherhood. Among the Brotherhood, Because he has decided that the world is full of blind men and sleepwalkers who cannot see him for what he is, the narrator describes himself as an “invisible man.” The motif of invisibility pervades the novel, often manifesting itself hand in hand with the motif of blindness—one person becomes invisible because another is blind. While the novel almost always portrays blindness in a negative light, it treats invisibility much more ambiguously. Invisibility can bring disempowerment, but it can also bring freedom and mobility. Indeed, it is the freedom the narrator derives from his anonymity that enables him to tell his story. Moreover, both the veteran at the Golden Day and the narrator’s grandfather seem to endorse invisibility as a position from which one may safely exert power over others, or at least undermine others’ power, without being caught. The narrator demonstrates this power in the Prologue, when he literally draws upon electrical power from his hiding place underground; the electric company is aware of its losses but cannot locate their source. At the end of the novel, however, the narrator has decided that while invisibility may bring safety, actions undertaken in secrecy cannot ultimately have any meaningful impact. One may undermine one’s enemies from a position of invisibility, but one cannot make significant changes to the world. Accordingly, in the Epilogue the narrator decides to emerge from his hibernation, resolved to face society and make a visible difference.

✪ 玉米人读后感 ✪

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竹节人》。这篇课文给我启发,让我明白了怎样让自己的童年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以前的人都自己做玩具,有一段时间,全班同学全迷上了斗竹节人。竹节人是用毛笔做的。把毛笔杆锯成寸把长的一截,这就是竹节人的脑袋连同身躯。在上面钻一对小眼,装手臂用,再锯8截短的做双手和双足,用一根线把它们穿在一起,一个竹节人就诞生了。在竹节人手上系一根冰棍儿就成了孙悟空的金箍棒,号称齐天小圣,打打杀杀,不知疲倦,上课的时候也玩,可被老师的火眼金睛发现了,便给没收了。下课了,同学们跑到老师办公室,希望老师能把竹节人扔出来,可老师没有,仔细一看,老师正在办公室里玩儿呢,作者跟同桌相视一笑,两手空空的回去啦。

学完这篇课文,给我的启发是我们不一定非要玩买的玩具自己做的也同样有趣,以前的小孩子哪有钱买玩具不都是自己做的吗?老师教过我们做弹弓,纸船,飞机,现在下课我总和同桌玩吸血鬼的游戏呢,在一直纸上画上格子再找个小东西扮演自己,简单又好玩,但是可千万不能学作者一样上课玩哦。

写完这篇课文我更加坚信学校生活,除了学习以外还有很多快乐,只是需要我们善于发现寻找。

✪ 玉米人读后感 ✪

《人鸦》这本书是我们9月份的必读书目,这本书里的情节生动有趣,让人爱不释手。

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德国男孩叫瑞夏德,有一天,一只乌鸦跟他交换了一下角色,乌鸦变成了小男孩瑞夏德,而真正的瑞夏德已经变成了一只让人讨厌的乌鸦。瑞夏德被2只乌鸦带到了乌鸦群那,他发现了有好多乌鸦,因为瑞夏德是以前在班上写作文最厉害的,所以,他在乌鸦群胜任的职位是每晚讲故事给大家听。

后来,瑞夏德想家了,他觉得还是做自己最幸福,瑞夏德想起了那只乌鸦的话,如果遇到困难去找一个女乌鸦。最后,瑞夏德还是变回了自己。、

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许多道理,有很多人说乌鸦是一个讨厌的动物,其实,通过这本书,我们知道乌鸦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他们的生活很有趣,又离奇,我想,作者应该是想让我们用乌鸦的角度去看待乌鸦,而不是去讨厌乌鸦。

✪ 玉米人读后感 ✪

《人鸦》这本书里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他为了不学习让那只乌鸦念咒语互相交换。

当然,在他当乌鸦时也遇到了很多的麻烦。比如:乌鸦的咒语只有三个月,瑞夏德没法一直记得那个咒语。于是他就去找鲁娜,鲁娜也教了瑞夏德一个咒语让他把记忆力藏在云朵里。可是瑞夏德觉的不太合适,就没有按鲁娜的去办,而还是按自己的办法每天读上一遍,果然这个办法很有效。

在最后,夏瑞德看到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人就飞下去问:“你最近还好吗?”那个人说:“一点也不好!我想换回来。”瑞夏德不同意但是最后他还是变成了人。

我觉的瑞夏德会是一个善良,热爱帮助别人的好人,还会是一个好学生!

✪ 玉米人读后感 ✪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瑞夏德和黑乌鸦朗多尔夫互换角色,瑞夏德去当乌鸦,朗多尔夫当小男孩。瑞夏德当了乌鸦之后,进入了鸦群,被乌鸦头领罗高封为讲故事能手,因为他当男孩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讲故事,很快适应了乌鸦的新生活。如果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了乌鸦,我会单独行动,不会跟鸦群一起生活,因为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睡饱了才去找食物。后来因为,瑞夏德想他的爸爸妈 妈和母猫了,他想变回小男孩。可是朗多尔夫不想变回乌鸦了,因为他已经习惯了当人类的生活。习惯了妈 妈给他做的牛奶面包,不用自己辛苦劳动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鸦群是群居生活,都有各自的任务,都有各自的特点,都要一起行动,都要劳动。也是要守规定,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从不邋遢。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品质。我们要向鸦群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品质。

✪ 玉米人读后感 ✪

李一卓在学校的童心阅读课上,我们全班同学和黄老师一起又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鸦》。

我把它拿回家读,刚要读时,我对这个名字感到非常好奇:为什么这本书的名字要叫人鸦呢?为什么不叫别的呢?

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这本书是由作者什么突发奇想的灵感编出来的呢?那时我就像开连珠炮似的,心里产生了许多疑问。

我开始读了。读完这一章,我又问了一个问题:变成乌鸦有多容易?

只念个咒语诗就能交换了?于是我“啪”的一下快速合上书,心中默默想着那一首咒语诗,轻言细语地背了起来:“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

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念完之后却一点效果也没有。我想:没有动物在身边是没有效果的吗?

我不管了,继续往下读。

让我最为感到好奇的章节是第三章“白云的寄托”和第四章“彩乌鸦传奇”。在第三章中,我问了一个问题:白云真的能想到事情吗?

还是只有乌鸦才管用?要不是那天是阴天,我可能就会记起事儿来了。第四章的就更多了:

以前的世界上真有彩色乌鸦?他们是怎么有那种羽毛的?既然他们都是五颜六色的,为什么叫五颜六色的乌鸦呢?

我感觉他们直接叫“彩鸦”就行了,可读起来有点儿别扭。

读完这本书,我也想养一只乌鸦了。如果我给他起名字,我就叫他拉沙德。当然,我以经解决了前提问题,但它们都是奇怪的答案。

我希望这位作家能继续出好书,让我们读。

✪ 玉米人读后感 ✪

暑假去舅舅家,给了我一本金波的《追踪小绿人》。

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我很小的时候,爷爷的朋友—巴爷爷在扫雪的时候捡回一个裹着芭蕉叶的小孩,给他取名为—小晓。小晓和我成了好朋友。小晓说,他梦到的都是真的,那天他梦到了一个很漂亮的地方,说要带我去。我信了,就跟他走了,后来,我们一起走过了分别有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的七座桥,七座桥旁都有相应颜色的鲜花,很漂亮。回来后,小晓写了一首歌,让小伙伴们一起排练。歌词的最后一句是:我希望这绿园也能变成小绿人的家。当唱到最后一句时,爷爷的山楂树上就出现了很对小绿人。我大声一叫,小绿人吓得都躲起来了。后来小晓又把最后一句改成了:这绿园就是小绿人的家。,没想到,绿园真的成了小绿人的家,我和小绿人成了朋友。舅舅招聘小绿人去他的饭店当服务员。小绿人看到上的煮熟的鸡、鸭等菜,都吓哭了,躲在花丛中,找不到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小绿人有隐身术,他们变成绿叶藏在花丛中。不久,巴爷爷病了,我和小晓带小绿人一起去看望巴爷爷。我们到巴爷爷那儿后,巴爷爷就慢慢变小了,小晓和小绿人也变小了,最后他们每人抓住一个蒲公英,飞上天了。小晓大声和我说:其实我也是小绿人,别忘了我们一起走过的七色桥,我不是永远离开,我还会回来的。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小晓就是来给小绿人找生活的地方的,我们应该给小绿人创造这样一个环境:一个充满歌声、充满鲜花,没有噪音,没有血腥的地方,也是给我们自己创造好的环境。希望我们能携手起来,保护环境,让我们的树更绿,水更清。让地球没有污染,没有噪音。

✪ 玉米人读后感 ✪

《竹节人》是第三单元的第一课。本单元的专题是“根据阅读目的选择恰当的阅读方法”。《竹节人》通过学习提示,安排了三个不同的阅读任务,引导学生体会阅读同一篇文章目的不同,关注的内容、采用的阅读方法也会不同。作为阅读策略的单元。第一篇课文是学生初次接触有目的的阅读,初步感受怎样带着不同的目的,阅读同一篇文章,懂得阅读目的不同,选择的阅读内容不一样,使用的阅也不一样。本单元的学习是对以往学习方法的一次综合、提升,要关注学生自主的阅读实践,通过讨论、比较和交流,引导学生切实掌握如何根据不同的阅读目的选取合适的材料。运用时宜的方法完成不同的阅读任务。

✪ 玉米人读后感 ✪

《人鸦》这本书是由奥地利著名儿童文学女作家写的。

理查得是个学生,但谁会想到有一天他会变成一只大乌鸦。,人中的乌鸦到底是人还是乌鸦?作者称他为人鸦。

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当乌鸦,我来当儿童。瑞夏德变成乌鸦后,过的不再是一名普通学生的生活,他开始了新的征途。。。

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与坚持不懈,找到了白无涯,最终靠大家的力量找回了真正的自己。

在这段旅程中,在雨中,我们要学习做人的真谛,锻炼意志,让他更加坚定地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 玉米人读后感 ✪

读《玉米》

12小学(一)班张梦雅12260001

毕飞宇的在《玉米》中,塑造了玉米、玉秀、玉秧三个性格迥异、个性鲜明的三姐妹形象。希望掌控一切女王般的老大玉米,像妖精一样拥有美貌的老三玉秀、木讷朴实无华的老幺玉秧。三姐妹受了很多苦。她们在残酷的环境中挣扎,但最终被残酷所吞噬。

因为她们的父亲王连方是村里的领导,这使她们在权利的保护下成长。父亲的花心,作为老大玉米早熟,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她有农村人的淳朴,但她也有获胜的心。

她是家族中的老大,也是当权者。她不允许任何姐妹凌驾与她之上。她尽力使她的姐妹们顺从她。对于父亲的情人,她虽嘴上不说但却用行动使她们难堪。正是这样一个坚强而独立的年轻女孩,在面对爱情的同时,也展现了羞涩的年轻女孩和青春的悸动。

她把自己所有的心意给了彭国良,在村里人的羡慕中开始了初恋,面对如此优秀的恋人,玉米表现出了自卑和小心翼翼,她对爱情的憧憬和未来一切美好的幻想,都被父亲的革职以及流言蜚语扼杀在摇篮里。家族垮台后,她的竞争特征使她选择依靠权力。 她放弃了自己的选择,选择像她父亲一样嫁给公社副主席郭家兴。玉米对郭家兴没有感情,只想用身体换取家庭的复兴。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玉米最终迷失了,为了地位与权力,她不断讨好郭家兴,甚至想通过生孩子维持在郭家的地位。面对郭巧巧,她无法接近郭巧巧或玉秀。她认为玉秀应该坚持自己的生活。

她嫉妒玉秀和郭巧巧的关系。她嫉妒玉秀被郭左爱着,甚至嫉妒玉秀有一个儿子。

玉秀看似坚强,其实很简单。她仅仅是想得到一份单纯的爱情和别人的称赞。被人践踏后,她开始克制自己的行为,但因为村里人轻蔑的决心要去玉米大姐那里。

初到郭家,玉秀小心翼翼的生活,努力讨好大姐。渐渐地,她发现是郭巧巧决定了自己的命运。于是她随风在心里玩起了自己的小游戏。甚至表现出自己的多情本性,与郭左人暗恋。

在玉米的煽动下,玉秀失去了所有的庇护所,不得不再次回到玉米上。 直到她分娩,她对意外的怀孕更加感到恐惧。玉秀最终败给了自己的小聪明,输给了玉米的心机。

玉秧,没有玉米的强势,没有玉秀的美貌,她性格内向,外貌普通,通过努力考上了城里的师范学校。却因为来自农村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因涉嫌偷钱,班级活动被排除在外,但她因不显眼而被老师选为间谍,监视大家的行为。

她渴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认可。权利的力量使纯洁的玉秧的心弯曲而黑暗。复仇的乐趣使她无法从中解脱。然而,面对老师的不端行为,玉秧却如此单纯无知。

玉米、玉秀、玉秧看似截然不同的三个人,实际上却都是遭遇坎坷的命运,在与之不断的斗争的道路上,被权力**,然后越走越远,最终沦陷了自我。**体现了在旧时期女性无法独立,必须依附男人生活的社会现象以及传统观念中对女性贞操观念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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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人读后感

老实人读后感(一)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特别关注伏尔泰的一生。伏尔泰出生于巴黎一个富裕的资产阶级家庭,是法国启蒙运动的导师和精神领袖,青年时期因写诗讽刺权贵,曾两次入狱,并被驱逐出境,他曾抱着对开明君主的幻想应邀来到柏林,终因失望而同普鲁士国王决裂。之后,他定居在法国和瑞士边境的费尔奈特庄园,积极从事社会活动,与欧洲各界人士保持频繁沟通,并撰写了大量小册子,揭露宗教和政治制度的黑暗。

在反封建**和同教会势力的斗争中度过了一生。

如此才不难理解《老实人》在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离奇颠簸这明显来自于创作者本身的心路。在书中,老实人的一系列荒诞经历、所见所闻犹如一面镜子,打破了当时腐朽愚蠢的社会现实和人情。通过三天的故事,伏尔泰告诉我们关于完美世界哲学的错误。他所宣扬的都是一种谎言,一种愚美的政策,就是保护旧政权、旧社会、旧制度、旧道德,欺骗人民。

从这点来看,我认为《老实人》的**色彩削弱了不少,反倒更像是一部寓言。

在徐志摩先生(之所以选择这个版本,是因为语言文白相间有种特殊的趣味)的译者序言中,有这样一段话来形容:不知道伏尔泰,就好比读《二十四史》不看《史记》,不知道老实人就好比读《史记》忘了看《项羽本纪》。并且把它比作西洋来的《镜花缘》时代的尊容在这里面描着,倒是十分贴切。

书中潘葛洛斯的命运也应证了这样的一点被统治阶级价值观所裹挟,所**,迎来的却绝不是尽善尽美的结局。伏尔泰的反抗意识、启蒙意义在《老实人》中得到了集中的展现。

我在作品中比较关注和感兴趣的点在于老实人这个个体在时代的洪流、社会的背景之下究竟从心态上、思想上发生了什么样的转变,我从原文中挑出了不同时期的两句很有意思的话来展现这种转变:一句出现在老实人和居内贡萌发情愫之时他们的手迷路了,浪漫而又迷茫。那时候的老实人还相信他的老师潘葛洛斯,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与合理,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将他的幻梦无情地击碎;另一句则是**的末尾,老实人历尽艰辛,终于和大难不死的潘葛洛斯及被生活折磨得奇丑无比的居内贡等人在君士坦丁堡重逢。

老实人信守诺言,娶居内贡为妻,并购买了地产和同伴们一起生活。但是,日子过得百无聊赖,老实人从一个土耳其庄稼汉那里受到启发而顿悟,告诫同伴种我们的田地要紧。从这一刻起,他已经经历了对天下十全十美的哲学的从怀疑到彻底否定。

回首这部作品的启蒙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在当时的的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下层人民的生活离十全十美简直有万里之遥,宫廷与教会的双重欺压使得穷苦的老实人们犹如生存于狭缝之中,但是教会的谎言还在继续蛊惑着人心世界本是光明美好,现时受穷受欺日后可上天堂。在这种情况下,若要使任何思想上的改革有发生的可能,就必须先让最广大劳动者意识到自己生活的不幸,以及更重要的,这种不幸是他人强加于其身的。

换言之,以潘葛洛斯为代表的虔诚但饱受苦难的人们,必须摒弃心中虚幻的完美,才能真正唤醒、拿起工具或**去创造或保护真正的美。

从《老实人》到《1984》,这种告诫人们认清社会真相的**,令读者开化的现实意义远大于使读者体味真善美的文学意义称启蒙也好,政治寓言也好,它们的存在跳出了文学史直接影响了历史的发展。

而且,比较有趣的一点是,这一类型的**在结构上往往是具有共通性的,主人公先是接受多年来被灌输的固有观念(在这里是潘葛洛斯的说教),然后通过自己的经历达成一种蜕变,即与社会主流的决裂或是个人性质的革命。当然,为了拥有最多的读者,伏尔泰对老实人的经历颇有几分当时流行冒险的奇特和混乱味道。

老实人读后感(二)

《老实人》的主题是批判盲目乐观主义哲学,**的主人公老实人开始相信邦葛罗斯(他的老师)的乐观主义哲学:在这个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完美的,但是残酷的社会现实粉碎了他的梦想。他是一位男爵收养的私生子,由于他爱上男爵的女儿,结果被赶出了家门,从此他四处漂泊流浪,一路上他遭遇种种的折磨和灾难,看到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陷害,迷信,可是他仍然坚信他的完美世界观。

直到他到了一个**国,国内遍地都是**、碧玉和宝石,人人过着自由平等,快乐而富裕的生活,他终于慢慢认识到社会的残酷和冷漠,于是他抛弃了以往的哲学思想,并开始相信人生应该通过劳动来获得幸福,因为劳动使人们远离三大痛苦:烦恼、过错和欲望,这是让生活轻松的唯一办法。

✪ 玉米人读后感 ✪

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停不下来。像是被玉秀灌了迷魂汤,她乌油油的两条黑色辫子在胸前晃荡,我便迫不及待的跟着她走进了王家庄。老远看见的是倚在门前眼把瓜子壳嗑的满地都是的仪态松弛的施桂芳,但我却被一束灼热的目光盯的滚烫——那是玉米,一个有着鹰一般犀利目光的女人,她是长姐,就抱着她母亲唯一的儿子小八子立在那儿,仿佛可以把人看穿了。

我不敢再偷看她一眼,闪躲之余觑见了婀娜的柳粉香,只是,婀娜之下的那双眼似乎写满了柔情与无奈。我像是经历了一场雷雨,匆匆路过王家庄,离开时被谁碰了一下,我瞧不清她的模样,背影恍恍惚惚,她太普通了,只听得玉米喊了她一声“玉秧”。

所谓文学,即是要揭开人性,让善恶共存,雅俗共赏,更是这样残酷的笔触才让我们借王家三姐妹目睹了70年代下权力社会的女性悲哀。毕飞宇太懂女性,太会描写女性,无论是人物刻画,还是心里描写,无一不细腻而深刻:追逐权力庇佑的长女玉米,被权力反噬的因果玉秀,坚决不依赖他人自立自强最后却一步一步陷入权力勾心斗角的玉秧。整部书把权力滋生到每一个经脉,任其野蛮生长,存活或是腐败,都变成了具象的事物,我们无法否认权力的诱惑,你甚至无法做反抗,就会深陷其中。啊,权力,真是个吸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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